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3-26 22: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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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篇一

水是城市之魂,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关系到我市发展的大局。在这里,我代表“秘书工作”表态发言如下:

第一,周密部署,迅速落实。我们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把水环境整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的职责范围,并落实责任到人。今年,计划疏浚河道160.8公里,完成“秘书工作”工业园区的规范化整治、79家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和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等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第二,深入宣传,做好动员。我们将通过报纸、电视,举办文娱活动、发放宣传册、设立警示牌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反面事例的曝光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为整治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严格执法,强力监管。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疏浚和日常管护力度,以正常性水环境执法、河道专项执法为有效抓手,积极开展水环境执法工作,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惩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沿河排污口、向河道倾倒建筑泥浆、建筑垃圾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整治,并建立健全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严厉查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篇二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经发区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汇报

下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查找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汇报一下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自3月24日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暨创卫工作再推进动员会议召开以后,管委会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在第一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年度水环境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城乡河道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污水防治成效明显,生活污水入网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及时成立了以许金忠为组长,常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简称治水办),并组建了由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开发区(海昌)城管执法分局、上海漕河泾海宁分区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班子,确保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为营造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对开发区机关及辖区内的企业、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3〃22”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活动,参加了 “爱水护水节水、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启动仪式和长山河区域水源地保护巡查活动,并组织开展对开发区制革、印染行业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现状进行全面巡查,营造了人人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发区年

度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水环境治理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方案制订、职责分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程局负责雨、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实施河道整治、绿化、保洁工作。招商局负责入园项目准入评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发局负责在建项目源头管控,推进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技术革新进程,查处违规排放企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动员和组织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年度水环境综合治理。并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协同配合制、水污染事件预警制等水环境治理有关工作制度,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1、全面开展了城乡河道清洁专项整治行动。4月28日以来,围绕“三无”目标和“三清”标准,对28条河道(共计30.174公里441347平方米)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清理漂浮物10500平方米、垃圾90立方米、沉船4只,共出动人员470人次、船只126船次、车辆40车次。同时,对11处有环境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6月2日开发区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前已向上级报送了验收申请。

2、大力开展污水管网和河道治理工作。污水管网方面,已完成谷水路、漕河泾大道、临港大道1.905公里建设任务。河道治理方面,基本完成汇大港1.5公里建设任务,总长3.085公里的黄金桥港、郁家桥港、陆家桥港、张家堰港已进场施工。河道绿化方面,已基本完成杨园坝港、隆兴港、桐乡港三条河道绿化建设任务。

3、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水防治。一方面严格实行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加强对区内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水、废气达标排放。目前开发区的主要排水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局联网。在制革企业氨氮治理上,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氨氮治理目前取得明显成效,从5月10日开始调试,5月底出水氨氮已降到35mg/l以下,现已稳定半个月,氨氮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在实施中水会用工程上,也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开发区内浙江显昱织染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得伟染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浙江荣鑫纤维等企业的中水回用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即将实施。另一方面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争取工业污水100%入网。做到新开发区块污水管网全覆盖,入驻企业污水全部入网;不断加快原有区块的改造。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现象的堵截和查处。

5、完善雨污分流,提高生活污水入网率。一是建成企业有生产废水的,要求必须完善厂区内污水管道,确保雨污分流,管道无渗漏。只有生活污水的企业,逐步完善厂区管道,实现雨污分流。二是新建有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督促企业在建设时严格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按照要求入网纳管收集。三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入网率,重点是做好新建新村点污水入网。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目前水环境治理方面,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未能像“创国卫”那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个别单位或个人环保意识、法纪观念淡薄,随意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十分普遍。

3、控源截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几点建议:

1、在水环境治理宣传上,要借鉴创卫时一些好的做法,如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载体进行常态化宣传,以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水环境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不断营造全民治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2、对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建议市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环卫、农经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不断提高威慑力。

3、在污染源控制上,建议市政府要统筹谋划,并在实施封堵、纳污入管、集污外运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污水防治。实施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中水回用,推进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并全面开展对印染、化工、制革等重污染产业的整治,确保污水、废气达标排放;配合环保部门,对长期有环境信访、群众反响强烈、在整治后始终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6月底前完成区内排污口排摸工作,继续加大对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现象的堵截和查处,年内确保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入网率达到100%。

