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精选15篇)

  • 上传日期:2024-04-14 18: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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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好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通过查看以下方案范文,你可以了解到一些成功方案的关键要素和表达方式。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一

根据《xxx优化营商环境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改进措施的通知》要求,xxx税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对照表格分工对应指标逐项确认,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认识和把握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关注核心指标问题清单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将排查整改工作任务具体落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学懂弄通、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学习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掌握指标体系,准确把握调查的重点指标、重点人群、重点数据、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期等内容。通过多样形式,向系统内外准确传递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的相关知识,提升系统内外对营商环境了解的程度。

(三)逐项整改,按期完成任务。

对标报告及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深入分析,查摆纠正,提出有效措施,扎实、细致、有效开展整改,总结工作经验,杜绝“重布置、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质效,完善优化营商环境。

(一)“开办企业”中实名登记的问题。

措施:加强推广金税三期实名办税系统,将“按户实名”改为“按人实名”,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一人实名,多户通用”,避免重复采集现象。企业办税人员只需要“刷脸”实名认证一次,今后就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快速登录,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办税人员实名认证后,与该办税人员关联的所有企业均可以使用,无需再逐户认证,减轻财务人员办税负担。

整改时限:已完成。

(二)“开办企业”中办理发票领用的问题。

措施:推行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对于新办企业需进行的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实名采集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相关涉税事项,实行“套餐”服务,将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简化为一次填表、一个流程、一次跑路,实行即办服务。针对新开办企业专票申请时长的问题,严格按照xx税函〔20xx〕54号中规定执行,即,办理纳税人首次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下户进行核查,普票、专票申请时限一致。

整改时限:已完成。

(三)“登记财产”中税务网络的问题。

措施:全面实行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行房产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的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关联审批”的办理模式,将不动产中涉及的税务、交易、登记等所有事项整合设立综合性办理窗口,通过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纳税人的所有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改造税务网络系统工作已在全省开展,20xx年内能够使税务网络与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络能够互通,提高办事效率。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前。

(四)“纳税”项中税收政策宣传及执行问题。

措施:积极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和数据,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配套性、针对性的应对和提升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的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相关措施,开展针对性强、专业化的政策宣传,结合税法宣传月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加强纳税人学堂的建设,积极宣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红利传达到位。持续开展“简政减税降负”政策专题培训,确保减费降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让企业应享尽享,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五)“纳税”项中信用等级相关的问题。

措施:加大推行纳税信用评价的力度,广泛开展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培训,将各个等级的评定标准以及奖惩措施告知纳税人,引导纳税人重视纳税信用,提高税法遵从度。市、县两级联动推进银税互动工作,建立以征信互认为基础的银税合作机制,推进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有效对接,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利的融资服务,全面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结合试点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与刺桐红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等乡镇银行开展银税合作,并向签约乡镇银行主动推送守信个体工商户名单,帮助个体工商户取得授信贷款,缓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整改时限:20xx年9月前。

(六)“纳税”项中网络系统建设的问题。

措施:多方面、多渠道收集纳税人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积极与上级局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征管系统存在的问题。加大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服务厅“税务桌面云”系统的投入,将云计算技术引入纳税服务领域,搭建标准统一、数据集中、运维快捷、应用灵活、实用安全的系统,增强系统流畅性,提高办税效率、压缩办税时长,确保纳税人在申报高峰期能够顺利进行电子申报。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七)“纳税”项中咨询渠道较少的问题。

措施:大力推广税企联络“e平台”,实时接受纳税人业务咨询和涉税诉求等,推行“免打扰式”服务、辅导和风险提醒等,增进征纳理解互信,及时化解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区和网上办税体验群,对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但已实现网上办理的涉税事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指导,引导纳税人到网上办税体验区进行辅导,提高纳税人网上办税水平。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八)“纳税”项中大厅服务的问题。

措施:加强办税窗口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最新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进行培训,以及金三操作系统的培训,确保窗口人员能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办理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纳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优化办税大厅窗口服务环境,提升大厅物理布局,提升办税厅人员的服务意识,推进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推出导税预审服务,将资料的审核和填写工作进一步前移,导税员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填报情况进行预审,防止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加大对窗口人员的激励力度,统一考核标准,按月考核,促进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提升。组建咨询专家团队入驻办税服务厅,增强办税服务厅咨询辅导能力。

整改时限:20xx年8月前。

(九)“企业注销”中往返次数的问题。

措施:一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分类办理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如: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采取即时办结服务。对于不符合即办条件的,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二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三是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四是开设专门清税注销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提供专业的业务指导,并开展材料要件、形式、内容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缩短注销企业时间;五是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管理员负责问清情况,根据事项和复杂程度,区分即办或非即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六是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征管体制改革后,征管系统也实现了并库,注销流程统一化,改变了原来要走二套系统(原国税、地税系统)模式,实现了一家一系统的注销流程,简化注销流程,缩短了办理限时。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二

