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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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一
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和银监会确立的总体目标,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面临诸如股权结构安排、上市模式及上市地点的选择、公司整体框架的搭建及法人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不仅直接决定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能否顺利进行以及为此付出的成本,而且也将影响改革的效果,值得我们深思。
股权结构的安排。
一、权力制约失衡、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但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仍然存在一个国家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的问题。不可否认,从提高效率、实现相对的权力制衡等方面看,采用相对控股更为有效,但是这种股权结构的安排忽视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整体制度安排的以下事实: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期,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还不能完全实现以价格为信号的资源配置。从金融领域来看,利率还未能市场化以及还存在一定的金融管制等一系列因素的存在必然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设置形成约束。
我国经济仍然是带有强烈国有经济色彩的经济。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非国有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在整个国家gdp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但是在我国的经济构成中,不仅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仍然很大,而且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中,几乎完全是单一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国民经济及重要企业的国有性质决定了作为国民经济构成部分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设置。
金融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甚至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目前世界经济的金融经济特性决定了金融在一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也就决定了国家对金融必须加强控制。
基于以上分析,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初期,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市场机制完善程度以及与其他制度安排的相容性,其股权结构应当采取国家绝对控股的方式。必须强调的是这种股权结构虽然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最优制度安排,但这种制度安排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真正转化为现代企业、金融竞争度的加强,逐步暴露出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此时,应当通过国有股减持的方式逐步向国家相对控股甚至不控股的股权结构转化。
上市模式及上市地点的选择。
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问题上,是分拆上市,还是整体上市,是在海外上市,还是在国内上市,不同的制度安排和选择将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上市模式的选择。
对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采用何种模式上市,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宜采用国企的通行做法,在按业务分拆难度较大的情况之下,依照电信企业按地区分拆上市的模式,将一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经营状况最好、资产质量高的几家分行重组为上市公司,然后再通过上市部分反向收购未上市部分,最终实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完全上市。尽管这种上市模式有发行规模小、资产质量符合上市要求以及风险小、成本低等优点,但是我们认为,与采用整体上市模式相比,这种模式存在以下缺陷:
分拆上市有避重就轻之嫌,难以达到通过上市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同时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上市工作。
分拆上市会使国有商业银行丧失规模效益。加入世贸组织后,面对国际银行业强强联手的潮流,若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分拆会严重影响其竞争力。和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之一是规模,一旦分拆,其规模优势的丧失将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抵御外资银行的挑战。
分拆上市将使存续部分的经营压力更大。按照目前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经济发达地区的分行一旦分离出去,那么存续部分的资产质量更差,不仅会严重影响存续部分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使债权人对存续部分的经营产生怀疑,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动荡。
分拆上市会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一方面已经上市的银行和未上市的银行之间业务的同质性会造成两者之间的竞争,这不符合证券市场的有关要求和规则;另一方面也会形成上市银行和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仅会影响其他关联行的利益,而且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遇到较大的挑战。
分拆上市不能完全体现现代银行的价值且不符合国际银行上市的惯例。现代银行体系的一个价值体现是其掌握大量的客户信息和网络,具有强大的支付和结算功能,而一旦分拆就会使整个银行体系显得支离破碎,也会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这一价值荡然无存,同时从国际经验看,目前还没有将银行分拆上市的先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从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及全面、系统地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的角度看,在上市模式的选择上,不宜采取分拆上市的办法,而只能采用整体上市。
采用整体上市的模式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是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全部上市,还是将进行适当剥离后的业务上市?鉴于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一部分非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差甚至亏损,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应将这部分非主营业务予以剥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突出四家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庞大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置的问题。对于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庞大不良资产,若由银行自身消化,在银行消化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将会推迟四家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而完全由政府买单,在目前国家财政仍有困难的情况下会加重财政的负担。因此,可行的办法是由银行自身消化和国家买单共同推进的办法来处置庞大的不良资产。为确保四家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不良资产在由银行自身消化和冲销一部分后,剩余部分应予剥离,这部分剥离出去的不良资产,应通过建立一个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以市场化的途径来处置。
上市地点的选择。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若采取整体上市的模式,在上市地点的选择上,鉴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以及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的容量有限,因此我们倾向于按照先国外、后国内的顺序进行,采用这种选择的意义在于:可以避开国内证券市场容量的限制,防止由于融资数量巨大对国内证券市场产生冲击,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国外证券市场的大容量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上市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其整体上市成为可能,同时能保持银行体系的相对完整和规模效应。
国外上市在审批、监管及信息披露上要求更为严格,这就促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按照国际证券市场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严格控制风险,培养和提高竞争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在实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国外上市后,国内证券市场作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一个补充渠道,可根据需要并视当时国内证券市场的情况在国内证券市场发行上市。
公司整体框架的搭建。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若整体上市,其公司的整体框架是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还是采用银行集团公司的模式?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的情况下,采用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即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为母体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出资收购或管理商业银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类机构和业务。这种模式具有“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特点,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在股份制原则的基础上,以资产为纽带连接起来,各个金融类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不同的子公司分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种类的业务,同时控股公司不从事具体的业务经营,只是通过股权投资对各个子公司进行管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框架之所以这样搭建,是基于以下理由:
金融控股公司兼具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优势。金融控股公司“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特点,使其一方面适应了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各个子公司分业经营格局的存在,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监管体制能够融合,不会对我国目前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产生冲击,同时兼具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这种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上的协同效应,即主要是交叉业务的优势互补,如地区互补、业务互补及服务互补等,二是财务上的协同效应,即金融控股公司的购并行为能产生协同价值,其大小可以根据成本节约、收入提高、服务改进、财务策划及税收优惠来计算。这种协同效应的存在,能增加金融控股公司的效益,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捉高其竞争力。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金融控股公司由于采取了各子公司经营不同的业务,并且每个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的方式,同时各业务之间建立有严格的“防火墙”,因此防止了不同金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同时采取授信限制、交易限制和信息披露等监管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内部交易,可以对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框架之下,面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众多的分支机构,如何按照扁平化原则重新设置机构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
国家绝对控股条件下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实现上市并不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关键是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在国家绝对控股条件下,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除建立规范的“三会”,建立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目标和问责制度及解决国有产权主体如何到位而不虚置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国家绝对控股的比例不宜太高。为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及股东权力制衡机制的建立,防止股份制改造流于形式,一方面国家绝对控股的比例以不超过51%为宜,另一方面可对部分国有股的投票权设立限制,规定其在特定条件和环境下可以动用这部分权利,正常情况下不得动用。
应按一定的标准去选择战略投资者。在选择战略投资者时应考虑其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其实力和信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持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使股东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及重大决策方面具有独立的话语权。在战略投资者的选择上我们的看法是:(1)非国有法人优于国有法人。这主要是非国有法人的利益驱动机制要比国有法人强,从而对银行管理者的监督动机较强。(2)境外法人优于境内法人。境外法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投资回报的要求会对银行管理者形成硬约束,使其按照国际规则经营管理,同时境外法人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念也会被引入银行的管理,促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际银行业接轨。
