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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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一

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我们钟山县工商局根据区局、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的实际,始终保持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年初就对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驱散工作,发现一处,打击一处,驱散一处,决不允许传销活动在钟山县内集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钟山县工商局《夏季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股所及责任人的责任和任务。

二、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2009年2月、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46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县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七个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

在辖区的工商所的的宣传栏、行政村委(12315联络站)、学校、市场、商场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在15个行政村召开村委干部、群众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干部群众达300宣传活动中共在学校、市场、商场等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0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300本,散发宣传资料30000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在县城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3次,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各乡镇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横幅40条。

向手机用户发送传销警示短信3万条,钟山电视台播出警示字幕3000次。在钟山北路长途汽车站制作了一幅3米*6米的打击传销展示幅。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钟山县内集结。

由于近期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大,有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迹象。为此,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由经济检查大队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出租房屋集中的塘桥小区、兴中北路、滨江路、北环路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

开展“错时制”市场巡查工作,即在早晨6点——8点钟、晚上6点——9点,不定时的对县城出租屋集中的塘桥小区、滨江小区、北环路等区域进行巡查,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

2209年7月份,巡查人员发现有涉嫌传销活动出租屋4处,发现传销人员60多人,在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前已被房主劝走。边巡查边宣传,通过主动上门、打电话、发短信、塞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出租房主进行宣传。我局在巡查发现的第二天就联系公安人员上门调查,据出租房房主交待,涉嫌传销人员已离开。传销人员离开的原因一是因为传销人员看见了我们的巡查车辆和执法人员,二是房主看了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发现租房者象传销活动就劝走了他们。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2009年9月17日,组织召开了有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同时在会上通过创建县城的城南社区、城北社区、河东社区3个社区为我县首批无传销社区,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了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商、公安、司法、社区等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通过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通过在社区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

六、存在问题。

(一)随着周边县市打击传销力度的不加大,传销人员有向我县转移迹象,传销活动更隐蔽,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式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打击传销活动工作难度大、费时费力、工作辛苦,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配合并不是很默契,执法人员存在有畏难、厌恶情绪。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以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为契机,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小区、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特别是社区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对传销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洽湾镇2009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镇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在2009年5月30日,经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召开了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洽湾镇2009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文锋同志任组长、李进副镇长、派出所乐海华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及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

镇政府分别与辖区11个行政村及站(所)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镇建立起镇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三是到学校进行宣传。学校师生涉及千家万户,加大对学生的宣传,可以让其回到家宣传给家人及亲戚朋友,做到家喻户晓。

四、经费保障、措施得力今年,我镇安排了一定的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我镇还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过努力,今年我镇未发现传销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二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为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六部联发工商直字[2011]138号文件和省局发赣工商公字[2011]1号文件精神,我局自2011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贯彻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以“净化网络、打击头目、摧毁组织、教育群众”为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提高业务认识。

我局充分认识到了网络传销发展态势和危害性。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现象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性比传统传销更大。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从事传销活动。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难于监管。有的传销组织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三、增强部门合作。

我局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由于网络传销案件本身的特点,工商机关缺乏必要手段,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中一定要紧紧依靠公安、通信等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文件中规定的各部门打击网络传销职责分工,就是工商机关寻求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依据。我局与县政府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xx县政府在2011年9月5日召开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xx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副局长付水珍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局局长胡华德任办公室主任,与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我局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进一步揭露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打击网络传销宣传与防范工作。我局在辖区内悬挂了五幅大型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网络传销危害性材料,出动执法宣传车一台,宣传人员百人次,走乡串村进社区散发宣传材料,并于10月10日在民和镇大街设立打击传销大型咨询活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详细介绍了通过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进行传销活动的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网络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送进社区、送进乡村、送进企业、送进学校、送进市场、送进车站。

通过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在国家部委,省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局打击网络传销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经过严密布控巡查,我局辖区内做到无网络传销信号传输终端,无网络传销团伙出现,无网络传销案件产生。在今后的打击网络传销行动中,我局仍会在省市工商部门的领导下,xx县政府及各单位的协助下严密监控、依法查处,杜绝网络传销案件在xx发生。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2月21日。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三

