2023年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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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我们应该珍惜和家人的每一刻相处。总结的语气要积极、正面,鼓励自己和他人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一
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规划、配建责任〉。
市政道路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市政工程和供水管理部门负责规划、配建;单位、居民住宅区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规划、配建。
第五条〈建设标准〉。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六条〈方案审核和产品质量〉。
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施工要求〉。
消火栓的建设施工,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完毕,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方可启用。
市政消火栓应当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单位、居民住宅区的室外消火栓,应当设置在区域内的消防通道两侧或者通道交叉口。
地面上设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应当正对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来,本体露出地面;其水源开关应当设置在消火栓周围2米范围内。
第八条〈临时使用手续〉。
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单位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并经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火栓的,应当向供水单位补缴10倍的供水水费。
第九条〈临时使用要求〉。
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并指定专人操作,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条〈维护单位〉。
市政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队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内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维护要求〉。
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和保养,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规定。
维护单位在维护、保养、检查中发现消火栓零部件缺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拆迁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搬迁消火栓的,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审核期限〉。
公安消防机构对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审核、拆迁审批、竣工验收的期限,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消防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禁止下列行为;。
(一)埋压、圈占消火栓;。
(二)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或者损坏消火栓。
损坏消火栓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没有处罚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二)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治安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当场执行〉。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消火栓,作出责令赔偿或者罚款决定,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执行;但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可不予当场执行。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二
1.安全能聚千家财,火灾可焚万户心。
2.人人参与消防,家家幸福安康。
3.火灾面前莫惊慌,报警逃生两不忘。
4.家财万贯毁于一旦,全民消防重于泰山。
5.积极扑救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6.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7.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8.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9.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10.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11.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12.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13.增强消防科学发展观念,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识。
14.学一点消防知识,添一份平安幸福。
15.全民动员学消防,和谐社会奔小康。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三
我国消防工作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是,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人还抱有侥幸甚至无所谓的心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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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四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值班小组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连续性。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
需短时间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公司内有人值班,禁止与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内公司。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检查及工厂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畅通及门卫电话值守,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
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六、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公司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检查。特别是配电房,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要经常巡查,有无可疑情况。以确保财产安全。
七、节日期间,外人进入公司,值班门卫联系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及时及时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对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发生问题时应同时做好两件事:1、报警(110),2、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十一、公司领导将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抽查,要保持门卫电话机旁有人。
江西春江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五
公共消防栓的管理制度是什么,你知道有哪些管理规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消防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
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
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
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拆除的,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安装与维护
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平。
(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达到规范标准,满足防冻要求。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给排水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四)定期试水,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并清除栓内污水。
第十三条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消火栓,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共同制订计划,由给排水部门逐步更换。
第十四条消火栓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给排水部门批准后,方可取水,并保证消火栓完好无损,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它用,造成消火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进行维修,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承担漏水损失费用。
第十七条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当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修复,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火栓。
(二)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火栓。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
(四)损坏消火栓。
(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有维护和检查消火栓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三)(四)(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六
为了让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并确保此期间项目部财产安全,特制订20xx年春节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值班期间不出任何问题。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规定:
1、春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春节值班人员在各自值班区域内应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离岗和串岗;严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
