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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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生活的回顾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写总结时,我们要客观地评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这样才能更好地改进。接下来是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一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直各事业单位:
20xx年9月21日,由县作风办牵头,县纪委、县公安局、县委督查室、县电视台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茶楼进行检查,主要就我县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的作风进行一次督查,联合督查组分两个组在当天下午的2:30-3:30分钟对梓潼城区和江北城区的部分茶楼进行了突击检查,并跟踪录像,查实县计生委个别领导和干部、县生殖健康中心部分干部职工在新蓓茶楼打牌,柏果小学副校长、支部书记任治东在玉茗春天茶楼喝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去年是作风建设年,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到茶楼等娱乐场所娱乐,县计生委、县生殖健康中心部分干部职工、柏果小学副校长、支部书记任治东置县委、县政府的规定于不顾,在上班时间到茶楼打牌、喝茶,影响很坏,为严肃纪律,报经县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对县计生委、县生殖健康中心,柏果小学副校长、支部书记任治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县计生委、县生殖健康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任治东向县教委写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机关内部规定予以处理。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县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不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联系基层和群众,切实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二是要加强干部管理,增强务实意识。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出勤公示制度、请销假审批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要围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增进团结交流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不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效能意识。县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重点问题跟踪督查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乡、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串岗溜号、上网聊天、网络游戏、打牌喝酒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落实不力、不遵守单位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曝光,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督查中尚未落实的问题,要坚持一抓到底,决不放过,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同时,要不断拓展机关作风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各镇乡、各部门作风整顿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县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有新提高。
中共潼南县纪委。
潼南县监察局。
年1月19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二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一个督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5月10日至18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开展好此次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督查的通知》(淮安办〔20xx〕37号),组成5个督查组,对寿县等10个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田家庵区安成镇等3个乡镇和德邦化工等15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均能及时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推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但由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检查中发现田家庵区安成镇防汛应急抢险撤退预案过于简单责任不明确存在两份不同预案且内容重复。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岗寿县高新砖厂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现场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如寿县高新砖厂现场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生产现场电线私拉乱接。凤台县西肥河洼地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焊工现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三)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完善、资料保管不完整等。如: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项目、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项目和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此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办字〔20xx〕1号)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民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救援技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
并开展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汛期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鹤安委〔20xx〕4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政府安委会六个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区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督导组严格按照鹤安委〔20xx〕4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督查责任,组长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台帐资料、实地察看、重点抽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从实际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都能较好地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和省、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带队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积极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实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周密进行安排部署。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辖区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够亲自带队深入企业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也能按照分工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研究本辖区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都按照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制定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了文件,认真开展“安全3号”行动,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检查范围、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第三季度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县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履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台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督导过程中还发现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浚县:河南环燕轮胎有限公司防汛预案不完善。
淇县:高云线小庄桥头一条农忙路塌方数十米,水泥面板大面积悬空,且没有采取断行和警示措施;西油线多处防撞墙倒塌,标志标线已模糊不清、防撞墩水泥表面脱落。
淇滨区:泰山路(湘江路至闽江路路段)、天赉渠与闽江路交叉口道路积水存在安全隐患。
山城区:部分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使企业隐患排查、人员培训、资金投入存在较大问题。
鹤山区:西部山区道路损坏、桥梁坍塌、民房毁坏,多处滑坡,地质灾害严重。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业壹号城邦项目未制定雨季施工方案,淇水湾商业步行街项目塔吊底部未设置排水设施。
以上问题各督导组已向县区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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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三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
(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