(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经济、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三侦会”现场推进会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部署会、全省公安局长会、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以打带建、以建促打”的方针,坚持统筹指挥、情报先导、协同作战、全面出击、注重实效,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以“多破案、办大案、办好案”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主动出击,化解矛盾,打防并举,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多破案,通过破案会战,使2012年破案总量较上年至少上升50%,力争上升100%;要办大案,要深入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办好中央和省、市领导批办及部督、厅督案件,侦办好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经济安全的大要案件。要办好案。实现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协作机制更趋完善,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打击效能显著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密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严防执法不当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因执法问题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和涉稳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破案会战扎实有序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xx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上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9日)。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各项部署措施上来,认真研判本地区经济犯罪特点与趋势,成立领导机构,确定打击重点,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3月1日至8月31日)。会战期间,坚持“合成、靠前、准确、深度、延伸、持续”打击,创新战术战法和打击模式,要打出规模和声势,深入、持续打击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活动,不间断地组织发起集群战役,对经济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形成声势浩荡的打击经济犯罪规模效应,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打掉一批职业犯罪团伙。

五、工作重点、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什么打什么,什么突出就重点打什么”的原则,在各个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工作。

打击假币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犯罪的打击工作,实现立破案数明显上升,假币收缴量和警银收缴比大幅上升的工作目标。重点区域:月湖。打击金融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假银行卡、车险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工作,摧毁一批职业犯罪团伙,查处一批隐案、窝案、大案,实现破案数量的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贵溪、月湖、余江。

打击涉税犯罪领域:重点针对制售假发票、虚开、骗税和逃税犯罪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建筑、再生资源、房地产等行业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实现立、破案件数明显上升。

打击商贸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等犯罪的打击工作,对系列合同诈骗案件、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及时串并,适时集中打击。

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领域:重点打击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保持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强大攻势,使犯罪猖獗态势得到遏制,长效工作机制得以建立。打击涉众型犯罪领域:重点打击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

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领域:以医疗购销、金融信贷、工程建设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区域行动,每个县(市、区)必须破获1起以上商业贿赂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立、破案和打击处理数力争比去年翻番。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广辟案源,主动进攻。要认真受理群众报案,切实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立;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与经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借助公安大情报平台、经侦信息系统情报线索模块等信息资源,加强网上经济犯罪线索摸排研判;运用好特情和阵地控制手段,及时挖掘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查办渠道;对“亮剑”、“天网”等专项行动中的已侦案件及后续线索进行深度挖掘和梳理,扩大犯罪线索来源。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领域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不同地区经济犯罪的突出情况,针对犯罪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分门别类以集中整治、类案打击、集群战役等方式开展打击,更加注重打击民生领域的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金融、财税、非法集资、商业贿赂等领域犯罪和网络经济犯罪;持续打击假冒伪劣、假发票、假银行卡等犯罪活动,在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

(三)创新战法,提升效能。积极应对当前经济犯罪专业化、产业化和跨区域化的趋势,提升信息战、科技战、合成战的打击水平,更加注重打击破案技战法的应用和创新,特别是要继续充分发挥集群战役的强大威力,对假冒伪劣、假发票、假币、假银行卡等犯罪活动,按照“打大、打多、打深、打精”的要求,实施全环节、整网络的毁灭性打击,形成“破案会战”的强大震慑。

(四)打防结合,综合施治。

要打造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把破案与维稳工作同步部署,及时发现事关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坚决防止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要结合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认真研判本地经济犯罪特点与趋势,摸排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经济犯罪问题。要深化“积案攻坚”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五)统筹宣传、营造声势。在会战期间,强化宣传策划,全方位地开展正面宣传,反映战果,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发动群众、震慑违法犯罪。要突出策划,将宣传与重大案件侦办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要弘扬典型,树立和宣传一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先进典型,以鼓舞斗志,提振士气;要把握时机,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5.15”经侦宣传。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五

谐校园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

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

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

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教师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要按照市局。

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教师责任;

2、教师在校园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

3、教师对家长或学生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

面言论的,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4、教师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仓更镇中学责任人(签字):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谨代表区工商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对你们今天的莅临指导表示热忱的欢迎,并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的关心与厚爱。我们区工商局地处城乡插花地带,属南昌市工商局下设的一个城区工商局。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51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科、个体科、人教科、商广科、监察室等11个科室,1个中心和两个协会,下设南大、青山湖、罗家、湖坊、京东、扬子洲等11个基层分局。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省、市工商局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服从服务于南昌经济发展的大局,本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围绕省、市局提出的工作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革监管模式,优化政务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近几年,我局结合工商职能与行政执法的特点,探索性地率先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出了阳光执法工程、阳光收费手册和食品监管五项制度等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举措,使区局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2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工商系统先进集体;2003年度,我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党组织、全市抗“非典”先进集体,还被评为2002-200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最近,我局已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改进作风行风。

