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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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一

二、保安员服装分为冬装和夏装两种款式。

三、保安员转正后到办公室领取服装,在次月的工资中扣除服装成本价的一半,即人民币300元。

四、保安员自动离职或被公司除名,服装费用扣除比例:服装穿用不满三个月的,按其原价的70%折价(即个人上缴服装原价的70%);服装穿用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其原价的50%折价;服装穿用满六个月的,不满九个月的,按其原价的30%折价;服装穿用满九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原价的10%折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或以上者免费。

五、保安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装,严禁将服装外借给他人使用。保安员丢失服装或非工作原因严重损毁服装者须按原价赔偿。

六、保安员在离职或更换服装时,旧服装一律予以回收;若

七、保安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制服,如上班时间不穿制服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孝义市浙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七月四日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 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 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 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 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 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 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 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

(五) 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 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 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 装:

一、 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 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 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 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

三、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 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三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13、非因工作需要,保安员不得着制服进入饭店和文化娱乐场所。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四

一 、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腰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皮鞋一双(自备)

二、服装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员正式入职起,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发放保安服装。

2、保安服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保安人员应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 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三、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

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量身订做。

四、保安人员服装折旧费计算: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 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含)的,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服装自发放之日起计算,保安递交离职书时,连同保安服一齐递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装折旧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的结算工资中扣除。

五、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125元/套,普通蓝衬衣30元/件。

2、夏装:85元/套。

3、棉袄大衣:85元/件。

4、佩饰:大盖帽 (含帽徽)35元/顶、腰带12元/条,肩章8元/对,臂章10元/对。

注: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保安队伍的服装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 综管部负责服装管理工作。

二、 物业管理处负责着装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处保安队伍负责落实。

第四条 保安执勤时的着装标准:

1、佩带帽徽、领带、肩章、胸章、绶带(手套)等物品。

2、服装应整洁无污渍、整齐不缺扣、平整无皱褶。

3、参加会议、训练、培训等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五条 保安执勤时不准有下列行为:

1 、挽袖、卷裤腿、敞怀、围围巾、戴耳套、带墨镜;

2、歪戴帽子、穿浅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颈上的挂件外露;

4、反季节着装等。

5、将制服借给非公司人员穿着。

第六条 服装的发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及必备的标志物。

2、着装、帽子、领带、绶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24个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为36个月。

4、配发使用旧服装的,应减去原相应的使用期限;按规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处向综管部申请以旧换新。

第七条 保安辞、离职时,由综合部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并退还原暂收的服装费;如不交回或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放夏装;夏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秋装。

2、保安季节性的换装,应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年的5月1日更换为夏装,每年的10月1日更换为秋冬装。

第九条 离职时服装折旧费核算规定:

1、凡不履行承诺劳动期限离职的,凡被公司辞退的,凡不满12个月离职的,均扣除折旧费。

2、夏装折算: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

10元。上限为5个月。

3、冬装折算:衬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10元。上限为5个月。

4、折旧费时间从领用那天开始计算。

5、工作满一年免服装折旧费。

第十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六

1.保安公司应加强保安员在巡逻服务方面的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巡逻保安员能较好地完成巡逻任务;

2.此保安巡检方案采用电子感应式巡更系统设备,由当班巡检员手持巡检机在预设时间和区域范围内,依照顺序先后一一感应读取预设地点钮的信息,并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线,巡检机所采集的感应记录、碰撞记录及其他信息可作为巡岗职责操作依据;

3.全套巡检设备由巡检机、充电器、地点钮组成,其中巡检机、充电器将交付保安员使用保管,地点钮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员负责安装,保安巡逻读钮时,如发现地点钮松动、掉落、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告知我司人员,否则无法读钮或读钮失败,即以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4.巡逻保安员应熟悉巡检设备使用方法:

①巡逻保安员应紧握巡检机,将塑料读钮头在0-5cm的距离内对准地点钮按下读钮键(中间键),红灯亮,液晶显示“读钮”,提示开始读钮,当巡检机发出“嘀”的一声并闪绿灯,液晶显示地点钮号,表示读钮成功;

②保安员值班时间每班为8小时,当班巡逻保安员必须完成5轮巡逻任务,平均一轮花时不得超过96分钟,当班保安员应把握好时间,以免因过时导致读钮失效;

③在同一轮巡逻过程中,保安员应把握好相邻两地点钮之间的时间间隔,请勿超过10分钟,否则将导致读钮失效;

④所有巡逻保安员应参照我司提供的巡检点位置列表、巡检路线图,逐一感应读取所有地点钮信息并确保读取成功,漏读或因操作不当致使读钮失败,即视为缺漏打更,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⑤凡因超时或误时导致读钮失效,一律视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⑥巡逻过程中确因处理事件未能按时打更者,请记录事件详情,并于下班前提交情况说明一份给物业管理处,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经发现,一律罚没当月工资并开除;

