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散文简短(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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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部精彩的剧本,总结是我们对其中一段时间进行梳理和回顾的方式。使用简练明了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使总结易于理解和领会。下面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您的写作灵感。
乡情散文简短篇一
高中第二学年的下半年,混乱的“学潮”令人心浮动,正常的学业已经无法继续,为了不虚度年华,我依然决定弃学参军。10月份征兵,我早早回乡报了名,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我被正式批准入伍了。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离别家乡时的那个场面。
那是十一月底的一天,天还没有放亮,我早已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恋家之情、别乡之意相互交错,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们一家人都早早起了床,妈妈和姐姐在堂屋为我包送行的饺子,父亲一边为我整理了携带的物品,一边不停地叮嘱着我。早饭上,家人都不停地劝我多吃些,可是他们吃的却很少,看着他们眼睛里都沉浸着泪珠,我的心里陡然难过起来。这是亲人的别离,这是感情的凝聚呀!
饭后爸爸和姐姐陪我一起早早来到公社门前的集合点。寒风料峭,彩旗猎猎,不到八点钟公社门前已是人声鼎沸,锣鼓响彻云天,公社要在这里隆重举行新兵欢送仪式。公社的领导亲自为我们入伍的新兵佩戴上了大红花,公社书记和带兵的部队首长分别讲了话,我被推举为新兵代表在会上也表了决心。随后我们乘坐一辆大卡车依依不舍来到滦县火车站,在那里换乘运兵的专列。
说是专列,其实就是运送粮食和牲畜的大闷罐,车厢里空荡荡的,四壁只有两个透气的小窗口,地面铺着炕席,车内设备只有两件,车顶上挂着的一盏马灯,还有在车厢中间放置的一个装有沙子的水桶。马灯用于晚间照明,水桶用于应急大小便。车厢侧面有个大推拉门,只能通过木梯子才能进入车厢。人员进入车厢后,为了防止临时开门人员不慎掉下车,还特意在门的两侧系上了背包带。
大家都是第一次出远门,且相互不太熟悉,加上别离家乡的那份思愁,个个都显得很寂寞,很惆怅。带兵的首长,为了活跃气氛,就不时的给大家讲笑话或开个小玩笑。记得最有意思的笑话就是火车变声的故事了。说火车也有感情,跑到哪里就会变成哪里的乡音。到了山西了,火车就“喝醉、喝醋、喝醋.......”到了河南,火车就“喝汤、喝汤、喝汤.....”火车到了河北,也会变音,“粥、粥、粥......”火车到了山东就更有意思了,“煎饼大葱、煎饼大葱.......”讲完了故事,大家笑得前仰后合,顿时一扫沉默,马上就活跃起来!
看到大家的气氛活跃了,首长就让大家仔细辨别火车的声音,说你们听到火车的声音,就知道了我们到了那个地方了。大家兴趣盎然,都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听着听着,一个个就安稳的睡着了。至今想起这些,感到我们带兵的首长,真是好聪明呀!一个火车变声的故事,就让我们在这个寒冷的夜里,在这独特的环境里,不在思乡,不在寂寞,美美地进入了梦乡.......
乡情散文简短篇二
为什么我的眼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艾青。
斑驳的岁月,总是让我回味着十三年那浓浓的亲情,友情和乡情的农村生活。心底里,铭刻着炙烤激情的记忆,生长了我很多可写的文字。经岁月的沉淀,感怀时光印下的烙痕,旧日子里的往事潆洄,太多的缱绻、眷恋,混杂出回肠九转的滋味,勾起温情的回忆和沉甸甸厚重的乡愁,填补了我生命情感缺失的内涵。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带上心灵的欢悦,梦的怀念和质朴,噙着醇厚的情思,走上了找回远去乡情的路。踩着荒芜的羊肠小道,想起原汁原味的往事,回味无穷。杨柳依依的缠绵,掀起心灵驿动的波浪,串起季节音符的火热,回想起当年,下乡扎根农村绿色的梦,染透凝结了十三年对父老乡亲的深情。感觉到这里一草一木是那样的亲切,一花一叶是如此的温馨,不由地湿润了眼眸。骨子里最真实的东西,最难改变。
柔和的风吹着思绪,抚摸着醉人的记忆。默默重温乡村的轻声细语,心里热热的,眼框湿湿的。踏上这片土地,就犹如走进温暖的怀抱,亲切熟悉的轮廓,出现在我的眼前。村头的老柳树,是骄傲的风光。村后的那条小路,依旧延伸有趣的故事。走进村头,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夏天的色彩是热烈的、浓浓的,稠稠的,含着庄稼和泥土的清香,亲近着你,推不开,挥不去。
