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优秀11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4: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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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的过程需要有系统性和条理性,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总结的内容要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帮助读者得出有效的结论。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一

家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的傅大爷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接受了胃癌晚期手术,术后被转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抗感染和康复治疗,结果治疗和康复费用只花了6000元,比全程在浙医二院治疗节约了近50%的费用。记者采访获悉,自浙医二院与杭州市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后,已有百余名患者像傅大爷那样享受到了实惠。

针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瓶颈”,该双向转诊制度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与社保部门协商后,在杭州市率先建立双向转诊病人医疗费用同一起付点制度,打消了患者转诊结报率低的顾虑。二是实行双方医疗和检测结果共享制度,病人下转到社区时,医院会通过信息平台实时将诊疗信息传送给社区接诊责任医师,以确保诊疗的连续性,减少重复检查和浪费。三是建立实时经治医师双向联系和每周社区巡查房制度,实现对患者的有效跟踪服务。四是建立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确保双向转诊医疗服务的连续和安全。与此同时,该院和社区全面构建起了“1+3”技术支撑体系,即每个社区责任医师分别与浙医二院3名不同专业的`专家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确保责任医师能获得长期、及时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闽南网8月8日讯年底前,龙文区所有标准化村卫生所,将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今后,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在卫生所直接报销。昨天,龙文区卫生局下发《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由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为范围,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的规范建设、人员队伍、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所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今年,龙文区拟建74家标准化村卫生所,目前已建好50家。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将设置一家标准化卫生所,每个村卫生所(室)配备1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家标准化村卫生所,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增设1家,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可联办、个人举办或卫生院举办。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全区统一的机构名称、标牌、机构印章和工作制度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龙文区卫生局委托,对所属行政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新进入村卫生所(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经龙文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身体健康。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对镇、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报龙文区卫生局备案。

在业务管理方面,各村卫生所(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处方、门诊病历、诊疗日志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全区统一,并制定统一的药品、急救、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等管理制度。村卫生所(室)要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并书写规范。

村卫生所(室)要积极配合疾控、妇幼、卫生监督等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日常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要统一安排、管理、考核。

药品与器械管理方面,标准化村卫生所要全面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最新版)》内的药品,并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要求设置国家基本药物使用专柜,建立明细台账,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并公开上墙。届时,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将率先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制度,一般卫生室参照执行。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指导所辖村卫生所(室)的卫生人员合理使用药物,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龙文区卫生局依据《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绩效考核。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进行考核,区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复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意见》规定,村卫生所(室)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龙文区卫生局将委托区卫生工作者协会统一印制相关收费票据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二

及服务流程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三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九、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十、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四

(一)上转 

(二)下转 

1、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转介到各县市疾病控制中心。

2、由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转介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康复服务机构。 

二、转介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大理州常住人口。 

四、转介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 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五、转诊流程 

(三)下转 病人或家属持主管医生开具的“康复者社区转介信息卡”到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精防办,精防办根据患者需求和辖区资源,与疾控中心、 康复服务机构或相关单位联络,协助患者办理社区康复服务,为患者提供跟踪访视和社区康复服务 。

六、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精防办负责转介病人的协调与联络。

4、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5、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

6、转诊病人应具备医疗费用支付能力,包括医保、自费或社会医疗救助等。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五

为了给精神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访视与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上转。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精神卫生中心。

(二)、下转。

由县精神卫生中心转诊至乡镇卫生院。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转诊疾病类型。

1、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

2、老年性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乡镇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精神卫生中心急诊科联系。

壶关医疗集团石坡乡卫生院。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六

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l、负责向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海城市正骨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七

1、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7、转诊备案原则。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3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50%进行补偿。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一)转诊对象。

1、医共体内上转对象。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医共体内下转对象。

(1)危急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5)****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6)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参合群众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经审核同意,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却因急诊未按转诊流程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先电话备案,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或急诊材料补办转诊手续(省农合公布的预警医院一律不予转诊,其医疗补偿待遇由医共体转出医疗机构负担)。

(二)工作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涡阳县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1)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中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涡阳县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

