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质量安全检查通报(汇总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13:3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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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一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xx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2、中国食品城(暂名)。

3、xx市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4、xx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5、xx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二

什邡市建设局:

根据贵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前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并以这次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对我公司进行全方位的质量、安全大检查。2011年12月19日我公司对金河磷矿1#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针对金河磷矿1#宿舍楼、职工宿舍楼工程目前施工的具体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质量、安全及冬季施工可能出现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经过检查,发现存如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河磷矿1#宿舍楼修建位置较特殊,现步入装饰阶段,每周应进行一次基础沉降及移位观测。

2、天气监测人员未天天向各班组汇报当日天气状况,提醒各班组应注意事项。

第1页,共4页。

3、工人在佩戴安全帽时,部分存在未将帽带扣上。

4、在切割和打支架、开孔时,未带防护眼镜及口罩。

5、部分工人在使用电动工具时不规范。

6、部分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文明施工还有待加强。

7、因施工现场较复杂,工人安全意识差。

8、高空作业有少数工人未系安全带。

9、部分已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演练。

三、问题分析。

1、公司对各种制度的管理还不够深入。

2、安全入场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农民安全意识得不到有效提高。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详细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规范和指导施工的作用和效果。

4、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消除安全隐患。

5、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频繁出现。

三、措施和办法。

1、公司加大对项目部的监督力度,对制定出的制度和措施要坚决落实到位。

检查,每天早上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现场注意的安全事项。责令在限期整改,公司将严格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和施工安全生产。

3、施工前,要加强施工人员防汛、防中暑、防中毒等基本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

4、出现险情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成立好抢险救援小组,各种应急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高效、迅速、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程。险情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在用电设施及各种作业设施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各项目部应认真履行安全交底程序,各班长对各班组实行口头和书面交底,并留有文字记录。同时规范交底内容,并且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工程施工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工作。对每周的安全例行检查要认真落实到位,并且进行记录,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进行抽查的安全检查。

6、由于现场大部分是工人,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因此各项目部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对安全事故案例的讲述,剖析事故原因达到警示的作用,从而引导工人转变思想观念,从“要我安全”过渡要“我要安全”的地步,做到“三不伤害”达到其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

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公司。

金河磷矿项目经理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三

20xx年10月16日是第xx个世界粮食日。xx区xx小学开展了以“珍惜粮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爱惜粮食的种子扎根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深处,从小培养孩子们节约粮食的意识。

活动当天,升旗仪式后,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了一份“爱粮节粮”的倡议书,并宣布xx小学20xx年爱粮节粮周正式启动。值周老师x老师结合实际给同学们讲了怎样在生活中节约粮食,落实好光盘行动。随后朱校长为同学们讲解了“世界粮食日”的来历、今年的主题以及开展活动的意义,让同学们了解了多种粮食作物是如何从田地到餐桌,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供给状况、健康消费、合理膳食等科普知识,倡导珍惜粮食,浪费可耻的观念。

此外,各班还开展了“爱惜粮食,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学校以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等为宣传载体,大力进行“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主题教育以最直观、最切合实际的方式让学生们增强了从小珍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意识,培养了自觉抵制浪费的好习惯。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四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981215,邮箱: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年11月25日。

文档为doc格式。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五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六

20__年_月_日,在接到局指的《关于下发“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项目部抓紧落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动员会,成立了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督促各架子队成立了检查小组。20__年_月_日,项目部质量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组长___带队,副组长及组员参加,对各架子队的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并对各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情况、技术资料等进行了检查;质量安全科坚持每日巡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如下: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任组长,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架子队项目经理任组员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组员:_____。

各架子队成立检查组,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质量安全科科长负责大检查期间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督导整改工作。

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重点控制,总体情况受控,但个别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认真解决。

从内业资料来看,项目部及各架子队的安全和质量体系已经建立,并且运转正常,质检资料、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基本齐全。但个别的管理办法、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还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的缺点,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项目部及各架子队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是否正常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___架子队、___架子队的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没有做到人人参与,内容也较片面,考试时有人弄虚作假。须要求___架子队___架子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有效的教育方式,采取现场讲解、培训、教育考试等多种方法进行。

(二)检查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及是否落实到现场。

项目部、各架子队的管理制度基本完成,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明确。进行了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能够正确指导施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问题:技术安全交底签名不完善;在所有的技术交底中,无环保、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交底。

