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报告怎么写(六篇)

  • 上传日期:2022-12-28 18:3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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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一

    

    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增强师生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豪感、荣誉感,培养学生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兴趣,更好的传承、弘扬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通过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优秀地域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活动,打造学校特色,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1、主题:多彩非遗,美好生活

   2、口号:见人见物见生活

             活态传承、活力再现

             非遗让生活更美好

             新时代、新生活、新传承

   

    文化馆成立“非遗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成丽霞  (宜章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副组长:彭幼菊 (宜章县文体广新局工会主席)

           吴征燕 (宜章县文化馆馆长)

成员:谭小聪、向左雄、颜丽霞、吴磊、肖文浩、喻

亚琪  、天塘镇人民政府、天塘镇谢家小学

  

   1、客家山歌传承教学

请天塘镇客家山歌传承人给学生们教学,教唱客家山

歌。

    时间:5月29日

    地点:天塘镇谢家小学

授课人:客家山歌传承人李齐芳

    2、非遗成果展

    以图文方式介绍和展示我县国家、省、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

    时间:5月29日

    地点:天塘镇谢家小学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号召全校师生广泛参与,体验文化遗产的魅力。

   2、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根脉,更是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精髓。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充分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普及和传承,拟通过在全市部分幼儿园、中小学及高校进行“非遗进校园”活动,让全学龄段的学生们在接触非遗文化的同时,感受其魅力,宣扬民族精神、传播民族特色、推广民族文脉。

 

  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让根植于筑城大地的民族民间艺术走进校园,将各具特色的艺术精品和非遗保护成果展现在广大师生面前,突出民俗,突出特色,突出原生态,展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新成果,让广大师生在不同文化元素的融汇、交流中,得到艺术的熏陶和美的享受。让当代的学生在感知、体验中了解贵州本地历史文化,激发他们的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加强学生传统文化教育,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基础;在非遗文化的滋养中,提升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的自觉、自强,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办单位: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一)主题:

 非遗进校园,文脉永传承 

(二)口号:

 1.“非遗”进校园,文化有传承 

2.特色的文化,飞舞于校园

 3.非遗保护传承,展现生活智慧 

1.刺绣,进云岩区枫丹白露小学,2019年10月—2020年4月;

   2.苗族长竹舞,进乌当区下坝中学,2019年10月—2020年4月; 

3.布依族蜡染,进观山湖区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小学,2019年10月—2020年4月; 

4.青苗刺绣,进息烽县青山中学,2019年10月—2020年4月。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三

为了传承和保护好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继承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全校师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兴趣,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广大师生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

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增强师生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豪感、荣誉感,培养学生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兴趣,更好的传承、弘扬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通过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优秀地域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活动,打造学校特色,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藻(校长)副组长:成 员:

1、学校少先队大队部负责牵头,指导活动全面地开展。

2、少先队大队部负责进行有计划的宣传报道。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保护意义;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括;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普查成果、保护措施、取得的成就;我州国家、省、市、区县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介绍;国家、省及我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等。

3、教导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要与新课程实施相结合,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通过开设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接受乡土乡情的教育。

4、总务处负责活动的硬件环境创设及所需场地、器材的配备,确保经费投入。

(一)宣传学习阶段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宣传力度,全面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形成人人知、人人爱、人人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局面。1、认真学习《传统文化》上开设的宣传专题专栏,提高师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认识。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接受乡土乡情的教育。

2、搞好校内宣传,营造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国旗下演讲等形式,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意义、目的和方法,激发师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

(二)组织实施阶段

从20xx年3月起由香格里拉县文化局牵头邀请专门的指导教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活动,保证每周一节活动课。在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同时,根据实际不定期的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展示活动。

(三)活动安排阶段

举行各种文化活动,秉承传统文化意识,开展各种校园活动。例如,举办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手抄报竞赛活动、开展黑板报竞赛、六一节表演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锅庄舞等。

(四)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做好总结,在20xx年6月12日举办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成果展示活动。

