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服装管理规定意见(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4: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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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深秋季节,大自然的变幻之美仿佛在向我们述说着一个故事。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态度,相信自己能够写出一篇优秀的总结。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英语学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一

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年8月1日起实施。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二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规范保安员的着装行为,严格保安服装、标志的统一管理,根据《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各类保安学校的'保安员和保安学员,设区市公安机关以上核准设立的内部保安组织的内部保安员,穿着全国20xx式保安服装和佩戴保安标志。

保安服装分为夏服、春秋服、冬服、作训服四种。春秋、冬服颜色为中宝灰色,夏服衬衣为浅宝兰色,作训服为迷彩中宝灰色。

保安帽:夏、春秋季男帽为中宝灰色大沿帽,女帽为中宝灰色小沿圆顶帽、红色贝雷帽;冬季男、女帽均为中宝灰色无沿栽绒棉帽。

皮鞋:夏、春秋季为短腰黑色皮鞋。冬季为中腰黑色棉皮鞋。

保安标志包括:帽徽、领花、阶级肩章、胸徽、臂章、饰带及服饰。

夏服:第一年发二套,第二年起每二年换发一套。

春秋服:第一年发二套,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冬服:第一年发二套,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套。

长袖衬衣:第一年发二件,第二年起每年换发一件。

作训服:第一年发二件,第二年起每年换发一件。

呢大衣:第一年发一件,第二年起每四年换发一件。

棉大衣:第一年发一件,第二年起每四年换发一件。

棉夹克:第一年发一件,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件。

大沿帽:第一年发一顶,第二年起每二年换发一顶。

棉帽:第一年发一顶,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顶。

帽徽:第一年发二枚,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枚。

领花:第一年发二副,第二年起每二年换发一副。

阶级肩章:第一年发二副,第二年起每一年换发一副,按保安员保安阶级配发,阶级晋升时换发相应肩章。保安学员配发无标志肩章。

臂章:缝在服装袖子上。

胸徽:缝在服装上。

领带:第一年发二条,第二年起每二年换发一条。

领带夹:第一年发二个,第二年起每二年换发一个。

武装带:第一年发一条,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条。

内腰带:第一年发一条,第二年起每三年换发一条。

保安标志及服饰按着装标准随服装配发。

(一)保安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全国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帽徽、阶级肩章、胸徽和臂章以及保安员主管单位统一核发的执勤证,肩章与肩部衣服中缝平行,胸徽在衣服右胸,臂章在衣服左臂上部。

(二)保安员实行阶级制,按照工作年限和职务佩戴相应的阶级肩章。

(三)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

1、夏服:着夏服时戴大沿帽,半袖衬衣不佩戴领花,系领带,带领带夹,也可不系领带;如不系领带,上衣第一颗钮扣打开;衬衣扎在腰带内,使用统一配发的内腰带。

2、春秋服:着春秋服时应戴大沿帽,系武装带。

3、冬服:着冬服时应戴棉帽或大沿帽,系武装带,但不得戴围巾。

4、长袖衬衣:单独穿着或作为春秋服的衬衣穿着时,均不佩戴领花,系领带,将衬衣扎在腰带内。

5、棉夹克:冬季穿着棉夹克时,佩戴领花和臂章,内穿长袖衬衣并系领带,下穿冬裤。

(四)保安员着装要整齐清洁,举止端庄,注重仪容风纪。男队员不准留胡须,头发露于帽外不宜过长;女队员着装时不准浓妆,不准戴耳环、项链、手镯(链)。

(一)各地公安机关和着装单位不准擅自更改保安服装制式、颜色和标志,不得随意改变着装标准,扩大着装范围。

(二)保安员应妥善保管服装、标志,不得将服装、标志赠送或借给他人,不得私自拆改、变卖;非上岗执勤时,不得着装。

(三)保安员晋级时旧保安阶级标志要交回才能配发新保安阶级标志;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保安员的服装,可作价处理给本人,但大沿帽、保安标志(含帽徽、阶级肩章、胸徽、臂章、领花)必须收回。

