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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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成果和不足,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易于理解和接受。下面这些总结做得很出色,或许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采巷道回收的废旧锚杆和铁丝网、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机电一队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机电科和企管科。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机电科按量报矿企业科,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有关废旧物资管路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集中处理时,提出处理申请,报请股份公司机电机电科和企管部批准,经批复后,由设备租赁站联系有资质的卖家按照废旧钢材变卖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变卖程序

废旧物资的变卖主要由设备租赁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机电科、供应部门、武装保卫科、机电一队相关人员参与。

1.由机电科、供应部门和机电一队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企管科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企管科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武装保卫科门卫要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矿。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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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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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含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收的废机器、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铁屑、石材,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管理。

三、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碎石厂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安排一名保管员管理,要求登记存档,每月月底上报公司综合部。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1、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

2、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实行集中处理,由保管人提出意见,公司审批同意后再行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处理

1.由保管员与副总经理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公司安排专人处理,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保管员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保管员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厂。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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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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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四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7审核部门。

所有分、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价款统一归集到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9工作职责。

9.1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职责。

9.1.1局物资回收经营部是全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9.1.2在公司物资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健全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9.1.3建立具备物资回收资质回收商的档案信息,所有物资处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回收商。

9.1.4接收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经审批同意的相关报废手续和《报废物资设备材料局细清单》,根据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9.1.5提出物资报废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9.1.6按照公司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金额,负责相关物资处置合同、协议的签订。9.1.7负责对申请报废物资的现场核验和分类处置、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处置资金。

9.2财务部职责。

9.2.1财务部对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的价值进行审核。

9.2.2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见附录二)进行审查。

9.2.3按照各职能部门签字认可的报废物资及局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销售结算单审核回收资金。

9.2.4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处置过程中允许列支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审核、监督。

9.3.1审计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监督部门。

9.3.2视工作需要,对各分、子公司申请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内部控制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9.3.3针对工作中发现或暴露问题,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9.3.4对违规单位、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9.3.5对监察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9.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9.4.1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车辆、生产性建筑物、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计算机、电子类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核管理部门。

9.4.2负责对各分、子公司报送的车辆、生产性建筑物、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计算机、电子类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服务器、数码照相机、扫描仪等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报废鉴定表》《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录三、四)及资料进行审核。

9.5.1各分、子公司是所辖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

9.5.2负责所辖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履行资产报废程序。

9.5.3依据原始设备台帐,填报《报废物资处理申请表》(见附录五),提供报废资产相关设备、材料的名称、类别、数量以及重量的《报废物资局细》(见附录六)。

9.5.4向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办理相关报废物资材料移交手续。

10.1.1公司报废物资的报批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1.2公司废旧物资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处置的原则,其它任何分、子公司、班组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置废旧物资。

10.1.3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必须保持报废设备的完整性,不得任意拆卸报废设备上的配品配件。如确因工作需要,需事先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

10.1.4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在办理报废资产移交手续时,须按照《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的审批内容,依据原始设备台帐,提供报废资产相关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以及重量的局细清单。

10.1.5废旧物资的处置本着易于工作的原则开展,可分为集中处置及现场随工回收两类。

10.1.6未列入资产帐目的废旧物资,由局物资回收经营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置。

10.4.1各职能部门及资产管理的分、子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10.4.2审计部视工作需要,组织对项目开展情况和执行过程进行监察或审计,参与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的各个环节人员,均有义务向监察、审计人员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如实提供监察、审计所需的资料。

11.1凡因管理不善或未经批准随意报废设备资产的,除由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做出情况说局外,视情况给予经济考核。

11.2资产管理和使用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变卖报废物资的,一经发现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11.3为促进公平交易,降低交易成本;预防商业贿赂侵蚀,提升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依法经营和抗御风险能力,对回收商在公务交往中赠送礼品礼金乃至行贿等不良行为,按照规定实行记入诚信档案制度。

11.4对在公务交往中发生的违纪违规的行贿单位(个人),除给以公布不良信息名单外,自名单公布之日起,禁止进入公司从事业务往来。

12.1本办法由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1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公司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经营部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2、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3、企管部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5、中标客户到财务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第一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认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赃物嫌弃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弃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弃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止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物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六条:禁止回收的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调动全公司职工开展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组长: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条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废旧物资实物产生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资的现场回收工作,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