(三)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1)施工现场钢筋及成品钢筋笼的存放。

现场钢筋及成品钢筋笼,没有按上盖下垫的要求存放,有锈蚀现象,不能保证质量,钢筋笼焊接好后没有及时将焊渣除去,混凝土垫块间隔没按要求焊接。

(2)施工用电。

各施工现场没有对施工用电的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施工现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能落实不到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不能保证。开关箱摆放随意,照明设备也不符合要求。

(3)个别劳务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不能正确配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4)深基坑施工不规范,深基坑上四周无任何防护装置。

在检查中发现,____大桥21#墩、25#墩、45#墩;__大桥5#墩;___大桥58#墩等深基坑上无任何防护装置。

(5)承台积水严重,抽排不及时。

在检查中发现,___桥35#墩、37#墩、60#墩;___大桥20#墩;____大桥42#墩、45#墩、48#墩、72#墩、73#墩、75#墩、77#墩、78#墩等承台积水严重。

四、存在问题分析。

1、现场的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掌控力度不够。

2、现场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较少,须加强培训。

3、现场作业队施工人员对安全、质量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少必要的培训。

通过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排除了我项目部各架子队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尤其在各架子队,各部门以及施工队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上形成了一股绳。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七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质(安)监站:

根据我局2016年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近期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地的检查反馈意见要求,以及我市建设平安慈溪大会精神,在建工程,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7月4日-8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引入第三方社会安全检查专家组织检查,市质(安)监站进行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行动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到位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7个,共计发出限期整改建议书33份,停工通知单3份,市质(安)监站检查项目23个。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所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能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情况较好,并按照信用系统上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原材料检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建筑消防、起重机械安拆等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按照我市欠薪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民工实名管理和工资公示等工作。其中,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界牌村商务大楼工地各方面情况良好,现场管理到位,还开展了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演练,受到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有个别企业及项目部在管理上存在较为薄弱的环节,亟需加大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缺少,检查记录缺少;部分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人员与信用系统上人员不符,管理人员请假多,个别工地甚至绝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请假,让其他人暂代。

2、部分工程对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台账资料签字涉嫌由他人代签的现象,安全教育培训等资料人员签名也代签现象较多。

(二)工程质量方面。

1、个别工地混凝土质量存在露筋、麻面现象,洞口未设置。

过梁扳,柱子接头错位,现浇板板筋露筋。

2、较多工程构造柱、梁等二次结构制作较差,制作随意,成型外观质量较差。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不正确,吊筋位置放置不正确,模板表面混凝土浮浆未清理。

3、沉降观测点未跟上施工进度。

(三)工程安全方面。

1、个别危险性较大的支模架(高度5-7.9米)工程的搭设方案无针对性,搭设未按照方案,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2、个别工地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脚手架连墙件拉结数量不足,首步、开口处、转角未设拉结;承重支模架缺少扫地杆、纵横水平杆及立杆间距过大;有的工地支模已拆除,模板悬挂较多,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个别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养护记录不全或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部分物料提升机防护栅门制作不规范,防护栅门未及时关闭;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滑条缺少。

4、个别工地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漏保参数不符要求,电器设备型号与线路不匹配,存在临时电线随意拖拉现象,部分施工机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配电箱检修记录滞后,专用开关箱设置不规范。

5、部分项目消防设施不到位,灭火器数量不足;较多项目缺少防汛防台方案、应急预案、演练及检查记录,部分项目部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电话号码未设立或上墙公布。个别工地缺少冲洗设备,工地材料未覆盖,扬尘控制不到位。

6、村镇工地与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差距较大,城区工地文明施工程度相当较好,村镇工地文明施工程度较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设施较少;如长河工业区的很多厂房施工工地,造价低,文明施工较差,总体安全隐患多。

7、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方面:个别工地施工现场高压电线下端的沉井施工防护措施缺少,沉井施工的操作架搭设较简易,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或者缺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技术资料现场缺少等。

(四)监理工作方面。

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把关不严,平行检查频率偏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业务能力不强,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监理资料中,存在旁站记录、监理日记与验收资料不一致情况。

三、处理意见。

为强化对建筑工程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综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督查情况和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及质监站第二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责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情节较为严重的,我局将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批评的企业和项目重点督查,对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罚建议的单位以及在限期内再次复查仍未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处罚。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下列工程和单位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纳入慈溪市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

