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精选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22: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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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对所经历的事情进行反思和总结的一种方法。写心得体会时,可以以客观、真实的方式记录自己的经验和感悟。以下是我为您收集的一些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灵感。这些范文覆盖了各个领域和主题,包括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得体会。希望您能够通过阅读这些范文,了解不同人的不同体会与思考,以及他们在总结中所获得的启迪和提升。同时,也希望您能够将这些范文作为参考,写出一篇更加出色的心得体会。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一

学校的平安宣扬让我深深相识到了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巨大的潜在危急,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首先,未成年人不能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一方面,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是法律不允许的,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由于骑车没阅历,不太会留意,关切四周的状况,交通意识比较淡薄,就很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留下永久的伤痕和记忆。

其次,我们除了要牢记“过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等基本的交通法规外,还要时时留意身边。比如:当我们要过公路时假如有汽车飞奔而来,切记不把自己的生命交给那些酒驾醉驾或者是心情急躁爱闯红灯的司机手里,看清晰了道路状况再行走。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有可能这一等就避开了一场事故。

在这里我为大家供应一个数据:全国每年因交通死亡人数达10万人;二是每5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轮下;三是每1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而致残;四是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可想而知,交通平安是多么重要。

最终,我希望大家都能敬重自己的生命、家人的感受和社会的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遵守法律,进行平安交通。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二

交通安全伴我行,这句话一直在提示着我们,现在各种各样人都缺乏一种自觉性,还有就是对于交通安全知识的缺乏,很多人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这次的消防工作学习,我也意识到很多问题,主要就是自身的一些结构性问题,交通安全一直交通安全要重视起来,很多人都在说,很多人都在讨论,交通相关的问题,这次的学习很有实际意义,我个人觉得自己总的来说是比较缺乏这方面的意识的,自己在网上还有新闻上面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也是对于这些方面,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这次的讲课提到了很多,我个人对于一些对个人交通规则也了解了愈来愈多,总是在反问自己记下了吗,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记住这些记下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其实交通安全这些知识不是我们学了就有用,一定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我们一定要自觉地遵守,不是自觉性这些学了就是白学,我十分的提倡这种自觉性,在马路上我还是有时候未必能够看到不自觉的现象,不是不懂这些,其实大家都懂,最基本的安全交通规则怎么会不动,主要就是往往很多人就心急在人那一秒。

这次的学习其实让淡化我改变了自己很多的观念,我以前一直都觉得我们行走行人在马路上行走,或者过马路的时候,危险是很低的,自己的的警觉性都会随着这些潜在的想法降低,之前的一些想法在此之前很多都是很不好,我们的在过也许马路的时候经常会有这么一个潜在的意识总是会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最我们的安全意识总是在降低,我们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一直在消磨,这在我看来是专责一种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我之前就是以前抱着这么一个心态,这次的学习我还是此场能够很清楚的看到这些环境问题的。

交通安全的'意识的缺失总是会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或许是一件小的事情,或许会是自己在马路上的一个举动,这些都是我们在马路上要注意的事情,现在不仅仅是我们一个人的问题,通过这次公路运输安全意识的学习,普及知识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好处一定是没有坏处的,在网上看清的一些交通事其实小事很多案例都是可以能避免的,这些我都见过,所以说我们现在的这种交通安全意识一定要了解,不管是有车的还是我们这样的行人,这些时候不要忽视了这些潜在的危险,或许我们赶上碰上交通事故的几率很少,可是一定要一定有这么一个观念,尊重交通规则,还有就是大众化自己的知识。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三

2020年10月22日,我与大队领导一起前往______会议室,参加了公安部交管局视频会议,观看并听取了报告团成员关于杨雪峰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杨雪峰用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杨雪峰用21年的坚守告诉了我们什么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下是学习杨雪峰先进事迹心得体会,希望我们从英雄身上学习那种爱岗敬业、英勇无畏的精神,为我们的事业做出更大贡献。杨雪峰同志的英勇事迹传遍全国、引发强烈反响,杨雪峰同志平时执法公正无私、英勇无畏,面对歹徒临危不惧,面对压力,他依然坚持原则、秉公处理,他用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用生命诠释了人民公仆对党和国家不忘初心的使命。

英雄长逝,精神永存!杨雪峰同志的英勇事迹将会浩然长存,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中更是我们学习的标杆,是我们千千万万个工作在基层的学习榜样,我们更要汲取榜样的力量,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心系百姓、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以及大公无私、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

