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通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8:42:55 |
  • zdfb |
  • 9页

总结不仅是一种知识整理的方式,更是对我们经验和智慧的沉淀。怎样提高沟通能力,让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9.总结范文中蕴含着丰富的经验和智慧,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和借鉴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一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水(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水(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水体或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本程序对公司废水(气)、废液之储存、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1工艺科负责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作。

3.2工艺科负责各废水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3.3各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废油(含油废水)、废化学溶液的收集、储存,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供应商处置。

4.1废水(气):指在生产与生活中排放的没有用的液(气)体。

4.2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水。

a、生活废水(包括厕所、餐厅、澡堂等);。

b、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

c、设备、管道、生产地板清洗废水;。

d、检验废液、溶剂;。

e、雨水;。

5.2.1厕所应设置化粪池,严禁直接进入废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2餐厅应设置过滤网,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生活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3.2跑、冒、滴、漏之废水、化学液体,有关人员应用水冲洗干净,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设备、管道、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外表面、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2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内表面或进行工艺清洗时,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5.1公司应专设雨水管道。

5.5.2生产、生活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以确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6.1废水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2废水排放标准参见《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5.6.3工艺科负责依据《废水水质检验规程》,监测废水排放水质,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1生产车间应加装换气装置。

5.7.2生产用燃油气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7.4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6.3《记录控制程序》。

7.1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表。

7.2污水处理系统bod5分析记录。

7.3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二

1、采掘工作面、主要工作地点、要害场所均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

3、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米的胶管、温度计等。矿长、总工程师、采、掘、机、通风区队长、技术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班长、监测监控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

5、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警标,并及时报告。

6、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两次。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对临时停工的作业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7、井下所有爆破地点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9、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10、通风区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区应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1、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12、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1%且未达到3%时,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审批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13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时,应根排放地点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措施。排放时,必须认真按措施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14、加强瓦斯排放工作的管理,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登记备查。

一、全风压通风系统积聚瓦斯的排放

(一)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

1、主扇司机应及时敝开防爆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

3、在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

7、经全面检查并认定安全后,立即向调度室(站)汇报。

(二)通风网路中某翼某支路通风设施遭受破坏使风流短路,或已形成全风压

通风条件但因未及时安装通风设施而造成瓦斯积聚时,要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利用并联风路中风门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三)如遇因煤与瓦斯突出或老塘冒落压出瓦斯而造成风流中瓦斯浓度骤高时,应该采取短路并联风路通风设施逐步进行调节(风量)性安全排放。

二、盲巷积聚瓦斯排放

1、凡需启动局扇(包括风动风机、考克)排放瓦斯,一律采用“t”型风筒实行风流短路限量调节方法排放,以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量混合后的沼气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

2、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由瓦斯检查员启动局扇或打开压风考克恢复通风排放瓦斯。

3、当停风区中沼气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由通风班长或瓦斯检查员与保安工利用“t”型风筒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流经的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栏杆。

4、当停风区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或启封密闭,由通风区(科)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安全付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安全、救护、机电和所在单位人员按其所司之责进行瓦斯安全排放。

5、凡属临时安装局扇与加接风筒进行盲巷瓦斯排放时,要由外(下或上)向内(上或下)逐节加风筒(最前面的风筒必须使用5m以下的短风筒)进行限量瓦斯安全排放。

6、排放串联通风区(段)瓦斯时,应遵守首先沿进风方向开始排放的顺序的原则,只有在前方局扇送风巷道结束瓦斯排放并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进行后方局扇送风巷道的瓦斯排放工作。

7、排放瓦斯时,凡具备条件的地点,要利用瓦斯监测仪进行监控。

8、严禁局扇吸循环风状态下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一风吹”或断续开、停局扇的办法排放瓦斯。

9、凡属规定编制专门安全措施而进行的瓦斯排放,均要明确撤人和设置栏杆的地点以及停电范围。属于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除有排出密闭前和密闭内瓦斯的措施外,还应有打开密闭的安全措施,防止打开密闭过程中出现瓦斯事故。

10、凡是瓦斯排放工作进行前、后,均要向安全措施终审权限人员汇报与按“一通三防”安全调度日报规定内容进行填报。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三

1.1、本制度规定了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的处理原则。

1.2、本制度适用于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以及与此有关运行与设备管理人员。

2.1、设备异常定义:设备运行参数因设备出现异常运行而偏离运行限额(上、下值)或者停运等状况。设备偏离运行限额又分为设备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超高(低)报警限额或超紧急停运限额三种情况。设备异常运行的性质、后果若符合有关事故认定认定的条款时,即定性为事故。

2.2.1、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运行人员应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保厂用电”的处理原则。

2.2.2、异常处理时,根据设备的调度管辖权来明确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下一级岗位服从上一级岗位原则。