驻足住过的旧屋和庭院,是那么熟悉。瞬间,心里弥漫着柔情,多了一丝酸涩。记忆中的老屋,前庭和后院,矮矮的土墙,窄窄的小巷,留下永恒的风景。现在的院落,已经翻盖新的瓦房,住着陌生的人家。院外架着辘轳的那口老井,不见了踪影,变成高高的自来水塔。难忘的院落生活,曾承载着我的欢乐和忧伤,幸福与苍凉,沉淀着旧时光难忘的故事。
微风卷起树叶的呢喃,街路两旁花草渗透着馥郁的清香,一切是那么温柔安静。一幢幢陌生的新房传出质朴耳熟的乡音,温厚、亲切而又熟悉。看着老村长面带朴实的笑容,手卷着纸烟,歪斜地叼在嘴角,看着后生稚童们追逐奔跑,惬意地闭上眼晴,在院落墙根下晒着太阳。阳光映照出温暖的乡情,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自然流露出幸福纯真快乐。
庄稼人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土地与身心融为一体了。累月的劳作,脸与泥土一个颜色,性格和土地一样朴实。想起我当年在田地里,头戴草帽,肩搭毛巾,铲地歇气时,看着绿油油茁壮的庄稼,心里充满着农民的骄傲和自豪。夕阳西下,一缕飘渺的炊烟,在静静的黄昏袅袅升起。肩扛着锄头,拉长了夕阳下回家的身影,晚饭桌上,新鲜时令蔬菜让我大开胃口,伴着家人的欢歌笑语,伴着月色蛙鸣,醉倒在甜梦里。
一声驴叫,几句狗吠,打断了我的沉思。热闹的院落被幸福摇拽,醉了八月成熟的笑脸。听一听亲切的乡音,看一看村子的变化,摸一摸犁把和牛车,感觉熟悉而陌生。当有人喊我一嗓子小名,更感觉到人情味的世香,倍感亲切。回头一看,原来是总和我们集体户同学混在一起的张二柱子,领着孙子来看我,仍然保持几十年不变的情感和质朴的亲热,总是有唠不完的心里话。还记得那时,我们光着脚丫奔跑在麦场的每一个角落,嬉戏,打闹,摔跤,将新堆起的秸秆一股脑抖落一地。绵雨霏霏的日子,集体户里热闹地打着扑克,做着抽王八的游戏。在我心中,最为清爽舒畅的是漫山碧绿的瓜地,我和张二柱子守护着那一片香甜的绿韵,过着瓜香甜趣的瓜棚生活。夏夜的风,总是轻柔的,缓缓荡漾着,我张开臂膀,揽一抱清风入怀,温润抵达心灵深处,挥之不去。
在我心情最失落、生活最艰难的时候,是这些最贫穷、最淳朴憨厚的农民,以宽阔的胸怀,紧系裤带,挤出碗里连自己都吃不饱的粮食,帮我们知青渡过了各道难关。我与当地女社员联姻,结下最真挚宝贵的爱情。这片土地,留下我的脚印、我的青春、我的汗水、我的家,引我回忆,让我思索。
每个朝曦,每个黄昏,伴随着鸡鸣犬吠,嗅惯了,茅屋草舍的泥香味;习惯了,粗茶淡饭、毛坯土炕;听惯了火盆旁老奶奶的故事。乡村的夜晚,自有情趣。星星点点的油灯光亮,让人痛彻的思念。想起公社文艺宣传队我那悠远的笛声,又把我拉回到那泛黄的岁月。忧伤细腻的曲调,撩拨着心弦和那些陈旧的故事,逝去的流年,一肠柔情,一丝苦涩,万般思绪,多愁善感,如鲠在咽喉。当我离开这里,回城的时候,走的缠绵悱恻,走的荡气回肠。远了这些熟悉的声音,远了这里的温暖,远了心与心的距离,像一缕炊烟拧成的绳,一头系在村里,一头系在我的心上,越想挣脱,越出现在魂牵萦绕的梦呓中。
时光如绣,岁月结茧。远去了乡情的味道,还是像陈年的老酒,醇厚、绵长。那一缕乡愁,那一抹乡情,像迷离的梦,亲切、熟悉而又遥远。几度芳草青,几度夕阳红,无论走多远,无论身在何处,乡情亦更浓。这里有我扎根农村结婚的梦,这里有我儿女出生的根,捻一指清风,饮一杯乡愁,剪一缕炊烟,掬一捧乡土,情根深种。十几年的时光,已经带走我太多无法割舍的东西,熟悉的农舍院落,田间阡陌,已是我灵魂的归宿,岁月的风情,融化了我的血液,更渗透了骨肉深重的情愫。
拾起记忆中碎片,转身看微斜的阳光,嗅到岁月的留香,感受到逝去的可爱与温暖,明白生命有了这些财富,才更加完美与精彩。乡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朴实、清醇、恬淡、温馨、甜蜜。转眼间离开乡村近三十年的光景,许多往事都已成为过眼烟云,唯有悠悠的乡情,在我的心中系下了永固的情结。
有人说:“乡情能够产生一种力量,可以使失望产生新的希望,可以使绝望产生新的寄托。”不用道理诠释的特殊情感。情根深种的存在,更是完美的总结和体验。
农村急遽变革,发展是必然的。新风尚日新月异,乡间民俗恍然间变成了一幅幅温馨淳美、风情画,点燃人们对新生活的渴望之火,让人梦游魂牵。人们常说,人生的牵挂和记忆是幸福的。对我来说,乡情是美酒,越品越清香;乡情是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越看越迷人;乡情是一本百看不厌的书,越读越有味道。不会因为时间而淡化,不会因为距离而淡忘,不会因变化而改变,因为它在我的生命过程中留下了永恒的轨迹。乡情是蔓,乡情是根,是我找回远去难舍的情愫。
乡情散文简短篇三
天气温和中透着阵阵寒凉,毕竟还是站在冬的门槛里,向外张望,春的复苏、觉醒。坐在明亮的窗前,慵懒的躲在暖暖的光线里,看着那几盆绿意葱葱的花草,淡淡的花草味道,恍惚间仿佛看到长满野花的草地上,撒野般放肆欢笑让我成长的小村庄。
属于我的村庄,离城市并不是很遥远。沿着城外那条平整蜿蜒的国道,向南一直走,翻过一个陡高的大岭,沿坡而下,不远处便是了。