(二)、确保真正实现城区雨污分流。新建工业、三产项目在设计和施工将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要求;督促企业,要将生活污水入网纳管收集;结合碧云路西和金三角区块拆迁,加速推进建成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

(三)、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步伐。按照20xx年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规划,计划全面完成施带路东延、硖尖路、谷水路、漕河泾大道、临港大道北延等污水主管网建设任务,完成双联路、硖仲路等污水老管网贯通改造任务,配合“二新”工程,完成雨污主管网配套工程建设。

(四)、大力实施河道治理工程。20xx年投资约3000万元,计划开始逐步实施黄金桥港、郁家桥港等共八条河道的整治任务,施工总长7857米、新建标准护岸15714米;投资约300万元,计划完成杨园坝港、隆兴港、桐乡港共三条河道的绿化建设任务;同时,将按上级要求积极探索“河长制”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河道防污、保洁、绿化的日常监管机制,并逐步探索水环境工程性治理措施。

(五)、认真做好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长山河水源保护区水体质量的监测监控;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减排预警措施,建立污染事件预警工作机制,推进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严重违法行为。

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篇三

这次全市水环境整治会议,既是一次动员大会,也是一次誓师大会。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不仅表明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好水环境整治的决心。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三届六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今年水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刚才跃程同志代表市政府对今年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些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水环境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 20xx年 3 月市政府部署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市人大会作出的《关于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的决议》,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整治机制,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整治氛围不断浓厚。通过层层发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各级人大、政协也不断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特别是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不断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水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二是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全市各级坚持综合整治,多管齐下,突出源头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效。两年来,共完成企业治理1344家;河道治理1062.377公里;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搬迁或关停186家;市区的截污管网覆盖率从20xx年的62%提高到20xx年的8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xx年的65%提高到 20xx 年的 70%。三是督查力度不断加大。随着我市“多城同创”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水环境已成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有力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去年市水环境整治办和市创模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了多次实地督查,市政 府还就此召开了专项督查会议。经过全市上下两年多的努力,河道水污染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控制,水环境整体上有较明显的改善。特别是市区核心区块的主要河道水质大有好转,河水发黑、发臭现象有所减少,水体的清晰度明显提高。其他县(市)的河道水质也有较大幅度的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水利、建设、环保、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各级水环境整治办协调管理、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初步的、局部性的、阶段性的,离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整治任务还非常艰巨。首先,市区生态引水通道的源头治理进度过慢。例如去年列入计划的黄岩红三村、红四村的截污管网建设最后没有完成,造成了流域性的严重污染。其次,市区仍有大量应截而未截的区块,尤其是市区河道两岸,包括沿河中小餐饮、服务等行业排放的污水量相当大。第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各地的污水处理能力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造成了大量污水直接进入河道。此外,城乡的环卫设施及能力不足,城乡垃圾量多面广,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乡的面貌,更直接影响到流域环境和水环境的质量。为此,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力争今年水环境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突出重点,治保并举,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水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开展水环境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开展“多城同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攻坚之举,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经济增速继续回落,保增长、保稳定的任务很重。实际上,搞好水环境整治就是保增长、扩内需的客观要求。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不仅是一项基础工程,也是扩大内需的有效举措,更是保民生的现实需要;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倡导文明行为,共创美好家园是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大事。搞好水环境整治,也是保稳定、促和谐的有效载体。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保增长而降低对水环境整治的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水环境整治的“倒逼”作用,把这项民心工程、社会工程做细、做实、做好,为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是水环境整治的关键之年。关于今年水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跃程同志已代表市政府作了具体部署,总的是要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为实现“到20xx年,台州市区主要河道达到iv类以上”的既定目标,打下扎实基础。根据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现状,当前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突出抓好截污工程建设。水环境整治,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水质断面的达标与改善,重点在于控污截污力度, 关键在于污水管网建设,核心在于污水是否真正接管入厂处理。市区截污工程建设,要围绕永宁江、永宁河、东官河、南官河、三才泾、海门河等主要河道,着力抓好两岸的截污治理,确保完成工程建设投资 3.1 亿元。椒江区要重点完成海门街道和葭沚街道等43个单位、18个小区的截污治理;黄岩区要重点完成东官河沿岸尤其是红三村、红四村以及东城街道和西城街道的8个小区、20个单位、6个区块的截污治理和改造;路桥区重点要完成南官河、山水泾、青龙浦、洋叶泾等河道的排污口整治,以及路桥街道、路北街道、路南街道和螺洋街道的19个单位、6个小区、3个区块的截污治理和改造;台州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完成商业街、中心大道以西、建设局南边、东商务区、界牌路、市府大道、机场路南端的14个小区、42个单位的截污治理。今年各地的截污工程建设任务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各地“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亲自管;各级财政要确保截污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级水环境整治办要加强督查,严格把关。这里要明确一点:不管做了多少工作,只要截污任务没有完成,今年的水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就不能过关。同时,各地还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已建成管网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二)重点突出改善水质工作。水质改善是水环境整治的核心目标。重点要抓好控污和治污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特别是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要把治理重点放到提高污水处理水质上来,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另一方面,要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要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工作,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我们要结合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一次以“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希望各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基层,充分发动基层参与。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水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快完善整治机制,努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实践证明,要确保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关键在于强化责任,按照“有人担责”的要求,建立起层层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为了切实建立起明确的责任体系,市政府决定在市区水环境整治中,借鉴和推广江苏省无锡市首创的“河长制”。所谓“河长制”,就是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街道)及村委会都要承担负责辖区河流的污染治理任务,同时,将河流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纳入考核内容。根据台州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跨流域的河流实行“双河长制”,即分别由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市级层面的“河长”,地方层面的“河长”由河流流经的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双河长”共同 负责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希望各地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加快建立镇乡(街道)、村(居)责任建设体系,将每条河流、每个河道责任具体到单位、具体到村(居)、具体到个人,实现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为了实现建设与监督分离,今后水环境整治这块考核由各级水环境整治办牵头组织。市水环境整治办要抓紧拿出“河长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