(二)经营部。

经营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收回的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拍卖、招标等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生产部、综合部等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效能监察。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回收。

第三条根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大修等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时编制废旧物资拆除计划,施工前必须将废旧物资拆除计划通知有关部门。经营部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回收;生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四条回收范围: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换的工器具,项修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等,均属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凡列入本办法附表《回收清单》的品种,属必须回收的范围(领用该范围的新品时,领用人必须将旧品交库);其他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由生产部专职认定是否回收。

第五条回收程序。

生产部等实物资产直接管理单位将废旧物资的报废审批表、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将废旧物资实物移交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或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六条存放及移交手续办理。

回收的废旧物资,存放于公司专门的库房,交库时由移交人与库管员办清交接手续记录,库管员如实建立废旧物资台账。

第七条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处理:每月5-10日间,由库管员统计上月回收的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每月15日前由经营部组织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鉴定有、无利用价值,检修人员在回收废旧物资时,认为有些废旧物资可以经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办理后,随时领出进行修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进行清仓处理。

根据拍卖、招标结果出售废旧物资时,经营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废旧物资利用性质认定:凡利用废旧物资或少量领用新材料进行拼装、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复,能正常使用时,认定为废旧物资利用,即修旧利废;全部使用新材料进行组装或旧品再用不属修旧利废。

第九条鉴定为有再利用价值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时,由生产部定期指派工段维修人员直接向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修复。库房根据领用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利用修复台账。

第十条修复物品的申报及鉴定:物品修复后,由修复人向生产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申请,由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制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交一份给经营部。

第十一条经营部收到生产部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后,经营部应及时凭合格通知单组织生产部、财务部对修复合格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通知书一式两份(修复人一份),修复人凭此通知书将修复品移交库房,由库管员出具入库单后纳入库房修复件管理,并填写入库时间和修复人姓名。修复人凭通知及入库单领取奖励金。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利用的奖惩。

第十二条废旧材料回收奖惩:除a、b、c、d级检修、专项检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及单件在500kg以上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废旧材料由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不进行奖励外,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按处置收入的20%用于对回收部门的奖励。

公司对不回收废旧物资的行为(不回收行为—指工作结束后超过一天不进行回收的行为)进行惩处,惩处额为原价值额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失时,由应回收人或责任部门按原价值承担损失责任。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修复利用的奖惩。

凡经验收合格的修复的废旧设备,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种进行奖励兑现。奖项如下表:

第十四条物资库房在物资发放时,按先领用修复件,后领用新件的原则。

第十五条修复件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修复人应在5日内修复,

否则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对可进行修复利用的物品而不进行修复,或修复件积压,造成新购品领用,废旧物资长期积压(一般指3个月)的行为进行考核,按积压废旧物资原值的10%考核修复部门或发放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领导:

仓库现存因设备更新退换的闲置设备一批,长期存放于露天仓库,表面锈蚀情况严重,经与使用单位和设备组专业工程师沟通,设备更新改造后,该批设备已无法应用于生产运行,为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此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设备清单如下:

1、锅炉6台。

2、塔杆2套。

3、取样头2套。

可否,请批示!

仓库。

2015年8月8日。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八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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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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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

四、具体内容:

(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

(二)废旧物资回收

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

1.2《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应写明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班组移交废旧物资时,库房管-理-员应按《废旧物资回收单》点交,双方签字认可。

1.3库房管-理-员回收废旧物资后,应作好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2、外委检修合同单位应将检修中换下的设备(材料)及时送到运检部库房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若合同单位因未及时回收移交而造成设备(材料)丢失,则由合同单位按丢失物价值全额负责赔偿。

现象、更换日期、更换人。检修结束后将更换备品情况汇总上交部门经部门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维修再使用和利用的废旧物资,填写备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确定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移交库房进行统一管理。

4、废旧物资需要拆件作为备件使用的,必须经运检部主任批准,并办理拆除设备备件的'相关手续。运检部对不易移动和暂时存放变电站内的设备,负责代为保管。

5、运检部将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单、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对相关件复印件和废旧物资实物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对于改造、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材料、设备,经相关部门鉴定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库房回收到库房并明确数量、种类,建帐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领用时经部门主任审批。

