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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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一

中心工会是在上级工会和中心支部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受中心支部领导,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1.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贯彻部署上级的有关精神,制定措施,落实方案,督促检查。

2.负责组织选举、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并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3、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中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积极配合党政,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当职工的贴心人。组织职工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5.收集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职工代表提案。6.接受和处理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丰富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

8.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9.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收集、整理、装订各种资料,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1.每季度召开。

1—2次会议。

2.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中心党、政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3.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支部的指示,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

4.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5.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6.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向行政、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7.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困难补助等。

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主持开展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3.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1)听取主任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中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大型仪器购置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3)组织进行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4)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中心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1.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会员按每月每人10元缴纳会费;中心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60%拔缴经费;行政补助工会活动经费。

2.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如:职工的困难补助、生病职工慰问、文体宣传活动、职工集体福利、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

3.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1)贯彻执行国家《工会法》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和管理好工会经费。

2)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财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3)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工会主席审批,票据齐全,手续完备。

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对工会经费的开支情况要做好审查与监督。

1.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实行“一年一审”的制度,审查的时间安排在当年的年底进行。2.审查内容包括当前工会经费的收入项目及金额,开支的项目及金额,结余情况。3.审查的结果给予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4.参加审查的人员是工会经费委员。

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

1.为了关心、关怀、关注离退休职工,丰富离退休职工文化生活,结合中心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心有关规定,宣传、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策、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3.结合中心实际,制定离退休职工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等,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材料,搞好离退休职工各类经费的计划安排、申报发放、使用管理工作。4.坚持走访、生病住院探视制度和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5.关心离退休职工的思想、身体、生活状况,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体检和去世职工抚恤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开展离退休职工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集体活动。

7.掌握离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活动场所管理。

8.发挥和充分调动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为中心建设和发展发挥余热。

9.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整体综合素质。

10.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讨新时期离退休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11.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1.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2.全面主持中心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中心支部委和上级工会决议、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贯彻措施。3.根据工会章程、上级工会、中心支部的布置,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4.关心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和反映职工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关心职工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5.组织工会干部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工会干部自身建设。6.根据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掌握好各项经费的使用。

1按照院工会委员会的分工,分管职责范围内工作,积极协助院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工作。

2.积极参加院工会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以科学理论指导工作。

3.严格遵守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发挥表率作用。

4.认真履行工会维护、教育、建设和参与四项职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中心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6.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在中心支部、工会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女职工的特点开展工作。

2.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女职工中开展以自尊、自立、自强、自爱为内容的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道德观念,处理好恋爱、婚姻和家庭等关系,做好新时代的女性。

3.鼓励和引导女职工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中心各项业务技术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政治、文化素养和技术素质。

4.组织和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提合理化建议等,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中心发展贡献力量。

5.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中心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6.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开展与女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中心工会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中心行政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计划生育条例,协助行政做好女职工定期妇科普检工作,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生活的文体活动。

8.要经常深入到女职工中了解女职工的意见、要求、困难和疾苦,做女职工的贴心人。

经费审查委员职责1.审查执行工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2.督查中心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3.定期对工会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5.工会换届、工会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协助有关部门审计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在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的原则下,依靠群众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物账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账目,按时编制财物会计统计报表。

4.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并向职代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5.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账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6.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如果对本单位领导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本单位领导人决定的同时映。

向上级工会反,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二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四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总体部署。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以公司建设为中心,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

5.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6.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搞好职工福利,改善职工生活。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推动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

2.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3.促进社会和谐,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手段,维护职工和社会稳定。

4.健全完善维权机制,增强维权实效。5.加强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扩大有序参与,激发组织活力。

6.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为着力点,提高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水平,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

2.负责召集本单位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3.配合党支部抓好“做、创、建”等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

4.抓好救援中心的民主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5.做好职工家访与谈心工作,关心员工的生活,协助公司工会做好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

6.加强本单位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8.负责管理本单位工会资产和经费。

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制订工会工作计划。2.负责协调会员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政策、会议精神的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民主生活会。

5.协助行政调解职工工资、劳保待遇等纠纷工作。6.负责工会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7.负责监督检查工会小组的工作情况。

安全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主管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并做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督促行政做好劳动保险登记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

