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过为题的作文(优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21: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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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们生活中最温暖的港湾,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如何欣赏一篇优秀的文学作品呢?以下是一些写作大师的总结技巧,希望能给你启示。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一

奶奶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它的样子可真是奇特。一身毛茸茸的白毛,头顶上有一撮黑毛,好像故意点缀上去的一样;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它的右眼睛是蓝色的,左而眼睛却是黄色的,谁见了谁都说:“好奇特的猫呀!”因为它有一身白毛,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叫雪儿。

一看到雪儿,我就喜欢上了它了,决定抱到我家玩两天。一到家,雪儿对我家非常好奇,东瞅瞅西望望,然后挨个房间都去参观了一番。不久它熟悉了,就大胆起来。开始对妈妈养得几棵花感兴趣,用它的小脑袋对着花儿蹭来蹭去,还用右前爪去捣捣花的叶子,用牙齿轻轻的撕咬,我以为它要把花咬坏,大声呵斥它。它居然跑到我跟前,讨好我。它躺在地上,四个小爪子抱住我的手,用它的尖尖的牙咬我,我怕被咬疼,就“啊”了一声,它就会以为你痛了,就轻轻地舔你的手,并喵喵地叫,好像在说:“对不起,我咬痛你了。”

最有趣的是它吃饭得样子。只要饿了,它就会在你面前“喵喵”对你说:“主人,我饿了,给我点饭吃嘛。”这时我会给它一点肉和一些奶,它看见食物就飞奔过来,一口咬住,歪着脑袋,用爪子抱住食物大吃起来。吃完后,带着撒娇的样子又对着我喵喵只叫,好像在说:“我还要吃点嘛,我还要吃点嘛,我还饿哦!”你不给它,它就跟在你后面嗲声嗲气“喵喵喵”地叫个不停,比我还会撒娇呢!

雪儿吃饱之后,就很优雅地翘着它那细细的小尾巴,迈着猫步,跟在妈妈后面。忽然看到妈妈在吃甜瓜,它就瞪着大眼睛对着妈妈大声只叫。妈妈说:“难道你还想吃瓜不成?”于是老妈就给它一小块,它居然就真津津有味得吃起来,吃完了,发现地上还有几滴瓜汁,就舔起来。又把它的小爪子舔得干干净净,然后又用它的小爪子洗起脸来,那样子好可爱哦!

小猫很会自己玩耍,我的铅笔如果掉到地上,它会马上去用它的小爪子去推,还用两个前爪试图去抱起来,可是每次都是以失败告终,可是小猫不灰心,一次、两次、三次……小猫的坚持让我感动,我心里想我也要学它有这样的恒心。小猫跟人也很会玩,我只要用手摸摸它的头,它就会呼噜呼噜的讨好你,有时还会用舌头舔你的手,跳到你的腿上让你抱着它。

我好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猫。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二

看妖娆多姿莲花,见风光充满荷塘。

莲叶刚露翠绿边,便引我来赏其颜。惜是残夜,并无日光照亮荷塘,只有月光铺满塘面,放眼望去,似一银玉盘,盘有玉琢花。

美景便需一美塘来映。

荷塘,水域中数最圆满者。不大,并无大海纳百川之气势磅礴,也无湖泊精贵细腻、不可侵犯之娇羞模样。小塘,其上漂数朵莲花,其下游数条鱼虾,所以称之圆满。塘之色,以碧为主,以来衬莲之清香;莲之色,或粉或白,也可掺入些许红颜,缀于荷塘上,煞是好看。

美塘便需一美花来衬。

莲,高洁,独特,脱颖于众花之绚丽多彩,虽不可谓超凡脱俗,但其濯清涟而不妖,出淤泥而不染令其别具一格。昙花,花之佼佼者也,娇嫩、精贵,有千金来换妃子一笑,万等只求昙花一现一说,只惜过于稀贵,反倒失了美的韵味。不如莲,莲之美,透出朴素,渗出高洁,美丽容颜不过稀,欲得也不过易,恰到好处,这美便充盈了底蕴和韵味。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火红,灿烂,常开得盛烈,爱其者颇多,但其有一大大咧咧之范,过于招摇,显摆,不如莲,莲若欲开,则静开,呈娇羞状,不过分傲娇,其一大本色便清香淡雅。