1、xx储横河1101#-1地块(峙山庄园)三期。

2、xx中国食品城(暂名)。

3、xx市xx电子有限公司3#4#7#厂房、5#6#宿舍及连廊工程。

4、xx市市域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

5、xx镇山下农民公寓一期3#、4#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在建工程存在问题,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2、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现场到位考勤,

认真履职,重视工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工。

作,防止特种作业人员不到位现象。

3、充分发挥现场在线监控作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针对此次我市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希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质(安)监站要加强督查,按照我市隐患排查工作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八

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渡假村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办公室于20xx年2月14日对传达室、员工宿舍、机修间、发电机房、配电房、锅炉房、中心仓库、厨房、餐厅、前厅、员工食堂、消控中心、主楼、二号楼、别墅等部位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职工食堂的水池内堆积着未清洗的锅、盆、碗,每天用餐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否则对饮食和环境卫生均不利,应整改。

二、锅炉房的卷闸门已故障,已影响使用,应安排修理。

三、锅炉房的引风机房内烘着许多衣服,司炉工的衣服也挂在引风机房内,管子上又放有报纸,这是火灾隐患,应即整改。

四、锅炉房的控制箱内接着电焊机的电线,工程部在电焊机不使用时应该拆除接在上面的电线。

五、配电房内积灰尘,东面的门的气窗上有一块玻璃破,应及时更换,以防小动物进入。

六、空调房卷闸门检查时发现没有上锁,后面的窗户全部开着,下雨时雨水易飘入室内。

七、厨师的办公室门未锁,物品随意乱放,个人的洗涤用品也随意堆放,放酱菜的房内门未上锁,缺少安全防范意识。

八、多功能厅南面疏散通道堆放着桌椅板凳,影响安全疏散,应清理[客房部]。

九、电梯房内门未锁,设备保养的记录只记录到20xx年10月份。电梯房内杂乱。工程部应通知电梯公司整顿。

十一、电脑开房记录每月必须检查一次,以前曾因有很长时间未测试而产生不良后果的事故,前厅部、工程部、办公室安全部门应做好检查、记录和监督工作。

十二、员工宿舍的几个房间内均发现有员工使用电吹风后未拔下电线,切断电源现象。请员工正确使用电吹风,否则会造成害人害已的惨剧。

十三、214房间人离开后,门未锁,内有电视机等物品。今后应加强安全防范。

以上是办公室本次春节前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希望各部门都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早会上反馈落实的情况。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让我们大家都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杭州渡假村。

年二月十五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带班的管理,建委于20__年9月7至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共分三个组,质监、建管站、站长任组长,质监、建管在职人员任组员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检查组分工见附表,把责任层层分解,使人人身上有责任,形成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本次检查了全县1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涉及工程项目62个,这次重点检查了30个国有资金和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15个,其中未办理许可的项目3个。下发了174份文件,58份隐患整改通知书和46份安徽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表。其中对国有资金和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在建22个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作问话记录22份,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的情况书面说明22份,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带班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1、濉溪镇宁山花园二期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屠文杰,在问话中对施工现场情况不熟悉,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中项目部组成人员不相符,现场管理混乱,工人有不戴安全帽现象。

2、濉溪县孙疃中心学校该工程基本完工,施工现场缺少围护,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教学,项目部内业资料不全,项目经理任鑫对该工程情况掌握不够熟悉。

3、濉溪县刘桥镇敬老院工程,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现工程形象进度到主体,各方责任主体不在岗,项目部管理人员(五大员)不在岗,现场施工用电混乱,脚手架有严重安全隐患。

(二)质量存在的通病。

1、个别箍筋分布不均匀。

2、砼有胀模现象,个别特别严重,多数位于构造柱。

3、砼有蜂窝麻面现象。

4、钢筋保护厚度稍偏低。

5、底板和构件阴角处有夹渣现象。

三、安全管理存在的通病。

(一)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现象仍然存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未能按照安全管理流程进行有效管理。

(二)安全措施费用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部分施工企业未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施工形象较差。

(三)部分项目监理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切实督促整改。

(四)施工现场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现象较多,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现场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区分,脚手架基础硬化不符合要求,部分基础沉降,连墙件设臵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够,对模版工程重视不够,模版支撑体系稳定性较差,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指导施工,少数工地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几乎没有。“三宝”和邻边防护很不规范,施工用电未能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进行配电。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治理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要进一步加大对塔机、深基坑、高大模版、防高坠、密目网、卸料平台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突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严格按照淮北市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的相关规定使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督力度,加大隐患整改和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把握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 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 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 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 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 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 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 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 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 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 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七章监督管理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八章罚则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一

