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员管理制度方案(优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20: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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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落地需要领导者的指导和支持,以及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如何制定一个符合实际需求的方案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高效实用的方案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拓展公司业务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共赢”之目的制定本办法。

1、公开性原则。考核过程、奖励标准实行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以签订经营合同与服务收费到帐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

3、差别性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考核内容与奖励标准有所区别;。

4、及时反馈原则。对经营合同签订备案、履行、服务费用到帐等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一)专职业务拓展人员。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超过30万元时(不包含30万元),按合同到账金额10%进行提成。

公司拓展业务绩效考核按累积法计算。实行基本月工资制度,对拓展的业务将按合同到帐款额5%进行提成,超过5%的部分年终结算。

具体算法如下:

月工资=基本工资+合同到账金额5%。

5.年终提成=每月年终提成之和。

(二)业务拓展的其他人员。

其他员工本人拓展的.业务项目,按服务合同到帐额60%计发,余下40%按履行合同当月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出备案通知,按比例结算。

(三)业务绩效提成计发标准。

公司当月签订业务合同(含公司拓展部、行政服务中心、经理交办的项目)到帐款额计发提成的50%,余下年终按项目进度结清。

(四)年终绩效奖励计发标准。

完成年度任务奖励标准。当年累计完成合同到帐款10万元起的员工,年终奖励4000元,而后按差额累进进行奖励,每10万元设一个挡次,不到10万元不计,实行上不封顶,鼓励敢试敢超。

1、本办法适用公司专职、兼职、在职员工的业务拓展人员。

2、本办法从3月1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二

一、每月15号、30号集中学习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按时到会,若无故缺席不到会扣20·00元,迟到、早退扣10.00元社。

二、按时上、下班,早班6:00点—12:00点,晚班12:00点—5:30分,不按时上、下班扣20.00元。

三、工作时间不在路段,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当天工资、并再扣除20.00元。连续旷工3天予以辞退。

四、清扫保洁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环卫标志服装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五、环卫人员不得将垃圾倾倒在花池、树坑、绿化带、河沟里,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六、清扫保洁期间,若发现纸屑、包装物、塑料袋等垃圾4个以上的,罚款5.00元;经督查人员提示后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10.00元。

七、不在定点垃圾桶倾倒垃圾或把垃圾倒在桶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九、环卫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缺岗、无故请假,确有要事请假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替岗人员。

十、每月评比一次,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前3名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并奖励50.00元。

十一、每月若累计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工作关系予以解除。

十二、爱护环卫设施、劳动工具。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三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四

科学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坚持“以岗定人”。依据保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密切相关,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是认定涉密人员的实质条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属于“以事定人”,泛化了涉密人员的确定,不符合保密法的要求。二是坚持“依事定岗”。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家秘密流转范围和流转环节有很大不同。机关单位应当结合本机关单位保密事项范围和工作实际,采取“依事定岗”的方式,确定涉密岗位。三是坚持“程序科学”。机关单位应当按程序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保证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没有遗漏,同时也要严格控制,确保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最小化”。

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拟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审查,是涉密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是全面审查,要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类别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强调的是全覆盖和无例外,即必须确保每一个涉密人员忠诚可靠,使所有涉密人员都处于合理有效的管控之中。二是先审后用,审查工作应该在涉密人员上岗之前完成,只有通过保密审查的人员,才能到涉密岗位开展工作,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信息,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能到涉密岗位履职。三是定期复审,涉密岗位发生变化、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复审。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进行复审。

根据涉密岗位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保密法对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作出原则性规定,目的是在保密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以合理配置保密资源,提高保密管理效能,确保实现最优保护。但在实践中,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落实得不到位。机关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在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培训内容和频次、权利义务设定、出国(境)管理、脱密期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不同的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

要对涉密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手段,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环环相扣。一是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和指导,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二是加强在岗管理,机关单位应当通过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施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履行保密职责考核等,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三是加强离岗管理,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在脱密期内,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五