国家作为股东的目标应当是追求高的投资回报。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而国家作为股东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还有其他大量的经济和非经济目标,这些目标的存在干扰和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同时国家作为股东,不是统一行使自己法定的股东权利,事实上众多的党政部门都可以分散行使这些权利的一种或几种。基于上述原因,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国家作为股东必须实行商业化,追求单一的目标。
建立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强化责任制度的约束,不断进行代理责任制度和管理责任制的创新,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由于所有者和管理层追求目标存在差异,所有者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管理层关心自己的利益,如果没有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极易造成代理成本增加、预算软化和效率低下,在这一点上杰森的分析表明,无论是公有产权还是私有产权都具有这一特性。在如何建立激励机制的问题上,国内众多学者认为,可通过管理层和职工入股的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以此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的效率,减少代理的成本,这种方案有其合理性,但是必须有一个前提:严格的约束机制的存在。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很容易导致经营层短期行为和寻租行为的产生,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为商业銀行的经营埋下隐患。
建立一个有效、竞争充分的市场。理论及实践证明,只有竞争才是企业治理机制向经济效益方面改善的根本保证,为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在我国必须逐步构建一个包括有效控制权等在内的市场,同时打破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保护,只有这样国有商业银行才有压力和动力,才能真正实现向现代企业的转变。
刘锡良王正耀。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二
【关键字】人力资源管理商业银行现状挑战建议。
【参考文献】。
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
[d].南昌:南昌大学,2008。
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和科学管理的制度、法令、程序和方法的总和。它贯穿于人力资源的整个运动过程,包括人力资源的预测与规划,工作分析与设计,人力资源的维护与成本核算,人员的甄选录用、合理配置和使用,还包括对人员的智力开发、教育培训、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觉悟,等等。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的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的一系列人力资源政策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员工的招募与选拔,培训[1]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流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安全与健康管理等。即: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的获取(选人)、开发(育人)、保持(留人)和利用(用人)等方面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种管理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从根本上看是人才的竞争。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人才是致胜之本。如果一家银行缺乏人才,没有合格的、充足的人力资源,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归于失败。所以,人力资源是银行的核心资源。加入wt0后,中外资银行竞争将更趋激烈。作为中资银行主力军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竞争力,是必须解决的—个重要问题。
1.人才任用方面的问题。
目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员工内部等级体系,规范了岗位职务序列和职务称谓,设定了岗位职务序列与职等工资级别的对应关系,淡化了行政级别。比如,xx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将员工分12个职等,从总行行长的1职等到一般员工的12职等,不同的职等对应不同的薪点工资级别。同时,完善了领导聘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机制。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以职等取代行政级别,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国有商业银行在比较强的行政监管下,大多数高级别管理者的任免、升降主要体现的还是国家这个大股东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意志。
(2)同工不同酬。
(3)经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也实行了国际上通行的经理制,但是依然是行政管理通道为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只是辅助,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也是与行政职务对应起来,而且专业技术职务许多是由行政职务横向转移到专业技术阶梯。
(4)录用选拔机制不完善,忽略人才的再培养。
2.薪酬体系方面的问题。
(1)员工工资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但绩效工资的确定还没有找到一个科学、合理而又适合各层级员工的机制。
(2)管理者考核激励不到位。
3.绩效考核方面的问题。
工资依据本经营单位的可分配工资额度,按照员工工资级别对应的工资薪点进行分配。绩效工资与员工的岗位责任和贡献挂钩分配,岗位责任以岗位系数来划定,岗位绩效以考核分数来制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kpi考核分四大类,20多个子项目,指标太多。
(2)缺乏统一的绩效评价基础。
(3)薪酬与绩效挂钩不清晰。
4.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匹配。
在长期的激励和约束方面,虽然上市银行也对一级分行行长及二级分支行长实行了年薪制,员工的工资构成也改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长期激励没有建立,还没有真正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反而建立了风险金制度,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匹配。
5.人力资本计量无标准不规范。
我国商业银行高管层由于没有筛选机制,只有形式上的选举制事实上的任命制,因而没有形成银行职业经理人的市场价格,以及由于缺乏机制,无法产生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由于制约机制不健全,使得商业银行人力资本计量过程中的机会主义不可避免。而经理市场的不存在,使得经理人业绩和声誉的好坏缺乏正常的传播渠道,惩罚机制不存在,因而一个从国有银行跳槽到股份制银行的经理人,可以任意地在股份制银行中进行“选择”。
1.人才流失的挑战。
金融业全面开放后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优秀人才的流失。外资银行凭借优厚的待遇、完善的培训、先进的管理和公平的内部竞争环境争夺国内金融业中的优秀人才,使得本来就短缺的金融人才将会更加奇货可居。
虽然在中国近几年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人事部都改名为人力资源部,但是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角色定位及职能认识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阶段。随着人们对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研究探索,以及一些优秀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伟大实践,人们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角色定位有了重新的认识。人们对变革从否定、抵制到接纳、投入需要一个过程,这种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还需要企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这是企业各方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3.人力资源从业者素质提升的挑战。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人力资源从业者不但是人力资源政策法律方面的专家,还要承担事业伙伴、变革推动者及在组织变革和流程再造中发挥领导者角色。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价值的显现和地位的提升,对人力资源管理者本身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4.激励机制创新的挑战。
科学有效的激励体系是激发人员潜质和热情的动力源,但从国内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来看,以下问题是激励机制创新的主要挑战:第一,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官本位”思想普遍;第二,薪酬实行总量控制,与企业业绩缺乏关联;第三,绩效考核导向不明确,对考核结果反馈不重视;第四,福利体系僵化,缺乏差异性和针对性。
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但是,国内做ehr的成功率却不高,很多人认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没能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在使用方面有抵触。
1.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1)大力推行岗位竞聘制。
这种制度能直接体现出银行人事管理的透明性和公平性。在这种制度下,员工可根据自己所处岗位的高低,通过对照,找出自己的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向更高目标奋斗。另一方面,它为许多年轻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2)改革完善分配制度。
合理的分配制度是吸引、留住、激励员工的必要手段,因为物质利益的获取是员工最基本的追求目标,它是人力资本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国外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员工薪金已基本市场化,他们所获取物质利益的高低往往同银行的绩效相关。因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薪金制度。
(3)创立行员等级制。
现在的员工往往追求的并非完全是单一的经济利益,他们也会将个人事业的发展和事业的成功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但行政职务有限,对一些专业人才也不宜委以行政职务。因此,建立行员等级制是银行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可取得较高行员等级,同时获得较高报酬。这样能拓宽人才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员工的潜能。
(4)加大员工的培训投放。
现在的员工尤其是年轻员工,基本都能意识到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的社会,只有学到更多的知识才能使自己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如果只停留在原有的知识水平上,总有一天会被社会淘汰。知识改变命运,要想获得发展必须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因此,银行培训力度也成了员工重视的一个方面。现在,很多银行已意识到人才培训要性。但我们对培训往往没有抱认真的态度。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力度。
(5)给予荣誉等方面的精神激励。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上没有能力与外资银行竞赛,因此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尤为重要。比如员工在工作业绩方面表现突出,可授予某某奖项,这些奖励本身并不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但它是对员工工作的一种肯定。
2.实施人才开发和人才引进战略。
(1)人才开发是指对现有的人才根据发展的需要开发其潜力和更新其知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业务人员的培训。通过重新学习和培训,增加那些不适应新要求需要精简但过去有一定贡献和经验又正值盛年的员工的人力资本,提高他们的知识、能力和技术,使之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二是对有潜力的青年行员和骨干力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之能满足新的更高级的需要。三是大力选拔任用优秀人才,让他们尽快地在实践中成长。
才。二是引进一些在短时间内很难培养出来而又急需的高技术人才。入世后五年的过渡期很快就会过去,实际上现在我们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就已经白热化了,与外资银行比较,因人才短缺,经验不足,许多新兴的金融业务我们不太熟悉,严重影响了银行业务的拓展,因此,引进一些高技术人才极其重要。需要强调的是,人才吸进可以面向国内,也可以面向国外,如外资银行的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
(3)建立合理的员工退出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从形式上看,国有商业银行自1997年就实行了劳动合同制。但有了制度却没有执行或者执行力度不大,这就使正常的员工退出机制难以建立。因此,建立合理的员工退出机制的重点是加强劳动合同制的执行力度。实际上,执行力度不够主要还是领导重视不够,员工意识不强。另外,存在着与劳动合同制相抵触的政策以及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是劳动合同制执行力度不够的原因。例如买断工龄、退养等分流政策不但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且不符合劳动合同制。所以,真正实行劳动合同制,首先要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认识,同时要废止与劳动合同制相抵触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国内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型企业,在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倡导并实践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过程中应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要营造人性化的政策环境,创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企业氛围,关注员工成长和个性化需求,让员工有成就感和归属感;第二,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员工权益,善于倾听员工抱怨和投诉,并能及时处理;第三,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强有力的渗透和感染使员工形成一种为组织目标而奋斗的共同的价值取向。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三