个人试用期转正工作总结。

本项目厦门海上五月花项目3-3#地块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英环路南侧,工程建设单位:福建中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结合项目部实际,本项目组织各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施工现场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

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项目质量安全部,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同时劳务公司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项目部详细制定了年底安全工作规划和保证计划,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例会制度》等,印发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编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目前,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10余个,齐全且可操作性较强。做到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且坚持不断地检查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力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2)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安全目标指标并逐层进行分解,及时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机构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更新和修订,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

20__年_月_日,在接到局指的《关于下发“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项目部抓紧落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动员会,成立了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督促各架子队成立了检查小组。20__年_月_日,项目部质量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组长___带队,副组长及组员参加,对各架子队的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并对各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情况、技术资料等进行了检查;质量安全科坚持每日巡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如下: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任组长,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架子队项目经理任组员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组员:_____。

各架子队成立检查组,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质量安全科科长负责大检查期间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督导整改工作。

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重点控制,总体情况受控,但个别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认真解决。

从内业资料来看,项目部及各架子队的安全和质量体系已经建立,并且运转正常,质检资料、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基本齐全。但个别的管理办法、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还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的缺点,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项目部及各架子队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是否正常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___架子队、___架子队的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不足,没有做到人人参与,内容也较片面,考试时有人弄虚作假。须要求___架子队___架子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有效的教育方式,采取现场讲解、培训、教育考试等多种方法进行。

(二)检查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及是否落实到现场。

项目部、各架子队的管理制度基本完成,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明确。进行了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能够正确指导施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问题:技术安全交底签名不完善;在所有的技术交底中,无环保、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交底。

(三)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1)施工现场钢筋及成品钢筋笼的存放。

现场钢筋及成品钢筋笼,没有按上盖下垫的要求存放,有锈蚀现象,不能保证质量,钢筋笼焊接好后没有及时将焊渣除去,混凝土垫块间隔没按要求焊接。

(2)施工用电。

各施工现场没有对施工用电的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部分施工现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能落实不到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不能保证。开关箱摆放随意,照明设备也不符合要求。

(3)个别劳务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不能正确配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4)深基坑施工不规范,深基坑上四周无任何防护装置。

在检查中发现,____大桥21#墩、25#墩、45#墩;__大桥5#墩;___大桥58#墩等深基坑上无任何防护装置。

(5)承台积水严重,抽排不及时。

在检查中发现,___桥35#墩、37#墩、60#墩;___大桥20#墩;____大桥42#墩、45#墩、48#墩、72#墩、73#墩、75#墩、77#墩、78#墩等承台积水严重。

四、存在问题分析。

1、现场的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掌控力度不够。

2、现场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较少,须加强培训。

3、现场作业队施工人员对安全、质量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缺少必要的培训。

通过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排除了我项目部各架子队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尤其在各架子队,各部门以及施工队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上形成了一股绳。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依据乌建指《关于开展铁路建设系统活动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乌建指安电[20__]67号)文件精神,我项目部按照《中铁十二局克塔铁路项目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开展最后阶段“分析总结阶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进行总结。现将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我项目部接到通知后召开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题会议,结合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重点检查问题,制定了具体排查问题分析及检查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审核下发了中铁十二局克塔铁路项目部《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克塔安质[20__]2号)对活动的开展和问题的排查分析、整治计划的推进落实做出详细的安排。成立活动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督导协调和检查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资料信息收集与上报和总结等工作。

各工点也要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本工点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我标段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在项目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同时接受建设指挥部、路局质监站和总承包项目部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自查、集中检查和全面排查,认真排查梳理各种质量安全问题,深入细致地分析出问题存在的根源。

我标段从7月份起到8月底要求安全质量人员进行对标学标的要求,重点学习:与工程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程和验收标准,特别是新颁布的铁路施工技术指南及施工验收标准,积极参与上级单位的培训与教育。7月25日,我项目部组织各参建施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架子队、各部门进行自查整改,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检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立查立改”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参与,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会议强调了检查重点,针对重点内容按照“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思路,深入查找和整改深层次的管理问题。7月28日我项目部配合总承包、监理、建指临电、高空作业检查小组对我标段进行了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的检查。8月16日我项目部配合建设指挥部检查小组对我标段进行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8月19日,我项目部配合乌鲁木齐铁路局质监站检查小组对我标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9月18日我项目部配合乌鲁木齐铁路局质监站检查小组对我标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9月23日我项目部配合建设指挥部、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我标段全线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