3、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拉乱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尤其是电取暖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闲置电源必须关闭。
4、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防止煤气中毒及罐体爆炸事故,使用结束应及时关紧阀门,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的火灾及爆燃事故。
5、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用明火取暖。
6、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内逗留;日常应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7、春节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转让;春节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8、春节值班人员须对仓库、办公区、生活区、工地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护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大风、雪后要对以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9、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尤其严禁夜间外出,外出购买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10、堆放木料和竹笆等易燃品区域要重点加强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时切断电源或灭掉火源。
11、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过程中发生和处置的各种情况,均应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载,交接班时一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负责人反映。值班过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项目部财产损失由值班者承担。
12、下雪后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大门前要清理好积雪。
值班人员(签名):xxx。
xx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部。
二〇xx年一月。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七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值班小组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连续性。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
需短时间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公司内有人值班,禁止与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内公司。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检查及工厂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畅通及门卫电话值守,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
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六、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公司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检查。特别是配电房,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要经常巡查,有无可疑情况。以确保财产安全。
七、节日期间,外人进入公司,值班门卫联系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及时及时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对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发生问题时应同时做好两件事:1、报警(110),2、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十一、公司领导将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抽查,要保持门卫电话机旁有人。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八
一、热水供应时间:
1、6:10——7:30,值班电话:。
2、17:00——18:30。
3、20:30——21:30。
二、热水使用注意事项:
1、错峰用水。特别是高楼层的宿舍,由于学生宿舍热水总供应量和水压相对固定,请同学们使用热水时注意避开用水高峰期,以保证宿舍热水的使用。
2、温度调节。由于学校供应热水温度为43——60℃,请同学在用水过程中注意通过冷热水阀调节温度,避免烫伤。
3、节约用水,用水完毕请随手关好水龙头,爱护热水设施。出现漏水或供水电设施损坏现象,应及时到生管处报修。人员离开房间或不用水(特别是假期离校前)时,必须做到人走水关。
4、学校对每学生每月免费补助用冷热水各2立方米(二月、八月除外),超额用热水水费由本室成员共同负担,隔月结算。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暂停热水供应。
5、学生宿舍供应热水时间按气候、季节另行规定,热水供应时间一般始于10月初,截止到6月中旬。
6、住宿同学不得私自改变水管网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更换,如有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对造成重大事件者,要严肃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三、违规使用热水的赔偿责任。
1、宿舍内供水管均为热水专用封闭管路,如热水管理员检查发现管道损坏,而该宿舍并未曾主动报修或联系热水管理员,则被视为违规使用热水。违规宿舍将被追究赔偿责任(包括:负责维修人工、材料费等),并报该宿舍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对破坏、盗窃等违规使用热水的宿舍,按被发现次数计算。第一次发现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120元;第二次发现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200元;第三次发现将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300元,同时停供该宿舍热水一周,具体时限视该宿舍认错情况确定。
3、严禁学生使用空宿舍内内热水,第一次发现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费用为20元;第二次发现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费用为40元;第三次发现将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费用为100元。请爱护供热设备,抵制破坏、盗窃热水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总务处、生管处、学生处的管理责任。
2、生管处负责协助检查热水供应情况,及时向总务处反映学生宿舍报修情况,同时负责检查违规使用热水情况,并配合完成维修工作。
3、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按规使用热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同总务处做好违规使用热水宿舍的处理工作。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九
7、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值班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
9、所有值班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要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后勤管理人员值班期间要检查公司保安人员、运行人员工作纪律状况,公司各功能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调、饮水机、计算机复印传真机等办公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11、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连续性。
12、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公司领导,必要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13、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容留非本单位人员逗留、下棋、玩扑克,甚至留宿等。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环境管理,创造安全、舒适、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包括管理职责、办公安全、环境卫生、日常秩序、检查考核及评分方法、附则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单位)及员工。
第四条院长办公室是大楼办公环境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其有关制度、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各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实施。
第六条办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协调,高新物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综合岗(管理科室)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办公环境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检自查工作。
第八条除吸烟室外,大楼其他区域严禁吸烟。
第九条大楼内设施、设备调改及施工作业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实施,严格遵守《物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擅自调改、施工。
第十条大楼内的强弱电施工必须由高新物业、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油瑞飞)、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通信处(简称通信处)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员工私自改动办公区的供电、网络、通信线路。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在实验室的应用。
第十二条爱护办公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标识,严禁损坏遮挡或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严禁违规使用微波炉、电热炉、电热壶、咖啡机、电烤箱、加湿器、电冰箱等非办公用电器。
第十四条遵守各类安全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安全围栏、专用机房、配电室、设备间。
第十五条所有电线电缆应完好无损,排列整齐,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品、金属管路等。
第十六条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员工个人桌面资料摆放整齐,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地面干净无污损,无废弃物。员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应将个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关闭。