5.巡逻保安员应当熟悉巡逻路线,熟悉所辖区域的设施、环境及

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对特定目标、地段、区域应加以留意,时刻确保其安全或处于正常状态;对于沿途发生的异常情形,如水电设备异常开闭,物品位移、损坏等情状改变(包括门窗开启、高空坠物、陷阱坑道破坏等),陌生或可疑人员进出,外来或内部车辆进出、停放,抢劫、盗窃、打架、行凶等不法侵害行为,烟火异味、浸水漏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自行无法处理的,应请求协助或立即上报并加以记录。遇事不作为或不处理,当场发现一次即按照50元/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6.所有保安员应当爱护和保管好巡检器具设备,保持巡检器具设备外观洁净干爽,除交流学习使用外,不得随意把玩巡检设备,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违者,即按照50元/人次处罚当事保安员,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或遗失的,照价赔偿,另罚款500元整,并承担因巡逻失效引发的一切后果;

7.巡检机遇外力敲击或撞击即会采集一条撞击记录,将作为巡检机的爱护保管程度参考,新增一条撞击记录,即按照50元/条次处罚当班保安员;

8.保安员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包括物品、设备等交接情况记录,注明时间并签名确认,凡物品、值班交接记录栏空白或有违事实者,每发现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处罚交接班所有保安员;

9.当巡检机发出缺电报警时,保安员应及时充电,以确保巡检机正常使用,若因巡检机缺电导致无法读钮,即视为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10.保安员应于每周六下午15:00前将巡检机及保安门岗值班记录表交予我物业管理处,以便及时采集数据,作为保安员考核根据;

11.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应留心观察,夜间巡逻时应配备好手电筒、警棍、对讲机等器具,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七

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顶。

2.黑色皮鞋自备。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1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照价赔偿,由公司统一购买。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为制作标准。

第四条保安人员服装的使用及费用

1.保安人员上岗,务必统一按规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标准领取,工作满1年的全免费;工作未满1年的,公司按出厂价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费,

3.新进保安人员自上岗第11天开始,务必穿保安服,违者按罚款5-10元/次处罚。

4.穿保安服时,除上衣第一粒钮扣外,其余钮扣务必扣好,保安服必须整齐干净;着便装必须得体,公共场所不得穿背心短裤。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经丢失,要及时申领,新领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费用。

6.申领办法:本人写清姓名、工号、型号、由行政部签认后,到仓库领取,仓库员同行政部核对,扣除费用。

7.不得将保安服转借他人。将保安服转借非本厂人员企图混入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从事不正当或非法行为、破坏公司名誉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八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值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 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

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4.0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

4.1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

4.3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

4.4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九

一、考勤工作以服务岗点班组为单位进行,服务岗点负责人担任考勤员,对岗点考勤工作负全责。

二、服务岗点的工作作息时间、勤务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决定。

三、请休假:

请休假及请休假的程序手续执行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四、违规行为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二)、旷职: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规定到岗上班的为旷职。下列行为也视为旷职:

1、工作分配调动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2、违反《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的离岗、离职行为;

3、睡岗、空岗、脱岗等行为;

4、酒后上岗、当班饮酒行为;

5、违反辞职规定的弃岗离职行为。

(三)、对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月内1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2次,罚款50元; 月内累计3次,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

2、旷职:1日扣发3日岗位工资,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或罚款100元;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并予以辞退。

3、违反辞职规定弃岗离职的: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如给公司或服务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考勤员:

(一)、工作职责:

1、按日进行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2、在保证完成勤务任务前提下,科学安排保安员请休假并执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规定;

3、每月10号前向公司服务管理部报送上月《考勤表》并附上月发生的《请销假条》;

4、确保上报的岗位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对出现的错误后果承担经济责任。

(二)、工作纪律:

1、规范登记考勤簿,严禁涂改。违者,按项罚款50元。

2、如实记勤,严禁弄虚作假、漏记、瞒报、错报;严禁越权准假。违者,按项罚款100元或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年内重犯,并处免职。

3、岗上出现旷职、违约离职及其它非正常减员时,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公司服务管理部,违者,按项罚款200元,并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开始实行。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

一、奖励制度

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100-500元

1.1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2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0经过季度考核及民主评议,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奖励50-100元。

3.0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服务态度良好,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得到公司领导和客户表扬的,经季度考核确认的奖励50元。

4.0积极参加工作,学习训练成绩优秀的奖励20-50元。

5.0抓获盗窃分子、自行车嫌疑分子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6.0因公受伤奖励100-200元。

7.0内务卫生评比表现较好的奖励10-20元。

二、惩罚制度

1.0一般违纪

1.1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响的罚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迟到或早退10-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以内一个月累计者罚款10元。

