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防检查报告范文(通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3:43:12 |
  • ZTFB |
  • 12页

报告的写作需要有逻辑性和条理性,能够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推理过程。在报告中,我们可以借助图表、表格和图片等形式来展示数据和结果,增加可读性和直观性。每篇报告范文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价值,希望大家能从中获得启发和灵感。

消防检查报告篇一

201x年2月7日早晨,我安全生产装备部安全员张志华在公司餐厅为大家开展了一场生动的安全知识及消防技能培训。参加此次培训活动的有我公司设备动力车间和洗煤车间全体员工。

培训中,张志华向大家细致讲解了各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安全知识,介绍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原理及使用、逃生和急救知识、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作方法等。

此次消防安全培训用时150分钟,采用了结合多媒体讲授的方式,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为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消防检查报告篇二

《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部决定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第二款修改为:“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将第二款修改为:“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八、将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将第二款修改为:“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对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十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合并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修改为: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十四、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消防检查报告篇三

社会单位是一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对象。自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的工作部署后,通过一年多来的贯彻实施,着力解决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但随着社会转型、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导致了一些社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xx市的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在安全管理上一时还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制度的要求,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果公安消防部门不及时有效地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多发的火灾事故必然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本人通过对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设施少而旧,有的存在“先天不足”。

许多社会单位在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施审核和验收,出现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很多社会单位目前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资金少、规模小,机器设备多陈旧落后,机械性能差,运行故障多。同时,其消防器材和设施也比较缺乏,难以满足火灾预防、扑救的需要。

(二)经营业主消防法制意识淡薄。许多经营业主缺乏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从企业开办初期,就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于不顾,在消防设施上舍不得花钱,消防安全管理上舍不得出人,员工安全教育上舍不得腾出时间,生产工艺不成熟,机器设备简陋,消防安全管理不正规,甚至失控,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社会单位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度、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是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多半落空。

(四)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缺乏。

社会单位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不高。社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没有进行必须的上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对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易燃易爆设备操作人员,没有按照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实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五)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少,难以监督到位。

当前除少数社会单位挂靠在某个行业系统之外,大多数是无主管单位。某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过程中,对社会单位的申办、开业等一味降低门槛,单方面承诺为投资方代办的各种手续,许多单位厂房建造后连规划许可证都办不到,更谈不上消防,客观上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漏管失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为单位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看,社会化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当地消防部门的督促下,总体上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由于单位人员长时期的惯性思维认识及消防工作与单位经济效益在表层上的冲突,使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清,主体意识不强。

在公安部61号令实施以前,消防部门几乎成为辖区单位的专职管理机构,对各单位自身应该抓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等消防工作大包大揽,长时期在社会上普遍形成了消防安全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61号令颁布以后,消防部门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行了以强输硬灌方式为主的宣传与教育,几年下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并未真正形成,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只挂名不问事,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闻不问,有的甚至只是为应付消防部门抽查而搞形式主义,并未形成真正的`消防工作主体意识。

(二)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

位由于只考虑眼前的经济效益,而不注重长远的安全打算,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违章行为查处等经常性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几乎无从落实,即使在消防部门的监督下消除了火灾隐患,很快又会出现新的火灾隐患,甚至出现隐患“回潮”。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逐渐弱化。

一些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后,单位职工随着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工程的实施,以及单位经营机制上的变化,人为地将消防工作挤出圈外,尤其在精简人员过程中,为了减少劳动付出,原来一些上规模的企业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变成了兼职人员,有的甚至改变消防组织的归属,使得其原有的利益减少,容易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导致一些单位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明显弱化,造成了这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效率大不如前。如xx长广集团公司由国仍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后,将企业原有的专职消防队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归由长广公安分局管理,造成了长广集团公司厂房等实际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积极性大大下降。

(四)内部管理混乱,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单位负责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脑子里根本没有消防安全工作这根弦。主要体现在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造成单位内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违章行为查处等经常性工作无从落实,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消防业务素质低下、消防自我约束管理意识淡薄。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受人员流动频繁、对消防安全知识接受能力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放松了对新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或安全教育走过场,因而一些单位员工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消防安全教育,违章作业、不会使用移动灭火器、不熟悉场所基本情况、不知如何报警等现象时有发生。

