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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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实现目标。此外,还需注意以下是一些有关健康的小贴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一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秋冬防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以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各自然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主要内容及形式。

组织开展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活动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变分散稀疏宣传为重点密集宣传,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重要性与森林火灾危害性以及林区安全用火的知识宣传到林区千家万户。

(一)通过广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媒体,制作设置固定的乡村宣传栏和宣传警示牌、印发宣传材料(画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举办知识竞赛、广场宣传和下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宣讲队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通过广播、宣传车等主要媒体,结合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布告、印刷手册等传统手段,深入到广大林区的村落、作业点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省森林防火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法治环境。

(三)针对秋冬季野外用火情况,广泛宣传野外安全用火规定。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各村群众有计划、规范地进行烧除。大力宣传野外生产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让广大林区群众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以及审批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针对重阳节期间,与民政、宣传、森林公安、林业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提倡文明秋游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五)组织村干部以及乡、村应急扑火队伍与护林员进行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相关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村干部、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切实清除宣传盲区。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二

各村委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当前我镇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做好今年秋冬季和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现阶段各村农事、林事生产用火等明显增加,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加大。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和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到位。

面对秋冬季和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和保大庆的特殊要求,各村委会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村支书(或村主任)负责制,对当前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的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各村组、各角落和各单位、落实到包片干部、护林员。做到层层抓好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加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贯彻9月6日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防控秋冬季森林火灾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宣传教育到位。

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利用村里的大“微信群”、“qq群”等。进一步推进森林防火知识的普及,提升全民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严格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确保森林火灾信息报告的准确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源头管理到位。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预案要求,对重点地段、路口、部位、军事禁区周边、高速、高铁沿线、高压输电线路、西气东输两侧等重要部位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一经发现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各村护林员巡山督查力度,确保关键时段、重要部位要巡山到位。要严格执行禁火令制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违章用火的巡查和处罚力度,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应急准备到位。

各村要按照森林火灾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指挥调度,科学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国庆期间村主干带班制度,国庆期间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在村里待命,同时添置森林防火灭火器材,做好森林灭火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及时处置。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三

夏季天气炎热、干燥,是安全防火的关键时期,需加强防火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1、防止电器故障引发火灾。正确使用电源线,不私拉乱设电线,不违章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保证安全用电。

2、防止因乱扔烟头引起的火灾。“一支香烟能毁万丈高楼”,请不要乱扔烟头,严禁在重要区域(燃气箱、电闸箱等禁烟区域)周边抽烟。

3、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是否关闭门窗、灯光、空调等,断掉电源插座。

4、保持楼道畅通。不要将杂物堆积在楼道内,避免火灾发生,同时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妨碍消防通道正常使用。

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做到人人爱护消防设施,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报局办公室或物管处处理。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四

各经营户:

近段时期违法盗窃分子在本商城猖獗作案,多次偷盗电动车电池等物。同时商城内仍然存在各种火灾隐患,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现为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商城防火、防盗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调如下几点:

1、商品按规定摆放,做到整齐美观。不得占道摆摊、堆放货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任何车辆,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2、严格遵守商城安全用火、用电制度。严禁在商城内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磁炉等),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灶及其它明火用具,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商城内给电动车充电。

3、要爱护商城内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商场内消防设施、器材,违反此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商城中庭作为夜间停放电动车及三轮车专用停放场所,其它大小车辆不得停放。

5、除商城一层大门,其余各出入口于晚6:00关门,早7:00开门。经营户必须在晚8:00前停止营业并自觉离场,严禁夜间在商场内住宿。

6、晚8:00后人员进出商场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经营户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在8:00后进出商场,请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商城夜间出入证(请到本商城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否则不给予进入商场。

7、商城内经营者夜间不得从商城外围经过店面进入商场,否则后果自负。

8、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观念,保管好贵重物品,并采取有关防盗、防抢等防范措拖。特别是外圈经营户应对门采取加固措施,使用安全可靠的防盗锁。

以上各项规定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创和谐、稳定、平安的商城。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中心。

