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申请书 理事申请书的范例(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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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一

会议听取了《中华医学会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财务决算简报》以及聘任办事机构部门负责人情况及部门职责的汇报;审议了《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讨论了《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和《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通过了关于学会副秘书长的任免事项。

一、关于中华医学会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吴明江副会长兼秘书长所作的《中华医学会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会议认为,20xx年的工作在两届领导班子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国科协、卫生部、民政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会改革发展全局,坚持办会宗旨,搞好学术活动,着力于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努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完成本届理事会工作规划的制订;

2.完善相关规定,着力加强学会的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工作;

3.实施《期刊管理改革方案》,理顺期刊管理结构,推动学会主办期刊的发展;4.整合学术会议资源,强化办事机构服务功能;创办有影响、有规模、有水平的品牌会议;

5.积极推进各专科分会临床科研资金项目的实施;

6.完成相关政府转移职能及交办任务;

7.依靠专科分会和地方医学会支持,加强大型系列科普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完成20xx年的医学科普项目;

8.加强对外联络工作,扩大中华医学会在国际及地区间的影响;

9.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管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学会网站建设;

10.深化学会办事机构改革;推进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会议特别指出;面对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的客观形势;学会要树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为才能有位的竞争意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和拓展新的工作领域;以推进学会改革与发展。

二、审议了《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审议稿)

会议听取了由韩晓明副秘书长对修订《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所作的说明;对适应学会发展所作的修订内容给予了肯定。会议围绕专科分会建设与管理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对《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审议稿)提出了积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如,建议明确专科会员与专科医师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专科会员的标准及入会程序;积极试行前任主委、现任王委、候任主委的组织构架z关于青年委员的条件及青年委员会的领导构架等等。

会议认为,重视和加快学会及专科分会的组织建设是学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制度是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根据常务理事会提出的宝贵建议,再次修改后报送常务理事书面审议。

三、讨论了《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祁国明副会长对《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作了修改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对修改后的《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基本子以肯定,认为应主要依靠专科分会举办学术会议,适度控制会议数量,注重会议质量;倡导和支持专科分会发挥整体优势举办学术年会或多学科联合办会;积极创办水平高、规模大、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品牌会议;同意将学术会议分为三类管理,赞成采用竞争方式选择学术会议的承办单位,建议制定学术会议质量评价办法,建议参照会展公司的运营思路,学会应提升会务服务水平。

会后将根据常务理事会的意见修改后,以书面形式再次报送常务理事审议。

四、讨论了《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罗玲副秘书长所作的关于《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与会常务理事结合提交本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的《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和《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对该办法展开了讨论。会议认为,学术会议结余分配应体现出鼓励专科分会举办大型学术活动的政策导向,并希望学会办事机构应重在改进工作作风,为学术会议提供高质量的管理与会务服务。

会后将相关意见吸纳修改后,以书面形式再次报送常务理事审议。

五、通报了《20xx年财务决算简报》

副秘书长代表学会通报了《20xx年财务决算简报》20xx年学会总体收支相抵,略有结余。20xx年收入增长低于支出的增长速度,学会正逐步推行财务预算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以保证学会财务稳健运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学会副秘书长的任免事项

根据卫生部党组通知和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聘任张耀华同志为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免去赵书贵同志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职务。

七、汇报了学会聘任办事机构职能部门负责人情况及部门职责范围

副会长兼秘书长汇报了学会聘任办事机构职能部门负责人情况及部门职责范围。第一批聘任的中层干部20名已经到位。

出席(33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二

各位理事:

xx省小语会第六届理事会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举行换届,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举行换届会议,产生新一届学会班子。

2.商议明年及今后学会主要工作。

3.筹备学会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推荐的全体理事。与会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每人收取会务资料费120元(含开餐)。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 11月30日下午。

2、报到住宿:师范大学红楼。(火车站乘立珊专线车、1线旅游车到师范大学二里半下,往校园内走100米;

汽车西站乘603路到新民路四医院下,往前走800米到师范大学二里半;

汽车南站乘152路到新民路新一佳或新民路口下,往前走800米到师范大学二里半。)

3、会议时间:12月1日

请各位理事务必于11月5日前填写好会议回执发送邮箱: 。

联系电话:

xx省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x年10月23日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内蒙古久晖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巨海商厦403室。电话:0471-6371609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 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的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并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信息,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整)。支付方式为:

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负担,支付方式为: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方式为: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应予退还。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或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误甲方委托事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甲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乙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五日内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成功时视为送达。

3、下列情形视为委托事项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调解、案外和解;(2)委托人作为原告或者申请人时及撤销诉讼或者不提起诉讼,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时,对方撤诉或撤回申请。(3)乙方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并经甲方同意,纠纷消灭或终止代理,为甲方实现主要委托目的。

4、委托律师须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应在详细阅读并理解后签署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四

会议地点:一楼会议室

会议时间:12:30~13:30

参会人员:邢园长、蒋园长、汪主任、各班理事会成员

记录人:张妈妈

会议要点:

一、理事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及副理事长。结果如下:

理事长:邱天(大一班)

副理事长:孙公平(中一班),金燕(小二班)。

二、军训体验式活动的总结

如今部队管控严格,不能随意承接军训活动,需要地方政府下公函给部队。幼儿园经过多方协调,军训体验活动才得以实现。不过,除了军训第一天,其余时间教官限于纪律只能穿便装。另外,只要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以后每年照此例进行。

三、保幼处汪主任介绍了秋季趣味运动会的相关情况:

1. 举办时间:10月28日(下周五),8:30-12:00

2. 内容安排:第一部分大班三个班级进行队列展示;第二部分为秋季趣味运动会

3. 比赛项目:

中大班:集体比赛、小组比赛、亲子比赛(每班限4组家庭)。

小 班:集体比赛和亲子比赛(每班限4组家庭)。

4. 奖项分配:将按年级和项目评比出一二三等奖项

四、大区角改革:

1. 下午每班设置6—8个区角,这些区角游戏是早上教育教学活动的延伸;

2. 大区角计划邀请柏庄儿童王国提供技术支持,混龄体验,寓教于乐。

五、南操场的开放安排

运动会过后学校或将按年级错时开放南操场。小班、中班、大班依次游玩,每个年级一天(游玩时需要家长志愿者维持秩序和把玩具放回原位)。

六、11月份秋游地点将由大班决定,并且需要家长志愿者。

七、园长向各位理事颁发聘书。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五

一、时间:二0xx年五月二十一日 下午二时

二、地点:xx区大渡河路251号 长风壹号会馆

三、出席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参观会所,欣赏会馆当代著名书画艺术家作品;

二)上海中医学会健康讲座;

三)宣读晋江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吴振南、吴金贞商会副会长的决定,授牌;

四)会务工作总结;

五)增选各镇副秘书长一名;

六)建立商会法律服务团;

七)汇报筹备上海泉州商会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年会召开时间,组团参加世晋总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等)。

会议由秘书处王水涵主持。

会议开始前请上海中医学会资深讲师胡凡进行健康讲座一小时,讲座内容实用方法易懂,受到大家欢迎。会议开始由洪建设会长宣读晋江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吴振南、吴金贞上海晋江商会副会长的决定并授牌。会议接着由秘书处蔡尔海汇报商会会务工作。由商会法律顾问陈永水高级律师汇报建立在沪乡亲律师组成的商会法律服务团的意见。由上海泉州商会筹备组成员王水涵汇报筹备上海泉州商会的情况。会议着重讨论增选各镇一名副秘书长;年会召开时间;组团参加世晋总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等重要事项。会议气氛热烈,发言踊跃,经过充分讨论取得以下共识:

一、会议充分肯定第一届二次理事会召开以来,商会开展的工作。商会网站开通,筹备上海晋江大厦都取得可喜的进展。

二、同意成立由在沪乡亲律师组成的商会法律服务团,积极利用自己的律师资源是商会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大家共同扶持,现在每周五下午法律服务团到商会值班,有事请找商会法律服务团。

三、增选各镇副秘书长一名是商会的一项制度建设。各镇副秘书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各镇理事会成员工作,发展本镇会员,组织会员活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需求。磁灶镇由磁灶理事会成员吴振南、吴金贞、吴海南、吴文水、吴荣茂等人协商已推荐吴跃飞为副秘书长。其他各镇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表示酝酿、尽快推选合适的人选,请秘书处抓紧联络落实名单。会议认为共同努力物色一个商会秘书长是当务之急。