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利用一年时间,针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计生政策落实打折扣、企业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政策落实、企业经营等方面,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2.对标先进省市,企业在其他省能办到的在河北不仅能办到,而且办得更好,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

1.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及单位: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作出明确规定;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对于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先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二)严格规范中介服务。

1.对申请人能够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审批部门不得干预。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不得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不得将行政许可事项转交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办理;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不得通过设定特别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采信特定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中介服务等形式,变相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2.对没有法定依据、属于部门审批职责范围、额外增加申请人负担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对现行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但尚未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收费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牵头处室:财务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3.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财务处。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1.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推动服务事项办理由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通过委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依托移动终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逐步构建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许可、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四)全面加强公共服务监管。

1.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实效,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相对集中执法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五)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所有审批事项集中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彻底消除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完善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重点查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服务窗口在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委门户网站设置网络意见箱,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在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开展问卷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活动。认真对待评议结果和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视情况采取上网公告、寄发函件、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反馈,切实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六)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不断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2.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xx〕39号),积极引入一批优质民营资本,补充我省医疗市场和健康资源。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3.积极落实《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xx--20xx年)》,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4.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设置医学检验所、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xx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1.集中学习讨论。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河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处室、各单位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在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2.全面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上网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3.广泛征集。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省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对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根据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确定全委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全省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成立全委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要建立健全处室(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专项整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委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开门搞活动,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查问责。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列入委重点督查任务,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处室、委属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作进程的,严肃问责。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三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xx〕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xx〕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xx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xx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四

为切实做好第4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工作,本着崇尚艰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第43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输变电设施环保知识科普为重点,同时突出公司电网建设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营造出“绿色电网、和谐家园”良好社会环境,共建美丽幸福神农架。

二、宣传主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设立

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发展策划部、建设部、运检部、营销部、财务部、物资公司、安监部、调度控制中心等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宣传工作小组。环境宣传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发展策划部)。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5日上午8:30—下午17:30

地点:松柏镇中心街及各乡镇供电所

五、活动内容

(一)在松柏镇中心街举办宣传活动

在松柏镇中心街设置咨询台,组织我公司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普及电网环保知识,切实做好环保宣传活动。

(二)横幅环保标语的签写活动

发动公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每在横幅上写一句自己对于环保话题有所感悟的话语或签名就可领取一个环保袋。

(三)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邀请神农架电视台全程报道“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四)同步在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

(1)在乡镇醒目位置悬挂印有环境日宣传口号的横幅。

(2)在人员密集区发放宣传资料。

(五)开展电网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

邀请电网环保知识专家为在校中小学生讲一堂环保知识课。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倡导低碳生活,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形成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同时介绍“绿色电力”、“安全电力”以及输变电设施环境影响的真实情况,理解输变电设施的公益性和电网发展的必要性。

2017年5月15日

今年6月5日是第45届世界环境日,为做好宣传活动,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是播放ppt宣传片、电影及发放宣传资料,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环保宣传力度和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热情。

一 、活动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6月5日晚19:30至22:00,在襄州区旭园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二、 邀请领导和参与人员

拟邀请区人大或区政府领导出席;拟邀请环委会成员单

位、辖区内大型企业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等 及环保协会参与活动宣传,各科室安排一人以上人员,大队、监测站安排5人参与宣传。

三 、活动安排及分工

1 、办公室负责联系场地及布置。活动场地布设1个充气拱门(标明环境日主题)、四个气球宣传标语,安排活动人员所需桌椅和饮用水等。

2 、法规科负责宣传资料及展板。宣传资料为印制的宣传单、法律汇编及购物袋等,每样准备200份。展板利用现有制作好的展板进行宣传,并制作横幅、标语等。

3、各业务科室、大队、监测站人员负责宣传资料发放和设置咨询、投诉台。

4 、法规科负责组织新闻稿件,联系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 、资金预算

1、 布设充气拱门及气球:拱门300,每个气球150,包横幅标语,合计900元。

2、 播放ppt宣传资料及电影:500元。

3、 座椅租赁及饮用水购买

4、 工作人员及邀请人员就餐费用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五

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马上就到了,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本文为大家分享的.是2016年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切实组织好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实现今年全市环保工作各项目标营造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精心策划、组织丰富多样的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不断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广泛凝聚保护生态环境正能量,为实现今年全市环保工作各项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一)举办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百日环境监测技术大练兵”成果展示,让群众检阅环境监测技能,了解环境监测工作。

(二)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载体,开展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活动,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

