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报告的范文(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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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避免使用过多的术语和专业名词。报告的最后一步是编辑和校对,确保报告的质量和格式符合要求。通过阅读这些报告样本,希望能够对报告的写作方法和结构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审批报告的篇一

窗口审批服务工作,始终是审批办主要工作之一。去年6月初,东昌登记窗口并入审批办同属办公以来,登记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今年初,由于外单位对派驻窗口人员进行了更换,由原来1人换作3人轮流工作,业务不熟、环境生疏,咨询办理过程中语气较为生硬,个体户很难理解和接受,一度造成对立情绪,出现几次投诉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我们深入了解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而是以前的习惯性所致。所以,除了说服教育外,更重要的必须用制度加以规范。因此,我们重新完善了“窗口审批服务工作规范”等共19项工作制度。同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指派较年轻的班子成员分管原东昌登记窗口,重点负责窗口作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落实、考核工作。通过一年的运行,窗口服务工作有了很大提高,得到政务大厅和软环境办的认可,也得到个体户和有关部门的表扬。

为落实好省政府办(xx)49号文件和省局(xx)134号文件等各项优惠政策,结合登记工作人员业务状况,我们提出全年的法律法规和登记业务培训计划。除了需要请示市局帮助解决的培训难题外,我们主要依靠自学,工作之余学习方式进行。主要针对企业登记和个体户登记,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共9部。结合实际反复操作,认真专研,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各项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们于6月中旬进行了闭卷考试,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全体干部在10月份参加全国企业登记业务考试中获得平均96分的优异成绩,登记工作水平得到了普遍提升,登记窗口在遇到疑难问题时都能独立咨询、指导到位。

对我市重点招商、国企改革和重点建设项目,从咨询到受理,再到登记发照全过程纳入“直通车快速通道”,指定专人优先受理登记,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承诺的'5个工作日完成降为当日或立即发照。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增强服务针对性和高效性,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强化“一帮助、二简化、三放宽、四优惠”四项措施。全面实施“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联络员服务、提前介入服务”六项措施,为企业解决难题。如:主流粮食、玉金药业等,共为118户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了直通车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累计563个工作日。

一是全面落实“49号文件和134号文件”等各项优惠政策,引用e线通免验资平台,取消验资报告,免去企业验资环节,优化了企业登记工作流程,今年为企业减免验资费约330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减免收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免除企业登记各种费用,发放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今年约免收240余万元注册登记费;三是主动为融资困难企业咨询指导,帮助企业利用股权出质登记解决融资难问题。今年共出资登记5。3亿多元,被担保债权12亿多元,较往年同期提高5倍多;四是走出去,助企解困,服务企业壮大发展。吉林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海外集团1亿多资金壮大发展,但由于股东之间矛盾与投资方未达成一致,企业多方联系协调,时间长达一年之久未能解决,无计可施,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市局领导得知了此事,高度重视,主动与企业沟通,了解情况后,制定解决方案,立即指派审批办2名业务骨干,配合大峻药业再度去往北京,帮助协调、连续磋商,矛盾股东被我们的诚意所打动,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化解了股东矛盾,促成协议。目前,海外集团一亿多资金已全部到位,为壮大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

审批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作人员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工商形象和政府形象。因此我们以正确的思想建设为先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觉悟。今年,审批办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狠抓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不放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顽症”;积极组织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活动,认真解决在组织纪律、思想作风上存在的思想认识偏差及工作中出现的“冷、硬、推”现象。有效的促进了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同时,我们把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制成桌牌,置于工作岗位醒目处,供申请人、群众及社会各界随时了解我们的工作权限及工作流程,接受监督。树立窗口服务无小事理念,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廉洁自律,勤奋工作,较好的树立服务性工商的良好形象。

今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和市局领导的信任和政务大厅各级领导及同志们支持分不开的。尽管如此,自己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工作细节考虑不够细致周密,有些工作疲于应付,有些工作急于求成等,离上级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距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及时沟通,加以改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审批办整体能量,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做好审批办工作,为工商事业和通化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审批报告的篇二

一、项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

二、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1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