2.2.3、生产事故处理应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当班值长是当值的事故或异常处理指挥者,所有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长命令。2.2.4、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长应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查出原因并制定临时反事故措施,当本值人员无法消除时,应及时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及其它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当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紧急抢修,如因设备缺陷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或出力,必须立即报告省调和厂领导。值长应针对当班时的特殊情况(如设备缺陷及异常、气象变化)相应地调整运行工况,布置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2.2.5、当发生事故时,值长应亲临现场或在最能够发挥事故处理指挥作用的地方进行事故处理的指挥,力求把事故的范围和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同时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检修维护人员或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处理。

2.2.6、处理事故时,对电网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征得调度员同意或按照调试员的命令执行。并将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事故原因等及时汇报给值班调度员。

2.3、设备异常运行汇报程序及处理要求。

2.3.1、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副值长或值长,副值长组织人员收集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值长应根据初步分析结果及对机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的控制要求,并决定是否需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3.2、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高、低报警限额或辅助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组织班组运行人员立即投入应急处理,并汇报值长,值长应根据异常情况作必要的指示,并根据对机组的影响程度等决定是否需要汇报上级领导和调度员以及是否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分析处理等。2.3.3、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紧急停运限额或主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组织指挥运行人员团结协作,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组织有关运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在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系统运行的完整性,必要时立即通知有关专责、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尽早收集第一手资料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将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调度员。

2.3.4、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及以上事故或者性质较为严重的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必要时通知安监等职能部门人员到场。发生火灾时,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程序。

2.3.5、设备缺陷应根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填写缺陷单。出现一类缺陷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以便及时判断分析及处理缺陷。

2.3.6、相关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参与设备事故、异常处理时,应听从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协助当班运行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中也可以对当班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导,但不得与值长命令相抵触。

2.3.7、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手续尚未履行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班的运行人员在交班值长、副值长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2.3.8、各类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除外),若设备损坏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2.3.9、事故过程中出现的就地有关电气、仪控保护、报警装置动作信号,须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复归(若运行方式紧急切换需要,只需值长同意即可),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2.3.10、事故及异常处理完毕后,各岗位人员事后应将所辖设备发生异常、事故时的现象、处理过程在运行日志上作真实的记录。发生责任性异常以上不安全事件时,责任人员应将事情经过写成书面材料交值长转交电站安全员。发生影响大的事件时,各当班人员应将当时看到的情况及所作操作写成书面材料,集中到值长处交电站安全员。电站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召开当值运行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2.3.11、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打印,相关运行参数的记录,现场相关照片、现场痕迹等未经安监人员或电站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取走或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须经当值值长或电站安全员在场同意方可执行。

3、检查与考核:

3.1、异常情况下不严格执行上一级命令,造成后果者除按电站《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外当月绩效工资扣除40%。

3.2、管理人员不能按照制度及时到岗,按照重大操作管理人员到位制度执行考核。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四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操作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通风部门、安监部门、机电部门、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技术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的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措施中要根据瓦斯涌出量、供风量、计算排放量和排放时间,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排放时,要在全风压混合处设置声光报警断电仪或甲烷报警仪。

(3)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并绘制示意图。

(4)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而且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

(6)明确责任范围,排放瓦斯工作要统一指挥,人员要明确分工。即受影响地点的单位负责撤人站岗工作,通风人员负责排放和控制浓度,机电部门负责停、送电和处理开关内的瓦斯,安监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救护人员负责值班或延接风筒等。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需采取措施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其浓渡均不超0.5%,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瓦斯排放。

(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在恢复通风前,经检查或计算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不大于3%,且排放瓦斯回风路线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地点时,在请求矿调度室后,可以由瓦检员在现场生产单位班队长和安全员的配合下,按本矿制定的.常规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将排放情况报局通风处。

(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直接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矿长组织审查,并经技术矿长签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将措施报公司通风科备案,处理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

(4)巷道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将排放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安技部。

(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其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1)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

(2)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安全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

(3)启封密闭的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通风部门负责排放瓦斯的浓度控制。

(4)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气设备,排放瓦斯结束后,要把电气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

(5)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确无危险后,方可通知矿调度室和生产单位恢复工作。

(6)所有措施,须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等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经技术矿长审签后,方可报公司审批。

(7)为了加强排放瓦斯管理,各单位每次排放都要建册登记,以便备查。

(8)排放措施要报总公司备案。

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用控制三通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进行排放。

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里向外,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进行排放。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五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

在国v标准中,相比于国iv,汽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严格了25%,还新增了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和对缸内直喷的汽油车的颗粒物浓度检测标准。

相比于汽油车,国v排放标准显然对柴油车要求更高,多方面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严格了28%,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总和指标严格了23%。另外,还新增了颗粒物粒子数量的标准,其中颗粒物浓度更是严格了82%。