20xx年上半年,市中区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管局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工贸双强,城乡共进”先行区的目标,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为总揽,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目标,抓好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突出抓好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难点,积极关注民生,推进城市化建设,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房改售房款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改善我区城镇面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以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为引领,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20xx年上半年,全局根据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有关文件部署,制定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方案并认真进行了落实。围绕提出的“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的“党建三问”进行了讨论,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社会评价工作。20xx年上半年,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xx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区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2019-2019年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年初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机构和成员,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落实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股、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深化反贪腐工作格局,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贪腐的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春节前后,房管局多次派出工作人员,来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董家村和柏树村对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检查,促进了社会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3、深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我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帮扶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白马镇白塔村村民及干部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20xx年包村帮扶工作计划和“联群”活动实施方案,务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以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加强帮扶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员结对帮扶,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实绩。20xx年2月12日上午,区房管局局机关支部书记陈四新带领帮扶工作人员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白塔村开展“结对帮带春节送温暖”活动,同许国民、王淑华、何富琴等12名困难村民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了他们的生活现状和身体情况,为他们送去了油、米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同时提前送上新春的祝福,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3月29日上午由区房管局副局长、总支委员赵跃同志带领陈凌、周军、王国虎同志到河坝街社区开展了“党员义工日”活动,看望和慰问了社区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鼓励他们勇敢树立面对生活的信心,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让他们感受到了真情以及党和政府的关爱。

4、积极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劳资、信访维稳、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行政调解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头,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完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对上半年收到的27个信访件均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和答复,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二是积极协调处理白马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动迁还房产权证办理问题的群众信访、上访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突出贡献。

二、围绕发展,强化服务,履行各项职责任务。

1、抓好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20xx年,房管局继续加强对廉租住房用户的动态管理,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廉租住房的准入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予以相应的处理,以满足更多需要住房的低保家庭。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力度,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启动,通过规定程序全面对在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对新增申请人的资格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4月9日,在乐贤镇举行了第三批廉租住房摇号仪式,按照廉租住房分配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13户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整个分配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性窗口。

1-6月共办理产权登记7198件,面积约14.7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登记1523件、办理商品房备案1474件,商品房预告登记1409件、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354件;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1112套,面积11.49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294件,面积3.25万平方米;更正、变更登记32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宗,共29533.85平方米,整理产权档案1500件,档案查询登记524件,扫描档案2300件。实现收入116.17万元,协助税务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款512万元。

3、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推动第二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上半年,区农房管理中心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实现了经常性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加强办证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工作,同时严格监督落实《关于加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部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手续不断简化,收到较好成效,确保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序进行。1-6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203件,面积26245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发证156件;变更登记发证26件;办理转移登记21件。

(2)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农房中心承担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本次改革包括全安镇、史家镇、靖民镇、沱江乡、伏龙乡、龚家乡、凤鸣乡7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40000余户集体土地房屋测绘、确权发证服务项目,目前已完成了7个乡镇的宣传、动员及外业测绘工作,正在进行资料审核,上半年共审核测绘资料7512户。上年对永安镇马家寺村和太平寺村颁证200余户。

4、加强物业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内江市市中区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性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工作安排,完善了对部门、街道、社区的考核机制,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与内江市房管局、内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于5月26日、6月16日举办物业服务20xx年行业培训会,接待40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400余份。同时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日常管理。一是1-6月共完成2个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及年检工作,涉及住宅面积34.18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33.26万平方米;二是初审8家物业服务企业动用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核专项维修资金91.46万元,完成8个楼盘8处修缮,面积18.33万元;三是新受理了三家物管企业资信证明。同时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卫生科普宣传、除四害工作,提高物管企业服务水平。

5、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截至6月共召开和参与了各种安全会议12次,对外进行安全教育宣传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投入宣传资金1000余元,组织了6次房屋安全大检查,7次消防安全检查。

6、认真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20xx年上半年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合同3份,合同面积4.49万平方米,预防面积3.7万平方米,实现财政收入6.34万元。白蚁分飞期间免费上门灭治服务21户(其中单位产5户)面积2900余平方,回访白蚁预防工程12次,效果良好,受到相关人员一致肯定。开展街头宣传1次,发放白蚁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电话咨询80余次,现场咨询50人次。通过把好技术关白蚁预防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程相关要求,预防效果良好,防治过的各项工程未发现白蚁危害。