我局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全力优化投资环境,实现“窗口要亮、服务要优、办事要快、效率要高、效果要好”的目标,将效能建设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创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为严格依法行政,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就按照《青山湖区工商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借鉴去年“双评”活动的经验,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由监察室牵头,负责制订了《关于加强青山湖区工商局效能建设与考勤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按通知要求实行督查,做到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上半年,我局工商形象督察队共督查到上班迟到、脱岗者9人次,每人被处罚50元。对“五一”期间脱岗的个别人员,我们除扣发加班费和罚款外,还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从9月份开始,我局已参加了省直单位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近期又启动了市直单位的“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加强政风建设,创优政务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观念,强化“人人参与评议评价,个个都为工商增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到双评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履行工商职责。

(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我局在第2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以“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为主题,在罗家镇举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向数千名农民群众讲授了识别真假农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及其他商品的鉴别常识,并散发了《告农民朋友一封信》及消费提示等宣传材料4000份,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

(二)加强12315网络建设,在商场设立工作站。

为更好地加强工商监管力度,在第一时间接受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我局在天虹商场设立了“12315”工作站,聘请了三名商场工作人员为工作站的义务监督员。工作站自2月份成立以来,已帮助商场内的经营者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在食品超市显眼处设立了警示栏和食品下市专柜,并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113户。由于措施得力,从今年2月起,由商场自查紧急下市的食品有20余件,由工作站检查督促下市的食品有1件。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热情受理消费投诉。

4月中旬,我局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投诉纠纷案。家住安徽合肥市的朱先生于2004年4月在当地购买了一台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生产的价值1350元的“南大汇龙”牌太阳能热水器。今年3月初,热水器的水箱和保温层全部爆裂。由于经销商撤走,厂家又拒绝派人修理,于是,朱先生跨省投诉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

接到省消协的转办材料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刻找到热水器的生产厂家,要求厂家对消费者已坏的热水器进行维修或更换。经过调解,南昌大学汇龙科技发展公司已于4月14日派人前往安徽为消费者朱某免费更换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4月15日,朱先生打来感谢电话,称赞我局维权无界限。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消费者投诉26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阳光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阳光下操作。“阳光执法工程”规定,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由监察室负责《案件回访制》和《案件廉政监督制》的落实,此举有效地遏制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治理了腐败。

今年,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了所有案卷材料电脑化。我局的公平交易局开发了一套案卷材料软件,经制作后发给每个办案单位。现在,11个基层分局的案卷材料都可以从局域网上查找到。案卷材料的公开化,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水平。今年1-9月,我局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94起(其中食品案件20起),罚没款198.5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51.8。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提升,证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在青山湖辖区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落实登记管理政策,服务地方经济。

我局牢固树立勤政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宗旨,采取多种服务措施,努力优化投资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一)着力延伸党员服务岗。

3月份,我局结合先教活动,将党员工服务岗延伸到“2005年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洽谈大会”青山湖区分会场,设立党员示范咨询服务平台,由主管个体的局长带领登记窗口的党员,为下岗职工再就业者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共接待群众咨询600余次,散发红盾联系卡、办照须知700多张。

(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辖区经济发展迅速。

我认真落实南昌市工商局“关于强素质、优服务、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全民创业”的20条措施,在十一个工商分局的办照大厅,将20条措施进行公示,并将20项措施印成小册子挨家串户进行大力宣传,鼓励全民经商,推动个体经济发展。两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辖区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857户,上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2,是今年上半年发照率的3倍,取缔无证经营238户。

(三)八项制度推动全民创业。

我局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特办、快办、优办,完善优质、高效的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

为加快全民创业步伐,提出“想要富,工商助;想解难,我们来”的口号,在全局制定政策优惠制、规范服务制、处罚从轻制、延时服务制、挂点帮扶制、特事特办制、行政问责制、效能督查制等八个制度。

(四)实行网上发照。

为推动全民创业,我局率先在全市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等职权下放给基层工商分局。经营者可在所在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分局受理,通过网络报区局审核后便可打印执照。如果条件具备,从申请到发照只需短短几十分钟。10月11日,我局核发了第一个由基层分局打印的营业执照。“用最短的时间核发营业执照”,此举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贴近了百姓,方便了经营户,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实惠,为全民经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落实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今年共为781户再就业人员提供优惠服务,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761户、退役军人1户、残疾人15户、大学生4户,全免开业登记费1.5万余元,减免工商管理费18万元。

