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旧事初三(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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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不够,我们应该重视健康,注重生活方式的改善。好的总结需要提炼出关键信息,排除多余的干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乡村旧事初三篇一

你我邂逅在秋日橘红的落叶里,你我相识在三载春花秋叶中,你我相知在三载夏晖冬雪中,你我相识在三载一场考试之后。

三年时光犹如白骏过隙匆匆而逝,转眼间就到了离别的时刻,今天是六月二十五号,也正是中考的第一天你慢慢的走出语文考场对于即将到来的离别感触又深了一步,还有一天半,中考就将结束了,意味着初中生涯也将就此画上句号,对于这三年的同窗友情,也是一种吉安娜的考验。或许,这一别,以后就难以重逢但回想过去,往往历历在目,我的青春里有弥足珍贵的同窗情。

刚小学毕业,时间就在背后推搡,看着自己手忙脚乱的在这条漫长的路上行走,深觉自己仿佛被抛进空白苍茫没有人烟的雪地里,一个人面对所有的孤独和未知的绝望,然后就到了初中。

刚进初中的时候,带着那样矫情的幼稚以一种略带抵抗的姿态去尝试接受;适应这承载你的悲痛欢笑的感情和生说即使如次矛盾,却又如此真实。青春里最感动的是,都是同窗们给予的。

那一次学校举行艺术节,晚自习改为班级的狂欢会,一整天都带着期待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因为那将是回忆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傍晚的时候,天空中绯红一片,女生们在教室里大呼小叫。老师来的特别早,接着班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教室里布置气球和花朵,老师在讲台上宣布艺术节晚会的开始,我不自觉的感到好笑觉得太幼稚太矫情。节目的最后是班级的回忆录一开始看的时候就已经落泪了到了最后已不能自己双手捂面,当你看到懵懂的自己刚进入初中的样子看到自己的成长,看到你的青春有那么多的陪伴;看到缘分让你拥有感,看到了你眼泪为你和别人的青春而落,看到了有一种爱叫友爱,看到了有一种情叫做同窗情!

看到得不仅仅是过去还有未来,勇敢去面对,还有那些肩膀一直都在。

我的青春里有同窗情。

那幅画,我一直收藏着,那是我们俩的心血。只是,没来得及交给你,你就走了。没有一个人知道,你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是我错了,对不起,你快回来吧!

那件事,真的对不起。

夏季。

我们去河边休息。冰凉的水,美丽的画。你“嘿嘿”的笑笑说,我们玩个游戏,输了的人要让螃蟹咬一口。比的是捉螃蟹。我们都是捉蟹能手。每个人都卖命地捉着――谁都怕输。只是一会儿,两岸已有许多螃蟹爬来爬去。你的确很厉害,整整比我多抓了一倍。我确实沮丧,却想要耍小聪明。你说:“算了。”我却不肯罢休。“一定要有一方被咬!”当说出这句话时,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你立刻拿起蟹,往自己的手臂上……“啊!!!”一声凄凉的声音响彻山谷,你头也不回地走了。对不起,我在心里说。

而后,你就再也没有找过我。我等了整整6个春秋,才知道,你已经走了,只怪我倔强地选择了高你一等的学校,才没能继续我们的友谊。

在网上遇到你,似乎是老天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向你认错,可是我没有……。

才智清缕,物生辉。云断梦绕,人生华。

你认出了我,我却要假装不认识你。我们都是痛苦的。可是我还清楚的记得,你的名字赵艾灵。是你,但是我已将你的名字,埋在童年,不想去回忆。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的小巷,我希望又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希望,还能遇到你一样快乐而又忧愁的女孩。

对不起……朋友,原谅我的倔强;朋友,原谅我的任性;朋友,原谅我对你所做的一切……。

回想起小学生活,和好朋友的一次次酸甜苦辣,一回回争吵打闹,都已深深地铭刻在心中;一个友好的招手,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真诚的目光,都完好地保存在友情的胶卷。面临毕业,记忆中最珍贵的,永远是那依依难舍的同窗情。

瞧,那个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细细的眉毛,绑着一个低低的马尾辫儿,身穿一套白色运动服,脚蹬一双白色运动鞋的,就是我的好朋友崔冰彤。

我们俩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课间一起玩,放学一起走。平时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我们都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进步。

记得在那一天,由于我粗心,竟忘了把文具盒装在书包里。第二天早上来到学校,我把书包放在座位上,拉开拉链,想拿出我的文具盒。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的文具盒,一个兜一个兜的翻,把书包都翻空了,但就是没见我文具盒的影子。

“她到底跑哪儿了?不会忘在家里了吧?”我趴在桌子上,焦急的想着,鼻尖上密密麻麻得布着汗珠,眼睛里已经有了泪水在打转。这时,崔冰彤见我与平常大不一样,便走过来关心地问我:“程迪,怎么啦?不舒服吗?”

我抬起头,抽抽噎噎地说道:“不是,我的文具盒没有带,没法写字了。”说完,我又俯在了桌子上。

崔冰彤安慰我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没关系,用我的就可以了。”听后,我用感谢的眼光看着她。“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总能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刻帮助他。”我心想。

没过多久,崔冰彤就递给我一支笔。“这支笔呢,就送给你吧。”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崔冰彤手里的笔,就像捧着一堆珍宝。那支笔,我将永远保存着,它藏着我和崔冰彤间的珍贵的友谊,和童年时期美好的回忆。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美妙的音乐;朋友是茶,品味一生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的快乐;朋友是歌,唱出一辈子的温馨。

记忆中,同学们各有特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在我们班,也许会看到一位眼睛小得可怜的人,那便是商琮珩了,他的眼睛是十分小的,于是我们便给起了个有趣的名号:商小眼,特别是在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再加上他那独特的商氏笑声“嘿嘿嘿”听了之后,不管你的心情多低落,也能立刻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拥有好心情。

走进我们班,你如果见到位“辛勤的苦力”,那就是刘洋了,他是一位热心肠的人,经常会帮助其它人,他的冰龙上总会挂着几滴大大的汗珠,却没有怨言,脸上经常挂着属于他的“”,露出他全部洁白的牙齿及牙床,尤其是那双兔子门牙。说他的笑是“微笑”不如说是“哭笑不如”,不过,他的热就算在冬天也能让人感觉到温暖,感受到热情。

接下来要介绍的可是我们班的大书法家——刘崇天,他写的字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他的字十分优美,这在他的家乡:火星是写得最好的字了,人人都称赞的字是天下无双。只要他一写字,老师们可有得看了,只好一个企翻译他的“火星文”,最终只得邀请他的家长来一起欣赏他的书法。尽管如此,他的朋友依然很多,就因为他十分仗义,别人有困难他一定帮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朋友有难他一定帮助,尽自己最大能力,所以人们都喜欢和他做朋友。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月,此时此夜难为情……”时间,宛如泻入一方死潭,缓慢地蒸发着。时光飞逝,那一年的夏季,我们毕业了。

花开花落,这逼仄小径,刻下了我们多少印痕,留下了我们多少故事。一千多个在一起的日子,如跳动的音符,奏响了生命最华美的乐章。而此刻,在我青春的记忆里,人去楼空,只剩下我凄凉的背影,在风中摇曳。

染火枫林,琼壶歌月,长歌倚楼。岁岁年年,花前月下,一尊芳酒。水落红莲,唯闻玉磬,但此情依旧。

花谢花落花纷飞,忆起时光匆匆,那一年——我们一起走过。

缘聚缘散缘如水,背负万丈尘寰,只为句——期待下次相逢。

乡村旧事初三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文坛名家林海音的著作《城南旧事》,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通过主人翁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大概分为五个情节: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平易亲切,淳朴无华,却生动至极。一个个人物好像在我们眼前,英子、秀贞、宋妈、兰姨娘……,读这本书时,好像每个人物在和你对话,人物形象十分鲜活。

主人翁英子是一个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她生活在北京胡同里,以充满童真的眼睛观察着世界,关注着她周围的各色人物。在小学毕业典礼上,爸爸因病离世,英子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该长大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传奇,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疯女人”秀贞,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她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恋,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掉,生死不明。英子对秀贞十分同情,当她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请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终于和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可在带女儿寻找爸爸的路上惨死。通过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英子的善良,她深深的感染这我!