二、检查重点和管理措施。

我项目部下属各架子队进行自查,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工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并按要求建立问题库。

1、重点检查内容:

2、检查发现的问题。

上级单位和项目部共排查出安全质量问题隐患21项,其中质量问题10项,安全问题11项,(问题详见问题库台账)。我项目部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经复查2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3、发现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如何做到闭环管理。

针对安全质量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之后,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并下发整改问题库,要求在下发后2~5日内落实整改要求。要求现场质检员督促作业队限期整改,把每一个问题都落实到位、不留隐患。检查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对整改落实不配合、不到位的架子队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奖罚细则进行处罚,严格执行。

4、针对各工点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安全要求: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对安全带高挂低用,施工现场安全员要严格监督高处作业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通报。

2)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加大对现场安全的检查力度,包括临边防护、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施工。

4)现场二级配电箱搭设防火棚,并上锁,非临电人员禁止私自打开,有效降低触电事故的发生。

(2)质量要求:

1)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要全程盯控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保证混凝土振捣质量以及养护效果。

2)框架柱模板合模前,对钢筋进行复核,并绑扎水泥砂浆支撑垫块,保证框架柱保护层厚度。

3)土方回填人员在土方回填完毕后要让土建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平整、夯实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返工处理,有效降低满堂架垫板悬空和立杆下沉的现象。

三、存在的不足。

我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和误区,使我们的安全质量工作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说明在执行指挥部相关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上还比较乏力,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比较淡薄,比如:有些同志认为,都工作多少年了,都轻车熟路了,自以为是;比如:在检查过程中讲人情面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处罚的不处罚,做老好人;比如:制定方案或技术交底时照搬照抄,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强;这些问题在我们的质量安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是质量安全工作的大敌,阻碍着质量安全工作的进行,侵害着我们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修订、补充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活动动完善了我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量化考核制度、隐蔽工程管理制度、安全质量问题考核管理制度等。

五、长效管理机制建立。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不断完善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逐步完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对于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上报和制止,并就具体情况依据奖罚细则做出相应的经济惩罚;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对各层次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从思想、制度、组织、经济、工作五个方面有效的架构安全管理体系。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与不足,将有些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防范措施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并形成长效机制。

六、活动取得的效果。

在质量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的过程中,我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安全质量工作的文件指示,解放思想,加强思想认识,加强思想作风,不断深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我们不断地学习新经验,不断地改变旧观念,在思想作风上,在工作作风上,得到极大地提高,使我们的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工作不断走上新的台阶。

这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我们来说是促动也是推动,我们要借这个契机,改进我们的安全质量工作,要把此次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完善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建立起一整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的安全质量控制机制,严格落实不干违法的事、不干违章的事、不用低素质的人员、不吝啬投入、不当老好人、不存在侥幸心理“六个不”要求,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百年不朽工程,奠定克塔铁路工程持续安全运行的坚实基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在集团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示精神,根据《_____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整改于20__年7月5日至9月期间为“百日安全”活动,确立每周三为安全标准化创建大检查日,作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要求。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在__水泥安全检查检查组“6.22”检查之后,在公司大修预留问题较多,安全安全隐患整改滞后、检查结果名次最后的不利情况下,为了扭转现场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滞后局面,公司领导于7月1日先行召开了专题会议,李继东董事长、谢泰坚总经理亲自部署,落实任务。会议将此次活动定为“百日安全”活动,要求各部门针对本次活动,精心组织,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总要求,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将安全检查覆盖到公司每个部门、车间、每个生产环节、每个生产岗位,不留死角和盲区;检查过程中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治理和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以“严”字当头,对违章违规行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检查结果“重实效”,不能走过场。

二、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上各项工作,公司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董事长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公司在7月1日召开20__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时,制定了公司每周三下午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综合大检查的制度。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带领导,安环部牵头分别组成电气组、设备组、工艺组、消防组、矿山组等检查小组。将中材集团和中材水泥的华南检查组对本公司检查出来的安全整改项作为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将每周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标准化创建重点项目之一,以水泥部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示范班组试点,以预热发电作为安标创建试点车间,以点带面带动公司全面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5日前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各项工作。对“6.22安全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落实整改内容。

第二阶段,7月5日-9月18日,由安环部组织,董事长、总经理、主管生产总经理助理、主管技术的副总工公司领导带领,各车间、部门第一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参加参加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周大检查制度,创立到实施共进行了10次,检查出的的安全隐患和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

