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运行心得体会实用 供暖运行工的工作心得(4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01:5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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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供暖运行心得体会实用一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描写供暖运行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家庭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教学楼空调取暖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空调安全检查,确认空调关闭后才能离开教室。

5、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家庭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描写供暖运行心得体会实用三

·xx3#、4#楼全体业主:

接地产公司通知,为冬季能顺利供暖,由20xx年xx月5日起—20xx年xx月11日止,进行供暖管道冷运行,届时请各位业主务必家中留人观察,发现渗漏现象及时联系物业客服部。

一、具体维修试压时间安排如下:

单元号日 期

3号楼6单元20xx年xx月5日(全天)

3号楼5单元20xx年xx月6日(9:00-11:00)

3号楼4单元20xx年xx月6日(14:00-17:00)

3号楼3单元20xx年xx月7日(9:00-11:00)

3号楼2单元20xx年xx月7日(14:00-17:00)

3号楼1单元20xx年xx月8日(全天)

4号楼1单元20xx年xx月9日(全天)

4号楼2单元20xx年xx月10日(9:00-11:00)

4号楼3单元20xx年xx月10日(14:00-17:00)

4号楼4单元20xx年xx月11日(9:00-11:00)

4号楼5单元20xx年xx月11日(14:00-17:00)

二、供暖时间:20xx年xx月15日----20__年3月15日。

三、收费标准:按市政供暖收费标准执行。

四、请不在此居住并不使用暖气的业主在20xx年xx月15日之前,携带书面申请,到物业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基础运行费。20xx年xx月15日之后,不再接待空置申请,视为正常居住,按全额交纳供暖费用。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部

20xx年xx月3日

描写供暖运行心得体会实用四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结合本校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陈宪伟

副总指挥:魏万辉

成员:闵繁成管德良

(二)设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暖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暖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

因供暖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暖或供暖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

2.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

3.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暖处于瘫痪状态,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一)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二)重要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闵繁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魏万辉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理后,管德良将情况报闵繁成,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三)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闵繁成、魏万辉,管德良及闵繁成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一)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和闵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陈宪伟,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陈宪伟。

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停水、电的紧急处理。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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