(一)保安服装由各设区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或保安服务公司(简称价拨单位)负责统一向省厅定点厂定购、价拨;规模较大的县、市也可以由县、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或保安服务公司集中向省厅定点厂定购、价拨,价拨单位由设区市公安局治安部门确定并报省保安协会备案;省级单位内部保安组织(含条管理系统)、各类保安学校由省保安协会直接定购、价拨。

(二)保安服装按量体号型生产,为便于有计划生产,各价拨单位定购服装时须填写三联单,详细申报具体服装号型标准数量,其中一联寄送省厅定点厂,一联报省保安协会认可后通知定点厂按要求组织生产。

(三)保安服装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价格,各价拨单位价拨服装时,设区市价拨单位可在统一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5%、县(市)价拨单位可加价3%,作为保安服装价拨代供费,用于保安服装仓库维修、运输装卸、设备购置、服装损耗、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开支。

(一)要严格着装范围、着装规范、着装管理和价拨管理。保安服装、标志作为保安员特殊装备,严格按着装范围价拨供应。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制作、销售和非法持有。

(二)各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和保安学校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从非法渠道订购服装,不得在社会上销售服装,不得把保安服装配发给非法保安员穿着。价拨单位不得擅自加价价拨。

(三)服装定点厂要按照中国保安协会的要求,向所确定的服装面料、服饰定点生产企业定购服装面料、服饰,按保安服装、标志的技术、工艺、质量,认真组织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不得擅自更改技术工艺标准,不得将服装、标志卖给价拨单位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为便于管理,服装定点厂须在保安服装上加印标识编码,编码式样须报省保安协会备案。

(四)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保安服装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加强纠察监督,严密监管,对违反《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直至罚款、没收或者依法取缔;对服装定点厂将撤销定点资格。

(五)20xx式保安服装号型和服装制式、服饰标志说明及保安服装、服饰标志价格,保安人员执勤证式样由省厅治安巡警总队另行下发。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三

一、保安服装(以下简称“服装”)是保安员勤务用装,由公司按本规定统一配发不得自购或他种形式自备。

二、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保安员流失所造成的服装费用损失,服装费一律由个人先行支付,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发: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四年以下期间所配发的服装费,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公司负担部分自保安员连续工作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

(二)在本公司连续工龄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间所配发的服装费,由公司负担70%,个人负担30%。公司负担部分自保安员连续工作满五年后的第一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

(三)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七年以后所配发的服装费全部由公司承担,自发放服装的第二个月起,分24个月平均随月工资补发。三、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未满一年或者满一年后脱离公司的,服装费全部有个人承担,公司不予补发。

四、享受公司补发服装费的保安员脱离公司,公司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只补发服装费至其离职的上一个月,其余服装费由个人担负,配发的服装也由个人所有。

五、保安胸标和工号不在配装之列,发放时公司收取押金100元。离职时完好上交公司,押金予以返还。但如有丢失、损坏、残缺、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不予返还押金。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四

根据本公司的特点会同各物业管理中心的意见,行政人事部拟出各岗位服装的式样、颜色、面料等具体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根据批准后的方案,做出财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执行。

由公司统一选择厂家、实施制作。

春、秋季工作服每两年制作一次,冬季工作服每三年制作一次。

名称春、秋季冬季。

发放频率数量发放频率数量。

西装(套)2年23年2。

衬衫(件)1年21年2。

领带(条)1年11年1。

皮带(条)1年11年1。

袜子(双)1月11月1。

皮鞋(双)1年11年1。

工程服2年33年3。

安保服2年23年2。

保洁服2年23年3。

标准如下:

行政人员:男员工配西装、衬衫、领带、皮带、袜子、皮鞋。

女员工配西装(包括裙子)、衬衫、丝袜、皮鞋。

其他人员:工程、安保和保洁人员分别配工程服、安保服和保洁服。

工服房根据行政人事部《员工录用通知单》(见附表五)标明的岗位和职位,给新员工发放相应的工服。

对在制装期后上岗的员工、临时工,工服房先选用尺寸相当的备用工服应急使用。

因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内部人事调动,工服房根据人事部的通知,调整工服,当新岗位确无合体的备用工服时,经行政人事部审批核准后方可为其另行制作。

