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奔跑的少年读后感【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2-05-17 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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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出发,傍晚归来。

勇敢的猎人,你走过了两千座山和五百条河流,见过了三百只狼和五十只狐狸。如果你要给人们讲故事,那就请你讲狼的故事吧,因为狼的故事最好听。

见到它的时候,我在西藏阿里当兵。那天,我们乘坐一辆越野车从狮泉河出发去冈仁波齐(神山)。半路上,我们看见一只狼孤独地蹲在那里,我们对它产生了兴趣,便将车子向它行驶了过去。它慢慢抬起脑袋,将尾巴软软地甩了几下,然后支撑起干瘦的身躯向远处走去。它起身的动作很慢,但走动却很快。几乎一闪而过,变成了旷野中的一个黑点,随后融入苍茫之中。望着一只狼慢慢融入苍茫,我们有一种失落感,显然,一只高原狼也不愿意让人走近它,稍有动静便迅速离去。

我想,一只狼在夜里会身居何处?当寒冷围裹了它瘦小的身躯,它还将走向哪里?它将在何处卸落疲惫?它是不是将永远奔走,永不停息,直至变成寒夜的一部分?高原上人畜稀少,因此,狼显得善良、温和、充满善意。它们在高原上缓慢前行,奔走到最后,或许只剩下一副干瘦的骨架。风雪迎面劈来,它周身战栗,却不会停止脚步,仍摇摇晃晃向前行走。这就是高原上的狼,走近了,你才会发现它们是最为执着的远行者。

那天晚上,当我以为一只狼已经消融在了旷野中,在我们的车子加速往前迅疾时,它的身影又突然在车前出现了。它没有走远,并且一直与我们在一起。车中的四个人都很高兴。好像一只狼在高原上一直伴随着我们,从车窗望出去,它奔跑的身影犹如是一种飞翔。我们渴望能和狼友好相处,一起走向高原神秘不可知的深处。就这样,它一直在车窗外奔跑。

不知现在在我们车外的这只狼要奔跑向哪里,天亮的时候,它突然不见了。我本来以为它会一直跟着我们的车,加之一夜困顿,便打了个盹,待睁开眼一看,车窗外早已没有了它的影子。我们停车朝四下里张望,四周没有一丝它的痕迹。在什么时候,它觉得自己的奔跑,或者说与我们汽车的比赛已经结束,它便停住,将瘦小的身躯闪进了路边的树林里?大家都很奇怪,它为何会突然离开,而且离开时居然不让我们有任何察觉。大家议论纷纷,还猜测说它只喜欢在黑夜奔跑,在白天不愿意让人看见它的行踪,所以在天亮后便躲起来了。不论怎样议论,大家对它都由衷地表示出赞赏——它奔跑了一晚上,对于我们而言,它变成了一种启示。

因为这只狼,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听到了很多关于狼的故事。有一群从那曲出发到冈仁波齐朝拜的藏族人,走到半路时发现一只狼在后面尾随他们。如果换了别人,也许会恐惧,会想办法打狼或者把狼吓走,但他们一心向佛,在内心将狼视之为神圣的生灵,所以他们没有害怕,仍五体贴地向前叩首朝拜。狼离他们越来越近,一直看着他们的举止,时间长了,他们熟悉了那只狼,那只狼也似乎熟悉了他们。下大雪的时候,人的行进会慢下来,但狼的速度却不会减缓,它很快便走到了人的前面。人们很惊讶,它怎么会知道我们要去冈仁波齐,它像是在给我们带路嘛!到了晚上,人们停下搭起帐篷休息,那只狼在帐篷外蹲下,任大雪一层层落在身上。整整一夜它一动不动,在第二天早上变得像一座冰雕。人们开始上路时,它从地上一跃而起,抖落掉身上的积雪,又和人走在一起。人们有时对它说几句话,它似乎听懂了似的发出几声嗥叫。人们不知道它最终的目的地在哪里,但因为一路上有它,便觉得它是朝圣队伍中的一员。快到冈仁波齐时,它却在一个地方停下不走了。它围着一个小土包转来转去,不停地发出嗥叫。一位当地的老人告诉了人们原因,去年,这只狼也跟随一群朝圣者走到了这里,朝圣者中的一位老人在这里死了,就埋在这个小土包里面。人们对这只狼肃然起敬,觉得它不是狼,而是一个人。要上路了,它却没有要继续前行的意思。人们走了,它对着他们的背影嗥叫了几声,转身走进了山谷中。

