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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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处理。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生产车间管理制度thldl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第二十六条下班时应清理自我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景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本事,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绩效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本事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进取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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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1.1.1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1.2工作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1.1.3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1.1.4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清洗液清洗双手84消毒液消毒后,方可上岗。

1.2车间卫生管理

1.2.1严把检疫关,对于病牛劣质牛一律不准进站,一旦发现及时销毁。

1.2.2工作时间做到工具、装具,场地干净整洁,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1.2.3待宰圈在下班前必须彻底打扫干净,不留死角,不得有垃圾存在。

1.2.4对于进入本站屠宰的业户,严格检查各种检疫证明和证件,绝不允许各种病态劣质肉品进入市场。

1.2.5定期定时对牛栏,使用工具、装具、场地进行消毒、清洗,防止病毒传染。

2、屠宰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2.1人员卫生管理

2.1.1屠宰车间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2.1.2屠宰车间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2.1.3屠宰车间人员不得化妆、佩戴手饰、耳环及其它装饰品进入车间。

2.1.4进入车间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2.1.5屠宰车间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清洗液清洗双手84消毒液消毒后,靴子消毒,方可上岗。

2.1.6屠宰车间人员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闲杂物品、及污物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2.1.7屠宰车间人员中途离岗,再进入车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岗作业。

2.1.8严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离开车间到其它场所。

2.1.9屠宰车间人员的衣帽及刀具等必须是干净清洁且经过消毒处理的,方可穿戴使用。

2.1.10严禁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2.1.11设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管。

2.2车间卫生管理

2.2.1生产用工用具必须在下班前冲洗干净,不得有污物粘于上。

2.2.2生产车间内地漏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淤积粪便、泥沙、肉渣,每天彻底清扫。

2.2.3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

2.2.4生产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清洁完工作区域后方可离开岗位。

2.2.5卫生员使用高压水枪进行冲洗地面及设备上的污物。

2.2.6卫生员使用泡沫清洗剂冲洗设备及地面(翻转箱需用清洁球人工刷洗)。

2.2.7卫生员使用高压水枪冲洗净设备及地面上的泡沫清洗剂。

2.2.8卫生员使用高压水枪以1:200消毒液进行对设备及地面的消毒(最少消毒20分钟)。

2.2.9卫生员使用高压水枪清洗。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1、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

2、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工装,并保持齐全有效,工装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3、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且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连续使用的消毒剂,要定期检查其浓度。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车间使用和存放,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在专门库房或橱柜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5、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6、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7、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污染。

8、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避免对食品造成污染。

9、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0、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工装,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12、定期对车间的门窗、纱窗、防鼠板、灭蚊蝇灯,照明设备等工装进行检查、清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记录《日常生产抽检记录》。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6s管理目标,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由生产文员负责,生产文员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每周不定期进行卫生考核,此项考核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1、仓库:1号生产车间,由仓储人员进行清扫;

3、更衣间:由管理人员负责

4、设备间:开水供应处后面房间,由机修工负责;

7、1号车间公共区域c处:面向叠片组门口左手边所以公共区域,由制片组负责;

8、车间卫生间:由保洁员负责;

9、各小组负责小组区域卫生。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7、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8、电脑、打印机、电话、检测设备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9、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10、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11、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12、清洁用具放在固定位置。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烟头(特别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绿化带及男生厕所)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1、卫生清理实行小组责任制,小组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按部门和区域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小组区域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2、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各种节假日(包括周末、临时放假)前一天下午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生产文员将在下午的5:30进行清洁检查;每周将突击检查一次。

3、公共区卫生与保洁人员绩效挂钩;小组区域卫生与个人绩效挂钩(目前绩效未出台时采取罚清理杂物堆一次)

4、个人公共卫生乱扔烟头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烟头。

5、乱扔垃圾及吐痰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生活垃圾。

6、男厕所发现烟头,组织全体吸烟男员工轮流打扫男厕所一个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1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3.3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4.2.1.8楼梯通道畅通。

4.2.1.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4.2.2.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4.2.2.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2.3.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2.3.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4.2.3.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2.3.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摆放。

4.2.3.8饮用水杯保持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4.2.3.9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无杂物。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业垃圾必须定时清理(二小时一次)。

4.2.4.2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前,须在更衣室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调配人员按规定着装和带好其他防护用品(如粉未生产时戴口罩),然后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才能进出入生产区域。

4.3.2.5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工作服和双手卫生,发现弄脏,及时清洗;到卫生间后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双手。

4.3.2.6车间生产人员(外来人员)进入黄色区域(调配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进入红色区域(内包装区域)必须二次更衣、消毒,方可进入。

4.3.2.7员工外出办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回车间时按规定穿工作服,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并按规定带好其他防护用品。

4.3.2.8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车间;如果必须进入,有关人员(如公司领导及检查人员、检验员、销售内勤等)进入车间必须按车间着装规定和卫生要求办理;其他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生产副总审批。

4.3.2.9车间员工下班时,须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并保持工作服摆放整齐。

4.3.2.10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4.3.2.11禁止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吃东西。

4.3.2.12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在仓库中领取原辅料时需把好原料卫生关。

4.4.2均质机、调配釜、反应釜、搅拌缸和生产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后进行冲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4.3调香锅加盖防蚊蝇、防尘,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不得存有异味。

