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改革方案(实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22: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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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我们不能只满足当下,还要考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预期的结果。这些方案范例覆盖了不同领域的问题解决和工作推进,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药企改革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药企改革方案篇二

20xx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xx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近日,山东省召开20xx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新闻发布会,提出20xx年起,山东夏季高考将合并本科一批、二批录取批次。

至此记者统计发现,全国已有22个省市已公布实施合并录取批次,其中浙江采用了“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即根据当年高考的实际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改革多省份实施高考合并录取批次。

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xx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并选择上海和浙江“一市一省”率先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据了解,20xx年,全国已有浙江、四川、湖北、广东等十多个省市将二三本批次进行合并录取。上海则是直接取消了所有本科录取批次划分,实行本科普通批次统一录取。

20xx年以来,北京、河南、江苏、安徽相继公布实施“合并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录取”;近日,山东、海南公布20xx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将合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形成本科统一录取批次。

此外,记者还发现,浙江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与众不同”,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20xx年浙江高考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即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此类推。

出发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据教育部相关介绍,合并高考招生录取批次的出发点有三个:

一是拓展学生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考生填报高校志愿、专业志愿的数量不变,志愿填报的空间并未减少。有助于进一步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填报志愿。在此意义上,考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有更实在的获得感。

二是促进素质教育,拓宽高中教育特色发展空间。合并高考招生录取批次,有利于高中学校破除盲目追求“一本率”,缓解学校的升学率压力,减轻师生不合理教学负担;有利于高中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更好地立足校情,明确定位,创建校本特色。

三是促进高校特色发展,拓宽专业发展空间。解决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问题,促进高校从基于分数的分层招生,逐步走向基于专业兴趣的分类招生,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推动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实际,自主发展,办出特色。

影响批次调整增加考生选择空间。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共有3个省份合并本科一二批,18个省份合并本科二三批录取批次。

批次调整后,志愿填报难度是否增加?对此,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高考改革招生录取批次的合并只是录取过程中减少了一个录取环节,各省参与这一分数段高招录取高校的总数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不同的是以往本二院校和本三院校是分开录取,这次合并后将集中在一个批次录取,也就是说这次的高招改革是录取方式的改革,批次合并实际上就是将一部分学校和另一部分学校合在一个批次招生,与往年的招生录取并无实质的区别。

此外,虽然批次合并后,本科二批分数线会降低,但考生的位次不会发生变化。平行志愿的投档是按照考生的排名先后顺序,因此,考生填报志愿仍然可以参照往年的录取数据。

事实上,由于院校志愿数量的增加,考生可选择填报的院校空间更大了。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排名(分数)情况多选择一些排名前后比较靠近的院校,并保持一定的志愿梯度,可以有效提高志愿满足率。

对于办学特色鲜明的大学是一个利好。

对高校而言,原二本与原三本合并录取批次后,公办和民办院校同等对待、同等权利、平等竞争。

批次合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的大学是一个利好,由于学校在高考录取时被分在不同批次,使得社会普遍关注一本批次院校,也就造成了一些学校无法获得平等的招生发展机会。

一些高校为了“上档次”,会发展雷同的热门专业。而原二本、三本招生批次合并后,有利于高校间错位竞争,强化优势专业建设,避免了高等教育的资源浪费。

此外,对于参与本批次录取的院校都是一个激励。合并原二本、三本招生批次,要求各高校用办学特色和不同的功能定位来吸引生源,原来的二本高校不能高枕无忧,有特色的原三本院校则有希望借势崛起。

各省今年高招二本和三本合并录取,取消原来的第三批次录取,是高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也必将提高这一阶段高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质量。

据各地高考改革方案,记者统计发现,至20xx年,已有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海南、江西、山东、天津等八地启动高考改革方案。

在高考改革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总分合计750分,记者注意到,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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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改革方案篇三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200字)。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药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适应这一变化,百年药企制定了一项改革方案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在近期的参与该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第二段:改革方案的内容和目标(200字)。