5.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园地。

6.协助做好工伤、病休人员的慰问工作。先进工会小组标准。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3.小组人员遵章守纪,安全无事故,能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4.创建学习型小组成绩显著,职工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业务技术素质达到计划要求。

5.广泛听取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及改革创新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6.深入开展“双诉”和“三学”活动,树立典型,并能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推广。

7.积极维护职工权利,做好互济互助工作,真心为职工排忧解难。

民主管理制度。

1.依照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职工参与本队的民主决策。

2.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议,组织职工参加民主评议,解决职工工资发放、奖金分配、福利待遇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

3.搞好队务公开工作,将所有应公开的内容公布于众,接受职工监督。

4.广泛听取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采纳。

5.设立举报箱,妥善保护举报人利益,严禁打击报复。

1.倡导员工立足岗位、乐于奉献、爱岗敬业。2.积极开展“五小”及“修旧利废”活动,为安全生产节资降耗。

3.深入开展“双诉”和“三学”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以及救援能力。

4.每月底对活动进行考核,公平公正评选出优秀班组,并给与一定奖励。

5.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以及在改革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逐级上报,并给与特别嘉奖。

1.成立队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每月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干部任免等情况实施监督,且严禁徇私舞弊。

2.每月由综合部对各种费用实施统计,并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及时上墙公布。

3.各项费用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杜绝出现隐瞒不报等现象,如发现上诉情况将对负责人给予严惩。

一、举报内容。

1.违反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各类违章行为。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3.生产现场有重大事故预兆或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和不请示上级指挥部的。

4.在下矿预检中发现,因存在重大隐患被上级部门、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的工作面,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

5.下属部门、救援中队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伪造事故经过的。

二、奖罚办法。

1.安全举报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做好保密工作,对举报人的情况不得泄漏。

2.对于那些对举报者进行谩骂、恐吓、打击报复的行为要给予严惩。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员工权益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不同形式在员工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当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逐级反映给在本单位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应积极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进行推脱或瞒报。3.救援中心制定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应以《劳动法》为依据,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本单位工会组织和人力部门应定期检查员工的劳保发放、年休假、婚假以及薪酬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维护员工权益的合理化建议。

5.工会组织应做好单位与员工的桥梁作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消除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等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的行为。

棋牌室管理制度。

1.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外单位人员及未成年人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2.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同志。3.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4.禁止活动室内赌博、变相赌博或酒后滋事。5.爱护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室内物品一律不得不得带出本室。

6.开放时间,每天下午6:00至晚上23:00.台球、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本台球、乒乓球室是我彬长救援中心职工业余活动场所,其他人员须经管理人员许可方可入内。

2.室内器材较为昂贵,请大家正确使用,自觉爱护。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8:30~23:00),节假日(8:00~11:30)。

4.在活动前、后都应检查核实器材有无损坏、数量是否齐全,方可进行活动或退场。

5.台球娱乐时不准打“跳球”、“抢球”或其他有损器材设备的举动。严禁对台球桌磕碰,保持台球桌、台球杆、台球、台泥的完好无损,凡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6.严禁在室内吸烟,对室内电器设备不准私自乱调整,防止使用不当损坏或引起火灾。

7.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影响别人活动。8.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丢废弃物,不随地吐痰。9.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阅览室借阅细则。

1.单位职工借阅图书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借阅手续,并按规定的借阅时间归还,不得转借;逾时未归还借阅书籍的每天处罚10元罚款,累计3天后按该图书丢失处理并按该图书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

3.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图书丢失、损毁的按该图书的原价的进行赔偿;各种业务及孤本图书,市场上难以购买的图书,按原价2倍赔偿;成套多卷图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的2倍进行赔偿。

4.所有借阅人员必须服从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严禁在阅览室内嬉笑打闹,抽烟,保持阅览室环境整洁。职工到阅览室借阅时须保持安静。

2.阅览室的所有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

3.单位职工借阅图书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4.本单位以外人员借阅图书、期刊必须经领导批准。职工及本单位以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5.阅览室在业余时间开放。阅览室的图书、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图书、期刊上涂抹乱画,否则按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6.阅览室图书、期刊每月清点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帐、册相符。

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班组是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班组安全工作的成效,而且还直接影响到整个救援中心的安全状况,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一、小队长管理制度。