我们希望那只狼再次出现。又重复着几天前的动作在车外奔跑。我们多么渴望它的身影重新填补空白了一天的车窗风景。

“其实,藏北最厉害的动物是狼。”一位僧侣后来这样告诉我。“狼老了,跑不动了,它绝对不会在没有遮掩的地方倒毙。它往往会在黑夜里消失,没几天,在它消失的地方又会出现一只狼,分不清它是原来的那只,还是新的一只。好像冥冥之中藏北是狼的永生地,其中有怎样的生死更迭,它们依据的是什么法则,谁也不知道。”在后来的交谈中,我们得知藏北高原的狼和平原地区的狼截然不同,因为高原积雪,狼走过雪地时会把头低下。而平原地区的狼走过雪地时则高扬着头,警觉地观察着四周。高原狼低头与嗅觉有很大的关系,冬天的积雪使气息散布得较为缓慢,它们把舌头吐在外面,是为了更好地获取雪地四周的信息。有一位猎人在一个大雪天跟踪一只狼,雪地上留下狼的爪印,他心想,你就是再狡猾也逃不掉了,我跟着你留在雪地上的爪印,看你还往哪里跑。但进入一个山谷后,狼的瓜印却神秘地消失了,雪地上干干净净,再无一丝痕迹。他想起有人说狼其实是神,在你快逼死它们时,它们会变成别的东西报复你。他害怕了,便转身回去了。后来有人告诉他,你上狼的当了,狼一定是找了一个地方用雪把自己遮盖起来了,你走了之后,它便从雪中出来走了。

听完故事,我们向讲故事的人询问狼跟着我们的车子奔跑的原因,他很吃惊,不相信我们居然会有这样好的运气,以前他曾听说过狼和骑马的人赛跑的事情,一直想看一看,但都未能如愿,没想到我们却遇上了,真是有福气。说到狼跟着车子奔跑的原因,他劝我们不要去打听,这样的事情是没有原因的,因为狼在心里是怎样想的,人又怎能知道呢?他劝我们把这样的遭遇当成一次赐福,这样的话,就会成为一个美好的记忆。

第二天,我们顺原路返回,在半路听到了追逐过我们车子的那只狼的消息——它死了。仔细打听之下,才知道了大概:我们的车子开过去后不久,人们便发现了它的尸体,它大概是在奔跑中撞石而死的,脑汁四溢,身骨四散。但它最后的姿势仍在努力向前,似乎还要向前奔跑。

发现它死亡的是几位到阿里拍照的摄影家,他们把它的尸体收拢在一起,装入纸箱中准备埋入土中。但当地的人劝他们说,不要用箱子装它,直接把它放进土里就可以了。于是,一只狼的埋葬便只是一道古老悲怆的程序:裸葬,人们将它散乱的尸骨和布满血渍的皮肉直接埋入土中,让大地宽广的胸怀收纳了它灼烫的灵魂。

我们赶到的时候,那个简单的埋葬仪式已经完毕,高原上多出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土包,它在里面长眠。我们很想看一眼它,但觉得一只死了的狼和人一样,也应该入土为安,便打消了念头。不远处的村庄里,几个僧侣在举行一个仪式,他们高声诵经。整个村庄一片肃穆。我们坐在石头上听着仪式的声音,似是那只狼还在我们身边,不停地快速奔跑。仪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结束了,人们四散而去,但我们仍然不能平静。一位同行者唱起一首低沉的歌。因为伤感,声音越来越小,但我们相信,此时他的歌声是对一只狼的赞颂。

几天后,我们回到狮泉河,这时候又传来了一个和那只狼有关的消息。埋下它的当天晚上。有一群狼从山谷中拥出,它们在埋它的地方围成一团,然后呜呜嗥叫。很多人都被它们的嗥叫惊醒,出门一看,山坡上密集着一大团黑影,估计有四五十只狼。它们嗥叫了一夜,在天快亮时才安静下来。早上,人们到山坡上去察看,发现埋那只狼的土堆已被刨开,里面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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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1月13日,上海沦为被日寇四面包围只剩下称为“孤岛”的租界区。生活在“岛”上的万中原,从忧思、激愤、奔走、呐喊中觉醒过来投奔新四军,离休后他回忆了这个被恶魔攫走了快乐威胁着生存的年月,想起了同仇敌忾抗争日、汪的初中同学,用十年时间写出小说《孤岛少年》。1993年出版,受到文学界的好评和青少年读者的广泛欢迎,为此1997年再版。在今天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浙江文艺出版社今年第三次重印发行。

