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优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1: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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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份总结可以让我们时刻保持警醒,不断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在总结中,要以全面和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和评价。以下是一些智者们的智慧箴言和格言,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思考的方向。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一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2、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保卫处或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学生家长,保卫处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3、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及时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教育局,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4、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育局。

5、无论事故大小,保卫处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6、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保卫处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7、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8、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9、做好信息的综合分析和信息跟踪材料报告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6、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每月25日前将《安全工作月报表》、每学期最后一周将总结按要求如实填写,将电子稿报中心学校。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二

第一条为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追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责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责任主体的范围包括学院、系、部门、科室或个人等。

第二条负责追究责任主体事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统称为责任追究主体,包括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学院各级部门或各级领导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本部、东校区及北校区,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后,应根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态度,作出如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责任主体检查、诫勉谈话等;。

(二)书面检查。责令责任主体向上级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在部门范围内对责任主体发文通报,责令整改;。

(四)一般处理。降低或扣除责任主体的月薪补贴,将事故写入月度或年度考核中;。

(五)严肃处理。追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发生严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责令其赔偿事故损失、全院通报批评、降职处理、直至开除。

(六)报警处理。严重损坏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六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责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和适用。

第七条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第八条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五)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第九条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三)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第十条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十三条责任主体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修补管理或技术漏洞,减少损失、挽回影响,态度非常好的,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责任追究。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和实施。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过程采用层层负责制,下级责任追究主体对上级责任追究主体负责。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对调查报告审核、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等。

第十六条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初步定性由学院各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及相应的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调查报告的审核重点:

(一)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四)责任划分是否明确。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决定:

(一)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责任主体所在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或上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直接决定。

(二)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对责任主体的追究决定由人事、财务、相对应的主管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0号)和《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__]9号)精神,以及《关于迎接教育部“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兵教传[20__]64号)的工作要求,在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方案》的各项内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5月16日上午,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文件精神,迅速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

二、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为此,学校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这学期,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其次,仲书记就学校安全问题专门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聘请专家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这次培训既有实际案例,又有现场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加培训人员面广量大,培训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著,加强了教职工对安全知识重视和了解;其次通过手工制作展板、橱窗和消防栓张贴消防安全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每年举办2--3次消防演练,定期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

三、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学校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根据办公环境、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灯。3.加强对仓库、机房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5.加强对用电安全的检查。每天检查,对老化的线路及时更换,开关、插座以及用电器定期检查,避免事故发生。6.每天安排两名督导老师在校园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按照文件精神,精心展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办公室、配电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消防检查,检查内容分别从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现场消防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这四个方面入手,重点深入,彻底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和信息反馈。

在此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中自查出以下隐患:

1、部分消防器材被宣传栏遮挡。

2、个别安全指示灯有损坏的现象。

3、个别安全通道指示图有脱落现象。

4、个别科室未按照学校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自查。

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已向相关责任人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切实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防火能力,确保了学校良好、稳定的氛围,为学校的平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四

1、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xx、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十五、祁连小学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室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四、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五、教师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 

七、各班由班长负责放学后要切断教室电源。  

十六、祁连小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七、祁连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五、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轻者,师德考核分为0分。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五

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单位)教育督导工作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重要信息;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使用计算机输入、传递和接收信息的操作技能。请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六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有效使用各种网络资源,保障中小学网络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实际情况,针对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使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

第二章。

安全组织。

第四条。

濮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濮阳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应的技术支持、监督和协调工作。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各区县可成立相应的教育信息化领导机构,并负责本区县的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六条。

各学校必须建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各部门应设立计算机安全专管员。对安全专管员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第七条。

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计算机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有关计算机安全课程,学生计算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

建立重要计算机机房的值班及人员出入管理登记制度。第九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

重要数据要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并做到异地、异人保存。第十一条。

贮有重要数据的设备故障,需外单位人员修理时本单位必须有人在场监督。

第十二条。

要积极采取预防计算机病毒的相关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破坏计算机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未经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批准,不准搜集计算机病毒,研究、剖析、讲解计算机病毒机理。不得进行计算机病毒演示,或让学生实习中进行相关的操作。

第十四条。

对联网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和通讯设备的安装、使用,应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六条。

不得随意将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七条。

校园网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第十八条计算机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按规定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设有口令和密钥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涉及科研、开发及其他重要业务的技术人员调离时,应确认对业务不会造成危害后方可调离。