1.小队指挥员每月严格按照中队的安排执行,不认真执行的扣除小队指挥员当月津贴的5%。

2.小队指挥员必须对本小队的仪器装备进行检查,定期对本小队的仪器进行检查换药,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未检查或未填写记录人员每发现一人次扣除小队指挥员当月安全奖的10%。

3.小队人员无假外出、无故脱岗或小队指挥员包庇,一但查出扣除小队指挥员当月津贴的10%。

4.小队在万米演习、高温演习、体制训练等训练时小队指挥员要认真组织,确保训练的安全和效果。否则扣除小队指挥员当月安全奖的5%。

5.在下井排放瓦斯、预防性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漏检的扣除当月安全奖5%。

6.小队指挥员必须团结一致,围绕中队工作协调配合各小队,否则扣除小队指挥员当月安全奖的2%。

7.坚持军事化管理,在工作中不得出现顶撞、抵触、扯皮等不良现象,以确保政令的畅通。有上述行为者扣除当月安全奖10%。

二、群安员管理制度。

1.对群安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2.群安员要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搞好自主保安,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对于滥竽充数,敷衍了事的群安员,除按规定给予罚款外,要视其情节,经请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3.协助小队长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队人员提合理化建议,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指导其按章作业。

4.对本小队生产的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领导或小队长汇报,并协助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立即撤离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险情,危及安全时,有权建议停止作业,直到处理完毕。

5.对群安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和杜绝重大事故者,给予及时的上报和奖励。

6.群安员在日常工作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在安全预检中能认真查处隐患的,对每条安全隐患奖励3元。

三、救护队员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救护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正确使用各种救护装备以及劳防保护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4.时刻观察作业环境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小队长。

5.积极参加中队的各项训练和业务培训,遵守战备值班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

7.在处理事故时,应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

四、以师带徒管理制度。

1.平等、自愿原则,师徒双方在岗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师徒协议签订后不可更改。

2.全面负责原则,师傅对徒弟在工作期间的所有事项负有指导责任。

3.服从原则,徒弟要服从师傅的指导,严格按师傅指导进行工作。

4.尊重原则,师徒之间互相尊重、言语文明、坦诚交流。5.轮换原则,师徒达到一定层次时,换到另一岗位重新拜师。6.师傅在徒弟工作期间,对其进行工作和生活上的指导和帮助。

7.一位师傅可以带多名徒弟,但一个徒弟在师徒协议期内只能拜一位师傅。

救援中心工会。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五

一、教师(含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意见、有问题需要咨询、上访的必须逐级通过组织进行。可先向中心校长反映情况,然后由中心校长向联校汇报,联校汇总整理后向上级汇报。教师不得越级上访、咨询,不得集体(三人以上)上访、咨询。

二、对违规上访者,在今后的职称评定、竞争上岗、评优选模等考核中每次在总分中按省、市、县三级分别扣除5分、3分、2分。

三、对在上访中起带头、组织、串联等中枢作用者,联校不预聘用。

四、若哪个中心校出现违规上访,对该中心校长给予严肃批评并按第二条执行,直至免职。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若出现上访问题追究直接领导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直至免职。

六、对由于上访、咨询所形成的经济支付款项,按上访咨询人数分摊,联校不分担任何经济支付。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和召开时间。

(一)职工代表大会任期。

公司现在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任期同步,任期为五年。基层各单位召开职代会的代表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的,可以召开职工大会(200人以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0人以下召开职工大会),但召开职工大会时必须完成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在3月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各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必须在每年公司职代会闭会后的一个月内召开完毕。

1、基层工会召开有关会议提出召开职代会的时间、地点、议程、范围等事项,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同级党委(或党总支),党委(或党总支)批准后,基层工会再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工会、公司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2、基层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第四条职代会的召开。(详见附件一)。

第三章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工会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在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安全技术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第六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现场机械、机具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备;

2、施工现场“三保”、“四口”、“五临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三宝”要求能正确配备和使用。

(二)现场安全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1、施工现场达到文明工地要求,杜绝脏、乱、差现象;

2、构件、材料的堆放符合相关规定;

3、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序分隔开。

(三)现场安全卫生设施的配备状况。

1、特殊作业场地要求通风良好;

2、施工现场要配有临厕;

3、现场供水用具应干净、卫生、防尘。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1、现场职工劳保用品应按要求发放;

