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保治理工作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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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根据特定目标或问题的需要,通过分析和归纳提出的解决方法或步骤。方案的设计和落实对于解决各类问题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合适的方案。方案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方案不仅仅是想法,更需要实际可行性和操作性。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合作和共同努力,大家一起来思考和讨论吧。方案的执行也是非常关键的,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方案的评估和调整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需要及时反馈和总结,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完美的方案应该能够满足当前的需求,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经典方案的案例,探索成功背后的秘密。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组长:
成员: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赤湖镇现有石材企业55家,其中漳东线白赤线“二线”沿途28家,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石材企业分布不合理,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特别是“二线”沿途部分企业石材原料、半成品、废弃物乱堆乱放,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诚信与责任,而且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影响我镇整体形象,开展石材企业环境整治已成为群众迫切要求。为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改变道路交通状况,提升我镇形象,创造一个和谐发展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石材企业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石材企业,重点漳东线、白赤线、海滨路沿途企业。
整治目标与要求。
全镇石材生产企业落实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二线”及海滨路沿途企业实现“门前三包”,杜绝乱堆乱放,道路两侧堆放物距离水泥路路边4米以上,依照路政管理规定,签订护路责任状、护绿责任状、保洁协议书等。两侧完善排水沟,挡土墙,种植绿化苗木,企业周边设置防护栏,种植爬藤植物,实现绿色长廊。
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xx年4月13日前),召开石材企业会议,分发整改通知书。
(二)组织实施。
1、自行整改阶段(4月14日至22日);根据责任区划分,班子成员、镇村干部挂钩企业(具体附表)。
2、综合执法阶段(4月22日至30日)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以后),划分责任区管理,公路部门完善设施,绿化。
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镇干部挂钩企业,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座谈会、广播录像、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公路、环保等法律法规和环境整治的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部门配合,联合整治。整治期间,公路、交通、工商、边防、公安、供电、环保、税务、土地、村建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给予打击和处罚。环保部门要落实因废申报处理制度,工商部门对环保未验收的企业不发放营业执照和年检。电力部门对于无营业执照和未年检的企业不予供电。路政部门、公安、边防、村建部门对道路两侧乱堆放要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2、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1、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2、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3、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4、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员、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5、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6、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xx,组员:xxx;二组负责人:xx,组员:xx;三组负责人:xx,组员:xx。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 xx、xx、xx 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xx,成员:xx。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xx,成员:xx。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巡查方式。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的平稳运行,为游客营造一个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将对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改善我县旅游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的原则,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旅游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整体形象,推动全县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工。
(一)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
1、杜绝露天烧烤:采取发布公告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告知经营户取缔露天烧烤。对打游击式的露天烧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经营用具,对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2、杜绝招手拉客:宾馆排档拦车拉客,不但阻碍车辆通行,而且影响旅游市场秩序,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公路招手拉客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3、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加强浴场日常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严管重罚,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杜绝孔明灯和私自出售燃放烟花炮竹:严厉打击私自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由县安监局负责,孔明灯的违规经营处罚由县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燃放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二)实现流动商贩经营归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
1、取缔流动出售水产品: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水产品经营者全部归入市场内经营。同时,严厉打击尾随兜售、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流动销售水产品、欺客宰客以及贩卖不新鲜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县市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2、取缔公路项链摊位: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在二、三、四纬路与一经路的交叉口设立固定的摊位经营,将流动商贩全部归入固定场所经营,坚决取缔公路市场。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建设分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取缔无照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个体户,为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及海浴安全,严厉打击私售三无泳衣、私租泳圈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验照过程中明令禁止泳圈的租售,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4、规范大排档经营:规定大排档经营时间及经营范围,严禁违反规定超时、超范围经营,在给游客提供便捷就餐环境的同时,注重食品卫生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大排档的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无照经营问题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5、车辆有序停放:出租车及旅游车辆按位停车,严格治理各种车辆的无序停放,特别是当地违规停放车辆,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沿海快速路在暑期的交通疏导,制定应急保障措施,防止交通堵塞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6、加强对旅游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建立旅游区周边污染源排查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制造污染的行为,防止海水污染,加强对噪声、气味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三)取缔观光电瓶车、观光双人骑及四轮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