美花配美塘便须我一有心人来赏。

浓眉黑发,水汪亮眼,或尔容颜与莲差甚多,可只需心有灵犀,对其之情便可一点就通。

拂晓,待晨光笼罩,便可赏其睡意惺松之态,当其睁开双眼,便会映射万丈灵动光芒轻叩吾之心窗,吾便开,愿其能长久驻留于吾心中。午后,那日依旧壮年,放出炙热阳光,心中愿大地能变红与之比较。塘中水为莲送予清爽,莲也静静享受着这一切。双脚入水,泼起点点水花,甩落于莲身上,莲便会娇羞地回过头,用那泛着红晕的脸对着我,递来一个讨厌的眼神,令我心花怒放;傍晚,看晚霞绚丽多彩,心中却无心看霞,只求莲能柔柔地回眸一笑,随后用依依不舍的目光轻抚我的脸颊,最后再慢慢入睡。

其传达的美是如此之自然,令我深爱不止,也正是她这美的气息,使我变得高洁、质朴。

看莲花轻歌曼舞卖弄风骚,见荷塘平如明镜满是风光。

有幸能看见这莲与荷塘。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三

浏览过多少古人的诗文,都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息。他们都是被后人称赞的人,是成功人士。他们走向成功的秘诀不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

不论做什么样事,心中怀着坚持俩个字,离成功就不远了。相反,做什么事半途而废,那么再容易的事也只能功亏一篑。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古代王羲之在练习书法,孜孜不倦,坚持不懈,最后成为我国一代书圣;我国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坚持不懈地钻研数学题,在工作室中一遍一遍演算,终于攀登数学上的高峰;著名钢琴家,作曲家贝多芬在双目失明的情况,靠自己的灵感,坚持不懈地创造不朽的《命运交响曲》,还有为捐肝救子的陈玉蓉坚持不懈每天暴走10公里,吃如拳头大小的馒头。最终,救回了儿子。

是什么使他们走向成功,是坚持。因为坚持练书法,王羲之成为我国一代书圣,因为坚持钻研数学题,程景润攀登数学巅峰,因为坚持作曲,贝多芬创作《命运交响曲》,因为坚持走步,陈玉蓉救回了她的儿子。

坚持是人们走向成功的秘诀,做什么事要坚定不移走向去,那么成功不是遥不可及,而是近在咫尺,离你最近的距离。

只要我们抱着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事情当然就会迎刃而解,所以我们要坚持,坚持,再坚持。

让我们通向成功的征途中坚持,相信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四

“叽,叽叽,叽叽叽,……”一阵闹钟的叫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张开眼,房间内很暗,一看闹钟,六点了。原本此时,应该有丝丝微弱的光充才对。打开窗,一阵阴风扑面而来,好冷。天空阴阴沉沉,原来,今天是个阴天。

我,一个人,穿梭于笼翠在阴暗中的屋内。早晨的阴冷的风不时吹来,好冷啊!心中似乎挤满些什么,却又似乎缺少了些什么,让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对了,是少了那份唠叨。原来,每天清晨都会在我身旁的奶奶,现在正躺在床上,发着高烧。奶奶虽已年老,但身体一向还算硬朗。这次闹病,主要是由心病引起的。

最近一段时期,我家就如同这天气一般阴云密布,压抑着每个人的心。每天一回到家,看到的便是一片冰冷。爸、妈紧绷着脸,惜言如金,形同陌路。一吃完饭,他们房间的那扇门便立刻紧紧地关上,仿佛是要把这个家隔绝成两个毫不相干的世界:里面,如同火山爆发;外面,如同千年冰窟。每每此时,便能看见,日见苍老的奶奶深深地叹息.又意味深长地看向我。而我好想问上天:为什么,为什么要有阴天?我好冷,好冷,好冷。

记忆的洪流把我卷向那开学前的最后一次返校。那也是一个吹着冷风的阴天。一向不管我的妈妈突然决定送我去学校,这使我大吃一惊,一股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怪怪地。路上,妈妈与我默默地并肩走着。突然,妈妈轻声说:“我要与你爸离婚!”“离婚”,这两个宇像龙卷风般袭击了我的脑袋,除了这两个字,我脑中有的除了空白,还是空白。妈妈似乎还说了些什么,但我已接受不了任何的信息。这是我第一次庆幸人类拥有称为潜意识的东西,它将我平安地送回家。家中,还不知情的奶奶只当我是病了。是啊,我是病了,而这病从此一直跟随着我,摆脱不掉。