摘要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与银行内部控制问题日益突出。从内部控制的内涵出发,深入分析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性,并初步勾画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立的总体思路。
关键字内部控制管理者缺位风险控制。
银行作为保证国家金融稳定的基石,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对其的监控一直没有放松。但近20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国际金融市场迅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也随之不断涌现,全球金融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各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创新化的过程中,风险危机逐渐显现,内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其典型代表就是,1994年英国“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倒闭,1995年日本大和银行巨额亏损丑闻,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与2002年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违规贷款案。以上危机既涉及发达国家,也涉及发展中过家;既涉及经济制度完善的国家,也涉及经济转型的国家,形成这些恶性事件的诱因众多,但涉案银行缺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却是共同点。
1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分业经营制度,长期承受着政府和国有企业对其正常经济业务的干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银行实行“总量控制,规模管理”办法,导致其发放贷款“重量不重质”。此外,由于国有银行普遍缺乏完善的内部监控,行内人员违规操作不时发生,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增多,威胁着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建立“分级管理、分工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四大问题。
2.1存在“所有者管理缺位”现象,内部控制环境恶劣。
总行领导甚少向行内员工发布明确的内部控制守则和信息,令部分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责任与权限不了解,不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角色与作用,使得员工放弃相互监督的权利,但求自保;发现问题不敢上报,使下情难以上达,信息交流损失严重,此情况在银行基层机构尤为显着。
2.3风险评估体制不完善和内部控制不足并存。
虽然各级国有商业银行都设置内审部门,但在现行的银行体制下,该部门在人事、费用支出等方面完全受制于本行的领导层,其监管活动受到日常管理所限制,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权利,更无法履行其对内部控制再控制的职能。内部控制人员、权利制约机制尚未形成,各业务部门与内控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甚至出现交叉任职情况,严重削弱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1统一法人体系,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从目前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统一法人体制和股份产权化制度,使银行法人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承担法人责任;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明确利益分配制度,强化经营约束,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在全行员工间对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进行定点宣传,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职责,清楚自己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全体员工自觉地用金融法规和内控制度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创造一种浓厚的内部文化氛围。
3.3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制度,促进风险评估体系完善。
(1)树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在员工间建立“认制度不认人”的理念,明确条例执行人,以保证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在制度上防范风险的发生。
(2)建立统一的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由总行牵头,根据行内各部门的业务规范、业务性质和风险特点,统一指定系统、全面的风险度量办法和风险管理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动态、量化的监控,并下发各分行严格执行。
理顺内部控制体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的独立性与系统性,改革现行银行内部的内控体制。必须实行总行垂直领导向下派驻的内控管理体系,由总行直接负责各内控部门的人事调任与费用开支,加强总行对下属各行重大财务事项及一把手财务状况的监督,强化内控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审计是对现有政策与程序是否充分以及银行是否遵循现有政策与程序所做的独立评估,发挥着对内部控制再控制的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内控进行测试并做出评价。
参考文献。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四
在自然垄断和其它提供公共产品部门中如何实现国有经济控制力问题,隐含着比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调整更为深刻、复杂的课题,涉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经济职能的合理界定及国有经济的历史命运。关于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问题的复杂性问题的讨论还与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有关:第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技术进步、市场规模和市场范围的变化和经济理论研究的进展,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自然垄断部门的国有经济已经或正在从作为政府对自然垄断部门实施规制政策的工具变成规制放松政策调整的对象,具体表现为民间资本的增量逐步进入传统上由国有经济控制的自然垄断部门及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存量的民营化;第二,中国加入wto以后,依据《服务贸易协定》已经承诺对电信等公共生产和服务部门逐步进行对外开放,国外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也将逐步进入自然垄断及其它公共产品供给行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要使我国国有经济成功地控制自然垄断部门并扮演国有经济应该扮演好的角色,必须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运行的特殊规律,在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调整的成功经验、运用我国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成功做法的同时,又不能简单套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调整经验和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改革办法,必须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垄断部门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
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自然垄断部门的`国有企业曾经是克服私人垄断弊害、实施自然垄断部门规制政策的有效手段。因为与其由规制当局去收集信息规制私人垄断企业以迫使其服务于公共利益目标还不如组建国有企业来得更省事。我国自然垄断部门的国有经济虽然也是计划经济时代泛国有经济化的产物,但同样隐含着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共同的规律。这是由自然垄断部门的特征和国有经济的性质所决定的。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市场规模和市场范围的变化,绝大多数传统的自然垄断部门,特别是其中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已经失去了由一家企业垄断或垂直一体化经营的合理性。在这类部门,如果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仍由一家国有企业独家控制行业的全部供给,其结果,或者是对消费者“宰你没商量”,谋求垄断高额利润(转轨时期容易发生);或者是囿于政府严格的价格规制靠政府财政补贴来维系正常的运转,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虽然比较低,但服务质量低劣且供给不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常态)。这两种情形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技术进步加快、市场规模和范围急剧扩张的条件下,还会使应该在适度竞争中不断发展的相关产业部门失去快速发展的机会。由于没有生产同类或替代品的企业可以选择,消费者始终是某些领域供求双方矛盾中的“弱势群体”。适度引入竞争机制,会迫使该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努力改善生产和经营的绩效,以较低的生产成本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广义的公共产品,特别包括准公共产品)和服务,也有可能成为传统的、国有经济存续自然垄断部门得以恢复和发展的机制。
但应当指出,在某些自然垄断部门中构筑有效竞争的机制,应该而且可能在现存国有经济的框架内来实现。这是因为:
第一,是国有经济掌握自然垄断部门和控制公共产品及服务供给的客观需要。国有经济不一定就代表公共利益,民营经济不一定违背公共利益。关键是有无规制和竞争。但引入竞争机制的方式是可以选择的:一是模拟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国有经济的民营化(民间资本的增量进入和国有资本的存量退出);二是对既存国有企业进行分拆,即把一家国有企业分拆成多家国有企业,同时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公司制度的改造,在国有经济控股的前提下吸引民间和境外资本进入相关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国有经济在公共生产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存在不是太多而是不足,在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的背景下,需要增加对这一块的投入,以便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共同条件。事实上,在西方国家原有的自然垄断部门中,国有资本存量退出、民间资本增量全面进入的模式下面,国有经济也并没有完全退出,而是以参股和控股的形式“顽强”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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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五
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行政机关为适应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变化,提供行政效率,对其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调整和优化的过程。我国共进行了七次行政体制改革,大致可分为调试、转型和创新三个阶段。现在我国正处于第七次行政改革中,这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阶段,被称为“第七次革命”。第七次改革是为了使行政体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最彻底的一次改革。
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寻求的是以开放促进改革,继而以经济体制改革来促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道路。我国现在所进行的第七次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加强程序规范,制定法律文件保障改革的有序进行。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路径依赖,我们是在探索中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前方的未知让决策者们更习惯于沿袭已走过的成熟的改革方法,由此产生了行政体制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其次,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人为制度建构的痕迹明显,缺乏现代理性精神和法治精神。行政体制的改革必然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也会对改革产生大的阻力与影响。
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首先要打破路径依赖,避免制度锁定,我认为政府应该进行范式转换,转变政府职能,更新行政理念,完善理性官僚制,选择马克思韦伯设计的现代理性官僚体制与新的公共管理相融合的范式为新的改革路径,同时要设立动态修正机制,不断纠正路径偏差,避免再次出现制度锁定,在改革的同时也要注重促进社会的发育追寻行政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的协调。
其次,我们要增强改革的动力,客观分析改革动力和阻力的强弱,加强改革宣传,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行政改革的积极性,并且要妥善安排因改革而受到冲击的人员,保障他们的生活,做好改革的善后工作。
第三,一切都离不开利益,改革也同样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这其中就包括很多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是改革的最大阻力,行政体制改革是为了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经济想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进行改革,这就要求国家开放更大更多的领域让其参与市场竞争、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进来,这样就必然会触及到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要解决这个问题,单单依靠某个强势的领导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加强司法的独立性,避免个人制度建构,实现依法治国。