《孤岛少年》的故事情节相当生动。1939年暮春,矗立在黄浦江、苏州河口的百老汇大厦,逃出了被汉奸俞大荣骗去受尽日寇蹂躏的沈姐姐,回家以死表示对仇敌的抗争。正在初中念书的弟弟沈兴和同学季志祥、吴根法为了报这个仇,为了寻找中国的希望,积极参加抗日反汪活动。通过错综复杂的多角斗争,伴随男女同学之间的感情纠葛,产生种种故事,最后杀死了汉奸俞大荣,但遭到日、汪和租界巡捕房会同搜捕,季志祥逃往大后方重庆,沈兴在共产党人张世瑜的影响下到苏北抗日根据地,吴根法送走季、沈二同学留在“孤岛”上继续斗争。

全书再现了那个年代的历史氛围、人际往来、方言习俗,描绘了十里洋场的光陆怪离和春夏秋冬的都市景色,富有上海气息。在人物刻划上,作者着力塑造沈兴、季志祥、吴根法、顾铭珍等机智、勇敢的中学生形象,通过他们一连串显得迷离莫测、复杂多变的抗争活动,给读者了解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远东大都市和上海人民拥有的爱国主义传统,听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祖国的青少年是怎样“发出最后的吼声”的……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孤岛少年》通过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的演绎,让读者感知我们的中华民族精神。在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重读,更让人思索万千,鼓起信心,怀念起那段岁月的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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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观后感

《奔跑吧兄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电视剧,活动很诱人。比如:让人心惊胆战的撕名牌大战、让人乐极生悲的找箱子……都是非常有趣的!

邓超,他力量较大,但面对势力强大的金钟国、黑人、孙扬这些赫赫有名的角色,他总想到的是:逃跑!如果他像郑凯一样的合作,准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王祖蓝、王宝强是天生组合,叫“宝蓝组合”,王宝强虽个子小,但很灵活、机灵。王祖蓝也一样,但是他那蓝氏笑声让人心惊胆战,还很会躲呢!

陈赫又名“贱曾、天才小赫赫、同谍王中王”他有着天才的大脑,大脑里有着“可悲的脑汁”,他做事都小心翼翼的,喜欢在人毫无防护下,先下手为强!

郑凯和杨巍也是天才组合,他们总能活到最后。

李晨又名“大黑牛”,他有着惊人的力量。

《奔跑吧兄弟》是个很好看的电视栏目,总票房达到10万亿以上呢!

这个《奔跑吧兄弟》电视是很值得看的,你也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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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一缕阳光,透进我的窗户,我,在美好的睡梦中醒来,望着窗外那湛蓝的天空,我不禁想:啊!又是一个美好的假期!

正当我美美地想着,又准备回到我的梦乡时,妈妈推门而入,大声地吼着:“还睡什么睡,昨天你跟哥哥约好的,要一起去跑步的,你可不要失约哟!”说完,妈妈便死拽着我,把我拖到了大操场。

大操场上,已经聚集了许多晨练的人们,有的在跑步,有的在打羽毛球,还有的人在做早操……

这时,突然耳边响起了一阵惊天动地的呐喊声,我寻声望去,原来,在不远处,正在举行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

看着这些热爱运动的人们,我的双腿竟开始不听使唤了,直冲冲地奔向了跑道,迈着大步,兴致饱满地飞奔起来。

一阵阵清凉的、和着露水地微风抚过我的脸庞,一路上,小草摇头晃脑,小树舞动着满身的叶子,天上的白云凝望着我,它们个个都好像在为我加油。

渐渐的,我越跑越快,超越了前方一个又一个人,我的双脚似乎装上了风火轮,怎么也停不下来。正当我细细地体会这种舒服地感觉时,一个黄色的身影疾速地将我甩在了尾后,我的双脚开始不服气了,自行加起速来。风儿们呼啸着从我脸旁刮过,我感觉自己的每一寸肌肉都在有力的收缩着。

终于,我看清了那人的庐山真面目,他竟然是哥哥!

