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安全考核细则(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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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一

一、20条评估细则项目具体要求分值操作说明工作态度1.严格遵守办公制度。10(1)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早操、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得满分;(2)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10(1)不无故缺席,认真作好笔记的得满分;(2)无故缺席的,没有作好笔记的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3.能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10(1)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接受的得满分;(2)不服从安排的不得分;(3)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4.与同事、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10(1)同事认可、家长满意的得满分;(2)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5.及时上缴有关教育教学过程性的资料。10(1)能全部上缴各种相关资料的得满分;(2)每缺一项扣1~2分。出勤情况1.不无故请假。10(1)出全勤,中途外出(私事)不超过3次的得满分;(2)缺席1天的扣1分,最多分;(3)中途离校(私事)3次以上的视情况扣1~2分;(4)无故缺席的将不得分。2.能规范执行请假制度,请假时能自觉处理自己的工作,尽量减轻学校调代课压力。10(1)原则上,老师请假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自己安排课务等工作,能执行这项制度的得满分;(2)基本上能做到学校此项要求的'扣1分;(3)基本上不执行此项要求的视情况扣2~4分。课堂教学1.按时完成备课,认真修改每日活动,各种记录详尽。10(1),各类计划详尽,栏目填写完整,认真修改活动设计,体现课改理念,及时、认真撰写教学札记的得满分;(2)备课较为简单,缺乏新理念的扣1~2分;(3)备课中有缺漏、抄袭的扣1~3分;(4)无教学札记的扣1~2分。2.认真组织一日活动,工作到位,不做与教育无关的事。10(1)认真组织一日活动,教学效果好、游戏活动能深入指导的得满分;(2)有上无准备课的扣1~3分;(3)随意更改活动、活动中离开幼儿或做与组织活动无关的事的扣1~3分;(4)3.能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10(1)能根据活动进程创设良好的主题环境提供丰富的活动材料的得满分(2)材料不能够及时增添、主题墙更新不及时、幼儿参与少扣3~4分;教育科研1.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10(1)根据《名师工程》的要求,各级教师能完成相应的理论学习任务的得满分;(2)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1~3分;(3)没有理论笔记的不得分。2.积极参与课题活动,注重实践研究。10(1)积极主动参与课题活动,注重实践研究,资料齐全的得满分;(2)无故缺席课题活动的,每次扣1分;(3)资料不齐的视情况扣1~2分。3.乐于接受校内外公开课,反响好。10(1)能承担校内外公开课,反响好,或认真上好实践课的得满分;(2)无故而拒上校外公开课或未上校内实践课的不得分。(注:超过年龄而不作上公开课及实践课要求的除外)4.积极撰写论文,数量、质量符合规定。10(1).积极撰写论文,数量、质量符合规定的得满分;(2)能撰写论文,但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扣1~2分;(3)在学校规定内没有撰写论文的不得分。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二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

课件。

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含校际)2分。

(二)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学生评教考评表见后附表一)。

(三)教研组(同行)考评(2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工作台帐、平时的听评课等教研活动记录,在组内同行测评和基础上进行学科组考评。

得分: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学科组考评表见后附表二)。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差。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级者给予表彰,考核后几名的实行试聘。对连续二学期考核末名,暂时取消授课资格。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党委、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牵头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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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教师专业化成长,学校优质化发展”为目标,坚持“平等、尊重、合作、发展”的管理理念,实施“抓质量、促管理、保平安、扬正气”。细化管理,激活机制。求发展,创特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抓质量:高举质量大旗,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更新教育理念,深化课程改革,实施高效课堂,取得教育教学实效,开创教育质量新局面。

促管理: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整合学校教育资源,激活教育要素,规范学校管理,充分提升管理效益,形成和谐高效的管理氛围,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快速稳定的发展。