1、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四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观光电瓶车、双人骑、四轮车,保障旅游区交通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
2、经营性三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性三轮车,对于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的三轮车依法处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3、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无牌无照车辆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特别是各施工工地在旅游区道路两侧随意停放的各种无牌无照车辆。同时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1、严厉打击黑导:查处社会闲散人员带团游览、欺骗游客等不法行为,整治尾随游客及公路拦车行为,特别是对黑导游车辆和非法载客车辆,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合同欺诈、非法组织“一日游”活动,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旅游局配合。
4、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查处景区周边非法倒票、收取回扣牟取暴利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欺诈行为。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负责,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1、加强消防设施检查。整治宾馆、饭店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门是否堵塞,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加强农家院自酿葡萄酒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休疗单位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此项工作有县卫生防疫站负责,黄金海岸管委、县工商局配合。
3、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重要危险地段的安全标识,检查旅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旅游道路安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配合。
(六)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及安保工作。
严肃处理打架斗殴、砸车窃物、骗财骗钱等违法行为,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旅游区形象的违法活动。抓好暑期接待高峰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危害旅游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此项工作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七)严格落实旅游设施规划设计要求。
严禁改变各种设施的规划设计功能,特别是一经路沿海一线的市场、停车场、浴场内的各种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功能进行运营,禁止超出规划设计的建筑施工和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土地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市场局、县旅游局配合。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2日至6月26日)。召开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专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治阶段(206月27日至10月31日)。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到单位,监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阶段(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进度、质量,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方法策略。
(一)宣传发动,教育疏导。以社会公德教育和经营理念为主要内容,对宾馆个体商户进行教育培训,使各经营单位、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摒弃只顾眼前、不求长远、损人利己的经营陋习,引导经营者采取一些有利于经营的服务方式,合法经营。
(二)重点整治,打防并举。针对屡次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和经营者,要采取得力措施,多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处理一批经常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顽固分子,教育震慑一批轻微违规经营者,对屡教不改分子,列入重点管控黑名单,以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三)巩固提高,保持常态。通过教育疏导及重点整治,使全县旅游区成为文明整洁、和谐平安、宜居、宜游的旅游目的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单位驻黄金海岸部门一把手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各自的本职业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暑办负责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整治效果。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日报、周报、月总结等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力量的整合,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各科室(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注重实效。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和亮点工作。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唐登杰省长、尤猛军市长十分关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近期对闽江两岸江心岛、无人岛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尤猛军市长于9月4日,亲自乘船视察闽江闽侯段岛屿整治情况。8月14日,县政府召开环保专题会,研究部署闽江流域(闽侯段)岛屿违章搭盖和环境整治工作。9月2日,县委李永祥书记亲自点题,要求县政协就闽江无人岛整治、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可持续利用的建议。9月3日,县政协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推进江心岛、无人岛整治课题专题会,就整治目标、保护措施、可持续利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9月4日开始,县政协位主席、副主席带队深入闽江江心岛一线实地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江心岛、无人岛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现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供决策参考。
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并与县自规局和县水利部门及相关乡镇对照,初步明确闽江(闽侯段)岛、洲共14个,另外调查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滩涂1处,共15处。具体如下(见附表):
1.荆溪段共3处。一是连头沙洲,位于港头村对面,约500亩,种植瓜果树木,无人居住;二是中房洲,位于光明村对面,约350亩,种植瓜果,无人居住;三是过江洲,位于古山洲村对面,约622亩,原有养殖奶牛,现已迁出。
2.上街段共4处。一是港里岛,鲤鱼洲国宾馆对面,约220亩,岛上有三座古民居,无人居住,已由国宾馆征收建成休闲生态公园,自行管理;二是厚美洲,属厚美村,约1201亩,用于园林种植;三是洪塘大桥下无名岛,约643亩,岛上种有果树、西瓜等。四是橘园洲大桥边浦口洲,约1066亩,其中农用地470亩,设施农用地11.9亩。
3.南通段1处。即马腾洲,位于文山洲对面,约19亩,荒岛。(另:大樟溪南港大桥桥下无名沙洲,南屿南通各属一半,约204亩,荒岛,地势较低,水涨则淹没。)。
4.祥谦段共6处。一是文山洲岛,位于上里尾村对面,约1041亩,原住民约460人均已搬至江中安置房,102、103电台和一个部队在岛上;二是龙祥岛(含江中岛),约7821亩,人口约7600人,以渔业、种植无花果、甘蔗、火龙果等作物为主;三是塔礁洲岛,约3977亩,人口约800人,以渔业、鱼塘养殖、种植蔬菜为主;四是新垱洲,位于泮洋村对面,约965亩,人口约500人,以渔业、种植蔬菜、外出务工为主;五是南州岛,属中院村,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六是学堂洲(俗名打架洲),江中村、禄家村各一半所有,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
5.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该沙洲地面积约有1200亩,其中村民种植果树、蔬菜、茉莉花等约800亩,穿插一些村民自建的过渡房及违建房。另外400亩被搅拌站、砂石场侵占土地硬化。
综上,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屿、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主要涉及荆溪、祥谦、上街、竹岐四个乡镇的13个岛屿、沙洲。即:荆溪段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段的厚美洲、浦口洲、洪塘大桥下无名岛,南通段的马腾洲,祥谦段的龙祥岛、塔礁洲岛、新垱洲、南洲岛、学堂洲以及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可分为三类:一是有村落的岛。共3个,即龙祥岛(含江中岛)、塔礁洲岛、新垱洲,都在祥谦镇;二是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共6个,即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三是无人岛(湿地)。共4个,即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多系江中湿地,基本保持原生态。