(三) 废旧物资的鉴定

1、报废设备:由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备品、备件类物资: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3、材料类物资:由班组鉴定,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库管进行分类存放。

4、其它废旧物资:由班组进行鉴定。

(四)废旧物资处置

1、为防止物资流失,运检部在处理废旧物资前,必须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审批,由运检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技术标准的,方可处理。

2、运检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若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公司将按物资原值考核运检部。

3、处理各类废旧物资时,成立以运检部、生技部为主,财务部门参加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共同协商议价,计量过磅,办理出门手续。

4、废旧物资出售时,运检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调整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作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

5、财务部、运检部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盘点废旧物资情况,做

到账实相符,运检部门按照统一、集中、快速原则,及时处置废旧物资,降低库存,减少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6、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运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五、考核

1、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运检部统一指定点存放,各班组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2、对废旧木包装箱、架、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按照库管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3、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物资责任人。

附件:

l、废旧物资回收单

2、报废申请单

3、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

4、废旧物资台账

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附件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4:废旧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台账

附件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九

××××公司各部门。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

3.1.1经营管理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3.1.2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库的管理。3.1.3负责各类包装物的鉴定。

3.2.1牵头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3.2.2参加废旧物资处置方式的确定工作。3.2.3根据废旧物资处置结果,办理相关财务手续。3.2.4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3.3生产技术部。

负责生产类物资的报废鉴定工作。3.4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对日常维护、检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整理,负责据实填写“废旧物资鉴定表”,附件三,并办理鉴定手续,负责如数移交完成鉴定的废旧物资,承担移交前的妥善保管义务。

3.5审计办事处。

全过程监督、审查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有效、合法。3.6纪检监察部3.6.1监督废旧物资管理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合法。3.6.2负责受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投诉举报。3.6.3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7行政管理部。

4.1.1物资使用部门将废旧物资或包装物分类存放、登记,并申请相关部门鉴定。

4.1.2物资使用部门将经鉴定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须持盖1章生效的废旧物资鉴定表,交回经营管理部。4.1.3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对拟处理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进行评估,并依据废旧物资特性,商议提出处置变卖建议方案。4.1.4经营管理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按批准的变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或包装物。

4.2工作内容。

4.2.1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回收管理4.2.1.1对日常产生数量较少的废弃材料或淘汰、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备件及材料,由物资使用部门分类登记,按生产类、包装物和其他废旧物资划分,分别填写“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见附件三,报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无再使用或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移交至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回收库。在移交过程中,经营管理部责任人须对照“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逐项清点实物,确保清单与实物一致,经鉴定可以再利用或有修复价值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将该类废旧物资妥善保管,对该类物资按修旧利废管理标准执行。

4.2.1.2对于机组等级检修期间产生的大量废旧物资,可暂时集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的区域内。其中,价值较高且易搬运丢失的废旧物资,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经营管理部在收到“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后,到现场核实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在不影响车辆通行、人员装卸和现场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安排处置。

4.2.1.3因物资流动的需要,发料时必须同材料、设备一起进入生产现场的包装物或固定件,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或不再使用时,按照规定退回经营管理部,物资发料时遗留下来的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按规定管理。4.2.1.4对于废旧物资属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规定办理鉴定、报废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附件四,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完“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附件五,后,移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处置。

4.2.2.1经过鉴定无再使用价值并已回收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估价,并依据废旧物资属性、类别提出拟处置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4.2.2.2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原则,国家明令有特殊处理要求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废旧物资,原则上采用竞价,密封报价,方式处置,报价单拆封、结果评议应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并由经营管理部责任人将评议过程及结果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2.2.3所处理废旧物资的计量方式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相关人员,依据废旧物资类别、自然属性等实际情况商议确定,经营管理部责任人负责填写“废旧物资处理清单”,附件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区域的废旧物资的数量清点,使用部门配合办理。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在废旧物资处理清单上签字认可。

4.2.2.4财务资产部依据会签的废旧物资处理清单和有效的处理价格依据收取变卖资金。

4.2.3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

4.2.3.1废旧物资回收库内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由经营管理部负责。4.2.3.2特殊情况下,存放于现场的废旧物资装车监管由废旧物资所属部门负责。

