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违规经商案例心得体会精选 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3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7:2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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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配偶违规经商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一

我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收送礼品礼金有关问题处理的条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和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改进工作作风精神贯彻落实成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的社会环境的有力抓手。

对照局党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列举的有关整治事项,本人经过细致排查,有关情况为;

1、没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高档烟酒、天价茶叶、名贵土特产等财物)。

2、没有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3、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4、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自己虽然没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通过梳理排查和深刻反思,自己在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要积极接受组强的监督,认识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批评建议,积极改进不断提高。

关于配偶违规经商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二

国企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若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处理。

昨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行为,适用《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行为涉及的特定关系人是党员的,按照共同违纪处理。

“七项要求”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其中《解释》第六条规定: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根据《解释》,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该行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以外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解释》指出,违反“七项要求”,构成《解释》未作规定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违纪行为的,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配偶违规经商案例心得体会精选三

关于违规收受礼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诠释了相关政策规定,树导向划底线,晓以利害,通过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现将个人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有些人眼里,一百两百的红包不算什么,收了就收了。但是小红包折射大问题。首先,长此以往,养成的必然是党员干部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对待来办事的群众会不会带上有色眼镜,分个三六九等出来,就像以前说的“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你莫进来”,而对待带着红包来的就像笑脸相迎;其次,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不管是明是暗,收受红包必将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恶化。现在社会上的一些老师、医生等大肆收受红包,不能说没有依样画葫芦的嫌疑;最后,对于党员干部个人来说,一旦收送“红包”,权利职责就变了味。党员干部形象受损,久而久之,一些干部轻则违纪,重则身陷牢狱之灾,最终毁掉前途。

1、从未与相关上级业务单位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从未向上级部门领导赠送土特产、提货券。 3、从未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4、从未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向组织做出如下承诺

1、不收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2、不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3、不向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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