(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展开,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年8月13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四
各(区)、农林场、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春运的和谐、安全、圆满。于2011年1月1日至1月23日,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交安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区)、农林场、县直各单位、运输企业、车站、学校等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检查春运工作准备及其实施情况,这次督查共检查了25个乡镇(区)、农林场,4个车站,4个客运公司,25所中小学校,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区)、相关单位、运输企业学校对春运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全市的春运安全工作局面平稳,主要表现在:1、各乡镇(区)、农林场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在春运开始前,各乡镇(区)、农林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准备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镇、镇、镇、镇行动迅速,工作落实。对辖区的危险道路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始隐患整改工作,其中以镇在春运开始前投入劳动力350个,配置道路路肩1200米,栽置防护桩322根。2、教育、交通、公路部门对春运准备工作有的放矢,管理效果明显。教育局根据我县天气、学生分布的情况,合理安排全市学生的放假时间,为避开1月17日以后的寒流天气,缓解春运时我县交通压力,全市的完小于元月19日前全部放假完毕,有效的保障了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交通、公路部门根据以往防冰路经验,于春运前,在易发生冰冻、积雪的路段,放置各类防滑砂石三十多个立方,防滑草袋5000多只,以保障全市的道路在春运期间的畅通。
3、交警部门突出重点,严把客运审验关。在春运前,县交警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县春运的五家客运公司430台客车、521名客运驾驶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专题教育,并依法开展了“春运临检证”、“春运准驾证”的审验工作,逐车逐人进行分项审批,对于交通肇事负主责以上及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的坚决不予颁发两证,禁止其参与春运。4、春运开始后,各乡镇(区)、农林场积极主动的开展春运工作,层层召开了春运动员大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包保制度,层层落实到人、到岗,层层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在1月17日-1月23日低温暴雪天气期间,几个乡镇区的主要领导带头上路执勤管控,带头上路铲路扫雪。其中白云乡党委书记、乡长、组织政府干部二十多人,在省道38km处分水岭结冰路段铲冰扫雪。5、春运安全的督查、督导工作深入、及时、有效。为全力保障全市的春运交通安全,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三个督查小组,分别针对元旦节的学生交通安全、冰雪低温天气,春运实施情况展开了专门的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实行边督查、边调度、边督导、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对有欠缺的单位、部门,督查组立即指出,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万义元副县长在督查工作中,召开了八次督查工作调度会,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即时布署。6、宣传氛围浓厚。在春运开始后,各乡镇(区)、农林场都按要求布置宣传标语、横幅。全市共悬挂宣传横幅120条,张贴宣传标语1500条。除此之外各乡镇还结合本辖区的交通特点印制了安全警示宣传贴,其中易家渡政府制了“祝福与忠告”的宣传张贴2000张,张贴于各类机动车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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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六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调度、督导安全生产工作;7月8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乡镇、主要职能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政治敏锐性强。行廊镇、塘村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能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行廊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乡镇和单位领导能坚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廊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村级安全监管员举办了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镇、塘村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
工作方案。
;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召开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湘运集团嘉禾分公司等单位扎实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三)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迅速。县城管执法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燃气“打非”专项行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六必查”、严把“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责令运输企业淘汰停运超出服务年限的客运车辆48辆。行廊镇金煌花炮厂按高温停产通知停产到位,塘村煤矿按煤矿分类监管要求停产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能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如县交通运输局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晋屏镇安监站没有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部署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工作,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执法文书不规范;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不真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隐患整治的时限、责任人;普满、龙潭、石桥、坦坪等乡镇没有上报20xx年上。
半年工作总结。
;袁家镇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既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县文体广新局上报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是套用前几年的,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三是安监队伍配备不齐。普满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胜任安监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二)监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数煤矿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如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兴宝岭煤矿在未经批复的情况下组织原煤生产,其中7月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验收达标未正式批准复产的兴隆煤矿在组织生产,其中7月8日中班下井60人,11:30时左右,井口绞出原煤7斗。二是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和县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如兴宝岭煤矿坦坪镇政府值班人员和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不在岗。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未能全覆盖,日常安全检查频率小,有检查无复查。
(三)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单位“两月一行动”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监管行业的实际状况开展,集中行动推进慢。如广发镇非法驾培点的关闭取缔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不力,行动不迅速,迟迟没有进展。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既无联合执法也无集中行动的动态信息记录,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如普满乡仍然存在流动加油、农用车非法载客、石材厂无证生产、高压线路下方建房等隐患问题;嘉禾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驾驶员安全会议制度、出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县运管所驻金田汽车站管理员多次缺岗,未按规定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要建立分管领导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做到集中执法行动迅速、打击精准。
