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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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发现自身的优劣之处。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复制原文的内容,注意自己的表述方式。以下是健身教练总结的保持健康的的方法和技巧,请大家按部就班。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一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特大地震,波及北京、重庆、湖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市),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国家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我校广大同学能够从容应对,主动疏散避险,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各项工作保持平稳运行。为确保抗震救灾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稳定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按时上课,按时作息,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要心系灾区、关注灾情,以实际行动为国分忧解难,表达对灾区同胞的关切之情。有关灾情信息,以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广大同学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制造地震谣言,散布恐慌情绪。

三、要维护全局,确保稳定。严禁在教室、餐厅、公寓等公共场所借机大声喧哗、乱扔杂物、聚众滋事,违者将依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年五月十三日。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二

全体村民及全体商户:

蔡屯集贸市场自20xx年6月搬迁至北街以来,各商户诚信经营、文明经商,起到了带动北街村民致富的作用,村支两委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村支两委继续坚持集贸市场在北街原位经营的原则,短时间内不会搬迁集贸市场,其他街道严禁摆摊、设点,不听劝阻的商户就会成为蔡屯不欢迎的人并会付出代价。

希望各商户及全体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造谣滋事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村支两委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村支两委保护各商户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欺行霸市、威胁恐吓、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俗话说好汉护三村,好狗护三邻,村支两委正告某些人,不允许你们在蔡屯兴风作浪、耍二百五,村支两委不是软弱可欺,谁也没把谁的孩子抱到井里,给你们留点面子,这并不代表怕你们,更不会纵容你们。

几年来蔡屯的变化有目共睹,县乡党委政府鼎力支持,得益于蔡屯的稳定发展,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恶意制造事端,破坏蔡屯稳定大局注定会成为蔡屯的罪人。

再次感谢各商户及全体父老乡亲的支持理解。

蔡屯村支两委。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三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关系、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有关。

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务部门、地址和相关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该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患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随意停尸,聚众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执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唆使患者盗窃、抢夺公共财物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招牌、广告、气拱门、气球和悬挂横(条)幅,且各商户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占道设立落地式招牌,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对乱贴乱画的个人,每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原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违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部门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各经营户以门为界,严禁出店经营或占道作业,严禁麻辣(烧烤)摊占道经营,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流动摊贩,摆摊建棚,堆放物料,占道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内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洗车平台,实行围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边施工边清理,施工期间无废水、泥浆流出场外;违者每天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区树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并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其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在媒体曝光,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及阻碍、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莲花县城管局。

2017年2月21日。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五

她们,这些可爱的清扫阿姨们,在我们正享受的美好校园生活的背后默默地付出着。而我们更应该理解她们工作的辛劳。而作为当代优秀的青年大学生,我们应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塑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献力。为此,班委会发出如下倡议。

爱护学校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放垃圾,使用过的塑料瓶等废品不要随手丢弃。

不把食物带进教室,避免给清扫阿姨加重工作负担。

雨天在进入教室之前把雨伞统一放在教室外,防止污染教室地面。

爱护学校绿化,做到不践踏绿地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不翻越绿化带,不在绿化带上停放车辆,爱护花草树木。

爱护学校公物,爱护教室桌椅门窗、塑胶操场、校园体育设施等公共物品设备,不损坏、不攀爬摸高。

节约能源,随手关闭水龙头。教室无人的情况下随手关灯,关闭多媒体设施。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

同学们,立信的现在需要我们维护,立信的明天需要我们创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使环保不再是外在强加的约束,而是我们内化的自律;使文明不再是纯粹的理念,而是我们自觉的言行;使文明成为习惯,让校园更加和谐!

倡议人:

时间:x年__月__日。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六

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由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后勤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生活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安全专干,教务处主任、副主任。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卫生方针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有关学校卫生的法规,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卫生规划、计划,制订和组织施行学校卫生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环境卫生工作会议,了解、检查、监督学校环境卫生状况,管理、协调和实施学校的卫生工作,向师生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检查并保证学校各项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的保护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都有承担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义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提高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水平。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部门、班级、个人包干责任制。

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目标

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总体目标是: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育教学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全体师生卫生意识强、卫生习惯好、身体状况佳;校内无重大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学校环境卫生目标是“十六无”,即:地面八无:无纸屑、无痰迹、无陈腐垃圾、无果壳皮核、无杂草、无枯枝残叶、无乱石块、无破损器具;墙面八无:无脚印手印、无乱涂乱画、无污垢泥迹、无蜘蛛网、无明显积满面春风、无破损张贴物、无破损开关插座、无破损玻璃窗。