2、对新入工地职工要及时补办劳保卡,确保劳保用品及时配备;

3、劳保用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安全“三宝”应作为职工的基本防护用品;

2、现场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对特殊操作面施工应做到,心中有数,具备个人防护意识。

(六)季节性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及保暖措施;

3、职工宿舍应配备季节性降温、保暖措施,夏季注意防中暑,冬季注意防煤气中毒,并有专人负责宿舍管理。

(七)职工食堂的卫生状况。

2、炊事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做好防鼠、防蝇、防虫及炊事用品的定期消毒工作。

(八)临设居住环境的卫生防疫工作。

1、临舍的设置、人员入住情况要符合规定,禁止通铺现象;

2、职工宿舍应由宿舍成员轮流进行卫生值日,宿舍垃圾及时清理;

3、宿舍区应派驻专职卫生员定期进行卫生防疫及疾病预防工作;

4、厕所、浴室应有专人每日打扫和消毒。

(九)宿舍用电应符合安全标准。

1、宿舍布线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开关、接线插座齐全,禁止个人乱拉乱接现象;

2、个人电器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无破损、漏电现象;

3、宿舍区应配备统一的漏电保护装置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十)职工的劳动时间。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落实情况。

1、应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安排其适当的工作和劳动,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3、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处理程序。

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劳动合法权益的情形,工会应代表职工向公司行政反映,要求采取措施以整改;公司行政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对拒不整改的,工会有权向上级行政单位以至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依法做出处理。

第八条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政治原则和法律原则。

1、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应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向行政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工会发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提出解决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及时做出处理。

3、工会依据劳动保护条例参与确认负伤、残疾、伤亡职工享受因公、非因公待遇的条件以及相关待遇的落实。

(二)维护保障和监督检查。

1、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情形,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公司行政应当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2、工会参与和监督行政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

1、工会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惩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时,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2、工会对劳动过程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工会有权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四)劳动保险和抚恤工作。

1、工会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监督和保障劳动保险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政策、法令,减轻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时的特殊困难,并做好相关抚恤工作。

3、对涉及职工劳动保险政策落实的相关问题,工会有权与公司行政进行交涉,以确保相关政策的及时落实。

第四章劳动争议调解。

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由职代会推举)、企业代表(由总经理指定)、工会代表组成。企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第十条调解内容。

(一)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发生的争议。

(三)因执行国家和省部、有限公司等有关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文件规定发生的争议。

(四)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职工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四)做好有关劳动和劳动保护法律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事人双方自愿;

(二)依法调解;

(三)实事求是;

(四)平等协商;

(五)尊重当事人仲裁申请权和诉讼权利。第十三条调解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调解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调解申请10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应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出席调解会议。如不接受申请,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劳动争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本企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2、必须是我国法律规定受理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3、必须是争议双方自愿调解的劳动争议。

4、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必须未经过裁决或判决。

(三)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四)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拟定调解方案,拟提出调解意见,并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

2、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

(1)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2)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3)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调解意见。(4)与当事人协商。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一式四份,加盖印章,分送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抄送上级调解委员会一份。

4、调解不成的,应做好记录,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情况。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五)调解劳动争议,一般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六)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同时,调解员应主动要求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上级调解指导委员会和有管辖权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履行调解协议。

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产生。

(一)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组织任命或者由员工推选,以上两种形式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均要以工会文件或者通知的形式任命并予以公布,同时要建立记录台帐(附表1)。

(二)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或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两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

(三)工会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台帐(附表2)。

第十六条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职责。

(一)参与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二)参与危险源辩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

(三)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四)参与事故和事件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五)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六)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对员工反映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应及时与行政沟通协商解决并向员工反馈。

(一)工会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工会应组织广大员工,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并建立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台帐(附表3)。

(三)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参与对危险源的调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台帐(附表4)。

(五)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并保持信息畅通。

(六)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督促本单位为员工配置劳动防护用品,改善作业条件。

第十八条与员工沟通的方式。

(一)工会应以书面形式将职业健康安全代表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传达到基层,让员工及时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的信息。

(二)沟通的方式可以是电话、信件访谈和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形式等,并做好来自员工信息交流记录(附表5)。

(三)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应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获取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被检查单位行政沟通协商解决,或者向上级工会反映。