合上这本书,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依然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本书使我终身受益,建议大家阅读!

乡村旧事初三篇三

《自一由谈》先后的指出了“推”和“踢”两种现象。无论推也罢,踢也罢,两者虽以情势与对象而有使用的不同,但本质与作用还是一样的。

从推和踢,又可联想到与此相应发生的另一现象,但这一现象的本身是和推踢两者相反的,那就是“拉”。这不仅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而且存在于平凡的事实中。对于一扇大门或是窗户,通常就有“推”“拉”二重现象。假如不愿用手的话,也可用足踢开,用足勾上。自然,粗陋的门窗才可踢或勾,华贵的门窗只能推或拉。

单只有推或踢,是不行的。门窗推了不拉,就不能再推了。新式门窗虽推开能自行关上,但这显系对于推而类于拉的一种反响。为要避免这反响的震动,最好还是顺手拉住,以杀其势。要继续推,须得一方面拉。拉了,推的作用才显。踢也一样。推踢两者,和拉是相反而又相成的。

满族入主中国,拉住汉族的士大夫,为的是稳定新得的推和踢的特权。拉是单方面拉不起来的,汉族的士大夫自然也乐于去拉新胜的满族,为的是维持固有的推和踢的地位。究意谁先拉?那可不知道。总之,凡操有推和踢的权位者,都有拉的.资格,拉的可能,拉的必要。

小百姓是不配拉的,反之,却有被推被踢的“份”。这是因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假如小百姓也可拉的话,那就是军事时期的“拉夫”。被推被踢者因推者踢者的相推相踢而尝到了拉的滋味。

太平天国革命,满族拉汉族士大夫,汉族士大夫又拉华尔戈登白齐文,演了一出《三拉一团一圆》,结果太平天国被踢倒了。

现在这出喜剧又在东北角上出现,一端据说是同文同种的日本,一端是业经五族共和的满汉。这是最露骨的一例。

由拉的观点看,时代在逆转,历史在反复。

乡村旧事初三篇四

林海英的《城南旧事》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一直没有机会进行阅读。今天,有幸拜读了它,里面的内容让我感慨颇多。主人公的经历就像路标一样,向我指明成功的方向。书中的内容更像阳光一样照亮我的心房。

在小的时候,英子是一位看起来有些傻而又天真的女孩。当惠安馆的"疯子"走后,她的爸爸走后,英子开始逐渐长大,脑海中幼时的记忆逐渐模糊,童年的美好时光,如同北风吹过一般,慢慢淡去。这段经历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所有过去的经历,成为了她人生当中的一段过去的篇章,欢声笑语早已在她的脑海中荡然无存。

这本书写出了我们那美好的心声,照亮了我们的人生。

不知不觉,我已经12岁了,童年却像一股春风一样吹过,就再也回不来了。春去春会来,花谢花会再开,但是童年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们要把握时光,珍惜现在!

乡村旧事初三篇五

看书,对我来说一直都是很没耐性的事情,可是,最近,我居然可以把《城南旧事》这本书从头看到尾,这是非常难得的事情。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城南旧事》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

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也许,正是《城南旧事》里这种童年回忆的情感深深的吸引着我吧,这让我也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乡村旧事初三篇六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今夜,月华如水,树梢头那一轮皎洁的月光,照亮黯然天空,微凉的晚风徐徐吹来,远处有几声狗吠,恍惚间,竟忘了置身何处了。那曾日日走过的林间小路,那曾弥漫了整个夏日气息泛看白光的戈壁原野,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某个时刻出现。

故乡枣园座落在离乌鲁木齐市60多公里的戈壁滩上,因为打了几口深井,这里便变成了绿洲。最早来这里垦边的是一大群退伍军人和支边青年,他们变成了我的父辈。

枣园之所以叫枣园是因为这里的田边屋后生长着大片的沙枣树。这种树,耐旱,喜阳光,冬天雪一覆盖就冻不死,没人浇水施肥,完全是一种自然生长状态,又可以稳沙固沙,我小的时候,这种树到处可见。印象中沙枣树是五六月份开花,每到花季,成片成片金黄色的沙枣花缀满树枝,散发着浓郁的甘甜的香味。繁盛的秋季一到,满树的花瓣变成果实,由青而红,晶晶亮亮地挂满树枝。因为是野生,并无人采摘,熟透之后,会落上一地。

枣园居住的主要族群是汉族,但又不单只是汉族,和团部隔着一大片农田遥遥相对的是一大群哈萨人。年少时总是对这群长着高鼻梁深眼睛的人们充满着好奇,有时,隔着一大片农田可以看见他们的屋顶在太阳下泛着白光,还有他们的只单片新。虽然好奇,但我从未靠近过他们。冬天农闲时节,这些哈萨克人会骑着骆驼到我们这边的商店买日用品。骆驼脏兮兮的,褐黄色皮毛,东掉一块,西掉一块,背上两个驼峰,像两座假小山,高高地耸立着。每当哈萨克人过来时,它们就被栓在商店门前的电线杆上,嘴里不停地在嚼些什么,或卧或站,安静地等着主人。有时,哈萨克人也会骑马过来,马就没有那么老实了,经常在原地打转,口中还不停地喷着白沫。这些哈萨克人的脸是黑紫红色,表情不怒而威。他们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看着异常壮实,但上马或上骆驼的身形却非常灵巧。夏天,麦子收割完后,他们会赶着羊群过来遛地。这样的时节就会变成男孩子们的'节日。孩子们会趁着牧羊人的一个不留神,逮几只羊过来,连滚带爬地骑上去,还没等骑稳,牧羊人已挥着马鞭过来了。就这样,他们总要和牧羊人战几个回合,直到筋疲力尽,变成个土人。前两年回家,听说这群哈萨克人还在,他们还和几十年前一样,一直那么安静地住着,和枣园的汉族们老死不相往来。

枣园有一大片苹果树,果树开花时节是极好看的。苹果花先是粉红再是乳白,一簇一簇的,几公里外都能闻到苹果花的甜香味。最喜人的是果子成熟的季节,那一嘟噜一嘟噜的果子,红的,黄的,绿的,压弯了树枝。这时的果园就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园。看果园的大叔自然是不让我们进园子的,他从这边赶,我们就从那边进,倒是有趣。最无趣的是碰见果园的技术员,他瘦瘦高高的,三十出头的模样,戴一副有很多圈的深度近视眼镜,爱穿一件深蓝色中山装,就是到地里干活也这么穿着。我从没见过他跟人讲过话,也从没见过他笑过,他看你的眼光永远是冷冰冰的,表情淡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头发倒是梳得一丝不乱。走路慢腾腾的,总是一个人在田边地头转悠。不管是艳阳高照,还是阴雨绵绵,他就那么一身暗色调的在他自已的日子里孑然一身。也从没见过他有什么亲人,我们不知道,他,一个知识分子,究竟有着怎样的境遇,也不知道,他是怎样流落到我们这个极偏远的戈壁滩上的小农场的。在那样一个时代,大概有很多人,像他这样,被世界遗忘了吧。在他把一大捧各式钢笔一砖一砖砸碎之后,他就从我们戈壁滩上的那个偏远的小农场里消失了,后来,再也没有听过他的消息,仿佛他从未出现过。