五、实行“阳光收费”,规范干部收费行为。

规费收缴是基层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严格遵循“按规收费、集体评费、公开公示、收缴分离”的十六字收费方针,所有收费都坚决做到集体评费、收费公示。今年,我局继续实行“阳光收费”,我们的“阳光收费”,就是将印有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评费定费制度的收费手册发放到个体工商户手中,要求个体户将收费票据粘贴在手册指定处。我们的阳光收费工作,坚持做到了“四个一致”:即收费票据与收费手册相一致,与经济户口相一致,与管理台帐相一致,与公开办事栏相一致。阳光收费手册的推出,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优化了行风及政务环境,成为了我局工作的又一亮点。

为确保阳光收费的贯彻落实,遏制不廉洁收费行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分局“七条保障线”,一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燃料费,二是保障基层分局交通工具维修保养费,三是保障分局中餐补贴费,四是保障正常办公用品费,五是保障了分局的人均电信费,六是保障基层分局日常水电费,七是保障基层分局外出参观学习费。

六、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于去年底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出了《青山湖区工商局食品安全五项制度》。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

我局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摸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于春节前出台了食品准入制、食品警示制、食品退市制、食品联动制、食品奖惩制等食品安全监管五项制度。为管好食品安全之源,守好食品安全之土,把好食品安全之门,筑好食品安全之堤。

(二)积极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今年6月,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活动,授予了5户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荣誉牌,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走在了全市工商系统的前列。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所付出的辛勤汗水,营造了辖区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为完善全市工商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提高了经营者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也深受辖区老百姓的欢迎。

我局将在省、市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以高昂的斗志和顽强的精神,在团结拼搏中开拓,在务实创新中发展。局党组将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带领大家同心同德,发奋图强,努力提高全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南昌做出不懈努力!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七

4月28日收到上级文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落实和组织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4月28日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由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景伟同志主持,国税局局长宣读了《潍坊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边学边议的形式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领会,最后许景伟同志强调全区迅速成立活动协调小组,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各参加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把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成立领导机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根据市府文件要求、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景伟同志任组长,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财政局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及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税局副局长王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共同承担日常工作。以此加强对本地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

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为保证此项活动有序扎实推进,我区制定了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部门分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分别安排,各部门思路清晰,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有力,为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制定了奠定了基础。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活动开展力度。

1、实行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出一名联络员,负责上下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2、召开定期联络会。参加单位汇报各自开展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3、进行月通报制度。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公示。并提出要求,加大开展力度。

目前,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思路清晰,组织领导有力,各部门协调配合密切,相关工作已稳步展开。

2009年4月30日。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八

一、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各项工作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保证学校和各协作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传销案源,应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汇报,进行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三、学校对于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情况要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进行汇报,做好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四、学校在配合工商局、公案局传销端窝挖点行动结束的次日,应及时将工作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并进行备案。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1、学校非常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传销信息、传销线索上报辖区工商所、派出所,以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本地区传销动态,并将有用信息和线索上报上级部门。紧急情况当即上报。

2、信息工作要紧密结合打击传销工作特点,围绕打击传销中心工作以及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

3、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反映当前学校所在地打击传销工作情况。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具有典型性并能反映工作的动态发展。

4、保证信息质量,要求文字精练、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建立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打击传销负责人员在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中,要各负其责、恪尽职守、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2、凡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失误,一经核实,立即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凡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对瞒报、漏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不到位,导致传销活动不能及时发现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智源学校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协作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与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及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简称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县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传销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工商局、公安局及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查处传销行为。第三条:工商局依法查处以下行为:

(六)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县工商局查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时,需要公安分局配合的,公安分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第四条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以下传销行为:

(一)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二)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第五条学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派发“一张联系卡”,公布学校所在地工商所、公安派出所、镇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使群众能及时快速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所发现的传销活动线索。

(二)将校内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学校对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做什么工作、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三)通过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制度,按月实施对校内可疑人员和可疑场所的排查。

(四)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传销案源,应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派出所汇报,进行登记备案,并派专人协助工商局、公案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第六条工商局、公安局应当依法受理群众的传销举报,并在受理举报后的3日内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后,对于依法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移交主管机关,并告知举报人。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并作好协作与配合。

智源学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九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各乡(镇)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县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县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要按照《湘西自治州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和社区(乡镇)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乡镇)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乡镇)。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乡(镇)要与社区村(居)民委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各乡(镇)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县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县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县打传办(联系电话:4265596),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滁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社区、传销人员聚集地、车站、广场等地张贴宣传画,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资料,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销危害性的典型案例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识别能力,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对传销活动进行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重点区域防范,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务求摧毁传销网络;要加强整治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着重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

(四)以防为主,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110、12。

315、市长热线等举报网络作用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中梳理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

(五)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保持畅通,使基层组织能快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画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