第十九条获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信息的处理方法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协商代表在收到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诉或抱怨后,应及时同被检查单位行政沟通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或抱怨者反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五、附件:

附件1:领导干部的述职题纲;

附件2:民主评议、测评基层领导干部测评表;

附件3: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测评表;

附件4:职代会提案征集表;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七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八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九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工大会。

2、会议的听取和审议行政校长的学校工作总结和学校新学期工作计划的两个报告,以及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等。

3、会议各项议程和决定要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4、教职工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5、教职工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6、按时换届改选和民主评议干部。高级教师参政议政制度。

1、加强民主管理,发挥高级教师参政议政的作用。

2、学校凡是重大校务、重大决策要吸收高级教师的意见。

3、定期召开高级教师会议,及时吸收高级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4、参政人员要深入了解广大教师的思想,及时向学校汇报,做事公开、公平、公正。

5、对教师的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等荣誉进行参与,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6、坚持做好参政记录。

教工之家是学校工会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活泼、和谐的校园氛围,加强教职工的体能锻炼和情感交流,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为广大教职工提供的休闲娱乐活动场所,为了保证“教工之家”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教工之家是教职工学习、健身的公共场所。到教工之家进行学习和活动的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2、教工之家配有书刊和体育器材,可以开展乒乓球、棋类、牌类、读书、看报等活动,是全体教职工休闲的好地方。

3、教工之家是为本单位教职工服务的,不对外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对外开放时,须报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对外开放。

4、教工之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到教工之家开展活动的教职工必须经管理人员开门,不得私配钥匙。

5、教职工在教工之家开展活动应保持室内卫生,不乱丢废弃物,纸屑,不随地吐痰;离开活动室时,应对室内活动设备进行整理并打扫好卫生。如果使用电器设备,离开时应随时切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图书阅览室的书刊报纸由专人管理,不得随便带走。注意爱护公共财物,如损坏物品要追查责任,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

7、教工之家每天至少开放一小时。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财务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和讨论财务工作,设臵专管人员,明确责任目标和审批权限。

2、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一般按照预决算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努力组织收入,控制支出,保证需要。同时,坚持年终决算,总结和评价预算执行情况。

3、坚持收足收齐工会经费和会费,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坚持正确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坚持为教职工群众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勤俭节约,保证需要,略有结余。

5、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纸条为原始凭证。

6、坚持实行民主管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定期公布工会财务收支、会费收交情况。会费和工会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每学期公布一次,并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7、严格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8、充分发挥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的作用。

(一)教师上岗评聘公开。

教师上岗评聘,首先申报人申报上岗的理由、自然条件。申报所教学科。然后,学校对申报人公开申报人的自然情况公开;业绩公开;排列序号公开;评聘、试聘、待聘的结果公开原则公开办理。

(二)教师业务考核公开。

对于所任的职务,所教学科的业务量化,考核标准细则公开,教师业务考核的赋分,评语等级向本人公开。教师考核的评优,在加上各业务部门考核的基础上,以各业务部门的考核为依据,公正合理。评优条件,比例名额,结果公开。

(三)教师评优公开。

依据教师的职业道德的有关条例及业务能力,继续教育等各方面考核的细则为依据,民主评议为基础,评优的条件、级别、名额结果公开。并把评优的结果作为评聘教师晋级、晋职、调资的依据。

(四)学校规章制度公开。

学校的规章制度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责任范围,切实建立有利于调动学校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适合学校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学校多方面工作跃上新水平。

(五)学校重大决策公开重大改革方案及学校的重大决策,都要由教工大会审议通过。教工大会休会期间,可临时召开职工讨论有关内容,教工大会组织领导可结合教职工的意见,修改有关内容,最后在全体教工大会通过。

(六)群众关心的热点的问题l、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

2、教师职称评定公开。

3、业务考核评优公开。

4、晋级、晋职公开。

5、评定先进公开。

6、学校的重大生活福利事项公开。

7、教师奖励金额公开,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

(七)学校职责公开。

1、学校领导集体分工不分家,每人职责公开。

2、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重大决策由校级领导班子统一决策。

3、党支部书记做好保证监督工作。

4、教职工生活由政工集体研究,并上报学校。

5、教职工参与学校议政公开。

(八)财务收入公开。

1、收费公开。按照鞍山市中小学一次性收费通知规定,收费做到一次性公开标准。

2、收支公开。预算外、预算内两部分向教职工公开,各处费用支出经过三个人以上验收。

3、所有收支凭证有两人以上签定。

(九)班务公开。

一次性收费公开:新学期开学,家长按鞍山市中小学收费通知单亲自到校交费,自选项目自愿交费。

选举制度公开: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班干部。评比制度公开:根据学生各项活动情况及德、智、体、美、劳等竞赛,评出星级学生。

