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汇总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7 08: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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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富有启发性的过程,它可以使我们深入反思并获得新的见解。在创业的道路上,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喜欢总结的朋友们不要错过这些精彩的总结范例!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一
在方法上突出精准要求。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拓展就业岗位,开展精准招聘。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鼓励高校联合举办各类主题招聘活动。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为毕业生提供视频招聘、远程招聘和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动高校实现网上签约。举办简历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大学生就业创业节等活动,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指导。
在对象上突出困难群体。将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机制,“一生一策”优先指导、优先推荐、优先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并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高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作为参军入伍、基层项目和援疆援藏公务员的优先选拔对象。把重点帮扶对象充分就业列入高校年度考核体系,并与招生计划下达、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加大督查考核通报力度。
在路径上突出基层导向。通过教育引导、政策激励、服务支撑,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中央和省级7个基层项目,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培训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组织中小企业进校园招聘,支持高校与民营企业开展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工作。
在举措上突出创业带动。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开展教育、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先后举办各类创业大赛400余场,参与人数达7万余人;举办创业讲座或论坛等实践活动690余场,创业培训300余场,培训2.1万余人。先后有75所高校开设创业指导课程343门,校内专职创业指导教师达631名。66所高校设立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335个,52所高校设立创业资金共计4048万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二
人社部今天(10月26日)发布今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001万人。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岗扩岗,人社部门积极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补助“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政策范围。截至9月底,通过降低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率,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发放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共为企业减负超过2800亿元。1-9月,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27亿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持续推进。全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服务衔接,推进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开展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募集见习岗位102万个。20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基本完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发布招募岗位4.3万个,比中央财政下达的计划增加9000多个。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1-9月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387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32万人。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深化劳务协作,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返乡入乡创业园健康发展。9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69万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9月底,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2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7亿人、2.35亿人、2.89亿人。1-9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25万亿元,总支出4.89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7.2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加快推进,前三季度调拨全国统筹调剂资金2104亿元,支持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截至9月底,共为2111万困难人员代缴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等“跨省通办”服务地区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目前平台可提供77项全国性统一服务。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93项全国性服务。截至9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65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超过6.4亿人,应用范围持续拓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三
大中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后,需填写《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盖章确认后,连同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办理渠道:市、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档案接收。
在福州市非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福州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由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3-来榕落卢。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可在我市落户,不受年龄及就业创业限制。增设滨海新城人才集体户,实行配套优化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城落户。
办理渠道:市、县(市)区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
4-人才储备。
凡属我市紧缺急需人才,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进入人才储备,-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并享受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和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
办理渠道::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电话:83354217。
5-短期免费住宿。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以外生源,除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外,有意愿留榕求职就业的,均可享受留榕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寄存行李的服务。
办理渠道:关注“福e聘”微信公众号,在“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政策咨询电话: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83849356。
人才奖励。
1·双一流”毕业生人才奖励。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办理渠道:由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工科类毕业生补助。
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省外“985”、“211”高校工科类专业毕业生,与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2倍的,可享受税前薪酬50-60%的聘用补助,不超过3年。
办理渠道:由所在企业向所在县区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交通补助。
对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分别按本科1000元/月、硕士元/月、博士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办理渠道:由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经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审核后,向滨海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就业促进。
1~“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全日制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派遣到晋安、长乐、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八个县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办理渠道:福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337727)。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榕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办理渠道: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853051)。
3~就业见习计划。
实施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长为3~12个月。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办理渠道: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办理渠道:企业税务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扶持。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2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办理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新招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办理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4“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开展“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至1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5创业担保贷款。
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持有居住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门登记注册,根据不同条件可分别申领20万元、3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渠道。
注册地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及高新区,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台江区支行(联系电话0591-83205160),其余县(市)区前往当地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受理。政策资询电话:0591-83853051。
福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录。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83354217。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87305715。
鼓楼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联系方式:83315019。
鼓楼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联系方式:87617424。