第四,我们要建立良好的绩效管理机制,对改革的成果进行正确的检验和评估,同时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要让新闻媒体参与到监督中来,保障行政体制改革依法有序的进行下去。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六
2006年我国将全面放开金融市场,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逐步实现,同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将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实施,同时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必将日趋复杂,竞争日趋激烈,风险变量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如何控制风险,在竞争中不断繁荣发展,提升整体实力,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
1.风险的集中性。在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一直不很通畅,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核销呆账贷款就是有力的证明。
2.风险的隐蔽性。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兼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困难。各种金融风险仍以隐蔽的形式潜藏着。特别是具有庞大体系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基层行处的经营不善并不会危及其生存,各种风险和损失都向上级行转嫁,最后都集中到了总行,再推给国家财政。
3.风险的社会性。我国在近几年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金融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金融风险意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淡漠。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经营风险认识还亟待提高。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暴露,特别是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时,肯定会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违约而导致贷款或证券等银行持有的资产不能如期收回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突出的金融风险。据2003年6月保守统计,全国不良贷款率平均高达22%,而东北地区高达30%,一些中等城市的不良贷款率更高。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目前累计高达数千亿元。
2.流动性风险,它是指银行不能到期支付债务或满足临时性提现要求而使银行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被挤兑倒闭的可能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近几年来,人民币存款居高不下,2003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0.8万亿元,是未来商业银行保持流动性的一个巨大威胁。
3.利率和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银行因存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减少利润风险是经常存在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价格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特别是日元、马克与美元汇率近年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外汇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4.资本风险。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无法发挥最终清偿能力职能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据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5.01%,距《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还有一大段距离,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种种损失的可能性。一些企业和机构存在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将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股市,加大股市泡沫成分,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使企业贷款清偿风险加大。
6.犯罪风险。犯罪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或外部人员通过不法手段牟取暴利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尤其在现代,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以假乱真,使银行防不胜防。犯罪活动一旦发生,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额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目前,国内银行风险管理的一大劣势是管理成本过高且效果不明显,除信息科技支持手段落后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所致。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该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以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与内控委员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应该涵盖所有的业务和领域,同时,又要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区别对待。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主要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体系来体现。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从事后对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行检查和回顾。只有建立起这样一套高效、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2.进行技术手段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目前国内银行业对风险管理技术的认识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缩小这种管理技术上的较大差距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解决的重点问题。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是建立先进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通过收集大量和连续的客户信息和市场信息,对客户的风险和市场的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合理确定风险防范的措施。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法。因此,没有先进有效的信息支持手段,就不可能有先进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建立高效、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已是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3.强化外部监管,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中将监管当局监管和市场约束列为新协议框架下三大支柱中的两大支柱,我国监管当局应以此为契机,根据新协议对监管当局四项监管原则的具体要求,提高监管层次,规范监管行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及方法的监督、检查和引导,促进商业银行自发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此同时,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约束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作用,准确、健全的信息披露可以降低国际金融市场的筹资成本,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为使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应建立统一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明确设定银行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满足所有市场参与者的需要;并且还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监管的积极性。
4.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最低资本要求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三大支柱中的第一位支柱,围绕这一核心,新协议提出了采用内部评级法来确定资本充足率。由于内部评级法赋予了银行更大的自由度,能够激励银行自发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采用内部评级法。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估体系无论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验证,还是在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与国际性银行有相当差距,如果要采用内部评级法,将有大量的基础工作及配套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应尽快着手进行下列几点工作:(1)尽快统一和完善内部评级系统,为实施《内部评级法》建立基础;(2)对相应内部评级的贷款进行违约率统计计算,同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便接受监管当局的检查;(3)在适当的条件下,对协议中的部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统一向监管当局反应;(4)完善现有的客户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符合自己客户特征和业务特点的内部评估体系,从而更加精确地计提呆账准备金和配置经济资本,更加合理地保证资本充足率。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七
[摘要]我国国有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在支持经济发展、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等方面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银行改革势在必行。国有银行改革的难点在于: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运作的经济单位;国有银行受政府干预较多,缺乏经营自主权;国有银行债务负担沉重等。国有银行改革应采取的措施有:妥善处理不良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等。
现有银行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在我国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但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现存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过程面临许多内部困难与外部障碍。主要难点可以简要的归纳如下:l.国有银行并不是独立地按照市场原则运作的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国有银行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人事权、经营权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与干预。在业务上,国有银行直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执行政府规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还不能独立地制定与执行其商业性经营目标。在内部人事管理上,国有银行采取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与级别,使得政府能够直接干预国有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实现其对国有银行的有效控制。因此,作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国有银行不可能以追求利润最优化为其管理目标,其经营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协助实现政府既定的经济政策,银行所承担的许多政策性贷款不仅不能盈利,甚至往往成为问题贷款。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央到基层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行的,而不是按照经济区域划分的,所以易受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其经营目标的实现。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但由来已久的行政干预,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同时银行的地方分支行亦表现出很强的地方化色彩,往往有着强烈的动机与地方政府合作,占有更大的信贷规模与信贷资金,而将资金风险转移到银行总行,从而有可能产生大规模的信贷风险与损失。
3.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无限制与无约束的信贷造成银行沉重的债务负担。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大量长期亏损的企业不得不依靠国有银行贷款未得生存。尽管国有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份额逐年降低,但国有企业仍稳定地获得国有银行80%以上的贷款。国有银行的亏损使相当一部分银行信贷陷入了发放贷款——无法回收——再贷款——再无法回收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了银行不良资产负担日益沉重及银行效益不断下降。
4.国有商业银行在存贷款与结算业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尽管近年来各国有银行间的业务出现了某些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有银行仍在传统业务范围上有着明显的分工。同时由于新开办商业银行的弱小和严格限制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开展览内本币业务,国有专业银行对市场的高度垄断使中国的银行业缺乏竞争机制,严重地阻碍了银行管理的改善及商业化进程。并且,国有银行基本沿袭计划管理的方式,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效经营的运行机制与方法。