枣园还有大片大片的庄稼地,麦田,棉花地,瓜地,全是那种一眼望不到边的。麦子先熟,七八月就收割了,康拜因开进地里,昼夜不停地轰响着。棉花要到九月份才全开,每到棉花采摘的季节,成千上万亩的棉花全部盛放,大地一夜之间变成纯白色。放眼望去,那绵延不断的白仿佛是天上的云融进了大地。每到这个时候,农场的大人小孩要齐上阵,要赶在霜降之前把棉花全部采摘完,这自然是一件巨大的工程。九月份的天已有丝丝凉意,早晨,天还没亮,棉花地已人头攒动,人人胸前系一大袋子,甚至铺苫到地上,会摘的人,左右手同时开弓,一会儿的功夫,一垄就可以摘完,胸前的袋子也迅速地鼓胀起来。不会摘的人,比如像我,只能用左手抓着袋子,右手一朵一朵地从棉枝花蕾中扯下长长的花絮,像个蜗牛般,一点一点往前挪。棉花枝很矮,只有齐腿高,摘棉花的人,不能蹲也不能站,只能弯着腰,体力不行的人,摘一天花下来,准让你腰酸背痛。前几天看一个宣传新疆的片子,居然看到了一个摘棉花的大型机器,在摘花的同时,棉花籽都脱出来了,不禁感慨,花农们再也不需要弯腰勾背满手伤痕地摘花劳作了。

有人说,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怅望,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可是,我怎么觉得,念着她的名字,带着她的气息,用怎样细密的叙事,都不能完成那个虐心的挥手别离。

乡村旧事初三篇七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城南旧事有感-初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完文章的结尾——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我的心随之冷了,也随之落了,我如同英子一般,一下子长大了。

谓的朋友。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也是如此。在我们的城市里也流露着一些小偷。但我认为小偷也有好坏,就像文中的小偷一样。所以我们要先问清楚事情的原委,也许,他也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我们为何不能开导开导他呢?非要使他成为千古罪人,把他逼上一条绝路,才肯善罢甘休。难道这就是济事的方法吗?给别人一次机会,也是给自己一次机会,人总是会犯错,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极深,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感受到了英子的无助,也从英子身上学到了她的善良以及乐于助人的高贵品质。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的城市的一些人们,他们自私,自利,整天只为自己而活着,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走一遭。而我们应该时刻都这样想:要世界因为有你的存在而变得美好。

在城南旧事中,还有很多感慨动人的故事在等着你。相信,你肯定会和我有不同的见解和感悟,快来读读看。

乡村旧事初三篇八

一条弯弯曲曲的沙土路,两边长满了高大的沙枣树。树旁是碧绿的麦田,一院矮小的土屋就在这绿阴丛中,后院有几株桃树,院门口则有棵几人围抱的大杏树。麦田边的一棵大杏树底下,停着一辆两只轮子的白色的杨木车,我们这里的乡下人叫它架子车,也叫“拉拉车”。

在牲畜和农机具缺乏的那时,架子车是最重要的运输工具,我曾无数次地看见在乡村小路上的农人们,手里拉着两根车辕,一条皮带搭在肩上,车里装满了货物,身子匍匐地前行着。春天里往地上运送种子、肥料,夏天会稍闲一些,秋天拉麦子、秸秆,冬天拉送柴火。经常使用架子车的农人,由于一个肩头长期拉皮带,走起路来肩头是有一点斜的。拉拉车是很多农村人岁月的辛酸和痛苦的印记。

记忆中姥姥家有一辆白杨木架子车,多年的劳作已使它伤痕累累,被闲置在一边。在缺少玩具的童年,这辆拉拉车就担当起了很多角色。

那时,我能想的起的玩具是一把红缨枪、一只拨浪鼓、一副小铜叉和一个巴掌大小的布娃娃。木制的弹弓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舅舅做的,我们拿着它打了不少麻雀。而姥姥给我那个又脏又小的洋娃娃缝制了好几套衣服,我整天抱着它换来换去。我依然记得多年前一个夏日的傍晚,我跟妈妈去逛街,在小城百货公司的柜台里,看到一个会眨眼睛、小翘鼻子、梳着棕色卷发、身穿粉色纱裙的洋娃娃,那一刻,我再也不想往前走了,要求妈妈给她买下这个价值6元钱的.洋娃娃,可工资微薄的妈妈拒绝了。我的脸紧贴着柜台玻璃,鼻子压得扁扁的,望着对面的洋娃娃坐在百货公司的地上大哭,引来很多人的目光,最终还是没让妈妈改变主意,低头抽泣着回了家。以致多年以后,每次看到满街扑面而来的玩具时,我仿佛又看到那晚回家时伤心欲绝的自己在路灯下沮丧的身影。后来,在乡下姥姥家,拉拉车冲淡了我缺少洋娃娃的忧伤,有好几年春夏的时光我是在辆车上度过的。

每年春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它推到小院门口的老杏树下,铺上碎花布的小褥子,那似乎就成了童话中的小屋,一个独自属于我的天地。这个童话小屋也成了周围伙伴们的中心。每日躺在里面,望着悠远的天空飘过的云彩想一个小女孩的心事,头顶的杏树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常有一个小伙伴推着我和其他小伙伴一蹦一跳,这时,拉拉车就成了跷跷板。我们在沙枣花飘香的弯弯小路上唱着童谣你追我赶。在和伙伴们过家家时,拉拉车有时是我们的房子,有时是新娘坐的大花轿,而让布娃娃躺在里面,它就成了一只大大的摇篮。我们可以把拉拉车随意想成成人世界里的东西。

我会在摇曳的轻风里沉沉睡去,直到小村炊烟四起时被姥姥唤醒,枕边飘落零星的花瓣。有时拉拉车像一位老爷爷,静静地停在那里聆听一群孩子叽叽喳喳的心灵世界。春天过去,初夏过去时,我真的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我甚至忘记了爸爸妈妈,是绝不肯回到城里的。盛夏来临时,没有那个人阻止我与拉拉车为伴,可乐极生悲的事却发生了。那时,大片大片的树叶已经墨绿,杏子也快成熟了。一天我依然躺在拉拉车里抬头望着满树的杏子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可以吃到黄软绵甜的杏子时,终于忍耐不住想站在拉拉车上摘一颗,翻身正要坐起的时候,突然在碎花布褥子上看到一个正在蠕动的黄色东西,仔细一看是一个色彩鲜艳的毛毛虫。从来胆小的我立即被吓得哭了起来。从那天起,我第一次知道了毛毛虫的丑陋与华丽。从此后我再也不敢躺在拉拉车里,怕会有一只毛毛虫掉在我的脸上。这时,盛夏的农村也有更多更好的玩的东西来吸引我。但是,我依然舍不得把拉拉车从大树底下推走。一天清晨,一起奇怪的事件发生了,拉拉车的一个车轱辘被人卸走了,大树下的它看上去歪歪斜斜更加破旧不堪,尽管原本就只是我的一个玩件而已,可姥姥和姨姨舅舅们还是感到很可惜,大家又都在猜测小偷可能是谁,猜到了距姥姥家不远的一个庄子。这便是我所经历的第一次的盗窃事件。我想,从那个暑假,从发现那只披着华丽外衣的丑陋的毛毛虫和那次盗窃事件之后,我是真正的长大了,知道很多时候开心之后也还有不开心。那是在没有人教我的时候,初涉人世的开始。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上学了。

继而,老杏树被砍去,拉拉车被劈了当柴烧,老屋被拆了。后来,过去那个村庄变成了城市的边缘。在一个晴朗的天气,我在过去的那个村庄的土地上,看到宽阔的柏油马路伸向远方,一位脚穿布鞋的老妇人挽着裤腿脸色茫然地坐在马路边,在待修建的土地上放牧她的羊,这是我在那片即将消失的村庄上看到的最后牧羊人。