保平安:切实做好各校安全稳定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

扬正气:以人为本,健全制度,弘扬主旋律,扬正气,促和谐,树立浓厚纯正的校风、教风、学风。

(一)抓质量(220分)。

1按规定开设国家和地方课程,执行课程计划,小学英语开设齐全,中小学体音美开设齐全。(20分)。

2小学启动“写字工程”,小学语文教师要有专题写字教案。中学开设写作课,语文教师要有专题写作教案。开展中学生“我读名著”阅读活动。开展中学地理的“三板”教学比赛(板书、板图、板画)。(30分)。

3集体办公,集体备课开展扎实有效,记录翔实。(20分)。

4积极开展听课活动,校长和业务主任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不少于15节。大力培养青年教师。省、市、县、优质课分别记7、5、3分,其分值以获奖次数累计积分。

5中心校每期要对所辖各中小学教师的教案备写、作业批改、听课记录普查1——2次学校要普查1——2次,要求评出优秀教案,优秀作业,记录翔实。(30分)。

6积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和开展课改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人员和经费保障,有记录。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参加省级奖7分,市级奖5分,县级奖3分。(20分)。

7教学教研论文,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征集的教学教研论文,以获得等次和篇数累计积分,国家级奖10分,省级奖7分,市级奖5分。(20分)。

8按规定参加全县组织的期中、期末教学质量评估,规范操作程序,按时准确上报信息数据,如有违规记零分。(20分)。

9中心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镇中小学质量调研,以上期成绩为基础,两学期平均,小学每进步十个名次设进步奖,中学每进步五个名次设进步奖。启动建立中小学教师业绩评价工作。(20分)。

10对九年级教学全面监督指导,按规定完成中心校下达的指标。(20分)。

(二)促管理(220分)。

1建立健全组织及制度,合理分工,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岗位制。(20分)。

2开展精细化管理,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严格落实中心校制定的“五项措施”。(20分)。

3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初中小学班额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规范学生休息时间,实行作业总量干预制度。(20分)。

4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教师乱发资料,有偿补课。发现一起扣10分。(20分)。

5实行校长竞聘制,建立校长业绩档案,实行校长述职制度。(20分)。

6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开展三操一课程活动,中小学生会做第三套广播体操。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小学运动会、艺术展演活动、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活动,中心校每学年举行一次文体活动。(20分)。

7办公用品业务量每期每生不低于5元,每低1元扣总分的20%,按上报计财股学生数全员参加校园责任险,不按时缴费的扣总分的20%。(30分)。

8按时按要求上报总结、年鉴资料,按时参加教育信息、网路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任务。(20分)。

9及时准确报送教委和中心校考试及各种信息表册,中心校组织的质量评估,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不发生违纪舞弊事件。(20分)。

10校长按要求参加会议,缺一次扣5分,迟到扣3分,未经批准私自顶替的扣5分,扣完为止。(20分)。

(三)保平安(200分)。

1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管理正常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组织不健全扣5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20分)。

2开展安全教育,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落实教师一岗双责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和“日日查、周周结、月月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信息,不瞒报,不漏报。每少报一次扣2分,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有一处扣5分,发现一次瞒报、不报安全事故扣5分。(40分)。

3有警务室和专兼职门岗,建立门卫制度、值班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学生住宿制度、路队制度。(40分)。

4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实行丢失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目标责任制,挂牌公示制度。(20分)。

5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及安全预案。(20分)。

6消防器材和技防设备齐全。(20分)。

7要重视安全档案,规范管理,分类装盒,专柜专人管理,档案要齐全。(20分)。

(四)扬正气(60分)。

1每周召开一次师生周会,要有会议记录。开展学校德育活动,把礼仪教育贯彻整个教学过程中,建立德育室,要有校训,每期每校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德育活动,并有记录。(20分)。

2开展“三热爱、三提倡、三增强”活动,即热爱教育、提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热爱学校、提倡爱校如家、增强集体合作意识,热爱岗位、提倡岗位奉献、增强为教育事业建功立业的事业心。学校有计划,定时组织教师观看师表风范、礼仪教育系列录像。通过观看,让教师进行自我对照,寻找自我不足,每月进行一次师德心德交流会,并有记录和笔记。(20分)。