3.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六)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打击传销活动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广电局、电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研究决定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打击传销重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起草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上报材料;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1.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投诉、市场巡查发现线索,及时集中组织打击以产品为载体的传销活动,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组织实施的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并依法处理为传销活动出租房屋、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2.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加强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3.民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外地流入的参与传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申请救助者,实施救助。

4.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5.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受骗参与传销师生的解救工作。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及时报道打击传销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行政监察对象,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传销组织或经营者帐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工作。

10.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房屋中介和租赁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协助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提供传销场所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11.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学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受到传销侵害。

1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纳入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综合治理范畴,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教育各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为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并积极参与清查传销行动。

其他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确我村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打击和整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辖区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辖区实际,我村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是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对全村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

三、领导机构。

组长:秦文清。

副组长:王文锁高五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宋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治安巡逻队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3.按照《鹿家庄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辖区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四、完成专项行动时间。

办事处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动员自我排查阶段。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举报,密切掌握当地传销活动的情况;调查摸清传销人员聚集窝点或居住点,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同时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此阶段要认真开展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和传销窝点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派出所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进行全面清查,做好出租屋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屋主姓名、工作单位、出租时间、出租途径、租金、联系电话等。同时,做好涉嫌传销窝点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地址、居住人数及其姓名、屋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一经发现新的传销窝点,立即报告派出所或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清查和联合打击阶段。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集中清查,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捣毁传销窝点,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在集中清查、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要巩固打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以及预警机制。利用村治安巡逻队加强对传销人员活动的监控,及时掌握传销人员动态;同时,要拟定巡查计划,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常抓不懈,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对已查处过的传销窝点要进行定期回访,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传销违法活动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查禁、取缔和打击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去掉麻痹和侥幸心理,实行区域管辖。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横幅,在辖区内宣传栏、建筑物显眼位臵张贴、拉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非法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营造立体的宣传攻势,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既有明目张胆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里搞传销的,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不稳定。因此,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领导,要及时汇总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部门。

附:

1.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2.认清传销危害性、切勿上当受骗。

3.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4.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5.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

6.坚决杜绝传销违法行为!

鹿家庄村委会。

2010年4月12日。

北海市公安局编。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主要依照1998年4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地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清理、取缔。对于传销人员,一律遣返原籍。对于涉嫌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组织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效批准文件通知开户银行在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现以“招聘”、“加盟”等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往异地,并诱导、胁迫其从事传销、变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成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传销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在传销活动中,伴随着偷税逃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行为管理、金融、税务、外汇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三是传销给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参与盗窃、抢劫、械斗、跳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带来了隐患、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四是传销人员以不择手段的欺诈行为,引发其亲友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和道德体系造成了极大冲击。五是一些执法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参与传销,为传销保驾护航,成为腐败行为新的诱发点。

四、非法传销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非法传销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为非法传销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益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切实履责,稳步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工作,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打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打击合力、扩大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开展集中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基础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去年至今,我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累计处理传销投诉举报41起,捣毁传销窝点2个,查处传销案件3件,劝返遣散传销人员328人次,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10个,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狠狠打击了传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我县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未出现因传销造成大规模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打传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领导,把打传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上级打传工作部署,县长办公会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桃江的大事来抓;二是加强领导,分管县长亲自抓,有关成员单位一把手具体抓;三是明确责任,按照打传工作职责分工,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落实,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一把手责任;四是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切实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协调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关系,通过重点执法和联合执法的结合,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各项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机制促工作,以工作完善机制的工作模式,有效促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一是年初制定和下发了《桃江县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打传工作的目标、打击重点、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以及经费保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二是完善了《传销举报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桃江县处理突发传销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公安部门完善有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五是利用工商部门创建“五无监管区”的契机,完善了创建无传销监管区的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对大中专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教育,对农村、社区、学校、工厂、集镇、劳务市场、车站码头、广场等重点区域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去年至今,我县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发布警示广告2次,手机短信1万多条,传单5千多份,出动法制宣传车3辆,在县城主要街道巡回宣传,营造了全县防范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力度。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公安、工商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传销组织者的嚣张气焰。根据省打传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巡查和排查,重点查处了“法国蝴蝶夫人”、“世界通”、“安贝特”等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直销员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五)完善了各项考核制度。

第一,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二,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落实好相关的考核和考评工作。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年底不能评先评优,问题突出且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今年10月,由县综治办牵头,我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15个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各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各乡镇按照县下达的考核办法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均未扣分;第三,为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本系统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我县下发的《桃江县打击传销考核办法》中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工作一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各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工作起到了督促作用。

