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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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部精彩的电影,总结是对过去的片段进行回顾和思考。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列出要点,然后再进行整理和归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一

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有效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抗疫情、战洪灾,圆满完成光伏扶贫各项工作。

一、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疫情期间,县扶贫局会同县供电公司、运维单位积极开展线上运维工作,通过全国光伏扶贫监测系统、国网供电“用采”系统等智能系统平台,分析电站发电数据,查找故障原因,组织人员有序开展运维修复工作,确保疫情期间运维不间断。日常运维期间,依托县光伏运维中心19个运维班组210人运维人员,分区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由运维中心根据监测分析结果,统一下发运维工单,各运维班组立即到村到户到现场排查,消除故障。为全县光伏电站购买财产保险,最大程度降低电站因雨雪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损。

二、光伏电站确权及资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全县5856座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25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47个集中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工作,落实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登记工作,明晰光伏扶贫电站权利归属,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

三、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xx〕3号)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使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工作,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80%”用于公益岗位扶贫。20xx年1至12月,村级光伏收益共计用于公益岗位资金2660.97万元。

四、光伏电站收益打卡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来,完成5856户贫困户分户式光伏电站发电收益资金打卡到户1641.69万元,20xx年度贫困户光伏入股分红打卡到户12173户、3651.9万元,20xx年入股贫困户分红期满退还股金6254户、3127万元,20xx年度45mw光伏电站土地流转费拨付8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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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二

截至20xx年10月底,公司完成光伏扶贫电站并网79个,合计总容量45.58兆瓦。其中颍东区并网村级电站46个,并网容量30.00兆瓦,完成年度并网任务;颍上县并网村级电站21个,并网容量10.5兆瓦;阜南县并网村级电站12个,并网容量5.08兆瓦。

二、光伏扶贫电费结算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各单位按“光伏电站并网次月必须结算电费,电费必须发放到贫苦户手中“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电费结算工作,每月按时抄表、核算、向贫困户兑现电站发电收益。配合地方扶贫部门完成光伏扶贫补贴目录申报、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截至20xx年9月底,公司下属各县公司累计抄表上网电量4.54亿千瓦时,累计结算上网电费1.72亿元,结转财政补贴2.71亿元。其中20xx年度抄表上网电量2.48亿千瓦时,累计结算上网电费和财政补贴2.64亿元。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三

本系统为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电池板采用江苏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采用固德威,系统装机容量为5kw。经过隔离变压器后并入电网,最终实现将整个光伏并网系统接入电网系统。光伏并网型逆变器并网后与电网安全运行,所产生的电与电网电力是同频、同相,且具备抗孤岛等控制特殊情况的能力。

安装设计。

方阵支撑结构设计包括安装方式设计、方位角设计、支架倾角设计、阵列间距设计,以及支撑结构的基础、结构、零件的设计等内容。需根据总体技术要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太阳辐射资源、场地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进行。

安装方式设计。

大型的太阳电池方阵的安装主要有固定式和跟踪式两种。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安装。固定式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安装调试及管理维护都很方便。

固定式支架倾角的设计。

方阵安装倾角的最佳选择取决于诸多因素,如地理位置,全年太阳辐射分布,直接辐射与散射辐射比例,负载供电要求和特定的场地条件等,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方阵的最佳安装倾角可采用专业系统设计软件来确定,它是系统全年发电量最大时的倾角,根据项目所在地气象资料及实际情况,选择倾角为22º。

方阵支架方位角的设计。

一般情况下,太阳电池方阵面向正南安装。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四

1.争取补助资金。20xx-20xx年,我市宣州区、郎溪县、绩溪县、旌德县4县区共实施光伏扶贫项目169个,其中村级项目61个、户户联建项目5个、户用光伏扶贫项目103个。总装机容量4648.49千瓦。目前,已纳入国家财政补助目录的.项目62个4173.49千瓦,其中村级项目57个、户户联建项目5个;待纳入4个(总装机容量160千瓦)。20xx年6月,根据省统一安排,我委会同市扶贫局,及时上报未纳入补助目录的户用光伏项目103个315千瓦。