第十八条不得将有异味、腥味的食品带入办公区,除应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办公室内用餐。
第十九条精心布置室内环境,员工座右铭和保密禁则应摆放在统一位置,物品摆放要做到合理、整齐、有序。
第二十条员工应将消防应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柜随手可及的显著位置,不得损坏、遗失。
第二十一条办公资料、文件、物品原则上均应入柜,确有困难的'要装箱摆放整齐。
第二十二条大楼内所有办公家具由院长办公室统一配置、编号、摆放,不得私自购置、随意摆放。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大楼内自行粘挂画作、海报、宣传品、挂钟或摆放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经院长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高新物业统一布置。
第二十四条严禁擅自占用、挪动、损坏办公区域的摆件、画作等。
第二十五条要自觉维护室内外的绿植花卉,不准自行配置、调整、更换,不准往花盆内倒污水或丢杂物。
第二十六条关于门禁系统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员工必须。
凭门禁卡出入大楼;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后,到物业公司办理工作卡出入大楼;来访人员出入大楼必须在一层服务台办理访客卡领取和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工作时间内严禁穿拖鞋、短裤、背心、超短裙、吊带装等出入大楼。
第二十八条员工就餐要严格遵守《科技园餐饮部就餐规定》有关内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将食物带出餐厅。
第二十九条非经允许,不得私自在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摄影、摄像。
第三十条各类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便携式电脑除外)及大件物品运送出入大楼,必须事先到院长办公室办理《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应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所运送物品须与《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批准内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条车辆出入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严禁车辆逆行。机动车必须凭停车证驶入地下车库并对应车位编号停放,严禁无证车辆或使用假车证驶入地下车库。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科技园会议服务须知》,预订会议室不用的,需及时电话办理退订。不得通过反复预定会议室的形式长期占用会议室。
第三十三条办公环境的检查考核工作由日常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组成。
第三十四条院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根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相关指标的计算依据。
第三十五条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检查范围为各部门(单位)的所有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办公环境年度检查考核分数为各分项分值之和,满分为100分。
(一)办公安全管理总分值20分,此项为一票否决制,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发现有违反考核内容中关于办公安全事项的,该部门(单位)环境检查中办公安全项记为0分。
(二)环境卫生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第三十七条办公环境管理检查考核的奖惩措施。
(一)各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在院门户网上进行通报。
(二)检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单位可获得"办公环境管理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三)检查考核中办公安全项得分为0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一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依据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一)、门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美化环境。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
1、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及绿化工作;
2、防止公司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分发邮件。
6、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施、设备。
1、遵守值班纪律,有事须先请假。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如下棋、聚众打牌等。
3、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如库房、财务室、微机室、车库等。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6、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办公楼的楼道、走廊、卫生间、痰盂、办公大院、院内厕所、门前水泥路等)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每日按时整理发送邮件,以免贻误公司业务。
8、做好各部(科室)邮寄信件登记。应记录发信时间、收件地址、收件部门,邮寄人签字为准。
9、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备、设施。
10、做好绿化工作,按时加强院内及机关周围花草树木的水、肥、修剪及病虫害防止工作,美化公司环境。
(二)、周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周末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值班时间:周末上午8:00起至下午6:30(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1、接待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表。并在机关大厅黑板上写明值班人员姓名、楼层、房间号。
7、领导交办任务。
(三)、领导值班。
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为主。
以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二
一、管理处应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由物业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的办公室负责人。
三、值班员每天准时到岗,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30分钟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到(罚款50元)。
四、值班员首先检查上一日工作记录,处理上一日交接的工作。
五、值班人员代替房管员处理日常事务,检查水、电、暖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对破坏设备、设施现象及时制止,检查防火防盗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巡视并检查小区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六、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自主决定时由值班人员上报相关领导。
人替值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管理领导应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违规或擅自离岗者进行处置。
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开机,节假日期间保证24小时开机,违者按违纪处置。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三
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建立各级值班制度,对各级值班人员值班要求如下。
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三)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四)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公司员工值班。
2.1管理人员:生产正常上班期间自22:00至次日上午6:00止;节假日值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
2.2门卫与电钳工24小时在岗。
2.3员工值班安排表由企管中心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班记录。
2.4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2.5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2.6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2.7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2.8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2.9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2.10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三条管理人员值班3.1管理人员值班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3.2管理人员:节假日每小时巡视一次厂区。
3.3管理人员日常值班夜班上下半夜各巡视一次生产区、厂区。
第四条门卫值班4.1每二小时巡视一次办公区。
4.2车间正常生产时倒班人员巡检:倒班人员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在进行完交接班后,按水电巡检线路图对各区域进行巡检,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维修技师进行解决。巡检时间为每2小时一次,并填写水电气巡检记录,其他原因未进行巡检的,在巡检记录上注明未做巡检原因。
4.3放假期间电钳巡检:放假期间电钳工实行值班制度,按原上班循序进行值班。值班期间按水电气巡检线路图对各区域进行细致巡检,每半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节假日水电巡检记录。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四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指定综合部为公车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公司用车事宜记录、车辆里程数油耗统计、车钥匙及行车证的保管及交接。
1、公司车辆仅作为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各部门因公外出申请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明确时间、地点,并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长途出差用车,应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部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调整调度。
3、用车申请应在工作时间提交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综合部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申请人用车前须检查车况,比如水、油、润滑油等是否满足用车条件。