(二)加强协调,完善机制。要加快建立属地负责制、部门分工协作制以及跨区域项目合作制,形成政府抓总、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合作、合力共建的整治格局。同时还要充实各级水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构的力量,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强调区域、部门联动,确保各项任务同步实施、同步到位,确保整治的整体成效。另外,要按照“有钱办事”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共建共享,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拓展资金来源,拓宽建设方式,走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还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河道日常巡视检查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整治办要按照“有章督事”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责任要年初落实、信息要月末上报、情况要每季通报、工作要半年督查、难点要适时攻坚、成效要年终奖惩”。还要规范台帐管理,客观反映河道整治进度。

(三)广泛发动,群策群力。水环境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赢得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基础。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水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沿河村民、企业主爱护家园、保护河道环境的自觉性;对破坏河道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曝光,不留情面,严肃处理。 做好水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当前,水环境整治已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水环境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篇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内容之丰富,在省厅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省厅党组对新常态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知道,党的以来,中央自上而下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解决 " 四风 " 问题,在解决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等方面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省厅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能不发的文不发,能不开的会不开。但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特别是在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及系列配套办法的大背景下,在百忙中把大家请来,专题安排部署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更加凸显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 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及系列配套制度,分析研究当前环境监管执法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启动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有效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全省系统上下统一思想,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会儿,师伟同志将对全省 20xx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回顾,对 20xx 年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新精神,全面提高新认识

20xx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紧紧围绕环保中心任务,聚焦实施三大工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办案数量成倍增长、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队伍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出色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环保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监管执法人员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忠诚履职,练就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办案、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在此,我代表省厅党组,向在座的各位、向长年奋战在环境监管执法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党的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迈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党的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确立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xx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多次强调, "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祗,关乎民族未来 " ; " 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碧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 ; "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 ; " 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 "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 " 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 " 、 " 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 " 、 "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 。 20xx年,国家全面修订了环保法,并密集颁布了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出台了许多新标准新规定;中办和国办首次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通报,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强化问责;国办印发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这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做好环保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环保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省环保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新精神,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形势,提高新认识,融入新时代,全力当好推进生态文明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依法行政,铁腕治污,奋发作为,坚决打好环境监管执法攻坚战。

一要深刻领会新精神。 中央和省委关于环保监管执法工作的新精神,可以集中概括为五个方面:

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 " 。生态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美丽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加大群众关切环境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绿色科学发展,着力建设美丽中国,这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加快推进环保改革进程,破除制约环境事业发展、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制度障碍,为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效果提供了难得机遇。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把环境监管执法纳入法治轨道。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把依法治国作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国家的 政治 、 经济运作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必须依照 法律 进行,必须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工作、检验工作成效。环保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环保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权责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环境监管执法必须认真履职尽责。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严格执纪,铁面问责,扎紧制度的笼子,架起作风的高压线,划出纪律的红线。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抓好环保业务工作与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真正践行 " 三严三实 " ,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改革创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把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变成新常态。 我省资源环境十分有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难以承载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的发展。利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破解环境资源约束、改善环境质量的潜力空间逐渐减少,激发管理减排活力,用法律手段引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利用市场机制催生减排动力,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同时,新常态下一些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内生动力不足,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污现象较为普遍。环保部门必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竞争秩序,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构建环境守法新常态。

二要全面提高新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十分明确,各级环保部门要不断提高新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境监管执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一,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要做的事情很多,千头万绪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环保法律不全不严、环境执法偏松偏软、环境监管有些形同虚设,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施行。环境监管执法在全局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基础性、全局性、强制性作用,执法强则环保强,执法弱则环保弱,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所有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都会成为一纸空文,所有治理工程都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所有环境违法行为都会逍遥法外,所有环境风险都会蓄积累加。如果抓住了监管执法这个 " 牛鼻子 " ,用好了这个 " 刀把子 " ,市县环保工作就会纲举目张,满盘皆活,环境违法现象和环境污染事件就会大大减少。我们国家的现行治理体系,一级有一级的事权,环保部主要是起草法律法规、制定规章标准、编制规划、研究措施、督导落实。省级以下环保部门在完成上面交办任务的同时,需要高度重视环境监管执法,通过监管执法来督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划和行政措施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就是我们的 " 枪杆子 " 、 " 刀把子 " ,是把普遍不守法的状态扭转过来,把守法变成常态的根本手段,是市县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监管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摆上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环境治理、一手抓监管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 "一把手 " 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系统上下通力抓的良好格局。 " 一把手 " 要亲力亲为,挂帅出征,投入足够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抓监管执法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档。

第二,要充分认识新环保法实施的重大作用。 新环保法是环保领域的基本法律,是依法做好一切环保工作的纲领,是环境监管执法的基本依据和法律准绳。新法着力强化了政府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污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设定了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加大惩治环境违法力度的一系列措施,是打击违法、维护合法、促进守法的重要制度保障。国家制定了新法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新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是环保工作的行动指针,是环境治理和监管执法之重器。

第三,要充分认识环保新标准在监管执法中的基础作用。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保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监管执法的基础。 " " 以来,国家出台和修订了300 多个环保标准,我省也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环境质量要求,明显加严了污染物排放要求。环保标准都是技术法规,不执行或者违犯就是犯规,就是违法违规行为。环保标准是我们实施环境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一个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好这些标准,是当前环境管理和监管执法中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四,要充分认识两办通报和国办通知的重要意义 。中办国办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通报和国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要党委统揽、政府负责,实行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 " 土政策 " ,建立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量建设,充分彰显了国家坚决向污染宣战、强化监管执法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是做好当前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强大动力。

第五,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执法的新职责新规定。 新法新规明确设定了环保部门实施监管执法的法定职责、法定权力和法定程序,是我们手中的执法利剑。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既是权力,也是义务,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慢作为,我们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要准确把握 "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 的深刻含义,该做的没做到,就是失职渎职,就是玩忽职守;不该做的做了,慢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凭经验、按惯例、想当然,出了问题,同样要受到追责。监管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来做,必须统一到要求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来,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要充分用好新法新规这把利剑,严格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强力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形成部署工作依法、推动工作靠法、检验工作按法。同时,我们要明白,用好这把利剑,就可以尽职负责、尽职免责;用不好这把利剑或者束之高阁,责任倒查,就可能被问责追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是做好各项环保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当前,我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需要我们从问题导向入手,从查找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下手,按照中央的新精神,分析我们的新任务,研究我们的新思路,明确我们的主攻方向。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梳理一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大气环境方面,虽然 20xx年大气环境质量与前年相比整体上略有好转,这是我们大家感受到的,但是和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监测数据一点都不能作假,谁作假谁违法。我们做事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要在数据上动脑筋、弄虚作假,要把功夫下到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可靠、有用上。所有的大气监测站点不准再动,动了要回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殊情况可以考虑加密,将来逐步把考核落实到各个城区,便于向社会公布排名和考核。水环境方面, 18 个省辖市地表水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 70.7 %,同比下降 9.6 个百分点,其中 11 个省辖市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有 56.7% 的城市河流丧失了一般景观功能,成为劣 ⅴ 类的 " 黑臭 " 河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更大、任务更重。

