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联络制度(通用9篇)

  • 上传日期:2023-09-14 00: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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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一

1、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定期征询病人意见,每月召开住院病员座谈会,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科室进行整改。

2、对门诊病人每半月进行一次病人满意度测评,对住院病人每月一次病人满意度测评,对出院病人出院当日进行测评,广泛听取病员意见。

3、对出院病人意见反馈,每季度函调一次。

4、对各类满意测评结果及时向科主任反馈,每季公布统计结果,并与绩效综合目标考核挂钩,病人满意度低于90,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建立健全病员满意度评价、反馈、整改体系。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二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和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患者想要得到的医疗信息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1、 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

2、 挂号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情况。

3、 门(急)诊首诊医师:门诊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在接诊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办法,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接受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满意离去。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不便而导致患者依从接受的程度)以及花费情况,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4、 住院处人员: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补缴预交款、进行结算、查询费用等情况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如有争议,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费用发生源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源头给予沟通解释。如系住院处记帐录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 病区住院期间的沟通

(1) 入院时沟通:病区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发现患者新来入住,均应主动、热情上前招呼,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值班护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病床以后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2) 病区首诊医师:病区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当班医师(含进修、实习、新毕业轮转医师)发现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护理程序一经结束,当班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完成以后应立即与患者及家属就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的内容、饮食、休息、注意事项等进行初步沟通。

(3) 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护士办理住院的同时即应开始进行诊疗抢救等活动,并及时告知相关内容(诊断、危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书写危重告知书。危重告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同意拟定的诊疗方案。

(4) 由于风险、费用等原因患方不同意最佳诊疗方案时应拟定次选方案,并就患方不同意选择最佳方案而选择次选方案由患方签字认可。

(5) 入院三天内的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三天内必须进行正是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方介绍疾病诊疗情况、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需要患方在哪些方面予以配合、以及患方对诊疗的意见体验等进行广泛沟通,密切医患关系。

(6) 住院期间的沟通:包括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后、变更诊疗方案、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急危重随疾病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等时机的沟通。以上情况沟通要及时,消除患方不良情绪对诊疗造成不利影响。

(7) 出院时:医护人员除正常出具出院证、出院记录外,应向患方明确说明患者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注意事项,随诊及随访时间。需要时应为患者出具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盖章和复印病历应由经治医师负责办理。

6、 医技科室及其他协助诊疗科室的沟通:包括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内窥镜室、电生理室、功能检查室、检验科、病理科、细菌室、手术室、特殊治疗室、康复治疗室、针灸理疗科、其他门诊专科等。上述科室应主动热情招呼患者进入诊疗程序,说明注意事项,在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回答患方提问,介绍诊疗目的。沟通口径应与申请医师口径一致,以免引起歧义而导致不良后果。绝对禁止上述科室超过专业执业范围回答咨询。必要时应进行了解患者病史资料的沟通。

7、 药房:药房药剂师调配处方时应主动热情的做好窗口接待工作。处方存在问题时应向患者说“对不起,有个地方我看不清楚,我去问问医生,请您稍侯片刻”,征得患方同意后应主动找相关医师进行修改,不可让患者往返纠正。发出药品时应交待清楚每种药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直到患者满意离去。

8、 收费处:参照住院处执行。

1、 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注意既不能引起歧义,也不能引起患者不科学的幻想。

2、 沟通要注意内容的层次性。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文化程度和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如已经发生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

3、 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季节性疾病可以进行集体沟通。

4、 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科室或小组共同与家属正式沟通;对于治疗风险大、效果不理想及预后不良者,应由科主任主持科内会诊讨论后由科主任为主集体与患者沟通。

5、 对于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应立即将其做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性沟通。预防性沟通应记入病程记录,必要时由患方签字。

6、 经治医师与患方沟通困难或障碍者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尽可能由上级医师)沟通。

7、 诊断不明或病情恶化时科室内医务人员应先进行讨论,统一协调后,再行沟通,避免患方不信任或产生疑虑。

8、 沟通时可以借助于实物、图谱、标本、模型等对照讲解,增加患方感性认识,便于患方对诊疗过程的理解和支持。

1、 一个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 两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医疗费用给患方造成的心理压力。

3、 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 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加的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亲属姓名、实际内容、沟通结果等。重要的沟通记录应当由患方签署意见和签名。

1、 医患沟通做为病历记录的常规内容,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做为质控点。

2、 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投诉或纠纷者,承担全部损失。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三

一、医患沟通的主要内容

医护人员与所有就诊病人(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病人)都要进行及时的沟通,应根据不同的病情和需要进行。沟通的内容包括患者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转归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情况等。

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新病人入院后,责任护士必须在2小时内向病人或家属宣讲“住院须知”,进行相关指导。接诊医生在仔细地询问病情和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后,应及时地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及下一步检查诊治方案与患者进行沟通。