5.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货膨胀上升与利率管制并存构成了不利于国有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中央银行实施对名义利率管制政策限制了银行对于价格水平波动做出灵活反应与调整,从而导致了银行经营往往在负的实际收益率的情况下进行。
6.市场发育不健全和法律环境的制约对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没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并辅以法律的保障,就无法保障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及有效运转。
1.推行股份制改革。(1)清产核资,进行合理产权界定。将国有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进行界定。原国家无偿投入的资本金,国家拨改贷收回的资金,其他应划归国家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资产;银行上缴税收和上缴利润后的利润留成所形成的资产和财产应属银行自有资产。(2)允许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鼓励企业、个人对银行投资。这不仅可实现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同时还可以解决银行资本金缺乏困扰我国银行业的重大问题,对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解决银行不良贷款均有帮助。(3)改革银行内部产权结构。可试行以下措施:先对条件较好或较成熟的分行进行改造,将其改造成为总行控股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分公司式股份制银行。原中央财政拨给银行由其所属分行占有的铺底资金转化为该行的国有资本金,占有总行的自由资金转化为银行法人资本金。前者属于国家股,后者属于银行法人股。在这个前提下,吸收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参股,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股本结构。
2.尽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经过股份制改革,推进完善领导体制改革,将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进行分离,银行董事长不能兼任行长,银行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由董事会采取招聘竞争的办法选行长。同时必须政企分开,改变政府行政干预和对国有银行负无限责任,使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按照金融风险企业的特点、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商业银行法》和国际金融业对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运营。
3.尽快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灵活经营机制。推进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由现在的支持性组织向企业家性组织与协作性组织融合,使完成银行经营目标与责权利紧密结合,实现按业务量计酬,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好盈利多的分支机构实行重奖,对贷款损失多和经营亏损的分支机构追究经济责任和重罚。
4.尽快建立现代化科学管理制度。金融企业科学管理必须围绕推出金融服务新产品,改善对客户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节支、增加盈利而展开。实现信息技术与开拓金融业务紧密结合,采用信息技术改造银行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加快建设以业务处理和监管自动化、管理决策科学化为目标的金融电子化新体系,加快发展无人银行、网络银行,以抢占金融服务竞争的制高点。
5.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在人力资源配置、薪酬分配、招聘与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培训与考核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系统性改革创新,基本实现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需要和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的一整套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模式。必须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的培训与开发。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八
我国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过程已经完成,经营行为市场化成分加重,行政化色彩退却,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下,国际金融危机事件频频发生的现状和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均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且尽快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一)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灵魂。
现代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的盈利必须通过承担风险才能获得,存贷利差的获得必须要承担贷款资金收不回和存款资金到期必须支付这样一种风险。现代金融理论认为:银行就是一部“风险机器”。它承担风险,转化风险,并且还将风险植入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再加工风险。风险对于银行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银行获利的手段,又是蚀利的原因。管理不当,风险就会侵蚀银行利润,股东投资就得不到预期回报。严重时风险还会进一步侵蚀银行的资本,极端情况下,银行将会破产倒闭,股东血本无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灵魂。
纵观国际银行业发展史,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商业银行的发展进程中,因风险管理不当、资产质量低下而导致倒闭、被政府接管的不乏其例。如近年来,国外有英国巴林银行事件、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破产,国内有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以及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被撤销等等。这些反面的案例警示我们,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是关乎到商业银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
(三)风险管理是金融监管的核心。
银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的稳健发展不仅要求商业银行奉行审慎经营原则,而且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将风险管理放在监管工作的首位。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不管是商业银行自身,还是监管当局都把风险管理放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1目前,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监管组织在风险管理方面已达成共识,把风险管理作为金融监管的核心。这种强调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没有树立正确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概念。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明晰、尚未形成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经济制度转轨的成本转嫁,导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在认识上也存在很大偏差。没树立一个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概念。
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著名信用评级机构安博尔其中最主要的信用风险是信贷风险。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基本风险,也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金融风险。广义的信用风险是指所有涉及客户违约引起的风险,如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引起资产质量恶化;负债业务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前取款形成挤兑;表外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引致或有负债转化为表内负债;等等。狭义上的风险特指信贷风险,指贷款人能否如约偿还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损失。
利率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利率管制,利率风险主要表现为一种体制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市场定价领域的拓宽和利率波动范围的扩大,必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流动性风险始终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基本风险。著名信用评级机构安博尔流动性风险是其他风险在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
操作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急需控制的日常风险。操作风险在于银行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诈,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导致银行财务损失,或使银行的利益在其他方面受到损失。操作风险的其他方面还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其他灾难等事件。
(五)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面对日益多元与波动的金融市场,国内商业银行把加强风险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眼下从美国次贷危机演化而来的全球金融危机虽已平息,但却进一步要求银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通过更为有效的管理机制来应对挑战。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抗风险能力,是我国银行业改革中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化解和管理机制。
(一)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
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由于现今中国的风险管理还属于起步阶段应多借鉴发达国家迪欧风险管理的概念里奇·安波斯特里克:风险管理宗旨是对一个机构树立信心,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树立信心。银行和金融领域的风险不是一个公司和个人的风险,而会使整个国家出现危机。
(二)对信用风险的防范。
信贷资产在整个资产结构中占比大,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差息可能变小,但仍是收益最高的项目,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渠道。防范信用风险要在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前审查等事前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作好:
1.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模型利用定量方法准确地对风险进行定价,不仅可以提高资产业务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根据资产的不同风险类别制定不同的资产价格,这样不仅可以减低信用风险,而且可以提高银行利润,通过产品差异化扩大市场份额。
2.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收益的关系,如落实贷后问责制、审贷分离等措施。
3.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尽快建立并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客户基础数据库和开发客户跟踪系统,实现信用风险的动态化管理。
4.通过对资产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进行对比选择适时退出策略,以实现最佳的资产配置效果。
5.利用新兴工具和技术来减少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主要利用贷款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来达到提前收回债券和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同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实现风险组合管理。
(三)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实行谨慎会计原则,不断补充自有资本金,增强抵御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
2.健全独立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各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该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内、外部利率。内部利率是指银行内部资金核算使用的利率。通过确定反映市场变化同时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内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降低总体风险,实现全行战略发展意图。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的外部利率确定体系。
3.创新商业银行驾驭风险的产品虽然在产品创新方面目前在制度、监管等方面还存在障碍,但是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战略。第一,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进行衍生产品的基础准备。包括收集基础数据、建模和模型验证修订。根据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的认识,研究远期利率合约(fra)、利率掉期(irs)、利率期权(interestrateoptions)等衍生产品,以及基于这些基本衍生产品的结构性产品的投资组合,做商业银行未来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第二,开发和运用主动负债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组合,如发行次级债券。尝试创造连接不同市场的产品,将存款与债券市场、存款与货币市场收益挂钩,如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等。待政策放松和市场逐步完善后,推出远期利率合约、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债券指数期权等产品。通过研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资金交易,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消除全行的风险敞口,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