今年7月以来,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涉及的荆溪、祥谦、上街、竹岐等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有村落的岛以清除垃圾、整治排污、清理乱搭、乱建、乱盖为重点,被占用的岛洲以拆除建建、生产设备,恢复原貌为主,无人岛则以清理乱栽种、农业临时设施与管理房等为着力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卫生状况有所改善、被占用的岛洲与无人岛基本清场到位,个别岛整治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诸多问题:
1.整治目标不明,没有明确的治理方案。闽江岛、洲涉及的各乡镇自7月中旬起均开展了整治,也取得明显成绩,但没有整治方案,缺乏明确的目标要求,整治什么?治理到什么程度?特别是对保持整治效果、岛洲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思路和有效措施,目前,基本上停留在拆除乱搭盖、清理垃圾的层面上。
2.河长制作用发挥不足。河长制明确河长对河道生态环境建设负责,不论是闽江有人岛无人岛都在河道中,本应由河长管理,但河长制的河长职责并未涉及闽江岛、洲的内容,河长在落实职能的过程中更多的只是注意河道污染和河岸排污等,对江中岛、洲不论是有人还是无人岛都关注不足,即便是在整治开展后明确了对无人岛的河长制责任人员,但因职责不明,综合措施缺失,后续保护和管理难以落实。
3.岛、洲、湿地、滩涂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缺失。水口电站建成后,水口大坝以下闽江常水位有所下降,且基本不变,原有一些时常被淹没的洲、湿地形成了岛。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护措施,一些岛洲附近的村民便自行上岛从事种养活动,甚至还有企业也上岛从事生活经营活动。因用地调整的原因,15个岛洲仅有2个岛没有规划中耕地、林地,13个岛洲均有规划中的耕地或是林地,甚至大多数还有基本农田。而我县没有江心岛生态系统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造成我县岛洲及滩涂地类性质复杂、保护管理缺位等问题。
4.无人岛乱占、乱建现象严重,基本处于失管状态。除塔礁洲边上的湿地保护较好外,其他无人岛及湿地由于人为的过渡干预和缺乏严格的保护,存在无序耕作,存在乱搭盖、乱建设问题,大多湿地部分岸线周边建筑垃圾、废旧器械、破损船只堆放,破坏了原有的湿地环境,部分地块植被破坏严重,湿地面积萎缩,生态功能退化,河道淤积,水质降低。
5.有村落的岛屿环境生态问题较突出。基础设施不到位,乡村文明建设滞后。除塔礁洲岛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有一定基础外,祥谦的龙祥岛、新垱洲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垃圾池、排水沟等很多设施没有普及,整治效果较好的塔礁洲上环岛路没有一个垃圾桶,也没有公厕,一些其他的生活旧习也被保留,存在诸多生态环境隐患。同时,村民环保意识不强,传统陋习顽固,加上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足,岛洲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6.祥谦诸岛形成白色污染清理难。随着仓山金山片区迅速发展,乌龙江北岸高楼林立,还有大樟溪汇入,因乌江在祥谦诸岛处水流较缓,且有涨潮回流,特别是在龙祥岛、塔礁洲这2个较大岛屿堤坝外江面垃圾滞留,形成白色污染。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仅塔礁洲清理岛内和岸线垃圾每个月需要费用15万多元,一年近200万元,长期保护是一个村落和一个乡镇是难以承受的。还有新垱洲以及其他岛洲来自河道的白色污染也是治理的难点。同时,河道岸线河砂盗采现象也依然存在。
7.岛洲村落历史文化挖掘开发不够。龙祥岛居民已有200年历史,新档洲历史上就是闽江重要渡口,潜藏着较为丰富的人文资源,是一笔重要的财富。而这些岛洲建设缺乏丰富的水文化内涵,尚未被挖掘开发成体现闽侯、福州历史文化和江南水乡风情的特色滨水空间,造成闽江两岸及岛洲景观单调、内涵不足,福州闽侯本土传统文化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8.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岛洲及河道岸线治理、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统一有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岛洲、河岸治理主要由乡镇负责,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县直相关部门间存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现象,工作合力不够。
闽江流经闽侯段涉及鸿尾、竹岐、白沙、甘蔗、荆溪、上街、南通、尚干、祥谦等除青口镇外的所有平原区乡镇,闽江真正是养育我们的母亲河。岛洲、湿地是地球的“肺”和“肾”,闽江的岛洲更是我们重要的、也是最美的自然资源。其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有机物质,为野生动植物繁衍和生物多样性的提供保障,是开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的理想场所。多年的工业化发展,让我们忽视了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蒙上了黑纱、被污染侵蚀的“仙子”--静卧在闽江上的岛洲湿地,现在是到了她洗去尘埃、褪却污淖、披上绿妆、点亮明珠的时候了。
要坚持“持续治理、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闽江岛洲生态保护系统。近期集中力量重点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中远期立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好整体规划。遵循“整治规范,统筹规划,分类提升,分期实施,生态保护”的原则,突出闽江两岸生态资源保护,将闽江两岸打造成“沙欧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葱葱”的秀美岸线。因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闽江(闽侯段)江心岛、洲的整治保护和利用,要本着“少干预、少建设、少改造”的原则,以保护好各岛的自然生态、人文资源为主,统一规划,一岛一策、分类指导、分期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提升,努力做到“一岛一品、一岛一景、一岛一特色。”
(一)明确近远期目标规划。
1.近期要突出抓好整治。
2.要制定中远期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
建议聘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规划设计院对闽江(乌龙江)闽侯各岛、洲及岸线进行规划设计,制定《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坚持“综合整治与统筹规划并行,因岛制宜与分期实施并举,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并容,资金保障与长效管理并重”的原则,从岛洲现状分析,明确保护与利用的目标及原则、保护与控制体系等,作出专业的中、远期整体保护规划,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利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岛洲中远期保护和利用规划。同时,严格按规划要求执行,全面推进闽江岛洲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坚持“一岛一策,分类实施”
要在保护好原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坚持“一岛一策”,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根据现状条件和生态特点将闽江岛、洲建议分为三类保护控制:
1.严格保护无人岛洲。
对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及湿地控制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要加强无居民岛、洲管理,保护无居民岛、洲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无居民岛、洲的可持续利用。建议对无人岛洲实行统一规划、严格保护,严格限制利用,重点在修复湿地植被,保持自然风貌。即对祥谦的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4个岛,浦口洲:可打造成景观公园,如桃花岛、樱花洲。以保持原生态为主,补植修复湿地。如,可适合湿地种植的芦苇、菖蒲、狗牙根、结缕草以及湿地沿岸红树林植物等,打造多样性的生态群落景观。
2.限制利用有生产活动的岛洲。
对荆溪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的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这6个岛洲,保留原有农事活动的现状,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坚决杜绝除农事之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房地产开发。建议:
连头沙洲、过江洲:可与县城江滨湿地公园贯通,打造沿江生态湿地公园。
中房洲:鉴于省摄影协会有意在中房洲发展,可发展为省级摄影基地。
厚美洲:在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周边有省委党校和侯官要美丽乡村建设,可打造江滨生态公园和堤坝外景观公园。美化省委党校,(示范点)。
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紧邻地铁2号线终点站,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闽侯的形象。应尽快整治提升。目前,该地点有400亩茉莉花,央视也进行了采访。建议先行打造以茉莉花为主的花海观赏基地。(要摆上重要位置。景观提升,(示范点先行打造)。(提升闽侯形象,上盖物流,城市综合体)。
3.规划建设有村落的岛洲。
对祥谦镇的龙祥岛、塔礁洲、新垱洲这三个岛洲,要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强化治理,合理规划,进一步美化环境,完善岛洲交通及公共服务,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休闲康养、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闽江明星村落。
龙祥岛:(岛大、人多)脏乱差十分严重,要加强整治,注重乡村治理,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康养、采摘、农家乐、垂钓等休闲业。
