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 专利复审恢复权利请求期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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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诉被申请人婚姻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撤回诉讼。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贵院起诉_______________婚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现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和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因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撤回诉讼,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最新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民营企业经理,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对于申请人与__________经贸公司货物购销合同纠纷已向你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你会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仲裁活动,行使权利,特向你会申请推迟本案开庭审理时间。

此致

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份

最新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三

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最新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四

尊敬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党委政府:

我云岭村云岭小学,位于云岭街的西南大山脉,祥龙顺行的血柏树梁子下。三面环山(环山。凤凰展翅山。献山包),两面环水(左有海子。右有水井湾)。镇雄外八景之一的《梅坳流云》的梅子坳旁,新学校正在修建中,地处高寒山区,距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约10公里。

云南学校的办学历史悠久,早在解放前的20xx年以前就有几处私塾学校,国家设立的一至四年级保国民小学,20xx年升级为云岭中心小学,来校就读的学生有云岭。仕里。雨萨。妥泥。茶坝。仁厚等地,当时云岭高小毕业生升入初中,有进入镇雄中学,毕节红毅中学,四川叙永中学的优秀生,学校还有响亮云岭学校校歌。

解放后,自20xx年开办一至四年级初小,20xx年办成一至六年级完小,20xx年开办云岭附设初中截止20xx年初中迁致果珠中学,云岭附设初中的三十七年中,云岭学校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外乡镇和县城都有很多学生来云岭附中就读,每年云岭附设初中都有三十多名学生进入高中和中专。学校很多教师被评为教育先进工作者,还有全国国家级的优秀教师,云岭初中的教育质量连续几年名列全县第一,深得各界人士的好评,同时也为我村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我村现有农户2260多户,人口11000多人,其中小学生20xx余人,每年小升初200多人,20xx年自初中迁入果珠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每个学生的家庭负担加重,以致缀学学生逐年增多,导致流入社会,外出打工的学生达200余人。根据这一实际,请求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恢复云岭附设初中,这是云岭全村人民的一大心愿,恳求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审批为盼,全村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xx乡云岭村委会

xx村全体村民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最新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申请书通用五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违法。

2、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__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_]字第030__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__年,舒城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舒城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__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舒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__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__年9月29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__—20__),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舒城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__】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日期:

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__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__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__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1、证据不足。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

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__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

负责人:

被申请人:

负责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__号关于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__号关于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__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__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__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__年10月8日上午__受伤当时,__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__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__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__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__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__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__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__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__操作旋切机,__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__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__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__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__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__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__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__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__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__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县__中板厂

20__年x月__日

个人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书篇4

申请人:_

被申请人:_

申请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备拆迁裁决必备的前提条件——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这说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制定的依据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据此,裁决程序的适用,其前提条件也必须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申请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体土地上的,因而,其拆迁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其裁决,亦不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被申请人不具备裁决的主体资格——不是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第三裁决缺少法定的依据——《评估报告》和《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补偿标准不合理。

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意见》,所谓的补偿,就只能是被申请人杜撰的结果。

第四剥夺了申请人的补偿选择权。

第五裁决的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而被申请人没有依职权组织听证,程序违法,理应予以纠正。

2、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中止裁决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裁决的依据,是《房屋拆迁许可证》合法,而《房屋拆迁许可证》合法的依据是核发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合法,此前,申请人已经就西安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现在,该案尚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依据“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应该中止裁决的规定,被申请人应中止裁决。

综上所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申请人特提出以上复议请求,请贵厅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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