四、会议认为年会召开日期还是以成立大会8月16日为正式日子。请秘书处按此安排x1年年会各项准备工作。

五、会议同意组织庆贺团参加世晋总7月24日至26日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请秘书处抓紧落实提出方案,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六、银行贷款,相关银行提出有贷款意愿的会员可以三至五家联保提出申请通过秘书处联系银行给予各种不同额度的贷款优惠,贷款利息不上浮。

七、会议动员商会会员积极踊跃参加正在筹建的上海泉州商会。

会议结束后吴振南、吴金贞副会长,新当选的副秘书长吴跃飞陪同理事会成员参观长风壹号会馆,认为会馆品味高,是普陀区的一张名片,也是上海晋江商会的一张名片。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感谢长风壹号馆董事长吴振南副会长、吴金贞副会长的周到安排和盛情接待。蔡宁瑞理事精心设计的“福”字电脑绣赠送给吴振南副会长,表达了理事会成员的共同心意。预祝长风壹号馆“福满会馆”。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六

:南昌市崛美行动公益发展中心第一届一次理事会会议。

:201x年9月20日

:南昌市崛美行动公益发展中心办公室

1、 第一次会议召开后的主要工作进展;

2、 制定201x年工作计划;

3、 审议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4、 决定工作人员薪酬和编制配备;

5、 讨论机构重点项目;

6、 讨论关爱空巢老人活动的募集资金与预算;

7、 审议机构2019年度收支预算;

8、 讨论机构运作所需的进一步支持。

:稂文娟

会议审议通过了《20x年关爱空巢老人计划》,审议通过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秘书处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招募计划,明确了重点项目的立项。

一、 前期工作。

1、落实机构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细则;

2、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

3、组织实施年度两次培训。设计能力培训和文案能力培训。

二、 秘书处有关人员和薪酬安排。机构会启动初期头绪繁多,工作量大,会议认为秘书处首先要增加人员,要招募热心、有服务精神并且有专业素质的人员。为符合机构相关管理规定,常务理事会决定将秘书处管理人员的部分薪酬由理事会中的捐赠者支付,这部分支付金额也计入该理事的捐赠贡献中。

三、 建构机构网站。用于发布重要新闻,及日后工作进展、最新活动等。做到让所有募集的资金透明化。

四、 会议审议通过秘书处起草的6项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即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细则》、《薪酬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接受捐赠管理办法》。

五、 下一次理事会安排。会议决定,第二次理事会议拟于12月召开。

特此纪要。

精选理事申请书(精)七

在章程内,除非上下文另作要求,

“发起单位”系指北京大学;

“合作单位”系指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协同单位”系指以上定义的发起单位和合作单位;

“支持单位”系指中心正式成立后,申请加入中心合作计划的机构;

“中心”系指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

“京津冀”系指北京、天津和河北行政边界内的区域。

1、建立和名称

根据党中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建立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团队,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战略之京津冀协同发展,由北京大学发起,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于2015年9月16日在北京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该机构的中文全名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innovation consortium for jing-jin-ji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英文简称为icjcd)。

2、机构性质

中心是以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发展为主要导向,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跨学科、跨院校的学术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下,由合作各方共同举办的、具有独立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协同创新机构。中心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中心的行政管理隶属于北京大学,由北京大学管辖。

1、使命

以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为导向,结合世界学术前沿,开展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探索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成为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区域科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发展智库。

2、目标

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为:

构建区域发展综合研究的学科体系和研究能力,开展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实效性的区域发展研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提高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决策质量;

推进跨机构学术研究联合体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创新能力要素的有效流动,提高高校创新能力与效率,加快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

重视人才培养,在创新的学术构架和问题导向研究环境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京津冀区域可持续发展输送人才。

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支持平台,实现信息在利益攸关者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支持科学决策;

通过开展国内和国际区域发展合作研究,增强与国内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

3、 职能

为了实现中心的目标,中心具 有以下主要职能:

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活动,其领域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 世界城市群发展、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区域共同市场与自贸区建设、区域治理与社会政策、区域生态文明、以及区域大数据研究与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及其他利益攸关者的需要,开展政策咨询、区域发展规划和关键产品的研发工作;

设置和执行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学历教育项目和委托培训等非学历培训计划,建立企业和政府机构博士后流动站等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数据平台,并提供数据和信息共享服务;