(3)、初歩设计批文。

(4)、取得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需取水的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的有效证件;。

(6)、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7)、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订立监理合同。

(8)、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9)、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可满足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10)、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1)、与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文成立紧急救援组织;编制紧急救援预案(包括防洪预案)。

(13)、发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4)、项目所在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保险单。

(4)、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爆破、电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7)、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2217027。

八、投诉电话:0578—2217087。

审批报告的篇三

xx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审批报告的篇四

关于要求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范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表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公司拟在**×××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现将该项目建议书随文呈报你委,请予以备案。

××××公司。

××年××月××日。

审批报告的篇五

针对取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定地方实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安监部门(以下称资质认可机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指定有关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丙级资质的,申请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也可委托有条件的其他社会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依程序删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和废止有关文件。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合格证书”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资质认可机关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考核。申请单位向资质认可机关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申请后,资质认可机关组织对申请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的,方可独立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审批报告的篇六

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是今年县政协四个重点协商课题之一,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5月10日,县政协组织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县政协经济委部分委员及17家相关县直部门负责同志意见建议。县政协副主席陈文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陈麦如主持会议。

县政协经济委对《实施方案》的背景、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对《实施方案》提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并就县政协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题协商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陈文昌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阳光、高效、法治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委员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互协调配合,聚集多方智慧,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有效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专题协商会开出实效。

审批报告的篇七

自某某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辞职人:

日期:

审批报告的篇八

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直接关心和相关科室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自学、参加集中学习、向业务科室的同事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中未出现因工作能力不足而发生拖延、缓办的事件,确保了各项审批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严格遵守行政中心和局里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强化资料审核,依法实施许可。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范操作,强化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即刻受理,并及时转交业务科室。对材料提供不全或不规范的,我们始终能耐心的向申报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如何规范。许可事项经局审查同意后,及时告知申报人许可决定,并办理许可证件。全年共核发***证件21份;***证件45份;***证件307份。所有证件审批零差错、零投诉、零障碍,且均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三、推进阳光规划,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积极推进“阳光规划”品牌创建,完善了行政中心***窗口服务指南,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资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动执行我市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同时,坚决杜绝体外收费、调整标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

四、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也清楚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就科室来讲,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的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细化等。

审批报告的篇九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xx〕63号)和《关于组建镇(街道)党员考评中心进一步加强党员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组【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党支部严格考评、街道党工委慎重研究,拟对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党员王常岳作出党内除名处置。有关情况如下:

一、dddd基本情况。

ddd,男,64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党员,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份证号ddd。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沉迷赌博导致债务无法偿还,王常岳于20xx年12月外出避债失联,至今未返回,长期不参加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在村内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20xx年3月,浦口王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员ddd因上述问题考评得分为40分,被村党支部评定为后进党员,并提出对其进行限期一年整改帮扶的处理意见,落实村支部委员王ddd同志为党内联系帮教人员,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批后,于20xx年4月起开始整改帮扶。但经多方查找,仍未与王ddd取得联系,无法对其落实有效的整改帮扶;期间,街道及村帮扶人员就王常岳的情况走访座谈了村8位党员,一致认为ddd同志不符合党员标准,严重损害了村党员队伍形象,要求对其进行除名处理。

20xx年7月,村召集全体党员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对党员进行上半年度先锋指数考评,同时对ddd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反向测评,大会应到党员64人,实到党员56人,有5名村民代表参加测评。在反向测评中ddd被评价为差的48票,一般的13票,超过50%比例,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三、处置意见。

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确定王ddd同志为不合格党员。鉴于王常岳的表现,为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维护党组织“肌体健康”,浦口王村党支部委员会于20xx年7月30日研究提出对王ddd作自行脱党除名的组织处置意见,并报请街道党工委预审。20xx年10月22日,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村党支部对王ddd作出自行脱党除名处置意见,拟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同意后提交村支部大会表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20日。

