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17: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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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提高学习效果的有效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内容。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并非易事,需要我们不断地反思和修正。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常见题材和类型,供大家参考。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1.必须加强对民工、劳务队、外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对入场的工队,项目部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对入场的人员要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3。对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现场的各种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入场从事高空作业、危险性大的'作业人员要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6。入场的作业队、劳务队必须要求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2)必须要求个人上岗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反对不做安全检查就操作。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格制止,按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9。实行对民工、劳务队和外包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针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考核不达标的,要严格奖罚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落实对策;对事故的薄弱环节如: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安全用电等实行专项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葫芽壮态中。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银行存款是医院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是医院的主要货币资金,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医院资产安全,特拟订本办法:

一银行存款帐户,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银行结算办法,对不同的收付款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选用适当的结算办法。

二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使用申请单”,经院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签发,并加盖银行印鉴,同时需在支票上注名日期、用途及限额。支票使用后次日起三天内将使用后的发票及时交回财务科,改变用途须重新申请,不得领着不用不交。

三支付外单位的货款,实行先验货后付款的原则。经办人所经收的付款要负责到底及时报销,收回余额。直到帐务结清为止。对开出不用的支票,经办人要及时退还财务科。

四不得签发器空头支票。

五不得前方远期支票,不得转借银行帐户。

六空白支票与预算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七出纳人员需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并定期与银行核对余额,月末由会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季末财务负责人对银行进行一次全面查对,确保各笔收支款项的安全相符,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

八有关付款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并定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防止被盗和涂改。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规范对外包(外协)(外协)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公司产品要求。

适用于公司外包(外协)(外协)任务中所需的外包(外协)过程。

3.1计划调度处负责对外包(外协)(外协)厂的选择、评审和管理,并编制《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3.2安全品质部协助计划调度处对外包(外协)(外协)产品进行验收,并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进行评价和考察。

3.3技术部协助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的评价和考察。

4.1外包(外协)项目的确定。

4.1.1计划调度处依据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外包(外协)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外包(外协)商的选择。

4.2.2计划调度处将外包(外协)商的资料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4.2.3填写《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4.3外包(外协)要求的确定。

4.3.1计划调度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拟定和协商;

4.3.2计划调度处主管副总负责合同的审核;

4.3.3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审批及确定。

4.4资料归档。

4.4.1外包(外协)要求及所有过程资料由计划调度处存档,必要时发送相关部门。

4.5外包(外协)要求执行。

4.5.3计划调度处按日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及月度计划进度;

4.5.4必要时,计划调度处监督外包(外协)商做好资料制作,外包(外协)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应归档。

4.6外包(外协)过程执行情况的验收和结算。

4.6.1外包(外协)过程各阶段执行情况,由计划调度处进行验收,作成验收报告。

4.6.2凭验收报告、产品/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工作量报审,提交公司预算复核。

4.6.3计划调度处负责复核外包(外协)过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外协)单价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等手续。

4.6.4相关部门保存结算资料,并交给公司财务部作为支付依据。

4.7外包(外协)商定期评估。

4.7.1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计划调度处将不合格信息传递给外包(外协)商限期改善并跟踪改善结果。

4.7.2计划调度处每月应根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对外包(外协)商进行重新评审。

4.7.3当月,供货/服务少于5次的外包(外协)商,不列入评估范围,累计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外协)商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4.7.4计划调度处组织技术部、安全品质部每年对外包(外协)商进行评审,方法如下:

4.7.5计划调度处应将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中,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外包(外协)商档案。

附件一: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1、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

2、营业地址:

3、公司电话:

4、经营范围、规模:

5、供应我公司产品名称及相关资料。

附件二: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

制表:

批准:

日期:

日期:

附件三: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

制表:

日期:

审核:

日期: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升我行“窗口”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行各分行及下属各营业网点、xx直属支行的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口头投诉、客户意见簿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以上各项投诉均需进行记录。