乡村旧事初三篇九

阿房古语念做“窝旁”,陕西的方言就是阿城那边的意思,阿房宫的意思就是阿城那边的宫殿。

阿城是临近镐京那边的城池,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土地丰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都城咸阳人太多,而先前的皇宫太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下令在故周都城丰、镐之间,渭河以南的阿城,仿集天下建筑的精英灵秀,营造一座历史上最著名的宫殿建筑群,这就是闻名中外的“阿房宫”。阿房宫,堪称我国建筑史上的伟大奇迹,其规模宏大,雄伟壮观,亘古未有。阿房宫从骊山北边建起,折而向西,一直通到了咸阳(古咸阳在骊山西北),纵横300余里。散落在渭河两岸的亭台楼阁宛若星辰,相互勾连,相互辉映,构成了秦帝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秦始皇为了防止六国贵族复辟,便把12万户六国的富商和王室成员迁至咸阳,同时下令收缴天下的兵器,铸成12个铜人,伫立在阿房宫门前。他幻想着自己的江山稳如泰山,皇帝的宝座可传万世而不朽。晚唐诗人杜牧的《阿房宫赋》,对富丽堂皇的阿房宫作了惟妙惟肖的描述,更使阿房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像是笼着轻纱的梦。令人惋惜的`是项羽的一把大火,将名噪天下的阿房宫化为灰烬。而今,那曾经辉煌一时的阿房宫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田,再也找不到远古的一丁点印记,只有一处秦始皇望月的“天台”,还残存了一座十几米高的风土台基,默默地诉说着那段帝国的辛酸历史。

大秦帝国的大厦在项羽的烈火中轰然倒塌了,秦始皇幻想的万世基业也只传承了三世,秦人引以为豪的阿房宫也成为一片焦土,孤独沉寂的土塚已不能再回到远古的梦里,那段辉煌的旧事,已化作落日残阳,那座雄伟壮观的阿房宫,早已成为历史的尘埃,成为过眼的烟云。

天台的土塚旁边是一条很宽敞的柏油马路,路边筑起的赭褐色高墙,将大秦帝国沉睡的那段历史与现代红尘相互隔开,围住了昔日帝国仅存的印痕。一个曾是世界最强盛的帝国,仅仅存续了,竟然悄无声息地消失了,这不得不发人深省。正如贾谊的《过秦论》写到:“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可见亡秦的教训是不“爱惜民力”,对外穷兵黩武,对内租役繁重,滥用民力。历史开了一个天大玩笑,严酷的法律没有带来帝国的长治久安,反而招来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风暴,导致了帝国的最后覆亡。只有“以民为本,轻徭薄役”,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这正印证了唐太宗那句名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者载舟,水者覆舟。”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

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小英子,也就就是《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她就是台湾苗栗人,她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城南旧事》一书既就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就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就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就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就是她的朋友,她不仅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就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齐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就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就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感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就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明白他们过得怎样样。她把英子当成自我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我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就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职责。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能够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能够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一

破晓黎明之时,村头的公鸡催促着太阳升高。

一个佝偻的身躯用手撑着慢慢坐起来,打个哈欠,搓搓脸,人老了,缓一缓,就披上棉袄下了炕。

被一泡尿憋醒了的我,缩在被窝里左右为难。去吧,冻的要死;不去吧,他还难受!我打定主意,像要起跑的马拉松选手一样卯足劲,右手抓着外套。跑!迅速掀开被子,下炕,趿拉着鞋跑到院里。姥娘正在端着牙缸子刷牙。我跑到院角的厕所解了手。出来的时候,姥娘是蹲着的:小儿,再回去睡会去,外头多冷呀!

用我们的方言说,那是“太阳晒屁股”的时候了。我不顾寒冷,把俩胳膊伸出被窝,打个哈欠,伸个懒腰。从那腐朽了的窗框、生锈了的铁栏杆里透过的阳光刺着我的眼,索性扭过脸。

姥娘像是有透视眼,我刚醒她就拉开了门,“小儿,醒了。快吃饭吧,给你蒸的枣馍馍,恁甜!”然后伸出粗糙的的手给我披上棉袄,常年劳作患下的肺病使她“嗬嗬”地喘气,当她给我系上最后一个扣子时,我感到下巴有丝丝痛感。原来姥娘的手背划过我的下巴。

拉开那曾经也白过的门,小方桌上放着最常见的炒白菜和一盘甜蒜,炉子旁的锅里冒着热气。姥爷早已吃了起来,我坐在马扎上,姥娘娴熟地给我盛上一碗白面粥,姥爷从塑料筐里拾出一个枣馒头,伸到我面前,晃了晃,却不说话。患有抑郁症的他偶尔也很健谈。姥娘站我身后把装着甜蒜的碟子往我这边拉了拉。

把里屋收拾好了,她才喘着气坐下,给自己盛上一碗粥,拿起一块土黄色的、不知是馒头还是窝窝头的面团。刚喝了一口粥,就把碗撂下了,把筷子也搁在了桌上。我小时候不好么好地吃饭,一边玩一边吃。“小儿,快吃饭,这粥多好喝呀!看谁吃的多!哎呀,俺小儿跟个大老虎似的!真厉害!再来瓣甜蒜!嘿呀!”忙活了一早上的她,连口粥都顾不上喝,不知道没上过学的她哪知道那么多词。

姥娘最大的爱好就是搬个马扎坐在堂屋门口或胡同门口。双手插在兜里,看着来来回回的人,时不时跟几个熟人打着招呼,到了饭点就回家做饭。这就是她几十年来的生活方式。

中午回到家,姥娘已早早地做好饭。看见我满头大汗进了家门,就像一个士兵得到了将军的命令似的,先把吃饭用的小方桌从八仙桌下抽出,然后开始忙着从西屋的锅里盛菜,再端到东屋……忙活完了从当院的绳上拿一个毛巾擦擦脸就开饭啦。姥爷平常都去地里干活,地里不忙的时候就给人家修修缝纫机……以前是因为穷,现在是因为闲。姥爷又去给人家修缝纫机了,没回来。

伴着夕阳,姥爷骑着电三轮从村西回来了。烟囱里又冒起了炊烟,一圈又一圈,往外散去,就像那游子。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二

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妞死了,疯子慧贞带着妞去找她的亲爸,追火车被火车撞死了。

当毕业典礼结束回家之后,却听说爸爸在医院里。。”她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赶紧去了医院,她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就是小孩子。作者在那里凭吊了她那过早离开人世的父亲,也记述了她的成长。

从“自从六年前的那一次,我何曾再迟到过?”“爸爸也不拿我当孩子了”“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老高,我明白就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等句子能够看出:“我”已真正感觉到自我长大了,懂事了。英子在毕业时成为优秀学生,代表同学们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她确实已经长大了。

宋妈这样的离去,就是喜就是悲,似非英子所能理解,但书中应为有了宋妈和她的故事,而添加了多层的深度。

其实,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奋斗中,绝望也不就是件容易的事。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三

夕阳流彩,黄昏倾斜。一头黄牯牛,在如水的苍茫里,驮着沉甸甸的夕阳,走进我心灵的故乡。

你虔诚的眼神、纯朴的信念,闪着惮的悟性;你蕴含着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没有人猜测过你心中蕴藏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结,只有我注视你在阳光里闲步觅草的模样;我也倾听听过你的叫声,目睹过你拉犁、打场、耙地的情形;最震撼我心灵的,则是你那喋血的泪。

你在一串明媚的花香里山坡上吃草,欢乐中你漭啊一声,宛如轮船上汽笛的喘息,你心灵的呼唤,回荡在广袤的天际里。

春天细嫩的阳光,仿佛青鸟轻盈的翅膀,轻轻掠过门前。红花苕子田边,我停住了脚步,默默地看着你拉着犁。你犁出了执著,执著里充满着顽强;你犁出了坚定,坚定里充满了自信;你犁出了忠诚,忠诚里包含着温顺。