3发挥党员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搞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各校要根据平时的考核情况,开展“两争两创”活动,并及时上报考核中了解到的“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中心校,每期每校评选出一次“师德标兵”。(20分)。

(五)奖分罚分。

1在全镇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成绩优秀的前五名依次奖30、25、20、15、10分。

2教研课题获国家、省教研部门立项并开题结题分别奖20、10分。

3优质课和教研论文获省、市、县依次奖励7、5、3分。累计积分,以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文件为准。

4开展业务活动被定为试点学校的奖5分,在县里的每次检查中,迎检的学校每次加5分。

5参加县教委教研室组织的外出业务学习交流的每人次省、市、县依次奖7、5、3分。

6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推广其经验,召开一次现场会镇级10分,县级20分。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先进单位称号的分别奖10、20、30、40分。

7积极开展争创市级示范性学校,荣获市级示范性学校的奖20分县级的奖10分。

8各中小学以本期实际人数为基础,下期开学后学生数每增加1人奖1分,小学每少一人扣0.5分。学校增加50人的学校设重大贡献奖。

9中心校创办教育简报,发现学校扬正气的典型事件,每刊登一篇奖5分。

10圆满完成一项中心工作奖20分。

11如有违规办学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

12对上级职能部门查处,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单位人员每人次扣5分,累计记分。

13中心校到中小学检查工作,校长不在扣10分,班级空课扣10分,大门未封闭扣5分,夜晚查值班各无值班教师的扣5分,项措施落实不到位扣5分。

四一票否决。

1出现安全事故并负直接责任的。

2学校进行乱收费,乱补课,滥发教辅读物及乱推销物品的,经上级查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奖惩。

1每学期中心校以考核内容为基础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并及时告知学校考核结果。

2年终考核综合排名前十名的学校,中心校予于表彰,校长直接认定为优秀校长。第一名、第二名奖1000元,第三、四名奖800元,第五、六名奖600元,第七、八、九、十名奖500元。对450分以下的中小学校长,对一二年级教学点400分以下的校长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给予黄牌警告,该校全体成员下一年不准提拔、晋升、晋级,并限期整改,对校长诫勉谈话,如一年内受到两次黄牌警告,调整该校校长工作。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四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组每位教师教学、教科研水平及学科的教学质量,根据《苏州达立中学教师岗位职责》、《苏州达立中学教学基本规范》,拟定如下教学规范细则。

1、统一的上下课标志性达立英语课师生问候礼仪。

2、课前认真备课,备新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学生————备教学器材。

3、认真书写教案或备课笔记,有学期教学进度————课堂教学目标————本课时重点(语言重点/语法重点)————教学器材需求————教学步骤(用时安排)————作业布置————教学后记/备注。

1、课堂用语以英语为主,突出语言课程的特点和双语特色。

2、课上四十分钟任课老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课堂教学。保持良好的教态,用语具有亲和力,感染力,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之不禁投入到课堂教学的情境和氛围之中。

3、课堂教学步骤的设计以英语新课程标准为教学标准,以牛津课本为内容教学内容主体,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深入浅出。同时与相适宜的课堂活动相结合,突出学生的主体性。

4、课堂教学步骤有层次,有节奏,而又张显不同教师的教学特点和风格。

5、课堂活动的设计在与英语新课程标准和牛津课本为内容教学内容紧扣主题的前提下具有时代感,贴近学生的真实生活;具有情境性,使学生感受世界文化的差异性和共通性。

1、课后认真批改作业,给予恰当的评估。指导学生正确合理的使用练习册,注意切实地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2、进行阶段性的学习成果的.汇报和检测,以便更好的计划和实施下阶段的学科教学。

3、适当组织一些有争对性的学习形式,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

4、备课组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针对性,切实起到引领教学的功效。

1、竞赛和提高辅导由指定教师负责。拟订讲义、担任上课及考核工作。

2、综合实践活动采取教师指导负责制。由指定的任课教师协调和组织教材的编写,指导学生的实践,成果的汇报及展示。

3、学科集体辅导视作课堂教学的延伸,宜统一内容和进度。鼓励教师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认真的针对性的辅导(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各镇人民政府及全县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为当年与县政府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镇人民政府和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考核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体现,并根据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调整。

