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1:44:39 |
  • 李耀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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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总结要言之有物,表达清晰,让读者能够快速抓住重点。如果你对总结范文感兴趣,不妨来看看以下这些,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万亩,林地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

总结。

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置,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按照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部署,现就我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确保“两个落实,一个建立”,明确责任,有效建立整体防范网络。一是组织落实。“全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迅速行动,于x月x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计生局和计生服务站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全县计生系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动员会”,成立了“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及时制定了《人口和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各股室、服务站工作责任,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完善了计生系统社会矛盾化解网络。以全县计生系统为面,以各村(居委会)为点,以局至乡镇为线。从上到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以面带点,以线连点,以点及点,实现了面、点、线三个工作空间的对接,构建了整体工作网络。

二、及时排查,预防为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组织专人利用1周时间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一是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是建立了严密的报告制度。平时信息“按时上报”,敏感信息“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紧急上报”。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领导和相关人员做到反应快速,到位及时,调解得当,处置妥善。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诱因,及时逐级上报。对因失职渎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三是坚持回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入手,不定时回访,了解实情,解决实际问题。

三、制度约束,普法宣传,降低因行政行为产生的社会矛盾。

使行政行为双方知法、懂法、守法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首先,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执法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职责”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约束和监督全系统干部职工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其次,及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让群众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出现。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和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为深入贯彻慈党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我镇就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做了如下布置:

一、深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维稳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加强对村级调委会建设工作的领导,选准配强调委会班子,调委会主任要进村委会,确保党组织对调委会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调解信息员队伍。各村要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处置预案,不断健全信息网络。明确信息员的职责,不断提高调解信息员对一般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对简易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与调处化解能力。

(三)充分发挥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作用。充分发挥以综治工作室为平台,以调委会建设为抓手,延伸到村调解信息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的作用,尤其是要发挥调解信息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简易纠纷立足在调解信息员范围内予以调处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在村调委会予以调处化解,村综治工作室、综治委主任着力协调化解影响较大、成因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目标。

(四)全面推行“一案一档一奖励”激励保障措施。党委政府要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领导,对村、企业、学校等基层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推行“一案一档一奖励”的激励保障机制,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简易程度和调处化解成效,制定奖励标准,激发广大调解员工作热情。

根据新时期矛盾纠纷性质以及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现有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

(一)拓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对接机制。要全面推行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110”联动调处机制,通过镇调委会在公安派出所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建立“公调对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加快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各调委会要积极吸收和培育一些优秀的“新慈溪人”作为特聘调解员,专门调处发生在外来人员中的矛盾纠纷。健全“特聘调解员”制度,建立“以外调外”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暂口公寓或暂住人口聚居2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要建立暂住人口特聘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发挥暂住人口特聘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不断加强企业调委会和综治工作站建设。全面推行在规模型企业建立调委会或调解小组,进一步推进企业综治工作站建设工作。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突出成效,进一步发挥企业调委会在开展普法宣传、不稳定因素排摸、矛盾纠纷化解、维稳信息上报等工作上的作用,力争简易矛盾纠纷在企业调委会内部调处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到企业调委会指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企业调委会共同化解。

三、强化规范,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要按照“有一份定期的维稳排摸分析制度、有一批系统的纠纷预防措施、有一条规范的信息畅通渠道、有一套完整的部门联动机制,有一份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的要求,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一)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对一般矛盾纠纷要经常排查,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期要重点排查,要每月汇总分析有关社情民意、网络舆情和传媒热点问题。对排查汇总的矛盾纠纷要逐件登记建档,并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化解方法。

(二)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长兼任“中心”主任。建立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统一交办、重点督办、办结报告”的工作机制,由“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归类分流。对属于相关职能部门调处化解范围内的一般矛盾纠纷,要按照一般矛盾纠纷一个月内化解调结的要求予以督查督办;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调处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或疑难纠纷,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来共同调处化解。

(三)畅通渠道,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发现重大矛盾隐患或突发性事件苗头,迅速上报镇综治办汇总,并在第一时间内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各线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按照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建立信息的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沟通,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共同调处化解。