用于记录客户投诉的登记簿分为客户意见簿和意见登记簿,其中客户意见簿由各网点放置于营业厅显著位置,主要用于客户日常填写投诉意见或建议;意见登记簿用于各网点负责投诉管理的专人记录口头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其他投诉。

回复客户投诉,统计、分析、上报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均负有受理客户投诉的义务,及在岗位处理权限内进行处理的责任。

第五条营业网点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客户投诉电话公示牌,我行客户投诉电话为xx。

第六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解决问题;若超出其权限,该员工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负责客投诉管理人处理,由投诉管理人负责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同时,投诉管理人应立即向营业网点负责人汇报、反映,争取将客户投诉在网点层面解决。

第七条营业网点处理客户投诉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耐心、诚恳地受理客户投诉,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处理,尽量让客户满意。禁止推诿或采取粗暴的态度。

(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认真分析造成投诉的原因,不回避矛盾,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三日内回复客户。

确保及时回复客户。

(四)处理客户投诉时,要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开展详尽的调查。

(五)对调查证实我行应负责任的投诉,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要向客户道歉,及时纠正错误,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经查证我行无责任的投诉,要耐心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现场口头投诉处理。

(一)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二)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投诉管理人应尽可能把客户请到不影响其他客户的`场所,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必要时,向网点负责人报告,尽量当场予以答复。

(三)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安抚客户情绪,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请示网点负责人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客户投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客户意见簿投诉处理。

投诉管理人应每日查阅客户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客户意见簿上回复相关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必须回复客户。

第十条信函投诉处理。

(一)投诉管理人负责客户信函投诉。应认真将信函投诉内容记录在意见登记薄中。

(二)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管理人应及时调查了解投诉情况,解决投诉问题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投诉管理人应及时将投诉信函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信函应复印,留存备查。

(四)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电话投诉处理。

(一)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1.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2.投诉管理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场给予答复。

3.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客户信息和投诉内容,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并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4.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负责客户投诉管理的专人应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5、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二)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1.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客服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2.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七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成立内部银行以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货币资金。为搞好内部银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

3.1内部银行是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内部银行外对公司的开户银行: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手续,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现金的收付等工作;内部银行内对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帐户,所有对外款项的收付和内部单位之间款项往来均通过内部银行结算。

3.2内部银行引入银行的机制进行资金管理,考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规模和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月末按“应收内部借款”余额积数计收各单位借款利息、按“应付内部存款”余额积数计付各单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参考银行同档次利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计收利息暂缓执行)。

3.3与内部银行在同城的分支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在银行开户,异地的分支机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在其当地开立一个一般存款帐户。

内部银行使用的会计凭证除银行的凭证外,内部使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转帐凭证”(格式附后)。其使用方法如下:

4.1付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通过银行转帐和现金支付的付款业务,由付款单位填制。付款单位必须在凭证上填写款项用途及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并连同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付款依据送内部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4.2收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收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的银行转帐收款和现金收款业务,一般由内部银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单位填制。内部银行或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单位或个人交来的现金时填制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须填明款项来源、付款或交款单位名称和金额等内容。

4.3转帐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第三联收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业务,不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的结算。该凭证由划帐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单位,也可以是付款单位。凭证上须填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并附送有效原始凭证等资料。

4.4银行收、付凭单等原始凭证一律留内部银行附记帐凭证,以便查对。

5.1内部银行每日的凭证必须在次日上午12点以前入帐,并结出当日各单位内部借款、存款余额。月末结帐后打出明细帐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单位核对帐目、一份留内部银行装订成册备查。各单位核对帐时如发现有误,应及时与内部银行联系,找出差异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帐相符。各单位月末如有未达帐项的,要编制未达帐调节表。

5.2内部银行月末结帐时,要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未达帐调节表,以保证帐实相符。在规定时间内,内部银行要向公司总部报送资产负债表。公司汇总报表时将“应付内部存款”“内部借款”与“应收内部借款”“内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额的,是借方余额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是贷方余额的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