一个深冬的清晨,寒冷已将梦蜷曲。爷爷牵着你到后山去。不幸的是你脚一滑,跌倒到高高的石坎下。

从此,你再也不能耕役,变得无用了;你本应该不用再奔波不堪,可以伏在角落里,咀嚼一生的辛酸。

然而,贫魔匆匆袭来。生产队见你成了残废,决定杀了你,让社员们打个牙祭。当两个屠夫走进你时,你仿佛明白了一切。一双腿“扑通”一声跪在地下,眼里含着一行长长的泪。

当我见到你时,已是首尾各异。看见你眼眶泪痕,一股血泪在我心底流淌,湍湍不息,直到永远。

种公猪。

阳光像一杯淡淡的咖啡,洒在冬日的田野上,“巴夏克”,匆匆忙忙走了一村又一庄。你从事着乡村这古老的职业,不惜荣辱与廉耻,子孙遍及山乡。

乡村有道谜语:“一条绳索一根棍,红娘牵着往前奔;新郎进了门,新娘不知信(不知道的意思)。”这灰谐的谜底指的就是你。

一辆小车与你在桥上相遇见,桥小路窄,互不相让。车上走下一儒雅之士,朝着你的主人喝斥:“知道车上是谁吗?是乡长,管一个乡的乡长。”虽然你的主人是个老头,但他毫不示弱:“管一个乡算什么?我这个家伙还管几个乡呢!”这幽默的故事,至今口耳相传。

“巴夏克”,你拥有猪族的极权。拽着你的人,是个胡八叉的老汉,手里杵根竹棍,腰里吊着烟袋,紧跟你的步伐,你的付出就是他的获得。

生活设置了你,也设置人类自己。让人真正难懂的'是你的欢喜、恐惧和忧虑。

大黑狗。

“猪来穷,狗来富”。我记忆中你是被母亲在路边捡回家的。你虽然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灵物。可惜你生不逢时,饥荒岁月里,你何曾吃饱过?真是一条“喂不饱的狗”。

你是通人性的。母亲一个小小的示意,你都能够理解;母亲一声轻轻的吆喝,你都能够心领神会。尤其是你与母亲的心是相通的。母亲忧郁时,你垂着脑袋;母亲悲伤时,你也会流泪,会伤心的。

为着生计,我常年在外奔波。母亲与你坚守在老家。那年母亲匆忙地走了,你还活着,只是再没有人再给你吃的了,绝望中,你没有去当野狗,饿死在门前草垛里。

后来,我听说你已经死了。我想,你还活着,死亡的只是我们――对于你的怀念和想象。

你一生对我家都是绝对忠诚的,没有因为我家贫穷而嫌弃,没有因为农民低下而遗弃。为了我家那些不值钱的财物,你看家护院,日夜蹬守,无怨无悔;为了履行你的职责,你经常遭路人的打骂,从不退缩。

你最大可贵之处,就是不像其他狗眼那样看人底,嫌贫爱富,见富人阔爷,摇头摆尾;见穷苦贫民,则就凶狠无比。

当今社会,公信力陡跌,诚信度下滑。真是怪哉!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人们宁可相信只会摇尾巴的狗,,也不肯信任那些能说会道的人。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四

你我邂逅在秋日橘红的落叶里,你我相识在三载春花秋叶中,你我相知在三载夏晖冬雪中,你我相识在三载一场考试之后。

三年时光犹如白骏过隙匆匆而逝,转眼间就到了离别的时刻,今天是六月二十五号,也正是中考的第一天你慢慢的走出语文考场对于即将到来的离别感触又深了一步,还有一天半,中考就将结束了,意味着初中生涯也将就此画上句号,对于这三年的同窗友情,也是一种吉安娜的考验。或许,这一别,以后就难以重逢但回想过去,往往历历在目,我的青春里有弥足珍贵的同窗情。

刚小学毕业,时间就在背后推搡,看着自己手忙脚乱的在这条漫长的路上行走,深觉自己仿佛被抛进空白苍茫没有人烟的雪地里,一个人面对所有的孤独和未知的绝望,然后就到了初中。

刚进初中的时候,带着那样矫情的幼稚以一种略带抵抗的姿态去尝试接受;适应这承载你的悲痛欢笑的感情和生说即使如次矛盾,却又如此真实。青春里最感动的是,都是同窗们给予的。

那一次学校举行艺术节,晚自习改为班级的狂欢会,一整天都带着期待等着晚自习的到来。因为那将是回忆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傍晚的时候,天空中绯红一片,女生们在教室里大呼小叫。老师来的特别早,接着班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教室里布置气球和花朵,老师在讲台上宣布艺术节晚会的开始,我不自觉的感到好笑觉得太幼稚太矫情。节目的最后是班级的回忆录一开始看的时候就已经落泪了到了最后已不能自己双手捂面,当你看到懵懂的自己刚进入初中的样子看到自己的成长,看到你的青春有那么多的陪伴;看到缘分让你拥有感,看到了你眼泪为你和别人的青春而落,看到了有一种爱叫友爱,看到了有一种情叫做同窗情!

看到得不仅仅是过去还有未来,勇敢去面对,还有那些肩膀一直都在。

我的青春里有同窗情。

那幅画,我一直收藏着,那是我们俩的心血。只是,没来得及交给你,你就走了。没有一个人知道,你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是我错了,对不起,你快回来吧!

那件事,真的对不起。

夏季。

我们去河边休息。冰凉的水,美丽的画。你“嘿嘿”的笑笑说,我们玩个游戏,输了的人要让螃蟹咬一口。比的是捉螃蟹。我们都是捉蟹能手。每个人都卖命地捉着――谁都怕输。只是一会儿,两岸已有许多螃蟹爬来爬去。你的确很厉害,整整比我多抓了一倍。我确实沮丧,却想要耍小聪明。你说:“算了。”我却不肯罢休。“一定要有一方被咬!”当说出这句话时,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你立刻拿起蟹,往自己的手臂上……“啊!!!”一声凄凉的声音响彻山谷,你头也不回地走了。对不起,我在心里说。

而后,你就再也没有找过我。我等了整整6个春秋,才知道,你已经走了,只怪我倔强地选择了高你一等的学校,才没能继续我们的友谊。

在网上遇到你,似乎是老天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向你认错,可是我没有……。

才智清缕,物生辉。云断梦绕,人生华。

你认出了我,我却要假装不认识你。我们都是痛苦的。可是我还清楚的记得,你的名字赵艾灵。是你,但是我已将你的名字,埋在童年,不想去回忆。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的小巷,我希望又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希望,还能遇到你一样快乐而又忧愁的女孩。

对不起……朋友,原谅我的倔强;朋友,原谅我的任性;朋友,原谅我对你所做的一切……。

回想起小学生活,和好朋友的一次次酸甜苦辣,一回回争吵打闹,都已深深地铭刻在心中;一个友好的招手,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真诚的目光,都完好地保存在友情的胶卷。面临毕业,记忆中最珍贵的,永远是那依依难舍的同窗情。

瞧,那个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细细的眉毛,绑着一个低低的马尾辫儿,身穿一套白色运动服,脚蹬一双白色运动鞋的,就是我的好朋友崔冰彤。

我们俩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课间一起玩,放学一起走。平时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我们都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进步。

记得在那一天,由于我粗心,竟忘了把文具盒装在书包里。第二天早上来到学校,我把书包放在座位上,拉开拉链,想拿出我的文具盒。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的文具盒,一个兜一个兜的翻,把书包都翻空了,但就是没见我文具盒的影子。

“她到底跑哪儿了?不会忘在家里了吧?”我趴在桌子上,焦急的想着,鼻尖上密密麻麻得布着汗珠,眼睛里已经有了泪水在打转。这时,崔冰彤见我与平常大不一样,便走过来关心地问我:“程迪,怎么啦?不舒服吗?”