二是环境违法大量存在。 长期以来,由于环保法律规定不严、处罚太宽,导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失之于宽,违法现象大量存在。去年全省发现环境违法现象 1 万多起,实际办理案件 2687起,是上年度的 140 %、 286 %,环境违法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今年,这一态势将更加严峻。一方面,在经济减速换挡的大背景下,一些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的内生动力有所下降,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可能会增加, " 十五小 " 、 " 新五小 " 企业有可能死灰复燃。另一方面,新法新规的法定义务增加,新排放标准明显加严,违法几率大大增加,涉嫌治安拘留、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将会激增。同时,在经济新常态下,我省经济转型发展新动力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伴随着建设项目增加,未批先建也可能随之增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是环境执法失之于软。 失之于软是当前环境监管执法中的主要问题,也是环境违法行为高发的主要原因。 不查不处现象严重。 有的地方出台 " 土政策 " ,借口保护经济发展,设置环境监管执法禁区,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查处;有的地方宽松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放任违法;有的地方长期不办案,有的一年只办几起案件,对违法行为熟视无睹,不查处,不追究。对 " 土政策 " 、 " 安静日 " 的问题,国办文件要求清理,大检查要求清理,我们也作了专门安排部署,但是各地不要受这些限制,哪个地方如果说还有这些东西,省厅将直接查处。 处罚力度过轻过宽。 对严重违法行为,往往从轻处罚,以罚代刑。许多省厅发现的案件,市县却抢先象征性处罚、保护性处罚,处罚力度都很轻很宽。 综合措施应用不多。 在执法中重处罚,轻行为罚,轻行政命令,轻综合施策。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命令等多数可以并用,但实际操作中应用很少,执法不到位、落实不力现象较为严重。关于综合措施,年度会议我反复强调,就是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的手段,综合采取区域限批、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等手段,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来保护生态环境,这些办法都没过时,照常管用。 利用行政拘留和刑事手段打击不力。 根据法律规定,有 10 种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拘留,许多情形都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去年全省仅移交行政拘留案件 5 起,刑事案件 28 起,与先进省、市和全省环境违法形势相比明显偏少,这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今年省人大会上,法院和检察院公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数据很可喜,如果我们环保主力军上不去,工作将十分被动,甚至会涉及到失职、渎职问题。

四是环保标准执行不严。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严格监管执法、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执行情况很不理想。 宣传培训不到位。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专业术语多,技术性强,理解难度大,难以形成社会规范。标准颁布后,环保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少,许多执法人员都不知道、不了解、不执行,更不用说让广大排污者掌握了,导致一些标准长期束之高阁,得不到有效落实。在这方面省环境监察总队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一个是上课培训,给系统办班,给企业家办班,这是历史上突破;再一个是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得到了环保部的高度评价。标准化建设包括技术操作层面的模板,符合当前环保队伍专业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的工作实际,有助于提高基层调查取证、查案办案的能力,希望进一步巩固深化。 贯彻执行不到位。 不仅排污者不严格执行新标准,或选择执行、拖延执行,更主要的是不少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也不用新标准判定是否超标超总量排污、是否稀释排放、特征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不按照新标准认定违法,不处理或从轻处理,致使一些长期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得不到整改。今年要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抓手,摆上议事日程。

五是新法新规贯彻不力。 新法新规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新法新规宣传不到位、培训不到位。 环保干部应用新法新规查办案件能力不强,执法人员有的不学法、不懂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有的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乱执法、胡作为,执法的公信力、执行力大打折扣。 第二,用新法新规查处违法不到位。 在监管执法中应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新措施打击不力,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质疑。今年年初省厅部署了严格按照新法新规集中查办案件活动,截止昨天全省发现案源 126 起,案源较多的是济源、新乡、郑州、焦作、安阳,没有发现一起案源的有漯河、三门峡、周口、商丘、鹤壁。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华北督察中心、省厅一检查就能发现,但个别地市就是发现不了,不是没有案源,主要是重视不够、安排不周、办案不力。