(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3)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4)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5)涉及到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

第九条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1)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2)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4)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6)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九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出现。为实现年安全事故零目标,对分包工程及分包队伍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监督到位。

1、1项目部:杜绝死亡和重伤及群伤事故,不发生轻伤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2工地(分包队伍):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质量事故,不发生任何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3班组: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杜绝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1、4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1、5工程质量指标: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1项目部负责制订本施工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并监督执行。

2、3项目部负责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工地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工作。

3、2项目部必须制订年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监督执行。

3、3项目部规范承包合同的形式,应按规定要求完善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明确各自有关承担的责任,凡由分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单位自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4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色盲和其它不适应施工现场的病症,对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

3、5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交底会议,并保证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7对于不服从项目部及工地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的分包单位要立即终止合同,严禁重新录用。项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分包单位有严重违章现象,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则一律清退出现场。

3、8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承诺的安全施工保证金(2—10万元),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立即清出现场,不再录用。发生一次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轻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发生一次质量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划分进行处罚。

3、12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项目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或个人,项目部安保部将申请给予奖励。对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将给予重奖,对不服从安保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录用。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一

为加强各承包部门与会馆的全面合作,特制定以下各个部门的`管理条例,条例下发后,各部门人员必须切实执行,各承包方负责人要仔细阅读并认真领悟。会馆若发现部门员工违纪,将不对个人进行处罚,而是直接针对承包负责人进行处罚。

a)搓澡工形象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形象。

b)不按规定的时间到岗或不走员工通道。

c)工作期间不讲普通话而引起客人明显不悦或对客人不礼貌。

d)单据书写错误下错手牌在总台造成投诉。

e)私自动用公司设施或私用公司备品。

f)故意浪费公司能源不能按要求节水节电。

g)卫生检查达不到公司要求影响客人消费。

h)工作期间看书阅报睡岗窜岗。

i)私传流言造谣衅事挑战正常管理。

j)不了解公司服务状况误导宾客消费调查属实。

b)粗心大意下错手牌或补单诈单,造成宾客激烈投诉。

c)硬性推销或未经顾客允许私自加单破坏正常管理。

d)因搓澡手法及质量造成宾客人身伤害。

e)浪费能源屡教不改。

f)不服从洗浴部正常下达的工作指令。

g)利用工作之便服务不下单或经核实私收宾客现金不交。

h)弄虚作假欺诈宾客或为多增加搓澡数量而私自减少服务程序。

i)工作期间酗酒、在禁烟处吸烟或因出言不逊与宾客争斗。

j)肆意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虚报业绩诈取公司利益。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二

为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外包队伍在工作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和管理行为,为实现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xx〕407号)。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外包队伍施工导致的电网停电及设备事故;不发生工程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由于施工产生的投诉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场地,争做安全管理标准队伍。

4.1工作开始前。

4.1.1形成班前会制度,布置当天工作内容及对工作中涉及的危险点进行安全交底。班前会内容要形成可查的台账,并且由施工人员全员进行签字,客户服务中心装拆班负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

4.1.2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在合格期内,如安全帽、绝缘地垫、个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前应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监护人戴好工作监护袖套。

4.1.4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施工前应确认已经对该区域用户进行标记轮换高志,应在需轮换的表箱旁贴好告知单,并告知相应的社区或小区物业。调表通知单应最少提前15天进行张贴。

4.1.5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电表安装前应确认电源无电,并且有可靠明显的断开点。

4.2工作进行中。

4.2.1在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注意用有效手段隔离可能的危险点。

4.2.2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工艺,电表相线和零线不能反接;相线和零线相应的进出线不能接反;电表接口螺丝必须逐个拧紧;电表与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相连的485接线必须正确,其螺丝必须拧紧;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电源线必须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对于表计轮换工作,一定要注意装接单上拆除电表表计局号要与实际安装电表相对应,单上新装电表表计局号应与即将安装表计局号相对应,有条件的单上户名应与实际用户进行对应。

