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 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心得(8篇)

  • 上传日期:2024-06-09 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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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_________年五月印制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书》和以下说明后填写

说明:

一、关于培训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中确定的培训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金的填写

1、短期出国培训的人员免交保证金。

2、中期和长期出国培训的人员须交保证金。

3、出国培训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违约金及担保金额,保证人条件、担保办法等按照《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联系电话:(0311)

传真:(0311)

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

甲方: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

法定代表人:

乙方:(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_____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_____。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甲方: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 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一)处级干部

在职正副处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市外办集中管理。

(二)处级以下人员

参公人员及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三)其他人员

在职从事财务、机要、保密等岗位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证件统一收缴委办公室集中管理。

(一)因公出国(境)

原则上不作为组团单位安排考察性出访、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和上级指派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核报批和请销假等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核出国(境)费用。

(二)因私出国(境)

1、处级干部

根据上级规定,在职正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已免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应当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上述干部中的归侨、侨眷,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申请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或者留学人员的配偶申请出国(境)探亲的,(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可酌情予以批准。

2、处级以下人员

在职处级以下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需由党工委批准。

3、不予审批的情形

备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因私出国(境)不予审批:在涉密岗位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涉密工作,掌握和了解的机密尚未解密的;政治表现不好,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请。外出人员应根据证照办理周期和实际出行时间适当提前向委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原则上最长提前一个月,如前往需面签的国家可提前两个月),申请内容包括:

因私出国(境)事由、出国(境)时间、国(境)外停留时间、目的地及经费来源、最近一次因私出国(境)情况并承诺返回后及时交还证照。属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以上证件加签注的需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办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属申请领用已有因私护照的需填写《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出国(境)探亲需提供境外亲属姓名、所在国家(地区)、具体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资料。

2、审批。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交委办公室审查,重点审查干部身份、是否符合因私出国(境)审批条件、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规范、当前是否适合出国(境)。从事机要、保密、财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根据需要征求机关党委、财务等部门意见。办公室初审并提出书面初步审查意见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3、申办或领取本人证件。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或证件,办证件签收手续,对已报经委领导同意的申请表格不得擅自修改。因私赴港澳台,每次申请仅能办理一次签注,在证照有效期内需要再次出国(境)的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申请赴国外探亲、旅游的,备案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外出前仍应履行证照申领手续。备案人员在领取证照后应尽快申请办理签证(签注)手续,不允许以工作繁忙或签证周期过长为由长期持有因私证照,取得因私证照后因故未能出国(境),应及时将因私证照交回。

4、请假备案。备案人员办妥签证、机票等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假条中应注明准确的.请假时间、地点及事由。根据休假管理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委办公室备案。

5、销假及归还证照。备案人员应根据请假时间按期返回,不得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返回后上班第一天应办理销假手续,一周内应归还证照。

6、信息入库及资料归档。备案人员返回并交还证照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将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批准领导等信息录入市委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应归档的资料包括:申请及领导批示原件、《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复印件、《备案人员因私证照申领表》等资料。

(一)从严审批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凡备案人员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其在境外遵守规定、按时返回及上交证照做出承诺及承担相应

责任。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各种公开活动。

(二)从严管理备案人员因私证照。严格执行备案人员因私证照集中保管制度、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在收回证照后要对证照进行核查,检查备案人员是否有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对于私自前往申请中未涉及的地点,要求备案人员做出书面说明。备案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各类因私出国(境)证件、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的,本人要主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备案人员配偶出国定居或者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绿卡)、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备案人员本人也要及时汇报。备案人员在国(境)外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和因私两种证照。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掌握的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情况以及其他不适宜近期出国(境)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人事科停办其出国境审批手续。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20__年五月印制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书》和以下说明后填写

说明:

一、关于培训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中确定的培训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金的填写

1、短期出国培训的人员免交保证金。

2、中期和长期出国培训的人员须交保证金。

3、出国培训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违约金及担保金额,保证人条件、担保办法等按照《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联系电话:(0311)7022498

传真:(0311)7022498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甲方: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尊敬的驻中国x国领事馆签证处官员:

您们好!

本人姓名xxx, 家住x国x市,住宅电话是(xx)xxxx-xxxx。今特写此信介绍我的xx (邀请人与被邀请人关系)xxx(被邀请人姓名)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到我家探亲。我的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

我将负担其在此期间的一切开销。xxx(被邀请人姓名)的生日是x年x月x日;在xx国的住址是:xxx xxx ,xxx。

请负责官员予以批准,特此致谢,

(邀请人签名)

xxx

20xx年x月x日

l、被探亲人所发出的邀请函。

2、自己与被探亲人关系的公证书(凭户口簿或有关单位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3、个人身份公证(也是凭有关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如已退休就得办退休证明,还要写明退休金多少)。

4、要办一本因私护照(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5、购买出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探亲人年龄超过70岁,则须由被探亲人在境外购买。

6、订购到被探亲人处的往返机票(只拿订坐单,不用交钱)。

7、到出访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签证,也可将有关资料寄往被探亲人,由其在该国的有关机构(如移民局)办妥签证后再寄给你。

还要提醒你,在办理有关手续前应访问一下所前往国家的相关网站,进一步了解特别要求。另外在买往返机票时要注意机票的有效期:是一个月有效还是三个月有效?还是六个月有效?有效期还应考虑时差。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