4.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塔礁、苏洋、连头洲、过江洲、厚美洲。)。
5.加强河(堤)岸管理,修复生态环境。
切实落实岛长制,加强河岸管理。建议加强河道巡视,对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与污水治理力度,可实行投放封闭式垃圾处理箱,规范农村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填埋,加强污水排放的监督与管理,改善水体水质。加强采砂管理,杜绝沿河挖砂、筑坝等行为。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努力使闽江湿地内的生物多样性愈来愈丰富,让湿地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要注重岛、洲增植补绿,恢复两岸绿化,形成植物群落,恢复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通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突出生态,兼顾景观,采取措施鼓励河道滩地保护和护堤林建设,通过种植树木既可以恢复植被,保护河滩地和堤防,提高防洪减灾效益。让绿色植被成为岛、洲生态屏障和野生植物基因库,成为涵养水源、固化土壤、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坚强卫士。
(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在近段时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长制等长效治理机制,保证闽江闽侯段河清、岸绿、生态优美。制定《闽侯县“闽江(乌龙江)岛洲”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岛、洲涉及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批启动、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全面规划建设闽江岛洲。
1.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虽然有河长制,但未涉及岛洲,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长制,统筹综合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在整治的基础上,坚决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乱搭建行为,做好岛内及岸线的复绿、补绿工作,建设生态防护林,修复保护生态湿地,美化、绿化防洪堤及岸线。
2.部门配合,强化整治工作落实。
要结合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加强对岛洲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治理综合执法队伍,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组成,发挥公安部门强力作用,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开展巡河整治,严厉惩处非法盗伐林木、乱采乱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等行为,坚决制止非法筑坝、乱搭滥建屋舍、无证采砂等问题。
3.要加大财政投入。
切实落实财政支持农业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用好用活闽江环境保护、水路交通等资金。建议将相对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归并、整合成闽江岛洲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建立更为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县财政对试点示范的岛洲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奖励,促进其尽快形成经验复制推广。涉及县级事权的“岛洲”生态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统筹纳入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将闽江岛洲及岸线范围内的生态治理、景观改造等项目实施,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建设。重点打造,以岛养岛。
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众筹全民智慧,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介,引导公众参与、支持“闽江岛洲”治理提升工作,畅通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打造群众满意的闽江岛洲生态绿色工程。
5.要强化目标管理。
守住底线,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五年大变样。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任务的乡镇给予鼓励,建议建立“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治理提升工作考核机制,将治理提升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县政绩考核和乡镇及职能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为有效治理巴川河水污染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水清、岸洁”的生态愿景。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对巴川河沿岸单位、居民、商业等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
2.
对摸排情况进行分类整改:一是对按规范排放污水的单位(企业),核发接改沟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二是对有条件但不按规范排放的,由市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排查出的公共排污设施(如公厕、化粪池等)损坏、堵塞等问题,由市政部门牵头整改;四是对需要接入污水管网的区域进行排查,由区规划、建委、市政部门提出分区域整改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管网改造;五是由市政部门对排污管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对城区所有餐饮行业餐厨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2.
2013。
〕
123。
号)要求,全面落实油水分离措施。对未按要求实施油水分离的,责令限期整改。
3.
按辖区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抽检,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整改不力、偷排漏排的,坚决进行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1.
根据巴川河水文特征,完善小北海水库调水机制,增加巴川河“活水性”。
2.
加快利用中水等第三方水资源实施巴川河补水、调水论证工作,彻底解决巴川河因无来水水质较差问题。
3.
利用物理、生物等技术对巴川河进行深度治理(如种植水生物、增加曝氧装置等),进一步净化水质。
4.
启动双河口景观钢坝规划建设,加快解决龙门桥至双河口段河水干枯问题。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巴川河分段隔离设施。
2.
增加清漂力量和设施,确保河面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
3.
加强岸坡保洁,严禁垃圾入河,减少岸坡垃圾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4.
建立河面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河面污染较严重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河面污染第一时间得到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全面加强巴川河上游关联区域农业(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农业(畜牧业)废渣、废水、废弃物污染巴川河及相关流域。
2.
加快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体系建设,减少或避免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饲喂牲畜和废水、废渣、废弃物污染环境。
3.
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对相关流域的污染。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
开展城市排污法律法规宣传,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
创新监管,把巴川河沿岸排污达标治理与食品卫生许可、工商营业执照发放等工作进行关联互动,做到从严审批,严格监管,落实双告知。
3.
明确审批责任,坚决做到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
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各执法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2.
按照“约谈一批、公布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加大对违规接沟、违法排放、恶意污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建立以举报(奖励)、交办、巡查、抽查和义务督察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面向学校、社区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提升公民爱河护河意识。
2.
编印宣传资料,向居民、商户宣传发放,并在各单位内部宣传栏张贴。
3.
与重点排污对象签订“秀河靓水绕巴川、人人爱我母亲河”文明公约。
4.
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
led。
广告屏幕上播放,并在报纸、网络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导,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1.
召开巴川河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1.
2016。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
2.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1.