经过近年来的打击传销工作,尽管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传销手段不断翻新,传销的方式更趋隐蔽,组织更为严密,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依然严竣、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传销活动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欺骗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多样。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大肆宣传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诱骗群众参与所谓以“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为目的的传销活动;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点击广告即获利”等新兴业态的名义,诱骗参与互联网促销活动;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等创业就业的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商品销售为掩护,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耳,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工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传销人员结构复杂,由低端向高端人士发展。过去参与传销的人员主要是一些知识层次相对较低的弱势群体,而如今,高校学生、白领、高主管、公务员等参与传销的情况日益增多。外省传销组织不断渗入我省从事传销,致使省内外传销相互交织,更加复杂。当今是互联网时代,网络传销无省界,无区域之分,其传播发展速度更快。如何防止县内人员外出参与传销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传销组织内控严密,更隐蔽。异地拉人头式传销组织不断招揽当地人员加入,对骗来的亲朋好友先是控制其钱物和人身自由,不让打电话、不准独自外出,分组几人租住一起,实行“家长式”封闭管理,然后一对一或是多对一进行反复“洗脑”培训,实施精控制,并带有黑社会性质,其行为隐蔽,一般难以发现。

四是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加大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周边省份特别是广西来宾和南宁等重灾区连续不断打击,传销人员在广西的活动空间被挤压,出现了传销组织转移进入我县的势头,导致我县传销形势更加严峻,部分地方的传销活动呈现反弹回潮之势。

三、下阶段打传工作的思路。

下阶段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并举、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坚持群防群控,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以常规打击为主向常规打击和预防控制并重转变;以职能部门专项打击为主向专项打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重转变;以部门监管集中清查为主向部门监管和群防群控联打预防并重转变。让传销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来打,让传销组织无生存之地,消灭在萌芽阶段,所以我们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宣传教育是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防范与打击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传销的免疫力,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规政策,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骗人本质和危害。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对传销的识别、防范能力,防止群众上当受骗。根据市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一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根据市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发挥工商、公安主力军作用,把案件查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查处,重点打击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新兴业态”、“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摧毁传销组织和网络。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执法机制创新,要根据需要成立专业打击传销执法队伍,要采取政府牵头,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过硬的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安排,集中执法,打早打小不让其作势成大,以减小危害。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创建制度,完善创建措施,认真。

总结。

近年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成功经验。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学校等基层组织、基层单位的作用,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平安建设一项工作任务来抓落实。在社区楼栋、村镇、屋场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出租屋管理,落实出租屋主打传责任和义务,随时掌握区域内传销活动的动态情势,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的空间。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的打防工作格局。要在社区招募有爱心、责任心的志愿者成立打击传销工作志愿者队伍,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成为无传销社区。

(四)是继续抓长效机制建设。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所以,建机制、定制度、强基础显得尤为重要。县政府将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工商部门要落实好创建“五无监管区”工作,按创建要求逐项抓好落实,铲除传销活动的生存土壤,让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无立足之地。公安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治安检查,摸清出租房屋的数量、位置、业主、承租人和外来居住人员等情况的底数,建档造册,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公安、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110”、“12315”的举报网络体系,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打一场人民战争。还要配合上级健全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将查处的传销组织和人员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录入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传销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共享。

(五)是继续抓好督查。

为推动全县打传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将严格执行打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打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促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将该项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我们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为将打击传销工作推向深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一

根据省市打传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县以党的十九大维稳为工作重心,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打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狠抓传销防范治理,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县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需要,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在原公安、市场监管为主的打传联席会议基础上,调整成为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召集人,政府副县长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定完善了工作方案,厘清了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我县打击传销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联席会议,共同研判打传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工作部署。同时,积极探索将打传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办考核指标,由县打传办组织督查考核,统筹工作推进。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县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展板海报、微信微博、led显示屏等平台,着力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方位宣传。张贴打传公告4920张,张贴宣传彩页20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6750份,悬挂打传条幅727幅,电视台公告215次,其他媒体宣传246次,群发短信2473次。

三、强化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台账。

按照全市会议精神,我县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同步开展打击传销摸底排查工作。各联席单位共清查社区、村1074个次,清查宾馆、出租房屋667户次,接受投诉举报2次,搜集线索8次。

