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惩制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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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重要性一直被人们所强调,它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总结是一个完善自我和提升自己的过程,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在情感表达中,我们可以运用一些情感管理的方法,以更好地表达和管理自己的情感。

企业奖惩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5、提拔;

第三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以下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有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主管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让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照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漏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其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公司、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及其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惩处外,还应按照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条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共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一条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二条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0元人民币或1000元人民币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1个月基本工资,记功一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企业奖惩制度篇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奖惩制度篇三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企业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企业奖惩制度篇五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企业奖惩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第十二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第十三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第十七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奖惩制度篇七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奖惩制度篇八

各类假期必须办理请假手术,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5天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请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管理。

1.事假:3天以内科室安排,扣相应工资,3天以上报办公室处理。

2.病假:须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凡病重、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三天内,经医生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1.旷工:半天扣工资30元,1天扣60元,以此类推。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7天,科室不再安排工作,报院办公室处理。

2.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款10元,以此类推,4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论处,全年累计200分钟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3.换班及补休要提前一天通知科室领导,其补休谁先说批谁。

4.每周二大交班,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或可以用半天休假来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1.仪表大方、工作衣、帽、鞋、裤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不戴戒指、耳环、不化浓装、不干私活,上班期间不准吃东西,进入工作区着装整齐,以上一项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款5元。

2.听班时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有加班联系不到的情况,一次扣50元,且责任自负。

3.各班需要填的上墙本及护理记录,护士长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项未填扣款2元。办公班处理医嘱要仔细(检查医生医嘱是否有遗漏、错误,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该医生对接清楚后,才给予处理),及时安排各个班次执行医嘱,未安排妥当一项扣5元,安排未执行妥当一项扣5元。办公班及晚夜间各班应严格执行查对医嘱制度,并及时给予处理及交班,如存在问题未查出或未及时处理,常规一项扣5元,但视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罚。

4.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管床医生、护士、护士长、主任,诊断、用药、饮食、及注意事项,完全不知时,一次扣30元,掌握不全时扣10元。

5.请人代班或补休须妥善安排其所管床位病人的宣教、入、出院评估单、护士长查房记录的书写。

6.各班应向下班交接清楚,包括财产(是否损坏、数量)、治疗及病人情况,不定期抽查,如数量不清者,相应班次归还财产;自然损坏的财产,应及时上报护士长。

各班责任区域环境保持整洁、干净。如办公班、中班负责护士站整洁;药班负责配药室清洁整洁;早班、治疗班、以及责护班负责污染区、病房及走廊的.清洁卫生;责护班还应负责中医理疗室;晚夜间负责当班期间整个病区的清洁卫生(包括护士值班室)。如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不合格区域,一次扣5元。

每个月都会作一次评比,评比方式以大家不记名投票选举出每月优秀护士,将以上事项的扣款作为优秀护士的奖励基金,每月优秀护士将作为年终医院优秀护士参考标准之一。

企业奖惩制度篇九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

劳动合同。

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

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给予奖励:

1、标准执行岗位责任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热情,遵守公司制度,当月未发生任何事故,公司给予表扬。

2、当公司的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灵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损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认可和书面表扬者,奖励伍拾元。

3、巡逻时能主动自觉维护厂内秩序,有效保护厂内环境,制止破坏厂内秩序的人和事,当场抓获破坏者,奖励贰拾元。

4、在巡逻中能及时发现偷盗嫌疑人踪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场抓获嫌疑人(有作案现场,缴获赃物,作案工具)。奖励伍拾元。

5、能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论功绩大小奖励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处理求助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位,现场处理得当,有突发表现者,奖励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不听从指挥者,予以除名。

2、当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视而不见,临阵逃脱者,予以除名。

3、在执勤中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者,予以除名。

4、执勤时精神不振,睡岗或脱岗者,第一次罚款壹拾元,第二次罚款贰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逻时对破坏工厂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每次罚款贰拾元。

6、未按规定巡逻和巡查记录不全,每次罚款伍元。

7、值班人员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摩托车、来访者和物品等,未进行盘查和车牌登记者,每次罚款壹拾元。