妈妈的离婚预告似乎还不会实现,但此时,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离婚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无论谁对谁错,要离就离吧!至少它会成为一把钥匙,打开家中每个人精神上的枷锁,让时间冲淡阴应,犹如让风冲走乌云,还我一个有欢笑的艳阳天。

挂钟的指针已指向六点半,我大步迈出门去,走在阴沉的路上。望向天空中密密的云,阴冷的风仍在吹着,好冷。唉,仍旧是个大阴天!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五

有那么一瞬间,你把所有的梦想都托付给他了,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离开你。你以为永恒的东西,其实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天,它变了质。

你所期待的一切都出现在你的梦里,但那里实现的未来从来没有成为你的心情。你再次在风景中看到的,是美好而全面的,永远不是你此刻看到的真实生活。

但我们都清楚的记得,你为了他离家出走,他只是一个幌子。你从未真正把他放在心上。你在乎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承载着你的野心,但你永远不明白什么时候是尽头。

其实在一个家庭里,和谐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每天过得舒服其实比什么都重要。你的文字把握能力极大地影响了你的表达能力。

在这样的过程中,无论如何,教育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入我们的生活还是和当初一样平淡。我觉得你们在一起能经受住各种风暴。即使从一开始,你就不需要任何人在里面等,但你还是有一颗心,并且陷入其中。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六

在刚刚的时候,qq显示有好友添加,并且备注说作文库的小作者,就是想探讨一下关于写作得一些事情。

自己看到之后也在第一时间通过了。后来经过聊天自己发现,这位小作者还是高三的学生,可能学习成绩真的挺不错吧,就像他说的那样,学生现在基本上已经放松下来,关于面对高考已经不那么慌了。

有的人来这里单纯的就是想记录一下生活,把这里当做一个大型的生活日记本,因此稿费什么的都变得不是特别的重要。

还有一些学生就是想要提高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在这里锻炼自己的写作水平,顺带挣点零花钱。

这样子的话,应该是把更多的重点放在如何写好文章上面。就是对文章的质量要得有更高的要求。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把这里当做赚取零花钱的一个兼职。这个时候就是说稿费不是特别多的时候,那就注重数量。

其实关于写作这方面来说,自己真的是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因为一直以来就觉得自己文采不是特别的好,谁能够值得学习的大概也就是每天的坚持吧。

因此其实我个人的建议是作为学生,但是把更多的精力全放在学习上,就像这位小作者说的,但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为重点。这样的话也就不用过多的纠结稿费的问题,因为如果作文质量上去的话,那么稿费肯定也就会自然而然的上去。

当然也特别幸运能够和这位小作者聊天,探讨关于写作中的一些话题。

在这里也希望爱写作的他,能够考上理想的大学,能够在写作这方面施展自己更大的抱负!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七

我,有一头又软又细发亮的黑头发,淡淡的眉毛,葡萄干似的眼睛,鼻子的边上和下巴偏右都有一颗痣。我的皮肤雪白,即使是初夏的大太阳晒得皮肤发红也不会黑,这一点连女生也羡慕。

我的爱好是自己用一些东西做一些小玩意儿。床头的书架,抽屉的小木枪,电视机柜上的模型飞机,都是我做的。我还想做一座小屋子给自己住,但是一次也没有成功。

我喜欢安静,当我在班上做我的小玩意时,别人总多管闲事,去老师那里告状,或者抢我心中的东西,我最不喜欢别人来打扰我,说不定我又能做出什么小制作了呢!所以,我在“研究”时请远离我。

我脾气很大,例如别人来烦我,我就会忍无可忍。那天,我在教室里和同学玩海绵宝宝,正玩得起劲,组长匆匆地拿一叠本子往我桌子一拍:“阮思杰,你的呢?还玩玩玩。”管你什么事!“我听她这么凶,气愤地回了一句。“快点呀!我们组就缺你了。”她还是纠缠着我。“唉!就不能让我好好玩一会儿吗?走开!”我没好气地说,结果组长的椅子被我推倒了,她哭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研究的我,喜欢安静的我,还是一个脾气坏坏的我。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八