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____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一、因私出国(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㈠ 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㈡ 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荣誉、安全和利益;

㈢ 遵守纪律、品行良好;

㈣ 身体健康。

二、因私出国(境)审批的条件和要求

㈠ 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和涉嫌违纪违法的,犯有政治错误的,曾严重违反外事纪律的,破坏民族团结或搞民族分裂活动的各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等(含离退休人员),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㈡ 自治州县处级及以上在职干部(含副县处级和非领导职务,包括已免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下同)申请因私出国(境)旅游、访友、接受外方聘请或邀请任职、探望出国留学子女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的一般不予批准。继承国(境)外遗产、处理亲属丧事等特殊事项,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审批。

在聘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条件和要求比照县处级在职干部执行。

㈢ 自治州乡科级及以下在职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访友、接受外方聘请或邀请任职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的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如继承国(境)外遗产、处理亲属丧事、探望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出国(境)旅游等,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审批。

㈣ 自治州离退休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访友、接受外方聘请或邀请任职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的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如继承国(境)外遗产,处理亲属丧事,探望配偶、父母、祖父母、叔姑姨舅、兄弟姐妹(含堂表亲)、子女、侄甥子女,孙子女,出国(境)旅游等,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审批。离退休人员要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半年以后,方可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

㈤ 涉密人员要在规定的销密期满后,方可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

㈥ 经审查批准因私出国(境)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0天;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一律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内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所有费用(包括往返旅费、在国外各项花费等)一律自理;因私在国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因私出国(境)审查、备案内容及相关材料

因私出国(境)审查主要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查阅干部个人档案,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因私出国(境)条件和相关纪律要求。审查批准后,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审批通知书,申请人凭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组织人事部门的因私出国(境)审查批件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应办理再次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核手续。

㈠ 初次因私出国(境)审查材料包括:

⒈个人因私出国(境)申请报告,须写明本次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原因、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等情况;

⒉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此表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不得个人填写;

⒊内容填写齐全,经本人签字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复印件;

⒋内容填写齐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⒌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

⒍外方的邀请材料。探亲须有直系亲属发来的邀请函、电或信件,邀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外籍身份证明(均为中外文对照件);出国(境)旅游须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缴费发票复印件;

⒎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报告;

⒏申请出国(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㈡ 在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因私出国(境)审查材料包括:

⒈个人因私出国(境)申请报告,须写明最近一次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原因、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情况和本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时间、地点、原因、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等;

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

⒊外方的邀请材料,探亲须有直系亲属发来的邀请函、电或信件及译文,邀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外籍身份证明;出国(境)旅游须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缴费发票复印件;

⒋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报告;

⒌申请出国(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当中的归侨、侨眷,符合有关探亲假规定,申请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审查审批内容及材料与上述规定相同。

四、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权限。

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因私出国(境)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禁改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申报因私出国(境)事项。

㈠ 自治州地厅级领导干部(含离退休)申请因私出国(境)事项由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受理,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自治区党委审批。

㈡ 自治州在职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申请因私出国(境)事项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经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自治州党委审批,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㈢ 自治州离退休县处级干部、乡镇场(街道)党政正职和在骋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事项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审批。

㈣ 州直各单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含离退休)申请因私出国(境)事项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批。

㈤ 各县市在职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申请因私出国(境)事项由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县市党委审批,并报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备案。备案审查材料包括:1、外方的邀请材料。探亲须有直系亲属发来的邀请函、电或信件,邀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外籍身份证明(均为中外文对照件);出国(境)旅游须提供旅游合同原件并附缴费发票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报告复印件;3、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复印件;4、经县市党委领导审批签字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准单复印件。

其他人员审查审批权限,由各县市党委参考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要求

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各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组织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回国(境)后10日内需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证件保管权限交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查验、登记、统一保管。具体保管权限如下:

㈠ 在职地厅级干部、县市党政正职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集中保管;

㈡ 在职县处级干部、乡镇场(街道)党政正职、在骋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离退休地厅级、县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集中保管;

㈢ 乡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均含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按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权限,交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㈠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政策和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各单位报送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书面报告,必须真实清楚的报告申请人基本情况、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级或职称、具体出国(境)时间、境外停留时间、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并明确表明本单位是否同意其因私出国(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在严格审查审批的。基础上,又要本着服务、高效、简便的原则,将审查审批内容和程序一次性告知本地、本单位所有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㈡ 加强监督检查。近期,中组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治理。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公安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和州直单位各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在办理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中违反纪律规定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要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回国(境)10日后,拒不执行证件管理规定的各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由自治州公安局按规定对其证件进行注销,今后不再为其办理任何因私出国(境)手续。

㈢ 加强沟通联系。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预防和处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私自不归等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证照审批、资料管理和出国(境)情况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要定期通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颁证情况。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州直各单位每年12月1日前向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一次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保管及使用情况。

关于因私出国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20__年五月印制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书》和以下说明后填写

说明:

一、关于培训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中确定的培训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金的填写

1、短期出国培训的人员免交保证金。

2、中期和长期出国培训的人员须交保证金。

3、出国培训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违约金及担保金额,保证人条件、担保办法等按照《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联系电话:(0311)7022498

传真:(0311)7022498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甲方: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8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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