(二)加大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张贴“12350”及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场所的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有关知识及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扩大群众“打非治违”的参与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要求,重点打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电力、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行业(领域、部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县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抽查,全面了解、及时通报“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在本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存在监管职能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煤矿分类监管措施的坦坪、龙潭两个乡镇,以及对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的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于7月25日前交县政府督查室;各相关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各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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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七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调度、督导安全生产工作;7月8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乡镇、主要职能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政治敏锐性强。行廊镇、塘村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能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行廊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乡镇和单位领导能坚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廊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村级安全监管员举办了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镇、塘村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召开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湘运集团嘉禾分公司等单位扎实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三)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迅速。县城管执法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燃气“打非”专项行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六必查”、严把“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责令运输企业淘汰停运超出服务年限的客运车辆48辆。行廊镇金煌花炮厂按高温停产通知停产到位,塘村煤矿按煤矿分类监管要求停产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能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如县交通运输局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晋屏镇安监站没有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部署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工作,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执法文书不规范;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不真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隐患整治的时限、责任人;普满、龙潭、石桥、坦坪等乡镇没有上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袁家镇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既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县文体广新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是套用前几年的,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三是安监队伍配备不齐。普满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胜任安监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二)监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数煤矿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如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兴宝岭煤矿在未经批复的情况下组织原煤生产,其中7月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验收达标未正式批准复产的兴隆煤矿在组织生产,其中7月8日中班下井60人,11:30时左右,井口绞出原煤7斗。二是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和县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如兴宝岭煤矿坦坪镇政府值班人员和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不在岗。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未能全覆盖,日常安全检查频率小,有检查无复查。
(三)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单位“两月一行动”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监管行业的实际状况开展,集中行动推进慢。如广发镇非法驾培点的关闭取缔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不力,行动不迅速,迟迟没有进展。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既无联合执法也无集中行动的动态信息记录,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如普满乡仍然存在流动加油、农用车非法载客、石材厂无证生产、高压线路下方建房等隐患问题;嘉禾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驾驶员安全会议制度、出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县运管所驻金田汽车站管理员多次缺岗,未按规定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要建立分管领导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做到集中执法行动迅速、打击精准。
(二)加大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张贴“12350”及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场所的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有关知识及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扩大群众“打非治违”的参与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要求,重点打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电力、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行业(领域、部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县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抽查,全面了解、及时通报“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在本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存在监管职能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煤矿分类监管措施的坦坪、龙潭两个乡镇,以及对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的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于7月25日前交县政府督查室;各相关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各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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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八
站各监督科室,市直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四季度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根据市住建局《20xx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宿建发〔20xx〕26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建发〔20xx〕272号)和《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宿建质发〔20xx〕38号)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自10月开始,对市直管建筑施工现场组织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多数项目部能够结合安全大检查及冬季施工,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结合季度施工作业特点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学时达到规定要求,提高了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的管理,强化危大工程风险管控,抓好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抓好施工企业在深基坑、高支模易坍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大部分项目部都能够按照要求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突出重点,认真检查主要施工环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一是结合工程实际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边防护的检查整改。对脚手架扣件螺丝加固,按要求增加连墙件等,确保稳定性。对破坏的临边防护进行整改加设。二是对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固,严格做到有方案、有审批、有论证,同时严格依据方案要求施工。加大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时监控。