审批报告的篇十

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今年,按照年初全市养殖业工作会议“一新、六强”总体部署,决定20__年在全市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科室,我科起草下发了《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牧发[20__]1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1号)、《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2号)、《关于开展“执法年”活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3号)、《关于印发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郴牧办发〔20__〕30号)等关于“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这些文件的下发较好的指导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3月19日组织县市区局局长召开“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县市区局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北湖、宜章、汝城、资兴在4月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拉开了“执法年”活动的序幕。8月份分成五个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养殖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比较满意,各县市区局都按照年初的方案在行动。

2、积极开展养殖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26日我局结合省农委开展的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在宜章岩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7日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制定了《20__年参加全市创建“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局内选拔赛活动方案》,5月8日组织35岁以下干部参加局内选拔赛的笔试,设立了一、二、三等奖,5月13日组织了局内知识抢答赛,三名选手脱颖而出,代表我局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0月27日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颁布和省局开展的“养殖法治在行动”的活动,我局主办的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成功举办,各县市区局都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县领导及系统200余人观看了比赛,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播报》栏目、《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比赛规格空前,极大的推动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11月18日组队参加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养殖法律知识抢答赛,郴州代表队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并揽获“最佳微信人气团队”奖,我局被评为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代表队中唯一的),宜章的周春梅同志个人荣获“最佳表现奖”。各县市区局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宜章3月份以来,该局共印发宣传资料29000余份,撰写标语85条,悬挂横幅18条,撰写广播讲话7篇,新闻播放2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极大地营造了活动氛围;汝城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5次;安仁利用一年一度的“春分药王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现场发放4000余份资料,还特别邀请了广州温氏集团的专家来宣传养猪技术;永兴县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墙刊42期,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嘉禾县投入8000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养殖业法律法规,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年”活动制造了声势。

3、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抓好“执法年”的信息宣传上报工作,在郴州日报和市局政务网、政务双微平台,刊发执法活动和信息80多篇次。以郴牧法函【20__】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明确信息联络员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建立了郴州市养殖业执法交流qq群便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在局门户网站和简报上设立了“执法年”活动专栏;县市区局共上报信息、小结85篇,安仁、汝城、资兴、宜章、北湖信息报送积极质量较高,其中安仁报了25篇,为及时了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奠定了基础。

4、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在5月28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44人参加,培训还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6月3日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包括20__、20__年着装补办执法证、没有参加过执法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执法工作需办证人员共49人,其中4个局的一把手参加了培训,培训除了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还特地邀请了省局渔政处的专家授课;11月9日邀请市法制办监督科赵兰玲科长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局执法科室上了生动的行政执法课,通过这些培训让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依法。各县市区局也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宜章局4月16日—17日该局机关干部及乡镇专管员40余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县局业务培训。并全部通过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书,从而为以后的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资兴局以全市养殖业暨综合执法、春季禁渔会议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共106人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

5、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开展。

局执法科室新添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设备。各县市区局积极加强执法力量,制定激励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促推监管执法开展。资兴市整合力量,从相关股室及乡镇动物防疫站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养殖业执法专职队伍,并投入3万多元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制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罚款金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每件奖励200元,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200-1000元);北湖区成立城区检疫执法队伍,配备了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嘉禾县投入10.5万元购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组建县站执法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汝城县投入4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启动文明、大坪、热水等屠宰场七个站所电子出证执法工作,并在东江湖交界地区与资兴开展联合禁渔执法;宜章县实行股室每办结一个案件,年终奖励该股室500元奖金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积极性;临武县将查办案件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安仁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禁渔执法中,联合公安部门出警8人次。