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对照工作任务,对排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梳理总结,并拟定长效监管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消极懈怠、推诿敷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河道和水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各自职责,不断完善巴川河城市排污治理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一是继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升市民素质;二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餐饮油水分离日常监管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河道日常清漂打捞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监督、河道管理、污水废物排放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及执法监督工作。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市政园林局,由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参与治理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污染排查、整改、宣传曝光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责任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紧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排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周知率和支持率,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恶意、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染巴川河等行为给予坚决曝光,持续营造舆论高压态势。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整改工作经费预算和测算,及时报送区政府研究解决。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水清、岸洁”生态愿景。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文隆。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高林。
县环保局局长。
马润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王乾方。
县住建局局长。
张京华。
县工商局局长。
韩树雄。
县商务局局长。
拓小宁。
县食药局局长。
樊福旺。
县农业局局长。
王永刚。
县城管局局长。
孙
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湛武。
县电视台台长。
杨海军。
美水街道办主任。
李先锋。
劳山乡乡长。
高
波
道镇镇长。
赵延锋。
石门乡乡长。
党
强
下寺湾镇镇长。
白
婷
桥镇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黎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
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定煤种,统一价格,定点销售。
2.
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
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
4.
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
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淘汰黄标车。
1.
:
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
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
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汽车维修厂产生的废渣、废油交由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相关规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并追究相关人领导责任,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按照环评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建燃煤锅炉,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
县城管局负责取缔燃煤、无证的露天烧烤、餐饮等。
3.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所有工地,拆迁和县政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要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施工场所要进行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造成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4.
县商务局负责对煤炭点的销售相关手续进行检查,禁止城区销售非指点煤种。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5.
县工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要求全县医疗单位严格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予以监管。
7.
2001。
年前的黄标车坚决绘以取缔。
8.
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9.
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种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同时禁止在人口稠密公路沿线焚烧垃圾及其无污染物。
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通过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按照《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
100。
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对乱排乱放、随意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等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责令停产、停建、关闭并限期整改。
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召开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座谈会,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认真总结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提出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新方法和新的管理模式,并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城管、住建、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餐饮业、建筑工地、煤炭销售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街道设立宣传点、电视媒体和活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建筑工地、餐馆,深入乡镇、村组,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
县环保局要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
对本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中、省、市各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中心,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专项检查,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取缔一级保护区的所有污水排放口。重点查清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企业及个人,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度,重点对缫丝加工、水泥建材、矿山开采等行业展开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执行环评、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从源头控制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加强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管理,通过治理一批烟尘污染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粉尘污染问题,促进锅炉使用企业及单位的烟尘排放达标,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对本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国道、旅游道路沿线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对公路沿线产生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公路沿线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
(五)组织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继续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管理,重点对各类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排查、监控,杜绝中高考期间夜间和午休进行建筑施工的问题发生,为中、高考提供一个绿色环保的良好环境。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组织编制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环保专项行动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重点对建设项目违法、饮用水源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汉江流域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汲取经验,明确不足。由环保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梁胜新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经贸、城建、司法、公安、交警、工商、电力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县环保局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行统一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县计划局、经贸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县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积极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县工商局负责及时注销或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取缔;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察,对不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电力局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电、限电等措施;县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积极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列入重要日程,明确时限要求,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的方式尽快予以解决。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解决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由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以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乡镇、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公开处理责任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广电局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对违法排污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县环保局要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信息报送,及时上报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审议。
近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安康资源环境禀赋,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移民搬迁等,深入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环保工作职责。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创建、农村环境污染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矿山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农村环保突出问题。市政府坚持每都要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解决了生态创建及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坚持把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度考核,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在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环保局增设了自然生态保护科,石泉、镇坪、旬阳等县区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绝大多数乡镇明确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上下将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为凝聚创建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统筹规划,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并制定了《安康市生态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村环保的主要工作和考核指标。一是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广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环保、节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和污染源产生,确保农村清洁环保。四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目前旬阳汞矿区、白河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分别投资5920万元、1326.5万元开展了相关治污技术的试验研究,初步建立了重金属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完成了部分示范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任务。五是全面推广测土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化肥。教育农民积极回收废旧农膜、肥料包装和农药瓶等。六是加大二区一园建设力度。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000余平方千米,风景名胜区268平方千米,森林公园360平方千米。