从4月1日开始,东部11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将全面实行汽车国五排放标准(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珠三角等地已经率先实行了国五标准),从1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全部执行国五标准。

日常用车。

首先对于日常用车来说,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国四标准汽油、柴油在元旦之后都将退市,届时所有加油站将停止销售低于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90、93、97号三个标号汽油将调整为89、92、95、98三个标号。新的汽油标准也会带来油费成本的增加,相比较老标号来说新标号油价格都会贵出来一些。

买车。

而对于买车的人来说,就应该注意新车到底是国四还是国五标准的问题了,在国五标准实施之后,所有不符合国五的新车不能买也不能卖,更不能上牌。在买车的时候必须询问清楚,如果在新标准实施前能够完成上牌和过户,那到没什么事,如果在政策实施后未完成上牌,可能就会比较麻烦,有可能无法上牌,很多4s店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买车的人车子的排放标准,所以需要特别询问。

首先从车子名牌查到车子的型号和发动机型号,一般在车辆发动机舱或者车门一侧都有标示。

然后在网上登录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站,将车子的车型号和发动机型号输入,查询就可以获得车子到底是哪个排放标准了。

二手车买卖。

新规实施后还有一个影响到的就是二手车买卖的问题,这个就会出现限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新规实施之后,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就无法迁入实施了国五排放标准的地区,但是在本地的二手车交易暂时不会受影响。所以对于二手车来说也要搞清楚车辆排放标准的问题,防止无法上牌和过户。

油品升级和新的国五排放标准都是为了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当前我国面临严重的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新的排放标准有助于减少尾气pm2.5排放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排放。同时新排放标准也能促进我国汽车厂家进一步创新发展汽车新技术和能源替代的整体品质升级,虽说暂时会有所不便,但长远看确实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是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六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排放法规的日趋严格,发动机管理系统(ems,以下简称电喷系统)在摩托车领域开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逐步取代化油器.化油器技术历经百年,为汽车及摩托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什么终究还要为电喷技术所取代?采用电喷技术的一个最大的驱动力就是排放控制技术.电喷技术加上三元催化器的技术路线,早巳被业界公认为解决当前摩托车排放问题的.最佳技术路线之一,同时还兼顾了动力性的需求,达到排放与动力性的最佳平衡.

作者:田良云韩本忠龚海明作者单位: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刊名:摩托车技术英文刊名:motorcycletechnology年,卷(期):2009“”(4)分类号:u4关键词: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七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本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及公司环保要求,结合本厂实际情况,规范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气排放行为,确保达标排放,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废气分类。

1、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

2、车辆尾气。

施工用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3无组织废气。

1、工艺废气。

2、车辆尾气。

公司内客货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检验合格证,方。

可上路行驶;车辆在停车时应熄火,不允许怠速造成大气污染;外单位车辆进公司,由门卫要求其停在指定的区域内,停车时应熄火,不准怠速造成大气污染。

3、无组织废气。

设备部对设备、管道、阀门等经常检查、维修,保持装置的气密性。

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减少废气、粉尘对身体的伤害;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三、废气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1、环保员及岗位人员对本单位的废气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根据监测报告,建立台帐。

2、安环部、生产部负责检查监督员工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环保站负责制定废气监测计划,对现场进行检查,并根据生产信息及监测报告结果,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回收系统吸收液由车间及时更换,以保证处理质量。

4、异常情况下的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应急预案。

第六条职责。

(一)厂长对本标准的督促建立、完善和落实负领导责任。

员组成全厂环保监督网,并负责全厂环保包括废水、废气、废油的排放管理。

(三)策划部。

施并监督执行。

因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污染事故及超标罚款事件。

3、制定推广应用环保等新产品、新技术的有效措施,依靠科技进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取得华能长春热电厂管理制度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运行部。

1、精心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监控,严格执行除尘、脱硫设备运行措施。

导致的环保部门认定的大气污染物超标罚款事件。

2、加强电除尘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投运率(设备原因除外)不低于99%。

至雨水系统现象。不发生因运行操作失控而导致的环保部门认定的水污染物超标罚款事件。

4、加强用水系统运行管理,严格控制水耗,,通过改造提高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5、加强运行系统运行管理,不发生油污水、渣水溢流至雨水系统。

(五)检修部。

起的超标排放行为。

2、加强电除尘检修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设备缺陷,保证投运率不低于99%。

漏,不发生粉尘超标现象。

4、加强用水系统检修管理,严格控制水耗,提高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失控而导致的环保局认定的超标处罚事件。

物排放。

(六)行政部做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不发生系统溢水现象,保证处理后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第七条流程与风险分析。