台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83267255。
台江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88300102。
仓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仓山区美墩苑3号楼5层。
联系电话:83570796。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仓山区美墩苑3号楼5层。
联系电话:83443162。
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2楼。
联系电话:87310136。
晋安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联系电话:87596043。
马尾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
联系电话:83980781。
马尾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
联系电话:83980895。
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85232741。
福清市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7号融商大厦b区三楼。
联系电话:85236270。
长乐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416室。
联系电话:28925350。
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
联系电话:28923167。
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93号。
联系电话:22989393。
闽侯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心路193号。
联系电话:62091911。
连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百凤花园17#204。
联系电话:26183238。
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59号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26182076。
罗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三中路9-3号。
联系电话:26873811。
罗源县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0号。
联系电话:26831403。
闽清县人事人才公共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四层。
联系电话:22371502。
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四层。
联系电话:22313269。
永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歧大桥桥南安置房1幢1号楼永祥苑。
联系电话:38730865。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电话:3826596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四
近日,重庆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在重庆科技学院召开。国家督学、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主任林仕梁出席座谈会。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检测处、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分管校领导及就业创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林仕梁充分肯定了重庆市各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更加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尤其要注重教会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二是要积极转型发展,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和就业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三是要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处理好学生学业、就业、创业三者的关系,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国家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培养出未来发展好、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能力强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五
20xx以来,甘州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城乡统筹,以全区人社工作要点为目标,全面落实人社工作要求,以抓主抓重、改革创新、强化监督、夯实基础为重要措施,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将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新一轮双创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按照市、区“双创”工作总体要求,该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等各项组织机构,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积极开展“双创”工作同时,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的特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完善各项双创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以及双创示范园区奖励办法,加强制度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双创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园、众创空间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双创”宣传动员,营造双创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双创”工作重要性认识,让“双创”知识入脑入心,使群众明白“双创”的目的,积极鼓励群众投身“双创”工作中去。通过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创建双创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总结去年“双创”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特别是经过全区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努力,创建一批典型的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新一轮“双创”工作打下基础。依照“双创”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双创”工作目标,为打造国家级双创示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六
5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情况通报会,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办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学校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刘伟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讲话,副校长查显友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情况。校长助理贺耀敏、黎玖高、郑水泉出席会议。全校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刘伟校长传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他强调,当前全国就业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用人整体需求不旺,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个人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事关经济增效和转型升级,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就业创业新格局,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改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三要千方百计真抓实干,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四要明确任务,各部门协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査显友副校长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学校与深圳市合作办学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目前,通州东校区秉承人本校园、绿色生态的校园、持续生长的校园、智慧科技的校园四项理念,初步设计有“一带一核两轴多中心”,包括绿化带、绿化轴和学术轴、每个学院都建设成为分中心。下一阶段,学校将会从六个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他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也顺应了人民大学创新发展的需求。下一步,学校将在制定合作办学战略和方案、与深圳市政府协商合作办学各项具体事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靳诺书记作总结讲话。她强调,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负责人都要提高认识,把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好政策落实,准确把握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形势。要畅通就业渠道,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学校各级组织要紧密配合、统筹规划,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形成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一揽子措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服务。
靳诺书记表示,通州东校区建设和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机遇。当前,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综合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学校领导班子必须统筹好各项工作,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事业中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让人民大学的各项事业结出累累硕果,向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奋斗目标迈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七
为充分发挥各级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民生工程帮扶就业功能,今年以来,滁州市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滁州市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滁州市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加快推进就业进度,效果显著。工作中,加强宣传、精准开发、严格管理、落实补贴。通过多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进行宣传,安排专人和用人单位对接,指导见习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制定见习工作制度,明确权利义务。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对在岗见习人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见习人员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517个,主动联系20xx年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排68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下一步,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及实际情况,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引导开发更多地适合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八
5月20日下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副市长陆群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在收听收看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陆群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的重要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不松懈、不动摇,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各级人社部门做好牵头、服务工作,高校协同作战,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共同推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真抓实干,坚持政府促进就业、推进市场调节就业、鼓励自主择业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青年创业计划,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完善一系列鼓励引导的政策措施,努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九