2.狠抓项目管护。制发《宣城市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4县区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办法,明确光伏扶贫项目日常管理责任及内容,实现项目常态化管理。同时指导4县区按照“信息化+专业化”运维理念,积极主动协调安徽尚特杰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落实光伏扶贫信息监测数据接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

3.规范收益分配。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照国家、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会同市扶贫局先后6次赴4县区,督促指导开展相关整改工作。针对不到位、不完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并印发工作提示单。

二、下步计划。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五

项目单位:魏县乾坤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魏县乾坤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成立于4月,公司位于魏县魏城镇魏都南大街魏丹胡同30号,注册资金12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及配件、光伏组件、递变器支架、交直流电缆、汇流箱、配电柜部件、购销。法定代表人:任朝印。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光伏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1.2.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背景我国的温室大棚面积世界第一,除了中小拱棚等简易设施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的建筑面积高达200多万公顷以上。温室就是充分利用太阳能的节能建筑。温室设计时的屋面倾角充分考虑了太阳入射角,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太阳光对温室进行加温,而且还要保证室内作物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太阳光的光热资源在温室的合理利用保证了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正常生产,也为北方冬季吃到新鲜的蔬菜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于光伏产业来说,如果能将这些透光屋面充分利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还可以利用温室本身作为光伏发电建筑基础。产生的电力资源可以直接提供给温室内的照明灯、补光灯、灌溉设备、植保设备等使用。还可以供给周围居民和农户生产和生活使用。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温室大棚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但大棚的“升温、保温”一直是困扰农户的关键问题。采用透光晶硅光伏组件与传统农业大棚相结合的方式创造的“光伏农业大棚”,不仅解决了这一问题,而且为国家倡导的绿能农业、节能减排提供了一种良好的解决方案。这种光伏大棚的开发,对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有重要作用。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多次提到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并提出在太阳能资源充足地区建设大规模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2)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晶硅太阳能电池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开发利用太阳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正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

“十三五”重点项目-光伏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凡是被纳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项目投资申报时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政府审批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流程:我们将根据不同的行业、专业、地区对项目申请报告的不同要求,编写符合要求的的项目申请报告。首先确定任务的方案和侧重点,根据不同的需要,提出不同的研究提纲、确定各部内容的深度要求,经与委托方协商后,组成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项目组,确定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察、搜集资料、尽职调查、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提交规范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们也配合项目单位完成发改委立项、核准、融资等后续深度服务。

1.1光伏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1光伏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1.1.2申报项目名称。

1.1.3光伏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

1.1.4光伏项目申报单位简介。

1.2光伏项目概况。

1.2.1光伏项目名称。

1.2.2光伏项目性质。

1.2.3光伏项目的建设背景。

1.2.4光伏项目建设地点。

1.2.5光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2.6原辅材料及用量。

1.2.7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

1.2.8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

1.2.9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2.10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

1.2.11光伏项目施工进度及招投标。

1.2.12光伏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2.1发展规划分析。

2.2产业政策分析。

2.3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3.1资源开发方案。

3.2资源利用方案。

3.3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

4.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4.1.1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指导文件。

4.1.2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4.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4.2.1光伏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

4.2.2光伏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光伏项目能源消耗表。

4.2.3能耗指标分析。

4.3光伏项目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4.3.1节能措施。

4.3.2节能效果分析。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六

紧盯中央巡视反馈的光伏扶贫整改任务,提升光伏扶贫效益,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现将发改委20xx年光伏扶贫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我省光伏扶贫领域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光伏扶贫政策未严格落实“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等规定,导致贫困户收益减少;二是存在要求光伏扶贫全覆盖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发改委主动对照,认真查摆光伏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加以整改。会同扶贫局修订《郎溪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大部分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同时,我县共有贫困村28个,在13个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6座,不存在光伏扶贫建设“全覆盖”问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在巡视我省时反馈的在光伏扶贫领域主要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反馈意见郎溪县发改委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逐项加以整改。