记忆中的村庄被一条清澈的很窄的小河包围着,奶奶家就在小河边上住。每次来奶奶家最喜欢玩的地方就是这里了,这条从大岭之上日夜奔腾下来的小河,经过村子不远处一个不大的石洼,积攒成一个小小水池,这里便成了我和小伙伴们天然嬉水游乐场。拿几个瓶子,逮几条泥鳅和小虾,和点泥巴,捡点石子,搭一个挡水坝,把自己弄得像个泥猴子,然后大家一起跳进那个水洼里嬉戏玩闹,那个时候的光阴中溢满了欢快和无忧的童真。一手绕着裙带的葳迤,一手打捞时光的碎片,痴痴傻笑,把满是无邪的娇嗔撒在空间任我独自沉溺。
夏日的晌午,总是毒辣得令人没精打采。那时村子随处可见一种叫“劲草”的花,这称呼是对的,只是不知这花名的正确写法,这花有好几种颜色,粉红的、鹅黄的、紫色的、大红的……花开的好坏对我们这些小孩子没有多大关系,有关系的是摘来蓖麻叶子,再摘来同种颜色的劲草花瓣,捣碎,加点白矾和盐,仔仔细细捣成糊状,然后用胰子把小手反复洗得白白净净,剥一瓣大蒜,咬开,把蒜汁涂在指甲上,然后把捣烂的劲草花糊糊平摊在手指甲上,用蓖麻叶子包住,找根线绳绑好,十根小手指就像十个小棒槌,什么都不能做,动也不敢动一下,在太阳的灼热下,让人越发困得慌,小手还得下意识的故意伸着,老老实实躺在炕上迷糊着进入了梦乡。等到睡醒睁开眼,拆开裹在手指上的蓖麻叶子,指甲上花瓣糊糊的汁液早就渗透到指甲上,小小手上也有了雅致的姹紫嫣红,色彩纷呈的靓丽,美美地,忙跑出去和小伙伴炫耀臭美一番。此时想来,那时的光阴里也有着这样一件娴雅的故事,感觉很是温暖,虽说现在不用费劲就可以买到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总还是觉得远离了一份自然的乐趣。
炊烟袅袅升起,燃着一股子清香和野草的眷恋,白色的烟雾在天地间慢慢散开,任你躲在哪里都能感觉得到它的诱惑,那时的食物虽然清淡,却依然能搅动口齿的魅惑,馋了肚子中浮动的各种能想得到的美味想念。去高粱地里掰乌米,大概是那时候的我们这群小孩子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美味了。高粱地里有社员看青,赶鸟雀也吆喝我们这些败家孩子别进到地里祸害庄稼。说我们祸害庄稼其实一点不假,高粱开始结穗时,也会长出一种叫乌米的美食,眼力好的用手捏一捏未抽出穗的高粱就知道是不是乌米,而我们钻进密不透风的高粱地里,挨个掰开瞧瞧才知道是不是,若把高粱穗掰开高梁基本就不再正常生长,而我们常常是把长得好好的高粱穗给掰开,然后弃之不管,甚至还会觉得,它会很甜,折断当甜柑嚼了。我们几个小伙伴就像做贼一样,偷偷的一边掰乌米,一边还要时刻提防着看青人。掰到一个乌米,嫩嫩的,放到嘴里三五口就吞下肚了,运气好的时候,直接用小背心兜着,快步跑回家,可以放到大锅里蒸一下,熟了吃更香,只是满嘴的小黑牙想要隐瞒也是瞒不了的。
那时的冬天总是觉得要比现在要冷得多,可依然挡不住享受冬天的乐趣。一个河洼的冰面上又成了孩子们欢快的游乐地,简易的冰车,在冰面上迎着寒风嗖嗖的划了一圈又一圈,冻得小脸蛋通红,大鼻涕用棉袄袖子一擦,袖子擦得崭亮,小黑手冻得一条条小口子,猫咬似的刺挠,不一定哪一下就滑得秃噜了,摔得嗤牙咧嘴,眼泪围着眼圈转,顾头不顾尾的爬起来依旧玩的不亦乐乎,不天黑不回家,不被大人骂着往回找也是绝不回家,大有誓把这冬天划破的雄心壮胆。
每个河洼里都有好多大鱼小鱼,遇到好事的人在冰面上刨个大冰窟窿逮鱼,那更是热闹。一个大铁镐,刨得冰面冰沫四溅,一不小心就摔得叽里咕噜,爬也怕不起来,站也站不稳,逗得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看到一条条傻乎乎的鱼争先恐后游到小窟窿这透气,用洗脸盆一舀就能逮到好几条,光刺流地在手里打滑挣扎,最终还是被人们收拾的服服帖帖,祭了饥肠辘辘少油水的五脏庙。
无论时间过得多么久远,总有一些事情是在心上醒着的。
长大后离开,很少再回去,忙于工作,也疏忽了情感上的定位。直到定下结婚日期不久,从老家捎来几双手工缝制的鞋垫。虽说不是很精致,但花样很漂亮,完完全全是手工描画的那种,色彩单调的几种花线,也把那花儿鸟儿的样子描画缝绣得惟妙惟肖。是我那老二妈送我的礼物,并捎来话说“你是二妈一小就喜欢的胖丫,二妈老了,干不动了,没钱给你买啥东西,做几双鞋垫送给你,别嫌弃二妈的东西哦。”手里拿着鞋垫,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那份温暖早把我烘得暖暖的。一直想找时间去看看二妈,却一直被我拖拉不能成行,直到听说二妈去世,我才恍然知道,我错了,错过了二妈送我的温情和疼爱,深深朝家乡的方向给我心中的二妈鞠了三鞠躬,以示我的祭奠和想念。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如今想来依然令人唏嘘。这几双鞋垫一直被我压在皮箱的大底层,不舍得穿垫在脚下,东西不值钱,但在我心里,却比最昂贵的珠宝还要贵重,如今拿在手中,依然沉甸甸。
从未停止过的脚步,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村落,最终能让我安详睡去的,只有一个我深爱着的,我的村庄。那里,不仅有我相濡以沫的深爱之人,那里,还有我心中期盼的村中木屋。那样,我就可以永久地和我的村庄在一起,随着时间的久远,我又可以重新长成绿色,一次又一次地重生轮回,因为那里可以安放我的灵魂,因为那里,温暖,熟稔。
心,向往,魂,向往!