(三)抢抓机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5,汉滨区、岚皋县、宁陕县被定为全省首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分三实施。去中省共下达三县区项目资金1325万元,集中连片整治5个镇、2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目前项目进展良好。同时,汉阴、石泉、宁陕三县68个村开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汉滨、旬阳两县区17个村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其他各县不等不靠,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2015以来,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30个,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46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604个。通过实施各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
(四)防治并举,严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借产业升级、调整结构等由头使污染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全市近对17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否决。二是调整乡镇工业区布局,实行居民进区、工业入园的原则,实施工业区企业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相结合。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全市有重点涉水企业排污口73个,尾矿库32座(重金属尾矿库14座,非重金属尾矿库18座),环境风险企业132家,其中重大风险10家,较大风险53家,一般风险69家。去以来,全市共关停了31家企业,对11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限期整改96家。四是开展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去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共关闭无证矿山3家,遏制了乱采滥挖的势头,部分矿山生态破坏得到恢复。
(五)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指导和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志,坚决依法关停或搬迁饮用水源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对全市36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停产治理6家,限期整改15家。三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的管理、监督、运营体制,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9县区污水处理厂均已试运行。
(六)突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我市是全省畜禽养殖大市,畜禽养殖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污染投诉较多。据统计,全市有养猪户30余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45家。近来,我市大力推广“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有机肥生产、沼液还田—农作物生产”等生态养殖和循环经济模式,实施绿色环保技术,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整治重点,积极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污染治理达到相关技术规范。2015,全市共有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家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七)整合资金,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进程。一是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保项目,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5以来,累计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840个,争取中省农村环保资金1.2亿元。二是坚持城乡统筹,破解农村环保资金难题。市政府确定市级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生态县创建奖励,县区每从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切块10%用于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度市县区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进行重点考核。各县区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建立了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捆绑中省农村环保、沼气、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项目资金,用于乡镇、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建设、生态恢复和水源地保护。通过建立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有效解决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缺少资金支持的难题,调动了县镇村三级抓农村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抓移民搬迁机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近来,我市紧紧抓住中省移民扶贫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机遇,对处于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灾害地带的村组,实行整村组生态移民搬迁,促使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伤痕”得以休养生息,生态移民获得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建设规划上,注重在移民新村选址、饮用水源方面把好关口。在建设内容上,以增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提高新村综合建设成效;在建设方式上,将新村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提升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效果。“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移民搬迁专项资金3.5亿元,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38万户5.6万人,建设了64个标准化移民新村,建成汉阴县镇、宁陕县皇冠镇、平利县龙头村、汉阴县三同村等一批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的生态村镇。生态移民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开辟了新的道路。
(八)典型带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近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落实,完成“十百千”生态创建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宁陕、旬阳两县已被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平利县、岚皋县、汉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估,其余五县区全面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26个;市级生态镇114个、生态村95个,县级生态镇164个、生态村1800个。为“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十百千”生态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亟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上来,基础设施投入、农村污染控制等问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环境意识淡薄,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环保欠帐较大,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的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过多。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连剧增,不少乡村出现了“垃圾围村”和“污水横流”之势,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全市绝大多数村镇基本无环保基础设施,农村污水大多就地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十县区普遍存在人员少、配备弱的状况,县镇两级还没有专门的农村环保日常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经费短缺,制约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责交叉重叠,部门之间工作上缺乏协调。特别是村镇环保工作力量薄弱,传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要。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长效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严重短缺是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瓶颈,尽管近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县区每拨出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但因农村点多面广,具体到村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整治的需要。资金的紧缺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只能分村、分步进行,也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2013。
〕
37。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辽政发〔。
2014。
〕
8
号
)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
2016。
〕
2
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治理颗粒物(。
pm10。
pm2.5。
)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减排,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浓度、细颗粒物。
(pm2.5)。
在
2015。
年基础上下降。
6%。
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即: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84。
微克。
/
立方米,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54。
微克。
/
立方米。
1.
拆除改造原煤散烧小锅炉。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
383。
台
(
凌河区。
78。
台、古塔区。
139。
台、太和区。
122。
台、松山新区。
31。
台、滨海新区。
13。
台
)
浴池等原煤散烧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实施。
)
2.
加快建成区供暖锅炉并网工作。
依据供热能力制定拆除并网方案,对大唐供热区域内
9
台共计。
119。
吨供暖锅炉。
(
供暖面积。
113。
万平方米。
)
节能热电铁北供热区域内。
21。
台共计。
391。
吨
(
供暖面积。
396.2。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节能热电铁南供热区域内。
16。
台共计。
330。
吨
(
供暖面积。
308.5。
万平方米。
)
77。
台,
1230。
吨
(
供暖面积。
866.7。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拆除并网准备工作。
(
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
3.
拆除、改造建成区生产燃煤锅炉。
制定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完成
10。
吨及以下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经信委牵头,各区政府实施。
)
4.
加快集中供热设施达标排放工作。
推动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和滨海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设施在
2016。
年内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一县。
(
市
)
区一热源。
(
各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
5.
加快重点项目提标改造。
“十二五”未完成重点项目: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
2#。
3#。
机组完成脱硫、除尘改造。
(
市环保局。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1#。
2#。
机组完成脱硝改造,锦州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完成脱硝改造。
(
凌海市政府。
)
;“十三五”重点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
市环保局。
)
;锦州锦兴钢厂。
50。
吨炼钢转炉完成除尘改造。
(
太和区政府。
)
;其他提标改造项目,根据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6.
加强燃煤锅炉监督管理。
65。
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
)
7.
所有燃煤锅炉按时限要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
各县(市)区政府。
)
8.
完成应注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注销任务。
(
市公安局。
)
9.
按照上级规定注销营运黄标车的营运资质。
(
市交通局。
)
10.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110。
辆。
(
市交通局。
)
11.
严禁黄标车在绿标区范围(百股桥以西、南广路以北,凌西大街以东、松坡路以南)内行驶,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对违规黄标车实施处罚。
(
市公安局。
)
12.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3.
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
2016。
100%。
”要求,推进湿法作业和车辆冲洗工作。
(
市住建委。
)
14.
加强道路清扫扬尘管理。
建成区主要道路
(
除两侧步行道。
)
实现低尘机械化清扫,清扫率达到。
85%。
以上。
(
市住建委。
)
15.
严格监督管理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
市综合执法局。
)
16.
加强港口扬尘监督管理。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17.
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市农委。
)
18.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
各县(市)区政府。
)
19.
取缔露天烧烤。
(
市城监局。
)
20.
督促锦州石化公司完成年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治理。
(
市环保局。
)
21.2016。
年
12。
月,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
)
22.
