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实用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0: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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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改进。制定方案时应该充分调研和收集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以下是一些制定方案的实用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一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二

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创新帮扶工作品牌,发挥工会帮扶资金的最大效能,真正为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金秋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宝总工发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全县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从8月初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1、普惠性帮扶对象是户籍在xx县、且在xx地区上学,建立了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国家统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帮扶对象必须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学生,并且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在多年开展"金秋爱心助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求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计划分为普惠性帮扶和一次性帮扶。普惠性帮扶是对在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学帮扶。对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积极争取省、市一次性帮扶及精准帮扶,一次性帮扶5000元。

1、普惠性帮扶: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困难企业职工,携带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困难申请等到所在企业工会领取xx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补助申报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如实填写,在申报表上粘贴照片,单位工会初审张榜公布,父母双方单位在困难申请、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由所在镇工会或工委审查。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工会录入本单位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随其他资料一并由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审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镇工会领取"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提供所需资料、证明交予镇工会审定,统一上报县总工会。

2、一次性帮扶:帮扶对象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帮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单位公示照片和报告表、《xx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三)。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县总工会。

3、对已获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资助的,县总工会不再救助。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三

参加2015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四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五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顾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xx元-3000元。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六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七

8月12日,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仪式在县招待所举行,30名家庭经济上暂时困难、品学兼优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得到资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王巧兰出席活动并为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仪式。

王巧兰在资助仪式上要求各级工会要持之以恒,将好事办好,站在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站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爱,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高度,来正确看待“金秋助学”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将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要创新思路,把实事办实,将助学帮扶和就业帮扶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灵活助学方式,营造助学氛围。王巧兰还对受助学子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自信自立,发奋图强,通过不懈努力改变个人的命运和家庭的面貌;要刻苦学习,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品质,学好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增长新才干,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要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学成后为祖国、为社会、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刘小群在会上说,“金秋助学”工作是县总工会六件实事之一,她希望全县各基层工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上级精神,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在8月底前将“金秋助学”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至县总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不仅是一项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关爱学子的德政工程,更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它不仅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奠基莘莘学子成功人生的有力载体。据了解,我县“金秋助学”活动开展来,各级工会组织依靠党政支持、社会各界资助,精心组织,在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为3000多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为全县人才教育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雪中送炭,让我圆了大学,让我真切感受到社大家庭的甘露和温暖。”来自洑水湾乡困难职工子女张思静,今年考上湖南中医药大学,拿到受助资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我圆梦之日,就是我奋发之时。无论我们的明天怎样,同样会真诚的把爱心传递下去,帮助更多困难的人。”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八

市总工会近日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为我市645名困难职工子女送上210万元助学金。目前,助学金已开始发放,发放标准为就读高中(含中专)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每学年获助2500元,就读大学(含大专、研究生)的每人每学年获助3500元。

昨天下午,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素芬一行来到罗湖区慰问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张素芬介绍,本届“金秋助学”面向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家庭,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均可,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因病致贫的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2400元。

据了解,为关心和改善职工生活,自1992年起,市总工会相继打造了“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重大疾病救助等品牌帮扶项目,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其中“金秋助学”活动自2002年起,已连续举办15届,资助全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5442人次,资助金额约140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九

各村、各驻镇单位工会:

为了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在我县参加高考,具有我镇户籍,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符合以下条的可享受救助:

(一)享受农村低保,是工会会员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二)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村贫困户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民政、教育、扶贫等政府主要助学体系尚未覆盖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四)在工会帮扶系统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所有需救助对象的单位必须是按期交纳会费的成员单位;完成新建工会组织任务;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办理了互助保险业务。父母一方是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不予救助。已获得政府及有关组织救助的,县总工会不再重复救助。

今年,凡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生,发给入学交通费及第一个月生活费,标准为2000元。

(一)凡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子女先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金秋助学申请表》、《金秋助学救助人员汇总表》,同时将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父母低保证、下岗证、与所从事劳务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等资料上报到所属工会。

(二)各工会对所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调查核实,加注意见后报镇总工会。

(三)镇总工会按分配指标和条,严格把关,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将其所需资料上报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县总工会研究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有关人员持子女录取通知书、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救助资金。

请各工会认真做好宣传、严格按照助学条、搞好摸底工作,将救助资料于按8月1日前统一报送镇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上报对象不符合条或提供证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据悉,集团2016年“金秋助学”救助对象为集团在册工会会员的子女,通过2016年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被院校录取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新生(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职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救助的列入年终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为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本科、大专每人2000元;研究生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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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一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18〕71号要求,在做好2018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00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2、岳西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2);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二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困难证明;