(三)市、县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环保开放日”、“环保为民测甲醛”等活动。

(四)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各县市区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载体和渠道,公开2015年环境质量、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等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开展环保新闻宣传。增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主动性,提前策划、开展新闻宣传系列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渭南日报要组织记者深入环保一线采访,对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集中、连续、跟踪报道。

(六)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引导和培养公民环保意识、节俭意识、低碳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合理消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

6月3日,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环委会成员单位统一在中心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为宣传活动提供场地、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搞好协调配合。市级及各县市区环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互动,形成集中宣传效应。各级财政、住建、综合执法、规划、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环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按时报送总结。各县市区要对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6月1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环保局。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六

活动目的: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行为将决定下世纪我国环境状况的好坏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进程,同时儿童环境意识的增强又会进一步促进当代成人环境意识的提高,使整个社会形成良性循环。向幼儿进行环保教育,从小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的责任。因此,在幼儿园展开环境保护教育,让幼儿初步了解环境与人类的关系,使幼儿从小萌发环保意识,做个环保小卫士,成为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针对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开展了“世界环境日”的活动,旨在萌发幼儿的环保意识。

主题活动内容:

上午。

活动一:科学垃圾分类。

活动目标。

1、知道垃圾的简单分类,懂得“垃圾分类”的意义。

2、了解垃圾的分类,能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垃圾分类投放,提高分析、分类、比较的能力。

活动二:社会地球妈妈。

活动目标:

1、使幼儿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及主要原因。

2、教育幼儿要从我做起,注意保护环境,增强幼儿的环保意识。

下午:实践活动:大自然我为你效劳。

活动目标:

1、初步了解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知道其简单寓意。

2、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懂得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道理,关注周围环境,增强环保意识。

3、通过实践活动为维护环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4、知道绿色代表着洁净,知道绿色植物对人类的好处,产生保护绿色的情感。

过程:

一、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来历。

二、了解20__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20__年——森林,大自然我为你效劳。

三、组织幼儿集体进行给幼儿园的植物浇水、除草,对幼儿园周围捡垃圾活动。

(1)谈话,了解绿色植物对人类的好处,产生保护绿色的情感。

(2)老师讲解活动要求。

(3)幼儿实践活动:

a.为幼儿园的植物浇水、除杂草。

b.为幼儿园周边拾垃圾活动,指导幼儿把垃圾放入垃圾袋中,集中处理。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七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八

为隆重纪念世界环境日,践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活动主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局工作要求,现将第45个“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为充公体现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引导全社会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发展理念,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环保部确定20__年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各学校在举办环境宣传日宣传活动中,统一使用并突出国家确定的主题,以创模、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二、活动时间。

20__年6月3日至7日。

三、活动形式。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紧紧围绕创模“进学校”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有电子显示屏的学校循环播放“65世界环境日”和“创模”相关宣传内容。在6月5日前完成设置宣传标语1条以上,制作专题宣传栏一期。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6月5日前上一堂“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班会;在6月5日当天组织开展一次“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师生签名活动。

3.组织师生开展1次全校清洁日活动,对办公区域、班级包保区域环境进行整治。

4.倡导师生践行绿色出行。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2.各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和图片资料于6月7日前报袁副校长处.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x〕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开展以下9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营委办发〔201x〕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3日至2月28日)。

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汇总考核各行动组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

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实施和建设新课程的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根据《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20xx学年开始,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教学评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组织教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改革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激励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的学习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评价原则。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等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指导为主,评估为为辅,重在过程。把教学评估作为教师评优、评模重要依据。教学评估工作要做到平时工作中评估,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教师为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单位,将学校在职的全体教师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在对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德、勤、能、绩、教学研究指导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调察、课堂听课、与教师对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和评估。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建立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和便于运作的教学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4、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对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规范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同时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5、等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评价方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水平。重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的措施,鼓励特色教学和教育创新。

四、评价方法、步骤。

五、评价内容。

(一)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5分)。

以教师职业为荣,珍惜自身工作岗位,关爱学生。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为人师表(5分)。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心胸豁达、吃亏让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二)专业水平。

3、学历资格(3分)。

中学教师学历达到所任学科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教学技能(4分)。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一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

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二

(1)检验招聘工作的成果与招聘方法的有效性程度(2)下次招聘工作的改进。

二、招聘评估工作小组的构成。

招聘工作评估小组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招聘工作人员及用人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评估内容。

(一)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是指从提出招聘需求到人员实际到岗之间的时间。

(二)用人部门满意度。

主要从招聘分析的有效性、信息反馈的及时性、提供人员的适岗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招聘成本评估指标。

1.招聘成本。

招聘成本是指为吸引和确定企业所需要的人才而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广告费、劳务费、材料费、行政管理费等。