学籍公开:在籍人数公开、转出、转入公开。

班费使用公开:班费统一由中队委员会管理,使用情况在期末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公开。

(十)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公开。

1、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公开。

2、公款考察事项公开。

3、群众普遍关心的工作调动公开。

4、领导资金发放公开。

5、通讯工具的使用公开。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尽职尽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不准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不准随意串课、旷课。

三、推进素质教育,注重感情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关心每一个学生,从而在提高学生素质方面获得大面积的丰收。

四、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

五、教师要讲究师表形象,上班时间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热情地接待家长和客人。

六、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要做到不说脏话、谎话、粗话;不准侮辱、歧视和挖苦学生。

七、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关心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教师不歧视“双差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不驱赶学生。

九、要带头狠刹不正之风,不准组织、参与乱补课、乱收费;不准索取、收受家长钱物;不准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谋私利;不准参加家长组织的宴请;不准指责、训斥家长,挫伤学生家长自尊心等。

十、要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不准让社会丑恶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

提案制度。

1、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对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重大工作提出的书面建议。

2、工会要认真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要对工会小组征集的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归纳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

3、工会将整理后的提案分别转交给各党政主要领导,党政及各部门领导经过讨论研究后,工会要召开教工大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对教职工的提案进行解答,4、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工会要定期检查提案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督促尽快办理,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教育工会的财务工作就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工会经费的筹措、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等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控制,并正确处理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过程,是我国社会主义财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1、收好经费,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把行政拨交的工会经费和会员缴纳的会费,按月收足收齐,属于上解经费,应按规定比例如数上缴。

2、管好经费,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费收入、使用及财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方法,切实保护工会经费和财产不受损失。

3、用好经费,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统筹安排、发扬民主的原则和用得适当、群众满意的要求,以收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效果。

1、要抓好经费的预算和决策工作,预算前要广泛听取意见。

2、必须定期如实地向教职工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3、必须在教职工大会上报告财务工作。

4、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委员的审查。

5、坚持实行民主管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定期公布工会财务收支,会费收支情况。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二、接待群众态度热情,举止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周到,要心系群众,方便群众。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记录,及时上报信息,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宣传解释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严格执行廉洁规定,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准假公济私,压制报复,不准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六、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好急事急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七、接待程序:

1、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2、参加评议人员:全体职工。

3、对工会干部的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实施。主要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民主评议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

4、对工会干部的意见建议支部要进行汇总。

5、对工会干部的民主评议情况,作为考核使用工会的及评优的依据。

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制度。

l、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定期将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2、工会必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部署和决议,结合实际本单位实际安排工作并向党组织汇报,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在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问题时,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会与行政的联席会议。

2、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联席会议上要就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对教职工反映出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规章草案进行拟订。

5、研究讨论有关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的问题。

6、研究讨论有关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工作。

7、研究讨论组织和指导教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开展教育创新、教育教学竞赛等活动。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凡本系统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国工会组织。

3、要求加入工会的教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4、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5、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6、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7、工会会员调离学校,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新学校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

8、会员离休、退休,可保留会籍。

9、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报告学校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及联系人。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缴纳会费。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以后,离退休人员的会员证由本人保存,其他保留会籍者的会员证自做出保留会籍的决定之日起失效并由学校工会收回。

10、、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教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1、为了保证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学校女职工委员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女教职工宣传定期妇科健康检查的意义,提高女教职工的保健意识,建立女教职工妇科健康检查监测体系,保障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2、学校每年参加区教育工会组织的身体常规检查。

3、体检由工会负责组织安排,教职工自主报名参加。

4、在参加身体检查之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到体检工作两不误。

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教育教学动态,提高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学校的有序、稳定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建立此信息上报制度。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

