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实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4:09:38 |
  • 李耀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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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写总结时可以向他人请教,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名人名言,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一

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延伸阅读:

户口在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但是如果是在外地上学或者打工,都有可能碰见过这样的情况,即户口迁移证过期,我想碰见这种情况的人都应该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因为户口跟人的就业、上学、看病等息息相关,如果说不解决这件事情,日常生活中也会很麻烦,针对这种情况,小编上网查找了一些解决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法,接下来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口迁移证过期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过期其实有很多种解决的办法,所以说大家再碰见这样的问题时,一定不要激动,要保持心情平静,这样才有可能更好的解决这种事情。

解决超期时间很久的办法有两个,第一个是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说即使你注销了户口,但是没有去落地户进行登记,那么你的户口就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迁移,你的户口还应该在你原来的所在地。

碰到以上的情况,建议你回到原来户口的所在地,请求根据已废的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你所说的迁移方向,为你开具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证明,当然这个证明的开具首先要经过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接着你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即“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但是如果超过了迁入的期限,而且迁入地派出所也不同意的落户,你可以拿户口迁移证到你迁出地派出所开具延期手续,这是第二种办法。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二

派出所:

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农业户口,__年_月_日与余________登记结婚,余________,女,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为两委研究,同意余________户口迁入本村张________户,落为农业户口性质。

___。

____年__月__日。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三

县公安局:

兹有我乡______村户主______,其儿子与______乡______村户主的女儿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结婚,现要求______乡______村户主的女儿______的户口迁入到兹有我乡______村户主______的.户口中,请县公安局批准户口迁入。

______乡政府。

___年___月___日。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四

_______乡派出所:

兹有省县镇(乡)村(居委会),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于年_______因_______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五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出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

行为对象因各种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63号)。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大中专学生录娶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迁出户口;因参军服兵役、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失踪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注销户口。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娶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参军服兵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国或赴台定居的,还需提供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去港、澳定居的,还需提供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六

***,男/女,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于年月至今,在我所辖区**省**市**县**镇**村居住。

经核查,该同志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参加“法轮功”等其他反动组织记录。

**派出所: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七

一、办理部门:

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办理程序:

1、持以上手续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科办理准迁手续;

2、持户政管理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明》;

3、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间:

省内准迁证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省外准迁证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是免费的,如果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准迁证5元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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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八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户口迁出证明怎么写?包括哪些条款?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出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

行为对象因各种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63号)。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九

一、办理部门:

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办理程序:

1、持以上手续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科办理准迁手续;

2、持户政管理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明》;

3、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间:

省内准迁证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省外准迁证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是免费的,如果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准迁证5元一张。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十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盛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盛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十一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照以上规定,你的户口迁移证因为搬家的原因丢失了,你只能回原办理迁移手续的公安机关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该有当年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否则你的黑户问题不会得到根本解决。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十二

兹有xx,性别,名族,年龄身份证号,因xxxxx迁,户口从我所迁出,。。。。。。

1、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3、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4、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5、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6、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7、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1、

问题: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2、

问题:

回答: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3、

问题:

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回答: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4、

问题: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5、

问题: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回答: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开篇十三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户口迁出证明怎么写?包括哪些条款?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出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

行为对象因各种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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