二oxx年九月五日。

加强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一】公司各所、院、公司:国庆即将来临,此时正是火灾、偷盗等现象的多发季节,为创建平安、和谐的办公环境,保证全体员工的......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五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城区(西陵、点军、伍家岗)在建工程由市住建委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及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检查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市住建委将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2个在建工程项目。

三、时间安排。

(二)3月27日至5月31日为检查阶段。

四、检查内容。

(一)节后复工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7年春节后复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四到位”(人员到位、安全教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扬尘治理工作到位)的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及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情况。

(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市住建委《关于提高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

(六)现场消防及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对本企业承建的所有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详细记录,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于4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市住建委建管科。

检查结束后,市住建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六

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近期发生被盗事件,为了加强全厂防盗安全工作,保证全厂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公室的.财产安全:

1、不将贵重的物品放在办公室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每天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负责锁好门窗,并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

3、每天下班后,所有电器、设备(包括所有不必要点灯)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二、各员工的财产安全:

1、各员工应提高安全防盗意识。车辆及时上锁,并将头盔放于后尾箱内。

2、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不将贵重的物品随意丢放,以防丢失。

3、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由个人负责。

公司整体的安全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支持与配合,为了全体员工自身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做好防盗工作,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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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七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农办,***管理区社会工作局,***所、***林场:

入秋以后,气候干燥,雨水天气逐渐减少,而农事活动和群众炼山造林不断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竣,并且全区即将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对林区每个村屯、每个山头、每块林地的防火任务,都要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

二、综合防范,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护林员要尽职尽责,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严控火源进山,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制,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从源头上管得住火。

三、强化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泛深入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要加强对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安全避火及防扑火知识的宣传,更要突出安全用火、火灾危害、森林防火重要性的宣传,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共同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值班,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要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找人代岗,严禁将值班电话转接到其他电话或手机上。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森林火灾,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核查反馈。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安全高效扑灭森林火灾。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扑火预案,明确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做好扑火车辆、机具等物资的储备、检修、维护工作,各支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随时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处置火情。要突出保护重点,超前安排做好油库、风景区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把小火当作大火打,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六、加强督查,扎实排查火灾隐患。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对存在问题和火灾隐患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要限时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森林防火装备设备、通信设备、监控设备。

秋冬季重点森林防火期间,市防火办会不定时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检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应急准备、物资保障、值班备勤、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对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八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欢迎查看!

1各中资企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在厄中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请各企业组织对各自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请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等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三、请完善各企业及项目预防突发事件预案和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四、请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和安排有关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经商处将适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

2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

春节将至,各项工作已进入紧张阶段,生产和市场购销以及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已出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止节假日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监管,认真督查。

“春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认识,坚决杜绝不顾安全掠夺性的短期行为,节假日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要采取科学严密的安全措施,认真开展“冬防及春运”排隐患事故等活动。各村(社区)要对自己属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镇安委会在春节前将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落实责任,制止出现死伤事故。

节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商场、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未改造好的的旧棚户区等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落实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好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马上停产停业整顿治理,确保万无一失。开展民俗活动、集会,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

四、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把值班人员名单报一份镇政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市区各燃气企业、市政企业:

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假期长的特点,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对策措施,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足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在前,使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有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到春节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方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措施、安全经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有效。

为确保检查效果,我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区城市燃气、市政施工、市政设施、公园及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地也要督促各行业单位落实安全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措施。

各行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燃气经营单位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管线的巡查,做好燃气运输、储存、灌装、供应的安全管理,严格燃气安全配送,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用气。各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三山”公园等公园场所以及儿童公园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要加强监控,严格公园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游客安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管理,要加强城市亮化设施、路灯、公共自行车、市区道路、桥梁窨井以及市区绿化等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对损坏的路灯和电器线路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行运。