单位招聘成本=总成本/录用人数。

招聘所花费的总成本低,录用人员质量高,则招聘效果好;反之,则招聘效果有待提升。总成本低,录用人数多,则招聘成本低;反之,则招聘成本高。

2.选拔成本。

它由对应聘人员进行人员测评与选拔,以做出决定录用与否时所支付的费用所构成。

3.录用成本。

录用成本是指经过对应聘人员进行各种测评考核后,将符合要求的合格人选录用到企业时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入职手续费、面试交通补助费、各种补贴等项目。

4.安置成本。

安置成本是指企业录用的员工到其上任岗位时所需的费用,主要是指为安排新员工所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办公设备费用等。

5.离职成本。

离职成本是指因员工离职而产生的费用支出(损失),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因离职前的员工工作效率的降低而降低企业的效益。

(2)企业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3)岗位的空缺产生的问题,如可能丧失销售的机会、潜在的客户、支付其他加班人员的工资等。

(4)再招聘人员所花费的费用。

(四)基于招聘方法的评估指标。

(1)引发申请的数量。

(2)引发的合格申请者的数量。(3)平均每个申请的成本。

(4)从接到招聘申请到方法实施的时间。

(5)平均每个被录用的员工的招聘成本。

(6)招聘的员工的质量(业绩、出勤率等)。

(五)录用人员数量评价。

(1)录用比。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2)招聘完成比。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3)应聘比。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四、评估总结。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撰写招聘评估报告,报告应真实地反映招聘工作的过程,为企业下一次的招聘工作提供经验。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引导和规范中小学管理。根椐《_中央_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余干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办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和谐公平、质量优良的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构建并完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新机制,进一步促进学校形成规范办学、民主办学、自主办学、特色办学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力打造精品学校。

二、评估对象。

全县公民办初中、小学。

三、评估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基础性指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民主性原则。坚持民主办学,在平等、自由和尊重权利的基础上,让学校的全体成员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大政方针谋划,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参与学校的评价。切实在制度、程序上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自主性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学校根据各自的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和完善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并构建起校本评估机制。全面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活学校发展的内驱力,增强学校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主发展的能力。

(四)发展性原则。以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为对象,关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增量。引导学校以特色创建为抓手,认真探索学校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和关键点的突破工作,并及时总结发展经验,有效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突破点的不断累积,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发展。

四、评估内容。

《方案》内容由基础性指标、警示性指标、过程评估指标、附加指标四个指标组成,其中:附加指标公办学校为参考指标,民办学校为加分指标。具体内容见细则。

五、评估方法:

1、采取终端(综合)评估和过程督查相结合,随机评估与集中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实行全程评估,什么时间做什么就评什么,突出过程评估。过程评估采取不定时间不分次数的方式进行,小学侧重对村完小、村小(含教学点)的评估,注重课堂教学的评估,重点看课改理念的落实情况。过程评估每学年至少一次,过程评估扣分要记入总分,在复评中发现上次评估中要求整改的内容而未整改的要累计扣分。

2、终端(综合)评估工作分中学、小学两组同步进行,评估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抽签方式决定,并在评估前一天通知受评学校,评估采取听取校长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进课堂听课、调查问卷、师生座谈、实地察看、抽查完小等方法进行。每校评估时间为半天。

六、实行5a制等级标准。

评估等级划分。

七、结果使用。

1、奖励。

(1)对“4a”以上的学校颁发全县教育教育质量4-5a学校奖牌;。

(2)对评估总分排在前10位和第11位以后且进步3位以上的学校副校长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职称,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评估名次按初中与小学部合并计算进退位。

(4)评聘高级职称指标向获“4a”以上的学校倾斜;。

(5)对连续三年评到5a的学校。给学校和校长奖励。

2、处罚。

(1)当年评估总分排位下滑10-14位的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主持工作,次年学校的评估成绩必须进步3位以上,否则不能复职;副校级领导进行诫免谈话,次年所分管工作落后实行免职。

(2)当年评估总分排位下滑15位(含)以上的学校、评估为无“a”学校、连续三年评估排位倒三位内的学校,对学校班子先免职,再考核选用。

(3)当年评估为无“a”的民办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向县教育局提交整改意见,次年仍为无“a”学校实行停业整顿,停止当年招生。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四

(二)项目概况。

二、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评估。

三、建设条件评估。

四、技术评估。

五环境评估。

六风险评估。

七、盈亏平衡分析………(略)。

八、总评估。

(一)该项目建设,对,,,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在××市政府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该项目建设进展比较顺利,建设的内外部条件均已具备。

(三)该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已经过国内工业性生产试验,技术成熟、可靠。××制药厂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配置是完整的,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四)经济效益显著。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篇十五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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