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1:3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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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监控机制。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注重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下面是一些优秀方案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如何快速有效的写好一篇应收账款清理工作方案,今天小编整理的几篇文章或许能够帮助到您哦。
为保障公司销售部应收款能够及时回笼,法务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步,催收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销售内勤对公司目前的销售状况、客户基本资料、应收账款情况、逾期情况、催收情况、信用等级分析等进行汇总。
二)销售内勤将以上信息汇总后,与公司销售财务进行客户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核对,以确保向客户电话传达或催告函所涉及的还款时间/账款数据都相符。
三)销售内勤将全部销售合同信息资料进行电子台账录入及合同档案归整(合同档案目录),将合同原件复印两份(销售部和财务备各存一份)交由业务相关部门备存;合同规整完后统一将合同原件及合同档案目录、电子台账表单交由行政部存档。
第二步,销售部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根据客户还款特点、付款时间及金额、客服关系程度、信誉等级程度制定初期催收方案。
之后,由销售部内审员负责统计催收情况及督促业务主管(或业务员)对客户信息跟踪及电话催收。
2)业务主管(或业务员)每周五将本周客户还款情况及逾期客户名单、逾期金额、逾期天数、催收措施等情况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将信息汇总到销售部内勤处,销售内勤及时将催收信息汇总后送至销售部经理审批及公司销售财务核对。
3)销售内勤根据还款信息报表情况,协助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一般性欠款催收,具体工作如下:
1、销售内勤首先与业务主管(或业务员)进行沟通,确定电话/函件催收对象;
2、合理安排电话催收日程,邮寄或传真对帐单。
邮寄或传真对帐单过程中,一定要求客户给予书面回复;销售内勤每日将函件/电话催收情况登记造册。
4如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如遇到推委、拖延、拒付或恶意等情况客户,应将催收情况记录好,并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处。
4)在电话催收过程中,及时将信誉极差地客户进行筛选、统计,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到销售部经理及法务部,法务部根据客户欠款情况制定相应催收措施。
第三步、定期上门催收工作方案
2、根据客户还款特点制订走访时间、地点、客户人数、公司走访人员、工作车辆等实施方案(需准备的材料有:客户对帐单和合同\催款函、律师函、到访回执单等;参与人员有:销售部经理或业务主管、售后技术员(一名)、法务部),并将上门催收工作方案交由常务副总审批。
3、在现场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好客户思想工作,告知不及时还款的严重性及产生的后果。
沟通好后,与客户一起协商下部还款意向,并要求客户书面承诺或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4走访客户完毕后,及时把走访客户信息归总,向主管领导汇报走访情况,并把信誉度极差的客户筛选出来,以便主管领导进行决策。
第四步、法务部催收实施工作方案
1) 针对信誉度极差客户催款工作计划。
3.根据客户汇总资料,筛选后期需暂时停止售后服务客户名单及起诉客户名单;
4.针对一些客户拖欠货款时间较长且金额较大的客户,应在事前准备在近期签收的催告文书或对帐单,防止诉讼失效。
起草好起诉法律文书,便于后期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5.做好需起诉客户统计工作,将情况用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此进行批示。
2)强制性催收工作实施方案
1. 法务部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强制性催收客户名单》与法律顾问一起协商诉讼或强制阶段工作方案,配合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协助律师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查扣或冻结客户财产;
3.协助律师与经办法官一起协调客户还款事项。
4.统计办理个案办案费用,向主管领导汇报办案情况及审核签销费用凭据。
3) 降低催款费用工作计划内容。
1.主要从控制外出催款次数;
2.尽可能将费用所发生摊在客户案件上;
3.尽量将给各项费用及开支控制到最低点。
希望各部门按照以上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日常地催款工作。
目的为了使客户欠款金额控制公司合理范围内,从而达到整机销售款能够及时回笼。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 “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从去年11月以来,首先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抽组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骨干,分片包乡镇。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乡(镇)、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县直包乡(镇)工作组、指导组,既要按照程序操作,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清理登记过程中,无一例上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其次是宣传动员阶段,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从20xx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从今年3月到现在,县乡抽组的“三资”清查包乡镇工作人员,蹲点下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县“三资”清理登记办公室利用6至7月份对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包括6个涉农社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我市xx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10、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六
5、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二查清理的范围,看清查内容是否齐全,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三查清查的内容和问题处理的公开,看是否张贴公布。
四查理财后的制度建立,看“十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吴达明 200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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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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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 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 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 清理时间安排。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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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66号)要求,为确保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年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100号)。
四、清理内容。
(一)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收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及其它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予以纠正,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收费。
2.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行为,取消捆绑收费。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在上述情况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完成。
(四)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该降的必须降。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计重收费。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或收费的,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xx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18日—8月15日)。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认真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并于年8月1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或名为政府还贷公路实为经营性公路的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并负责核实、甄别、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5日—12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属本级政府权限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经批准取消收费的公路,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收费人员;对需要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年限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检查复核阶段(xx年1月1日—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旗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xx年2月26日—5月31日)。认真总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清理。