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但关系到消防部门日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关系到单位自身的经济发展。从落实61号令的要求上看,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需要各单位从自身上不断提高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消防部门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依法督促各单位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单位自身加强和改进消防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基础。

在开展消防管理事务的过程中,首先要有具体的组织机构以及附设在机构内的人,才能使单位自身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职责的落实成为可能。在对xx几家大型单位如:xx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xx市星火服装有限公司、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师范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的调研过程中,都能成立比较规范的组织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下还普遍设有保卫处(科)等消防管理归口职能部门,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其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比那些组织机构不完善的单位要好得多。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方面,对于一些规模大、人员多、岗位复杂的单位,应当考虑设立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设相应人数的专职管理人员;对于一些中等规模的单位,在人员、物资不是很分散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立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一些面积不大,人员、物资不多但又属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可以考虑设立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与此同时,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应当成立具有一定人员数量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隶属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员的管理,确保单位在应急状态下的统一指挥、协调。

2、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前提。

一个单位要形成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意识,首先要形成单位各级人员对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意识。因此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单位内部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规范开展消防管理的重要前提。建立层层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增强单位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的有效办法。如长兴华能电厂等一些自身消防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普遍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队等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各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并规定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就消防安全问题直接向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负责,分厂(部)安全员向其经理或厂长负责,基本形成了树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因此,单位明确自身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入手,彻底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单位各阶层、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3、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保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考评细则是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各岗位遵守消防管理规则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无论是对员工遵章守法还是专(兼)职部门进行消防管理绩效考评都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平台,为单位自身规范开展消防管理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长兴华能电厂在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方面将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防火检查、保持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百分制标准),并明确了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即厂保卫处每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分别视情节扣1.5分、2分、4分,发生火灾事故每起扣20分等实施细则,实行每季度一次的考核,日常抽查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范畴,并形成了制度。该厂对于季度考核不足60分的车间、部门,其专职安全员、分管安全领导及正职领导分别予以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这一措施使华能电厂全体员工都增强了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也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了参照标准。因此,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加强单位管理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评细则时,首先应当认清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然后逐一分解、细化,直至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的人;其次要区分岗位和工种,确定一定数量的基金为奖惩标准,使得所有员工都注意消防安全管理的平时养成,促成单位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机制的不断完善。

4、落实消防管理奖惩规定是关键。

制度的成效体现在落实,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了消防安全考评细则后,落实消防管理规定就成为关键,否则制度就将成为空文。只有单位自身通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严格落实已定的奖惩规定,才能有效地督促各岗位人尽其责,形成单位人人遵守消防管理的大好局面。奖优罚劣是千古不变的硬道理,在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同样如此。同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也是考评细则的生命力所在,是消防安全工作好坏体现的关键环节。单位在落实消防管理奖惩方面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月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时一并予以严格实施,兑现奖优罚劣措施,切实有效地激发员工主动参与消防管理、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积极性。

(二)消防部门改进和加强社会单位管理的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约定检查的内容、时间、检查的方法、参加检查人员等,确保被检查单位的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同时又可以达到被检查单位未检先改、不检自纠的效果,缩短监督人员在联络、沟通、寻访有关人员及设施测试中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事先通知单位后,单位内部已做好应对检查的措施,伪装隐瞒存在火灾隐患,一些日常管理资料失真等,使监督人员发现问题的真实性受到一定限制,这就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在工作中具体把握提前通知的时间,通过适当控制时间差来防范问题失真现象。二是要加强检查的针对性。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前,熟悉被检查单位的有关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储存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及火灾危险性,相关场所的防火、灭火的基本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在头脑中有初步、大约的轮廓;开展检查时,要能抓住重点,切中要点,有效防止外行检查内行的现象;开展检查后要善于及时总结归纳经验。防火监督人员开展针对性检查要注意克服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思想,对业务的学习要有系统性和全面性,消除以偏概全,防止断章取义。

三是提出整改措施要合理。消防部门及检查人员在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前的准备性工作时,要根据以往所掌握的情况,预见被检查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根据问题预先提出解决办法或思路。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还要制定初步应对方案、防范措施。这样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的过程中,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耐心分析,并有针对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一方面寓宣传于检查之中,有利于增强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使被检查单位能心悦诚服,接受整改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抽查制度,注意避免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严格依法实施处理措施。在对重点单位监督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果发现有存在侥幸心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久拖不改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收集证据,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存在经常性“回潮”的,一经发现,要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予以重罚。在处罚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政府部门的影响,协调好关系,增大处罚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还要善于扩大宣传力度,以媒体曝光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宣传或公示,体现消防执法权威,起到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

