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租赁合同(大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0:32:09 |
  • zdfb |
  • 14页

合同是指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合同的字号、格式、版面等要符合实际需求和行业常规,便于阅读和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例,供大家参考使用。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一

一、租赁数量:_______。

二、车辆相关信息:。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制造商:_____________。

制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自车辆进入承租人指定的收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交付承租人之日起计算。

四.验收地点和方法。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式:相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车载工具等)。)和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人必须确保租赁车辆手续完备,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和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此后每月结算支付一次,结算时出具租赁行业正式发票。

3.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平均租金=月租金/...天)。

六,出入现场的费用。

七、燃料、动力和维修。

承租方使用车辆期间使用的燃料(汽油和柴油)应由承租方提供。出租人应承担车辆正常维护、修理、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汽车保管。

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或各种证件丢失的,承租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金额不包括自驾车和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郑州仲裁机构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两份正本,两份副本,双方各执两份正本,两份副本,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人: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车辆租赁:七座小型客车,车牌沪cb5057。

二、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价格:每月租凭费用元。

六、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牌座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自编号,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至(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元(大写:),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元(大写:)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该租赁车原值为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

颜色: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乙方自年月日时分起租至年月日时分终止租赁,计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赁期内,应向甲方付租金元/24小时。

四、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乙方: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五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xx元。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带给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

出租方: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适应日益发展和变化的集装箱拖车营运市场的情势,在逐步规范、健康的集装箱运输市场占据有利地位,使合作双方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乙方拟分期以租借形式,用租赁手段经营货运车辆,甲方安排车辆租借并代为进行部分经营管理。完成合同租借期后,甲方必须向乙方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该车辆及拖架的原始产权。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状况。

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租赁车辆为年月取得大型公路牵引车台;核定载重量为:吨;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颜色为:;拖架型号为:;牌号为:挂,挂车架号:,尺货柜一个。

第二条: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二条:租用金支付方式。

该车辆总价为人民币元(包括上牌税费及贷款相关费用);乙方应首付租用金人民币元(车辆总价-银行贷款);已付车辆租用金为人民币元整,剩余款项分期支付与甲方,明细见附表。每个月25日以前支付租用金,乙方在租用期内向甲方月缴管理费1000元。完成24期租借周期后管理费另订。

第三条:合同期限。

租赁车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付清所有租金款项。但车辆5年内不能过户,5年后可要求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无法交付有关分期租借车款,自找其他租借承包人并经公司同意后(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可更改租借承包形式。如不能自找租借承包人须将车辆交回甲方。车辆按五年折旧扣除折旧费用并进行解约核算,乙方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车架和车头同为五年折旧期)。

第四条: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没有还清所有租借欠款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付出的部分款作为向甲方支付的使用租用金(月租用金即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的月租分期款)。本合同期满,乙方付清上述全部费用后,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元,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该车的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代购,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永远为甲方,乙方不得脱保,不得在甲方统一安排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购买。

2、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4、合同期间,甲方按规定负责车辆在大连、珲春等地的海关司机准载备案事宜、办理司机本更换监管手续。为方便办理各种手续,更好的服务乙方,甲乙双方所有车辆的注册登记证书均需甲方统一保管。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25日前须向甲方交纳第二条规定的款项,同时乙方也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包括保险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乙方以58尺柜营运,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窃、意外丢失,或因车辆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门扣车扣证等)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5‰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不及时上交各种规费而使车辆停产或造成甲方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进行结算,结算原则和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办理。如乙方在公司(甲方)的权益不能补偿相关损失,乙方应承担无限制的追溯责任。

3、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九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担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生效,如有异议,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七

依照《_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____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村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

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方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担保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第七条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第八条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7、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

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措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

如果在____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否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预交的租金、押金。

此外,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同时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给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车辆超过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责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____日。

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承租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承租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

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同时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村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村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第十二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份合同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汽车承租方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_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_________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

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_________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_________#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费用,_________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方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____人,工作人员____人。

3.行程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6.接团时间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

第二条费用。

1.租车费用:

(1)每台单价_____元(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2)每台单价_____元,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3)费用合计_____元。