(四)对操作风险的防范。
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对操作风险监管从如下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原则,其中包括: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操作风险管理的识别、评估、监视和减轻控制;监管者的作用;信息披露的作用。2003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又在新发布的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cp3)中,将操作风险与信用和市场风险一起列入第一支柱,使得操作风险成为资本监管的正式成员。这意味着,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为有效评估和管理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建立专门的特殊框架和程序来给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安全和稳健保障。
1.建设内部风险控制文化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的正常业务活动中,银行只有在建立了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与稳健的营运控制文化,高级管理层以高标准的道德操守严格要求各级管理者时,操作风险管理才会最为有效。营造风险控制文化是指全体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所有存在重大操作风险的单位员工都清晰了解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操作风险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内控制度的完善。
与否。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提高行为人的业务素质。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同时,改变业务硬约束、人员软约束的状况,实行三分离制度。
(3)程序设计与业务操作分离。即程序设计人员不能从事业务操作。业务处理电子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内部监督的时效性、全面性。但计算机的大范围应用尚在起步阶段,熟悉计算机的人不熟悉业务,熟悉业务的人不懂计算机,这在客观上限制了计算机犯罪。但随着员工素质的提高,复合型人才的增多,由此可能引发的一些行为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调整:
第一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二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
第三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理是巴塞尔协议以后,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话题,若能够有效的借鉴国外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将能稳定国内市场,降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逐渐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逐步缓解加入国贸组织对我国的冲击,使我国商业银行更加稳定。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九
迫又现实的课题。本文将对国有商业银行完善内控管理的必要性及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
商业银行的内控是指为防范、发现、纠正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对决策、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管制而采取的制约、监督、评价、反馈措施。当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进行完善和强化显得十分紧迫,十分必要。
(一)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世界经济处于金融危机高发期。如何健全金融安全保障体系,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已成为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急需研究的课题。
金融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四个层次。其中,自我约束是银行内在的、对保障金融安全起决定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因此,完善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是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础。
(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是防范当前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目前,我国金融风险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用风险。虽然经过两次不良资产剥离,但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仍然较高,这已成为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首患。应该说,不良资产剥离后,上至中央领导,下到各级行长对控制不良贷款要求不可谓不严,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为什么成效不够明显呢?有市场判断不准、决策水平不高等原因,但关键还在于缺乏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审贷分离不够严格,风险责任不明晰,责任追究不认真等。二是操作风险。近几年,银行会计、储蓄、出纳、信用证、承兑贴现等业务岗位的案件又呈现出高发势头,主要也是由于这些业务的操作环节内控管理不到位,要么是操作过程的内部制约不力,要么是执行制度不力。三是道德风险。目前我国银行由于管理仍带明显的行政色彩,靠“人治”的成份多,“法治”的成份少,内部控制严重不足,致使道德风险日益突出。上述三方面的风险,从根本上讲,都是内控管理缺陷造成,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要从培育内控制度入手,建立事前内控机制,强化过程监控,突出内控重点,逐步实现补救性控制向预防性控制的转变,切实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一)立足于防,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防范转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内控机制。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由法规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研究,待讨论通过后,统一在全行发布,使预防性控制落实在各业务制度之中。同时,要规范“立法程序”,明确“立法”权限,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修改和制定都要在程序上予以明确,以增强“立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在建立内控机制上,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体制控制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要从体制上着手,重新设计信贷经营与审批、监管三分离的运行机制,业务经营与前台服务、后台支撑的协作机制等,以避免各职能部门之间出现不必要的磨擦和控制环节中的漏洞。二是程序牵制的原则。对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使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要坚决杜绝任何个人独揽业务的全过程,否则必然导致管理失控。三是责任牵制原则。内部控制不仅要规定职能部门和个人处理业务的权限,还要明确规定其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强化过程监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一是加强中央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指导监督力度。人民银行要尽快修订《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等文件,并制定内控建设时间表,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内控步伐。把内部控制状况作为央行监管的重点,加大对内控问题较多的分支机构现场检查频率,增加现场检查的深度和力度。二是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加快上市步伐,在法人一级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的有效结构,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集中抓好三个方面的控制。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涉及方方面面,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控制:
1、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按照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的要求,设计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结构。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各级经营管理机构应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办理业务、行使职权;建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处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稽核部门在组织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其工作直接对总行行长负责,促进内部稽核从合规性稽核向风险性稽核转变,从单一的事后稽核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稽核转变。
2、信贷资产风险的控制。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监控的重点,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信贷经营、审批和监管三分离的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推行信贷第一责任人、经营主责任人、审批主责任人制度,定期认真地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建立以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系统,加强信贷风险预警、借款企业经营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经营部门反馈。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十
摘要:我国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过程已经完成,经营行为市场化成分加重,行政化色彩退却,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下,国际金融危机事件频频发生的现状和中国在加入wto后,面临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为此如何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经营管理与决策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社会经济环境欠佳以及银行经营管理人员道德、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等诸多个方面,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有多种形式。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形式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依然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信用风险即银行的客户未能按提前签订的条件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由于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为主的企业,自商业银行产生以来,信用风险就是最为关注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
(二)不良贷款率和存贷比率。
不良贷款是由逾期、呆滞、呆账贷款三部分组成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占全部贷款的很大一部份比率。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由于政策性任务而肩负的沉重包袱,国有企业的亏损通过信贷关系转嫁给国有商业银行,资金难以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加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和损失。银行贷款对存款的比例即存贷比率,该比例越大,风险越大,银行经营的安全程度也就越低。贷款越多,产生信用风险的几率也就越大。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约束和激励机制,我国银行经营理念发生扭曲,不惜牺牲信贷资金的安全、流动和效益为代价,片面追求贷款规模,普遍存在着“超贷”的现象。
(三)支付结算中的风险。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日趋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为了抓客户、稳存款,无视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客户提取大额现金大开方便之门,形成了现金支付结算的高风险。存款是贷款的基础,而贷款又是现今我国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存款上不去,贷款就没有了根本的保障。银行为了扩大规模,就采取了虚增存款的方法,最后导致真实的存款没有增加,存贷比率失调,虚假存款引起真实贷款倒逼银行,造成银行风险不断累积。我国商业银行已进入到一个“微利时代”。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我国企业欠息的情况比较普遍,应收未收利息金额相当大,国有商业银行有盈利,但实际上是虚盈实亏。
二、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风险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关键。
风险首先是一种机遇。银行面对的风险多种多样,概括起来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营业风险、环境风险(政策性风险)和行为风险等。
