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范文(汇总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8:48:43 |
  • ZTFB |
  • 10页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优先级,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时间、资源和人力的限制。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方案制定的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一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2021年-2022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2021年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2022年完成建设工作。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xxx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二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创新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确保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

2021年,我县被列为全市社工站建设试点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在9月底前全县17个乡镇和涿鹿镇7个社区全部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社工站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坚持规范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规范推进社工站建设。

3.坚持服务基层。坚持社工站建在基层、服务基层的基本定位,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4.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业社工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5.坚持统筹协调。社工站建设既要把握一致性标准,更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服务工作。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开展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受理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三

2018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19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0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_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四

[2017]44。

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以稳粮、优供、增效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为我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0。

年全县确保完成新建。

14.49。

2017。

年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

27870。

亩,其中:龙津。

1250。

亩,鼎湖。

2000。

亩,万埠。

3500。

亩,石鼻。

3000。

亩,东阳。

5020。

亩,长埠。

4000。

亩,黄洲。

2500。

亩,乔乐。

2500。

亩,新民。

2000。

亩,长均。

2100。

亩。

我县将采取。

1.

年度规划统一布局。

2017。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贫困村、国省道沿线和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等重点区域或地块倾斜,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当地扶贫规划,加快组织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解落实任务,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突出集中连片,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渠系建筑物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2.

上图入库统一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农垦办)配合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统计范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报备信息指标体系和报备要求进行统一,实现“一张图”对信息互通共享,便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进行查询、对比分析和统计汇总。

3.

建设标准统一明确。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上按省里确定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

3000。

元。各乡镇政府(农垦办)可根据平原、丘陵和山区等不同地形地貌,在控制资金总量和保障完成实施面积的前提下,参照省确立的投入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并报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

设计评审统一组织。

各乡镇政府(农垦办)要按照相关规定选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省市《设计规范》进行项目设计。县发改委组织和主持,采取现场考察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政府(农垦办)报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书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批复实施。

5.

项目法人统一指定。

县龙安农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乡镇政府(农垦办)作为本乡镇政府(农垦办)项目法人,具体承担编制本区域高标准农田的年度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组织实施及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6.

县级报帐统一管理。

县财政局牵头,县农发行配合,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建设统一的“资金池”,筹集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所需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项目资金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7.

监管程序统一制定。

一是县财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各乡镇政府(农垦办)报送的项目设计预算进行前置审计;二是各乡镇政府(农垦办)要严格落实项目“四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是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县直相关部门挂点乡镇(农垦办)督导项目推进工作。四是各乡镇政府(农垦办)组织专人全程负责项目申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彭开先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长(常务)黄剑魁、县政府副县长杨志文、县政府副县长余建国、县政府副县长徐洋远为副组长,县委农工部部长刘宗彪、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申洪铭、县发改委主任陈敬银、县财政局局长晏洪海、县审计局局长詹先建、县农业局局长万齐印、县水务局局长熊诗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疆江、县农业开发办主任安平、县农发行行长张军、县市监局局长雷兆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党印为成员的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万齐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开办副主任熊林桥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党印、县水务局副局长胡高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黎国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政府(农垦办)均要参照县组建相应的高位推动领导机构,明确办事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2.

明确职责分工。

县农业局履行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负责上下衔接,下达计划、完善制度、指导督导和总结评价等日常工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环节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竣工后新增耕地的审核认定工作,同时做好高标准农田的上图入库等工作;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开办、县农业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县市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标准的协调和指导服务;县委农工部负责协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农村综合目标考核并负责做好与扶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人民银行、农发行负责协调项目贷款资金监督使用;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县审计局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财务审计。各乡镇政府(农垦办)要主动作为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施工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项目自验。

3.

创新投入机制。

各乡镇政府(农垦办)要积极争取省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专项投入和政策支持。强化政府配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同时采取各种方式,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4.

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统筹整合后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建立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统一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审计、检查验收、上图入库等程序,对项目各环节实行统筹管理,确保整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各乡镇政府(农垦办)应将统筹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绩效考核。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级验收考核负责制,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质量、成效、管理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绩效考评工作。考核评价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县级自评、市级全面验收考评、省级督查及绩效考评;项目考评在每年

4

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项目整合工作的自验自评,市级在每年。

6

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各县(区)的全面考评,并将结果报送省;省在。

8

月底前完成省级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开展重点抽查、审计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考评结果是对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推进工作的最终评价,将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通过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新增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需要。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五

为贯彻《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和《xxx中央xxx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推进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民〔2018〕2号)、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豫民〔2020〕4号)落实,现就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采用政府购买方式,实施社工站服务项目,搭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民政服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建立以项目申报、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督导、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健全完善服务内容,推进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统筹协调,鼓励开拓创新。鼓励各级民政部门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社会事务等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服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建成一批汇聚各种社会公共资源的基层民政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解决一大批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共服务难题。

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一)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立社工站项目服务监管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对服务成效好的市(县、区)进行适当补助。

(二)市级民政部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服务指导和评估工作;对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进行备案管理,对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服务成效好的市(县、区)进行奖励性补助,每半年向省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社工站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向省、市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指导承接主体配齐社工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督促承接主体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一金”、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四)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建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配备专职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业务培训和内部督导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是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避免社工行政化风险。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x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xxxx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xxxx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xxxx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xxx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八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创新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确保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

2021年,我县被列为全市社工站建设试点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在9月底前全县17个乡镇和涿鹿镇7个社区全部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1.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社工站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坚持规范建设。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规范推进社工站建设。

3.坚持服务基层。坚持社工站建在基层、服务基层的基本定位,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为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4.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业社工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创出特色、创出品牌。

5.坚持统筹协调。社工站建设既要把握一致性标准,更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源,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服务工作。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开展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受理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社工站建设资金方案篇九

2、团队辅导工作:

青少年寒暑假素质拓展训练营 (每年寒暑假,一周一次,2个月)。

失业人员心理疏导团辅活动、家庭问题团辅活动、如何和孩子更好的沟通团辅活动等日常团辅活动(不同主题的团辅活动每月一次)。

社工站项目要正常运作和开展,需要人员和资金的支持。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每个社工站配备一个专业的社工从业者。

资金预算的费用为12万一个社工站,人员工资5万一人一年,除了基本的设备电脑、办公物品采购之类,其余的用作项目经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