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汇总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14: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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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一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面促进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6日,甘州区东街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零售点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三无”产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同时,检查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向经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自觉抵制非正常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产品或伪劣产品。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0余处,排查安全隐患一处,已当场整改。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和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二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安全。扬州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部分零售户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的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存在烟花爆竹存货超量,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店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带电、带火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宣传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条件,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依法、文明、安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疫情防控和岁末年初治安形势,连日来,福贡县公安局治安防控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到全县六乡一镇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库存量、经营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仓库储存条件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各经销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隐患,共同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3家。通过检查,全面排查清理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治安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四

12月20日下午,富阳渔山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储存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富阳区《关于在危化、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岁末年初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行动》和富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大行动”之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深入各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储存是否安全有序,销售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足量且完好程度、禁止烟火标识是否规范等情况,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来源合法性、是否堆放无关商品、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效,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储存点前、后门的设置宽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并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了冬季烟花爆零售店的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五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关,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各地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等规定,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予许可。组织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对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全覆盖复查验收,不具备许可条件的,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严格依法处理到位。

(二)切实加强经营安全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检查的质量,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超许可限量存放,超量向零售点配送、向无证零售点销售,产品流向管理不严格等行为。对照《烟花爆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管执法力度,对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严格依法停业整顿。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严格依法关闭到位,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

各地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围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以终端感知数据为支撑,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感知等技术手段,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分析,为重点监管、精准执法、科学施策提供科技支撑,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损失。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建立区域协作、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突出清明节、春节等重点时段,紧盯曾经的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地区、非法经营重点地区,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场所进行定期排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充分利用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至5月)。各地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实施步骤,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加快推进排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督办、专题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要及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分析,大力推广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xx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来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聚焦烟花爆竹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反映出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及时总结示范。各地要突出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做好宣传推广。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异地互查、随机核查整改等方式,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六

根据应急部危化二司工作安排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xx〕2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就20xx年上半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3)。

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逐一开展检查。

(一)经营企业(单位)自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20xx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隐患整改清单,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库存日常监控,以销定进货,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停止进货。

(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从业企业(单位)落实自查及“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

经营环节:应急管理部门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20xx年5月20日前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开展一轮安全检查。

(三)隐患整改和监管执法。

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督办和安全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式管理,督办落实闭环整改。一般性隐患问题,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加强线上抽查执法,依法严格落实对线上线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20xx年上半年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的执法工作,原则上在20xx年5月底前落实到位。

(一)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妥善安排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全县开展20xx年上半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

(二)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并逐级加强跟踪调度。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七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是严格杜绝未经许可私自新(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四是库房防雷、防静电、防潮隔热等安全设施应处于合格适用状态。

五是严禁超量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六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

七是严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

八是严禁经营礼花弹和非法产品。

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经营户持证经营,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

三是严禁经营违禁产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

四是严禁私设仓库。

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六是警示标志应张帖于醒目位置,消防器材齐全。

1、检查人员要依法检查、文明执法。

2、监管科准备好检查表格,检查人员要严格对照要求,严格落实,做好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

3、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4、各组检查新证发放情况,杜绝无证经营。

5、检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派。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八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31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抽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排查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现场检查库房安全设施达标、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经检查,企业共存在隐患问题95项,主要涉及电气线路铺设及灯具不符合防爆要求、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缺少静电接地消除措施、未储备消防用水等。检查组将隐患问题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将隐患问题移交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有效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下一步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每一项隐患问题都闭环整改到位,并加强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九

近期,沂水县马站镇安监办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提高了广大经营户的安全销售意识。

此次安全检查,马站镇检查人员深入各个经营户,对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的进购渠道、销售清单等逐一进行了检查,督促从业人员依法规范经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检查过程中,马站镇检查人员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消防设施不到位、堆垛过高等安全隐患的销售点进行了逐一记录,要求整改。同时,检查人员对经营户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明确要求各经营户严禁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严禁乱堆乱放和异地销售、认真落实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销售的'各个环节安全有序。

据了解,此次安全检查行动,马站镇共检查了9家烟花爆竹经营户,发现5处安全隐患,均现场责令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检查,马站镇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有效提高了广大经营户的安全销售意识,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环境安全,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烟花爆竹检查总结报告篇十

连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竹海分局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据了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的.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排查,未发现辖区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同时提醒经营者做好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防止出现受潮,确保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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