四、坚持“两必”原则,保持高压严打。

针对接到的传销举报线索,我县始终坚持“凡涉传举报必到现场查看、凡涉传举报必严格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力度。8月25日,县打传办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出动警力20余人,执法人员15人,执法车辆5辆开展打传集中行动。检查疑似传销门店5户,发现**中心进行疑似传销活动,当场遣散疑似传销人员36人,此案由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办中。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市打传办的指导下,结合本县实际,继续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宣传不放松、行动不放松,发现一起严打一起,决不手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密围绕十九大安全保障和社会维稳重心,切实抓好打传工作,确保维稳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对传销问题的发现能力,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机制。三是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和打传办的统筹作用,落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问题查处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营建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工商局有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规定,县工商局决定与各(股)所签订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商(股)所要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查处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上级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沁县立足。

(三)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各工商所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把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能,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取缔传销窝点、场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单位在直销管理工作上要做到事前备案制、跟踪监督制、市场巡查制、问题警示制。确实做到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审查登记、直销经营规范有序,确保规范到位。

二、责任追究。

(一)各(股)所不重视,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致使辖区传销活动盛行而得不到处理,被市、县政府批评,列为重点地区或被新闻媒体披露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计入年度总结考评。

(二)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重视,不履行职责,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盛行,造成严重影响的,(股)室、所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评优。

(三)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报请市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沁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工商所)各存一份。

领导(签名):责任人(签名):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重点行业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年税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我局确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方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部署,明确工作意义和方向。

我局接到市局开展工作的主要精神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人员全员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做到查税必查票,并设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重点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非法出售发票、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各种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二、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从自选的重点行业进行入手,有效地打击和规范了发票使用行为。一是我局根据商品销售发票违规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特点,重点加强了对零售业的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检查发票的开具、取得、使用和保管各个环节;二是在企业日常取得假发票作为费用税前列支行为普遍的特点,广泛地将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融入到检查中,同时加强了对开票纳税人的检查,详细检查纳税人有无虚假开具发票现象;三是加强检查力度,重点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截至?月?日,查处发票相关违规企业五户,查处违法发票?份,涉及金额?3万元,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三、分析趋势,把握发票违法案件的特点。

在我局查处的案件中,其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有两户,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有两户,另有一户是从省外购买假发票开具给xx地方税务局。从案件的具体情形等多角度分析,我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非主观故意即善意取得居多的特点:例如吉林省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张非法发票,均为该企业从其他企业购进货物所要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这表明一些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购货方所要发票时,采用开具假发票、作废发票等非法票据以达到隐瞒收入逃避税款的目的较为普遍,而开具的发票多为发票代码为?、?的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随着?年?月?日旧版发票的作废及新版通用发票的规范化管理,此类发票违法案件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四、扬长避短,致力解决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还存在如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发票进行偷税;二是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管理和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通发票检查的措施手段落后,传递速度慢,发现问题滞后,一些违规企业在发现起违法行为时已经注销;三是国税机关与地税、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有针对性地对特定行业发票的取得、开具、保管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涉及开具和取得的另一方存在发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建立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情报交换,及时掌握涉税违法活动动态,各尽职责,相互配合,更好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四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

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面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街道严格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呈人劳社通〔〕60号文件要求。

一、目前的基本情况距县城6.5公里,街道位于县城东南面。

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托管)10个自然村,5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13万人,总面积56.39平方公里。

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辖区内部分企业已被征地占用或停业。

全街道有企业300多家(含个体工商户)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共有64家,其中建筑施工项目单位59家,搅拌站1家,轻轨项目部2家,其他企业2家,从业人员14000多人,另外还有部分刚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登记备案。

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乡村企业,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有关要求。

近段时间以来。

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七小行业)进行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救援和帮助,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

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加强领导,一)统一思想。

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6月6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就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

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

讲究实效,二)精心组织。

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街道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社区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

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措施,三)突出重点。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街道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5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4个企业,5个生产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

整个检查中,每到一家企业我都按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督促、落实,如:工商、税务、安全等部门的证照,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所检查企业、建筑施工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2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总体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用工情况都还是遵循有关规定的只有少部份企业存在招用工证件不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稳定,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他及时按期进行改正,切实做到不漏一厂和任何死角。

街道目前企业用工情况虽然居于稳定,四)检查中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大检查来看。

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完善,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1企业职工流动性大。

相关证件不全;2大部份民工均来自边远山区。

工人的招录用登记方面手续不完善,3部份企业生产不正常。

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加班现象时有出现;4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5外来施工企业在劳务上形成层层分包人员比较杂乱。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

31三、工作任务。

(一)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

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六

年初以来,xx工商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截至目前,分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xx件,结案xx件,罚没金额为xx万元,案件调查中xx件,拟罚没金额为xx万元。案件类型涉及无照经营、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违法广告、虚假注册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分局班子成员和审理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分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

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将其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对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此举有效地带动了各巡查组的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分局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各巡查组市场巡查频次,并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分局交办、12315热线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巡查组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巡查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