消防检查报告篇四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消防检查报告篇五

我处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下,针对检查重点内容,积极对大厦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具体如下:。

1、对大厦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给予采取措施,如有x个灭火器压力不够,已及时加压。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广泛收集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能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扑救初期火灾。

3、在大厦原有的部分消防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大楼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大楼疏散方案及消防演习方案等。

另:部分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还待修复。如消防报警系统故障,我处于x月x日上报业委会(报告附后);部分闭门器损坏;部分防火门破损。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受多方因素制约,还有部分工作无法开展,如消防主机故障及人力不够,无法进行消防演练等。希望公司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大厦消防安全进行督查,促使我们找出不足之处,更好地迎接此次安全大检查,确保大厦住户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消防检查报告篇六

20xx年11月23日,我司接到园区办《关于加强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后,对照自查项目,技安部立即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1、建立了各项安全参禅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员工进行了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齐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佩戴标识上岗;

4、消防设施及器材配备齐全有效,员工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熟悉报警程序及要求;

5、库区内消防通道畅通,应急照明有效;

6、员工宿舍没有使用违禁电器,不存在私拉电线电源现象。

7、液化气罐均有检测证明,连接胶管无老化漏气问题;

8、自备锅炉经过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各项检查记录齐全;

9、公司内无焚烧废弃物料和树叶现象;

10、公司内设有固定吸烟室,无流动吸烟现象。

消防检查报告篇七

项目部1月3日上午召开了项目部会议,根据市安监总站对在建工程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项目经理陈总在会议上布置及组织人员检查,检查人员有陈经理、王总、孙工、宋工、易德金、王佳杰等对2标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消防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现我2标地块的所有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梯、井架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了设备的垂直度,各部位的联接性完好可靠性,电线电缆的安全符合要求。各类特种操作人员证件齐全,并有记录。做好节日期间设备的封存工作。

二查:施工现场安全。

1、本工程10#楼外脚手架拆除,11#楼外脚手架拆除,拆除时都有现场安全员负责监控,拉设警戒线,并有拆除前安全交底记录。

2、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边。洞空进行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整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证件有效期等均有记录。

3、施工用电:总电箱、分配电箱、工作电箱、查了电线电缆、控制闸刀、用电设备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一机一闸要求。现场照明可靠、并有每日巡视记录。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消防器具充足有效。

三查:现场防火布置。

1、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路运行正常,无乱接电线,电器现象。

2、氧气乙烷按要求分开存放、防火警示牌。灭火器数量基本配足。

3、消防管道按要求设置。并有专人负责,24小时巡逻值班,确保现场安全。

4、现场木材堆放处已增加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有警示标牌。

5、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施工动火必须报项目部,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取暖。

四查:生活区和办公区域:

1、办公室电器设备、电线电缆开关进行了检查、不符合标准的进行了更换、并张贴了合理使用电器的规定。2、对职工宿舍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照明用电线路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灭火器具合格有效。

3、食堂卫生符合要求、并定期检查,食堂留样菜等记录均有。

五、生活、办公区、施工区、保卫;

1、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增加了夜班巡逻人员、现场、生活区有专人负责。

2、项目部人员将不定期对现场、宿舍的安全、消防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项目部成立了安全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施工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负责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编辑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总之,通过本次大检查发现了项目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使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项目部将继续严抓安全、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消防检查报告篇八

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为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我校后勤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地进行,特向学校总务处递交《消防器材安全检查责任保证书》。

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负责的校舍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予以报告。

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校舍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回报,杜绝一切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1、检查灭火器压力表示数,要做好记载,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2、检查消火栓管道、消防喷枪、警报击碎玻璃存在情况、外玻璃好坏情况。

3、检查吸顶灯好坏。

4、检查路灯开关。

5、检查楼梯上下踏步镶边铜条好坏。

6、每周一上午集中检查负责区域的消防设施,于周一及时交送总务处(学校开例会之日于当晚会场上交,不开会之日于当日下午送交)。总务处于周一上午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抽查,若发现各层次消防安全员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平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本责任保证书经责任人签字后生效,总务处、责任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消防检查报告篇九