“哈哈哈!”,在一片欢笑声中,我们再次飞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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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又看到了《少年闰土》一文,脑里也涌现出很多我心中的“闰土”。小时候门口是围龙屋一条窄窄的走道,走道两旁是为生计忙碌的各行各业的邻居,时光流转,旧屋渐渐冷清,能回忆的只是空荡荡的房子,还有那群小伙伴,他们或离去,或搬迁。我不明白还有多少人会在不知不觉中离我而去。每次回到熟悉的小巷,每个角落都有我留下的童年大多数快乐的时光。我们在那个年岁不断的挥霍着我们的青春,最后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长大了。

有时在想:是不是在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一群快乐的小伙伴,我们总黏在一齐,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虽然乏味,但我们却开心的玩着,笑着,而且在不一样的季节有不一样的乏味游戏。我们在一齐说着不明白说什么的说不完的话,玩着不明白为什么玩不完的游戏。似乎童年总是做乏味的快乐事情,似乎童年总是快乐的做乏味事情。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再次与我们童年的伙伴相遇在茫茫人海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他也变成了闰土。但是我们自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但是都是千万闰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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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喜欢你,慢慢的回忆,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

喜欢,可能是第一次见面分开后久久都不能平静的心情;可能是想和你背着包去寻找蓝色蒲公英;可能是淋着漂泼大雨做疯狂的事情;也可能是每当困意来袭时舍不得的晚安。。。。。。

喜欢看言情小说的我对爱情有着梦幻般的憧憬,现实生活中我的爱情阅历如白纸一般,空空如也。说到喜欢,我可能从追星这方面体会得比较多,其实喜欢自己的爱豆也是喜欢一个人吧,他们是我努力的源泉,亦是我奋斗的目标。我该感谢他们,没有他们的我就像一个无头苍蝇生活在这充满铜臭味的世界里,也许现在还找不到自己生为人的目的。父母给了我血肉之躯,我却用它做着与父母无关的事,这可能会遭到许多人的谩骂,但我觉得这并不冲突,我想说是爱的种类允许我这么做的。我喜欢他们,不是身体上的占为己有也不是心魔的捆绑,只是内心的希冀与寄托,想为自己的梦想找一个依靠。他们就像一道光暖暖的洒下来,让我有了忍不住的小期待,那可能是因为爱。

爱是千变万化的,是无法预料的。爱是付出,也可能是收获。

《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是当今非常受广大青少年欢迎的读物,这是一部以校园暴力为题材的言情小说。在当下,校园暴力是非常受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因为校园暴力,许多青少年受到了这个年纪不应该受到的伤害,尤其严重的是它会给青少年留下难以磨灭的心里阴影。这部小说还有最吸引我的一点就是它的剧情:“你有没有为一个人,拼了命地去努力过?北望今心,陈年不移。有一种爱是藏不住的,闭上嘴巴,眼睛也会说出来。”男主与女主的相依为命,男主拼命的去保护女主;青春的悸动,孤独内心的碰撞;是爱的火花也是爱的依靠。

在北野的眼里,陈念是个小结巴,却是自己不可流失的命;在陈念眼里,北野是个街头小混混,却是自己信任可以保护自己的人。陈念生活在一个自己痛恨的世界里,她想逃跑,她想远离。在这个世界里,她渴望得到保护。在高三最后的生活里,她遇见了北野,这个男孩让她感觉到安全,让她原本充满危险的生活有了那么一点稳定。陈念的出现就在北野灰色的世界变得有了那么一点的色彩,让他觉得不堪入目的身世背景是他生活的束缚,他想随风飘荡。他们就像是上帝遗弃的孤儿,17岁的北野,16岁的陈念,他们是彼此的依靠。本以为他们可以就此依靠着生活下去,可是残酷的世界好似凶猛的野兽,紧追着他们不放,北野为了保护陈念,进了别人一辈子都不想去的警察局,他在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陈念。他们之间的爱是一个眼神就能够传递对方的寓意。最后,陈念回到了他们曾经居住过的小屋,在他们的课桌上写下“小北哥,等我长大了,我来保护你”。

小说读到这里,我哭了。吸引读者的是他们不言而喻的爱,是他们拼了命的去守护对方。

“那一天,

他们坐在高高的屋顶,她问:‘北野,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说:‘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一个好的结局’”

青春年少,内心的悸动,喜欢你,守护你是我唯一能做的,也是我唯一想做的。在我眼中,少年的你,是如此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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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闰土》读后感300字

这段时间,我们学习了有关鲁迅的文章,其中的《少年闰土》让我感触特别的深。

课文讲了“我”和闰土相见相识的情景,虽然时间短暂,但是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闰土的机智勇敢、活泼可爱、见多识广深深吸引了“我”,而他自由的生活环境也让“我”十分的羡慕,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自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国家到处爆发战争,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连性命都随时可能受到威胁,更何况是自由,“自由”是一个好遥远的地方,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伟大的鲁迅先生才用自己的一生为人为服务,创作出不计其数的文章,他的文章中字字句句都透露出为天下疾苦而抱不平的心情,那对自由的向往,对黑暗社会的愤愤不平,都使人感动不已,无不激励着我们中华儿女顽强拼搏,虽然鲁迅先生不在了,但是他的精神将一直延续下去,永不消失!