(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

(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

(7)大学录取通知书;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三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xx〕71号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xx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xx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4、20xx-20xx学年学习成绩单;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参加20xx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四

十年寒窗苦读日,只盼金榜题名时。通知来了,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但是弥渡公路管理段果园所的“老邓”眉头紧锁,一筹莫展,是的,让他发愁的是女儿上学几千元的学费。令人期盼的是,2014“金秋助学”活动再次起航,8月27日下午,大理总段工会主席董菊仙一行看望和慰问了弥渡段困难职工邓朝林和他的女儿,为他们送去了“金秋助学”资金3000元,点燃了邓同学的大学梦,并勉励学生要通过所学的知识来改变家庭环境和自己的命运。

为确保不让一名寒门学子因生活困难进不了大学,在大理总段工会的关心下,弥渡段工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对全段所有困难职工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就业、收入、子女入学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三是把零就业家庭、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单亲女职工及特殊困难职工子女作为助学的重点资助对象;四是积极向总段工会争取资金,同时以云南省“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实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更大程度的帮扶困难职工群众。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进一步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26日下午,永胜县总工会开展20“金秋助学”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旭,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杨周全,县纪委第三纪工委领导等参加资助仪式,来自全县的156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受到资助。

今年,县总工会共筹“金秋助学”资金16.6万元,直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99名和57名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并已被县总工会申报为中央帮扶的在校学生,每人给予了1000元的资助。

资助仪式上,副县杨旭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希望受到资助的同学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自立自强,不辜负党和政府期望和关爱,做一个对人民有益、对社会有用的人,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并希望工会组织继续发挥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精神,组织好、实施好扶贫帮困活动,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把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一个亮点,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快开学了!当困难职工子女背着书包如愿走进校门之时,工会干部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日来,我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金秋助学”行动,召开座谈会、挨家挨户摸底排查、发放助学金和学习用品、组织企业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不遗漏一名帮困对象、不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这是每一个工会组织、每一位工会干部的责任和心愿!

8月21日,宜昌市夷陵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座谈会,给考上大学的23名品学兼优的.特困职工子女共资助现金44000元,帮助他们实现大学梦想。这是夷陵区总工会第十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已有300多名学子获得资助圆梦大学。

8月21日,枝江酒业向宜昌市00名家境贫寒、成绩优异的学子发放助学金总额30万元助学金。此次受助的大学生,经贫困学生自主报名,各基层团组织和学校共同审核,覆盖全市9个乡镇。

襄阳南漳、保康两地县级总工会提早动手,采取逐一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了全县范围内困难职工子女需要助学帮扶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助学档案。近日,两地总工会共向222名寒门学子发放50余万元的助学金。

荆州市劳模协会近日发出倡议,在全市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开展“爱心托起希望”——劳模“爱心助学”帮扶活动,目前捐赠资金近10万元。据了解,本次劳模助学款将全部用于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帮扶救助。帮扶资金接受工会审计部门或第三方的审计监督,荆州市总将在网站公布捐助名单和金额,捐助人也可随时向市劳模协会询问有关帮扶和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8月22日,巴东县举行“爱在金秋·助飞梦想”2014年大型公益助学捐赠仪式举。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共捐款550660元。

8月21日,黄陂区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赵弢带领区总工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了困难职工家庭,将助学金送到困难学子手中。据悉,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黄陂区总工会共为全区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9万余元。

赤壁市总工会广扩渠道,积极动员全市各级基层工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努力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今年参与“助学”活动的基层工会、企业达420余个,接受资助的贫困学子260余人,资助金额近40万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五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六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七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市级资助每人不低于2000元(180名),县级资助每人不低于1000元(542名,其中特优特困10名,每名5000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争取相关市级部。

门补助和县级相关部门筹集解决,并按活动要求时间(2015年8月6日前)集中划拨到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也要积极自筹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八

为助力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圆梦大学,共青团xx市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携手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xx市“希望工程青春圆梦”xx精准助学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贫困家庭20xx级高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提供助学金,解决他们学费上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稳入学第一步。

1考取“98”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000—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考取“211”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4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其他考取一类本科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00元。

1xx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资助发放(8月下旬):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卡、实地走访、现场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篇十九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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