要求修改工服尺寸的员工,均须通过本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经理协商,同意后由工服房酌情处理。

调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的员工必须将工服退回工服房,帐物相符后由工服房管理员在《离/辞职申请表》(见附表十)上签字。

工服非因公事不得穿出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外。

每年的春、秋季和冬季的工服换季日期分别为5月1日和10月1日。

三、工服换洗。

员工换洗工服应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四、处罚条例。

工服发放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在规定期限内,员工的工服如发生破损,属于质量问题由工服房负责解决,属于正常性破损由员工本人负责,并根据其破损程度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处罚。

如工服破损原因属有意破坏性质,当事人需按工服造价的50%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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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五

一、帽徽:帽徽的主体形为盾牌。盾牌下环绕刻有“中国保安”英文的飘带,盾牌中图案自上而下为五颗成扇形排列的.五角星,中间为圆形,圆形里面由橄榄枝环绕着艺术变形的“保安”二字,下面为万里长城。寓意中国保安队伍在党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机关,保卫着祖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根据男女帽子式样不同,帽徽分大、小两个号型,图案一致。利用锌锡合金抛光镀镍而成。

二、领花:领花造型取自保安的汉语拼音缩写“ba”,制作工艺同帽徽。

三、肩章:肩章分硬肩章、软肩章两种,底色为黑色,红色折扛区分保安阶级,白色四角星区分保安职务,光板红边为保安员和保安学员。

四、胸徽:胸徽的下方为橄榄枝,上方绣有“中国保安”英文字样的飘带,中心为表明设区市及行业系统保安的字样,按设区市分“福州保安”、“厦门保安”……等九类;按行业系统分“铁路保安”、“经济保安”和“学员”三类。“经济保安”为内部保安组织,“学员”为保安学校学生。下方为五角星图案。制作工艺为涤纶弹丝电脑织唛工艺。

五、臂章:臂章外形为圆形,蓝色底色,灰色包边。整个图案由内圆和外圆两部分组成。内圆由红色五角星、中国版图及金黄色麦穗衬托三部分组成;外圆和内圆之间,上半部注明中文“中国福建保安”,下半部注明英文“chinafujiansecurity”。制作工艺同胸徽。

六、服饰:服饰包括绶带、领带、领带夹、内腰带、武装带。

绶带以银灰色丝带编织而成;。

领带夹用钢质材料制作,上有“保安”的汉语拼音缩写“ba”;。

武装带和内腰带的带体、带箍均用黑色人造革仿皮制成,钎体为锌合金材料,表面镀镍。武装带钎体上的图案与帽徽图案一致,带箍上有金属环。内腰带钎体上有保安的汉语拼音缩写“ba”。

七、钮扣:钮扣为抛光铜扣,扣面有保安的汉语拼音缩写“ba”标志,根据使用部位不同分三个号:即直径15mm,直径22mm,直径26mm。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六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物业管理项目。

3.具体细则。

3.2服装的使用期限。

3.2.1维序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3.2.2维序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照价赔偿,由公司统一购买。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3.3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3.3.1维序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3.3.2维序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3.4.1新员工入职前服装费用由个人承担50%,单位承担50%,(依据季节变化,新员工入职前只配发一季服装)。换季更新服装时,在职员工的服装费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当月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3.4.2不需交纳服装折旧费的情况:试用期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职时不需扣款,但服装需上交公司;工作年限超过12个月小于24个月的`,离职时不需扣款,但服装需上交公司;被公司辞退的人员或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工作满24个月的,服装归本人所有。

3.4.3需交纳服装折旧费的情况:员工入职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离职时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单位承担50%费用,服装归本人所有。服务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服装归本人所有。(备注:服装折旧费计算公式:单位承担50%÷12×12-已工作的月数)小于10天的不计月数,大于10天[含10天]小于20天的按半月计,大于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计)。