(二)修订出台收益分配细则,严格按要求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结合国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会同县扶贫局修订《郎溪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村级电站收益分配比例和分配流程,确保将光伏电站建成后产生的收益大部分用于贫困户的直接增收。

并网至20xx年7月,累计发电总收益152.54万元,扣除电站10.48万元运维成本,直接用于贫困户增收80.42万元,贫困户享受光伏收益分配占比56.61%。其中并网至20xx年底,全县光伏扶贫收益直接用于贫困户增收61.28万元,占比由整改前的33.38%提升至54.16%,达到“大部分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要求。

同时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其余小部分收益,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

(三)加强运维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发电收益。

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全县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立智能运维,实现数据实时接入国家运维监测平台,并实现手机app在线监测。同时,出台《郎溪县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运维管护机制建设,明确光伏扶贫电站县乡村三级的管理职责,组织供电部门、电站安装公司加大村级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光伏电站发电稳定性,保障了发电收益的实现。

(四)采取“四不两直”抽查光伏扶贫电站。

针对巡查发现的少数村级扶贫电站存在树荫遮挡、光伏电板不清洁、站内杂草清除不及时等现象,督促组织开展清理清扫,保障了电站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收益分配管理。

加强对各村级电站收益分配监督,严格按照收益分配细则,提升扶贫公益岗位收益分配比重,充分发挥好光伏扶贫收益在带动贫困户增收中的作用。

(二)强化日常运维管护。

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现场运维管护进行抽查,针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督促乡镇、村加强电站运维管护,发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运维平台运用作用,保障光伏扶贫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光伏扶贫关联贫困户动态调整。

严格落实《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皖扶办〔20xx〕11号)相关规定,梳理贫困户信息,及时清理不符合项目收益分配对象。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光伏扶贫受益条件的及时纳入,着力扩大光伏扶贫受益覆盖面,确保光伏扶贫受益对象精准。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七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更好的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我单位拟定在*******有限公司屋顶建设装机规模为20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

项目建设地点:***************。

四、项目利用屋顶面积:*******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为2000kw,年平均发电量约200万kwh。

六、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

八、建设工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

九、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所发出的光伏电,供单位生产日常办公使用,余下电量并入国家电网,可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地消纳,就地并网。该项目具备实施项目建成运行,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此申请。

*******************************。

二o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八

8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公布,办法要求借款人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第五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七)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借款人时其民营企业股东,或借款人为民营企业,上一年末和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贷款项目条件。

(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

(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息的文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

第九条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对采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须对纳入财政预算的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担保,其中: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省级以上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90%,质押后缺口部分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于应收账款来源于第地市级政府或指定部门购买服务的部分,质押折率不超过80%;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项目库管理。各级分支行特别是省级分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能源主管部门、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前介入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对接能源主管部门储备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制定光伏扶贫融资支持方案,及时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

(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五章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十九条账户管理。借款人应在农发行开立项目资本金账户、信贷资金账户、项目收益(含购买服务资金)归集账户,分别用于核算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等;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50%(含)的,借款人原则上应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项目建设主要施工方案原则上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申请光伏申请书通用篇九

从20xx年在赤城县试行光伏扶贫试点以来,全市11个国定贫困县区已实施光伏扶贫规模135.9026万千瓦,覆盖贫困户106896户,现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村级光伏扶贫项目1077个46.9026万千瓦,覆盖贫困户74158户;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35个89万千瓦,覆盖贫困户32738户)。光伏扶贫覆盖贫困户数占全市贫困户数的47%(全市贫困户22.9万户)。截至目前,累计结算光伏发电收益46747.24万元,累计分配收益44434.21万元,光伏扶贫实际受益贫困户158856户。光伏扶贫已成为我市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和产业扶贫的重要支柱。

1、“十三五”建设任务圆满收官。

为推动获批光伏扶贫电站按时并网发电,圆满收官,我们高度重视,立足可再生能源扶贫工作专班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盯办。制定了周汇报月通报制度,建立了督导机制,健全了全市光伏扶贫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召开全市光伏扶贫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深入扶贫电站一线,督导各县区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实行考核制度,每月对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排名,确保了电站全部按时并网发电。