学校各科室要分工明确、协调工作。各年级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活动。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出台措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列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形式要多样,要做到“四个结合”: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活动开展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活动开展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活动开展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精神,履行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工作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工作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工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真伪。经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也要予以保护,对已被确定为文物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其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积累经验。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五

xxx是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的结合部,特殊的自然环境及特殊的文化背景,蕴藏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形成了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间文学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有着重要意义,也是文化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强非遗保护普及宣传,

与时俱进创新工作,不遗余力争取支持,抓实抓细项目申报,全民的“非遗”保护意识、群众“非遗”认知度不断增强,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重普查、深挖掘,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工作。

高度重视非遗的普查、整理工作,每隔两年开展一次非遗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坚持深入镇村一线、深入庄户人家、走近田间地头,与各类乡村文化能人,了解掌握了大量真实的原始材料,并在后期逐一进行项目归类、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进一步充实了我县民间艺术信息库,为建立县级保护名录,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夯实了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非遗普查6次,收集各类信息3510条、线索1276条、拍摄照片3万余张、录制音像资料358盒,整理有价值的项目30个、撰写各种文字资料120多万字,调查项目336个。

(二)抓认定,广申报,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高度重视非遗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坚持对全县非遗项目进行再挖掘、再整理,精心挑选重点项目逐级申报,健全保护名录体系,提升保护水平。

(三)强中心,建基地,完善非遗保护阵地设施。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15年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建成120平方米的“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坊”,下设五谷坊、刺绣坊、四宝坊、剪纸坊、游艺坊、鼓艺坊六坊,为传承人进行技艺展示、产品销售提供了平台。

(四)建站所,广传承,普及非遗保护项目。

积极争取省市非遗保护资金30余万元,依托各传习所、传承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承活动,先后在高级中学、第一幼儿园设立了洛河战鼓和羊皮扇鼓传习所,累计培训羊皮扇鼓、洛河战鼓爱好着2000余名。同时定期开展传习活动,实现了传统游艺进校园、xx剪纸进课堂等重点项目普及。定期在全县举办剪纸、刺绣、农民画等非遗项目培训班,2017年以来相继组织开展了“xx说书、陕北民歌、刺绣、剪纸进校园和“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乡镇进社区科普巡回展览”等活动20余场,用百姓喜闻乐见的陕北民歌、说书、小品、非遗风情歌舞《踩场歌》《祈雨》等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每年在 “自然与文化遗产日”定期举办规模宏大的非遗宣传活动,广泛进行非遗成果展示。同时,组织“非遗”传承人到厦门、成都、深圳等地进行展演和展示活动,多次组团参加陕西省旅博会、文博会、丝博会等展览活动,让xx与外界文化进行交流与融合,使xx传统文化在与外界文化的交流中,得以升华。

(五)创品牌,助扶贫,打造特色保护项目

“xx剪纸、刺绣、xx传统游艺”,是我县招牌式的文化品牌,自从被列入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我们加大了对这些招牌项目传承保护工作的力度,先后打造出了剪纸6个系列产品、刺绣5个系列产品和xx传统游艺4个系列产品,使保护工作由产品陈列展示向市场销售方向跨越式迈进,“xx刺绣”已被列入首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积极全面开展振兴项目。大力开展xx非遗助力扶贫工作,成立了xx县德艺馨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有限公司,建成了总面积达120平方米陈列、销售基地,按照“公司+基地+传承人+贫困户”的模式,推动非遗传承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依据效益优先原则,在项目优势镇办、中心社区,利用建成的传习所、个人工作室,在技艺上指导贫困户,实现临近收购,方便贫困户参与。邀请相关专家,举办xx刺绣、剪纸、农民画培训班,为产业、产品振兴献计献策,力争拓宽这三个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和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在非遗助力扶贫工作上,走出了一条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全县7镇1办5个中心社区65家贫困户被纳入实施范畴,13名残疾人在家进行定制的刺绣品绣制,年人均收入达5400元。