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围护、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工作,对春节期间留守工地的民工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各单位要严格春节期间行车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坚决杜绝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春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防火管理,放假前该切断的电源要切断,该消除的火种要消除,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以确保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及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信息;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准备好应急队伍,备好应急物资与设施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九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1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7)205号)要求,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的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贵”,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履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整治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2017)1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固商务发〔2017〕184号)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针对节日商贸促销活动增多的特点,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滑、防裂和防泄漏、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和隐患排查。

三、狠抓专项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当前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二手车、报废汽车拆解、加油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地下空间场所的商场、超市、餐饮等领域隐患排查;开展电梯、燃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重点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大型促销活动报批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中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完善应急机制,推动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做到安全工作标本兼治。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加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主要商贸流通企业。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年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月23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节前,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要做到闭环式管理,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8目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安排情况及值班电话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人:张银刚台晓斌。

联系电话:2088529邮箱:ngysswj@。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元旦”结束,包括“国庆”“重阳”“元旦”及法定假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视天气状况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传达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开展及宣传教育覆盖面情况;。

(四)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细化责任分解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五)检查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和隐患整改情况;。

(六)检查镇(街)、村级巡逻制度的建立和镇对护林人员的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采取“听、查、看、访”相结合,纪律严明,求真务实。以镇(街)、村委为主,“听”措施落实、防控措施和辖区内存在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汇报;“查”按督查内容逐一查有关资料,了解领导重视程度和执行情况;“看”主要是看制度建设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防灭火实物准备情况;“访”进村入户走访基层干部、群众、护林人员。

四、人员组成及安排。

五、其他事项。

(二)各检查组要按照有关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廉洁纪律。

(三)检查组将每次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市林业局办公室。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一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9月25日县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森林防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钟富全、镇长唐东军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徐根担任,成员有农业服务中心邓国政、唐德春、邓荣、宋雪莲及各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邓国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灭火的日常事务工作。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实行村社干部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保障、有责任、有落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超常措施保障森林资源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各村要充分利用村通广播、电视、会议、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同时在森林防火隐患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悬挂警示标语,做到镇、村沿山公路和山间小路有森林防火宣传牌或标语,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识和安全防患意识,做到主动防范、自觉防火。

三、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

国庆节前要组织干部、护林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墓群及游人密集景区的巡查监管,划定责任区段,明确责任人,落实巡护责任制。节日期间,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每天深入重点区域巡查,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严禁明火违规进山入林,严禁在山林和墓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坚决制止烧地草、野外吸烟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镇成立的森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伍要集结待命,认真检查森林灭火器材,配备足够的扑救设备,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同时各村要组建一支防火、打火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要求,迅速组织人员扑救。对玩忽职守、指挥不力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肃问责。

镇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

森林防火是一个严重的生态问题、经济问题。凡因工作安排不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督导检查不到位等情况,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因信息不畅、反应迟缓、指挥不力、扑救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小火酿成大灾,造成重大损失的,特别是发生较大级别火灾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二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茶林指【**】4号文件通知,“十月钊”将至,同时从10月1日起,全县将全面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加之农事生产和祭祖扫墓等活动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灾隐患突出。据气象部门预测,“十月钊”期间和后期全县气温略偏高,降水量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防火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森林防火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阳卫国市长批示,全县**年10月10号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十月钊”期间和秋冬季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月钊”期间和秋冬季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周密部署,全面动员,迅速行动。要严格落实村书记、主任负责制和村组分工责任制以及“五包”责任制,村书记要亲自部署和督查,村主任要具体抓好落实。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十月钊”期间和秋冬防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预警宣传。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和发布预警信息。要深入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灭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网络平台,以森林防火条例、预防扑救知识为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普及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常识技能,不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灭火意识。要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以及林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地段设置宣传警示牌,提醒入山人员注意用火安全。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三、严管野外火源。各村(居)要将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的核心内容,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火源管控力度,确保火源早发现、早处置。要经常性检查督促护林员做好巡查管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城和特殊人群的防范和管控。重点时段,增设临时关卡、增派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持续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大检查,立即派出督查人员深入一线明查暗访,限期整改发现的隐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规用火和火灾肇事者。