7、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房改售房资金管理。

积极开展新形势下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课题调研,积极探索在新时期扩大和加强住房保障,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措施和途径。1-6月办理房改产权转换登记2件,查询未享受福利房证明56件,接受房改政策咨询20余人次。

8、认真组织实施危房鉴定。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参照现行的9项技术规程和规范对房屋质量好损、危旧房屋使用安全、拆除改造房屋结构等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1-6月共进行危房鉴定32宗,鉴定房屋面积5.05万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局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难点,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随着市中区范围内老旧楼盘相继建立物业管理,房屋的修缮和管理矛盾逐渐突出,物业纠纷不断出现,我局需要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多方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2、廉租住房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廉租房入住的属城镇低收入群体,管理困难、管理成本高,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还需要与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进行。

3、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今年开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数量大,而我局农房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负担沉重,还需要经常加班加点以保证进度。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工作安排将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力度和广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建设文明、廉政型机关。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好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新成效。

2、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活动,建好“五型”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深入实施结对帮扶工程,推进“联群”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白马镇白塔村党支部结对帮扶工作,在结对党组织建设、党群共建、服务民生工作上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3、继续推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围绕区政府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4、进一步完善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结合政务公开、依法治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切实维护物权人权益和交易安全。

5、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完善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速度;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

6、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引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实现“安居”和“乐居”。

7、加强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公租房屋的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二是建立常态的监管机制,随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不倒不塌,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最新人员管理制度方案人员管理的方案》,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六

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2、考勤卡人为损坏或丢失,补办每张收取50元。

3、考勤机统一设置在公司门卫处,门卫有权举报和阻止异常考勤与异常进出公司的情况。

4、所有员工因特殊原因忘记打卡者,最迟应于次日在《未打卡记录表》上登记,由其所属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否则当天考勤作迟到、早退1小时处理。

5、《未打卡记录表》于每月5日统一交于办公室人事处。忘打卡情况每月不超过1次,每超过1次按迟到、早退1小时,计入考勤。

6、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委托或者代理他人打卡,否则双方以旷工1日论处。

7、公司员工考勤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并于每月5日前统计出上月的出勤情况反馈给各部门,并以此结算员工工资。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七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附:。

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三十六条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

促进了涉密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关于涉密人员出境审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加强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既是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涉密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有关部门”,是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任用涉密人员的主管部门.“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有关部门审批涉密人员出境要严格掌握,必要时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第三十八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管理”,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从就业、出境等方面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离岗”,是指离开涉密工作岗位,仍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情形.“离职”,是指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情形.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第三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保密承诺、分类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奖励处分等方面的制度.

“涉密人员的权利”,是指涉密人员除享有作为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

“岗位责任和要求”,是指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保密业务培训,依法保管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及保密设施、设备,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接受保密监督检查等.

机关、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对涉密人员遵守。

保密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办公室)。

包含总结汇报、人文社科、资格考试、经管营销、党团工作、外语学习、旅游景点、行业论文、文档下载以及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等内容.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八

房地产系不动产的商品概念,与其他商品有着本质截然不同的区别,不同于买件衣服那样随心所欲,这是因为买房子价位高,耐用性长。买主务必经过审情度事、权衡利弊的反复斟酌才能作出决定,而且反弹心理很强,稍有不称心就会改变主意,买主思考的问题,内容丰富,错综复杂,既要考虑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又要科究优雅舒适的自然环境,楼质、交通、音贝、污染、安全等诸方面的慎之有慎。由此可见房地产营销深度广,难度大,负荷重,企求在房地产营销上取得卓然显著的成效,并非轻而易举、弹指一挥间,必须加强重视大脑智力投资的力度,具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韧劲和毅力。

房地产营销策划方案要达到尚方宝剑的.强大韧劲和力度,必须在创意理念上形成:

1、具有高度的自信野心;。

2、富于竞争,且乐此不倦;。

3、头脑敏锐,不拘传统;。

4、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处融洽;。

5、注重历史,尊重现实,睽重未来。

1)以塑造形象为主,渲染品味和意念;。

2)展现楼盘的综合优势;。

3)体现楼盘和谐舒适生活;。

4)直切消费群生活心态。

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篇九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周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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