2)危重及抢救病人则要抓紧时机,分清主次。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与患者或家属就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1)常规沟通:医疗小组的各级医师及护理人员要充分利用查房、治疗等与病人的接触机会,根据医患沟通的内容和患者的病情及心理需求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沟通,使患者和家属在就医过程中达到“三明白”:对病情明白,治疗措施明白,治疗费用明白。并将沟通内容在病历上进行记载。

2)重点沟通:疑难、危重病人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直接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患者病情的疑难、复杂性、危重程度、治疗预后以及下一步诊疗方案、抢救治疗措施等与家属进行重点沟通,使家属心中有数并配合医疗工作的开展。

3)集中沟通:由科主任、护士长等每月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健康宣教。同时就医疗服务质量、病区管理等征求意见和建议,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针对性进行整改。并记录在公休座谈记录本上。以利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出院访视沟通:医院市场部组织专人对每一位出院的病人进行电话访视沟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以诚信树立医院的形象。

1、将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的常规项目,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医务科、护理部每月抽查病历和询问病人,检查执行情况。每季进行通报和评价。

2、医护人员如不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沟通技巧

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1)一个细心 多细心听病人或家属的倾听。

2)二个掌握 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适用情况。

3)三个留意 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 多换位思考,避免使用刺激对方的词语和语气;多耐心、细致地解释,避免难懂的专业词汇;多理解、疏导,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对病情尽可能详细准确介绍,避免医患之间因医疗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解。

2、沟通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现可能出现问题的苗头,应作为重点,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在晨会交班中,把当天值班中发现的不满意苗头作为常规内容进行交班,使医护人员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工作。并记录在晨会记录本上。

2)交换沟通对象:在某医、护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困难时,可另换主任或护士长与其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可用书面沟通。

4)先请示后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先请示上级医生,然后再沟通。

5)协调统一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护均要通过讨论,统一认识,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对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四

1、接诊护士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经治医生,责任护士,住院须知,病人守则。

2、病员入院72小时内,经主治医师、护士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全面沟通交流,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项目目的和结果,手术方案、风险、并发症和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病情大体预后(转归)疗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交流过程应注意保护其隐私权。

3、住院期间护士应主动热情介绍用药的作用和不良反应,根据各科各病种健康宣教贯穿在整个护理过程中。

4、每月召开一次公休会,及时了解和听取患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病人询问,满足其知情权,要有专用记录本,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签名。

5、交流(沟通)内容要有文字记录,让患方签字认可。

6、对普通疾病患者,经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疑难、危重者,由诊治组组长或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

2、入院时沟通:住院接诊医师,在完成入院记录时;

3、入院3天内沟通: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进行正式沟通;

4、住院期间:病情变化时、手术前、麻醉前、术中改变术式、有创检查或检查、变更治疗方案、使用贵重药品或自费检查项目、发生欠费时、危重患者疾病转归、输血前、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等的沟通。

5、出院时沟通:说明住院期间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出院后应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2、诊疗过程的沟通

3、综合评估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1、床旁沟通

2、分级沟通

3、集中沟通

2、交换沟通

4、集体沟通

5、统一沟通

6、讲解沟通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五

一、知情同意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方面规定患者享有与自身疾病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另一方面有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承担向患者告知、解释病情和诊疗风险的义务。因此,告知义务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过程中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这就意味着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履行告知义务,不依法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现代医患关系中,患者所享有的知情同意权,相对于义务人员而言就是其承担的告知和说明义务。医生的告知义务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负有告知患者病情、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其风险,在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征得他们同意的义务,该义务是患者充分行使自主金额丁醛的前提和基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具备独立行为能力、判断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医疗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行决定雀舌的一种权利。知情同意原则不只是合约责任,而是法定责任,体现了病人至上和尊重病人权利的观念,这也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本要求。医护人员负有告知义务和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不仅仅是作为一项有利于达到医疗目的的措施而被医学界所广泛接受,而且体现了对患者人格尊严和人身权的尊重。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与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呈正相关。从诸多的鉴定案例看医护人员的告知义务与其在诊疗过程中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同等重要。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或其他不能免责的事由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的,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行为的各个阶段如违反告知义务或没有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并由此造成患者不应有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应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知情同意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的作用