四、加强应急准备。各村(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扑火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确保发生火灾后,能按照预案科学、有序、高效地组织扑救和处置。要对扑火物资储备进行检查,补充备足扑火机具和物资装备,满足扑火所需。“十月钊”期间和高火险时段,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级领导要深入火场靠前指挥,全面掌握火情态势,科学组织扑救,强化底线思维和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做到安全第一,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格值班备勤。各村(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节假日和高森林火险期,各级森林防火灭火部门要全员在岗在位,充实值班调度力量,加强值班抽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和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制度,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及扑救进展情况,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遵守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加强与媒体和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准确性,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三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接县政府通知,我镇的森林防火期为**年10月1日至9月30日。为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各村各林场要根据防火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设备,配齐防扑火工具(按照手电筒50个、柴刀50把、二号工具50个的要求配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防火期到来时,各地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会议等宣传方式,深入村组、厂矿企业和田间地头、干部群众中间,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黄山市森林防火“三个办法”以及《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切实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中小学校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在家不玩火,外出不带火,未成年人不参与救火,劝告家长和亲属杜绝野外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成年人和村组干部。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生产性用火严格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五烧五不烧”,加强对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痴呆、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监管、监护工作,落实监护责任人。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到来前对责任区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狠抓薄弱环节,排查火灾隐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各村要根据《**县蓝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修订和完善各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加强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以及民兵应急小分队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镇政府在适时开展森林防火演练,配备充实必要的防扑火工具,要对扑火物资、交通工具、扑火机具、通讯器材等进行维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做到拿得出来,顶得上去。

五、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制度。进入防火期后,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火灾信息管理,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火灾扑灭后,认真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做好火案查处。对报告不及时、漏报、瞒报以及组织扑救不力,延误扑火时机,小火酿成大灾的人员,按照《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四

各位领导:

(一)防火投入情况。

今年以来,区财政共投入防、扑火费用147.3万元,用于防火和购买扑火物资、器具等。

(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防火戒严期以来,区防火办每天至少出动1台宣传车,到各镇村进行宣传。全区共发放明白纸1余份,在重点路段和林区入口处悬挂刷写警示标语125条,在林区主要路口增设防火警示牌12个,在公路两侧重点地段绑插防火宣传旗700余面,发放并张贴《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300张、《20xx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公告》1400张,印制并发放彩色宣传手册20xx本。区电视台设置森林防火专栏,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滚动字幕,播放警示宣传片,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镇也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

(三)“3.29”火灾后采取的有针对性措施。

“3.29”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急电话电视会议后,区政府立即召开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包保责任制,实行了区级领导包村、区直部门包村的分级包保责任制。各村与农户逐一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了各户的森林防火责任。对痴、傻、呆、苶、聋、哑及有精神性疾病等特殊人群加大了管护力度,与其监护人签订监护监管责任书,明确了监护人责任,同时加强巡查力度。

(四)落实省“意见”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近期我局已经购置地理信息标绘系统一套;计划在防火重点部位开设宽2米,长600米的森林防火阻隔带2条,共投资20万元。

(五)野外火源监管和违法用火打击情况。

今年以来,区森林公安局、各镇、村都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控制度,对全区进行了巡查管控。尤其是“3.29”火灾以后,区政府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由区直部门抽调干部、镇机关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护林员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地段进行死看死守。各进山路口均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共增设临时检查站17个,安排专人进行二十四小时看守,严禁一切人员进山作业,对确需进山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各山头制高点设置瞭望哨,配备望远镜,确保视野交叉覆盖全部区域,杜绝出现死角、盲区。同时,对营子镇河北村北山公园实行开闭园制度,规定了开园、闭园时间,进一步强化了对北山公园的管理。

今春以来,区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共警告4人,行政罚款6人。

(六)专业队伍、各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情况。

为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我区进一步创新举措,建立半专业扑火队应急短信联系平台,提高快速反映能力和综合扑救能力,一旦发生火情,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区级20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4小时备勤。针对工作实际,我区及时修定森林防火预案,适时发布各项通知,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扑火队员的扑火战斗力,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坚持每天锻炼制度,组织扑火演练2次,进一步提高了森林防、扑火的能力,能随时应对发现的火情,确保能够“拉得出、打得赢”;四镇4支半专业扑火队共120人,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做好扑救火灾准备。