近阶段,信息工程系20xx届学生就业工作正稳中有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目前,我系20xx级毕业生共计352人,除个别同学、其余学生已全部完成学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注册和信息完善等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与相关学生联系并进行注册和信息完善,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信息工程系在本学期分别召开就业领导小组会议两次、系全体就业指导教师会议三次,通过几次就业工作会议,及时反馈并解决学生在就业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对于就业难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推荐就业单位就业。
3、截止到现在,信息工程系已有44人通过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另有11人协议待通过审核,还有部分学生就业等待录入,目前来看,20xx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较为稳定。
4、另外,今年我系有50人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四辅导员通过召开研究生考试动员大会,教育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并提示学生要提前查找考点位置、确定路线,提前找好住宿地点,并保护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万无一失。
5、积极配合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就业信息,并督促未就业学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平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就业,确保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
6、系内对未就业学生采取每周上报个人实习及就业情况的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对于无就业意向的同学单独辅导并推荐合适的工作,促进学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2、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按规定在毕业毕业学校申领)。
3、开展就业见习。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给予800元/人.月的见习补助。
4、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和就业技能培训。
1、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提供场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扶持。
3、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包括开办“网店”)、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提供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并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名劳动者,给予2000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syb创业培训并提供包括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等内容的创业指导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一
近日,成都市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新举措,自2009年至2010年,重点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在政策、资金扶持以及创业环境等方面给与了全面支持和进一步优化。此外,还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源库等,更新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
为了积极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成都市实施了“千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根据这一计划,除了对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与重点扶持外,还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5000元;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资金的作用,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投资。深入推进“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和“银团互动”工程,完善运作机制,扩大实施规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二
一、创业政策:
(一)创业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除农合社),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除农合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吸纳就业补贴。
1.企业吸纳就业:
吸纳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有效期截至_年12月31日。
(社保补贴范围: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其他经营主体吸纳就业:
其他经营主体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吸纳脱贫劳动力,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有效期截至_年12月31日。
(三)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范围:
企业范围:合伙创办的企业、创办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伙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合伙人数总贷款额度的10%;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合伙创办的企业、创办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贴息标准:自_年1月1日起,具体贷款利息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3%(假设利息为5%,银行承担3%,个人承担2%)由财政部门给予2年贴息(贷款期限第1年、第2年),贷款利息剩余部分(lpr-150bp)由借款人承担。
国家五种鼓励创业优惠政策。
一、免费进行创业培训。
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此外,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创业培训技术,比如引入欧洲模拟公司开展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尽可能地让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降低成本。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此外,有关政策规定,各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点子创意网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三、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已经把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上,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部门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
四、减免行政收费。
创业初期往往是最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税费减免的政策。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免费项目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中央方面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同时,免收的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门、点子创意网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也有相应减免。
五、创业税收大力减免。
为了鼓励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国家提高了所有个人纳税人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同时,国家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新办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比例为20%。
大学生创业的鼓励补贴优惠政策。
1、创业贷款优惠。
大学生毕业两年之内创业都属于大学生创业,可以申请免息贷款或者是利息很低的贷款,相对于社会企业来说,大学生贷款的优势很大。
2、创业税收减免。
政策之力为何不借?可以向学校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就业创业证》等,可以减免部分税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多,小规模纳税人也不会交很多费的。税收优惠给予了大学生一定的支持,真正起到了实际的帮助。
3、各种创业基金。
一般有大学创业基金、政府创业基金,青年创业基金和一些社会机构的基金,大学生创业者可以参加比赛活动获得学校内外各种扶持资金。上学期,不一样食堂就参与了腾讯创业基金的活动。
4、孵化园办公室免费。
大学里面或者是创业园一般都会给创业者免费提供一年的办公室使用,需要大学生主动去申请,在学校里面表现不错的同学申请下来很容易。
5、零点校园技术支撑。
如今大学校园生活服务需求很大,以外卖、跑腿、分类信息为主。零点校园立足全国高校,帮扶高校创业团队,打造大学生校园创业实战平台,提供平台应用、技术支持和运营指导,是创业者的坚实后盾。
创业难不难,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知道。有了这些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校园创业者们就会在团队管理、精细运营等方面受益匪浅,创业的信心也会增强。
一些普通人会选择先工作,获取经验技能,到合适的时候,自己出来单干。但是一些朝气蓬勃的创客有信心从0到1开始摸索积累,独辟蹊径,创造奇迹。
大学生以兴趣为出发点,为了梦想或为了前途而进行的创业探索是值得提倡的,以后的职业道路也会变得更加顺畅。创业得趁早,从大一开始就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临近毕业季就不会茫然无措,在创业的过程中收获的不仅是金钱,更是人脉和资源。
如果大学创业发展成为可以在社会持续从事的事业,这样的项目是非常有价值的,应该是大多数校园创业者梦寐以求的。大胆,坚持,保持对未来的敏锐感,把控创业项目的风险,享受创业路上的成就感!
国家鼓励大众创业的政策。
1、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3、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4、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
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
5、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
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6、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
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17.91,-0.53,-2.87%)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7、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
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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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三
答: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包含哪些内容?
答:对用人单位招录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包含哪些内容?
答: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答:对市属普通高等院校贵州籍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并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条件和标准是多少?
答: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40%以上由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从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
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5000元自主创业补贴。
享受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平台创建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享受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按照标准给予每人400元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享受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可申请每人500元企业吸纳一次性补贴。
14以工代训的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多少?期限是多久?
答: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符合条件的,按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是多少?
