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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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所学知识和经验进行梳理和归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和应用。在总结中,要突出成果和收获,同时也要诚实面对不足和改进的方向。对于这个问题,以下是一些专家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去参考和借鉴。

现金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现金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 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 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 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 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 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二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 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 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 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 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 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 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四条、 现金收付的规定

(一) 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 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 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 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 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 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 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 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现金的保管

(一)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 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 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 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 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 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第六条、 其他

(一)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五要在销售活动中对现金与转账结算一视同仁,不能只收现金,拒收票据;

六要在单位购买专控商品时采用转账结算,不可使用现金;

七要与银行往来中据实办事,不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利用账户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利用多头账户套取现金。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现金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现金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制度篇五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文档为doc格式。

现金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x日起开始实施。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xx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现金管理制度篇七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篇八

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事于本研究所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三)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五)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六)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不允许转让,抵押。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七)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八)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因业务需要领用印鉴时填写“公章领用申请表”。

(九)每月下旬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一)本研究所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室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柜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三)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货款、项目支出等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四)使用现金付款时,需要让收款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确认。

(五)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六)现金不足时,开具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备用金。

(七)出纳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有关本研究所领导报送资金收支表。

现金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账,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账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账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账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账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账,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账,否则,每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酒店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种的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酒店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收货部、成本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的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酒店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酒店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对酒店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酒店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年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有权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对酒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酒店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酒店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二

现金管理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医院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对医院各部门现金的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医院收入现金的范围

1、门诊及住院各种现金收入。

2、向银行提取的备用金及职工归还借款剩余部分等。

3、不足转账结算金额起点的'现金收入。

二、医院支出现金的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和计划的职工和临时工工资、津贴、资金及福利费等。

2、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离退休金,丧葬抚恤金等。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支付给不足转账起点的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

5、转账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小额开支。

三、门诊、住院收款每日下班前应将所收款项及时足额送缴银行,并将缴款单上交本科主任集中妥善保管,出纳人员应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送存银行。收款员及出纳下班前结清现金账目,如有差错,当日报告。

四、收款室向财务科报账时,收款时间与送存银行的时间必须相符,节假日顺延,如相差时间超过三天按挪用公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除财务科,所有科室不得收受现金;除专职出纳人员,所有收款室人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以借据等抵顶现金。

六、财务工作场所为经济重地,闲人免进,科室负责人应严格管理;收款员收取的现金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点,不得放在其他场所,更不能放在个人口袋或携带回家,如有违规发生意外的,由收款员完全负责。

七、所有经管现金的部门和个人,应无条件地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和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和密切配合。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

日记。

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    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

合同。

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六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能够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一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必须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状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务必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务必开具盖有公司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一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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