(2)***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3、县外转诊病人经治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填写《***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转诊单》,拟定转诊意见和转往医院,经病人和科室同意,报县中医院审核同意后向外转诊。

(三)补偿管理。

1、参合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一次诊疗过程住院并实现体内双向转诊的,在结算时仅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按照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患者应得补偿部分县域医共体足额补偿给患者。

2、参合患者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省内县外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我县《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号)文件规定执行。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八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旨在建设不同种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互补机制,以统一的标准、转诊流程、服务团队、管理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安全、优质、无缝隙的一体化服务。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从2015年9月开始探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模式,实现在北京已覆盖包括综合和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管理中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在内的69家单位,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首先,是社乡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太低,由于历史的原因,重视三甲医院建设,忽视社乡医疗环境建设,导致了医疗不平衡,当然医保选择的医院的是从三甲医院到社乡医疗都有,因为三甲医院并没有改变创收的机制和惯性(还是以收入导向),加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三甲医院人挤人,社乡医院则是门可罗雀。

可以说,如果不去加大力度改善社乡医疗机构的硬件和人力水平建设,在北京这样大三甲医院林立的地方,猴年马月能实现双向转诊制度。归结到一点,优势医疗资源都集中在大三甲医院,患者就医路程基本可以在1-2小时内实现,为什么患者非要放弃大三甲医疗资源,而跑到一个医疗资源匮乏和技术水平较低和药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小诊所就诊呢?又不是没有医保?当然,除非政府强制性执行该制度。

为什么在北京很难强制性实行这个制度?当然,一者是老百姓不干,民-意难为;二者公务员不干,听政会和决策关就很难过去;再者,卫生局和大三甲医院不干了,因为普通病诊疗当然是它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回顾一下中国医药卫生的道路:(一)中国式医改是从市场化转向计划和公益的路线,但我们可以发现在执行的过程其实正在转向市场和公益“二元制”的路线,这可能更是中国特色的医改路线,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火焰是政府的公益化和计划化的热情高涨,海水则是历史的惯性和市场规律车轮拉动。(二)轰轰烈烈以社乡为中心的全面建设,但中国地大物博、人口重大、基础环境薄弱,于是,路线就开始收缩到以县医院建设为中心,毕竟中国就是2000多个县,根据中国的财政状况,上可得到三甲医院的对口志愿,下可辐射社乡两级和完善三级医疗网,确实是很不错的重点建设思路。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是一个虚拟的执行机构,在北京这样的地方谈促进双向转诊制很不现实。我个人理解和建议:

(一)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需要建立在县政府、实施在卫生局,应该形成从虚拟牌子到实体牌子的转变,应该建立专门的人员队伍,去促进这个建设。主要由规财办、信息中心、综合能力和标准化办(我认为设立的部门)的.人员组成,规财办是负责规划和出钱,信息中心是负责医疗机构的it软硬件环境、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三级机构的诊疗数据共享(死档转活档),综合能力和标准化办主要是促进标准划一的诊断标准实施、人才培训计划、临床环境配置和基本综合能力建设。

(二)以县为单元,政府搭台、卫生唱戏,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强制性推进健康档案制度(这里绝不是指中国一轰而上的健康死档案,所谓死档案就是把居民的纸制病历电子化了,但后续更新怎么办?数据不能实现共享怎么办?除了把政府财政消耗光以外,没有任何效果),以健康档案建设为中心,推动两个进步:1、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和健康档案持续和及时更新;2、三级医疗诊疗标准和诊疗行为的互认,形成统一共享数据基础。

(三)建设覆盖全县的三级医疗点的网络互联体系,建立统一的县卫生数据存储与服务中心,把健康档案作为身份证号等作为唯一识别标志,制订双向转诊规范(转上、转下的规范),所有的诊疗资料统一同步存储到县卫生数据存储与服务中心,各级医疗机构诊断患者时,根据自己的权限,随时可以调用完善数据,对历史数据不得修改。

(四)在双向转诊制和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县医疗资源调配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

