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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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人类灵魂的表达,我们应该重视和推广艺术教育。一个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跳出细节,从宏观上概括并指出问题的核心。对于这个话题,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供大家了解和分析。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一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下达“整改通告书”,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1、加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考核,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二

4、煤矿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

5、在煤矿安全执法中,对于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联合执法的;

6、针对突发性、紧急性煤矿安全事件需组织联合执法的;

7、县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煤矿安全执法决定存在较大问题的。

1、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成xx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2、煤矿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负责执法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1、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归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执法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并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必要时邀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

3、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4、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执法主体单位开展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5、需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时,执法部门应该在5日前向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联合执法方案,经牵头部门审核,在2日内书面回复。由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应制订联合执法方案。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或执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三

车间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臵、厂房建筑、 1

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7、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8、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10、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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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2、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4、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5、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6、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7、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臵、保险装臵、指示信号装臵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

18、对各种安全装臵(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19、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20、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1、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23、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

24、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25、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6、本制度所罚款由财务部门,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7、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用于安全工作。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二、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四、 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臵齐全、完好、 4

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五、 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臵会(布臵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六、 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八、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 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 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 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臵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为提高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办法:

一、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依据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

二、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宣传的教育,不间断的推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标准化操作管理成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 加强对各作业场所的标准操作管理,并设臵相应的安全、防护

标志,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符合行业标准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要健全,物资归放应符合标准化规定,整齐化一。

四、 标准化操作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结合岗位标准化操作之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制定办法,适时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

3.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

4.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

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4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4.5安全科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控制部门,定期组织、督促排查治理防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认真研究整改。

4.6财务科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台帐。

5.1事故隐患由公司或所辖部门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6.2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既: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车间或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拖延,立即整改。

6.3整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6.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

6.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7、隐患整改的费用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

8、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台帐,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

9、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考核,纳入年终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评、责任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考评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考核。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内容: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检查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6、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7、 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8、 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 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2. 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 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 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 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 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 1

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gps车载终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

1、监督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经营者、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

2、监督检查gps运行监控管理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警示和纠正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相关安全情况,要通过群发短信警示或告知本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注意避险或暂停营运,按规定做好《gps监控值班日志》。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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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2015-5-31

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教练车事故,保证正常驾驶教学和驾驶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组织:

1、 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谢强 、王荣 副组长:邹哓世、雷福平

安全员:彭清

成员: 姜肃怡 李绍民 令狐毕青 赵康 杨陈平 各小组组长。

2、 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3、 安全员工作职责

(1)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 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 处理训练事故;

(4) 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 安全教育

1、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练车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教练安全工作的认识。学校每年进行两次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2、 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内容包括: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文件;

(2) 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 安全训练知识;

(4) 教练事故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 安全措施

1、 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 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 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 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 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 教练车应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

7、 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 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 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 安全检查

1、 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 按百分之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 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 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 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 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 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 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 事故处理、事故划分、赔偿

2、 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 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 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5、 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6、 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根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7、 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按安全责任书要求向教练员追偿应承担的部分。

六、 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教练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应急小组,小组组长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一个小时以内向驾驶培训主管部门报告。

七、 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2、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应急措施

(1)技安部门配备应急车辆随时待命,听从安排。

(2)道路训练时,突然出现异常气候,如特大暴雨、冰雹、山洪、泥石流、大雾等天气,教练员首先应想办法保证学员的安全,疏散学员到达安全地点,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应急小组及时进行救援。

(3)在训练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危及行车安全的,教练员应立即停车进行维修。如无法修理的应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维修车间,以便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应急车辆,以最大努力保证学员继续训练。

(4)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包括教练员、学员)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同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报告学校技安科,还应该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学校技安科、车队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无条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急教练车也一同前往出事地点将学员转移到应急教练车上。

(5)发生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当事人须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在得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保证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

(6)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组长批准。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四

为了搞好本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2、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3、本规定实用本公司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

4、接受群众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5、各部门、科室、班组负责人和职工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6、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7、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9、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11、行政追究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降级。

(6)撤职调离岗位。

(7)开除留用。

(8)除名。

(9)追究刑事责任。

12、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13、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14、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15、各有关部门、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xx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六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贴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xx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七

1.1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l.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l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23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职责。

3.l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2行政部安全员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装备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采购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保安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1检查范围。

4.11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4.12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4.2管理要求。

4.21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22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榆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安技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5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部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5专业检查。

5.1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行政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行政部。行政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技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审批后执行。

5.5专项检查应由安技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6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行政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1检查时间。

6.11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6.12安技部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6.2检查内容。

6.2l查思想: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22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24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6.25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3检查方法及要求。

6.3l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6.32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技部。

6.34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5安全处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7隐患整改。

7.1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3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7.4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i)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2)国内外事故信息;(3)本单位的经验。

(1)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2)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一机一物一管理一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检查项目中。

9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一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附件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三事故隐患登记表附件四违章违纪表现行为记录表附件五原、材、燃料安全检查表(例)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本制度由安技部归口管理;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起草;本制度由技部负责解释。

国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篇八

为有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安全生产发展形势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机制,由后勤保障科科长负责,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器材自查、门卫防火巡查等。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定;实现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检查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特定节日安全大检查。

1、日常安全检查包括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每日消防器材自查、每日门卫防火巡查。

2、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包括春、冬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洪防台安全大检查及火灾隐患大排查。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各项大检查所涵盖内容进行深入检查及整改。

3、特定节日安全大检查包括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等前夕,组织综合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定期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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