4.2.4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装表过程中应做到装接单上与要安装表计对应、表计实际安装位置与表箱位置图或开发商在表箱上标出位置相对应、相应表计出线与相应空气开关对应、空气开关与实际送电用户相对应,实现装接单、表计、表位、空开、用户全对应。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应立刻打扫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避免由于表箱内杂物等产生着火等安全隐患,同时也避免居民用户由于施工后现场脏乱产生投诉问题。

4.3.2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表计轮换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抽查量为全部轮换表计的15%,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后台采集管控主要为江伟或黄沁负责,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批量装表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检查量为全部二级负荷和全部三级负荷的20%-30%,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详细对表计、表位、用户空气开关及用户家进行对应性排查,排查应认真填写排查记录表,并进行施工单位、检查单位、用户物业或负责人三方进行签字确认。后台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奖惩(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1采集器的维护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进行量化,无线采集器每日维护每人5到8个(非用户数),载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维护每人15到20个(用户数)。根据成功率计算当日维护成果,无线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应绩效,如果维护成功率在80%以上,奖励5%的相应绩效;载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维护成果低于70%扣除5%绩效,在80%以上奖励5%绩效,在90%以上奖励10%绩效。

5.2表计轮换工作。

一是施工时间考核,应对外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核,轮换超过1天扣除绩效10%,超过2天扣除绩效20%依次类推。二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

5.3房地产小区的批量装表。

一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检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4投诉工单。

根据工单内容及是否属实进行相应的考核。

6、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必要时直接报告中心领导、市公司领导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24小时内提交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2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6.3外包单位应在施工期间的事故月报和年报的报送程序,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外,还应向中心安检部门报送。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三

(一)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外包业务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医院范围内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实行统一考核监管。

(三)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考核科室义务、考核工作流程。

(一)各承包商严格遵照合同内容执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二)各承包商如遇到问题需要与其他科室联系,及时与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沟通,由外包业务科室或部门负责与医院其他科室联系。

(三)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一旦发现承包商未按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一般情况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严重违约申请科室或部门可汇报分管领导后,由医院办公会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更换承包商。

(一)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为业务外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单位范围内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调整。

(二)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为业务外包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业务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监管工作。

(三)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员为外包业务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员,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监管、记录外包业务承包商的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四)医院审计部门负责工程审计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未及时发现情况,出现问题由承包商负主要责任,医院根据情况,酌情对相应科室及相关人员按照医院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对承包商来院施工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

(一)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保证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外包商施工过程中,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应当对其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

(三)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生产标准进行安全作业,考核管理人员如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况应当立即汇报科室负责人,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分管领导,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终止外包合同。

(四)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对医院设施或是财产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罚金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承包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应按合同要求交纳相应违约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内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医院内部问题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务,可由外包业务申请科室或部门汇报分管领导后,相应延长其工作期限。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四

1.1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1.2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1.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需进一步明确。

3.1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

3.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4.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5.1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5.1.3公司应根据年度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5.1.5公司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5.1.6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5.2.1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5.2.2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公司应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5.2.3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2.4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5.2.5公司应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5.3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5.3.1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5.3.3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企业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5.3.4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5.3.6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3.7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

5.3.8业务外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流程参见合同管理制度。

5.4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5.4.1对于贴牌生产,公司应至少派驻两名员工到贴牌厂进行现场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务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5.4.3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5.4.4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5.4.5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5验收。

5.5.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贴牌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业务外包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贴牌产品的进厂检验;负责对贴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对贴牌厂家质量保证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

5.5.2产品进厂后,库管员应对贴牌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证明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送货单上的型号、数量等内容与实物相一致,确保质量证明资料完整无误。

5.5.3进厂检验员按《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及相关的技术条件实施检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库房。

5.5.4需到现场验收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派专人进行驻外检验或验收。

5.5.5其他类型的业务外包检验工作,由业务需求发起部门连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6会计核算及财务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本篇十五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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