第六条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10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发布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第七条 对各镇人民政府的评议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评分。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检查。每年12月底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组,依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各镇人民政府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形成实地检查报告。实地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

(三)部门评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自评报告中相关指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审,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书面意见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和单位对相关指标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四)综合评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评审意见及实地检查情况等进行汇总,可参考第三方机构作出的有关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于次年2月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报请县政府通报各镇人民政府。

第八条 对各镇人民政府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得分排在前4名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5名及以后的为b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对上级部署的重点食品安全工作不落实、不开展的。

第九条 对各镇人民政府的考核结果交由县委组织部作为对各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组织处理、政纪处分、行政问责等行政责任追究。

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镇人民政府,以及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

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约谈该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县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该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各镇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对通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抄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与市政府对我县的食品安全考核合并进行,将市政府对我县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考核结果。采用百分比计分法,计算各有关成员单位在市政府对我县食品安全考核总分失分中所占比例,并综合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确定考核意见。

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组织处理、政纪处分、行政问责等行政责任追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20天内,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抄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通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对在考核中名次靠前(前4名)的成员单位,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各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有效地评价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城管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盐业局、邮政局。

2、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机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专项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1、公平、公开、公正;。

2、奖惩并举;。

3、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1、明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明查。

(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明查结果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60%。

2、暗访:暗访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见面进行,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直接对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所辖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暗访结果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六、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计分方法。

1、考核设基本分100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30分;。

4、未及时落实县食安办以《督办函》形式交办的整改任务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5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1分-90分的,为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5次以上、上级督查点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解释。

七、其他。

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七

1、获得成果的时间以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2、凡于当年调进我校的老师,本年度取得的成果均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3、非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4、指导学生获奖的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5、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6、在校报上发表的领导讲话及各部门因工作职责需要撰写的有关材料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在学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折半计算。

9、在校刊发表的散文或报道折半计算。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八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3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

2.3.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

2.3.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

2.3.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

2.3.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

2.3.5避免了误操作事故发生;。

2.3.6避免了一般事故发生;。

2.3.7避免了一类障碍发生;。

2.3.8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

2.3.9认真巡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缺陷。

2.4反违章奖励。

3.处罚规定。

3.1原则: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3.2.1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1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5000元罚款;。

(5)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3.2.2.2发生生产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5)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300元罚款。

3.2.2.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4)对事故单位给以2000元罚款。

3.3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3.3.1发生一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4)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3.3.2发生二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4)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3.3.3发生异常对风电场考核200元/次。

3.3.4对重复故障(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考核。

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30%-50%的罚款,2月内连续发生或同一设备连续第二次发生,不管原因是否一致,执行加倍处罚。

3.3.5对上述故障的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4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人身未遂,对各部门及各级有关责任者处罚依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

3.5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3.5.1现场发生人员习惯性违章的给予50元罚款;。

3.5.2凡第二次违章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5.3当月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章现象,风电场安全第一责任者及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反省并公布,并给以500元罚款。

3.6凡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均定性为误操作。对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3.6.1误操作造成一类障碍的,除按照一般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5天的安全教育。

3.6.2误操作造成二类障碍事故,除按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3天的安全教育。

3.6.3因误操作造成异常发生,除按照二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2天的安全教育。

3.6.4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虽未造成后果但实际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3.7原因不明事件的处理。

3.8其它处罚。

3.8.1应执行两票而未执行或与工作内容不符,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3.8.2发生设备故障及人身不安全现象后,不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汇报或故意隐瞒事故,按故障定性加倍处罚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同样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1)两票抽检每发现一张错票,对两票上所有相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处罚;。

(3)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或执行不认真者;。

(4)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

(5)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

(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10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100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奖惩特别说明。

5.1对同时违反“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外来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风场(带票风场)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风场及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5.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奖惩考核细则同时废止。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九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学教研处、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优秀班级评审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优秀班级的考评工作。