3.4.5在职员工,进公司不满一年的员工个人承担的50%服装费从发放服装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务年限满一年,公司承担100%服装费,离职时对新配发的服装折旧费按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工作期限超过两年的,公司新配发服装时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4.6工作满一年,个人承担的50%服装费予以返还。

3.4.7服装折旧费用应由综合部计算离职人员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部发放工资时结算。

3.5工作制服使用应注意遵守事项。

3.5.1除特殊情况,保安员进公司上班必须穿工作装。

3.5.2保安员对配发的工装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5.3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装样式。

3.5.4保安员不得随便转借公司工作装。

3.5.5工作装应保持整洁,如有污迹,员工应进行自费清洗。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七

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领带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

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帽子、领带、肩章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服装价格参考标准赔偿。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

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财务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

第五条。

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xxxxxxx。

2、xxxxxxxx。

3、xxxxxxxx。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服装管理规定意见篇八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一、着装规范

1.员工在工作日必须穿着公司规定之工作服装方可进入工作区域(特例除外)。周末可免穿工作制服。员工需按季节穿着冬季、夏季两种公司制式工作服装:

(1)作业员之冬季工作服装为长衫式防静电工作服(含防静电工作帽、防静电长袖长衫),每人一件。(2)作业员之夏季工作服装为短袖套装式防静电工作服(含防静电工作帽、防静电短袖上衣,防静电长裤),每人两套。

(3)办公人员冬季工作服装为深色西装(男士含:西装上衣,西裤,领带;女士含:西装上衣,西裤,丝巾),每人一套。

(4)办公人员夏季工作服装为衬衣套装(男士含:短袖衬衣、领带;女士含:短袖衬衣、深色短裙,丝巾),每人两套。

2.员工需注意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雅,气质高尚。服装如有严重破损需及时申请补领新工作服。

二、着装费用管理

1.作业人员

(1)公司免费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夏工作制服(冬季工作制服1套/人,夏季工作制服2套/人),但为避免服装遗失或破损等异常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故每人每套制服公司将于发放工作制服当月一次性收取押金30元(例:3月发两套夏季工衣,则在3月工资中收取60元服装押金。)

(2)员工离职前,需向公司交还已发所有工作制服,如工作制服无明显破损或无明显污脏,则公司将之前收取之服装押金一次性结算入当月工资。如工作制服遗失,则公司每套收取50元罚金。

(3)员工工作期间工作制服严重破损、污脏或遗失,则需向生产经理汇报并申请补领新工作制服,如系个人原因严重严重破损、污脏或遗失,则每套收取50元罚金;如系工作原因造成工作制服严重破损或污脏,则公司免费补发新工作制服。

(4)生产部主管需负责员工仪容仪表之管理,及时纠正员工不正确着装。

(5)员工工作满三年,则公司将在满三年当月工资中发还所有服装押金以示奖励,工作制服属员工所有。

(6)工作制服发放时间依公司筹备时间定。 

2.办公人员

(1)公司为办公人员定做或购买冬夏工作制服(冬季工作制服1套/人,夏季工作制服2套/人),员工需依实际制服定做或购买价格承担40%费用(此费用公司于发放工作制服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公司依实际制服定做或购买价格承担60%费用。

(2)员工满试用期后方可申请定做工作制服,领取工作制服后工作不满半年离职者需向公司交还制服,公司退回员工支付之40%服装购买费,退回费用结算进离职当月工资;领取工作制服后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离职者,公司不回收工作制服,但员工需再支付30%服装制作费用,该费用在离职当月工资中扣除;领取工作制服后工作满一年以上离职者,公司不回收工作制服,员工也无需支付其余服装制作费用。

(3)员工工作期间工作制服严重破损、污脏或遗失,则需向相关主管汇报并申请定做新工作制服,如系个人原因严重破损、严重污脏或遗失,则服装购买或定制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如系工作原因造成工作制服严重破损或严重污脏,则公司免费为员工购买或定做新工作制服。

(4)领取工作制服后员工工作满三年,则公司将在满三年当月工资中发放之前定做服装缴纳的40%服装制作费用以示奖励。

(5)工作制服发放时间依公司筹备时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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