我抬起头,抽抽噎噎地说道:“不是,我的文具盒没有带,没法写字了。”说完,我又俯在了桌子上。

崔冰彤安慰我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没关系,用我的就可以了。”听后,我用感谢的眼光看着她。“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总能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刻帮助他。”我心想。

没过多久,崔冰彤就递给我一支笔。“这支笔呢,就送给你吧。”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崔冰彤手里的笔,就像捧着一堆珍宝。那支笔,我将永远保存着,它藏着我和崔冰彤间的珍贵的友谊,和童年时期美好的回忆。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美妙的音乐;朋友是茶,品味一生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的快乐;朋友是歌,唱出一辈子的温馨。

记忆中,同学们各有特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在我们班,也许会看到一位眼睛小得可怜的人,那便是商琮珩了,他的眼睛是十分小的,于是我们便给起了个有趣的名号:商小眼,特别是在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再加上他那独特的商氏笑声“嘿嘿嘿”听了之后,不管你的心情多低落,也能立刻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拥有好心情。

走进我们班,你如果见到位“辛勤的苦力”,那就是刘洋了,他是一位热心肠的人,经常会帮助其它人,他的冰龙上总会挂着几滴大大的汗珠,却没有怨言,脸上经常挂着属于他的“”,露出他全部洁白的牙齿及牙床,尤其是那双兔子门牙。说他的笑是“微笑”不如说是“哭笑不如”,不过,他的热就算在冬天也能让人感觉到温暖,感受到热情。

接下来要介绍的可是我们班的大书法家——刘崇天,他写的字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他的字十分优美,这在他的家乡:火星是写得最好的字了,人人都称赞的字是天下无双。只要他一写字,老师们可有得看了,只好一个企翻译他的“火星文”,最终只得邀请他的家长来一起欣赏他的书法。尽管如此,他的朋友依然很多,就因为他十分仗义,别人有困难他一定帮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朋友有难他一定帮助,尽自己最大能力,所以人们都喜欢和他做朋友。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五

乡村,一个令我魂牵梦绕日思梦想的地方,它的春夏秋冬都是那么的迷人。

乡村的春天有一种生机勃勃的美感,你随便来到乡村的一个地方,你都能看到漫山遍野的绿色,如果你看到生机勃勃,春意昂然的样子你也一定会被深深震撼的。因为那种漫天绿色的感觉,简直太美妙。你走到田间,就会发现有许多蔬菜成熟了,其中就有青菜,南瓜,冬瓜,。你看那一棵棵青菜,就像是用上好的佳玉铸的杆,极品翡翠造的叶,上面还挂着清晨的露珠。就像一件绝世珍品。

就好象无边的夜空里闪烁着几颗明亮的星星一样,给人一种陶醉在其中的感觉。

秋天来了,秋姑娘暴躁的把夏姑娘赶走了,只见它掀下一层金粉。于是整个大地都披上了金黄的衣裳,秋天一个收获的季节,你来到田边放眼一望,只能看见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麦子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乡村那些朴实的农民挥舞镰刀不停的收割着。脸上荡漾着开心的微笑,嘴里还哼着歌显示出了一副其乐融融的摸样,组成了一副完美的田野收割图。

秋姑娘卖弄够了风姿,冬姑娘就来了,冬姑娘一来就为大地披上了件银色的新装,你看那一棵棵松柏在雪地里傲然挺立就像坚守岗位的士兵一样,不过最美的还不是这些,而是那些傲寒开放的腊梅,你看那腊梅花那么小却受的住那么大的风雪,那种坚韧的精神,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这就是我爱的乡村,美丽的乡村。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六

“叮铃铃——”下课了,我收拾好书本,起身,看见有些同学围成一个圈,我也想过去凑凑热闹,冷不防踏在地上的椅子上,险些摔倒在地,我立刻起身,忽然背后一阵劲风,差点身体向前扑倒在地。转身一见,钟博闻横着脖子歪着身子,两只眼睛愤怒地瞪着我,“凭什么踩我的椅子,擦干净!”我说道:“又不是我故意踩的。”但又一想,踩了就擦吧!就转身去门口拿帕子,他见我向门口走,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在逃避责任,勃然大怒,抓住我的领口猛推,我想绊他脚却忘记我在他前面,他一失重,我也失重,贯力向前,他的身体重重的压在我身上,而我的头先落地,我抱着头,感到一阵眩晕。

我的脑袋中有着两个声音,一个是蜜蜂似的嗡嗡声和夏源毫焦急的声音,我流着泪完全听不清楚,后来同学告诉我,他在叫我起来,那时我想立起腰,却起不来,夏源毫奋力地拉我起来,一步一步扶着我下楼,再送我到医护室,让我坐下,他拿出一个纸杯为我接了一些水,轻轻地放在我身旁,然后拿出一只笔询问着我妈妈的电话号码。我端起水靠着墙喝了一口,感到这杯水是最温暖的,我看着他跑上跑下,对我嘘寒问暖,不禁流出一行眼泪,说前面的泪水是因为痛,这一次是因为感动。

夏源毫问我想不想回家,见我沉思良久。“我认为你还是回家休息一下好些。”他建议着,指着我的头。我心中有涌起一阵热流,他又说:“你妈妈叫你接电话。”我接过电话,妈妈问我想不想回家,又建议我能坚持就坚持,下午玩泥塑还是很有趣的。我的同学,我的妈妈都是为了我好。我决定了,男子汉要坚强,坚持下去!

我回到楼下,大家都问我的伤势,虽然我的头上“蹦”了一个包,略带红色,我也回答说没事。只有钟博闻看着我,沉默不语。从同学们的话语中读出了关心,从钟博闻的眼睛里读出了歉意夹着一些固执。

放学了,我端着我那精美的碉楼土堆,显得古老沧桑,但依旧不倒,因为那里面装着友爱之心与永恒的记忆。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还是同学!”我拉着我即将要远走的同学这样说道,她听完之后,紧紧抓住我的手说:“放心,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

是啊,同桌她说的没错,不管她去到什么地方,也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我们依旧一起同过窗,一起听过课,一起学过习,这段岁月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抹掉的,这就是我们的永远。

我的这位同学,她即将跟随她的家人去到美国去读高中了,在我们其他同学都要在本市的读高中时,她却要独自去美国读高中了。虽然她有她的家人陪伴着,但是她没有我们这些一起读初中的同学一起啊!我在送她离开的机场里,忍不住得泪流。她也和我一样,忍不住得泪流。连她的家人看着我们俩,都有些伤感蒙在眼睛上了。

我在机场拉着她说了许许多多的话,她也拉着我说了许许多多的话,然而这些话的宗旨都是“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我们这样说,都是怕彼此因为时间空间的阻隔,而忘记了彼此过去一起同窗过吧!小小年纪的我们,还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我们只想紧紧抓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过去,永远不分开。

然而,机场的广播把我们俩拉回了现实。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我们还会不会见面,甚至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回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口中说的,心中留存着的,抹不去的同窗情,在未来究竟会不会一直存在在我们的心中呢?我们都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她马上就要登机了。她马上就要跟我处在不同的国家了。

我俩最后还是一起大声地给对方肯定“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我想,这是一种给彼此未来可以回到过去的一个希望吧!

一看见这个题目,你肯定会想:“《同窗情》是写同学之间情谊的。”那么,这是怎样的情谊呢?下面我就来告诉你,这篇文章讲一所中学有个女同学,因严重腿病需要治疗,她的家里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在这时,全班同学用上街卖报的钱给她付医药费。学校同学知道后,纷纷捐款给她,终于让她做完了手术。

看完这篇文章,我完全被他们那种互相帮助的精神所感动了。同时,我也想起了给山区捐款的一件事。那时,学校里号召我们给山区那些读不上书的孩子们捐款。我回到家对妈妈一讲,妈妈边给我钱边对我说:“山区那些孩子真可怜,像样一点的黑板、桌椅、教室一样也没有,有时只能拿树权在沙土上写字,比起你们来真是天壤之别!”我听了心里酸酸的,不禁想:“我们虽然过上了好日子,可也不能忘了他们呀!”我默默地接过钱,赶紧上学去交给老师。现在回想起来,我真高兴,因为当初我做了件好事。山区的同学和我们虽然不同班,不同校,但同是国家的未来,同是“明天的太阳”,我们之间也要互帮互助,使同窗情在我们之间长存。