四是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维护检查及时排查用电及消防隐患,尤其是加强冬季临时用电的管理,对破损、老化的电线、电器进行更换,对漏保设备进行试跳检查等。五是落实冬季消防专项整治要求对现场消防深入排查,尤其是对职工宿舍、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是否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做好现场消防工作。六是落实防高空坠落整治工作与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高空作业风险控制管理,杜绝违章指挥,保障高空作业安全,加大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大部分项目防滑、防冻、防中毒、防火制订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冬季施工措施到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有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环境整治工作。参建各方能够积极按照要求,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十有六无六个100%”工作,开展好建筑施工现场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整治活动得以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全基础管理不到位。个别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总监存在脱岗现象;个别项目对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实;部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不健全或虽建立但没有明确各管理人员责任,且无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管理上漏洞,从而造成各项制度不能有效执行;二是个别项目安全日常检查落实不到位,如群贤庄项目;三是个别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不够重视,未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疏于管理,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资料不全面,监理专业能力不足,不能对工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管。个别重点工程项目存在监理人员押证不齐等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强,存在个别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未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现象,如鹏润花园15#-20#项目,存在安全风险。
(三)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车辆冲洗设备使用要进一步规范,经过一年来扬尘防治工作的不断开展,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基本都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但是个别项目不能对车辆冲洗设备有效使用,个别项目车辆冲洗设备损坏后不能及时维修;二是堆土裸露,个别工地土方开挖后堆放在场地周围,长期裸露无覆盖措施;三是场地道路不能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道路污染严重。
三、通报批评的单位、项目。
1、项目名称:xx市儿童医院。
施工单位:xx通远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xx市儿童医院。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翁建浩、押证安全员均不在岗,总监陆惠飞不在岗;现场材料堆放杂乱,部分裸露土未覆盖,现场未按“十有六无”标准进行施工;现场4台塔吊均过检测有效期,属于脱检状态,目前仍在进行使用;且现场监理单位未针对相关情况下发整改;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门诊医技楼脚手架外侧安全网破损严重,楼层内部分临边洞口未设置防护;综合楼外侧脚手架安全网均被拆除;现场安全检查记录不详细,内容居于形式,且更新不及时。
2、项目名称:皇家景园。
施工单位: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苏华昊xx华昊置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2#楼未设置安全通道口;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2#楼电梯井内无水平防护;2#楼电梯井口未采用标准化防护门,且未设置警示标志;2#楼悬挑脚手架工字钢后锚固预埋件使用木塞加固,侧边间隙未固定;悬挑脚手架部分钢丝绳卡扣数少于3个;悬挑脚手架底层未封闭。
3、项目名称:群贤庄。
施工单位:xx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中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xx鱼化龙置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抽查1#楼楼内一层临边防护未设置;1#楼北侧钢筋加工场地无防护棚;部分楼栋脚手架剪刀撑局部被拆除,1#楼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较少,抽查主入口南侧灭火器,灭火器需要再次充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李小芹不在岗,专职安全员不在岗;监理单位总监王天忠不在岗,监理部无任何工作人员在岗;抽查施工日志,施工日志仅记录到11月10日,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均未能提供;抽查监理日志,监理日志无法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均无法提供;施工单位未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4、项目名称:鹏润花园15#-20#。
施工单位:xx开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东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xx鹏润地产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抽查车库东区防火分区二,东侧基坑边坡超过5米,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已组织专家论证,未能提供基坑监测数据;现场使用的卸料平台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配电箱漏电断路器无动作电流,接地线设置不规范,未设置重复接地,部分线路未设置开关箱,用电设备直接从二级箱中接出;抽查电焊操作现场、木材堆放场地、配电箱边缺少消防设施。
以上被通报批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施工企业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落实整改,不留后患。
二是要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现场消防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按季度分重点持续推进,不断增大检查督查工作覆盖面,加大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市直管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检查、监管,加大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项目总监脱岗现象以及“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处罚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各级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要切实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及环境整治工作。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及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将扬尘防治及环境整治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使扬尘防治及环境整治工作成为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工作,切实有效提高市直管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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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十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
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
通知书。
》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
活动方案。
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安办〔20xx〕61号)精神,我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工地防汛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成建委〔20xx〕29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xx〕324号)等文件,按照“建筑工地全面自查、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全覆盖检查、市建委进行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防汛、消防、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市)县建筑工地检查情况。20xx年6-7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安排部署,对监管的工程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汛、消防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截止20xx年8月15日,共计检查工地1154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1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6份。
(二)中心城区市管工地抽查情况。20xx年7月25日至31日,市安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34人,组成13个检查组,抽查了中心城区59个工地(其中深基坑工程34个,建筑主体工程24个,市政工程6个)。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6个工程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2个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地铁建设工程抽查情况。20xx年7月11日至15日,市质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15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地铁工地51个(其中深基坑及主体工程41个,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10个)。下达了3份《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查出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44条。