4.2.3.3废旧物资处置期间,行政综合部负责对进入公司区域的买方人员进行保卫监管责任。

4.2.4.1所有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出厂,买方应以财务资产部出具的有效收款凭证到经营管理部办理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见附件七,运输车辆牌号、废品明细等信息由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经办人认真填写,然后按财务资产部确认收款签字——审计办事处签字——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行政管理部保卫监督签字的程序进行办理,废旧物资出门证一式四份,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行政管理部分别留存,行政管理部保留出门证原件。

4.2.4.2行政管理部当班门卫仔细核对出门证,检查运输车辆装运的实物是否与出门证上登记的废旧物资相同,经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5.1.1经营管理部在清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所交实物时,因“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清,造成实物数量与“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一致,存在废旧物资或包装物流失现象。5.1.2现场存放的废旧物资由于物资使用部门监管人员监装不严,可能造成买方错装现象。

5.1.3在实施最终拉运过磅时,因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过磅数与实际数量不符。

5.2关键控制55.2.1规范“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的填写格式,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严格把关。

5.2.2经营管理部在组织实施现场废旧物资拉运前,须确认废旧物资所属部门监装人员到场,并汇同买方人员三方共同确认废旧物资范围。

附件七,××××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附件一6附件二7附件三。

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报废原因:漳泽电力申请单位鉴定人员公章公章。

主管经理: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审批。

××××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

序皮重毛重净重金额废旧物资名称车牌号存放地号(吨)(吨)(吨)(元)合计。

经营部负责人财务确认收签字、盖章款签字保卫监督签审计办签字字。

本出门证一式四份,经营、财务、审计、保卫分别留存。12。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已经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可回收变现的选出的毛料,废旧包装物,废托盘边条,废油桶,废机油、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废旧钢铁以及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旧物资的处理。本制度不适用于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3职责

3.1公司所有的废旧物资及其它各种可回收废品统一归口于行政管理部集中管理, 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处理。

3.2行政管理部应及时对已经审批的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物资分类处置方案(卖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委托外部处置、废弃、进入专用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4可回收类物资处理程序。

4.1 物资报废处理程序

4.1.1生产类废旧物资(龙骨、布袋、废机油、废托盘边条、废旧包装物、废油桶、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废旧钢铁等)

4.1.1.1有生产类废旧物资需要处理的部门须由本部门经理首先填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并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请。

4.1.1.2行政管理部接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鉴定是否报废,经鉴定部门负责人、调度长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可报废处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1.1.3行政管理部将经公司领导在审批后的《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的回执单交与需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即日起行政管理部着手处理该物资,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处理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2选出的'毛料(不合格原料矿类)的报废处理

4.1.2.1原料矿报废时首先要由公司品质技术部质检室开具的“废品通知单” 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4.1.2.2处理废矿时由生产车间经理填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核,经调度长或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报废处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 生活类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

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料直接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开具《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报行政副总审批后处理。

4.2已经过批准报废的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存放

各部门要按5s标准管理废旧物资。

4.2.1 需处理废旧物资部门应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处理的物资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4.2.2各部门应将已被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其中设备动力部、生产部等报废的边角料、更换下来的备件、筛网等金属废料进入设备动力部北部金属废品存放处;仓储、生产等部门报废的吨袋、纸板等非金属可回收物入本部门指定点暂存。

4.2.3 各部门运送废旧物资、垃圾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如有洒落必须清扫干净。

4.2.4运至垃圾池的不可回收物资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

4.2.5对吨袋、废旧纸箱纸袋等要打捆、收缩紧卷码放整齐。

4.3 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的销售

4.3.1废旧物资定价:

4.3.1.1行政管理部应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寻找大宗物资的终端收购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确定不少2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以便得到最好的价格,为公司争取最高的经济效益。。

4.3.1.2由管理部根据市场行情对不少于2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高者中标。

4.3.2废旧物资定价后,行政管理部要填具废旧物品处理审批单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4.3.3 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过磅。外卖的废旧物资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保安队员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 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行政管理部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

4.3.4废品处理工作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相关部门指定人员,并派一名保安随同到现场进行监督处理废品,填妥《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单》,与处理废品残值所得的款项上缴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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