8、未着装上岗或衣整不齐,罚款伍元。

9、巡逻时围观打牌,打麻将或去打电游者,每次罚款贰拾元。

10、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且严禁会客,如有违者,每次罚款壹拾元。交班时,值班未打扫卫生,每次罚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机械等发生丢失或损坏,当事人赔偿。

12、辱骂和殴打同事,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医药费,处罚一个月工资作为受害人精神补偿费,并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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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惩制度篇十一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 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 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 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 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 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 功过可以相抵。

6. 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 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 嘉奖

(1) 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 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 记功

(1)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 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 大功

(1) 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2) 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 警告

(1) 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 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 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 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 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饮酒的。

(7)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 记过

(1) 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 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 记大过

(1) 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2) 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 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5)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

3.1 奖励内容

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 1

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 2

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将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5 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

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200元。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6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项。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7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200元/次,同时扣除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4.1.8 凡私自到库房、罐区进行装液碱、盐酸、硫酸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岗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9 违反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2 安全事故的处罚

4.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4.2.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5%。

4.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4.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5%。

4.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4.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

4.3.3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4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6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7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5、其他

5.1 对累计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班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5.2 为避免部门之间产生扯皮、推诿现象,各部门(车间)

所辖的设备、设施归所在部门管理。

5.3 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科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在核算成本时予以扣除。

5.4 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偷盗等安全事故。

5.5 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修订。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1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2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所属各部室、项目部:

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望接到通知后,认真遵照执行。

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第一条 奖励办法

1.对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和企业施工标准的班组,在每次检查中综合分数达90分以上的,视情奖励0.5元/m2。

2、施工现场规范,爬架设备保管妥当,无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多次受到施工项目部表扬的,视情奖励0.5-1元/m2。

3、规范化施工达到标准,被施工项目部推荐参观学习的,视情奖励1-1.5元/m2。

第二条 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90%,专职安全员5000元,其他有关责任人各1000元。

2、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90%,专职安全员3000元,其他有关责任人各600元。

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承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总费用的100%,专职安全员1000元。

4、其他非重大安全事故,视情况酌情罚款1000—5000元。

5、对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取消安全生产部年底安全生产奖 ,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三条 安全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2、施工现场爬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到人证相符。公司办-理-证-件时,

不及时上报办理资料而导致人证不符的,每发现一个罚工程承包人100元。

3、野蛮施工、违章操作,不按规范施工的发现一次罚工程承包人500元,直接当事人罚款200元。

4、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管理无序,导致爬架设备丢失损坏的,罚工程承包人50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的罚单项工程承包人100元,责任人50元;临边、洞口未防护或防护不规范每处罚工程承包人100元。

或下达停工整改令、下达“停工令”未限期整改的罚工程承包人1000—5000 元 。

第五条 公司管理处罚规定

1、安全资料检查:工程开工后不及时报送验收、升降通知单的班组,处承包责任人50元/次。资料未随施工进度整理报送的或存在缺项的罚工程承包人200元,现场负责人100元 ;在各级检查中如果因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提供的,处罚工程承包人500元。

3、人员管理:工程承包人、安全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无故不参加生产安全例会或公司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的,每人次罚100元,在各级培训考试中不合格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未组织召开每周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的,每次罚承包人100元。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1、上级每级对下级考核一次。

2、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晋级的依据。

3、考核不合格者,总公司将调离其工作岗位,直至劝其离职或退岗。

4、考核内容主要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规范、标准情况,各自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成绩与贡献等。

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上级部门每半年对下级部门考核一次。

2、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3、经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总公司将撤掉部门负责人的职务。

4、考核内容主要为: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等。

日照市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二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三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四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五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六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 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 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 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 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 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 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 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 分)、称职(80-89 分)和基本称职(60-79 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 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 。准一的 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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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

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

予以撤销处

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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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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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综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综管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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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差却已成为了很多中国企业的'管理通病和制约瓶颈,尤其是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中表现的更为突出。

员工到公司来无非为了两样东西,一是能赚钱,二是能成长!员工离职的原因只有两个,要么是钱不到位,要么是干得不开心!员工的执行力不行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是领导无能,要么是制度无能!