5、申请人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6、申请人还车时,应将油箱加满或至少保证半满状态,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车内外应保持清洁。
7、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车辆不得在外过夜。用车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公司车辆交回的.,须电话通知车辆负责人,并在移交时补办相关手续。
8、能够乘坐公共交通车辆解决的问题,不宜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9、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须将驾驶证复印件报综合部部备案。
10、公司车辆应由申请人驾驶,不得借他人使用。
11、用车申请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公司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罚款,由用车申请人或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综合部负责定期查询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办理维修与保险理赔并报公司综合部,如负有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据情节轻重当事人负损失的10-20%的经济赔偿。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五
消防局消防栓管理制度,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规划、配建责任〉。
市政道路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市政工程和供水管理部门负责规划、配建;单位、居民住宅区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规划、配建。
第五条〈建设标准〉。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六条〈方案审核和产品质量〉。
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施工要求〉。
消火栓的建设施工,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完毕,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方可启用。
市政消火栓应当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单位、居民住宅区的室外消火栓,应当设置在区域内的消防通道两侧或者通道交叉口。
地面上设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应当正对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来,本体露出地面;其水源开关应当设置在消火栓周围2米范围内。
第八条〈临时使用手续〉。
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单位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并经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火栓的,应当向供水单位补缴10倍的供水水费。
第九条〈临时使用要求〉。
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并指定专人操作,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条〈维护单位〉。
市政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队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内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维护要求〉。
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和保养,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规定。
维护单位在维护、保养、检查中发现消火栓零部件缺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拆迁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搬迁消火栓的,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审核期限〉。
公安消防机构对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审核、拆迁审批、竣工验收的期限,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消防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禁止下列行为;。
(一)埋压、圈占消火栓;。
(二)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或者损坏消火栓。
损坏消火栓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没有处罚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二)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治安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当场执行〉。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消火栓,作出责令赔偿或者罚款决定,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执行;但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可不予当场执行。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六
1.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2.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3.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4.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5.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6.冒险是火灾之源,谨慎为安全之本。
7.严禁圈占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8.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9.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0.儿童玩火最危险,家长老师要严管。
11.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社会。
12.勿忘火警“”,患难时刻真朋友。
13.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14.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部门行业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
1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七
1.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
2.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3.人人关心消防事,家家户户保平安。
4.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5.共筑心中“防火墙”,搭起生命安全网。
6.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7.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8.全民齐动员,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9.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10.消除火灾隐患,创造美满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11.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1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13.消防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
14.防火常识进校园,自防自救保安全。
15.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16.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
17.政府主导,齐抓共管,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8.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19.火不留情要人命,预防在先最要紧。
20.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八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科主任(主治医师)任二线。值班医师条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条件)。工作达上述条件后,就可以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医疗工作,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的记入簿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病员有需要时应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人和,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得到足够休息时,过后可酌情予以补休。
(九)每天早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21:30分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工作。
消防值班管理规定最新篇十九
一、临床科室和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诊和医技科室的护理人员可实行白班制。
二、值班护士必须立足本职,服从护士长排版,坚守岗位,旅行职责,在岗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换班,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特殊情况报告病区负责人妥善安排。
三、护士值班时,应按规定规范着装,热情、礼貌的接待病人、家属来访群众。
四、准时交接班,接班者一般提前15分钟到岗,在接班人员未到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交班者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去。
五、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各班工作职责,按疾病护理常规队病人进行护理工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及操作规程,完成当班职责。
六、值班护士按分级护理要求,主动巡视病人,动态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配合处理。
七、值班者应全面负责病房的整洁及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收留外来人员在值班室住宿。
八、如果重大抢救及特殊事件时,应按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查对制度。
各项医嘱的正确执行和实施关系着病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效果及安全。因此,各项操作前、中、后均应严格地执行护理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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