乡情散文简短篇四
“我这里有老家的酸菜和老腊肉,有时间来撮一顿啊”。离开家乡,最爱听的还是这句话。
儿时的家里很穷,除了宰年猪的时候可以吃上一点鲜猪肉,平时都是吃挂在厨房墙壁木桩上的老腊肉,而且也不是顿顿都有,家里煮腊肉一般是有客人来或者是邻居帮忙干农活的时候,煮腊肉的日子对我们这些小馋猫来说,就是过年!酸菜却是我们饭桌上天天都有的,儿时的老家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早早起床后,除了在家里煮饭的人外,其他的人都到外面干活。
春天的早晨,天刚麻麻亮,我们几姊姊就在家里大人的吆喝声和威胁声中,老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的双眼,慢吞吞地背上背篼到山坡上去割垫圈草或者割猪草。冬天的早晨就更惨,搓着快冻僵的小手,在黄土地里捡玉米杆(煮饭引火用)。说是“捡”,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家乡缺水,秋天割了玉米以后,父辈们就用耕牛犁地,黄土地便成了满满的土疙瘩,这土疙瘩,大大的,硬硬的,用锄头或者“土巴锤”去敲碎,没有水份的土巴疙瘩,振的我们的小手全部裂开了口,我们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坚硬的土疙瘩敲碎,然后把里面的玉米杆装进高过自己的大背篼。为了得到家里大人们的表扬,我们都拼命地敲土疙瘩,拼命地把背篼里的玉米杆装的多多的,有时还在满满的背篼上面堆个大大的尖。等到红红的太阳照到了地里,家里煮饭的人就会站在房屋顶上,扯开喉咙叫着家里人回家吃饭。我们也在家人的吆喝下,背着大大的一背篼玉米杆,在邻居大人的夸奖声里,满心欢喜地回家吃饭了。
家里的早饭不是白米饭,因为家里根本没有大米,有时甚至连小麦面都吃不上,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家里的早饭基本上是烘洋芋玉米面馍馍,菜是大大的一碗酸菜或者腌菜,没有新鲜的蔬菜,偶尔饭桌上会有一小碗豆豉炒腊肉,这一小碗就成了我们这些小馋猫攻击的目标。。。。。
家乡酸菜的做法很特别,和市场上卖的不一样。首先酸菜的材料必须是圆根樱,圆根是一种根茎蔬菜,说是蔬菜也不全面,应该说是根茎植物吧,因为它的茎叶用来煮酸菜,根是圆圆的萝卜,可以生吃,也可以和腊肉一起炖着吃,被霜打过的圆根萝卜甜甜的,清爽可口。宰年猪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用年猪骨头炖满满的一大锅圆根萝卜汤。甜甜的汤让我们在还没有正式吃饭时,就已经喝了一碗又一碗。
十一月份打过霜以后,就是收圆根的时候了,周末早早的就和家里的大人们到圆根地里,收圆根不用工具,我们小孩子们使足了劲,双手抓住圆根樱一拔,就连萝卜一起被拔出来了。我们把拔出来的圆根堆在一起,大人们就拿刀把萝卜和茎叶分开,萝卜捡大个的放在背篼里,背到早挖好的地窖里和胡萝卜一起埋起来,平时煮腊肉和过年的时候用。大人们把没有萝卜的圆根樱像编麻花辫一样编起来,编的`大概有三四米长,然后把编好的圆根樱搭在房架上风干。以备开春没有菜时煮。余下的圆根樱大人们就洗得干干净净的,烧一大锅不沾油的水,烧开了就把圆根樱放在里面打个滚,这时的火候最关键,时间长了,圆根樱就会腻,时间短了,圆根樱就太硬,嚼在嘴里费劲。酸菜的酸母子也是关键之中的关键,有老酸水时,圆根樱煮好捞在早准备好的大木桶里压紧,然后把老酸水加热后,趁热倒在桶里,拿一个大大的圆石头压好,在用油布把桶口封严实盖上桶盖。经过一天一夜的发酵,第二天早上把油布取开,酸酸的味道扑面而来,抓一根尝尝,半边腮帮子都软掉了。美味的新鲜酸菜就这样诞生了(如果没有老酸水,就可以在煮圆根樱时煮几个嫩白瓜或者苹果,也一样可以达到效果)。
酸菜的吃饭有很多种,可以炒,可以煮,还可以凉拌。儿时记忆最深的是酸菜土豆面块,那时候家里没有多余的粮食,晚饭基本上就是酸菜洋芋丝面块。说是面块,其实到了我们的碗里,面块的影子都见不到了,全是洋芋丝和酸菜。家里有年老的祖祖和爷爷,妈妈在面块刚刚起锅时,就把面块挑起来给祖祖和爷爷吃了,我们吃的就是剩下的酸菜和洋芋丝。所以儿时的我,特别讨厌吃酸菜。
不知不觉时,我已经过了讨厌吃酸菜的年龄了,在离开家乡来到这美丽的大草原上,这里没有了家乡的酸菜,没有了那种绿油油的圆根樱,没有了甜甜的圆根萝卜,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
偶然一个日子,我看见一家小饭馆的门上写着卖有家乡的酸菜面块,心里那个激动,仿佛看见了家乡那成片的圆根樱。快步走入,点了一碗老家的酸菜面块,心里忐忑不安地猜测着酸菜的模样,回味着自己曾经讨厌的酸味。面块好了,在酸酸的味道中,我看见碗面上躺着的竟然是正宗的老家腊肉炒的正宗的老家酸菜!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儿时的记忆全部浓缩在里面了,只是没有了讨厌,而是满心的感激:感激这种酸酸的故乡味道,感激儿时的浓浓记忆,感激游子漂泊的心有了栖息的地方,感激自己还能品尝活着的滋味。
故乡的腊肉又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腊月间里,家家户户就开始准备宰年猪了。家乡的年猪都是肥肥的,壮壮的。家里有学生的,都会把日子选择在周末,这样学生就可以一饱口福了。儿时宰年猪的日子我们比过年还期盼,早早起床躲在屋顶上,看父辈们把猪赶出圏,几个人一起,逮的逮猪尾巴,逮的逮猪耳朵,宰猪匠手里拿着一圈皮绳,套住年猪的双腿一拖,年猪就倒在地上不能动弹了,父辈们把年猪放在杀凳上,宰猪匠从背后单腿跪压在年猪身上,左手把猪头使劲向后托,右手拿着宰猪刀,对准年猪的脖子,用力刺进去,旁边的人赶紧拿铁桶接住喷出的猪血,猪血是个好东西,可以用来做酸菜血旺,也可以蒸血糕馒头。血糕馒头的做法很复杂,要有经验的老年人才会蒸。
宰年猪家家户户都要请客,父辈们把猪肉分好,用盐和花椒腌一会,然后一双一双地挂在厨房里面的吊杆上,因为只有用厨房里面煮饭的炊烟慢慢熏出来的腊肉才香。而且老家的年猪是不喂饲料,只喂玉米面和土豆,肉质细嫩,肥而不腻,深得人们的喜爱。
离开老家的日子,每当身心疲惫时,总是怀念家乡的酸菜和老腊肉。工作之余,几个老乡邀约一起,到有酸菜和腊肉的饭馆里,来一盘豆豉炒腊肉,一盘青椒炒酸菜,那个味道啊,让人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这些游子啊,不管走得多远,心都在故乡那片美丽的土地上。
浓浓的故乡情哦,多少游子为你魂牵梦绕!
浓浓的故乡情哦,你让多少文人志士诉说衷肠!