6、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在郴江河道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暨市城区河道集中放鱼活动,5月11日至12日,饲料办联合苏仙区、北湖区饲料监管执法人员,对君鑫物流园饲料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购销台帐登记、产品标签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执法人员共检查45家饲料批发商,完成饲料抽样16个,下达整改通知2份。北湖局4月23日,区动监所通过周密布署,组织11名执法人员,分成2组,对城区21家冷库、22个农贸市场,2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突击巡查,在罗家井农贸市场查获400公斤病害猪肉。“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按照“养殖业执法年”活动要求,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瘦肉精”、饲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1人次,查出各类问题407起,立案查处104起,移交司法机关9起,拘留8人,罚没款为130414元。资兴市立案查处案件66件,办结64件,拘留9人,共处罚金83021元;嘉禾县处理从疫区调入未经检疫动物案,处罚款38000元;北湖立案查处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经营销售案件10起,处罚款27500元,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开展市城区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关停8家无证照动物诊疗场所;永兴县处理规模养殖场违法使用假兽药案,处罚款10000元;宜章县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个,回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桂阳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现场核实30个养殖场,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份。专项整治活动的大力开展,把“执法年”活动推向了小高潮,也大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按照《关于20__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优办发〔20_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执法年”活动,制定上报了我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次数比去年要增加了30%,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突出了“执法年”活动主体,规范了涉企检查工作,9月份按照上报计划,由渔政科牵头,组织市局、苏仙、北湖的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超市、宾馆、酒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办证企业6家,处罚3家。

2、完成“法治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11月14日我局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69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定了《郴州市畜牧兽医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二是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法制办衔接,参照省农委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局责任清单,目前,责任清单已经放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是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5月26日参加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在局务会上对涉及我局的有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和《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6号)文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对《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宣布废止,对《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意见已经报市委办公室;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我局制定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3月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将执法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制定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方案,比如质量安全科制定了《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的通知》,饲料办制定了《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确定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案件的办理除纸质文书外,还全部通过郴州市行政处罚系统进行处理,做到纸质和电子系统同步;六是制定下发本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郴州市饲料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由裁量权基准共91条,涵盖了对畜牧、渔政、质量安全、饲料、卫监等领域。在办理案件时,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今年是我市机构改革的一年,我局在改革之列,所以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将推迟到明年,已经向市法制办说明了情况;七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湘农业联〔20__〕148号)文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待市法制办审核;八是根据系统特色制定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经过与法制办和相关科室多轮讨论,10月份已经通过局务会,待市法制办审核;九是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上报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份,报送2份案卷参加案卷评查,上报了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十是完成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工作,公布的文书先由法规科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专人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报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服发[20__]1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步推进。20__年已经按要求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所有事项纳入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办理;单位与审批科签订了《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全部落实到位,成立联合窗口以来我局已把行政审批清理后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联合窗口;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以来,我局一直安排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干部进驻窗口,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的管理;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审批标准,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出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服务方式,政务中心已经录入了审批系统。确实做到了事项、授权、人员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中心管理处的要求,我局于9月份进驻窗口,负责联合审批窗口6个单位的审批接待业务,经过挑选我局9月、10月分别安排两名业务骨干,能遵守窗口纪律,及时与其他单位衔接处理审批事项,领导对窗口工作也是十分重视,局长、分管领导都到窗口现场办公,局长1次,分管领导2次到窗口现场办公;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的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实行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的审批事项一步一步完善,现已经上报了项目的子项目和许可依据,表格等材料。9月份开始我们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执法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立足日常工作规范化,基础工作扎实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制学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大家进行法制学习,法制学习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但部分同志认为学法太累、太难、太空洞,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是处罚系统的规范使用有待加强。虽然我们积极争取局里的支持,配置了相关硬件设备,也组织了大家进行使用学习,但我局的行政处罚系统离实际使用、规范使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科室的使用存在适用程序不对、证据资料不全、内务整理不清等严重的常识性问题,且事后补录情况严重。三是执法系统的相互协调有待加强。存在着各执法科室各自为战,横向沟通少、纵向请示少的突出问题,一些科室办案,既不及时与法规科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也不请示分管领导,存在处罚事后通报的现象。在上半年法制办、纪委对我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中暴露出的办案档案不全、程序不对等突出问题,在检查之前,法规科就已经多次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进完善,但效果不佳。此外,我局行政审批权限不少,但审批受理办件却不多,与我局有关科室在查处案件上的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多请示,多沟通。多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及时反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领导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与相关科室同志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多学习,多指导。不断提高本科室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采取请专家领导开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相关科室业务开展指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高全局的法制意识。三是严要求,严监督。对相关执法科室和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对办案质量提高要求,优质高效办铁案,力争不办错案,不错办案,多出精品案例。

审批报告的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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