猪,是一种常见的动物。如果你在乡间的小路上漫步,那你可能就会听到猪那有节奏感的“哼哼”声。

人们经常把智商不足,反应迟钝的人比作猪。其实我觉得这是对猪的一种侮辱。其实猪并不笨,住的智商可以算数动物界里比较高的了。猪的大脑如果与狗相比来说是十分发达的,狗需要长期的训练才能记住一些简单的加减法,而猪则不会。

猪经常会去供土,这是一种采食行为。猪鼻子对于猪来说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器官。在拱土觅食时,嗅觉在其中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尽管在现代猪舍内,养料充足。但是猪还是会出现拱土行为。

猪在一些人的眼里是脏的代表,其实不然。猪是所有家畜中最爱干净的——猪绝对不会在吃睡的地方方便,这是祖先野猪留下的本性。猪排粪尿是有一定时间和区域的,一半在食后饮水或起卧时,选择一个极为阴暗的角落排尿。

猪还有极其发达的嗅觉。在法国的一些地区的地皮下,生长着一种价格非常昂贵的菌类--黑块菌。当地居民把猪当做收获黑块菌的助手。猪在六米远的地方就能嗅到长在25~30厘米深的地下的黑块菌。狗虽然也能担任这项工作,狗比猪更难训练。

以路过为题的作文篇九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某种兴趣与特别爱好,这种爱好往往会形成一个人固定的生活习惯,且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有了某种爱好,无论是名人大师,还是凡夫俗子,他们平淡的生活也会变得有滋有味兴味盎然多姿多彩起来。

明代学者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癖,即一个人的爱好也。张岱竟然把一个人的爱好当作交友的重要标准,可见其是如此推崇和看重一个人的爱好。徐志摩也曾说过:“嗜好是人身上的文化符号。”爱好,是一个人在长期生活中形成和积淀下来的人生乐趣与精神生活,它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陶冶情操,提高道德境界。

竹子挺拔、秀颀、青翠、美观,亭亭玉立,摇曳生姿,宛若美丽可人的女子。竹子凌霜不凋,枝叶飒爽,是气节傲骨的象征。自古以来,中国古人就有爱竹的好传统。宋代文学家苏轼曾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大书法家王徽之特别爱竹。他听说有个读书人家里有一片好竹林,就前去观看。读书人早就知道王徽之大名,赶紧打扫屋子,准备饭菜,在客厅等候。哪知,王徽之到来之后,却不打主人招呼,径直来到竹林旁边尽情观赏。主人觉得冷落了自己,有些失望。更没想到的是,王徽之欣赏完了竹子之后,招呼也不打就要坐轿子出门。主人一下子愤怒了,命令家人关门,不许他们出去。主人的这一举动倒让王徽之很欣赏,马上下轿,和主人一起喝酒去了。王徽之爱竹,可谓甚矣。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更是将竹子作为绘画的主要内容。

当代有两位大师对植物不感兴趣,却唯独爱猫。其一是季羡林老人。

季羡林爱猫在北大是出了名的。每天早晨,小猫陪季老散步是北大的一抹亮丽的风景。即使是在睡觉的时候,几只小猫也常常睡在季老的身上,等到季老醒了,猫还在他身上睡觉时,他就耐心地等着,直到猫儿睡醒了,他才起身。就算有时小猫把他的脸给挠破了,他也不会迁怒于小猫,更别说打骂它们了。难怪大家都称季老在家实行“猫道主义”。其二是钱钟书先生。应该说,钱钟书先生爱猫的程度完全可与季羡林先生媲美。据钱老夫人杨绛女士介绍,他们家里养的猫长大了,半夜常和别的猫儿打架。钱钟书特备一枝长竹竿,倚在门口,不管天气多么寒冷,只要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两位先生对猫的喜爱,让人们看到了他们童心未泯、善良可爱的性情。

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史上,饮食文化可谓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提到美食,苏轼则是情有独钟。在漫长的贬谪岁月中,苏东坡用美食调剂着耕读生活,他所创立的苏家菜更是声名远播,即使被发配到岭南蛮荒之地的惠州,也能喜欢上当地的菜蔬与水果。“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就是他那时的心声。应该说,苏轼在美食上的爱好与造诣,无人可与匹敌。

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吟诗作赋;无论是侍弄花草,还是闲来垂钓;无论是喝茶聊天;还是旅游漫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好的滋润与浇灌,我们就能把平凡的日子过得诗意盎然温馨甜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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