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劳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劳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享受就业扶贫援助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易地扶贫搬迁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大龄人员、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巡防巡护类、邻里互助类、公共服务类、协助管理类、居家就业类岗位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一次性鉴定补贴标准为,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按每人200元执行,专项能力证书按每人100元执行。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搬迁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四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梳理细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常熟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常熟市20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大力发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强的相关产业,加大力度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新举措。
据介绍,这些举措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实行灵活就业补贴、强化初次创业扶持和落实创业税费减免。按《通知》规定,对常熟本市企业每年招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劳动合同履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年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励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后一年内的离校未就业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每吸纳一人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对毕业后一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常熟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常熟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工商登记、自行解决经营场地、正常营业满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标准的租金补贴。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此外,《通知》还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常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在常熟创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五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为全力助推今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围绕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云南出台若干具体措施。
今年,云南省毕业生达32万,较上年度增加15%左右,创历史新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云南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成效。
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努力开发基层就业岗位,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
保持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总量不降低,20xx年、20xx年继续稳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多途径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实施全省高校毕业生青年高端职业培训,按规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鼓励支持省内外培训机构;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在精准开展就业服务方面,云南省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至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六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创业政策,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编。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
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落户。
适用范围: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及程序:1.先落户后就业: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且暂未就业的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依次选择将户口落入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市、区人才集体户所在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在青就业落户:派遣期内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依次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青岛生源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2
适用范围: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主要内容: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其中,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3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适用范围: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主要内容: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安家费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4
适用范围: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毕业生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用人单位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6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申请人从事灵活性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8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小微企业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9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范围: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
主要内容: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实体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0。
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创业者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贷款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进行贷款及担保审核,签订担保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将贷款发放到位。
1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贷款前1年内(以贷款发放日为准)新招用人员达到职工总数25%以上(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完成相关信息审核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将贷款发放到位。
12。
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由财政资金补贴的免费创业集训,集训课程为40课时,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年度发放创业集训服务机构。集训合格并且有创业项目的,可参加“海鸥行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和相关创业扶持,资金奖励标准为5万元/项目。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5号)。
实施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海鸥行动”工作站提出报名申请。其中,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高校或就近高校工作站提出申请,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3)“海鸥行动”报名表;(4)已创业人员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3。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000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3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申领程序:培训承接机构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
14。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申报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按照最低工资标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2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见习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向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由见习基地组织见习。
申领程序:见习基地向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见习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5。
“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服务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1.补贴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同类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水平确定。2.期满政策: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31号)。
实施方式:根据省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七
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落户。
适用范围: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及程序:1.先落户后就业: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且暂未就业的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依次选择将户口落入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市、区人才集体户所在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在青就业落户:派遣期内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依次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青岛生源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2
适用范围: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主要内容: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其中,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17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3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适用范围: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主要内容: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安家费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4
适用范围: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毕业生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用人单位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6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申请人从事灵活性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8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小微企业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9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范围: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
主要内容: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按每个岗位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实体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0。
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创业者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贷款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进行贷款及担保审核,签订担保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将贷款发放到位。
1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贷款前1年内(以贷款发放日为准)新招用人员达到职工总数25%以上(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完成相关信息审核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将贷款发放到位。
12。
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由财政资金补贴的免费创业集训,集训课程为40课时,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年度发放创业集训服务机构。集训合格并且有创业项目的,可参加“海鸥行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和相关创业扶持,资金奖励标准为5万元/项目。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5号)。
实施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海鸥行动”工作站提出报名申请。其中,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高校或就近高校工作站提出申请,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3)“海鸥行动”报名表;(4)已创业人员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政策。
13。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000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3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申领程序:培训承接机构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
14。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申报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按照最低工资标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2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见习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向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由见习基地组织见习。
申领程序:见习基地向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见习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5。
“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服务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1.补贴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同类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水平确定。2.期满政策: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31号)。
实施方式:根据省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简报范文十篇十八
自动化系20xx届毕业生共计214人,截止到20xx年12月26日,自动化系20xx届毕业生累计上交就业协议并通过网上审核13份,实时就业率为6.07%。参加研究生考试36人,占总人数16.8%;参加公务员、国家电网等考试37人,占总人数17。2;已在实习岗位上实习43人,占总人数20%;正在找工作85人,39.7%。
依据学院招生就业处的指导和要求,自动化系于20xx年9月18日召开了自动化系20xx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工作会议。
2、系主任做具体工作安排。
3、成立就业工作指导小组,主任和书记牵头,所有指导教师和年级辅导员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
自动化系分别于20xx年9月18日、11月13日、12月11日、12月25日召开4次就业工作会议,会上就目前学生就业情况和对策进行分析,要求指导教师尽一切办法帮助学生积极就业,制定就业指导计划,要求指导教师拿出措施,在校的要面谈,指导学生就业技巧,帮助学生推荐工作,每一阶段,各指导教师要进行评比,要及时总结经验。
自动化系于20xx年12月25日召开就业培训会议,由从事多年就业工作的`xx老师对所有就业指导教师进行培训,主要结合《就业指导手册》、《oa系统应用》、“就业派遣”、“就业协议应用”、“当前就业形势”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在会后进行了集体考试。进一步加强了就业指导教师对政策和程序的掌握。
组织学生共同参加大型招聘会4次,通过qq群发布招聘信息6次,辅导员和就业指导教师针对学生个人情况单独推荐就业30余次,目前在岗实习考核20人,成功就业3人。
2、指导教师进一步加强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就业心态,并按类划分,有需要的要进一步与家长沟通,引导学生积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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