《少年闰土》读后感300字

我读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我知道它是选自鲁迅的《故乡》,读后感触很深。我对鲁迅和闰土都产生了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为大祭祀值年而认识了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捉鸟、拾贝壳、看瓜刺猹等活动,玩得开心。但正月一过,闰土要走了,可是闰土走了以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过一包贝壳……

读完这篇课文,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一点也不认为闰土的“土”,反而在不断的交往中加深了友谊。这是一种高贵的品质,特别是鲁迅成了伟大的文学家,仍旧没有忘记闰土,他,这种品德真的是朴实无华。值得后人学习!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乡下,我也经常利用节假日到那里去,那里的生活的确值的回味,而且农村孩子有很多的优秀品质值的我们学习。

《少年闰土》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在课文中读到了一篇文章——《少年闰土》……

文中写“我”(指作者鲁迅)和闰土是好朋友。闰土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农村的趣事,有: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沙地观鱼等。于是,“我”对自己生活强烈不满,十分向往农村生活。闰土要回家了,“我”急得大哭。但闰土还是走了。

闰土,这个活泼可爱、聪明能干的农村少年与作者鲁迅是短暂的相识,纯真的友谊,更加突出作者鲁迅十分想念、怀念少年时代的闰土。第一段瓜地描写: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段话描写衬托出闰土的机敏与勇敢。闰土生活在农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广泛接触大自然。而作者鲁迅呢?则生活在高墙、厚壁之中,无法广范接触大自然。

这篇文章告诉我:既要学好书上的知识,也要广范接触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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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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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了一场跳高场上的失败,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我知道,接下来的400米我将迎战高手蒋浩航,毕竟他是田径队训练的,几乎也是没什么希望了。我叹了口气,好不容易才报上名,却没能为班级争光。

休息闲余,我为50米和跳远的同学喝彩,一下夺下4金2银,我兴奋不已。50米跑完了,休息一会儿后便是400米。我先平静了一下,准备拼搏!可是就在这节骨眼儿,我突然被王贤皓从后面猛击一下,只感觉一个重物狠狠砸向我,我一下飞出去,摔在地上。潜意识我用手支撑住身子,还好,只是皮外伤。我摔在地上,第一句就是冲王贤皓骂出一句,本来想冷静的我根本冷静不下来,要去消毒时,400米开始检入了。我带着负伤的腿去检入,狠狠瞪了王贤皓一眼。这下糟了,强劲的对手和严重的伤势,岂不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发令枪声震耳欲聋,突破云霄,我一下飞奔出去,加油声也随之起。我心中打着小算盘:长跑练的是耐力,前面先慢慢来,积蓄体力后面冲刺,杀对手一个措手不及。每个人呢也都有性格,我就是一个急性子的人。看着对手已经遥遥领先,急性子的我就再也忍不住,还是一阵狂跑追上对手,但我这么做就和我的打算相对论了。没办法,就使劲跑,管他什么对策呢!300米跑完,我的肌肉一阵抽动,伤口的血液开始慢慢向下滑,寒风一吹,痛得刺骨,加上我的腿力量早已殆尽,我进入了慢跑状态。“最后50米的冲刺!”啦啦队喊道。我昂起头,咬着牙,也不管姿势好不好看,拼了!可是最后的50米太短,在也没能反超,我和田径高手相差了3-4秒,屈居第二。

比赛结果出来了,我第四,还是没有进入前三,胜利在一次与我失之交臂。当然,我能和每天训练两小时左右的田径队队员跑得只相距3-4秒,也就是说,我只需要多一两周的锻炼,也许就能超越这既近又远的高度。这次比赛虽然还是没能拿到奖牌,但是也是对我一种肯定,我三年级时拿过铜牌,可是4、5年级就没有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明年最后一次的运动会,我一定要有所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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