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借条的格式手写(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4:39:07 |
  • zdfb |
  • 10页

总结是对过去的梳理,对未来的规划。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突出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下面是一些有价值的议论文范例,供大家阅读和学习讨论的方法和技巧。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一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二

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6、最后,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

虽然法律规范并不强制要求债务关系建立时必须要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借条,甚至也不强制要求必须书写借条,但是无疑按照格式书写的、规范的借条可以减少债务纠纷发生的概率,故此还是有不债权人会要求借款人按照规范手写借条。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三

为(购车/购房/企业经营周转/家庭生活等)之需本人(姓名)今/*年*月*日借到了(姓名)人民币/其他币种(小写)元(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整)。交付借款本金方式:1.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小写)元;2.现金交付(小写)元;3.信用卡刷卡消费(小写)元;4.第三人(姓名)交付(小写)元等。本人确认收到了上述款项。

借款年利率为*%/借款当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借款当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地址有误或者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还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四

一、借款金额:大写金额。

二、借钱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支付方式:

五、借款利息:

六、利息支付方式:

七、借款人未按约归还借款本金或利息的,出借人有权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八、本借条的保证人为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二年(但在出借人借款本息未获清偿前,保证人的保证担保持续有效),担保范围包含本息和实现债权费用等(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条款独立于主合同(关系)。即使借款合同关系无效,担保仍有效,保证人愿承担全额归还支付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或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九、本借条经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字生效。

借款人:保证人:

借款日期:年月日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五

  立据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立据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兹因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违约责任: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据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借据出具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六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____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七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二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规范。只要符合要求,两者均受到法律保护。

(一)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三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八

乙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因原因向甲方借款元(大写),用于。甲方以转账方式给乙银行账户。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如乙方到期不还(承担什么责任),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附: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借人签字:保证人签字:借款人签字:

借条必备内容:

1、凭证名称:借条。

2、借款事由。

3、出借人。

4、借款人。

5、交付方式。

6、借款金额。

7、利息。

8、借款期限。

9、保证人。

10、附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大部分是熟人、亲戚、朋友,许多碍于面子,没有写协议甚至一张简单的借条也没有,这导致最后债务人不还的时候,实现债权困难重重,何律师提醒大家,无论何种关系之间的借款,最好有一个简洁明朗的借条,以便日后能顺利实现自己的债权。

借条的格式手写篇九

201月13日,卢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许某借了4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12年4月12日,并由周某作为保证人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双方打印好借条后签字确认。卢某在2012年1月11日偿还了10万元,但随后就对许某避而不见,之后更是无法联系,而保证人周某也是多番推诿,不肯还钱。直到年,催讨无望的许某才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卢某、周某两人偿还剩余的30万元借款。

法律分析:

原告和被告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许某称剩余1.4万元以现金形式当场交付,但并未提供证据,而被告因下落不明经法院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后并未到庭,无法印证现金交付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因此,借款金额应认定为38.6万元。

此外,保证条款是许某手写,并未经保证人签字或捺印确认,无法认定真实性,因此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必须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这意味着,许某应在从2012年4月12日起向后推算6个月内,向周边主张保证责任。而许某在2014年提起诉讼,保证人周某的保证责任应予免除。

平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卢某偿还借款28.6万元,保证人周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