按您办部署,我校立即组织人员对校园的专用教室、教室、办公室、门卫室、宿舍楼等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1、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和乱拉电源线的教师,给予警告并及时处理。

2、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这次检查结果,总的状况来看是比较令人满意的,没有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发现一些部门、办公室不遵守要求,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对于存在问题的安全职责人提出批评和立即整改要求。

1、校园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每楼层按标准配置了2个灭火器,并在有效期内,无损坏和不可用现象。

2、校园制定了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了消防演练。

3、部分电路老化,安装不规范。

消防检查报告篇十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全市民政部门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攀枝花市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确定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系统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作为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有工作安排,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年底有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了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凡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三是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每年两次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局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及时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提出要求,积极支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四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管理规章、处置程序、宣传教育、奖惩考核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安全生产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情况通报,组织收看了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利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的通知》,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针对我市发生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学习,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对照检查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抓好预防和整改。通过学习教育,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全体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按照市安委会和省民政厅的有关部署,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属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业务处(室)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农村敬老院、殡仪祭祀场所、军休军供保障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风险等级评估,探索建立分级监管监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按期实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在农村敬老院等民政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和整改。为认真吸取外地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市旱季期间火灾形势的稳定,我局多次向区县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和各单位积极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增添措施,清除消防隐患。各单位办公场所及车辆及时更换了老化和使(来源中国人才网)用后的消防器械,同时加大对出租房屋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二是在旱季、汛期和重大节日前都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机关、市殡仪馆、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供站等重点防火单位和要害部门增加值班人员,实行重点监控。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局机关从20xx年起聘请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军供站、市殡仪馆等单位也聘请了专门人员负责护楼守院和值夜班。

20xx年,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防止了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狠抓落实,严防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攀枝花作出新贡献。

消防检查报告篇十一

消防安全工作一直是我校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我校根据区教体局22010年12月3日消防安全暨冬季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排除一切安全隐患;通过师生齐抓共管,营造了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现就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校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线,建立和健全了以校长王昌元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杜才宝为副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层层管理。为更好地发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我校坚持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全面展开校园消防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我校建立了一整套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门卫值班制度》、《节假日行政教师值班制度》、《安全四防制度》、各专用教室安全保护制度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达到规范师生行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的目的。设立以班主任和年级组长为安全检查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处室责任人汇报;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轮流值日,定期检查,并记好值日记录。通过细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段,使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我校还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预案中明确了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并通过每学期一次的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校坚持校领导值班制。学校每天有2名领导带领各楼层值日教师值班,督促检查安全隐患,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加强消防检查与管理。消防安全是学校综治创安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校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确保楼梯通道畅通无阻,扶手完好。分管副校长直接担任信息报告员,保证信息上级及时准确。配置了灭火器4只,消防栓17只,并定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定期更换灭火器内干粉,保证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我校坚持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开学初、期中和期末放学前,都对学校的每一栋房屋逐室清查,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学校重点部位,如多媒体机房、图书室等部位,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从人抓起、严格清查管理,排除隐患,杜绝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我校无食堂,校园内无商店,无学生宿舍,无教师宿舍和公寓,对学生不提供饮用水,做到校内无火源。结合今年暑假的校安工程,我校对校内用电的电线和用电设备进行了彻底地更换。同时考虑用电量剧增的实际情况,供电公司对我校用电进行了无偿的增容改造,保证学校用电不超负荷。我校需要重点防范的部位是两个微机房,最近我们改建了一个微机房,另一个微机房我们将加大巡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校根据学校教育的实际,建立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利用每天晨会和每周集会,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知识讲解和学习,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

二是广泛利用学校多媒体网络、校园电视台、校园宣传橱窗、教室黑板报、手抄报,以及教师的政治学习、学生的班会、队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方面的知识。按《消防法》的要求,教育全校师生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是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在提高师生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的同时,我校每学期都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消防灭火、紧急疏散、自救逃生等演练,切实增强了师生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消防队伍的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火灾的能力。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消防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在每学期初和每个单周周一都定时召开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工作会,会议人员包括全体行政人员、大队辅导员、各室负责人以及年级组长。会上共同讨论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研究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要求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中,我校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组织完善,齐抓共管,我校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宣城市第二小学。