乡情散文简短篇五
小时候,家乡是每个孩子的摇篮;长大后,家乡是我们这些浪迹天涯人的根,它是我们童年的乐园,这里有我成长的影子,有我玩耍的痕迹。
每次回老家,走到村后的大桥上,就会感觉浓浓的亲情扑面而来。毫不夸张地说,树木、大地、小溪感觉都是亲的。
乡村和城市的最大区别是人情比较浓,无论有无血缘关系,也无论是否同姓同族,相互之间都亲如一家人。尽管发生在身边的是一件件平平凡凡的小事,但深深感动着我,影像般在脑中一次次出现。
人常说穷家难舍,我家住城市也十几年了,可我每次回老家,头天晚上一定睡不好觉,提起回家总是很兴奋。老公说我,你怎么一回家就高兴得像小孩过新年似的!也许我这个人念旧,不仅想爹妈,感到村里每个人都会想念。他们待我也像自己的孩子,每次相见,她们总拉着我的手,问寒问暖,家里和睦不和睦?孩子学习还好吧?工作累不累?就像自家的老人那么亲。这次匆匆告别繁华吵闹的城市,回到故乡的怀抱,伺候病榻上的母亲,又一次体验了乡村质朴的情感。
按理说,机关办公室的工作,每天就是动手敲敲键盘,动动脑子的活,看似劳动量不大,但一天工作下来很累,到家就想倒在沙发上。现在一天到晚,围着不能自理的母亲转悠,做饭、喂饭、擦屎刮尿,再加上为母亲洗洗涮涮、打针吃药的护理,真忙得眼花。尽管每天都这样忙忙碌碌,但没感觉多劳累,反而比上班轻松,大概是在家心情比较放松,内心没有压力的缘故。
母亲瘫痪多年,长年躺在床上,难免心中孤独、寂寞,导致老人心情常常烦躁不安。平时都是爸爸一人服侍,弟弟一早一晚过去帮帮忙。无论什么事,只要爸吱一声,他们不嫌脏不嫌累,邻居都伸手帮忙。
知道妈妈长期一个人在家,左邻右舍的大娘婶子常来我家和妈妈唠两句,开几句玩笑,逗得我妈很开心。还有后街的四奶奶,她比妈长两辈,也隔三差五过来看看我妈。邻居们知道我爸一个大男人不容易,做饭可能少了花样,几乎半截村子,谁家吃个另样的,改善个生活,总不忘给我爸妈送一份,比如,包个包子、饺子、炸个丸子、烙个葱油饼、槐花饼,看起来虽不是什么高级营养品,但让我非常非常地感动,这里面包含着大家的爱心,体现着乡邻情,这情意无论花多少钱都是买不到的,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
邻居二叔常帮我爸干体力活,爸有哮喘病,一冷一累就喘,冬天帮我爸提水、提煤球;春夏帮助剪修院中的树枝。我家在乡村,离集市有六七里远,对老年人来说,赶趟集买东西也不是件易事,更何况妈妈躺在床上,家里根本就离不开人。叔每次赶集,都问问我爸需不需要捎带东西。有时直接用电车载着我爸匆匆去趟集市,到了集上需要啥赶快买,来回一小时,再把我爸送到家门口。考虑到我爸肺气肿,动动就喘,叔细心,总是把比较重的东西,帮助拎到屋里,有时坐下来吸支烟,喝口茶水,有时放下东西就走人。爸买的水果拾给他几个,叔就生气地说爸,你再这样客气,我以后就不拉你去赶集了……你看,这么好的邻居哪里找呀!“远亲不如近邻”在我家演绎得淋淋尽致。
大伙处处照顾我爸。春节后,家门前修了条路,爸的门前多修了一米多宽,一直延伸到家里的大门口。当时,负责操心修路的加兵说,二老爷年纪大了,用轮椅推个病人出出进进不容易,他家门前修宽一点,问大家有没有意见?大家一致支持,赞成加兵考虑得对,爸爸要加钱,大家都不让,我们被大家的爱心所感动。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农村修路很难,政府不拨款,又没贵人赞助,都是大伙自个掏腰包集资修的。
说来我很愧疚,在外这么多年,攒点积蓄都买房了,如今还还着贷款,手里拮据,也无力帮村民一把。想想一个农民歌手朱之文,出钱连续为村民修了两条路,并捐款盖了一座小学,为村民谋了福利。有能力帮助别人,也是件非常幸福的事。
修路的最后一天,每家出一个劳动力撒石子,弟弟外出不在家,我扛着铁锹干了一下午。由于平时没出过力,干起来还真不轻松,但我不偷懒很卖力地干。结果呢,他们处处照顾我,这个说,你少干点别累坏了;那个说,你歇会,不用那么卖力;领导也说,一家一个人,你凑个数就行了,你不用那么实干,意思意思就行。知道我多年在外,他们都高看我一等,处处替我着想,我感动得眼里含着泪。其实这些普通的村民,更让人敬佩,他们整天脸朝黄土背朝天,不分天气好坏,泥里水里田间劳作,他们的厚道纯朴更值得我们尊重。
爸爸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周围几位老人孩子出去打工,家没电话,爸爸的手机就成了他们亲人的联络点。有时老人想和孩子联系,爸爸就把电话直接拨出去,尽管长途,爸爸一点也不吝惜话费。
爸说,孩子你不懂,这里面有很多乐趣。不仅能锻炼了身体,还能多少回报邻居,心里很舒坦。农忙季节,谁有时间整天赶集上店,再说像葱、蒜、香菜都是调味品,吃不了多少,就是尝个鲜,你买一大把回来,等不到吃完就坏了。
爸爸还说,看到菜苗从种植到盼它破土而出,露出自己的小脑袋,然后浇水、施肥、管理、到丰收,很有成就感。我现在看着菜一天天长大,就像自己的孩子在身边慢慢长大一样,虽然累点但心里很充实,感觉良好。
爸爸虽然教师出身,但也是为人朴实的老人。爸爸告诉我,种菜也是一种乐趣。一到夏天,茄子、豆角、辣椒、西红柿,每样都种上两垄,还种了大量的葱、香菜、韭菜,然后浇水、施肥、管理。见了邻居,爸最常说的一句话,你们吃菜就过来摘啊,没打药的,纯绿色食品,我自己吃不完就坏了。邻居们理解爸爸的心情,也有成人之美,就随意去摘把菜,吃个鲜,以满足老人家的感恩之心。后来我渐渐理解了爸爸,爸爸的菜园子原来蕴含着大家浓浓的亲情,包含着爸爸的感恩之意。