(四)健全奖惩激励考核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摸、稳控和调处化解工作纳入对各村的绩效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摸、稳控和调处化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建立起对调委会特别是调解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对因调解不及时或因工作怠慢等原因致使矛盾激化或升级的调解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一)加强对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重视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司法所和相关办公室要把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的各项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慈党办„2008‟71号)精神,确保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

2010年4月21日。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截至到现在,基层单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96起,已调处化解91起,占总数的94.8%,正在调处5起,占总数的5.2%;镇矛排调处中心交办调委会办理案卷12起,已调处化解9起,占总数的75%,正在调处3起,占总数的25%,保证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一、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建设、管理方式、居住环境、居民的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引发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

1、随着县城周边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因土地征用、拆迁安臵而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多。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相继改制,我镇辖区内企业变化很大,因下岗、补偿、低保、社保得不到保障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出现了部分涉军人员上访事件。

要“说法”的群众越来越多。

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由政法书记兼任主任。同时成立了镇调解委员会,聘请离、退休有经验的老同志专司工作。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调委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定期检查、考核。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下发了《关于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镇都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情况报告、案件协调和督查追究等制度。基层单位坚持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镇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使全镇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排查上报、梳理汇总、包案调处、信息反馈。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题,由镇党委、政府牵头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三是充分发挥“联合调处机制”,整合综治、纪检、司法、信访、法庭、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建立联合型工作平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了一般矛盾不出镇。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矛盾的化解工作。

镇党委、政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纠纷,列出清单,派驻工作组集中调处。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关心的旧村改造、征地补偿、涉军上访、雪灾倒房、低保社保等重点问题,镇党委责成人大、纪检、综治、土地、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基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并积极作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有效地调处了大量矛盾纠纷,保证了工作和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完善检查监督工作机制。

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职能作用,大力宣扬人民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不断总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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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苏波盖乡人民政府(2011年11月8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旗委、旗政府关于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因案施策,确定了包案领导,明确包案人员,进一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3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8件,受理接访16件,转办土地流转纠纷2件,转办电话上访2件。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关于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工作动员会,制定完成了《苏波盖乡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乡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派出所、社保、计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周汇报小结和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全乡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第一步的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攻坚活动结束总结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值,攻坚活动结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乡村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精力前移。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要求乡村两级干部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力量前移。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乡调委会人员达134人,村调委会29个,调解小组123个,调解成员500人,进一步加强了苏波盖、东老藏、美岱桥、朱麻营、石老丈、丹进营6个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并统一制作了外围宣传牌、印制法律宣传资料等。

府要借助这次攻坚活动的开展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一方面,要保证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势,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

通过以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做出积极贡献。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立足人力资源整合、大就业格局形成的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涵盖到全市所有单位、所有群体,牢固树立统筹推进服务理念,在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中,做到综合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经验、树典型,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排头兵。

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持续稳定。

一是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探索实施分类培训,根据不同年龄段、有培训愿望人员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操作政策,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依托市技工学校开展6至12个月的专业技能预备制培训;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重点开展订单和定向培训;对在岗职工,结合岗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重点开展创业培训。

二是打造功能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新体系。建立覆盖城乡、规范统一的市、乡两级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搭建用工平台,为求职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技能鉴定等“一站式”就业服务。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在全市17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和436个行政村设立村级就业服务站,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移。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市、乡、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联网运行、资源共享。

三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就业服务新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向基层下沉,将求职登记、招聘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业务下放到乡镇及各行政村,让城乡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就业服务。实施“内引外联”劳务输出新模式,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一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收集本地就业空岗信息,扩大就地就近转移规模;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合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四是实施以创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举措。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计划,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政策扶持和援助,建成各具产业特色、承载能力强、政策配套、设施完善的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就业。

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312人,占全年目标7200人的102%;下岗失业再就业3670人,占全年目标3600人的100.3%;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891人,占全年目标880人的101%;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49笔5048万元,扶持659人积极创业,带动就业2140多人。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11.8万人次,占全年目标11万人次的107%;劳务创收9.7亿元,占全年目标8亿元的121%。加大实用技能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310人,占全年目标4200人的103%;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651人,占全年目标2500人的106%;农村实用人才培训5.17万人,占全年目标5万人的103%。