对银行来说,风险不仅仅是损失,银行如能事先降低并且合理规避风险,就能利用风险这一机遇,保全自身的资本,甚至赚取丰厚的回报。所以风险对银行是灾难还是机会不在于风险本身,而在于自身对未来变化的了解和掌控能力。对国内银行来说在过去的经营中,有太多因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例子。风险往往变为损失的主要原因,银行缺乏全面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和企业风险文化,表现在计划体制下的完全漠视到强化风险管理和责任下的对风险采取过度规避。
(二)确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风险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风险背后是利润的来源,清晰地分析风险就是明确地了解利润产生的本质。银行不要将风险看作阻碍银行发展的绊脚石,而是将风险经营、管理的思想贯穿到银行本身的每一个环节,不是一味地去堵截风险,而是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引导、合理的运作,使其在现实中得到可控,并带来相应利润。在现今商业银行中,风险的管理、控制,以及经营方向等是由银行的管理层和风险控制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具体执行和操作,但对于风险决不应限于这两方面的人员,任何岗位的银行员工都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真正将风险管理作为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内容。这就要求银行要培育自身的风险文化,确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风险管理意识。
(三)健全、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构建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主要是对资金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改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实行的“差额”管理方式,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层行的各项资金运用由管理行进行统一配置。通过资金集中,建立资金统一的管理和操作平台,实现流动性、利率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资金集中管理后各项资金的配置权集中到上级行,上级行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建立起完备的经济、金融信息网络系统和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对各种风险的量化分析,注意期限结构上的配比,防范利率和流动性风险,同时实行谨慎会计原则,不断补充自有资本金,增强抵御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
2.健全独立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各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该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利用内外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建立以安全为前提、效益为中心的内外部利率体系。
商业银行要在金融产品设计中加大风险中介的因素,让商业银行金融产品有一个相对的竞争优势。及时地推出特别是面向公司客户的避险金融产品,规避汇率风险和资金价格风险。要创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大力开办各种委托代理和中间服务业务,提高资产负债的总体流动性水平。我国居民的富裕金融资产会越来越多,其合理、有效投资并优化组合投资的委托需求和咨询需求会增强,应及时向这类客户提供用于规避风险的代理理财服务、咨询服务、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联手开发投资组合产品,从而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
方方面面的原因。只有改革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体制风险,相应的其他各种配套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奏效。当然,要彻底地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还必须有其他的配套工作的配合,才是最终化解商业经营风险的根本。
参考文献:
[2]车承武.商业银行风险的成因及防范[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07)。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十一
从理论上说,金融机构的设置原则是当地经济活动的集中程度和发育水平提出的要求,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同行政区的设置却是一致的,即有一级政府,相应设置一级金融机构,这种设置首先使国有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受政府行政和经济双重职能的影响,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我国,评价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评价地方政府的主要指标仍然是经济发展问题,这就使地方政府的经济扩张冲动尤为突出,国有企业往往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而商业银行的利益在于自身盈利的最大化,其盈亏与地方政府无关,当两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出现冲突时,地方政府维护自身的利益就成为当然。
其次,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不对西部地区不多的业务量进行无序竞争,在丧失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丧失了区域经济效益,在竞争的压力下,各金融机构展开储蓄大战,不但增加了营业成本,而且有限资金在各金融机构的分散经营下,难以发挥应有的规模效益。
再次,在总行制订的政策面向全国的情况下使各级分行在适应当地经济状况开展业务时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严格按照总行的政策,许多新的业务将难以开展,在目前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将直接威胁其生存;如果不按总行的政策,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进行操作,又与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原则相违背。应该说,在我国改革开放前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这种机构设置有其必然性,也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这种制度设计与新体制的不相适应逐步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的改革就在所难免。
机构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般来说,国有商业银行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直属分行按经济区划设置,二是指国有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也应按经济区划设置。这种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银行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缓解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整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而增大的区域不平衡又成为制约整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水平要求一定的金融水平与之相适应,并要求一定的金融政策与之相匹配,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经济区划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性的措施,以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职员队伍不但增加了成本支出,而且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并容易产生各种攀比、扯皮现象,国有商业银行的减员增效势在必行。但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在保持如此众多分支机构的情况下的大量减员是很难实现的,一条重要的渠道就是精简分支机构,对业务量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撤并,机构的撤并必然伴随着人员的精简。
(3)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提高。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各经济区划行制订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寻找并发展本地区的效益增长点。另外,对归入撤并行列的二级分行,其撤并所导致的收益的减少一般小于其成本的减少,这将直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4)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不同的金融政策,不同的金融政策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需要不同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使经济区划行采取适合本行业务特点的防范风险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5)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涉,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按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地位进行改革。
(6)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配合。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已经完成了机构改革,实现了按经济区划设置机构的目标,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应改革有利于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职能的行使。
应注意的问题。
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的实施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国有商业银行与此相配套的改革措施,具体来说,(1)改变“一刀切”式的管理方式,赋予各经济区划分行更大的制订政策的权限,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创新金融业务,总行制订的应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政策。
(2)总行上收某些大型或特大型、跨省或跨国集团公司的贷款审查审批权,同时下放中小企业的审批权限。总行和分行的业务定位为:总行主要负责批发业务,分行主要负责零售业务(主要指对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和金融服务)。
(3)以贷款质量和盈利能力作为区划分行的主要考核指标,以此约束区划分行在制定本区划政策时有可能增加的风险。
(4)总行政策的制定和操作手段的实施要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各地区有平等的参与权和表达权,以体现不同区划的利益,总行的某些政策应允许各区划分行有决定是否执行的权利。
(5)制订差别性的区划政策,体现不同区划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如何降低经济不发达地区向总行的贷款利率,提高经济不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拆借利率,降低同等级企业在不发达地区的贷款浮动幅度等。
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是一项涉及面相当广泛的改革,在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一级分行的设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有自己的特点,在一级分行的设置方面应根据各行的特点,由各行自主决定,其设置地点可以和人民银行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基本原则是应将金融业务基本趋同的地区划为一个区划行,以利于业务的管理。
2、二级分行的设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二级分行所在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和该行二级分行在当地金融业务中所占的份额来确定是否设置二级分行,现在撤并的地区也可以根据以后的实际需要重新设置,基本原则应遵循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规律,即设置二级分行所带来的收益应大于设置后所增加的成本。
3、二级分行撤并后部分地区金融业务空白的弥补。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可能要从某些地区全部撤并,从而形成了这些地区金融业务的空白,其弥补方式可考虑将原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改组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这一方面使国有商业银行收缩了战线,发挥其优势,集中精力从事大中城市金融业务的开拓,另一方面也通过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当地公有或非公用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原分支机构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减轻精简人员的就业压力。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采取股份制,建立严格的利益约束机制,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管,严格控制金融风险。
贷款,可以通过以后年度的盈利核销,国家也应该给予一定额度,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一部分。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十二
摘要:领导体制是在领导活动中为完成领导职能、实现领导意图所设置的机构体系、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总称,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的载体。当前,改革我国领导体制中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内容,对于实现领导活动科学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领导体制是在领导活动中为完成领导职能、实现领导意图所设置的机构体系、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总称,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的载体。当前,改革我国领导体制中与社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内容,对于实现领导活动科学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领导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和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改革的大潮中,我国的领导体制也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一、我国领导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领导体制伴随着社会的变迁,从古代社会的原始民主制、中央集权制到现代社会的一长制、民主集中制,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特别是以民主集中制为代表的现代领导体制,是我国历史上截止目前最为先进的一种领导体制。