2、“四大模式创新”成效凸显。

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机制,探索光伏扶贫新模式,打造张家口市特色光伏扶贫产业。

一是先进技术创新,低倍聚光、碲化镉弱光发电技术、双波、n型等先进光伏组件以及单轴太阳能跟踪支架系统,在我市光伏扶贫项目中不断应用推广,提高了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增加了贫困户扶贫收益。二是建设模式创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大力推广高架农光、林光等“光伏+”电站。三是商业模式创新,我们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创新合作模式,成立张北国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推动光伏扶贫等多领域合作,在张北县合作共建的100mw光伏发电项目,前三年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20xx年该项目扶贫收益结算1687万元,全部用于补齐非贫困村的短板,实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相对均衡的发展,促进和巩固村级经济与社会发展。四是运维模式创新,20xx年2月,赤城、怀安、万全以及桥东区政府,委托市能源局统一招标,让技术全面、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公司中标,采取集中运维的方式,运维成本8分/瓦,比全市平均运维费用降低了2分/瓦,提高了扶贫收益。

3、电站平稳运行发电量高。

全市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135.9026万千瓦,总投资为102.5452亿元,20xx年全市光伏扶贫电站等效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599小时,超出规定等效利用小时数199小时(我市为二类地区,二类地区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00小时),总发电量20.5817亿千瓦时,故障发生率为0.09%。

4、收益稳定增收扶贫效果好。

截止到20xx年底,全市光伏扶贫电站累计结算发电收益46747.24万元,累计分配收益44434.21万元,未分配收益2313.02万元,受益贫困户实际为158856户。其中,收益分配用于公益岗位资金21933.52万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资金8624.68万元,用于奖励补助资金10296.02万元,村集体留存收入3579.99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之后,光伏扶贫的工作重心将转变为电站管理维护、规范贫困户收益分配。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接到国考反馈整改问题通知后,我们迅速组织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了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两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市委书记、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建同志及市政协主席、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宝岐同志的讲话要求,就抓好国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措施。

二是科学部署,压实责任,印发了《张家口市20xx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光伏扶贫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政协主席、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宝岐、专班组长郭英常务副市长先后分别召开了专班调度会议,对国考反馈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调度和部署;专班组织召开了各县区光伏扶贫工作部署会,听取了各县区光伏扶贫开展情况,并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光伏扶贫整改工作。

4月7日,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能力有关情况的通报》,我市被通报发电能力低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3个。接到通报次日,我们选取数量最多、难点最大、问题最复杂的阳原、怀安、赤城、崇礼等县区,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并聘请专家及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对通报电站逐个进行认真排查,我们及时召开专班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县区通过更换故障设备、调整指标容量和电站规模、核对发电传输数据、定期巡检等方式进行整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平稳高效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发电能力异常等问题,我们在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及时与市供电公司沟通对接,调取了20xx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整年度发电数据,进行分析对比,下发了《关于20xx年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能力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找问题、查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有效提高发电能力。同时,我们多次带领专家赴现场,帮助运维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电站整改。

三是统筹推进,有序整改。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督导县区以国考整改为契机,与巡视巡查、督查暗访、省考、审计等反馈光伏扶贫问题统筹推进,举一反三,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全面排查电站隐患及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第二阶段是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光伏扶贫问题,全面分析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账,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目前光伏扶贫电站平稳高效运行,43个电站整改发电能力有较大提升,发电能力指数全部超过规定的85%。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继续抓好问题整改。

结合国考和正在开展的“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防火、运维、收益分配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形成常态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各县区电站发电能力等运维管理进行督导、考核、通报,确保电站运行稳定,保障光伏扶贫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制定《张家口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县及供电部门、运维公司职责,齐抓共管,有序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目前《张家口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报市政府审定,近期将下发实施。

(三)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

拟建立市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管中心,对全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大数据分析,及时全面监控各县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能力和运维情况,实现对电站的动态监测和全寿命周期管理。目前正在完善市级监管中心组建方案和《数据接入方案和视频接入方案》,力争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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