(七)隐患排查、火灾发生及责任追究等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截至目前共下达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2份,已责令存在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防火经费困难问题。区级防火经费只能维持防火办和专业扑火队的工作运行,防、扑火车辆、设备老化,镇、村级防火经费投入不足,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建设需要加强。由于区级财政比较困难,需上级拨付资金给予支持。

(二)寿王坟林场防火问题。寿王坟林场涉及两个县区,防火管理不方便。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层责任落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在防火戒严期,尤其是3-4月,每个村都需增加专兼职护林员,聘请青壮年劳动力担任专职护林员。建立巡视抽查和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工作履职情况与补贴收入、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护林员作用,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以镇村为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协助抓,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办、镇政府、村委会、检查站、护林员共同抓的管理体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区与镇,镇与村,村与护林员、进山作业人员和农户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村与驻镇村企事业单位、护林员与承包山业主签订护林防火联防协议,真正做到防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化利用能力建设,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封山制度,防止火种入山,严管严查野外火源。四是对痴、疯、傻、聋哑、年老、儿童等特殊人群,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实行专人管控。

(四)加大投入,增强防扑火能力。一是组建一支60人的区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应急专业队伍的素质培训,适时组织扑火演练,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同时加强镇半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防火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完善物资储备。

(五)建立防火宣传常态化机制。进入防火戒严期,区电视台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教育宣传片,及时播报防火动态及森林火险等级,设立防火专栏节目。中小学校要开设防火课,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镇、村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火宣传工作,使森林防火知识和要求入耳、入眼、入心。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督导考核机制。区纪委、区督考办将组织相应力量,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并严格责任追究。区防火办也将细化森林防火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实行重点管理,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七)建立防火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遇有高火险天气,以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向各镇、村、包保部门发布指令,进入高戒备和临战状态。遇有火情向各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发布信息,随时做好扑救准备工作。

(八)严格值班备勤,畅通信息渠道。各防指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专业扑火队24小时备勤、半专业扑火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情况和工作报告流程,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五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镇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春节又是返乡和春运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程,各村(居)挂点领导和驻村书记要加强对挂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要督促村主干部署和安排“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把“两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迅速采取行动,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督促其要结合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督促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所、道安办、农机、公路站等单位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一是整顿驾驶人员队伍,强化驾驶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农用车路面管控。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十小场所”反复进行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做好储罐和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督促业主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容器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六)烟花爆竹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瓶装液化气使用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排查和监管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强化日常排查力度。一是发现辖区内有非治经营,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居民区储存液化气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液化气行为的日常排查力度,对重点村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七)强化建盏作坊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建盏已进入销售旺季,为防止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超负荷用电、不按报机容量用电、私自加装电炉等现象,给用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防范于未来,各村(居)主干要亲自带队入户宣传,采用走访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强化广大建盏业主安全意识,入户过程中发现有私自接拉电线、增加电炉和木制房屋又是“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上报。各挂村领导要督促村主干抓好建盏作坊安全用电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建盏作坊安全生产。

在节日期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六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镇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春节又是返乡和春运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程,各村(居)挂点领导和驻村书记要加强对挂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要督促村主干部署和安排“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把“两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迅速采取行动,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二、认真部署,开展“两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督促其要结合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督促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重点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所、道安办、农机、公路站等单位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一是整顿驾驶人员队伍,强化驾驶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农用车路面管控。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十小场所”反复进行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做好储罐和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督促业主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容器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六)烟花爆竹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瓶装液化气使用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排查和监管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强化日常排查力度。一是发现辖区内有非治经营,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居民区储存液化气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液化气行为的日常排查力度,对重点村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七)强化建盏作坊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建盏已进入销售旺季,为防止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超负荷用电、不按报机容量用电、私自加装电炉等现象,给用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防范于未来,各村(居)主干要亲自带队入户宣传,采用走访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强化广大建盏业主安全意识,入户过程中发现有私自接拉电线、增加电炉和木制房屋又是“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上报。各挂村领导要督促村主干抓好建盏作坊安全用电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建盏作坊安全生产。