六是执法聚焦不够集中。 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多、任务重,抓主要矛盾、精心设计、精准发力,是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的关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级部署的监管执法非常多、检查非常频繁,但聚焦我省中心工作不够,服务 " 三大工程 " 不够,紧密结合大气污染 " 五控 " 措施安排专项治理不够,紧密结合违法排放水污染物部署执法力量不够,存在治理、执法 " 两张皮 " 现象,环境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整体性、实效性有待提高。如果紧紧抓住这些主要矛盾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就会上下同欲,系统同心,事半功倍,更有成效。

三、突出重点任务,务求工作实效

今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环保法为统领,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两办通报、国办通知及省政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偏松偏软问题,严厉查处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新局面。各级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有序推进。

(一)扎实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 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是贯穿全年环境监管执法的中心工作,主要目的是严厉打击违反新法新规新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排污者付出沉重代价,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公平正义。抓好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 一是必须紧扣" 三大工程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省厅已经印发了《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推进三大工程与贯彻执行新法新规新标活动,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计划、责任分工、目标要求、督办奖惩,切实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老百姓最关注的、意见最大的大气污染防治摆上突出位置,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精力、人力开展大气领域的环境专项执法活动,分时段、分行业、分法规、分标准,抓反复、反复抓,确保抓出实效。 二是必须聚焦违反新法新规新标行为。 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系列配套办法、系列环保新标,紧紧抓住向大气、水、土壤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紧紧抓住新法新规新标多发领域、多发行业、多发企业,紧紧抓住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涉嫌治安刑事犯罪等环境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整改一批、处理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三是必须强化后督察和监督执法稽查。 要把后督察和监管执法稽查作为抓实监管年活动的重要手段,坚持暗查为主、明查为辅,查工作滞后,查薄弱环节,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发现问题,紧盯不放,一追到底。

(二)集中查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年初,省厅部署了集中办案活动,目前看普遍抓得不紧、进展不快、组织不力,查办的案件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对此,各地要有清醒认识,把集中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作为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立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 一是要切实摸清案源底数。 要严格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对重点排污单位、群众举报单位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切实把需要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措施、需要作出限产停产决定、需要查封扣押污染设施、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等案源作为查办重点,抓紧摸底排查,澄清底数,拉出单子,集中查办。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 查办案件要严格做到:违法排污被处罚款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违法排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必须依法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的设施设备;超过标准或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实施行政拘留,或者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必须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采取一种法律措施不能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采取多种措施;环保部门采取措施不能纠正违法行为的,必须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或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切实做到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行政措施执行不到位不放过,拘留、追究刑事责任不到位不放过。 三是要强化问责追责。 对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省厅将严格督察,排名通报。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案件底数不清、执法数量明显偏低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办关系案、人情案等徇私枉法、包庇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精心组织好环保大检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大检查活动顺利成功。一是要精心组织。 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发改、工信、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方案、有计划、有保障,可执行、可操作、可实施。 二是要明确重点。 活动重在进一步摸清各类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全面落实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责任;重在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保障环境安全;重在集中打击产业集聚区、养殖小区、重点排污单位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存在的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行为,以及未批先建、未验投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三是要务求实效。 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活动成败的关键,坚持两个 " 严厉打击 " ,即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特别是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的排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项目,特别是产能落后、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四)建立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中办国办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精神,推动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新机制。 一是要完善党委政府同责领导工作机制。 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环保部门独立执法,指导解决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领导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联合协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美丽河南建设和蓝天工程联合协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当好调结构、促转型的着力点,打好综合措施的组合拳,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人大政协实施监督,各部门协同治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格局;要着力构建环保、发改、工信、农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综合打击环境违法;要建立环保部门内部联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监察、监测、监控现场办案责任,努力解决现场调查单打独斗、查办案件半途而废的状况。 三是要健全执法责任制。 要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网格责任制,全面确定逐级执法、岗位执法责任,科学界定监管范围、督查范围,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要明确单位内部执法调查责任、案件移交责任、审核处理责任、后督察责任,确保执法顺畅、到位。 四是要建立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要全面清理 " 土政策 " ,理顺监管执法体制,增强独立执法能力,解决不准执法、不能执法、不敢执法问题,解决法不责众、宽松执法、软弱执法问题,切实做到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无禁区。