要求师生做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黑板、课桌椅等处乱涂乱刻乱画,不乱倒水和剩菜剩饭,不玩弄清洁工具(以上共“六个不”)。随手捡拾地上垃圾,随手扶起歪倒器具,随手擦除墙面等处污迹。教师在校做到尽量不吸烟、少吸烟,不吸游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在开会时吸烟。

三、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要求

1、行政办公室和教师办公室卫生工作由室内人员负责,有多人的应排定值日轮流表,坚持每天三扫二清一拖(早、中、晚各扫地一次,早上、中午清理桌面、垃圾桶等各一次,早上拖地面一次)。平时及时做好保洁工作。

2、教室、寝室卫生工作由相应班级学生负责。各班应设卫生委员负责卫生检查和管理工作。教室和寝室都应排一值日轮流表,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必须做好三扫三清三拖工作(早、中、晚均须扫地、清理桌面和垃圾桶、拖地各一次),注意日常保洁。教室和寝室还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各专用教室、会议场室、室内外运动场地、校内道路、绿化地带和厕所等处的卫生工作,分别由相关教师和排定班级包干,每天必须检查、打扫或捡拾班级至少一次,注意平时的.保洁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

4、公共卫生的检查规定:行政值日每天巡查校园至少一圈;值周老师每天早、晚检查相应范围各一次;值周班卫生岗人员除早、中、晚在规定时间各检查一次相应范围外,还要在上、下午课间各检查一遍;每周大扫除后,由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若干小组对公共卫生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包括: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值日行政人员、值周老师、各班卫生委员、值周班卫生岗人员。

5、公共卫生的检查结果由各检查小组组长及时向有关教师和班级反馈,有不符合卫生“十六无”要求的情况,必须当即予以处理。教室、寝室和班级包干的卫生检查结果,按照规定标准扣分记入相应班级的五项竞赛保洁项目,凡在检查后应处理而未及时处理,在下次检查时仍存在问题的,加倍扣分记入。凡有学生违反上述“六个不”破坏公共卫生,或者不按规定完成卫生保洁工作任务,一经发现或查实,扣相应班级的五项竞赛卫生保洁分。如多次发现、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学生个人卫生要求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被。饭前便后洗手。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不接触毒品,不在路边无证摊点买零食点心吃。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他人的餐具、杯子、毛巾。

3、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做到看书写字姿势正确,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剧烈的阳光下和光线暗淡处看书写字,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不长时间看不起书看电视打电脑。要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经常检查视力,发现近视及时矫正视力和配戴眼镜。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有规律作息,注意劳逸结合,增强身体素质和抗病能力。按规定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发现身体不适和病病及时报告家长或老师,及时医治。

五、传染病的防控和卫生安全工作

1、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和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2、加强对师生的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常见病、流行病的预防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教育,防止饮食致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师生的环境卫生和环境质量保护教育,防止空气、水源、食品等的污染,防止环境污染物的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师生的日常卫生安全教育,在工作、学习、活动和劳动中提高安全和卫生意识,防止各种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常见病的群体预防、矫治和控制管理工作。在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时,立即制订防控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入、传染和流行蔓延。

4、合理安排师生的作息时间,不随意增加师生的工作学习时间及工作量和作业量。学校的工作、学习、生活、活动、劳动等各项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并经常检查是否安全可靠。

5、加强对食堂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督促改进工作,加强对蔬菜食品的进货、制作、存放、供应等各个环节监管,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对水源特别是饮用水的管理和检查,要保证饮用水的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6、加强对实验室特别是生化实验药品的管理,对有毒有害药品要有专柜规范存放,进出取用均须登记,除实验需要外,不得挪作他用;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提取;实验完毕多余的药品要交还实验室,不得带出室外,以免污染环境造成危害。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卫生安全和传染病的防控宣传,提高家长的卫生安全意识和防控疾病的能力,要求家长做好家庭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饮食卫生工作,经常教育子女讲究个人卫生和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发现家庭成员患病特别是传染病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在家里和到学校里去传播蔓延。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七

秩序指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维护好学校的秩序是很重要的,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维护学校秩序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学校是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基地。人民教师的劳动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支持,依据宪法规定的精神,为了维护学校权益和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不准闯入学校,寻衅滋事,进行流氓活动,蓄意侮辱、欺凌或殴打师生员工。