(一)流程。

流程图参见附录a。

(二)风险分析。

管理要求,存在监督工作失效引起超标排放的风险。

(三)关键控制点华能长春热电厂管理制度。

1、策划部要及时根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监督的标准修改本标准。

行的落实。

第八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废水、废气、废油控制管理要求。

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定期考核。

行每周检查,主要针对水、气、油等环境因素现场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3、与废水、废气、废油排放有关的设备运行情况;

4、废水、废气、废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情况;

5、各部门(检修部、燃料部及运行部)按照发电设备现场巡回检查要求、检修部设备巡检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废水、废气、废油污染物排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三)污染物控制标准。

1、废水、废气相关的监测类型主要为三种,即自我监测、政府监测和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

2、废水监测及控制指标:执行当地环保部门排放标准要求(需要专业人员核实)。

工业废水(化学废水、冲灰水、生活污水)。

具体指标值标准值。

cod100mg/l。

bod30mg/l。

悬浮物200mg/l。

氨氮15mg/l。

石油类10mg/l。

硫化物1mg/l。

las10mg/l。

废水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每月监测三次。

3、废气监测及控制指标(需要专业人员核实)。

烟尘排放总量、so2排放总量按照环保局有关规定进行总量控制。

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制度具体指标值标准值。

林格曼黑度1级。

烟尘200mg/l。

so22100mg/m3。

nox1100mg/m3。

华能长春热电厂。

烟气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每年监测3-4次。

炭控制含硫量预测,调整燃料采购计划,以实现对燃料含硫量总量控制达标。

5、煤质监测分析。

做一次全分析。

6、废油按危险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具体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相关/支持性文件。

华能长春热电厂运行巡回检查制度。

华能长春热电厂化学设备巡检制度。

华能长春热电厂脱硫设备巡检制度。

第十条报告和记录表1报告和记录汇总。

序号记录编号记录表名称保管场所保存期限保存形式废水监测统计表(月、年)。

纸质/电子废气监测统计表(月、年)。

纸质/电子废油处置情况报告纸质/电子。

第十一条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相关部门策划部厂部省公司备注。

人。其职责:见附注1。

2.厂长委托副厂长承担环。

保总监,做好电厂环境保护。

领导工作(参照职责同上)。3.环保监督员:见附注2。

4.该网由厂/策划、检修、运行、燃料、外围单位等部。

门(班组)各级环保监督。

专责人组成。它是环保监督的执行机构,由策划部生技。

专业归口管理。5.环保监督专业负责人由。

相关部专业主管兼任,负责。

本专业环保监督工作。环保。

监督专(兼)职工程师组织编。

制废水、废。

准及要求。6.各类废水排放及处理设。

施的监督;大气污染物排放。

及处理设施的监督;发电用。

燃料(原煤、燃油等)的监。

督。7.环保监测仪器管理:环。

保监测仪器,按规定配备,专人保管,按规定送计量部。

门定期检定,建立仪器台。

帐。8.环保技监人员管理:见。

附注3。9.环境监测的监督要求就是认真执行《火电行业环境。

《环保管理标准》。10.按照公司及地方环保。

要求统计报表并上报图a.1废水、废气、废油排放控制流程图附注。

1:环保监督总负责人的职责:贯彻上级有关环保监督的条例和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委。

2.委托副厂长分管环保总监。

3.策划部环保监督员。

4.组建环保监督网。

5.环保监督专业负责人。

6.监督执行7.检查落实。

8.检查落实。

7.明确环保监督仪器管理。

8.明确环保监督人员管理。

9.1环保监测的监督要求。

10.按照要求统计报表华能长春热电厂管理制度报表和事故报告。

技档和原始数据库。

加当地电力部门或省公司组织的环保监督活动;认真执行环保监督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策划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策划部职能由检修部代为执行。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八

1、每半年矿机电、通风部门要对各井风峒、主扇设备检查一次,对检查出影响主扇安全运转、漏风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2、机电部门在检修备扇、单台主扇运转时,要制定单台主扇运转的安全措施,经矿批准后方可检修。

3、主扇停风后,瓦检员要立即将道口停电,撤出人员,关好局扇,设好栏杆,挂好免进牌。采区人员要撤到入风侧,并将采区停电。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主扇不能立即启动时,要根据情况对井下停电,瓦检员组织人员升井,同时将井口防爆门打开保证有自然风流。

4、排放瓦斯要求:

(1)掘进道口临时停风,道口内瓦斯浓度低于3%时,由瓦检员与现场的通风干部采取措施就地排放。道口内瓦斯浓度3.0%以上,要制定措施经审批后方准排放,排放时要有救护队参加。

(2)启闭排瓦斯制定措施报矿批准。火区、火点启封排瓦斯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3)经批准的.排放瓦斯措施由有关领导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头。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在措施上签字备查。

(4)瓦斯排放要缓慢限量、逐节延伸风筒、严禁一风吹,要有通风干部现场指挥,严格按措施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