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同时开展落实“7.25”中材集团和中材水泥检查整改工作,对中材集团23个项目,分解成135个小项分工到车间部门,落实责任人,分阶段、分层级,落实整改,到9月18日已整改了94项,还剩41项整改任务在持续推进中。

第三阶段,9月18日-9月20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公司(本部)检查组成员:_____。

四、重点安全管理工作。

1、6月10日至8月10号水泥库钢板库结构加固工程;。

4、9月2日至10月2日为1号水泥库清库工程,将质量、进度、现场、安全的落实到人,综合协同对清库工程行使甲方监管。对外协施工队伍资质,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资格,施工方案、开工申请等审核,现场检查,防护措施落实等有效监控,使该项工作按方案计划推进中。

5、依据安标的要求和制度完善的需要,修订、编制了公司的《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__08修订)》、《gc039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6、公司在7月1日至今的“百日安全”活动持续了80天,公司将严格检查、按个考核、落实考核,争取完成“百日安全无事故,生产卫生环境发生根本改变,安标整改工程持续快速推进”的目标。

五、存在问题和措施。

1、整改进度较慢。

公司本部生产卫生环境有了大的改善,集团“7.25”的安全隐患整改项截止今日,完成了99小项,还有36项(__集团23个大项分解成135个小项)未完成率73.3%,__矿业已全部完成4项安全隐患整改项;几个未完成小项的项目在整改期限内,或因土建工程投入、施工难度及场地限制等原因稍有滞后。公司已决定尽快补充设备电气专业人员。弥补特种作业人员少,工实施推进慢的缺陷。

2、设备隐患多。

今年的广东7、8两月多雨,物料含水量大,公司受原料均化棚或混合材堆棚容量小的缺陷问题突出,下料漏斗多处堵塞,耗费大量的人力;主要设备因轴承或厂家质量问题,设备故障多(生料提升机、8台水泥出入库斗提钢绳胶带多次断裂、辊压机轴承频繁更换、石灰石堆取皮带等),生产系统的设备“跑冒滴漏”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是大量物料漏出的主要原因。大量的人力用于清扫漏料和修复设备,挤占了精力和时间。公司已决定加强对生产主要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把主要设备采购的质量关,防止不合格设备进厂,对设备故障多发和频发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定人限期解决。

3、公司干部、员工对安全标准化的学习培训效果差,对安标的认识较浅,自身安全标准不高,巡检、记录、检查考核、评价的完整的工作习惯没有养成,工作的随意性陋习难改,是治理生产卫生环境治理得不到保持的主因。

公司已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标准化在培训,首先对车间主任、各部门部长,各专业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先行培训,安环部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准备好了培训课件。近日实施。另外,重新修编安全标准化工作奖罚制度,从9月25日起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力督促安全整改工作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及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带班的管理,建委于20__年9月7至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共分三个组,质监、建管站、站长任组长,质监、建管在职人员任组员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检查组分工见附表,把责任层层分解,使人人身上有责任,形成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本次检查了全县1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涉及工程项目62个,这次重点检查了30个国有资金和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15个,其中未办理许可的项目3个。下发了174份文件,58份隐患整改通知书和46份安徽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检查表。其中对国有资金和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在建22个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作问话记录22份,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的情况书面说明22份,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带班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1、濉溪镇宁山花园二期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屠文杰,在问话中对施工现场情况不熟悉,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中项目部组成人员不相符,现场管理混乱,工人有不戴安全帽现象。

2、濉溪县孙疃中心学校该工程基本完工,施工现场缺少围护,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教学,项目部内业资料不全,项目经理任鑫对该工程情况掌握不够熟悉。

3、濉溪县刘桥镇敬老院工程,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现工程形象进度到主体,各方责任主体不在岗,项目部管理人员(五大员)不在岗,现场施工用电混乱,脚手架有严重安全隐患。

(二)质量存在的通病。

1、个别箍筋分布不均匀。

2、砼有胀模现象,个别特别严重,多数位于构造柱。

3、砼有蜂窝麻面现象。

4、钢筋保护厚度稍偏低。

5、底板和构件阴角处有夹渣现象。

三、安全管理存在的通病。

(一)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现象仍然存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未能按照安全管理流程进行有效管理。

(二)安全措施费用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部分施工企业未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施工形象较差。