1.4当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态不正罚款10-20元。

1.5岗上看书、看报、吃东西、与无关人员闲聊者罚款10-20元。

1.6在队伍中闹不团结,搞小磨擦的,当事双方罚款20元。

1.7无故不参加训练、部门会议和突击任务的每次罚款10-20元。

1.8不爱惜或不妥善保管装备,造成一定程度损坏的罚款20元。

1.9在值班记录上乱写乱画,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10元。

1.10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盗或自盗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律不发工资,开除处理。

1.11违抗命令,当众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的:

1.11.1情节较轻的,罚款50-100元;

1.11.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2当班睡觉被查实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1.12.3一年内三次被发现睡觉的作辞退处理。

1.13服务态度粗暴、顶撞客户或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视情节作以下两种处理:

1.13.1情节较轻每人每次罚款30-50元;

1.13.2情节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4当班时喝酒或不当班时酗酒滋事的:

1.14.1当班时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酿成后果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4.2当班时喝酒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每人罚款50元以上同时作辞退处理;

1.14.3当班喝酒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后作开除处理;

1.14.4其它时间喝酒滋事未造成后果的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罚款50元后作辞退处理。

1.15无故打骂污辱他人或员工之间相互打斗的:

1.15.1情节较轻的罚款30-50元;

1.15.2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作辞退处理。

1.16脱岗、失职现象:

1.16.1脱岗未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罚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7违反宿舍规定,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17.1留宿同性的罚款20元;

1.17.2留宿异性的罚款50元,并作辞退处理;

1.17.3内务不合格的罚款20元。

1.18散布对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8.1罚款50元;

1.18.2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全部工资。

1.19拉帮结派,搞不团结和地方主义,影响员工队伍团结的:

1.19.1造成一定影响的罚款20元;

1.19.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的处理。

1.20安管队员违反公司的请假制度的,不当班时间:

1.20.1不请假外出一天以上或两天以内,罚款50元;

1.20.2两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1.20.3休假逾期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罚款50元,并扣除本季度奖金。

1.21聚众赌博两次以上作辞退处理。

1.22当班时间出现以上情况,每次罚款5-10元。

1.22.1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1.22.2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

2.0严重违规

2.1.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2.1.1当值时间睡觉;

2.1.2擅离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2.1.3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对住户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2.1.5吵闹、粗言秽语,扰乱公共秩序或小区安宁;

2.1.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住户房间;

2.1.7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2.1.8未经批准,私自配调住户或公司钥匙;

2.1.9涂改、造假单据、证明或拾遗不报;

2.1.10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荣誉;

2.1.12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2.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2.2.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2.2.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2.2.4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2.2.5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当班时间饮酒;

2.2.6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另谋职业;

2.2.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2.2.8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2.9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2.10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2.2.11由于工作失职使住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2.2.12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影响员工的团结,影响公司声誉,屡教不改者。

3.0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罚款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可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奖罚程序

1.0奖惩依据:客户投诉、群众反映、员工或主管检查发现、部门领导发现等。

2.0奖罚原则:实事求是、奖罚分明、恰如其分。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二

一、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二、适用范围

保卫警用所有器械。

三、管理要求

1、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主要包括防暴钢叉、防暴手电、防暴甩棍、防刺服、防暴头盔、防暴橡胶警棍等警用器械。保卫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任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要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由每班指定班组人员专人看守,严禁器械混乱使用。

3、所配保卫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巡逻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能力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4、严禁将保卫警械提供他人,严禁将保卫警用器械带出本单位,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以防不慎误伤到他人。

5、执勤巡逻时保安员必须随身携带必要保卫警械,如防暴橡胶警棍。巡逻时警械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警械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保卫器械的交接验收

8、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公司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9、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保卫部汇报。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警械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

11、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公司保卫部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保卫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公司年度综治保卫工作考核,并通过保卫部工作简报予以通报。

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三

第一条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时间规定:

6:50—18:50 18:50—6:50 吃饭:30分钟

第二条 保安岗位安排:

1、大门岗:白班:苏仁团(领班)、王玉攀、周泽绵夜班:张森林(领班)、罗光勇、朱达辉

2、新装车台:钟洪根(领班)、白班:叶智灿、王宽仁、夜班:刘保和、龙昌鸿

第三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五条 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条 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第七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第八条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纪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十一条 值班保安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或睡岗,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二条 各值班人员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所在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履行职责。大胆管理,

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并提报公司处理。

第十三条 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按章办事,严禁用污言秽语相待员工。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佩戴一致,不得卷裤脚、袖子等有损保安形象。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重点部位巡逻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四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200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五

为了使保安人员衣装整齐、精神抖擞,既向众人展示大辰保安队员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促进保安队员增强责任意识,谨记工作职责,规范自身行为,特为保安队员配备上岗服装,并就上岗服装的穿戴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为六名保安队员提供上岗服装各一套:春秋装一套、长袖装两件、长裤两条、领带一条、大沿帽一顶、帽徽一个、胸章一个、肩章一付、臂章一个。