五、安排好生产经营和节日值班工作。

在节日期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七

各科室、各部门:

随着春节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各部门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坚持严防、严管、严处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工作;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用电增加的特点,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安全管理。

1.各科室、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做好防火工作,掌握防火常识、火灾逃生基本技能;熟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督促本科室、本部门其他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本科室、本部门的电器使用管理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在房间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毯、小太阳取暖器等加热、取暖设备。

3.不得在房间内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4.办公室严禁吸烟,在宿舍内吸烟时应注意防火,严禁在床铺上吸烟,严禁随意丢弃烟头,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5.禁止在办公区以及东西广场站区内燃放烟花爆竹。6.及时清理房间杂物,保持房间整洁,消除安全隐患。7.最后一名工作人员离开房间(办公室、宿舍、值班岗亭等)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确保房间内电器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8.若发生意外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果断采取措施,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如火灾较大,及时报火警。

9.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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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八

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武警**市森林支队:

当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届时进山入林人员陡增,野外用火将明显增多,特别是个别地方在节日期间有上山祭祀习俗,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和特殊敏感时段,主要领导要对森林防火工作亲自过问,狠抓各项防扑火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乡镇、村和林场,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当前正值机构改革期间,各地要坚决拥护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讲纪律、稳人心、稳队伍,一以贯之做实做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队伍平稳过渡,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二、加强预警监测。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根据火险等级提前采取相应响应措施,确保应急早响应。要综合利用林火卫星监测、远程视频监控、多普勒雷达监测、人工了望观测和地面巡护等手段,对重点地区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保持政令、信息畅通,确保火灾早报告。重要节假日和高森林火险期,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全员在岗在位,随时准备处置火情。同时,严格落实森林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火灾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发生。

三、严格火源管控。要对重点火险区特别是坟山墓区、宫庙庵堂和风景名胜区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查找火灾隐患,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解决。个别重点旅游林区的禁烟区内,要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入山口、重点户外露营点、野炊地点等要害部位监管,加大巡逻密度,有效杜绝各种火险隐患。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及时果断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加强对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节日期间入山旅游人员增加、非生产性野外火源增多,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工作。特别是中秋节期间新罗、永定、连城有祭祖扫墓的习俗,要重点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切实做到重点时期重点防范,重点时段防重点。

四、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特别要分级编制节日期间专项扑火预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相应扑火预案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预案,科学有序有效处置。要对扑火物资储备库进行检查,对各种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扑火物资进行全面保养,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物资。在高火险时段,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领导应靠前指挥,一旦遇有火情要迅速赶赴火场,全面掌握火情,快速投入重兵,科学组织扑救,强化底线思维和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做到安全第一,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镇、村、集市等人员集中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标语等方式深入地开展野外安全用火和扑火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林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牌、警示标志,普及森林防火常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要严格遵守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开展秋冬防火安全工作通知篇十九

各县(市、区)住建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1月29日省厅召开的“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切实抓好建设系统所属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

按照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在节前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广场公园、路灯、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物业等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大越冬防护工程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及越冬工程留守人员使用的取暖用电设备,保证冬停项目越冬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位情况;安全隐患、施工围挡、警示牌情况;道路井盖、户外广告、幕墙情况;供水安全情况;日常各项安全巡视情况、值守履责情况;应急队伍落实值班人员,节日不饮酒情况,手机开机状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措施情况。

建设系统所属各行业排查及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2月5日前报市住建局安全科。

三、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地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白天在岗带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月5日前将值班值宿人员及带班领导名单、时间、联系电话报市住建局安全科。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和非岗顶班现象,市住建局将在节日期间按照市委要求采取电话查岗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遇有紧急情况或事故,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春节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报空表,不接受电话“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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