(一) 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客观依据

知情同意权是由知情、理解、同意3个要素所构成。从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全、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知情同意的实质是患者在享有自主决定权的基础上,授权医疗机构执行具体医疗行为。知情是同意的前提,而医务人员的告知和说明义务又是患者知情的前提。没有医生的告知与说明,患者的知情也就有无从谈起。同意时知情的结果,没有知情的同意即不能理解医护人员所提供的告知与说明内容的同意不是真正的知情同意。从众多的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为由提交鉴定的案例看,绝大多数案例医方都履行了告知义务,但由于医疗活动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相当部分知识文化水平低、缺乏基本医学常识的患者,或者即使文化水平较高但对医护人员告知和说明的内容根本就没有准确接受和理解;或者由于对知情同意的无知,不知道自己在就医过程中享有知情同意权,认为在医学方面,医生是权威,自己是医学的门外汉,治疗疾病就应高安全遵从医生的意愿,既不想知情,也不会拒绝,凡事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医生让签字就签字,根本不看签字文件的内容。到了鉴定会上还说医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当将具有他(她)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出示给他时,才恍然大悟,但均表示当时对医生的告知内容部知情。这反映了医方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没有达到让花柱您和汲取家属知情和理解的目的。所以只有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医务人员的告知,了解了自己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的诊断、分析,将要采用的检查项目,实施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措施通常达到的效果,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有关医疗费用支出等内容后,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出自愿同意接受或拒绝其他风险的决定,彩能视为真正的知情同意。

在鉴定时间中,一般认为,如医方能够举证医务人员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如下内容的告知,就应认定医方没有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否则,应认定医方存在侵权行为。

(1) 病人健康状况、疾病诊断、疾病性质和严重程度,疾病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的预后情况和意外情况。

(2) 需要采取的治疗措施以及相应的后果,实施药物治疗的利弊、必要性,存在的毒副作用,药物治疗的性质(诊断性或者实验性等)。

(3) 实施手术治疗(包括特殊检查和治疗)的利弊,拟实施的手术(检查和治疗)名称、性质(如探查性、治疗性等)和范围,手术的方案,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并发症及防范措施。

(4) 不采取治疗措施的后果、危险性,其他替代治疗措施成功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医疗费用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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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六

(一)医务人员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1.是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床旁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2.是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生、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是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集中进行沟通。

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床旁首次沟通: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在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首次沟通记录应在首次病程后记录(记录方式附后),以后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沟通记录。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至少每月一次,并记录在工休座谈记录本上。

4.出院访视沟通:对已出院的病人,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作好记录在出院访视记录中。

三、医患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一)基本要求  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2.二个掌握  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三个留意  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  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二)沟通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现可能出现问题的苗头,并把此类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在晨会交-班中,除交医疗问题外,可把当天值班中发现的不满意苗头作为常规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有的放矢的作好沟通工作。并记录在晨会记录本中。

2.交换沟通对象:在某医生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困难时,可另换一位医生或主任与其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可用书面沟通。

4.先请示后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先请示上级医生,然后再沟通。

5.协调统一沟通:论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对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四、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患沟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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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七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指导意见(市卫发[2014]66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或家属及时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2.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3.变更治疗方案时;

4.使用高值耗材、植入材料前;

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输血前;

10.贵重药品或副作用较大药品使用;

11.对医保、合疗患者采用医保、合疗以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五)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三)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五、医患沟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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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八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其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和\或家属(或监护人)沟通,征求患者和\或家属(或监护人)的意见,争取他们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进行疾病沟通;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正式沟通;平诊或急诊入院的精神病人均需签注入院知情同意书。

1.诊疗方案的沟通?

2.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治疗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

3.机体状态综合评估?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特殊治疗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首次沟通是在责任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患者入院12小时内,应向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安慰患者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分级沟通?

3.集中沟通?

对精神疾病及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责任医师、护士等共同召集病区患者及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介绍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

4.出院访视沟通?

四、沟通的方法?

1.沟通方法?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对精神病急性期激越、冲动、伤人、毁物患者进行强制性约束治疗,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5)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或监护人)进行解释,避免使病人和家属(或监护人)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2.沟通技巧?

五、沟通记录要求?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详细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家属(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有内容的沟通记录。

六、纳入考核评价?

1.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作为质控点。

3.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从重处罚。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篇九

医患沟通应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患儿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耐心倾听患者的倾诉,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

有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出院后跟踪沟通。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在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血制品、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包括可选择的替代方案),应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告知,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1)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2)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3)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4)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病情突变需紧急抢救而无法签署知情同意者,可先实施积极的抢救措施,同时迅速通知近亲属到场签字。经治医师必须在病程录内作出记录,记录应包括下列一些内容: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不能签字的原因、已做过哪些努力争取病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因等待签字而推迟治疗可能会引起的严重后果等。

(5)患者有权选择本人或授权他人方式行使其在医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被授权人之行为视同患者本人知悉与同意,经代理人签名同意后所实施的诊疗行为,若产生不良后果将由患者承担。

通过各种告知文书、同意书及与患者或家属的谈话实现。对于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等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直接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记录或由患方签署相应的告知文书、同意书。

(1)医患沟通作为病历中的常规项目,纳入每月医院医疗质量考评体系。

(2)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予以通报批评或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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