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计算机事故,应及时填写《计算机事故报告表》,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七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在开学工作检查和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教育局会同_门重点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消防、技防设施建设;饮食卫生、用电用气、活动设施安全;出入登记查验、周边环境整治、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随机督查。

从督查总的情况来看,各校整体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逐步推进,安全管理活动有序开展,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预防和整治,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也有部分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和亟待改进的方面。现将本次安全工作督查的情况通报如下,请各校对照落实,及时整改。

1、专职保安配备、门卫登记查验、护校队护校执行不够到位。被抽查到的所有学校专职保安防护器械配置不齐全,缺少钢盔、钢叉、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丁蜀镇部分学校专职保安没有按标准足额配备;和桥二小等部分学校专职保安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出入登记查验不严格、上下学集中时段没有在校门口值守巡防等问题;丰义小学等部分学校个别专职保安年龄偏大,超过了60周岁;范道小学等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护校队护校制度。

2、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城区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情况严重,错时上下学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丰义中学、新建小学等部分农村学校不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瓶车及不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学生人数较多,在上下学过程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太华等个别农村幼儿园及未开通校车的部分农村中小学及城区中小学学生乘坐家长合租面的车上下学的问题依然存在。

4、饮食卫生安全措施还需不断加强。新建中学等部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做到专柜专人负责,留样室没有防范措施(需要上锁),留样品种不全,留样数量不足,留样记载不够详细;新芳小学等部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穿戴不规范;丰义中学等部分学校商店超范围经营,存在加工热狗、奶茶等熟食出售问题;南新幼儿园等部分学校对季节性流行疾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在校园内圈养鸡鸭等家禽,个别学校校园内有狗犬出没。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下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对照督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以对教师、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安全问题、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一是要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排查,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尤其是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经费投入,学校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学校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到位。

二是要从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防范制度,认真落实校园保卫制度、巡逻制度、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着力建设内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以安全预案演练为抓手,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下一步市局将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八

1、各单位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使信息工作制度化,保质保量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报送的信息要充分体现信息的特点。一要新,即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二要实,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实际;三要快,即采集、上报、反馈信息及时;四要精,即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

3、各市、县(单位)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月至少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1条以上的信息,报送的信息要经过教育局(处)分管领导审阅同意,重要内容的信息要经过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4、报送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文稿采用word文档格式,图片要求使用jpg格式。

5、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符仁子;联系电话:65334367、13976780338;电子邮箱:hn66513101@、65338070@。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九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由教导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处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会人员负责。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办公室、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办公室、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办公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食堂安全工作:后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少先队大队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安保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办公室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各办公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后勤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八)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九)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情况信息报告: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龙湾区教育局。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区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学区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学区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十

滕州市姜屯镇商村小学为了真正落实安全“小黄帽”作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能够高高兴兴来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去,高度重视学习《小学生交通学习手册》。他们利用大课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手册,理解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学校还要求各班级把交通知识与学生的日常表现相结合,请同学们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伴随着学校“安全小黄帽,平安伴我行”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落实枣庄安全培训班要求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枣庄市学校安全管理培训班要求,增强学校安全管理能力,4月20日上午,滕州市姜屯镇商村小学召开了以安全为主题的全体教师会议,会上张校长传达了市局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着重从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与要求、学校突发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两方面展开说明,有理论讲解,有实例分析,达到了良好教育效果。

通过本次主题会议,大家都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把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效果,同心协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氛围。

唱响安全歌谣100句。

近日滕州市姜屯镇商村小学启动“唱响安全歌谣100句”学校安全教材活动。一句句朗朗上口的内容,通过个人背诵、小组比赛、班会交流、学校表彰等一系列细小的措施,使学生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十一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  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十二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有关教育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多种信息(含文字和图片等)。

1、促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育督导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2、对上级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3、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研、督导等;。

4、加强教育督导系统自身建设的`制度性研究等。

小学安全督察信息稿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向学生提供饮用水,采取学生自带饮用水的办法,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闹校行为、暴-力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整顿、取缔校园周边小卖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

五、确保学生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

大型活动时,学校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要全部到位,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安全地进行。

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要努力学习素质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理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的现象发生,严禁教师课上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或在校外违规补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明确组织机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及寒暑假的'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集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创建“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等活动为依托,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进行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教育。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两次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安全工作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学校每月5日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个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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