二〇xx年十二月七日。

消防检查报告篇十二

几年来,省厅、总队高度重视对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专门针对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及相关待遇出台了政策规定,我支队依据《**省消防部队“十百千”人才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部队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技强警、人才强消”战略,采取从机制、制度上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管理的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塔建工作交流平台,先后有1名专业技术干部享受部局专业技术特殊岗位津贴,有1名专业技术干部被表彰为全省专家型人才,3名专业技术干部表彰为全省骨干型人才,1名专业技术干部被总队评为执法为民模范,曾有2名技术干部被部局、总队抽调参加学术著作的编审工作,应该说专业技术干部在消防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无论是地方院校生或是部队成长的技术干部,都不同程度存在业务素质不够高、创新理念不足等问题,有部分专业技术干部没能潜心钻研业务知识,不安心专业技术工作,认为搞专业技术没有前景、比行政干部待遇差距很大,愿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不多,到了一定时候往往想要转到行政岗位上。

目前专业技术干部比较关注、迫切希望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当前无论在防火、灭火岗位上的干部都是从事具体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不同于研究所的专业技术干部,面对繁重消防部队工作任务,专业技术干部静下心来撰写论文,搞科研成果的时间几乎没有。而对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考评,无论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还是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都须有理论研究项目和科技创新成果。有的专业技术干部认为在待遇上比行政干部差,而在这方面的要求又比行政干部高。建议对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考评理论成果上能否放宽要求,区别对待,特别对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和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中级专业技术干部不应作硬性要求。

(一)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干部作用的发挥有待加强。目前,部队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和一般参谋一样,以块块为主,从事同样的工作,履行同样的职责,未能充分发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攻坚克难作用,有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甚至产生无用武之地的思想。

2、专业技术骨干难以保留。消防部队技术含量高,但由于任职年限和编制岗位的限制,致使部分专业技术骨干到了一定年限无法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而退出现役,部分骨干难以保留。

3、专业技术干部奖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设立的专业技术干部奖项,只有公安部部级津贴和总队优秀专业技术津贴,奖项少、条件高、获奖难,技术干部工作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调动。

(二)加强新形势下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1、重视专业技术干部的发展。要树立尊重专业技术干部的理念,定期对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解决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尊重人才、发展人才、运用人才”的理念。

2、为专业技术干部的作用发挥塔建更多平台。在工作、生活上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排忧解难,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真正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上下功夫,在使用上注重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在知识、性格、能力等方面的特长。

3、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技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形成比综合素质,让群众公认,看工作的实绩的用人向导,在一些重要岗位大胆任命和使用专业技术干部。要善于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干部,为专业技术干部设立不同于其他行政干部的奖项,激发动力和积极性。

(三)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任期评审、职务任免、等级调整、奖励激励、转业复员等政策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1、目前的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特别是年度考评,一般都是流于形式的多,实际效用的少。建议:由省厅或总队开发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软件,运用网络化考评。

2、在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任免方面。根据干部任免调配规定: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正营职(含)以下干部,拟任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的,须具备任现行政职务等级满1年以上,其现行政职务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须3年以上。这对于同一时间调整技术等级和提任行政职务的技术和行政干部来说,技术干部明显不如行政干部,涉及了专业技术干部的切身利益。建议:对专业技术干部提任技术等级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时,调级的时间与任行政职务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任职时间,但任行政职务必须满1年。

3、在专业技术干部等级调。

成果可以作为提前晋职的条件。

4、在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复员方面。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到地方往往不承认专业技术职务,不享受行政职务待遇。为切实解决专业技术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专业技术干部工作积极性,建议:1、对于任技术9级三年以上或任技术8级的专业技术干部,因组织决定转业、复员,由本人申请可以套改行政副团职;2、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和任技术8级四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干部,在未达到任职最高年限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工作到退休;3、建议省厅向公安部反映,将消防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地方职称评定系列。

近年,通过省厅和总队的积极努力,我支队到目前为止已有4名专业技术干部到中科大和清华大学进行了半脱产的继续教育,有2名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已转业),2名在读。但由于消防部队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绝大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还缺少系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理论层次满足于一般化,业务水平不高。建议:

1、要把专业技术干部培训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对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把学分作为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形式上以集中学习培训为主,高级专业技术干部由公安部组织,每年应不少于20天,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由省厅组织,每年不少于7天,分批组织实施。在内容上高级专业技术干部以理论研讨和理论创新为主,专门组织到中国科技大学等院校进行学习;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主要以学习教育为主,结合消防部队主要以消防灭火救援、建筑监督审核、火灾原因调查等内容为主。