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旗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及纠风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辖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旗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务于年8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梳理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清理项目的账务、人员安置、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五)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清理后涉及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清理成果,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延长收费期限。不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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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八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九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财务清理工作方案模板,欢迎大家借鉴!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2011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财务和运营信息是否准确和可靠;
3)所面临的风险是否已经被识别和最小化;
5)资源是否被有效地、经济地加以利用;
6)了解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现状,为公司今后的经营及领导决策奠定基础,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清理工作责任部门:
由风控部牵头,财务部密切配合。
清理时间点界定:暂定为****年1月1日以来到****年9月30止,必要时可以向以前年度顺延。
1、 年度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
、合同,文件,财务报销,审批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其他销售收入,入帐依据的充分性、会计记录的完整性以及计算的正确性。有无设置账外账等行为;清查有关收入完税情况。
?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有关手续是否完备。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有无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情况;其他支出中有无不合理支出。从实际出发,包括:各项直接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流通企业为商品进价)、间接支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商品流通企业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是否属于应计入的费用,有无高估、虚列、乱挤成本现象,有无将非生产费用、在建工程支出、管理费用计入成本等问题。
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各期运用的一致性;待摊费用摊销和预提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对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是否合理,必要时应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清查。
2、债权债务总体情况。
债权债务的明细项目是否清晰,有无责任人员或部门负责,债权债务形成的依据、原因、用途及形成过程,有无呆、死账,;有无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等问题。
债权债务的增减情况;
长期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和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的是否以资产评估或合同协议认定的价值入帐,是否单独核算,其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损失)核算的`帐务正确性。
负债情况
重点是:?
(1)应付帐款。真实性:确认有无虚列应付帐款,调节成本费用和虚减资产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函证。完整性:确认有无漏列应付帐款,虚减负债余额的情况,必要时进行零余额函证,即向明细帐余额为零的经常性供货单位进行函证。所有权:查明发票已收但没入帐的情况。计价:确定企业选用总额法还是净值法,再查明方法运用及计算的正确性。帐务正确性:查明应付帐款明细帐与总帐余额的一致性。合法性:审查确认有无利用应付帐款挂帐进行违规违法活动的情况,如截留收入等。
(3)预收帐款。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列、漏列、挂帐等情况;是否均以合同为依据;抽查收款收据,对疑点进行函证。帐务处理的正确性。
3、固定资产、财物管理的安全性。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处置等情况进行清查,主要查其账实、账账是否相符,资产处置情况是否合规、入账,手续是否完备,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财产的保护情况、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有无损失。
真实性:确认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予以冲销;查明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是否转入长期投资;查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增加企业固定资产帐。
完整性:已完工不结转固定资产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入固定资产帐的情况。
所有权:区分经营和租赁两种性质的租入固定资产,查明后者是否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确定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资产。
计价:分别验证购入、自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确定折旧计算及累计折旧帐户余额的正确性,以便认定固定资产净值的正确性。
分类:除按实物形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查明使用、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折旧与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与修理支出的分类正确性。
帐务正确性:确认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以及实物资产的一致性,
合法性: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批准手续;入帐价值确定的合规、合法性,折旧方法及其运用的合法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4、损益情况?
5、所有者权益?
6、职工工资的发放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情况
7、车辆费用、招待费用、业务费用的支出情况;
8、税务、法律等外部门提出的问题;
9、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工作方法:查阅内部相关文件、会计账务、统计资料、实物、凭证、档案。对其内控系统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必要时,访谈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基本情况,查阅相关文件、会计和统计资料等方法来获得。要避免清查内容漏项和不全面,必要时要清查实物,盘点出入库,以出库推收入,以入库推进货,算出金额,与帐面是否相符。最后并形成清理报告。
清理报告内容应包括如下: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2、内部控制体系介绍;3、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时间;情况分析,关键问题发现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对工作对象的单位要求;清理工作责任人员等。清理工作计划10月末完成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报告。
报告最后要存档长期保管。
11、要求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和有效,有无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从而督促其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对制度、管理和经营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向总经理办公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预防出现大的经营波动和管理漏洞。要防止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员工利益风险(保险),贷款、借款风险等,同时兼顾工商、劳动、社保等部门的要求。如果查出问题,先上报总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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