(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综合督查情况。20xx年8月5日至15日,我委组成5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在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进行督查。共计督查工地57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12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主要问题。
(一)行为管理方面。
1.总承包单位多数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设备主要依靠租赁单位检查、保养。
2.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复审。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汛期基坑安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的巡查有待加强。从抽查的安全工程师日志、监理周报等情况看,相关危险源检查情况反映较少。
4.部分项目存在防汛。
应急预案。
未建立,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二)现场实体方面。
1.汛期坑施工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存在汛期物资准备不足,现场实际物资数目与防汛方案物资数目不符合情况。同时还有变形监测超报警值未及时处理现象。
(2)部分项目基坑存在变形监测频率、点位不满足规范要求;坑边防护缺失,坑顶表面未做硬化。周边管线情况未梳理清楚,基坑护壁有局部渗水等现象。
2.消防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压力不足,消防水源设置不到位,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偏小。
(2)部分项目生活区板房材质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民工食堂设置不规范,采用胶合板搭设存在火灾隐患。
3.起重设备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施工电梯存在重量限制器失效、限位器失灵、附着装置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
(2)部分项目塔机回转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塔机租赁单位维护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设备检修维护情况不佳。
4.其他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工程外脚手架内外封闭不到位,连墙件不足。
(2)部分项目支模架存在顶托直径过小,立杆间距偏大,缺少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
三、下一步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层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快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在建项目要健全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深基坑变形监测和盾构影响监测,落实监测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和消防工作。将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配备足额防汛消防物资、器材,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和消防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安全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以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安排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对建筑施工安全实施有效监督,并加大事故处理追究力度。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慈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xx〕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xx〕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黑板报。
)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xx〕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十一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xx风景区安全监管局,xx经济开发区安委办: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黄安监明电﹝20xx﹞2号)统一部署,市局组织6个督查组,分别由市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参加,于6月10日至30日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暗访等方式,督查了三区四县、xx风景区、xx经济开发区以及部分乡镇,抽查检查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5家。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辅导报告会、宣讲会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热潮。尤其今年“安全生产月”以来,在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等系列活动的同时,采取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组织新闻记者深入企业开展系列专题报道等活动,大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户外有势,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地积极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向乡、村两级延伸,全市所有乡镇都落实了“五覆盖”;684个行政村(社区)中有298个落实了“五覆盖”,覆盖率43.6%。全市350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的有178家,覆盖率51%。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照模块化管理的要求,全市集中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检查企业单位和场所2276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489处,下达执法文书103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2145人,督查检查企业2534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547条。
(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集中治理制造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服装纺织、人员密集场所、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安全隐患得到整治。歙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已收回不符合条件的300余户零售店零售经营许可证。黟县开展写生学生接待场所专项检查,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写生学生接待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五)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在各级政府驻地、企业、建设工地、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横幅条,安全宣传挂图3200份,屯溪区印发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汇编4000册,xx区印发法规汇编3000多册。全市共组织综合演练32场,专项演练352场,演练直接参加演练人数达8.68万余人,其中xx风景区承办了全国客运索道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徽州区承办了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六)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都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突出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开展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严格落实应急突发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信息传递、报送及时。
(七)全面推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全市第一批48家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已完成建设,基本实现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市、区县、企业三级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
(八)创造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祁门县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徽州区落实循环园夏季高温安全预警机制,歙县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和村级安全生产责任。休宁县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终端建设,对全县所有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安全管理信息输入执法终端,提升安全监管科技水平。xx经济开发区制定安全生产“四个一”方案,(即创建一个安全生产机构组织、完善一套安全生产规范制度、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特色活动和制定一套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者责任机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体系向乡、村两级延伸重视不够。各地推动“四级五覆盖”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缺乏有力措施,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落实不到位,“上热下冷”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动迟缓。部分地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制范本》学习贯彻氛围不浓,结合实际不够,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不力。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推进力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不坚决、不严格,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企业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依然存在。