二、学校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学校的土地、校舍、操场、校办工厂和校办农场以及其它一切设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校园内放牧、取土、采石、种植和进行其它侵犯学校权益、影响教学秩序的活动。

四、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五、不准在学校内打架、聚众斗殴、酗酒、赌博。

六、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学校允许不准进入学校,不准在校园内练习驾驶。

七、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卖和流动叫卖。

八、不准在学校附近制造噪音,不准污染学校环境卫生,不准损坏、偷窃学校财产及花草树木。

九、严禁翻印、出售、传抄、传阅反动的淫秽的书刊、图书以及播放、播映、收听、收看反动的黄色的录音、录像、录像制品或广播、电视。

十、凡与学校有财产等纠纷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本通告原则精神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惩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厅。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特大地震,波及北京、重庆、湖南、陕西、山西、甘肃等省(市),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国家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我校广大同学能够从容应对,主动疏散避险,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各项工作保持平稳运行。为确保抗震救灾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稳定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按时上课,按时作息,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要心系灾区、关注灾情,以实际行动为国分忧解难,表达对灾区同胞的关切之情。有关灾情信息,以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广大同学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制造地震谣言,散布恐慌情绪。

三、要维护全局,确保稳定。严禁在教室、餐厅、公寓等公共场所借机大声喧哗、乱扔杂物、聚众滋事,违者将依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年五月十三日。

为有效维护我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学校是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学校应当依法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

规章制度。

恪守职业道德。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要认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不安全、不安定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格依法按章办事。

三、全体公民应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损坏学校公共财产。

四、学校师生员工和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校内如发生非正常伤害事故,学校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各级组织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报急救中心(120),及时抢救和处置。学校保卫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或救护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受害人所在学校须及早通知直系亲属,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经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确定原因后,学校应成立工作组,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工作中,学校和当事人亲属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尊重事实,相互协商妥善处置,或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六、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如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封堵校门及学校周边道路,妨碍学校正常交通秩序的;。

2.在校内及校园周边非法游行或寻衅滋事的;。

4.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校园的;。

5.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校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学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6.故意损毁或盗窃、抢夺学校公私财物的;。

7.利用网络或新闻媒介,故意歪曲事实真相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省教育厅xx省公安厅。

10月26日。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八

为切实加强黄山北站站区治安、交通和客运秩序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黄山市对外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黄山北站站区范围:包括站房、落客平台及匝道、出站口及通道;车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商场);客运站房及停车场;迎客松大道、宏村大道、梅林大道、西递大道合围区域。

二、黄山北站站区严禁下列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编造、故意散布谣言和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四)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六)伪造、变造、倒卖火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

(七)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

(八)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九)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三、黄山北站站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下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的;。

(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通告规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聚众扰乱车站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六)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努力维护好黄山北站站区社会治安秩序。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黄山市公安局。

20xx年6月25日。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九

新天地小区全体业主:

目前,小区内4栋1号电梯,7栋3号电梯因故障停运,经电梯维护方检修,需更换部分零部件及设备。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启动维修基金并扣除相应检修费用即可。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开发商并未缴纳小区维修基金致相关监管账户,导致无资金可落实,无法及时恢复电梯运行,给业主生活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出发点,经业主委员会与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先后多次的沟通与协商,基于资金及可用电梯基数量,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已同意先行垫资修复4栋1号电梯,并将于近期检修后恢复使用。

另一方面,7栋3号电梯的资金落实仍有待商榷,业主委员会也将持续关注。

新天地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

维护学校环境的通告篇十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学校幼儿园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操场及其它设施,不得干扰和阻挠学校工程建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堵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妨碍学校幼儿园正常交通秩序;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驾驶。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附近制造噪音,不得污染校园环境和饮用水源。

五、严禁在校园内聚众闹事、酗酒、赌博、涉毒、吸烟。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禁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师生和非法限制师生人身自由。

七、严禁在校园门口和校园内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钱纸、燃放鞭炮、乱拉横幅、散发传单。

八、严禁在校门周边50米内或进入校园摆摊设点、流动叫卖;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内违规开设网吧、电游室、棋牌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九、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翻印、出售、传抄、传阅淫秽书刊、图片以及播放、播映、收听、收看反动的录音、录像制品或广播、电视;严禁在校园及其周边从事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十、严禁在校园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严禁谎报险情、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校园秩序;严禁在校园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及图片、视频。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惩处。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2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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