二、学校都要建立信息领导小组,配备信息员,负责学校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信息员要求政治性强,责任意识强,社会活动能力强,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关注学生的实际生活。

三、上报信息内容。

1、体现学校发展特色的各种工作及活动的开展;

2、教育教学中涌现出的新典型人物;

3、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有突出特色的典型事例;

4、工作中值得推广的新方法、新举措等。

四、上报信息要求。

上报信息要做到全面、深入、客观、及时、准确,确实能反映师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重在发现问题、探究原因、反映事实、及时处理。

为关心教职工生活,搞好两个维护,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桥梁作用,协助行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师的生、老、病、死的安抚工作,切实关心教师的生活。凡发生重大事情,两级干部配合党政领导及时合门走访慰问,按规定予以适当的补助。

七必访:

1、教职工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工会应该到医院慰问并送慰问品。

2、教职工的配偶及本人的父母死亡,工会应该积极参与丧葬活动表示哀悼。

3、教职工本人及家属的子女结婚,工会应该积极参与庆贺走访。

4、教职工本人生育子女,产假期间,工会应该派人慰问。

5、教职工本人家庭发生重大灾害和事故,工会应该配合行政及时到家慰问,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号召教职工伸出援助之手互相帮助。

6、教职工本人在计划生育上发生事故和违纪时,工会应派人进行走访和做思想教育工作。

7、教职工家庭夫妻间发生严重纠纷,婚姻破裂时,工会应该及时走访进行调解工作。

1、培训形式分为学校集中培训、组(部)室培训两种形式。

2、每周安排下午半天学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业务讲座、外出交流学习、观看专家讲座、微机培训等内容。每周安排一小时为组(部)室组织培训。

3、培训时间教师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4、培训时教师要认真做好笔记,学期结束后将笔记上交接受检查。

5、组(部)室学习应有培训计划和记录。

6、在培训期间要在教师中开展互动好活动,交流学习体会。

1、建立实施困难教职工帮扶制度,维护广大教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扶持他们走出困境,解除危难,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也是工会必需履行的义务。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将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3、要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学校工会要在教职工中,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和健全帮扶档案。要对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困难情况、致困原因等全面了解,将相关资料登记在案,实行动态管理。

4、认真分析,理清思路。工会领导可以采取“一帮一”或“几帮一”联合帮扶等形式,要分析帮扶对象的困难原因,并联系自身条件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

5、加大帮扶力度。学校工会要不断加大对困难教职工帮扶发力度,要用创新和务实的态度,对困难教职工群体因需而帮,因时而帮,因急而帮。要把帮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新,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教职工的心中。

1、建立工会干部沟通备案制度。支委在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之前要与上级工会沟通。要将工会主席的考核材料报教育工会备案。

2、工会组织要取得同级党支部的指导与支持。定期沟通汇报工会工作。

3、工会要会同同级党支部,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涉及工会干部的任免、提拔、调动、奖惩,应该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事先征求上级工会及组织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工会主席的调整,应事先征得上级工会、组织部门同意,再履行任免程序。

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

2、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指示精神。

4、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

5、每学期召开1-2次教工大会。

6、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充分发挥主人翁的作用。

7、积极主动配合党政扎扎实实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8、协助行政做好困难职工及教职工的生、老、病、死、残的安抚工作。

9、做好先进教师的典型培养和选树工作。

13、独立自主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14、按时收缴会费,合理支配工会经费,收好、用好、管好工会会费。

12、每年评议一次工会干部。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

接待工作是学校搞好对外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办及有关部门对来宾接待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学校的工作作风和外在形象。因此,接待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接待工作。

(1)诚恳热情,讲究礼仪。接待活动作为一项典型的社会交际活动,务必以礼待人,体现学校接待人员较高的礼貌素养。对于来访者,不管是上级机关来的,还是下级单位来的,也不管其身份、职位、资历、国籍如何,都应平等相待,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2)细致周到,勤俭节约。接待工作的内容往往具体而琐碎,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部门和人员。这就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综合考虑,有条不紊、善始善终。同时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严禁奢侈铺张。