2、学校少先大队负责文明班级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年级一名,根据各项得分累计出总分。

2、原则上总得分年级第一名评为校优秀班级。

3、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

4、校优秀班级的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则及说明。

1、有以下情况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1)班级里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如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大队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制订后自二0一一至二0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试行。

五、江镇镇中心学校优秀班级考评细则。

1、常规管理:少先大队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每次得10分。

2、学业成绩:语数期末成绩达标的每学科得20分。

3、其它: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得10分。

4、奖励:

(1)夺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5分;。

(2)在学校竞赛中获年级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

(4)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5分;。

(5)学校代表队在县获名次奖的每生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语数成绩获全镇前三名的依次加10、7、5分;。

(7)体育成绩达标率列年级第一名的加10分。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十

(2)基本能做到文明办公,办公室环境较洁净。3—4分。

(3)文明办公情况较差,办公室环境卫生较差。1—2分。

(1)出满勤5分。

(2)缺勤3次以内3—4分。

(3)因特殊原因,经领导批准,不参加升旗仪式或无故缺勤3次以上。1—2分。

(1)出满勤,并能认真参加。5分。

(2)缺勤3次之内。3—4分。

(3)无故从不参加政治学习、工会活动3次以上。1—2分。

(1)深入钻研教材,根据学生实际准备教学,有详细的备课笔记5分。

(2)能钻研教材,较好地了解教材体系,有备课笔记3—4分。

(3)不认真钻研教材,无备课笔记1—2分。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不随意调课5分。

(2)上课偶尔有迟到、早退或拖课现象,不随意调课3—4分。

(3)上课经常有迟到、早退或拖课现象,不旷课1—2分。

(1)认真组织教学,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5分。

(2)认真组织教学,能够启发学生思维3—4分。

(3)完成教学任务,不注重启发式教学1—2分。

(1)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民主与集中协调,学生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5分。

(2)学生能够遵守课堂纪律,配合教师上课3—4分。

(3)不能经常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有随意停学生课的现象1—2分。

(2)能够不断进行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探索,受到学生欢迎3—4分。

(3)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对教师上课不感兴趣,对本学科学习缺少信心1—2分。

(1)作业量合理,批改认真,及时进行问题讲评4—5分。

(2)作业量合理,能及时批改作业3—4分。

(3)随意布置专业,不能及时批改1—2分。

(1)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做好提优补差工作,及时、有效指导后进学生5分。

(2)面向全体学生,能够进行有效的个别教育,控制两极分化3—4分。

(3)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学生,缺少有效的个别指导1—2分。

(1)认真参加每次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记录5分。

(2)每学期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次数超过2/33—4分。

(3)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参加情况不正常1—2分。

(1)认真参与教研组各项工作,积极承担教研组各项任务,成绩显着5分。

(2)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完成所布置的各项任务3—4分。

(3)较少承担教研组工作任务或工作完成效果不理想1—2分。

(1)关心学校发展,长期承担学校政教、教务方面的具体工作5分。

(2)服从学校安排,协助政教处、教务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3—4分。

(3)除本职工作外,较少承担政教、教务方面的具体工作1—2分。

(1)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积极参与班级日常管理与班级活动5分。

(2)能够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有效、正确的引导,参加重要的班级活动3—4分。

(3)对班级管理较少参与,基本不参加班级活动1—2分。

(1)参加市级以上课题组,并能按计划开展研究5分。

(2)参加校级课题组,并能按计划开展研究3—4分。

(3)对某个专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1—2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分。

(2)在校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4分。

(3)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教学总结和体会1—2分。

(3)关心竞赛辅导或综合实践活动,并能予以一定的'指导或帮助1—2分。

(1)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5分。

(2)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3—4分。

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1)《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学管理规范》;(2)《教师学期教学任务书》;(3)《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工作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第四条 考核方法: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一)教学管理部门考评(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

岗位职责。

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职、旷工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考评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教案。

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认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方法: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记录、教务处考勤记录。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准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始终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认真及时。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相应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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