2.选择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车牌号,租用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车地点、还车地点:胜利路52号。

2、租金为每日元(每日限300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元计费),租期为,预付押金元,乙方在车辆归还时间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后需交纳或预留违章保证金500元/辆,7天后,没违章,如数退还,不计息,望各位新老客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3、租用6小时内为半天,6至24小时内为壹天。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必须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乙方在租车时未就车况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交乙方车辆符合标准。

5、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当,造成发电机漏水、漏机油损坏发电机和车辆地盘、外观等的,不能用保险理赔,一切由乙方自负修理还原,停车修理时间按租车计算。

6、乙方租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经甲方验证后,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备档,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时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时、按地点还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租车时间的,应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并延迟还车2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500元,并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租用的车辆需跨市行驶的,乙方在租用时必须事先向甲方说明,乙方需临时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外,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如果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驾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租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遵纪行驶;因违法、违章、酒后驾车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证件遗失的,所有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相应停车损失费用,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擅自将所承担车辆出售、抵押、转租、投资、赠与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出事地点,如因乙方擅自离开出事地点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5、发生事故后车辆请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复,乙方需送外厂修理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造成车辆修复质量低劣,选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复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并承担停车损失费,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用收取。

16、发生意外事故后,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所有费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车辆停驶的租金损失,乙方并需向甲方支付车辆折旧费,损失费和第二年保险费率提高等费用,应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车总费的20%—40%。如导致车辆完全报废的,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车价差额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实际损失,乙方应补甲方本车市场价为主,乙方对本车辆发生任何事故与后果,对甲方车主无关,一切损失后果都由乙方自负。

1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牌为发动机号车辆型号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万元。

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挂靠租赁期限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每月按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1)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得将。

(2)车损险;。

(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

(4)不计免赔险;。

5)自燃险。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是乙方的员工,为便于经营降低乙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利用资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的小型客车出租给乙方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型号:

2、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协议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4、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或减免租金。

6、承租方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7、租赁期间,出租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其出租车不得安排从事其它经营性服务。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由承租方承担。

3、按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双方约定车辆租赁租金为年租金xxxx元。

2、租金交付方式:每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提供完税发票。

1、出租方按要求购买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甲方应与出租方协助按相应保险规定解决,因交通事故导致承租甲方承担的责任超出保险赔付的情况,超出部分应有承租方乙方承担责任。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本协议双方均同意并达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赁关系。

1.任意一方,如需解约,依约应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天数,x元/每日计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_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xxxxx。

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15天,期间出现的一切机械故障所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过后,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的车容及能够正常行驶。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承租费用,不足满月的以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甲方于每月的10日下午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

1、甲方在承租期内对车辆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权限。

2、甲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加油费、日常保养费。

3、甲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1、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的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2、乙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的车检费、保险费等。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乙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车辆,如双方需要续约,在重新商定后签定合同。

1、承租期满,甲方应完整的把车辆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如因司机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毁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3、如因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车损人伤(亡),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承租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

5、承租期间甲方如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乙方如不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缴纳保险等,造成对车辆进行罚款的,乙方自行承担。

1、如合同期未满,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乙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 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元大写( )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 元,大写( )十五天一次交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

1.2 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

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2.2 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

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

3.1 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

3.2 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4.1 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4.2 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

5.1 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a)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b)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c)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d) 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__________万元;

(e) 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5.2 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7.1 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2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7.3 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4 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8.2 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8.3 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9.1 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

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d)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9.4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

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

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10.2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 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c) 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

10.3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b)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10.5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1.1 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11.1.2 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11.1.3 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11.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2.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3.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四

营运车辆运行范围广,时间长,货物众多,客流量和物流量巨大,那么签订营运车辆。

租赁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车辆租赁:七座小型客车,车牌沪cb5057。

二、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价格:每月租凭费用元。

六、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页,当前第。

1

1

2

营运车辆租赁合同篇十五

乙方:

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出租服务,作为小学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每学期结束结算一次费用)。

2、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正常化和合理性。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独立承担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4、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在运行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元/天。

2、结算周期按实际接送天数计算,甲方在每学期结束时必须付清本学期用车费用。

3、租赁期限:从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_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