(三)部分项目监理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切实督促整改。

(四)施工现场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现象较多,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现场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区分,脚手架基础硬化不符合要求,部分基础沉降,连墙件设臵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够,对模版工程重视不够,模版支撑体系稳定性较差,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指导施工,少数工地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几乎没有。“三宝”和邻边防护很不规范,施工用电未能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进行配电。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治理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要进一步加大对塔机、深基坑、高大模版、防高坠、密目网、卸料平台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突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严格按照淮北市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的相关规定使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督力度,加大隐患整改和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把握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二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落实工程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市建委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检查范围为所有在建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建委组织对城市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各区、市、县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地区的抽查数量不少于4项。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内容。

(二)工程实体质量。

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实物质量情况;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和监理档案资料情况。

三、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至6月16日为市建委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市建委抽查阶段。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xx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由市建委质监站站长曲xx、工程处处长迟培成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长担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各自组成检查组,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六、问题处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情况。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检查中受到处罚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要求。

(一)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基基础、主体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并将检查工作总结于6月16日前报市质监站。

(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问题的整改工作。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三

根据本工程施工情况,经项目部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部对劳务班组总管下达质量、安全检查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

二、劳务组总管根据项目部下达的质量、安全检查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分别细致准确地传达至各班组长。

三、班组长严格管理和要求本班组各施工人员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班组长检查合格后向劳务组总管提出检查申请。

四、劳务组总管根据班组长的申请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班组立即整改,待劳务组总管再次检查合格后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出检查申请。

五、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由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质安员等组成,由技术负责人任组长)实施检查,第一次发现问题项目部要求限期整改,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劳务组总管必须拟订整改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完成后由劳务总管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出复检申请,第二次复检时如果第一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完成,项目部给予劳务组总管2000元的罚款,之后在整改完成后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来检查申请。

六、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小组检查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检查,若监理单位检查不合格,项目部给予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小组3000元/次的罚款,并由项目部检查小组和劳务组总管按监理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向监理单位申请检查,检查合格后再根据监理单位意见向有关部门报检。

七、其它规定:

1、每一分部、每一分段施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施工方案(或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的劳务组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内容必须包含质量、安全控制的措施。

2、若劳务组总管和班组长未按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部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限期整改至合格。

3、每项劳务组总管的整改超过两次,则项目部按超出的次数重罚,每次罚款5000元。

4、各级检查整改若未限期或限期内未完成,项目部按2000元/次罚款。

5、若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或敷衍了事,项目部按5000元/次.班组或劳务组总管或项目部检查小组重罚,并立即清退班组或劳务组总管。

6、若各班组工作态度不端正、恶语相加及其它败坏项目部名誉的行为,项目部给予班组2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清退出场。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长寿职教中心项目部二00八年十二月。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四

“民以食为天”,对于走出家门的学生来说,“吃”比“住”显得更为重要。学校是一个特殊的单位,学生又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学生的卫生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食堂管理工作,学生关心、家长关心、社会关心,上级领导更关心。我作为学校食堂的管理者之一,在学校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深感责任重大。我接受学校食堂有关工作一年过去,在过去的工作经验中,积极做好以后个管理工作,现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在工作中工作重要性认识到位,有责任心、事业心、工作主动。和同事、学生及食堂其他工作人员和睦相处、礼貌待人,杜绝与就餐人员或是内部职工吵架、打骂。

2、每天对食堂人员定人、定点、定时间、定要求,必须做到每日清扫、各种餐具、笼布、机械等要洗刷干净,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用后摆列整齐,生熟用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3、每天做好食堂卫生的检查、食品加工过程、做好每餐的食物样品取存工作、做好学生就餐前的各项工作,管理好学生就餐时的正常次序,做好就餐时的安全工作。

4、做好每星期学生返校时的饭卡输入工作,保证好学生顺利就餐,记录好好每天和每个星期的食堂消费情况,做到帐目清楚,保存好就餐后微机余额数据,防止微机出问题后数据丢失。

事求是,不违规操作。不会隐瞒不报。

6、认真做好初二计算机的教学课程,备好课、上好课、认真辅导学生,学习计算机的知识,学到有用的计算机知识。

总之,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对学校食堂的各项工作管理我将认真努力的去做,同时除了学校食堂的各项工作管理外,自己还认真学习自己的数学专业知识,虽然自己没上课,但是平时自己也认真的备课,学习教育教学的新观念,虚心向其他教师学习,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使自己成为一位合格的教师,工作中有什么做不到位的事欢迎各位领导和教师批评指导。自己会在各位教师的批评指导下认真学习改进。