百年药企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创新药品研发与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文化建设三个方面。通过创新药品研发与生产,提高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药企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提升服务质量可以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进一步稳固药企在市场中的地位。而企业文化建设则是保证改革方案能够落地生根并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目标是通过这些措施,使百年药企成为行业的领军者。

第三段:心得体会和遇到的挑战(300字)。

在参与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改革的艰辛和挑战。首先,创新药品研发和生产需要更多的投入和精力,同时还需要克服技术壁垒和市场风险。其次,提高服务质量需要全员参与,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最后,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打破旧有的思维定式和沟通机制,引导员工适应新的价值观和工作方式。这些挑战都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创新思维来克服。

第四段:取得的成就和启示(300字)。

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就。首先,在创新药品研发和生产方面,我们开发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并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其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我们全面提升了客户满意度指数,客户投诉率大幅下降。最后,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我们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这些成绩使我深受鼓舞,意识到改革带来的积极影响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200字)。

通过参与百年药企的改革方案,我深刻地领悟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还提高了服务质量和企业文化。然而,我们也意识到改革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需要全员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随着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不断变化,我们必须持续推进改革,不断创新和提高。我相信,只有通过全面的改革和创新,我们才能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药企改革方案篇四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提交教育部备案,还在等待审核批准。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网上接访时表示,广东随迁子女数量为全国最大,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大大增加广东考生的竞争压力。他透露,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正在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公布。目前广东高考一本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罗伟其呼吁以各省考生人数作为基数确定高校招生计划。

教育部备案批准公布方案。

广东高考方案何时出台备受各界关注?今年7月份,罗伟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已经起草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并同意,已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备案批准后,会向社会公布。

昨天,罗伟其告诉记者,根据工作安排,是各个省报告方案给教育部审核,按照之前教育部的工作进程,应该在年底会逐步审核、批出。“广东会放在哪个批次批出,目前还不清楚。”罗伟其说,因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通过了这个方案。

异地高考正进行资格审核。

“异地高考”进展情况也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对此,罗伟其回应,“异地高考”报名已经结束,目前正对非广东户籍考生明年在粤高考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明年将会放开其考试资格。“到目前为止,资格审查整体情况顺利。”

但是,罗伟其也坦言,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增大广东高考考生的竞争压力。他说,20xx年原本是广东高考报名开始下降的拐点,但随着“异地高考”的实行,作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人数最多的省份,广东高考考生数量依旧庞大。

药企改革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结合于村小学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牢记队的使命、服务队员成长、打牢基层基础、积极继承创新、体现首善标准为基本原则,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做好《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并结合于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少工委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督促少工委做好少先队改革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1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3.全面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校园管理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探索开展分批入队,做到全童入队。

(三)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7.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三爱三节”基础,听党的话、跟党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革命文化教育。创新丰富少先队光荣感教育的项目体系,努力打造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活动品牌,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

8.强化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落实,保证平均每周1课时,与班队会或综合实践活动相整合,或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以中队活动为基本形式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集中开展,或以小队、红领市小社团等形式灵活开展。充分发挥少先队教研员作用,加强教研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

9.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队礼”仪式,增强少年儿童的国家意识。每年“五四”、“六一”和“10·13”少先队建队日,集中开展小学新队员入队仪式。离队建团仪式,激发少先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加强红领巾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通讯社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队报队刊、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正确了解社会、认知社会。深入开展红领巾读书活动。加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桌游、绘本、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研发。办好红通社微信公众号。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1.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深化“美德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1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范围,推动落实辅导员职称单列政策。加强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13.开展“导师制”骨干辅导员培养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导师制形式推出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养计划,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力度。

15.纳入党政制度安排。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各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16.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等“全团带队”的职责,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积极调动团内资源支持和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课外、校外、户外教育。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

17.完善团教协作机制。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

药企改革方案篇六

20xx年我省高考有什么新变化?去年11月,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处长郝春怀曾表示,从20xx年起,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将全部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国卷”。“全国卷”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外语科目含有听力部分,而且听力成绩要计入高考外语科总分。外语成绩将由笔试成绩和听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满分120分,听力满分30分。

