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 办理摩托车过户委托书怎么写(7篇)

  • 上传日期:2023-01-11 10: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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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一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

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

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

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

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

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

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摩托车,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摩托车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摩托车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摩托车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摩托车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摩托车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摩托车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摩托车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三

20xx年5月17日,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从卖方 江瞩远 购得铃木雪雕250(wj250gy)越野摩托车一辆。

发动机号(172fmm08000933),车架号(lwmjcnlax91000007), 车牌号(京a60116),车身颜色为绿色,贴铃木车花。

此车不是盗抢车辆,自20xx年5月17日前出现任何问题与__________________无关。

购车“铃木雪雕250(wj250gy)越野摩托车”全款为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

正式过户完成前(20xx年5月17日),购车全款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交由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暂时保管。

由 江瞩远 正式过户到__________________完毕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将购车全款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交付江瞩远,江瞩远将其余证件交与_________________,结束买卖交易。

注:交易完成后,双方分别在协议上签署“购车款已付清”、“摩托车已过户完毕”字样。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四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见证人(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转让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就 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自己的( )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码:鲁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壹辆转让给乙方。

二 转让价格为 人民币 乙方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给甲方 。

三 甲方将该车交付给乙方之时随同该车行驶证,钥匙一并交给乙方。

四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对整车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车况良好已由乙方认可

五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风险转让至乙方。该车以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 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所发生交通意外及违法活动,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 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等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还车辆及车款。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签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五

二手精品车转让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色

次选颜色:____色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______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六

1.关于车速控制的问题。

1.骑行摩托车大部分事故都是因为车速控制不好车速过快,哪么问题就来啦,是不是车速快就一定会出事故呢?我个人认为不完全是这样,安全事故有很多种原因,快只是一方面,另外就跟驾驶经验,良好的驾驶习惯,良好的安全意识等等很多原因有关。1.路况。骑车要根据路况选择合适的车速。山路坡多,弯急,路窄,视野不宽,视线受阻,我们车速一般不应超过70/公里每小时,大于70公里安全系数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率急剧上升。烂泥路,烂泥路的主要危险性主要在于轮胎的侧滑,和车身的整体摇摆,过烂泥路一般情况下,车速应当控制在20公里每小时左右,小踏板,滑胎趴赛应该更慢(因为这些车型更容易侧滑甩车) 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的车速没有固定的要求,因为普通工路不安全系数太多,诸如,路口多,行人多,路况交杂,占道抢道,无视交通规则等等不一一列举。而且这还要受个人车辆的性能,排量,刹车,配置,安全系数综合判定,一般来讲车速不宜过百,大部分情况下以50-80速度巡航最好,车速越快,危险性越大,正所谓十次车祸九次快,就是指这样的道路讲的。

2.良好的交通习惯的养成

1.良好的交通习惯,遵守交通规则是安全行车的重中之重。一般情况下不要闯红灯,闯红灯的危害很大的,一旦出啦车祸,自己受伤不说,你还是全责。另一个危险性极大的行为不亚于闯红灯,抢绿灯,按照我国人民的素质来讲,抢绿灯是大家的最爱,在绿灯结束的瞬间许多无视交通规则的人和赶时间的会加速通过,无疑这时候车祸的几率倍增,危险性大大提高。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交规需要遵守,建议大家学习一下汽车驾驶学校的教材或者下载一个驾考宝典,认真学习大有好处。

3.会车超车

我们骑摩托车的,一定要减少左侧逆行的次数,会车的时候一定要靠右行驶,遇到逆行的可以闪远光灯提醒,必要的时候打转向灯提醒你选择的方向,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主动避让,。(老人小孩除外)。夜间会车一定得打会车信号灯,关闭远光灯,因为摩托车灯经过改造的灯光都很亮,光束照射的很高,正好照到小车司机的眼睛,对眼部形成刺激,容易形成视觉判断失误,出现危险,这样就容易撞到摩托车,千万谨防。(老人小孩除外)超车一定要左侧超车,尽量不选择右侧超车,右侧超车的时候一定要鸣笛提醒,确定前方司机知道你要超车的信息后在加速通过。超车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摩托车的排量大致判断能否超过,超车时间应在5秒超过,大于5秒,危险性增加,建议就不要超啦!另外切记不要强行超车,或者超怄气车,如果前方大车小轿车不让你超,你最好不要抢超,之好让它先走了。如果在路上遇到大货车或者渣土砂石者,能通过则加速通过,不能通过就离它远远的,千万不要和他并行,以免意外发生,(沙土车翻车活埋其他车辆的事件新闻报道率见不鲜)

4. 正常骑行安全

正常骑行情况下,千万不要急转弯,一个急转弯,后面紧跟的车刹车不及,你可能就没命啦!实在要转弯,需要先减速至安全速度,左右观察无行人车辆靠的太近,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转也不迟。也不要随意变换车道,不要压线,更不能在马路上正常行驶时为啦展示自己的技艺而压弯,大撒把,这样的话,你离鬼门关就近了一步。 请各位记住摩托车是机动车,它的行车线是内侧靠右机动车道,不是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时应当离非机动车道有15米左右的距离,不要太靠右行驶,那样的话一旦从旁边小路或者岔路口冲出车辆,你会因躲闪不及而发生意外。如果路边标示有路口或者岔路时应当减速行驶。无特殊情况不要急刹车,急刹车对刹车系统,轮胎,减震器,损害不小,也容易因后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路遇儿童驾车,老人驾车,妇女驾车,一定要减速,小心,避让,(一定要牢记这三点)因为这三类人群是危险群体,还是少跟他们一般见识为上,要不然后悔的会是你!骑摩托车是观景利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遇见什么美女呀,绝妙的景观呀!什么稀罕的物件呀,人群集聚的突发事件呀,建议大家不要回头,或者左顾右盼,实在要看可以停车看,一边看一边行车危险性你懂得,一旦出事,你就会成为被人看的焦点。公路停车要选择靠右边的宽阔地带,前后有效视线不小于50米,夜间要开双闪,或者泊车灯,不要选择水边,悬崖边,道路急转弯时,公路路坑边停车,那样最不安全,因为摩托车失去了安全的屏障,有突发情况易躲闪空间减小。

5. 摩托车性能对安全行驶的作用

良好的车辆性能和保养措施是安全行车的基础,平时一定要注意对爱车的维修保养保证最佳状态。安全行车的灵魂是刹车系统。

如何写摩托车过户手续申请书范文简短七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

(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

(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摩托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保险摩托车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以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三)摩托车损失保险的施救费用在保险摩托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摩托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保险摩托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适用50元的绝对免赔。

第二十九条保险摩托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当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摩托车损失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或保险摩托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摩托车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九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条在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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