质量安全检查通报篇十五

2011年度,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狠抓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开拓创新,团结奋进,较好地完成了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本辖区实际,结合大检查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叶红兵亲自部署,稽查队长唐威带队抓检查,各股(室)、中心抓落实,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检查活动,并认真记录存档,保证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同时,我局积极健全落实工作机制。一是抓制度健全。在现有各项制度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规范的制度体系,有学习培训、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责任落实、考核评比等基本制度。二是抓制度落实。建制度是基础,抓落实是关键,各科室、稽查队、中心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严格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工作,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抓制度完善。认真组织开展各个层面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制度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执行更加有力。

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我局督促指导重要工业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产品、特种设备企业及使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从业人员和作业现场的安全,在规模企业和特种设备行业中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并督促他们对每一环节、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自纠自查。

我局对责任落实、管理严格、效果明显的企业单位进行了大力宣传表彰;对工作应付、管理松懈、整改不力的单位加大了惩处的力度。继续实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与奖评挂钩机制,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真正使质量安全工作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时刻关注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潢川县电线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上报撤销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委托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稽查队负责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食品股和法规股牵头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3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学习《食品安全法》会议,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费印刷笔记本式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200余本分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认真的,如实的填写添加剂使用情况以作检查用。会后还组织企业负责人参观获得县长质量奖等一批先进企业,现场学习经营管理经验。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稽查队协同食品股、法规股向企业发放并监督其在企业醒目地方张贴食品安全公告。对于因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造成的行业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依法处理,案件办理有困难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防止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9月初,我局对全县月饼生产加工和销售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这次检查活动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抓好月饼生产加工点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控制月饼产品质量;

2、抓好销售渠道月饼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定。

3、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广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具有“qs”标识的月饼。

1.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扎实开展“质量月”、“质监杯”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质量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营造了浓厚的质量安全氛围,提高了全民质量安全素质和意识,让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知质量、关注安全、进而支持质量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及时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

2.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

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重要工业产品、食品负责人、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1172人次。通过培训教育,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员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增强了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意识、自己防范能力。全县产品质量的安全度日益提高。

我局各股(室)、队、检测中心认真组织学习本局制定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高度重视本部门质量和安全工作,统一思想,强化意识,多措并举,落实责任。

为此,我局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安全防卫制度,如《机关安全保卫、防范制度》、《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办法及规定》、《局机关门卫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等,有效地加强了机关安全建设。在重要部位、区域,如危险药品仓库、实验室、计算机中心、档案室、机要室等,墙壁上挂有安全制度,并张贴安全标语,起规范和警示作用,同时安排专人值班,定时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并有详细记录,努力做到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另外,我局要求各领导小组的成员,认真做好所肩负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进一步强化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制订印发了《2011年潢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再分解,任务再细化,责任再明确。全局上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岗责明确,认真落实“三个负责制”,即: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二是分工责任制,班子成员除负责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外,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分项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

经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或修改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上下功夫,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使质监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系及工作机制。

2.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化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均及时上报中心组学习材料,并在计划时间内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

3.班子成员日常工作交流制度化

我局领导班子定期交流各自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全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进展,对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均能做到集体讨论,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出发点。日常工作的正常交流沟通、每月一到两次的碰头会,增进了班子成员间的互相了解,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严格落实和内化“五禁止”、“十不准”

我局今年召开进一步严格落实“五禁止”、“十不准”会议,并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和“百分制目标考核”责任书,各股(室)、稽查队、检测中心领导带头签订“五禁止”、“十不准”承诺书。随后,全体人员逐个签订承诺书,大家承诺要严于律己、敢于律人、互相监督、规范言行,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使得各部门业务目标逐项量化,有效地实行定岗、定人、定责。

5. 规范并强化相关证照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针对这项工作,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建立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纪检监察做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规范管理,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各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九月份以来,我局食品股、法规股定期对企业的获证情况进行清查,并仔细备案,获证企业现有50家,督促、帮扶申领换证企业12家,对已注销许可证的企业函告稽查队,在日常监管中重点监察,防止其无证生产,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市场。

虽然我局不断在工作实践中加强“质量安全大检查”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动员、落实和报道,争取使活动效果达到最大化,但是,本次活动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开展活动的深度不够,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不够等,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于改进这些不足之处,使我局质监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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