2、加强与科技部门的联系,利用社会资源,进行课题研究,搭建学术研究交流平台,提升专业技术干部的学术研究水平。

有关消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

消防检查报告篇十三

我公司是入驻开发区的中法合资企业,自企业入驻以来,得到了开发区领导和贵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扶助,生产经营工作顺利,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设置专门的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对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就在本月上旬,又组织了一次消防器材的专学题习培网训。

尽管如此,我们在消防防范工作中仍然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xx年7月23日,在贵单位来我公司例行消防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6处。

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当天晚上,连夜召开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会议,公司董事长提出要确保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生死存亡,更事关全体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不惜代价,彻底整改到位。会议决定在原有安全管理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成立以总经理xxx任组长,副总经理xxx、安全主任xxx任副组长,安全员xxx、各部门经理、各工段工段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到人。布置了各部门自查整改的时间和任务,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经理负责制,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不能存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切实维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会议明确了由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和各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相挂钩,对检查不达标的,坚决停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力执行。现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计划说明如下:

一、二车间某消防箱玻璃门盖缺失;。

二、三车间北侧楼道有杂物堆放;。

三、三车间某消防箱中消防水带缺失;。

四、三车间某应急灯不能正常点亮;。

五、配件仓库东出口有杂物堆放,挡住通道;。

六、消防水管路总阀被关闭。

一、立即派专人订购二车间某消防箱缺失的玻璃门盖;。

二、立即派专人清理三车间北侧楼道堆放的杂物,确保楼梯口畅通;。

三、立即派专人订购三车间某消防箱中缺失的消防水带;。

四、立即派专人更换三车间实效的应急灯;。

五、立即派专人清理配件仓库东出口堆放的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六、抓紧研究方案,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原有消防管路的改造,解决地下漏水的情况。

另外,针对以上安全隐患出现的根本原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工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问题,并决定由安全员每周巡查公司固定的消防器材和楼梯通道,确保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一、关闭消防水管路总阀的原因。

xx年5月,公司财务发现水费异常超高,经仔细排查,确定因开发区土地形成时间较短,地面沉降引起地下消防管路破裂所致。因为考虑到消防管路流量大,并且大量流水冲击可能导致地下水土流失,存在大面积沉降安全事故隐患,故公司决定临时关闭消防水管路总阀,待检查出破漏管路并修复后再常开消防水管路总阀。

二、地下消防水管路破裂的整改过程。

发现地下消防管路破裂问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5月份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并在5至7月份多次进行地面开挖,以期寻找到地下消防管路的具体破裂地点,但因地下管路情况不明,虽经多次努力,仍然不能找到具体漏点。考虑到情况特殊,公司领导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彻底解决问题。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进展情况。

决定采取地面明管重新布线的方案后,如何布线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公司车间分布较广,各车间相对独立,车辆进出频繁。加上施工队不熟悉具体的消防水管路安装要求,所以尚不能确定具体的改造方案。

尽管困难重重,但是公司领导坚定改造消防水管路的决心毫不动摇。目前,正在考虑请专业设计人员和消防部门会商,共同确定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并尽快实施,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一、通过这次对消防隐患的及时整改,坚定了隐患可改、隐患必改的信心。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有咬牙坚持之后才能获得成功。在本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之前,公司领导就已经将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列入了计划,但由于涉及面广,对某些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领会还总觉得不够扎实,导致计划没有及时付诸实施。消防隐患被发现后,公司全体员工迅速统一思想,树立信心,痛下决心,保障投入,确保彻底将隐患整改到位。通过这次隐患整改工作,不仅排除火险,更为我们公司加强消防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消防隐患暴露出我们在消防知识普及和日常检查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公司决定定期对所有消防栓和灭火器材认真检查,缺损的及时配置和更换,每周五由安全员检查、每月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互签责任状,并建有检查台帐,层层落实,做到道口通畅,警示牌醒目,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公司决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消防预案、三级消防预警及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确保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到人,提高公司综合消防防范能力。

三、隐患整改给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具体消防隐患的整改,公司全体员工抓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成就感也随之高涨,有信心、有决心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各类习惯性消防违章,确保长效管理,确保硬件过硬,软件不软,两者互为推动、互为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