我喜欢《同窗情》这篇文章,我把它定为我——一个少先队员应有的基本标准。我把它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经常读读想想,以此来提醒自己: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我曾抄录了培根的一句名言:“友谊对人生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是啊,我们班同学中谁在学习上有了困难,别的人总会伸出援助之手;谁过生日或生了病,总会收到几件小礼品或慰问信……我们要让这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同窗情越来越浓厚,使我们班级像个充满温暖的大家庭。

在我们班上,提起“捣蛋”这个词,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起王辰昊来。他经常把谁的文具盒神不知鬼不觉地藏起来,或是在哪个女生的书包里放条毛毛虫。而最近的一件事,却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一节自习课,老师不在,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翻着课本,教室里静悄悄的。突然李若扬同学“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也打破了这沉寂。臭味很快在空气中弥漫开了,教室里一下子炸开了锅,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这该死的李若扬,他憋会儿跑到厕所去吐嘛,还影响我们自习!”“就是就是,他早上都吃啥了嘛!真是的!”不满的目光纷纷投向李若扬。大家掩着鼻子、皱着眉头,表现出厌恶的样子。

这时,下课铃响了,坐在李若扬周围的同学一窝蜂地拥出了教室,李若扬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又难过又尴尬。这时,王辰昊却主动走了上去,不顾呕吐物的臭味,在李若扬身边坐下,轻声安慰他几句。又立刻转过身,飞快地到卫生角拿了一个簸箕,跑出了教室。咦,他又有什么鬼点子了?好奇心驱使着我跟在了他后面。只见他下楼后,立刻奔向了沙场。他究竟搞什么啊?我满腹狐疑,跟了过去。只见他蹲下来,装了满满一簸箕沙,又往楼上跑去。我跟着他,边上楼边想:嘁,我还以为他又玩什么鬼花样呢,结果就是拿点沙上去玩啊,还害我和他一起跑这么远。回到教室时,我和他都已经气喘吁吁。只见他径直走向李若扬的呕吐物,把那一簸箕沙统统倒在了李若扬吐的脏物上。

紧接着,他又拿来扫把,把那沙连带粘着的呕吐物一起扫干净。看着这地面,他仍不满意,再用拖把细细地拖了一遍,空中的臭味也已散尽,王辰昊这才默默离开了。整个过程中他没有一句怨言,只是用自己的行动悄悄地帮助着李若扬。

看着他的背影,我发现,平时矮小的王辰昊在这一瞬间变得高大起来……。

耳边听着老狼的《同桌的你》,忽然想起了初中生活的一幕幕情景……。

初一的时候,第一节课是自我介绍,每一个人都挺不好意思的,唯一例外的是“小诸葛”,那流利的语言,真的让我们很佩服,那口才,一流的。自然,她以后也成为了领导我们三年的“老大”,成为了我们学校最牛的老班。

有时,我们八个人会联合起来“攻击”另一个宿舍;有时则是“窝里斗”,不是和他吵就是与他闹,可是,不过半天的功夫,又在一起说说笑笑。每天晚上到了熄灯的时间还在说话,直到八个人被老师抓出去罚站才老实。这一切,又是多么让人开心。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值得留恋。

……。

这一切都已过去了,现在已经分别,真的很舍不得,真的好留恋,留恋。

往日的一切已成为过往云烟,一去不复返,能留住的,只有这美好的回忆……。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七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我觉得既有意思又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城南旧事》了。

《城南旧事》讲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名叫英子,她随父母回国,来到北京城南生活的故事。故事线很长,讲述的是她从天真到懂事,从小女孩到毕业生的过程。故事中的英子所经历的喜怒哀乐种种事情,看得让人心疼不已。总想着希望她能有个好的结局,可总是事与愿违。

故事里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英子交了个朋友,她们是忘年交,英子还帮她找回了丢弃的女儿。为了帮助这对母女,她偷拿了自己母亲的金手镯给她们当盘缠。这件事情有人说英子的做法十分义气,为朋友不顾一切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我的观点与他们不同,因为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想,如果东西是英子的,那送多少都可以,这样才属于义气。但金手镯是她妈妈的,在没经过物主同意之前,无论你拿走什么东西、拿谁的,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是可耻的!虽然英子是出于好心。但这不是好心办坏事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我还和妈妈讨论这个问题,妈妈的观点和我差不多,认为这做法是不正确的。但英子乐于助人的精神还是值得表扬的。

《城南旧事》这本书名字有些朴实无华,但只要我们认真地去读就会发现这本书可真是“深藏不漏”阿!里面有趣的故事有很多,教给我们的道理也很有用。这本书非常值得我们反反复复去阅读,反反复复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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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旧事初三篇十八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说起新年,相信作为中国人的你并不陌生,因为新年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新年的前后几天里,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热热闹闹,人们都换上新装,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但说起过新年在哪里最热闹,嘿嘿,那当然就属乡村了!

乡村的新年,虽没有城市里的灯火通明,但一个个的大红灯笼挂在门口,更能彰显新年的传统气息,在乡村,新年人们走街串巷,你到我家走走,我到你家串串,嘿,每当这个时候,都是我们小孩子的欢乐时刻,作为孩子的我。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带着我的“孩子帮”“打家劫舍”,这家讨瓜子,那家要糖果,最后,把“战利品”分给孩子们,当然,最多的那份是我的!

乡村的新年,虽没有城市的喧嚣,但也热闹非凡,尤其是在除夕夜,那可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吃过晚饭,最先出来的是孩子们,大家走街串巷,尽情玩乐,无忧无虑接着出来的是男人们,他们不约而同地聚在村口、十字路口等地方,有文化的说哲学、论道理;另一些人就谈一些有趣的新鲜事,还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最后出来的是刚忙完家务的家庭主妇们,她们相邀到同一家去,打扑克(不是赌博)、论趣事,无话不谈,好不热闹!

乡村的新年,孩子们绝对比城镇的快乐。在城镇,汽车太多,出于安全考虑,孩子们晚上是绝对不允许外出的,最多也就是在家打打电脑游戏而已。而在乡村,除夕夜,我经常召集我的“孩子帮”,找一条最黑的小巷,完一种叫“吓人”的游戏。月夜星空下,到处是孩子们的奔跑和欢笑声,一直玩到十一、十二点钟,到了那时,孩子们一般都被他们的父母叫回家了。等孩子们都回家后,我也回家了,在家中我一向都是观看《春节联欢晚会》,等待新年钟敲响的那一激动人心的时刻,每当倒计时完毕的时候,我都会十分激动的.点燃“迎春炮”,这使我兴奋的不得了!

乡村的新年,正月初一早上拜年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也是我的欢乐时刻。早上五六点钟到“院”里集合,“院”里的叔叔、大爷也去,集合完毕后,就该到“院‘里的街坊四邻去拜年。拜完年回家,妈妈早已把饺子煮好了,在这些饺子里其中有一个包着一元硬币的,称为”幸运饺子”,传说谁吃到这个饺子一年到头都会顺顺利利。

吃完早饭,大人们可以好好休息或出去玩乐一直到正月十五,孩子们也一样,只不过还得写作业而已。

乡村旧事初三篇十九

乡村,有独特的美景,骏马、小溪、清新的空气和和吱吱叫的昆虫,都是农家人的好友。

一望无际的草地,就像一张绿色的地毯,望不到边际,那一株株的小草,是那样的鲜嫩,那样的翠绿……一匹匹骏马正一边吃着草,一边疑惑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哪里来的孩子,来到我的天地,是和我一起玩耍吗?”一位农民伯伯过来了,“小朋友,来骑骑马吧!”哥哥迫不及待地骑上了一匹彪悍的骏马,戴上一顶牧羊人的草帽,颇像一位神气的牛仔。这就是乡村的草地。

乡村有弯弯的小河,萦绕着美丽的田园,河水很清凉,洗一把脸,全身顿时变得凉爽。河水清澈见底,看得见水底的沙石,小鱼儿欢快地在水里嬉戏,透明的小虾,一蹦一跳活泼可爱,这就是乡村的河流。

来到山坡上,那成片的树林吸引了我,我不禁深深的呼吸着,那清新的空气,有两只喜鹊,在枝头,一边欢唱,一边造着它们的新房,它们是要迎接小宝宝的到来,这就是乡村的树林!