一是春季以整治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辖区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经营户为检查重点,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假冒伪劣农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xx件,罚没金额达xx万元。

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火车站、汽车站、中小学校园及周边、超市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突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查办食品案件xx件,罚没金额xx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三是抓住年检验照契机,深入开展“三虚一逃”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无照经营行为,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当中的无照经营活动,树立了执法权威,逐步形成了依法办照、合法经营的市场氛围。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案件1件,罚款金额0.4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案件xx件,罚没金额xx万元。

四是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年初以来,为规范户外广告经营,维护城市的美好形象,分局重点加强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管。以加强户外广告监管为切入点,对辖区流动汽车的车体广告、户外广告牌等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对于未进行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重拳整治,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办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xx件,罚没金额xx万元。

(三)、坚持行政指导与案件移送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和谐性。

在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中,分局积极适应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案件移送制。年初以来,分别召开了农资、食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经营人员参加的行政指导座谈会,在指导重要商品索票索证的同时,列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告诫,为行政执法进行柔性铺垫。在日常工作中,对于轻微违法、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业户积极给予行政指导,让其停止违法行为。对于需要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业户,分局也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送,从而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柔性的人性化监管执法,也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截至目前,共下达行政指导xx份,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xx件。

无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秉公办案,依法多办案办好案,从而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派出所打击传销工作汇报篇十七

近年来,我所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路,紧密有序地开展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

为了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所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公安基础业务工作来抓,进行了严密的安排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队伍,确保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责任区民警的职责,将预防工作纳入民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建立了预防工作例会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大力开展校内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年来,所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授课制度,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四落实,多次召开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推动会”,充分发挥了法制副校长在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作用。为使教育工作更加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民警通过法律讲解、案例分析、中学生形象展示等形式,加深了青少年对法的了解,并结合对教案、现场观摩课的互评,推动了法制副校长授课水平的提高。同时,结合我所预防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与学校、村委会、家庭的联系、合作,开展了“送法入校园”活动和“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工作,通过家长、学校、村委会宣传等途径,将中小学法制教育在进入学校的基础上,进入家庭。目前,全所辖区各村委会、各中小学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大屏幕和广播等设施,建设法制宣传园地18个,全所5名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到学校讲授法制课8次以上,对辖区内2所中学、4所重点小学的3000多名在校生上法制课达50多场。

三、针对性开展预防工作,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我所在学校、村委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挽救工程”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挽救工程”措施。我所成立了由责任区民警、学校领导、村委会干部和青少年家长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逐人建立帮教措施,每月谈话一次,对其讲授法律知识。

2006年6月4日晚23时许,我所民警在xx街巡逻时发现xx地方的窗户被人砸坏,在附近的三名中学生看到巡逻民警后神色紧张,经询问得知三人系xx中学xx年级的学生,因天气炎热出来散步时想到电视剧里的情节,正准备模仿其实施盗窃时被发现,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三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针对这种行为,没有对其处罚,而是将他们送回家中,联系学校和家庭对其进行帮教,指定三名中学生的帮教民警,制定帮教计划,经常性地找他们谈心,对其进行正面教育,抵制不良思想的腐蚀。两个月下来,三人的学习成绩有了明显提高,并积极向同学宣传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及时阻止了其他同学不良思想的蔓延。

正是对青少年帮教工作的落实,三年来,我所辖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辖区“八大类”刑事案件一直保持零发案率。

四、深化维权活动,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青少年的维权服务力度,我所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站”建设工作,建立起集“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宣传站”、“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为一体的青少年维权阵地,积极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好评。2005年3月,我所民警到xx中学宣传青少年维权保护知识时,了解到该校有一名初二学生因多次偷窃东西,学校老师不愿继续对其教育,而劝其退学,学生回到家后,父母也不愿意管教,也不让你其上学。得知情况后,我所民警与学生家长联系,讲授法律知识,并与中学校领导协商,让其重新走进了校园,并通过对其法律知识的教育和生活方面的照顾,现在该学生在xx中学正常学生和生活,健康成长。

今年4月12日下午1时许,我所接到群众来电求助称:县xx学校有四名小学生于当日上午出走到xxx村,请公安机关帮忙查找。接报后,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大畈村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民警冒雨对xx村所有的网吧、游戏厅、旅店、饭店等地寻找,下午3时许,民警在xx村xx饭店处发现四名出走的学生后,将他们送交给前来寻找的家长和老师。

五、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了进。

处并纠正了影响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行为20起,净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三年来,我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有不足之处,还需要继续努力加强和提高,我们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把辖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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