近年来,虽然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专业人员。非遗工作没编制、缺人才,特别是乡镇文化站被合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了代管,没法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经费保障不力。县财政没有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县级非遗传承人缺乏保护经费,非遗普查、项目申报等工作经费短缺。三是项目传承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必须由人来传承、去延续。目前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有的民间传统技艺因制作周期长、费工费力、资金缺乏、学习环境差、市场不景气、再加上陈旧的思想观念影响等因素致使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学习民间技艺的更是寥寥无几,很多老艺人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项目传承形势严峻,难以为继。四是非遗开发利用力度不大,目前,除剪纸、刺绣、民歌、说书、传统游艺、传统饮食有可能成为当地一项旅游产业外,绝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利用上难以做大做强。

下一步,我们将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切实加强非遗的认定、记录、建档、研究等基础工作,完善非遗保护体制机制,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弘扬当代价值,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1.科学记录,全面普查。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小组,科学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原则,完善普查体系建设,科学制定普查程序,重点针对非遗缺项漏项进行普查,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组、不漏种类,不漏项目。树立“抢救优先”的意识,对高龄和病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好的成效。

2.确定项目,重点申报。积极开展非遗各门类的非遗振兴工作,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文明提升。一是申报xx说书、xx剪纸、xx传统农事三个项目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在全县具有广泛影响、深厚文化底蕴和牢固群众基础的xx说书、xx剪纸等项目图文视频资料收集,完善传承保护体系,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等现象,加强xx传统农事非遗保护项目挖掘,积极开展传统农事保护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传统农事,了解先人智慧,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同时将xx农民画、xx大秧歌、xx民俗礼仪等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的项目申请纳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

3.争取支持,做好传承。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抓好现有传习所监管,每年培养发展1-2个非遗传习所,培养一批新的非遗传承人。二是争取县政府支持,将非遗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学校教育传承、民间传承,通过为非遗传习所、传承人设立保护资金,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三是进一步抓好非遗产业化工作。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重点对xx刺绣加强内涵挖掘,搞好非遗品研发、展示、销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助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

4.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非遗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编撰出版《xx县非遗保护图典》,进一步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保护的良好氛围;丰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内容,大力开展非遗进村镇、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活动,综合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途径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升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各位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现代的文化财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以往的工作中我们也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希望大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继续关心我县的文化事业发展。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非遗工作,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重闪光芒。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报告如何写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财富,它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又是世代相传的优秀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及精神。其形式多样,在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技艺、医药、礼仪、民俗等各个文化领域,处处表现出悠久的历史渊源和鲜明的个性,给人以多层次、立体的和丰富的感受。通过本次活动,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让学生们在感知、体验中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在传统民间文化的滋养中,培养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兴趣,提升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周末 9:00——16:30(活动时间待议)

校内操场、运动场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学习阶段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更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活动开始前形成人人知、人人爱、人人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1.认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读物、校内宣传专题专栏,提高师生对文化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了解和认识。在活动前激发学生们学习优秀文化的热情,形成良好的学习条件。

2.做好校内宣传活动,营造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国旗下演讲等形式,介绍与本次校园活动内容相应的非遗基本知识,为活动的正式开启做好充分的宣传准备。

(二)活动展示阶段

学生们在家长的带领下以“课外活动”的形式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感受非遗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展示活动

(3)具体内容:

2.体验非遗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体验活动

(3)具体内容:

3.非遗创作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创作活动

(3)具体内容:

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携带孩子选择上午或下午参加活动,并提前告知学校参与活动的时段,教师及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表按时出勤。

(一)活动计划制定

与学校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场地、时间;负责选定非遗进校园项目,组织非遗对外交流小组,负责与校外传承人沟通交流工作;负责落实校内活动进程把控;与校外媒体单位做好对外宣传、推广工作。

(二)校内宣传推广

负责编印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宣传册、宣传画以及相关非遗材料;负责宣传栏非遗主题活动的策划;负责非遗活动动员讲话的安排;负责校内宣传物品的制作。

(三)传承人

负责从事非遗项目的生产、创作,提供高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及成果;负责制定非遗进校园主题活动计划,制定活动开展内容;配合做好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与展览、演示、教育、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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