员工不知道干什么

公司没有明确的能够落实的战略规划,没有明确的营销策略,员工得不到明确的指令;还有一些公司政策经常变,策略反复改,再加上信息沟通不畅,使员工们很茫然,只好靠惯性和自己的理解去做事。这就使员工的工作重点和公司脱节,公司的重要工作不能执行或完成。

不知道怎么干

外企的员工入职后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国内企业则不然,要么没有培训直接上岗,要么培训没有针对性和实操性,要么只是对员工做励志培训和拓展训练,员工热血沸腾但工作怎么干还是不知道;有的只给员工做一些行业趋势、宏观战略的培训,也还是没有交给他们方法。

重点和公司脱节,公司的重要工作不能执行或完成。这里面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中高层领导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干,就没法对下面的人说清楚,总监说不清,经理也说不清,最后是真正执行的最底层不会干,有苦说不出。

干起来不顺畅

如果士兵在前线打仗,后勤给养供应不上,请求支援但是指挥部没有反应,负伤了得不到快速的救护,那士兵的斗志显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公司亦然,慢慢的热情被消耗,慢慢的就变得不主动做事了。

不知道干好了有什么好处

古代作战时,如果一座城池久攻不下,攻城的一般会下一道命令:城破后3天内士兵可以随意烧杀抢掠。结果士气大振,一天城破。

销售永远都是只看眼前的,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当眼前的好处看不到时自然就没有太大的兴致去做。

知道干不好没什么坏处

如果只有“城破后3天内士兵可以随意烧杀抢掠”的承诺而没有“当逃兵立斩”的规定,肯定会有一部分士兵找机会开溜,从而动摇军心。知道干不好没什么坏处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没有评估;二是考核指标不合理;三是处罚不重或没有处罚。

很多部门的工作成果不适合用硬性的指标来考核,这些部门的工作就需要懂业务的高管根据经验评估,如果高管没有能力做出公允的评估,内驱力不强的员工就可能懈怠工作。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危害也是无穷的。

解决执行差难题的五大方法:

清楚了执行力差的原因,解决的办法也就变得明朗了,那就是要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可行、流程合理、激励到位、考核有效”。

目标明确

岳飞靠发明钩镰枪,教给士兵钩马腿而大破金兀术的拐子马。如果没有这个可行的方法,岳家军再勇猛也未必能取胜。执行层的任务既然是执行,管理者就应该对其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法。

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法需要决策、支持、反馈三个环节有效配合。

首先决策不能是根据领导的意愿拍脑门决定,而是要结合市场情况充分论证。

支持可以是高级员工给下属的业务指导,也可以是专业的内部或外部培训,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执行层来说,传授工具和方法远比传递思想更重要,励志培训不会带来多少业务增长,解决问题更多是靠方法而非热情。

任何一个方法总有不足之处,执行中的反馈有助于使其进一步完善。 流程合理

在大多数企业里,流程在形式上没有问题,而是在执行中表现出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有两个:(1)外行管内行;(2)责权利不对等。

激励到位

所谓的激励到位有三层意思:力度到位、描述到位和兑现到位。 激励力度要做到市场上有竞争力、员工中有吸引力、公司里有承受力。 激励的描述要简洁易懂,最好能够形象化。

兑现到位就是公司说的话一定要算数,因为公司原因造成的中途政策变化不能影响业务人员的年度奖金。

考核有效

考核有效要做到三点:

一是考核要真正发挥导向作用;

二是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三是处罚措施要严格执行不能估息。

经历了快速发展期的国内企业,还没有意识和精力来完善公司的管理,造成了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规模严重的不匹配。当行业高速成长时,这种不匹配被高利润掩盖;行业发展到了平稳整合时期后,管理能力不足的弊端开始显现,而执行力差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之一。

所以说,执行力差是老板的问题,是管理的问题。要提高执行力,必须转变管理思想,完善管理工具,最起码要做好上述五个方面的工作。

企业奖惩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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