不忘初心,不负时光。站在新时代的营盘里,要以杨雪峰同志为榜样,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立足岗位,砥砺前行。同样是身处基层一线工作的一名警察,更要时刻以英雄的事迹鞭策自己,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全力以赴地开展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即使在平凡的岗位也应该努力让自己发光发热,不负青春赋予的激情和斗志,保持一颗砥砺前行的坚定意志,用实际行动为祖国的繁荣发展添砖加瓦。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四

我要平安,我能平安。

当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逝,一个个华蜜的家庭支离破裂,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安静。

据统计,去年我司被交管部门电子监控查获的违章就有两百余起,其中90%的事故是违章造成。缘由是什么?是因为我们个别驾驶员的平安责任心不强。建立健全平安防范措施和严格规章制度是必要的。对我们每个员工来说更多的责任感,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企业。我们操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是关乎整个社会安定,他人的生命平安,那些事故肇事者亵渎了作为一个驾驶员应尽的责任,责任二字在他们身上已丢失殆尽。事故的酿发决不会因为你懊悔泪水而止步不前,所以铁的制度,须要铁的执行纪律,在对违章处理的背后,彰显的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切和关爱。

平安,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平安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以此与车长挚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平安,我要平安,我能平安”的良好氛围。平安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平安进行究竟。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五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六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交通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和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汽车已成为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在我们赞美和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虽然我们只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中看到了悲剧场景,但我们知道这一幕实已发生,悲剧还在继续。每天,世界上有多少人死于无情的车轮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妻儿失散,家庭破裂而死亡?“交通安全”是全世界呼吁的一个真正的话题,但这些事故大多是由肇事者无视交通规则造成的。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腥的交通事故总是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永远不要把生活当作儿戏。在很短的时间内,肇事司机变成了永远的遗憾。亲属们沉浸在这场悲剧中,毫无意义地喊叫着。最后,只有一辈子的遗憾和眼泪,生活不像死亡,上帝是公平和吝啬的。他只给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在我们身边,教育我们,告诫我们。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一定要安全”,“水火无情,人人皆知”“消防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视频后,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消除隐患,才能保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我们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对交通消防安全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们终于深刻认识到交通消防安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确保国家、人民、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安全比泰山更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杜绝交通火灾事故,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警示牢固扎根于自己的思想之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示青春和生命的价值。因此,我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警告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驾驶和防火意识;在作风上,坚决贯彻谨慎驾驶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要以身作则,引导和推动。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七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留意交通安全,而是鲁莽行事。司机开着车,跳了过去。驰骋的过程中还剩下什么,只留下飞扬的尘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惊和哀痛了吗?醉驾者在“拂晓”的暮色中摇曳,你迷模糊糊,没有任何思绪。你怎么能冒这样的风险?当我看到“司机的饮料,亲戚的眼泪”的标语时,我为你的无知深感惭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张白纸吗?只是意味着空虚吗?这让我陷入了深思!

有一次,在一个酷热的夏天,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球,舍命地直奔路中间。或许,他还年轻,他简洁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张卡片。

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久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如同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召唤,上天是慈爱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苦痛,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哀思。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哀思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苦痛的泪痕,那是怜悯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莫非不应当为此而珍惜珍贵的生命吗?或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或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当留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坚韧,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留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召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久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绚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交通安全伴我行心得体会篇八

为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营造出更加稳定、和谐的环境,日前,国网慈溪市供电公司针对210余名驾驶人员开展了全体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规范其行车行为,使企业安全文化得到有效提升。

此次培训,该公司邀请到慈溪市浒山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长符长飞就慈溪市交通安全形势、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冬季车辆怎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道理行车安全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并着重对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等几个重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了强调,提醒驾驶员要注意安全行车。

在培训过程中,讲解人员采取了法规和案例相结合、主讲与现场解答相互动的方式,活跃了现场气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慈溪市供电公司的参训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后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为和谐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尽到自己的责任。

此次培训会采取ppt讲解与事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的介绍了行车过程中的特点、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法。为加强驾驶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公司还组织大家开展讨论,介绍各自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仔细进行分析,互相借鉴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培训,配送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深刻理解了疏忽、违章、酒驾、疲劳驾驶等的危害。本次培训不仅保障了驾驶员们的个人安全,也缓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不受影响,使配送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形成创先争优意识,人人开安全车,争当文明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认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认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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