把全县三级医疗网的医疗硬件和适宜技术等资源做成共享数据库,以便双向转诊的需要,就医疗资源而言,首先是就近的平级医疗机构转诊(如大型检测设备使用、分子诊断、适宜技术应用),就应急指挥而言,应该形成全县所有的动态化医疗资源分布图(比如卫星跟踪救护车的动态、以便急救呼叫、就近支援)。

(五)把握和建设三级医疗网的转诊信息技术应用标准

联合国家相关卫生科教研机构,不断创新领域应用工程,不断制订和完善国家在三级医疗网(基层)的医药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基础标准、行标、国标)。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九

“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双向转诊制是在社区首诊基础上建立的扶持社区医疗卫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少由于城市综合性大医院承担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而造成的卫生资源浪费,以及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需求萎靡、就诊量过少等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适应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形势,把握“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医改新方向。

二、最大限度地凭借集团科学的管理与经营理念、先进的医疗设备、精湛的医疗技术及优良的就医环境等优势,挖掘潜在的医疗市场。

三、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健、人才培养、仪器设备等需求,以“低收费、广覆盖”惠利于民。

“双向转诊”制度的关键:规范化的管理,同时要做到区域卫生资源的合理规划。合理地利用资源,按照双向转诊社区人口密度,根据当地发病率,并根据当地的医疗资源条件来定,要保证社区医院有相当数量的病人转给对口医院。如果病人只对一个医生和医院,就用不着重复检查,自然而然地形成有效的运转。

一、对社区医疗站设备技术不足的、不能处理的病例,由全科医生负责会诊、转诊。

二、为专科医院医生提供病人的健康资料,包括病史、临床检查资料等。

三、对转诊病人进行随访,随时与专科医生联系,掌握病人在转诊治疗期间的治疗情况以及病情的发展变化。

四、病人结束在专科医院的治疗后,要求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期间治疗及用药情况,并把病人转回到社区医疗站,作到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制度的'好处:小病分流到社区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社区医院医疗资源闲置现象将得到改善;大医院由于康复期病人“压床”造成的医疗资源紧缺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大病到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看不上病。社区群众遇到疑难重病以及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可以通过“双向转诊”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避免延误诊疗时机;大医院的住院病人在急性治疗稳定后,可以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后继康复治疗,既节省了医疗费用,又为其他急需住院的疑难危重病人创造了救治机会。大医院解决了人满为患的问题,就可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致力解决疑难重病。

双向转诊实质上是由政府牵头对城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一种医改方法。因而,对此深受患者欢迎的举措。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十

二、严禁推诿病人、延误治疗或失去抢救时机。 

三、根据疾病危急情况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工作。 

四、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住院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转院或转诊,报医务科批准,必需时与转入医院联系后即可转院。门诊病员需转外地治疗时,应由科主任开具诊断证明,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批准办理手续。

五、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六、住院病人需外出检查,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

七、凡下级医院转诊和向上级医院转诊病人要建立登记。

范文二、

通过双向转诊,将社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三级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有机地集合起来,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各自的功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首先提出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对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的重大现实意义;然后针对双向转诊制度的运行现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原因;再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对策,以期对我国双向转诊的实施、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健康、持续的做出应有的贡献。

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篇十一

1、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7、转诊备案原则。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3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50%进行补偿。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一)转诊对象。

1、医共体内上转对象。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医共体内下转对象。

(1)危急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5)****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6)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参合群众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经审核同意,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后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却因急诊未按转诊流程办理转诊手续的,可先电话备案,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或急诊材料补办转诊手续(省农合公布的预警医院一律不予转诊,其医疗补偿待遇由医共体转出医疗机构负担)。

(二)工作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涡阳县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1)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中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涡阳县中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

(2)***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3、县外转诊病人经治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填写《***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转诊单》,拟定转诊意见和转往医院,经病人和科室同意,报县中医院审核同意后向外转诊。

(三)补偿管理。

1、参合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一次诊疗过程住院并实现体内双向转诊的,在结算时仅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按照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患者应得补偿部分县域医共体足额补偿给患者。

2、参合患者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省内县外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我县《关于印发*****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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