我们农村人吃饭,多年来也没改变习惯。春秋天还是蹲街扎堆吃饭,端着碗,拿着馍,吃着说着。谁家炸个丸子,包个肉包,一准端出半馍框,让大家一饱口福。不管谁家出了红事白事,大伙也是一起上,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谁家有难,邻居都热心支援。就说说王大爷吧,春节后突然中风,家中也不富裕,不知谁挑个头,你家三百,我家五百,一天凑齐两万多,派代表送去,住院护士给量个体温,送个药片都要钱,在家容易出门难,不够大家再给凑,保证没谁催你要钱,啥时候有啥时给,交代王大爷儿子安心住院治疗。王家儿子说,正愁钱呢,昨天就催着缴费,真解燃眉之急。
我们从这些普通小事上,不难看出农民的实在善良。农民有这种胸怀很了不起,不怕你不还,不像有些城市人,喝起酒来称兄道弟,一说借钱,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有一万个理由不借给你,并且说得滚瓜溜圆。
农村虽然大的环境不如城市完美,至今没有健身活动场所,老年人没有娱乐园地,但我每次探亲,浓浓的乡情都包围着我,感染着我。
家乡就是自己的灵魂栖地,无论在外漂泊多久,无论距家多远,魂永远扎根在乡村。这里不仅有生养我们的爹娘,还有胜似亲人一样的乡邻。
乡情散文简短篇六
又是吃折耳根的季节。
市场、商场、小贩的菜框里,随处可见她的翩跹身影。虽然身为不起眼的大路野菜,却因为现代人崇尚原生态饮食的理念而成为珍贵的特色菜,身价菲然。尤其是春节期间,价格直线飙升到十多二十元一斤,比猪肉还贵。
折耳根这个称谓,除了川渝两地,许多外地人都不知其所以然。其实,折耳根书名鱼腥草,是一种药食两用的草本科植物。
在药用方面,它具有清热、解毒、除湿、消肿、止血等功效,能治疗多种疾病,并具有抗病毒,预防癌症的作用。据史书记载,于魏晋时,折耳根被正式以“鱼腥草”之名收入医药典籍。
因折耳根特有的口感和功效,可作为佐料调味,也可作为功能性食品泡茶饮用。还可作保健膳食煲汤、小炒、熬粥。但最常见的,还是凉拌生吃。人们食用折耳根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相传,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期间,就曾采摘折耳根充饥,可见它走上餐桌的历史之悠久。
我是吃折耳根长大的。
在我的记忆中,每到春来,我的家乡漫山遍野都是折耳根的身影,就连扑到脸上的风,也夹着浓郁的腥香,熏得人食欲空前膨胀。于是,那些刚羞答答地从泥土里探出尖尖头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折耳根,就会成了吃货们的猎物,被无情地从泥土深处拔起,填充了胃壁的褶皱。
野生折耳根的生长周期比较长,但旺长期却是正月到三月,受气候环境影响,这期间的折耳根地下根茎粗壮、白嫩、腥味浓郁,吃起来爽脆可口,是佐餐的佳肴。而过了这个季节,折耳根的地下根茎变老变硬,纤维粗糙,食之无味,就逐渐淡出了人们的餐桌,甚至连折耳根这个名字都会被人淡忘。仿佛折耳根这个叫法是专为食用而生的。
我的家乡在一座偏远的小山村里。在打工潮还没席卷到山村前,村里人都是守着一亩三分薄田过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栖,虽然清贫,却也自足。到了年底,杀上一头自家圈养的大肥猪,就是对自已辛苦一年的最大犒劳。整个春节期间,人来客往多,新鲜蔬菜少,变着花样的肥肉,往往使习惯了清淡的肠胃不堪重负。这时候,一盘开胃理气的凉拌折耳根,就成了餐桌上的宠儿了。席间,只要腥香四溢的凉拌折耳根一上桌,眨眼就被一扫而光,吃的人还意犹未尽。到了时令蔬菜短缺的二、三月,折耳根更是成了饭碗里的主打菜。白生生的根,脆嫩嫩的叶,裹上红通通的辣椒油,微微卷曲着身子,匍匐在白花花的米饭上,不仅是肠胃的佳肴,更是视觉的珍馐。
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栽种折耳根的意识,吃折耳根都是到山上挖采。大人们有忙不完的活,挖折耳根这个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自然地就落到了小孩身上。
牵着老黄牛,拎着竹篓,拿把小铁撬,哼着不知名的歌谣,把自己放逐在田边地角,面朝黄土背对蓝天,在草丛或庄稼地里寻觅那一株新绿。枯燥的童年生活,就多了一缕浓郁的馨香。
通常,折耳朵长在阴凉、潮湿,土质肥沃的土坎下。刚打春时,折耳根还没完全钻出地面,只有一小段紫红色叶尖露了个头。它对生的叶片还未完全张开,如含羞的豆蔻少女,娇嫩得令人不忍心去采摘。但只要是山里人都知道,正是这种折耳根,最是爽脆鲜美,芳香扑鼻,而且它节长、毛少、根茎白嫩肥胖,好打理。而那些完全张开或半张开叶片的折耳根,往往地下根茎已开始老化,口感和腥香都远不及前者了。最不起眼的是那种生在沙石地段的折耳根,通常都是叶肥根细,叶子薄而宽,冒出地面的根比较高,地下的茎瘦短干涩,毛多,吃起来还跟嚼树皮一样没有味道。
农村孩子生来对草木就有特殊的敏锐度。哪怕在寒风凌冽的初春,哪怕地面上还见不到折耳根的身影,我们也能准确地找到折耳根,并且知道什么地点的折耳根更鲜美肥胖。在那些潮湿的田边地角,半蹲着身子,面朝黄土背朝蓝天,手持平时用来插红薯藤用的铁撬,顺着泥缝里冒出的一星紫红插进去,用力把泥土摇松,搭上另一只提起折耳根的顶部用力一拉,一根又粗又长折耳根就成了囊中之物了。铁撬一般是在田边地角使用,防止毁坏庄稼地。在一些空旷地带,就没那么斯文了,通常都是用锄头挖,一锄下去,就是好几根。每每拎着满满一篓折耳根,心底都会有种莫名的成就感,仿佛是凯旋的将士,雄赳赳气昂昂地赶回家向大人们邀功。