时间过得可真快,不一会,就到了晚上“织—织-织”纺织娘好像在唱着歌!“呱—呱—呱”青蛙好像正在伴奏……整个草丛里开着演唱会,比赛着谁的歌声听!乡村的夜晚可真迷人!

乡村,不论是什么时候,都有有着浓厚的农家生活,那样的简单,那样的宁静!

乡村旧事初三篇二十

“叮铃铃——”下课了,我收拾好书本,起身,看见有些同学围成一个圈,我也想过去凑凑热闹,冷不防踏在地上的椅子上,险些摔倒在地,我立刻起身,忽然背后一阵劲风,差点身体向前扑倒在地。转身一见,钟博闻横着脖子歪着身子,两只眼睛愤怒地瞪着我,“凭什么踩我的椅子,擦干净!”我说道:“又不是我故意踩的。”但又一想,踩了就擦吧!就转身去门口拿帕子,他见我向门口走,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在逃避责任,勃然大怒,抓住我的领口猛推,我想绊他脚却忘记我在他前面,他一失重,我也失重,贯力向前,他的身体重重的压在我身上,而我的头先落地,我抱着头,感到一阵眩晕。

我的脑袋中有着两个声音,一个是蜜蜂似的嗡嗡声和夏源毫焦急的声音,我流着泪完全听不清楚,后来同学告诉我,他在叫我起来,那时我想立起腰,却起不来,夏源毫奋力地拉我起来,一步一步扶着我下楼,再送我到医护室,让我坐下,他拿出一个纸杯为我接了一些水,轻轻地放在我身旁,然后拿出一只笔询问着我妈妈的电话号码。我端起水靠着墙喝了一口,感到这杯水是最温暖的,我看着他跑上跑下,对我嘘寒问暖,不禁流出一行眼泪,说前面的泪水是因为痛,这一次是因为感动。

夏源毫问我想不想回家,见我沉思良久。“我认为你还是回家休息一下好些。”他建议着,指着我的头。我心中有涌起一阵热流,他又说:“你妈妈叫你接电话。”我接过电话,妈妈问我想不想回家,又建议我能坚持就坚持,下午玩泥塑还是很有趣的。我的同学,我的妈妈都是为了我好。我决定了,男子汉要坚强,坚持下去!

我回到楼下,大家都问我的伤势,虽然我的头上“蹦”了一个包,略带红色,我也回答说没事。只有钟博闻看着我,沉默不语。从同学们的话语中读出了关心,从钟博闻的眼睛里读出了歉意夹着一些固执。

放学了,我端着我那精美的碉楼土堆,显得古老沧桑,但依旧不倒,因为那里面装着友爱之心与永恒的记忆。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还是同学!”我拉着我即将要远走的同学这样说道,她听完之后,紧紧抓住我的手说:“放心,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

是啊,同桌她说的没错,不管她去到什么地方,也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我们依旧一起同过窗,一起听过课,一起学过习,这段岁月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抹掉的,这就是我们的永远。

我的这位同学,她即将跟随她的家人去到美国去读高中了,在我们其他同学都要在本市的读高中时,她却要独自去美国读高中了。虽然她有她的家人陪伴着,但是她没有我们这些一起读初中的同学一起啊!我在送她离开的机场里,忍不住得泪流。她也和我一样,忍不住得泪流。连她的家人看着我们俩,都有些伤感蒙在眼睛上了。

我在机场拉着她说了许许多多的话,她也拉着我说了许许多多的话,然而这些话的宗旨都是“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我们这样说,都是怕彼此因为时间空间的阻隔,而忘记了彼此过去一起同窗过吧!小小年纪的我们,还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我们只想紧紧抓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过去,永远不分开。

然而,机场的广播把我们俩拉回了现实。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我们还会不会见面,甚至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回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口中说的,心中留存着的,抹不去的同窗情,在未来究竟会不会一直存在在我们的心中呢?我们都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她马上就要登机了。她马上就要跟我处在不同的国家了。

我俩最后还是一起大声地给对方肯定“我们有抹不去的同窗情”,我想,这是一种给彼此未来可以回到过去的一个希望吧!

一看见这个题目,你肯定会想:“《同窗情》是写同学之间情谊的。”那么,这是怎样的情谊呢?下面我就来告诉你,这篇文章讲一所中学有个女同学,因严重腿病需要治疗,她的家里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在这时,全班同学用上街卖报的钱给她付医药费。学校同学知道后,纷纷捐款给她,终于让她做完了手术。

看完这篇文章,我完全被他们那种互相帮助的精神所感动了。同时,我也想起了给山区捐款的一件事。那时,学校里号召我们给山区那些读不上书的孩子们捐款。我回到家对妈妈一讲,妈妈边给我钱边对我说:“山区那些孩子真可怜,像样一点的黑板、桌椅、教室一样也没有,有时只能拿树权在沙土上写字,比起你们来真是天壤之别!”我听了心里酸酸的,不禁想:“我们虽然过上了好日子,可也不能忘了他们呀!”我默默地接过钱,赶紧上学去交给老师。现在回想起来,我真高兴,因为当初我做了件好事。山区的同学和我们虽然不同班,不同校,但同是国家的未来,同是“明天的太阳”,我们之间也要互帮互助,使同窗情在我们之间长存。

我喜欢《同窗情》这篇文章,我把它定为我——一个少先队员应有的基本标准。我把它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经常读读想想,以此来提醒自己: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我曾抄录了培根的一句名言:“友谊对人生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是啊,我们班同学中谁在学习上有了困难,别的人总会伸出援助之手;谁过生日或生了病,总会收到几件小礼品或慰问信……我们要让这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同窗情越来越浓厚,使我们班级像个充满温暖的大家庭。

在我们班上,提起“捣蛋”这个词,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起王辰昊来。他经常把谁的文具盒神不知鬼不觉地藏起来,或是在哪个女生的书包里放条毛毛虫。而最近的一件事,却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一节自习课,老师不在,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翻着课本,教室里静悄悄的。突然李若扬同学“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也打破了这沉寂。臭味很快在空气中弥漫开了,教室里一下子炸开了锅,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这该死的李若扬,他憋会儿跑到厕所去吐嘛,还影响我们自习!”“就是就是,他早上都吃啥了嘛!真是的!”不满的目光纷纷投向李若扬。大家掩着鼻子、皱着眉头,表现出厌恶的样子。

这时,下课铃响了,坐在李若扬周围的同学一窝蜂地拥出了教室,李若扬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又难过又尴尬。这时,王辰昊却主动走了上去,不顾呕吐物的臭味,在李若扬身边坐下,轻声安慰他几句。又立刻转过身,飞快地到卫生角拿了一个簸箕,跑出了教室。咦,他又有什么鬼点子了?好奇心驱使着我跟在了他后面。只见他下楼后,立刻奔向了沙场。他究竟搞什么啊?我满腹狐疑,跟了过去。只见他蹲下来,装了满满一簸箕沙,又往楼上跑去。我跟着他,边上楼边想:嘁,我还以为他又玩什么鬼花样呢,结果就是拿点沙上去玩啊,还害我和他一起跑这么远。回到教室时,我和他都已经气喘吁吁。只见他径直走向李若扬的呕吐物,把那一簸箕沙统统倒在了李若扬吐的脏物上。

紧接着,他又拿来扫把,把那沙连带粘着的呕吐物一起扫干净。看着这地面,他仍不满意,再用拖把细细地拖了一遍,空中的臭味也已散尽,王辰昊这才默默离开了。整个过程中他没有一句怨言,只是用自己的行动悄悄地帮助着李若扬。

看着他的背影,我发现,平时矮小的王辰昊在这一瞬间变得高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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