4.4.4纯净水贮水箱每月清洗一次。

4.4.5软管输出口端不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6经管道灌装的产品,灌装口不得加滤布进行灌装,每批产品包装完毕,必须清洗过滤器、过滤网、漏斗及垫网。灌装称量后随即盖上塑桶盖,以防瞬间异物落入产品。任何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着地和贴墙放置。

4.4.7标签打印人员负责产品标签的字迹清晰和标签纸面清洁,外包装工负责包装物(瓶、桶、袋、标签、纸箱)的清洁,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的干燥和清洁。严禁使用模糊不清或肮脏的标签,严禁使用被污染或渗漏的包装桶和桶盖。

4.4.8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加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空桶,可先放在暂存区内,待暂存区放满后,在车间外垃圾箱外摆放整齐。

4.4.9产品包装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员工进行纠正,并计入个人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

4.5.2公司办公室每周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车间的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4.1.1健康管理。

4.1.1.1生产人员必须在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健康证者视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4.1.1.2对取得健康证的上岗职工,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由。

生产部协助培训部组织培训,使其具备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4.1.1.3健康检查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4.1.2.1.1一般要求:一要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二要经过卫生知识培训;三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职业道德。

4.1.2.1.2工作人员手部一旦有创伤、脓肿时,严禁从事生产作业。

4.1.2.1.3对患上呼吸道炎症或口腔疾病的人,要暂时脱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严防对食品的污染。

4.1.2.1.4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头发不能外露,并保持清洁整齐。

4.1.2.1.5工作人员作业前应洗净双手。

4.1.2.1.6工作人员应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剪胡须、勤洗澡、勤换衣。

4.1.2.1.7工作人员操作时不准戴戒指、手镯,不涂指甲油。不准面对产品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

4.1.2.1.8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产品时,应戴上完整、清洁的手套。

4.1.2.1.9禁止在工作场所中嚼口香糖、饮食,非必要时勿互相交谈。

4.1.2.2.1生产现场实行封闭式作业,非生产人员不得入内。

4.1.2.2.2原材料要清洁卫生,符合公司的检验标准。

4.1.2.2.3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4.1.2.2.4使用的容器用具和机械设备要及时或定期清洗、清洁、消毒。

4.1.2.2.5产品的'外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应有规定的标识。

4.1.2.2.6避免成品污染。

4.1.3卫生教育:定期组织卫生教育。内容包括:卫生管理体系、食品污染种类与原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艺卫生等。

4.2.1定期清洗设备,物见本色。

4.2.2生产作业过程中防止生产设备、管道、润滑油等对产品造成的污染。

4.2.3合理选择各种清洁剂及消毒剂:

4.2.3.1对有伤害性的微生物及病菌须有效;。

4.2.3.2无菌、无臭、无味;。

4.2.3.3与皮肤接触而不产生伤害;。

4.2.3.4容易操作且经济实用;。

4.2.3.5具有高效率的清洁力;。

4.2.3.6可以存放很久,且不论原液或稀释都不会因储存而失去活性。

4.3.1保持环境整洁,展现良好企业面貌,置物有序。来厂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4.3.2墙壁、天花板、地面的卫生管理:墙壁、天花板、地面应定期清扫,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并保持良好状态。

4.3.3下水道及水管装置的卫生管理:凡是有污水排出以及用水龙头冲洗地面的场所,均须有单独下水道和窨井,窨井直径宜大,以免在寒冷季节因油垢冻结而引起阻塞。

4.3.4通风、照明设备的卫生管理:

4.3.4.1车间、仓库、更衣室、卫生间、职工食堂等都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4.3.4.2车间、仓库、卫生间、职工食堂等应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相应的灯光设备,照明良好。

4.3.4.3在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安装防爆灯具或使用防护罩。

4.3.5洗手池的卫生管理:洗手池要配备洗手器具、肥皂、专用毛巾。洗手器具应按时检修、打扫,及时补充卫生用品。

4.3.6.1更衣室:地面、门窗、桌柜和四壁清洁,玻璃明亮;桌面、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墙壁不乱摆挂。

4.3.6.2卫生间:

4.3.6.2.1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泼乱倒、乱丢杂物。

4.3.6.2.2不得在卫生间内放置杂物。

4.3.6.2.3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涂乱画。

4.3.6.2.4使用卫生间后,及时冲水。

4.3.6.2.5卫生间清洁人员必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4.3.6.2.6及时对卫生间小便池投放清洁球,保障无异味。

4.3.6.3浴室:

4.3.6.3.1浴室更衣柜只可用于沐浴时存放衣物用。

4.3.6.3.2不得在浴室洗刷衣物。

4.3.6.3.3不得在浴室乱丢物品。

4.3.6.3.4用后保证水箱中不积水,以利下批人员及时洗浴并减少浪费。

4.3.6.3.5用后应及时排水,保障地面无积水。

4.3.6.3.6用后要及时清扫做到无污物、无杂物,干净整洁。

4.3.6.3.7浴室门窗、灯具、长椅、更衣柜要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4.3.6.3.8员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洗浴完毕,不得拖延。

4.3.7垃圾处理: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清理,并加盖密封,以免不良气味外溢污染空气。垃圾桶应及时清理,每次清理后应用热水、消毒剂认真洗刷。

4.3.8杜绝病媒昆虫和有害动物:采取措施防止它们进入车间、仓库、卫生间、食堂。窗子要密封或装纱窗。墙壁、天花板、地面如有隙缝,应予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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