折耳根的腥香味很重,没吃过的人,会受不了它浓浓的腥味,掩鼻作呕。但对于喜爱它的人来说,它却是脆嫩爽口、酸辣稍甜,芳香扑鼻的天然美味。山里人往往嫌炒加工熟后冲淡了腥香味,全凉拌生吃。把折耳摘了须,用清水清洗干净,折成小段,洒入盐巴,拌上红油、酱油、醋、白糖,就是一盘可口开胃的下饭菜。有凉拌折耳根佐饭,往往会食欲大增,一气吃几大碗也不过瘾。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回归大自然”、“药食同源”之风日渐盛行,人们对折耳根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导致价格节节攀升,野生折耳根供不应求。于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解决供需矛盾,原先不起眼的大路野菜逐渐大面积地引进为人工种植。春末时把折耳根的根种上,勤加施肥,管理,折耳根就会知恩图报地缩短生长周期,赶在冬月上市,让吃货们大饱口福的同时,给勤劳的庄稼人带回了可观的收益。
因小时吃野生折耳根多,又都是在春节期间,所以总会把折耳根与年联系起来。在外地漂泊的那些日子,一到过年,当肠胃不堪重负时,就会想到折耳根。想到家里那张斑驳的木桌上,它妖冶地盛放着,勾引我无处搁浅的乡愁。然而,异乡的土壤里长不出折耳根,回家的路又太漫长,于是,折耳根就长成了心头的一个硬结,在想家的时候硌得我汩汩流血。
记得02年时,在深圳福田的一家川菜馆门前,蓦然见到折耳根几个字,全身的馋虫一只只复活过来,蛰得我忘了形。一向只吃路边摊的我,顾不得看标价,快步冲进装修奢华的饭店,急不可耐地点了份凉拌折耳根。菜上来时,虽然不是我所想象,但那几根又瘦又老的根茎,却也有几分折耳根的模样。我拿起筷子,咂着嘴,吱溜一声,和着口水一起,前面还没到肚子,后面的碟子却空了……回头想想,这十八块钱,我除了咂到一嘴酱油,还真没品出个折耳根的味儿。
后来,定居重庆,天天见到折耳根,餐餐吃着折耳根,不再为了那一缕腥香而魂牵梦绕,可算是圆了梦。却不知为何,往往在大快朵颐时,心底无来由地一阵阵抽痛,那折耳根与唇齿的亲吻,也跟着变得寡淡无味了。
对于这种徒增的烦恼,我认为是重庆与老家的折耳根不一样。
在重庆吃到的折耳根,都是人工种植的。不知什么原因,超市里出售的折耳根,叶子和茎是分开销售的。最普遍的是茎,很长,根须多,用谷草或者橡筋虬结地扎成一团,怎么看都像是小时候常见的毛草根。而叶呢,不带半截茎,胖胖的叶子张开着,要不了多少就是一大堆,买回一大包,腌过后只剩下一小盘。相对来讲,叶贵一点,清洗后直接放调料生吃,腥味较重,口感较脆;而茎呢,通常偏老,若清洗后直接拌调料生吃,可能牙劲不好的人会比较犯难。所以,通常,在做前会焯下水,使纤维变软,但口感和气味也随之大打折扣。
刚到婆家那阵,我很少下厨房,对他们总是要将折耳根焯水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对天然美味的糟蹋。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我亲自下厨,凉拌了盘生折耳根。本想借这个机会推广下生吃,不想,席终人散后,却见满满一盘凉拌折耳根居然无人问津,像个被嫌弃的小媳妇。我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放足了调料,怎么会这般下场?真是孺子不可教也!赌气地夹了一筷,结果费了老大劲没咬断,原来没焯水的折耳根又硬又绵,难怪没人吃。
折耳根、老家、亲人,像是三股细绳,在我的心底交织着、扭动着、穿行着,令我时时感到锥心地痛。故乡并不遥远,亲人尚有联系,折耳根也可回家挖采。可是,远嫁他乡,于家乡,我终成了过客。每每回家,说着越来越被异化的乡音,面对越来越多的陌生面孔,我的心,总是在欣喜的同时,充满了深深的失落。
我不能遗忘过去,也无法回到过去,更不能预知将来。在现实与回忆之间,在拥有与失去之间,我就是一叶无帆的扁舟,左右摇摆,无法靠岸。但是我知道,只要父母在,家就在;亲人在,故乡就在。
折耳根,就是那匍匐在舌根的乡情。它让我时时反刍着,不忘对故乡的依恋,对亲人的牵挂,对贫苦生活的回忆,对幸福当下的珍惜!
乡情散文简短篇七
看到盛开的牡丹,就想到了诗人刘禹锡《赏牡丹》:“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是的,牡丹艳丽灵动,神采奕奕,把五月的艳阳天打扮的艳丽无比,万物充满激情地吸纳着和谐的阳光,悠悠的呼吐出纯纯的气息,让人在这样眼花缭乱的万灵万物的庇护中,神清气爽,尽享身陷无限风光、心神尽被大自然占领的滋润感觉。
五月艳阳日绽放的色彩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在天地间潇洒地挥毫泼墨,在蓝天白云下,描绘着一幅幅多彩多姿的画卷。映入眼帘的或花红柳绿,婀娜多姿,完完全全地摆脱了鹅黄的底子。它是这般的艳丽葱茏和葳蕤着,不再浅薄、不再稚嫩,浓浓的把生命的层次极尽展现。
一片异香天上来。五月的郁郁繁盛,最爱招惹回忆,唱着张明敏《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的歌词:“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搁把锄头在肩上,牧童的歌声在荡漾。喔呜喔呜喔喔他们唱,还有一支短笛也在吹响……”
这首歌的歌词语言非常清新、意境也很优美,那活泼的旋律让人思绪飞扬,奔向久远的乡间小路。那时因为我们放学都要排队唱着歌回家,所以印象非常非常的深刻。
唱着欢快热烈气氛的歌曲,观赏着和风鼓舞的大自然馈赠的色彩。那久远却更显亲切的旋律,不经意间,叩动了我的心扉,心悸的感受一阵阵袭来,回忆竟是这样不自觉地任意流淌。思绪突然间回到自己童年遥远的梦想,不知不觉又生起一种惬意的微波感觉。呀,那时无忧无虑得好快乐!