在区域协同发展涉及的领域,举办地区和国际研讨会、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

通过互联网络、出版物等传媒形式,收集和传播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的信息、知识以及研究成果;

鼓励京津冀协同发展各利益攸关者和有兴趣的个人和社会团体之间增进交流,加强信息、知识和经验共享。

1、协同单位的权利

协同单位的权利包括:

协同单位的权利和地位平等,中心在发起单位常设秘书处,在核心协同单位设立秘书联络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参与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协同单位推荐本机构代表参加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参与中心的决策和管理过程;

参与合作研究:根据中心目标及任务,协同单位根据本机构的专业特长,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中心合作团队,参与中心合作项目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并根据中心学科规划,设置专题合作研究平台;

共享中心资源:协同单位,通过中心组织构架,共享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教育培养资源,包括信息互联互通、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联合组织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其他资源。

2、协同单位的义务

协同单位的义务包括:

协同单位负有为中心人员互聘、人才联合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及相应物质保障的义务;

协同单位负有根据中心理事会确定的人事管理政策要求,对参与中心工作的专业和管理人员,保证其原有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认可在中心工作的绩效和绩效考核结果;

协同单位应为中心提供充足的办公用房(包括互聘教授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管理等服务。

1、组成及其任期

中心设置理事会,作为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由不多于11名成员组成,每三年换届一次,可以连任,其成员包括:

发起单位北京大学主管领导一名;

合作单位主管领导各一名;

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和地方主管政府机构代表;

中国其他高等院校和智囊机构的代表;

为中心提供大量捐助,并由理事会决定赋予其席位的其他人士;

中心主任作为理事会当然成员,但没有表决权。

2、职责

理事会的职责为:

审批中心的章程;

审批中心的发展策略、运作模式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各协同单位间的工作;

审批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包括人员编制、基本建设和运行经费等;

审议中心主任联席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签发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人事、财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办法等;

召集其他旨在为中心增加筹资和扩大项目活动范围的重要咨询会议;

审议加入中心的支持机构申请;

任免中心联席会主要负责人;

任命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其负责人。

3、开会与程序

理事会应根据本章程,通过其议事规则。第一次理事会由发起机构和核心协同机构协商召开。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理事会主席本人提议,或在超过半数理事会成员的要求下,主席可以召集特别会议。

1、组成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由协同单位分别推荐,中心理事会选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其人选可从下述机构产生:

协同单位代表;

其他国内和国际学术团体代表;

政府有关部门代表;

主任由理事会推荐并任命。

2、职责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为:

审议中心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审议学科设立、专业设置、中心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计划;

审议各类科研课题和培训项目;

对协同单位互聘师资及外聘师资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价;

协调国内外学术合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其他须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3、会议

学术委员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也可采取通讯方式议决有关事项。学术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中心最高行政执行权力由主任联席会承担,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任期三年,不得连任。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副主任中产生一名后任主任,在主任届满到期前两年任命。主任联席会成员由协同机构推荐,理事会任命。主任联席会职责为: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主持中心日常工作;

拟定须经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文件;

代表或者委托代表,代表中心对外联系;

其他须由主任联席会宏观统筹的事项和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中心秘书处由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副秘书长和若干名副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组成。秘书处官员由主任联席会提名,报理事会批准后任命。秘书长的职责为:

根据主任联席会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中心日常营运和管理;

提出中心的工作计划草案,并提交主任联席会审议;

编写提交理事会的中心工作报告;

向主任联席会提交有利于中心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议;

就中心采用的技术、财务和行政管理工具与系统以及标识和标准格式等做出决定;

介绍和宣传与中心有关的`所有信息;

与和中心有关的合作伙伴开展交流;

制定中心的内部规章,经主任联席会报理事会批准。

1、办公场所

中心秘书处设在北京市北京大学内。

2、资金收入

中心的资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协同机构的分担经费;

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拨款;

中心承担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政策咨询等活动获取的专项经费;

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捐款和遗赠。

3、财务管理

中心的财务管理纳入北京大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财务管理操作规则按照理事会批准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对本章程的修订需由3名(含)以上的理事会成员提议,并在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以简单多数作出的决定予以修订。

当中心的宗旨已经实现或中心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由协同单位协商同意,可以撤消中心。

本章程由2015年9月16日于中国北京召开的中心首届理事会通过,它应于会议闭幕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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