加强空气监测子站半径。
1
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管理。
重点是百股子站、南山子站周边环境治理及滨海新区子站迁址。
(
市环保局牵头,凌河区政府、太和区政府、松山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配合。
)
23.2016。
年
12。
月,依托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全省预报预警体系,完成我市预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做好预警工作。
(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
成立锦州市治理雾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政绩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城监局。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将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政绩考评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雾霾治理工作督查力度,市政绩考评办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还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合作运营模式,推进治理项目建设。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改造任务。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
(pm2.5)。
污染为重点,以“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为着力点,加大监管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开展污染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护胶州湾、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完善设施、截污治污、恢复生态”为着力点,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强化考核,深入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市北。
(二)基本原则。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统筹兼顾,防治并重。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既要强化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存量,又要以环境空气质量倒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增量。二突出重点,联防联控。既要突出抓好颗粒物的污染防治,也要注重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项污染物实行协同控制;既要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控制,也要加强对扬尘、机动车尾气以及工业、服务业废气的污染治理;实施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三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一治河先治污。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先治污、后景观的顺序推进河道治理工程,消除污水直排现象。二辖区负责,跨界统筹。明确河流整治辖区负责制,对跨界河流实行全域统筹。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创新环境监管体系和工作制度,增强环境监管能力,扩大社会参与度,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责任,保障工作成效。
(三)目标任务。
年市北区细颗粒物。
(pm2.5)。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浓度在。
2013。
年
69。
微克。
/
立方米、
102。
微克。
/
立方米的基础上分别降低。
6%。
14%。
力争分别降低至。
65。
微克。
/
立方米、
88。
微克。
/
立方米,遏制灰霾加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016。
年底前,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鱼类可稳定生长,实现“水清、河净、富有生机”的水生态景观;
2015。
年底前,各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满足流域污染防治实际需要;重点河流水质达到年度改善目标。
21。
处污水直排口,配套建设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一)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
不再审批新上传统燃煤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热源的,使用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
年
7
2.
挖掘集中供热潜力,优先满足普通居民供热需求。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全部实行分户计量,配合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鼓励公共建筑和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企业退出燃煤集中供热;逐步改造市区供热管网,实现热网互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3.
开展建筑节能改造。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优先进行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4.2014。
年实施。
5680。
户棚户区改造,逐年推进,争取用。
5
年时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4.45。
万户,逐步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
完成时限:
2017。
年
12。
(二)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
1.
治理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采取限期治理措施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对全区。
24。
台燃煤锅炉进行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低氮燃烧改造,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行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2.
实施最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新建扩建项目限批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3.
按照青岛市政策规定,实施燃煤质量控制。全面提高现有工业、供热和民用燃煤的煤质标准,禁止销售燃用硫份、灰份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从源头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
年
7
(三)提升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治各类扬尘污染。
1.
采取措施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做到房屋拆除前、拆除中采取加压洒水、封闭等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2.
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制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和措施,及时查处市级执法平台转办的运输撒漏视频信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
年
12。
3.
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废物以及加热、熔融沥青不使用密闭装置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
年
12。
4.
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关停中心城区非法石子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
年
12。
5.
100%。
2
次,高压冲洗每周。
3
次,次干道每周冲洗。
1
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7
(四)继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
定期组织成品油市场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实施检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2.
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3.
继续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落实国。
i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2000。
267。
号)关于黄标车禁行的规定。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年
12。
(五)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
1.
6
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煤场封闭改造工作。
年石炭线煤场完成防风抑尘墙建设,
2015。
年实施车辆出场冲洗轮胎、煤堆覆盖和喷淋。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5。
年
12。
2.
加强服务业大气污染控制。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餐饮业环保审批改革试点,强化执法监管。
年试点汽车。
4s。
店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
2015。
年在重庆路汽车大道开展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5。
年
12。
(六)加强城乡绿化生态建设。
加快补绿添绿,恢复绿化,实施浮山、双山等山头绿化整治,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三、流域污染治理。
(一)整治污染河流,消除污水直排。
1.
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和整治工程方案,优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4
2.
做好有关河道整治项目主体责任下放各项工作的接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6
3.
组织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完成水清沟河等河道截污整治任务,沿河没有排污管网的,建设截污箱涵,使沿河污水得到全部收集与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4.
整治规划已确定的。
21。
处污水直排口,组织开展河道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5.
配合市有关部门在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等重点河流实施垃圾清理、清淤、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一体化综合整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面貌,突出生态效应和民生效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三)加强排水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环境准入。
1.
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及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2.
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推行重点涉水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排水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实施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循环利用,减少尾水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3.
强化刚性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每季开展“整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
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对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4.
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实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理清上下游污染责任。落实“超标即应急”制度,发现超标快速查清污染来源,限期整治达标。对没有按期整治达标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四)完善河流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制度。
1.
推行“河长制”管理。在重点河流五个断面确定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河道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落实流域污染治理与保护责任。河长制实施情况与政绩挂钩、与干部使用考核挂钩。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2.
加强社会监督。开展“随手拍”活动,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年
12。
四、保障措施。
1.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定期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保障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2.
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优先安排财政投入,保障各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鼓励通过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资金渠道。
3.