(3)保守秘密。接待人员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往往参与、接触到一些机要事务、重要会议、秘密文电资料等,所以在迎来送往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1)校办接到上级部门、兄弟学校来访的来函、来电及校领导的指示后,及时报告校领导,听取校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2)校办要提早做好来宾来访接待工作的方案,并及时递交校长审阅。必要时还要将方案与来宾负责人沟通。重大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协调会,落实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3)校办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接待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做好资料准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会场布置及席次安排等)。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做好来宾的吃、住、行及参观考察活动。

(4)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根据需要邀请新闻媒体、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及电视、网站新闻的制作,网上图片、稿件的宣传等。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一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环办【20xx】4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积极参与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为我校师生创造出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特制定以下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把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具体分工。

2、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召开环境教育会议,认真研究,检查总结。

3、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书刊、报纸、视听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培训和开展环保知识学习,培养师生环保卫生意识,校领导、教师参加创建“绿色学校”的培训班。

1、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由校长亲自抓,并分工负责按规划实施,加大投入,使校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2、制定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绿化管理责任制及卫生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坚持“卫生责任到班”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承包校园净化工作,狠抓教室、校园卫生的检查,保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建立完善的节电、节水措施,教室,办公室要求人走灯灭,电脑、开水机有专人负责管理。

6、制定环保卫公约,师生共同遵守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

1、学校有计划组织师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专题讲座、环保演讲等多渠道环境宣传教育。

2、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审美观念的教育,加强对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通过环保知识的学习与测试,让学生加深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良好的行为。

1、学校教导处、团总支、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每学期环保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保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

2、成立由学科教师指导的环境兴趣小组和环保志愿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3、对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提出明确要求,编印《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十九条》,对学生在爱护环境、卫生习惯等方面应养成的习惯,学校还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互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并且与班级考核相挂钩。

4、有计划组织师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

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5、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关注地球、关注我们的家园。

6、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提倡“四不”活动,即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停放。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益虫和动物,爱护自然环境,爱护资源,人人动手清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习惯。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xx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xx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xx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xx县xx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校长为组长;

(二)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三)成员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体艺卫处、招生就业处、生产实习处、保卫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室、工会、女工委、团委等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长。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将安全工作与主要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5.组织编制学校安全应急总体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备案。指挥事故处置。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县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抢险救援及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安全的工作;

(三)学校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的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并考核。

2.掌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健全本处室(部门、年级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对分管职责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察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职责,具体如下:

3.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的各种违纪违规、打架斗殴的处理;负责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生寝室内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6.招生就业处:负责督查指导高考、中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8.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为领导提供基础情况,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协调学校各部门迎接安全检查;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协助校长处理安全事事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督查指导电化教育设备设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计算机室、多媒体室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办理资助材料中的相关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0.教科室:负责督查指导所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1.工会、女工委:负责督查工会会员的安全工作;负责涉及安全的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涉及校园及周边的ww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12.团委:负责青年、团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七条事故处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处理。相关情况及时通告给校长。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报教育局,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依规合理妥善处理。

(三)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在涉及师生伤亡的事故现场,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第八条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制,各教职员工对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校长考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各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处室(部门、年级组)负责人考核教职工。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行部门负责制,“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质,根据“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由于相关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对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三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四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设施,要及间及时进行整该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应急方案。

二、车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做好防汛危险物资,工具的储备工作,的保障汛期物资供应。

四、在接训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五、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值班人员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七、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校反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

八、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报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考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五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技术练兵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六、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费审查委员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

七、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主席搞好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工会干部配备工作。

2、积极发展工会会员,负责对会员的培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5、制定和提出工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及时掌握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抓好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9、负责工会各种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积极向各网站、报刊投稿,宣传企业工会工作。

10、负责工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11、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

一、工会走访慰问的对象包括:伤病住院职工、患有突发性重大疾病的职工、春节值班职工、“三八”节慰问女职工、家庭特殊困难职工、退休领导人员等。

三、走访慰问家庭特殊困难职工,由工会负责送400—8000元的慰问金。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四、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对一线困难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额度控制在200元以内,帮助困难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五、在职职工因病因故去世,或者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的,工会视具体情况及时组织慰问并给予一定额度的慰问金。

六、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二、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办事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意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坚持说服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时刻注意把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兼顾的原则。

四、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要坚持原则,讲求实效的基本工作原则和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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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十六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1、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大政方针和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一般应向临沂大学工会报告。

3、工会对临沂大学工会的工作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委汇报,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年应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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