(五)全面推进环境监管 " 阳光执法 " 。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 一是要做好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信息公开。 要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环境质量公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企业治污情况、重大环保工程等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 二是要全程公开监管执法信息。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法无禁止即公开。要全面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格责任和执法全过程,全面公开执法责任人、执法理由依据、执法决定文书、执法落实情况;要全面公开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有关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都要在环保门户网站公布,重要执法事项要通报新闻媒体,并按要求及时抄送发改、工信、住建、监察、供水、供电、供地、金融等部门。真正让阳光照耀环保监管执法权力运行的轨迹,让公众见证环保法律实施的公正。 三是要依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新法新规明确了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并设定了行政处罚措施。环保部门要通过宣传引导、法律规范等方式,督促企业依法公开基本情况、排污种类、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守法排污。 四是要完善举报投诉机制。 要充分发挥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限期办理举报投诉,合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务,努力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播。今年,环保部陈吉宁部长上任后一大创新举措,就是搞微信举报平台,我们是三个试点省之一。对此,我们要投入精力、下大功夫,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六)大力加强环境监管队伍正规化建设。 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基础和深入贯彻新法新规新标的根本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要强化监管执法制度保障。 要制定实施联合执法、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压、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信息公开、案件移交等具体操作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督察制、执法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努力建立职责明确、主动作为、运转高效、务求实效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二是要强化能力保障。 要加强环境监管标准化建设,力争到 20xx 年底前,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监督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强化作风建设。 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 " 一岗双责 " ,筑牢思想防腐和勤政根基,建立完善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机制,实现监管执法与廉政建设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四是要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要积极与政府编制部门沟通,核定并足额配备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配强基层执法力量,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必须公正执法,铁腕治污。 20xx 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广大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要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厉行法治,推进新法新规新标的全面实施,努力实现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为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河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水环境治理工作简报篇五

同志们:

春节前,1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集中整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布置。2月18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对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今天,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会议,就这项工作的集中开展和整体推进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倾听民声、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的工作总要求。刚才,市委副书记金厚坤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确保责任到位

水环境与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是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件大事、好事、要事。

首先,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xx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其次,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是惠及全市人民的一件好事。水是生命之源。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水环境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饮水安全水平,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第三,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是执政为民的一件要事。为政之要在于治水。我市特殊的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高度去认识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市水域面积大,地势低洼,水体自净能力差,加之一些不合理的水产养殖方式,造成水花生等水生植物泛滥,水环境劣化,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必须开展水环境整治。为此,全市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和群众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和带领群众,打好、打胜这场水环境集中整治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任务意识,确保措施到位

这次全市水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必须始终突出并做到集中时间、统一开展,集中力量、速战速决,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各乡镇、各行政村必须强化任务意识,逐村抓落实、逐河道抓推进。

一是明确要求抓落实。要统一时间集中行动。从3月1日至3月10日,开展以打捞水花生等水生植物为主的水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要明确整治责任范围。市水务局已经划定了各乡镇的责任区,要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要规范处理打捞上来的水花生。按照远离岸边、挖搪深埋、堆放焐闷、晒干焚烧等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水花生再度泛滥。

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要明确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水环境集中整治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动员和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组织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市里已明确了水环境整治的以奖代补政策,各地要多头多路积极筹措水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妥善处理整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河道疏浚和定置渔具整治,发动广大群众集中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

三是雷厉风行抓落实。水环境集中整治时间紧,要求高,全市上下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要认真研究和制订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切实可行,并认真加以实施。要抓住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把好时间关、质量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清理水花生等水面漂浮物。

四是清管并举抓落实。我相信,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经过10天的集中整治,我市水环境将会得到明显改善。但能否长期保持,关键是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各地要在集中开展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制、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护集中整治的工作成果。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水环境集中整治是一场艰巨的攻坚战,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行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长效管理。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键在领导,关键取决于各级干部的认识水平和工作力度。全市上下要按照这次集中整治的目标要求,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到河段,做到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广大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强化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共同参与水环境集中整治,努力促进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集中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要强化督查指导。市水务、水产、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对水环境集中整治的业务指导,各级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市委、市政府从3月2日开始组织专项督查活动,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组织不力、成效不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同志们,水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硬化责任、量化考核,齐心协力,务实推进,确保实效,努力使水更清、岸更绿、景色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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