二、保安队员必须爱护自己的服装,穿戴规范,做到经常清洗,以很好的树立公司和小区形象。

三、保安队员必须保证此服装只作上岗服,不得随心所欲,不得随意损坏,更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直至追究责任。

四、保安队员不得穿此服装招摇过市,不得穿此服装去酒吧、网吧、公园、超市等娱乐场所或商业网点,更不得穿此服装打架斗殴、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付。

五、保安队员如人为造成服装、帽子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六、保安员不得擅自更改服装的款式,破坏服装的统一性,影响保安队整体形象。

七、如保安队员因违反公司规定的保安守则被公司解聘,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

八、如保安人员自动辞职,配备上岗服装未满一年者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配备上岗服装满一年但未满两年者公司将扣回一半服装款;配备上岗服装满两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装款。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六

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 ,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管理办法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七

一、职责

1、行政人员负责保安员装备的采购与监督工;

2、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安装备入库、摆放、出库、清洗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保安装备的领用登记、发放、退回、换装工作;

4、保安管理部负责保安装备的日常管理;

5、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二、保安员装备管理规定

保安员装备是保安从业单位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为保安员配备执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卫、防护等准备器材并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护,保安装备包括:

1、对讲机及其配件;

2、电警棍;

3、强光手电筒、手提式手电筒

4、易耗品:如手套、警用雨衣、雨鞋、签字笔等;

5、办公用品:电脑、巡逻登记本等。

6、交通工具:电瓶巡逻车。

7、日常用品:如洗衣机、电饭煲、电磁炉、取暖器、被褥、床单、枕头、脸盆等 。

备注:以上物品随时更新,列表附件1(采购物品市场指导价格明细表)为准

三、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对讲机使用者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下班须交接好,一旦损坏丢失责任确定必须赔偿;对讲机通话必须规范用语,以及使用人每天进行日常维护,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应立即上报公司进行维修。

1、保安各岗位配置1部对讲机,特殊情况试项目而定。

2、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队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3、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4、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5、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7、如遇安保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情况下,保安装备需退回公司。

四、电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员在执勤期间,应注意自我防护,保安员执勤时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可使用电警棍等防护装备:

1、协助捕捉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遭到抗拒的。

2、协助处理打、砸、抢、聚众骚乱或结伙斗殴事件的。

3、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遇到正常进行的不法侵害,情况紧急的。

4、遇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需保护自身安全的。

5、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6、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7、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8、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9、非执勤时间不得使用保安员装备。

10、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当事人需按价赔偿。 11、如遇安保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情况下,保安装备需退回公司。 五、易耗品、日常用品的使用管理

1、公司发放至各安保项目的易耗品属正常消耗,保安员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2、公司本不提供日常用品的发放,如保安员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采购员统一购买,采购费用需由保安员个人承担。

六、生效及修订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颁布的规定即行废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负责解释和修改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八

一、签到时间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每日签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

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日签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间、下午16:00-17:00之间、半夜

23:00-24:00之间、凌晨3:00-4:00之间、次日早上7:00-8:00之间,每班总计签到5次

二、注意事项

(一)全体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签到时间,违反一次或一次未签到者,单次罚款50元;

(二)特别情况:如请假,保安员请假须经班长刘永平批准,班长请假须内保批准;

(三)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发现有未登记或未允许进入人员、车辆,单次罚款50元;

(四)外来人员、车辆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坏的,保安人员要及时发现,扣留事故责任的人员和车辆,未找到事故责任人的由当班保安对事故负责,找到事故责任人的视情况奖励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十九

1.0 职责

1.1 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 各班长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 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装备包括:

a) 对讲机及其配件;

b) 电警棍、警棍。

2.2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2”频道。

2.2.2 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 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 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右腰后,严禁随手乱放。

2.2.5 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a) 呼叫:“×××(部门/岗位)收到请讲。”

b) 回答:“我是×××,收到,请讲。”

c) 完毕:“收到。”或“完毕”。

d) 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练,发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银5号,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e) 称呼规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女士”,小孩称“小朋友”,领导的称呼应是:“姓加职务”。

f) 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g) 如需汇报值班情况,有情况汇报情况,无情况只需汇报:“中银号正常”。

2.2.6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3 电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3.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3.3 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3.4 严禁私自动用警具伤人,违者视情节做出警告、严重警告、除名等处分,后果自负。

2.3.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4 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3.0 记录

3.1 wdwy/zy-fr-ba2401a 《保安物品发放登记表》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二十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 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 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

3、 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 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 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 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 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一10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户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户钱、物者;

7、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9、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0、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保安人员的服装管理办法篇二十一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 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 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4、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5、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 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 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3、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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