但是,领导体制也有个不断完善和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现今的领导体制虽然是历史上是最为先进的一种体系和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领导体制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也开始逐步暴露出来,它们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职能相互混淆。在当前,我国领导体制中领导职能划分不清是一个突出问题,比如党委,政府,人大这三个机构,它们之间的职能究竟应该如何区分,长期以来没有一个科学严格的说法和做法。再如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理论上尽管洋洋洒洒多有呼吁,但在体制上这些年一直是似分不分,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一方面大力倡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还仍要以代表党委政府的组织人事部门认可为准。
2、领导权力过于集中。领导权力是领导体制的核心,权力实施以权限划分为前提。权限划分包括党政权限的划分、国家机关横向与纵向权限的划分,以及政府与企业、事业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划分等。当前,我国领导权限的最大弊端是权力过于集中,即领导权过分集中于领导机关和领导部门,在领导机关和领导部门中,又过于集中在为数很少的几个主要负责人身上。由于权力下放不足和过于集中,使基层单位和基层群众缺乏工作上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也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在我国,掌权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
3、领导机构高度膨胀。领导机构是实现领导职能的组织实体,是领导体制的组织表现形式,机构设置合理,领导工作才能完整有序地运转,达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统一。长期以来,我国领导机构尽管历经多次精简,但每一次精简过后又迅速膨胀。因此可以说,在当前,机构臃肿仍然是我们当今领导体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顽症。
4、领导管理严重滞后。这里的“管理”,主要指对领导者和领导机关的管理。我国领导。
体制中一直缺乏对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领导者一手遮天,唯权为。
大的情况在不少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由于领导管理制度严重滞后,以权谋私、贪污腐化。
等权力异化现象时有发生,涉及领导者的各类刑事案件无论在职务级别上、案件数量上还是。
案件影响上,这几年都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力会严重挫伤人的积极性,会阻碍人才的正确选拔、培养和使用,对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全。
面发展的负面影响更是不言而喻。
我国领导体制存在的上述弊端,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我们没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集。
中的关系所造成。民主集中制包含着民主与集中两个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
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就是要把民主和集中很好地结合起来,使民主与集中达到相。
互呼应。但是,由于我们在领导思想上长期存在着把人管得越紧越好,把权握得越死越牢这。
样一种极左认识,因而在领导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权力高度集中起来,而现代社会的开。
放性特点,客观上却要求扩大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民主化成分,使权力适当分流或下放。
这样一来,我国领导体制中民主不够、集中有余的情况便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起的领导体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人民的主人地位;二是共产。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三是高度集权式的领导和管理。这种领导体制基本上适应了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弊端。在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是:
家长制和搞特权、特殊化等现象。为了防止“文化大革命”一类错误重演,切实加强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对领导体制进行改革。
第二,领导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要求。我国的改革是全面的,包括经济体制。
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紧迫需要和。
切实保障。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
人的障碍。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大体同步,两者相互依赖、相互配合。
第三,领导体制改革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
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社会基层单位的领导体制。
对我国的领导体制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领导体制的宏观层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领导职能分工,理顺各种。
关系;二是合理设置机构,克服机构臃肿;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实行依法治国。
运行上必然会相互交叉。因此,改革中应该明确:第一,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既是一种领导。
况。第二,党委与政府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分工负责的关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
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不要过多地干预政府工作,而应在如何充分发挥监督和保证作。
用上下功夫。第三,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决策和执行的关系,政府对人大。
定期报告工作应成为一种制度,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不能留于形式。第四,人民代。
选制”,逐步扩大对民意代表和政务领导的“直选”范围,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
利。
其次,坚持政企分开。通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现在国有企业一般的经营自主尽。
题。只有政企真正分开了,政府把属于企业的权力完全交给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
有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2.领导体制的微观层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二是权力制约。
与监督。
首先,在用人制度上,当前应重点抓好这样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在公务员序列之外全。
面推行聘任制。二是减少关卡,允许干部自然流动。三是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实行干部能上。
能下。四是增加透明度,体现“三公开”,即除少数特殊职位以外,要把任职岗位、条件、拟选拔对象的情况向群众公开,并接受群众的评议与监督。五是实行竞争式选拔,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达到好中选优。
其次,关于权力制约改革。在政治理论中,权力制约是一条重要的纪律原则。人类政治。
史早已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必将遭致滥用,而权力一旦滥用,必然会产生政治腐败和作风专。
横。因此,为了加强对领导者手中权力的管理,在人事制度上还应把权力制约提到议事日程,通过一系列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实行,把领导者的权力确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权力制约可以从静态与动态两方面进行考察。在静态上主要是从空间结构,即来自社会的各种力量上进行考察。在动态上主要从权力的产生与运行上进行考察,这又包括三个环节:
一是权力获得制约,主要表现为各种不同方式的选举、考试及限任;二是权力运行制约,主。
要表现为通过各种规定性限制,使领导者在掌权中不出现权力“越位”的情况;三是权力废。
除制约,主要表现为弹劾、罢免和法律惩处。在三个环节上,无论哪种形式的制约都应突出。
用的情况才有可能大为减少。
领导体制改革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下。
四个原则: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自然它也是我们进行领导。
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如果放弃了四项基本原则,不加分析地盲目照搬西。
方领导体制上的一些做法,改革就会偏离轨道,偏离由我国政治制度所决定的政治属性。所。
以,我们所进行的领导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前提下的改革,离开了这个前。
提,改革不可能成功。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可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制度,也同时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改革我国的现有领导体制,并不是要削弱这一根本的领导制度,而是要更加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民主,实现领导目标与各种社会利益、社会目标相一致的集中。同时,由于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还可以使我们的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组成团结一致的整体,以保证领导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三,坚持持续稳妥原则。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定,这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保证。领导体制改革触及政治上层建筑,一着不慎就有可能全盘皆输,引起社会不稳,因此,改革必须要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所谓有领导,就是改革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离开统一领导,把握不住改革的方向,领导体制改革就会改变性质;所谓有步骤,就是改革部署必须周密考虑统一安排,改革措施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所谓有秩序,就是在时机和方式上,既大胆又慎重,做到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前进。
第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领导体制的改革,同样要把保证全体人民充分享受政治民主、领导民主,保证人民群众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改革不能赋予领导者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新的内容,领导者仍然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那么这种改革就很难获得群众的认可,也不可能真正成功。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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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篇十三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入实质阶段,随着入世及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会逐步加快。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在货币市场经营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具体讲,利率市场化是指存贷款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同业拆借利率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各种利率保持合理利差和分层有效传导的利率体系。
通常,人们将商业银行能自主决定其存、贷款利率看作是利率市场化完成的标志。我国一直实行利率管制,各金融机构无条件执行。在这种体制下,银行无需时刻关注利率的变动并根据利率预期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和收益的主要是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将由资金供求关系决定,变动频繁而且可预见性差,从而引起各种价格的变化。由于银行贷款和的利息净收入是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利率的频繁变动和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将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风险,尤其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在经验不足的条件下加入市场化行列的,其把握和预测市场利率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均存在明显的不足与缺陷,急需尽快提高抵御风险的“免疫力”。大多数专家认为,目前是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最佳时机,其主要理由为:一是居民储蓄存款稳步增长,银行存贷款利率较低,存差较大,企业意愿不是十分强烈,资金已从严重短缺背景过渡到资金出现宽松;二是目前物价水平稳步走低,出现了通货紧缩的趋势。
利率市场化的实施步骤比较可行的做法是:首先,在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的同时进行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即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和统一,促进市场化利率信号的形成,形成比较完善的银行间市场利率体系;同时,跟踪市场利率及时调整贷款利率,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开对整个贷款利率的管制。最后,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逐步扩大存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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