强化为民之责,在改善民生上求实效。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民心,把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实事好事,以改善民生赢得民心,以民心凝聚民力,以民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参保登记、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等。同时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申领资格工作方式,减少基金流失。二是加强社保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现“银劳互联”系统上线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经办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提升,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工作内容规范化、工作方式科学化、工作态度人性化。四是经办职能下移,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办理参保手续。

xx年,为全市80923名60岁以上参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新农保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累计发放5435万元。共征集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585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4615万的12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审核医疗费报销1496人次,审核药费983万元,拨付医疗费486万元,拨付率100%。办理职工退休590人,其中企业536人,事业54人,办理死亡待遇审批69人,遗属定补38人,受理工伤申请220起,认定191起,29起正在办理,先后组织44名工伤职工到上级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重症慢性病受理申请484人,鉴定、认定合格436人,不合格48人,办理重症慢性病三大症51人。

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抓手,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服务维权。通过对非公企业实施主动劳动监察执法、受理投诉举报和办理信访件,结合劳动用工年审,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签订、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及治理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发布行业人工成本、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规范企业工资发放行为。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控,在建筑、交通领域等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发挥信访举报中心协调作用,畅通劳动争议电话咨询投诉渠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网上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和“快立、快查、快处、快结”的大队、中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辟工伤类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搭建企业、职工对话沟通、调解平台,化解劳动争议。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工商业组织的协调沟通,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起,其中调解328起,裁决34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635万元。为1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7.5万元,依法取缔“黑职介”4家,整顿职业中介机构8家,落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506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5家;及时妥善处理了连霍高速公路、灵宝市兴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源晨光二期扩建工程等“恶意讨薪”群体突发事件3起,有效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的认识到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短板所在。一是统筹城乡就业面临新形势新问题,“4050”特殊人群就业压力巨大,农村劳动力对专业培训认识不够,劳务技术含量低。二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迅速壮大,个别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甚至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

围绕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紧紧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实现劳动合同制全覆盖、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改善劳动条件、健全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利益共享机制、劳动保护机制、社会协调机制,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共进局面。全力推行“阳光仲裁”,加强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能力建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xx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到达80%;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46%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4%以上。

统筹城乡就业,稳定扩大就业。

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社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要通过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培训咨询、小额担保贷款等形式,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创业典型的培养,树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创业典型,带动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积极创业,以积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开创我市就业形势新局面。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牢树统筹服务理念。立足新部门人力资源整合、大就业格局形成的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将工作范围和服务对象涵盖到全市所有单位、所有群体,牢固树立统筹推进服务理念,在人才队伍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中,坚持综合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二是牢树全方位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促发展、服务项目促开发、服务企业促调整、服务招商促投入、服务管理促提升、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努力实现服务流程路径最短、环节最少、程序最简,形成人人主动服务、处处超前服务、事事尽心服务的良好局面,树立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是牢树科学服务理念。坚持以科学管理促科学服务,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做到基础工作抓落实、中心工作抓突破、敏感工作抓调度、重点工作抓创新、工作作风抓提升,牢树大局、落实、效率、质量、安全、纪律、窗口、学习、团结、奉献十种意识,实现单项工作无弱项、整体工作争一流。

一、文化上形成风格、服务上形成品牌的目标。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办事处负责调解跨社区的和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负责调处本社区重大疑难和社区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

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排查出的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为此,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济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

结合的办法,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值,攻坚活动结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力量前移。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调解委员会的7个,调整充实调解成员27人,进一步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制作外围宣传牌、印制法律宣传资料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

灯塔路街道办事处2011年9月30日。

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不拘形式,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人社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围绕“三最”搞调研“四心”活动促稳定。

发展,热心关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转变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构筑起融洽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础。

息员人,法制宣传员人。三是构建三级调处网。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强化乡级协调指导”的工作思路,构建了调处工作的“三级网络”。全乡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处,村级调解室个。乡按照上级统一标准,设立了调解中心,并配奋好专用场所。“三大网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夯实了“排调”基础工作,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五项机制”,筑起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坚固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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