(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运行不正常。部分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视频监控工作,视频监控设施使用不规范,维护不及时,不能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时动态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加大乡镇、行政村(社区)“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力度,督促乡、村两级加快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9月30日前全面实现“五个全覆盖”。中央、省驻黄企业,市属企业,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民爆企业8月20日前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其他行业所有规上企业11月30日前都要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积极指导所有规模以下企业逐步实现“五落实五到位”。
(二)认真抓好“大执法”活动。在“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的基础上,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检查,围绕道路交通、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经济开发区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员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切实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全面推进高危行业视频监控建设。督促企业针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切实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实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四个过程的有效管理。同时,大力推进第二批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年内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企业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涉水旅游、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好高温应急各项准备,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重要时段、节假日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上下联络畅通,各类突发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20xx年7月27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十二
各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xx[]07号通知要求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安排,镇安委会在第三季度先后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督查活动。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迅速落实xx[2016]07号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和会议安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会议内容,制订工作方案,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收到xx[2016]07号《关于印发金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于7月3日制订南政办[2016]120号《关于印发南溪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8月份结合居民点建房允许农村土建筑师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普遍没有相应资质的现状,与各村、居民点理事会签订《南溪镇居民点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居民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请县安监局、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书记、主任、理事会负责人、土建筑师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基层组织监管能力和施工人员业务水平,在参加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回来后,及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落实。9月份,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得到加强。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一般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镇情制订南政办[2016]152号《关于加强南溪镇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下发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举报、信访有奖制度,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3、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书记、镇长除在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干部大会安排布署安全工作会议外,镇长还多次亲自带队参加安全生产督查和对居民点施工隐患深入各村督查整改,极大促进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本季度督查中,明确有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如检查校园安全,由分管教育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分管企业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村存在的相关隐患向村两委下达督办单。通过上述方式,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5、安全生产自查督查有效开展。各村(街道)、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镇安委会先后于7月12-14日、7月17-19日、8月16-17日、9月6-8日组织安监办、公安、市场监管、司法、交通、城镇规划等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居民点工地、建筑施工项目、道路及水上安全、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点等方面开展四次70余人次的安全生产督查,下达整改意见书91份,填发检查表93份、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420余条,特别是督促金寨县裕民燃气公司最终落实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多年来多次整改没有落实的老大难问题。本季度共查处无证经营户3户、收缴土爆竹10挂8000余头、擦炮1件200盒,实行集中销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6、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随着宣传的深入、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自查督查的常态化,各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特别是“三合一”企业逐步减少。目前尚有2家短时间内难以落实,但逐步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
7、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负责人培训。镇安委会以会代训形式对各村(街道)、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8月25日,邀请县安监局、住建局领导、专家在南溪文化乐园对辖区居民点建房理事会成员、部分农村土建筑师、各村书记、主任开展专项安全业务培训会。会后,深入花园村居民点工地进行现场讲解、辅导,这种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建议今后类似形式的培训能经常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在四次督查中发现,有少数村、个别企业开展自查行动迟缓,对下达的督查整改意见书不能及时按要求落实上报。表现在:一是对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能按要求落实,如部分企业没有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和缴安全责任险等;二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不健全,如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少数村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仍有极少数企业存在“三合一”情况。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经营户、“三合一”企业、居民点及农村建房中使用三无产品“狗头吊”等起吊装置情况,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实行“零”容忍。
二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信访奖励力度。
四是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再次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篇十三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xxxx。
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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