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大力宣传大气和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保护,组建环保志愿者组织,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大气和流域污染监管信息。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全面展示我县良好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迎接正博会的召开,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至正博会前,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开‘总阀门’、融入主城区、三年大变样”发展思路,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城区主要街道和各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按照“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标准高档、管理精细”的要求,全民参与,大力度整治,深入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各项工作,以崭新的城市容貌迎接’中国·(正定)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召开,提高正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主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抓好拆违及沿街建筑美化包装。
参照省市“穿衣戴帽”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因楼制宜、彰显特色、提升品味”的要求,对城区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整修装饰,对电力、网通设施、交通设施、阅报栏、宣传栏等进行美化包装,保证其造型、色调、风格等与周边环境协调配套,整洁完好,焕然一新。同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查处各街道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
此项工作拆违由规划局负责;美化包装工作由规划局统一设计,涉及单位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涉及居民户的由街道办负责,涉及农业户的由正定镇负责。
2.抓好亮化整治。
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亮化“扩面提升”工程。对新建建筑物按照规划与建筑主体同步实施亮化工程,确保一次到位,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城区各主要街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店、文化娱乐场所要及时维修、清洗和更换夜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安全、功能良好,灯光、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外观干净整洁,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美化城市景观。
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抓好绿化整治。
一方面,高标准完成107国道北段、小商品三期对面、正中南侧、华安路东段、旺泉街等区域的绿化任务,增加绿化面积,培育新的绿化亮点;另一方面,按照“既注重生态效应,更注重观赏效应”的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性质,对主要街道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或更换;实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减少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园林绿地管理,对花草树木定期整形,死株断垄及时补植,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及时修剪,花草树木定期冲洗,打造绿化精品。正博会前,在常山路、恒山路、中山路、华安路、府西街、恒州街、燕赵大街等道路两侧摆放花卉。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4.抓好市政设施整治。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城区内各街道现有灯杆进行油漆、维修;对府西街路灯进行更新;对损坏的路灯、彩灯、路沿砖、便道、井篦、侧篦等公用设施及时检修或更换;对各街道坑洼不平和破损的便道及路面进行整修改造,对不按要求设置的`路沿斜坡进行清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挖掘、翻新城市道路和便道,保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美观。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5.抓好占道经营治理。
整治沿街固定门店。以建筑主墙体为界,店外严禁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经营加工制作、维修、洗车、烧烤、小吃等,一律进入院(店)内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严禁随意占道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规范各类占道市场。城区梅山路、恒州街等固定市场内的摊点不得出市场经营;历史文化街区经营摊点要退出大十字街路口50米,并且不准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恒山市场沿街商户不许占用便道经营,市场周边不得乱摆摊点、乱停车辆。
整治临时摊点。所有冷饮、修鞋、修自行车、早夜市摊点一律实行分级、划线、定点管理,按规定要求规范经营。取缔未经批准影响交通的早市、夜市和各种临时性占道市场。
清理各街道流动摊贩,拆除有碍观瞻、乱搭乱建的违章棚亭和占道饮食炉灶,保持道路的顺畅美观。
此项工作中,店外经营由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摊点由市场办负责;临时摊点由城管局负责;露天烧烤由环保局负责;占道汽修由交通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6.抓好户外广告治理。
按照“视觉通畅、昼夜兼顾、疏密有序、规范美观”的要求,继续推进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更新、清洗、维护现有广告牌匾。加强新设广告的审批、监控、验收“一条龙”全过程监管,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实现户外广告的规范、安全、整洁、美观。
严格查处违章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对各街道小广告要做到夜涂晨清,粉刷涂料的配色接近墙体颜色,确保清理效果良好;清理不文明的车体广告;清理沿街门店门窗贴字、贴画和乱挂条幅,保持门窗干净通透。
此项工作中,户外广告整治由城管局负责;小广告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城管局及各责任单位负责。
7.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加大国、省道及城区各街道、出入市口等处环境卫生管理,高标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便道上堆放的煤堆、沙石及各种杂物;及时查处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运输车辆抛撒遗漏等违章现象,做到目之所及,全部干净整洁。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内主要街道合理设置封闭垃圾箱、果皮箱,并及时清掏,定期擦拭;垃圾转运站、公厕每日保洁,及时维修、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整洁美观。
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保洁制度;积极开展小街巷、农业村街、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街巷有人扫、垃圾有人运、违章有人管。
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街道办、市场办分别负责。
8.抓好施工工地管理。
加强城区沿街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门店装修等施工场地管理。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围档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高标准硬化,并指派专人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施工或装修现场的装修物料、机具等应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该拆除的建筑物,清理平整场地;道路施工完毕要原样恢复损坏的路面、便道及各类设施。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城管局负责。
9.抓好交通秩序整治。
规范道路标志标线,检修交通信号指挥灯等交通设施;清理整顿城区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市口和各停车场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其他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清理随意停靠招揽乘客的公交车。划有停车泊位线的街道,各种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线内;对自行车存放处进行规范管理,达到车辆停放有序、街道畅通无阻的目标。规范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位,满足正博会需要。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
10.开展集中清理日活动。
4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迎正博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按照“门前三包”和职责分工,彻底清理城区各街道、小区、广场、绿地、国道、省道、县道、村道、单位院落等各处的积存垃圾、杂草、杂物、建筑堆料、小广告、门店贴字,清洗擦拭果皮箱、广场栏杆、标志牌、座椅、灯杆等公共设施,营造全民动手,当好东道主、办好正博会的浓厚氛围。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威同志为组长,县政协副主席蒲月英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迎正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单位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强化督导检查。
此次整治活动作为迎接正博会总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全县考核范畴,实行定量考评、统一考核。领导小组将通过日常督导、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治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3.实施精细管理。
环保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建设生态xx、xx镇平、xx镇平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镇平县委《信访稳定工作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群众效益和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信访工作给大家做一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环保信访无小事,它不仅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更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美好形象。因此,我局一直把环保信访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1)成立了环保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分管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环保信访工作,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2)把环保信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股长,行动到个人,形成了环保信访人人抓,人人都来抓信访的良好局面。
(3)修订完善了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了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使环保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心倾听,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尽心尽力。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审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班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了信访预防工作。
(2)对老污染源加大管理力度,做到能取消的取消,不能立即制止的逐步减少污染,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3)及时办理各种案件。在解决信访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领有关股室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处理时严格按照信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要求,更加重视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电话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这样既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了以理服人,所处理案件无一例上访,结案率百分之百。
1、根据上级的布署及安排,我局开展局领导“基层大接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我局逐一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科室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现在这些案件均得到很好解决。
2、再次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矛盾和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局长xx亲自挂帅,所有副局长及各股室股长参与,分成五个小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对排查处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明确到股室,分包到包案领导,所有排查出的问题,现在全部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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