故乡风景美的不知道什么叫留恋,不知不觉地在故乡熟悉的绿地上蹦蹦跳跳地长高长大。也正因为自幼生在山水之间,所以长大了,骨子里眷恋着的还是那些亲密的山与那些留情的水。回忆自然会惹来非常的眷恋。这是一个渗透到我灵魂深处的眷恋啊,真是随心,随性,伴我到常乐。
童年还有很多很多的秘密是不愿意让人知道的。其实那时候心中的那些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小秘密,现在想想好好笑啊。孩童正是玩性十足的时候,笑闹追逐,过家家,再不然就比谁尿得高。骑着小竹竿当大马,自认是无始无终时空流转一粒能改天换地的骄子,潇洒地放言,在这世界里自己没有什么不可以,甚至自言若得一巧妙的支点,本人亦能转动小小寰球。年少轻狂,忒小看世态炎凉了,信口雌黄吐出狂言,徒惹成熟老者的哂笑而已。老汉烟袋锅子在地上磕磕,摸摸我的头,笑嘻嘻地说:“好啊,娃有吃天的本事,你就试试?”我气得直跺脚,“不信?不信,咱就走着瞧。哼。”走走就长大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爱之极了。其实这又何妨呢,现在的老人们尚存童心,自诩什么爱玩爱闹、无拘无束的老顽童,可以穿越古今,只要天真烂漫的情趣在,人人都可以发发少年狂的啊。
故乡倾力打造奉献的动感音质能使人生四季有歌,至今仍然别是一番滋味上心头。也许是故乡那些软风絮云在张罗捉弄吧,常常使自己思想乐观豁达至舒心,在大都市生活的酸甜苦辣里能品味着浓郁的松脂香味,可以自由的在四处游走飘逸。那些五颜六色的叫不上什么名堂的小小野花,簇拥着精彩纷呈,为了慰问我而盛情怒放,展示着自己瞬间的青春炫丽,使我长久地不忍下脚。
故乡魅力无穷的大自然呀,失去你,我的生命将变得没有乐趣,所以我极其愿意把一颗沾满尘世灰尘的心寄放在您这清纯的风景里不断地濯洗。这种心情一直长在山水之间,很随意的。我宁愿如空中明月,寂寥灵魂眺望儿时那永远也回不去的遥远,也不要年轮疯长的无滋无味无趣。那未经意修饰的思想对山水风光的恣意张狂,可曾是儿时神魂的浪荡?幼稚的外在表露?还是成熟的返璞归真?品读故乡山山水水,意趣悠然追逐依然萦绕脑海的不褪色之风光,为何?不为什么呀,何需辩也。弹指间,已释然。南无阿弥陀佛,庄生之逍遥,不过蝴蝶一梦,是庄生作梦,或是蝴蝶作梦,只是潇洒的糊涂一团也。可是我的故乡之恋,此生难灭,美好从此永驻我心!
乡情散文简短篇八
离开丽水五十多年了,但作为故乡,丽水在我心中却一点不生疏。这也许是因为自己这些年经常回丽水的原因,人到中年之后,思乡之情愈切,每隔一两年都要回丽水一次。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极大丰富和出行方便,使回家变得并不困难,虽说远在几千里外的东北,但若是坐飞机经温州走,到家竟也用不了大半天呢。
因为走的频繁,故乡的一草一木,点滴变化,都常记在心间不忘,进而又加深了对故乡的关心。我所在的城市也有不少浙江老乡,而且也常有聚会,每逢这时,我总要打听有无丽水人?还是因为我回家走的频繁,竟使我那位出生在东北的妻子也喜欢上了我的故乡。每次回丽水,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亲自去菜场买菜,她对我说她从没见过如此之多如此新鲜的青菜!还几次三番地唠叨:等将来年迈无事,一定要到丽水来定居。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心中自然有一点庆幸,这可不光是昔日老人说的“嫁鸡随鸡”,而是伊发自内心的真意。
那一年,从金华到温州的铁路第一次通车,妻同我乘火车穿越那一个又一个柒黑的坠道到达灯火明亮的丽水新车站时,竟兴奋得忘记了拿行李!一路上她喋喋不休地回忆起以往多少次同我回家时途经崎岖的山间公路,汽车被堵,宿在车上夏日蚊虫咬,冬日脚冻伤的艰辛,包括长途汽车货车不慎翻落江中车毁人亡的惨剧。至使我到家后一夜兴奋无眠,写了一篇《故乡的路》寄给丽水日报发表。
丽水城内的变化也令人眼花缭乱,原来仅有三坊口,府前街那么一丁点狭窄的小街面的丽水,如今新街一条接着一条,新市区的面积早就超过原来的旧城。一到夜晚,灯火辉煌,人头攒动,车水马龙。五光十色的商场,大街,使人无论如何也不敢将今日的丽水同五十年前那座小城相比。因为是过来人,我倒更有一点点怀旧的情绪,想寻找一些旧时的印象:在木结构的骑楼下参差不齐的商铺,青石板铺成的小巷中卖烧饼油条和热气腾腾的甜豆浆,咸豆浆,小馄饨,咸菜饼的小吃摊……这一切可惜已少得几乎不见,现代人的生活节奏之快使得像“肯德鸡”之类的洋餐馆,快餐馆,超市遍布街头。我高兴却不无感慨地认识到,旧丽水的时代结束了。既便是有关部门在市中心刻意留下“谭家大院”那样的历史缩影,也很难唤起人们的回忆了。今年清明,借为先人扫墓之机回了趟乡下,返回时路过那个古镇碧湖,站在大街上看去却己是面目全新完全认不出来了。最后终于找到一条被专门保存下来的老街,即兴画了一幅速写,之后又徒步走到大港头,对着汩汩的江水和隔岸镇上人家袅袅炊烟拍下照片。将一个年过半百的远方游子对故乡的怀旧情结演绎殆尽。我知道,这份情感己变成自己生命进程中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她激励着我用更多文字去倾诉故乡的古朴,苍凉,美丽而永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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