我省此次恢复停了的外语听力考试,对考生、家长、学校及考试管理部门都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从现阶段到明年高考前,全省将组织3次与正式考试无异的模拟听力考试。其中最后一次,将是考生在拿到准考证后,在自己将要参加高考的考点、考场内进行。这样一个“身临其境”的举措,就是避免考生未战先怯,让其从容应对。

据悉,我省以高考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正在紧张谋划中,或将于20xx年公布改革方案。届时,考生将不分文理科。而对于具体细节,郝春怀称因尚在酝酿中而未予透露。

对于此轮改革,郝春怀称将对基础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教育资源的配置将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基础、差异和个性。学生的选择权将会更大。学校开设的课程将有大的变革,改变以前必修课“一统天下”的走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将并重,各种注重学生差异化的教学班将涌现。由于学生在高一阶段就将进行今后主攻方向的抉择,各个学校将在初中阶段就帮助学生建立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另外,学生的评价方式等方面也有大的变化。

药企改革方案篇七

今年的中考方案文件已经下发了,学校在公务栏里进行了张贴。其中有两点变化,一是英语的总分由原来的120分降到100分(含听力);二是政治改为开卷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不记入中考的总分。

这样的改革具有长期性吗?会不会明年又改了呢?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指导意义呢?

文档为doc格式。

药企改革方案篇八

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到位,征收程序不规范,违法行政以及调查取证难、征收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提高我县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有效遏制计划外生育,通过借鉴外地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就社会抚养费征管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审计局、广电局、司法局、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法院行政庭、执行局和计生委相关股室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审核、征收标准的测算以及办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移送手续等,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委一名副主任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领导和落实本乡镇征收具体工作。二是组建专门的征收队伍。各乡镇要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由乡镇确定一名党政副职任站长,专项负责此项工作。从计生办、财政所、司法所、农经站抽调5—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中要确保有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抽调一名计生办副主任负责业务。代征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本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卷宗建立、材料申报、文书送达以及社会抚养费的代征代缴工作。乡镇计生办协助、指导代征站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乡镇计生办负责及时向代征站通报政策外出生信息。对已掌握的政策外出生对象,代征站要及时予以调查取证,形成笔录,建立卷宗。经乡镇初审评估后上报,由县计生委作出征收决定。对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代征站要确保队伍稳定,人员报酬落实,工作正常运转,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月清月结。

实行社会抚养费征管体制改革是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效率,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对计划外生育的控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尽快建立代征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新机制要求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征收工作。对1988年12月1日以来政 策外生育的,要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对2003年1月1日以前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或乡镇已作出征收结清结论的,由乡镇将名册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县计生委备案,此类对象今后不得再次征收。未如实上报或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并对政策外生育户视其具体情况,由县计生委重新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2003年1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由乡镇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计生委审核,经确认征收到位的,由县计生委核发《社会抚养费征讫证明》。凡1988年12月1日以后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未进行征收或征收不到位的,一律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由乡镇代征站调查取证,建立征收卷宗,上报县征收办公室下达征收决定。

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办理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业务。各乡镇代征站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乡镇的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征收程序严格按照县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政办[2006]13号)的要求执行。各乡镇不得以任何个人、村级组织或单位名义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在征收中违反“七不准”规定的违法行政行为,违者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县将设立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县法院、计生委、农委、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管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具体由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重点加强抚养费征收案件立卷和强制执行案件的审核。强制执行案件做到快审快办,确保执行一例,成功一例。必要时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活动,形成强大声势,推动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管理。每月3日前持《收据》到县计生委结清上月收费,领取当月《收据》,做到票款一致。代征的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一律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所征的社会抚养费,50%用于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不予返还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按 政办[2006]13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资金兑现,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及手术者补助,开展环孕情检查等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培训等。

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监管,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对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擅自出具结清证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出具专用票据的,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抚养费的,利用职权徇私和舞弊、该征不征的,明征暗退及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监察局、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将社会抚养费规范征管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药企改革方案篇九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药企改革方案篇十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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